【第1篇】初恋——难忘的暗恋十年作文1600字-小学六年级作文
我也期待有一个可以让我拥抱和依靠的胸膛,就一个就好,我贪婪地祈求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爱我的人的胸膛,只要这个人值得我爱。我期待用同样的爱来回报这个人,只是一个人。我期待生活中出现很多次爱情。
很小的时候,当我开始看书,开始为自己思考的时候,我开始有了一个想法:这辈子一次,这辈子一次,我能记住我一辈子的爱情,这辈子一次,和一个所谓命中注定的人。不一定要海誓山盟,不一定要轰轰烈烈,只要能让我的心完全属于这个人。如果你不是这样的人,你最好离我远点。在这之前,我怕我会成为一个可怕的,momo的,无情的,冷酷的人。我可能会伤了别人的心,也可能会让别人感到痛苦。我不是你要找的人,你也绝不是我要找的人。勉强在一起只能让两个人甚至更多的人更痛苦。我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
所谓初恋,一辈子都记得。每个人都会认可一个人是自己的初恋情人,第一个彻底触动自己内心的人。如果能和你分享未来的恋人是你的初恋情人,我不得不说你找到了宝藏。如果你们两个能在一起生活,能不顾疾病、灾难、金钱、事业问题一起走过荆棘,那么我不仅会羡慕你,还会崇拜你,甚至祝福你。
更多的人不能和初恋在一起。原因多种多样。但最主要的恐怕还是你的初恋总是在你还不成熟的时候过早的出现在你的生活中。你的缺点限制了你和初恋的长久关系。
我也认定了一个人是我的初恋,一个我怕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人。说别人会嘲笑我的懦弱,懦弱,无聊,甚至自我幻想都是可笑的。你对一个三年没跟你说过十几个字的男生有感觉吗?你有没有对一个人有感觉,当你突然撞到教室门口却发现那个人,似乎被吓傻了,像个小媳妇一样害羞地躲在一边?你有没有对一个人有感觉,他和朋友说话,跳舞跳得很厉害,以至于你在过道里把眼镜撞倒,看到眼镜完好无损,从来不问你有没有人受伤?你对班上唯一一个从来不主动和你说话,看着你跟momo就像上辈子对你怀恨在心的男生有感觉吗?你愿意吗?你会对这样的人产生感情,怀念八年甚至十年吗?
一个自己做的幻影遮住了那个人的身体,让我永远摆脱不了他的影子。当我开始想着班上唯一一个不主动找我说话,晚上也不和我单独深交的男生时,爱情小说沉淀下来的毒素终于开始发挥它们酝酿已久的作用。趁着夜深人静,悄悄潜入我的梦里,在我的意识里,在我的心里烙下某人的身影。每天晚上重复同样的事情,让这个痕迹越来越明显。
终于有一天,当我再次在教室门口看到这个男生的时候,一种类似感应的东西迫不及待的从我的胸口涌出来,温暖又温暖。然后感觉脸上一阵发热,头皮发麻。我的心被这股热气烤得仿佛要跳出来了,越跳越快。我连看都不敢看他的脸,就埋下脸,低着头从他身边匆匆走过,飞走了。之后的每一天,每当我看到和他甚至他有关的东西,都会有同样的反应。
我知道我没有发烧,因为发烧总是持续的,这种“发烧”只有在有人出现的时候才会发生。于是我就在家里的书柜里找起因。父亲的医术,母亲的画册,还有凌乱的随笔,最后,我明白了一件事。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人,出现在爱情小说里的男人才是主人公。
但同时我也明白自己和他之间有些不可能。他的moo好像是针对我一个人的,好像是专门针对我一个人的。他和班里除我以外的所有女生关系都很好,就像我和班里除他以外的所有男生关系都很好一样。我女朋友也是他女朋友,他男朋友也是我男朋友。我们有共同的朋友,但我们不是朋友。很奇怪,不是吗?
我陷入了一个奇怪的圈子。我不能说什么,只能把这个小秘密藏在心里。我或多或少会有点期待。他和我处境一样,有着同样的疑惑和痛苦。然而,我发现自己错了。只有我这种小傻瓜才会把自己放在他所谓的爱情烤盘里,自己烤。一切都只是我自己幻想建造的城堡。我,那个自封的“长发公主”,把自己封在一座自己建造的高耸的塔里,每天用着那三千颗“青苔”。哈哈~)来编一个能让你每晚都睡得着的梦。
终于有一天,我的塔被毁。心里虽然有准备,但还是很痛,不值得,麻木地接受了事实后,在这个电脑屏幕上僵了半个小时。回到宿舍后,我以同样的表情在床前坐了一个小时,除了偶尔摇头傻笑之外,几乎忘了其他身体关节能做的动作。直到宿舍老板侯出现,看到了异常的我,并追问事情的起因。从那以后,我变得清醒了,但我开始对尝试从未喝过的啤酒感到有点自虐。
我知道白酒的味道。可能是因为家庭的原因吧。这家人不反对适当地喝白酒。但是我一直对这种啤酒很有激情,因为大家都说很苦。我不喜欢苦涩的东西。但当时我很想真正体会一下啤酒的味道,看看这种苦啤酒到底有多苦,更想知道我能不能承受这种痛苦。侯老大下楼去小卖部买了瓶啤酒,回来递给我。她知道我需要经历这些。她看着我喝酒,我一个人喝。说实话,啤酒很可怕。除了胃和苦味,我什么也感觉不到。当我喝完这瓶啤酒的时候,崔回来了。对了,因为我们宿舍没人姓重,在我的建议下,大家都用这个姓作为简称和昵称称呼对方,有时候在姓后面加个“得”或者“儿”。崔看见我坐在马扎上,摇着平底剩担心的啤酒,把它拿走了。她不觉得我不卫生,就“间接亲”了一口,把剩下的“福根”送人了。开心,我就拍拍手笑。我希望大楼里的每个人都能听到我的笑声。我希望它能传到那个人的耳朵里,让他知道这有多幸福。我的塔终于倒塌了。
宿舍里除了我谁都谈恋爱。大一的时候,第一次从20块钱买了一张201的电话卡,打给那个人。我不记得我是怎么得到这个号码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大部分是他和我共同的朋友给我的。他接了电话,电话在他宿舍。他还不小心接到了我的电话。而且不知道怎么开口。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在我的同龄人、同学和朋友面前,在侃侃说话的人都走了。只有一个紧张结巴的女生在整理不知道该怎么进行的对话。电话挂了,我只觉得对不起自己。我的表现太糟糕了。同宿舍的人也同时知道这个人的存在。我这个被他们说是电话恐惧症的人,除了爸爸妈妈,从来没有接到过电话,也从来没有主动给别人打过电话的人,也能有这样“大胆”的表现。而我除了后悔什么都没有。打电话的时候脑子里全是那种只比我先打两次电话就又打给他的糟糕表现:考试那天,不知道为什么冲动地打电话给他家,问了一个我实在不知道的物理或者数学问题。他不耐烦的回应我,之后我只能怪自己考前怎么扰民;另一次是除夕晚上,春节晚会还在直播。另一个同学让我用本地电话通知他第二天早上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集合,去给老师拜年。我只是一个信使,却被momo对待。转身。妈妈看着我的脸,我只能求上帝不要让这个敏感又全能的妈妈发现自己有问题。
事情没有好转。除了过年的时候偶尔遇到他和一群也是我朋友的同学,没有他的消息。我在逃避,我在逃避关于这个人的各种消息,还有我不了解或者不理解的事情。大学毕业开始留头发,想开始证明自己长大了。
直到快出国的元旦,我又在街上碰到了他,认识了一大群同学。令人惊讶的是,他来找我,我的心停止了跳动。我终于在第一时间找到自己的舌头跟他打招呼,伸出手和他握手。他也伸出手握住我的手,但他没有握手,而是把我的手举到唇边,像外国人一样礼貌地亲吻我的手。我被吓傻了,但我还是赶紧收回手,略带指责和玩笑的对他说:“别开玩笑!”
好在其他人似乎对这个地方不大关注,忙着招呼自己和熟悉的同学。后来的事我都忘了,但我记得那时候的感觉一直主导着我,回到家也没有褪去。
接下来不想说的就是我的一生。不能说是好是坏,就像历史上的人不能简单的划分为好人和坏人。我甚至不知道我是否应该为自己如此幸运而高兴。我把初吻给了我公认的初恋对象。因为这也让我知道了一个事实。他不是因为喜欢我才吻我的。在我的感情里,我没有感觉,我不喜欢,我不想就这样失去初吻。我从未要求你吻我。为什么?你觉得是怜悯还是施舍?你觉得是居高临下吗?我不会感激你这么做的。反而只会觉得恶心,觉得不配。接吻是只有两个人真心喜欢对方才能做到的事。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根深蒂固甚至偏执的感情。我只知道,如果你不喜欢一个人,就不要吻她或他!嘴是灵魂交流的通道。如果你不爱我,为什么要吻我?我不喜欢不爱我的人,也不喜欢我亲我的人。当年,我生病了。每当看到电视剧里的接吻镜头,我都会反胃。然后我就冲到卫生间,用清水洗了口,直到嘴巴变红,布满血丝。
在这之后,我无法想象再见到你。也许等到我们都长大了,可以承受这一切。偶尔会登录他班的校友记录,偶尔会看到他上网,甚至上传照片。但是那种感觉已经没有了。我不再是那个一和他有关就脸红心跳的小女孩了。
有时候,就像这首歌唱的那样,爱让人成长。
ps:发现自己有时候像文科生一样随机,感觉多愁善感,呵呵,感觉很特别。虽然有文字垃圾,也有肮脏人的耳目,但是让自己感到快乐的方法并不多,写点东西不影响别人的感觉也不错。哈哈哈哈,看了那些“垃圾文章”,不好意思提醒你这句话。我原谅自己的恶作剧和不成熟的黑色幽默表达。感谢大家的观看和支持!
桃园小学六年级:何
【第2篇】初恋的音乐盒作文3000字-小学六年级作文
我坚信爱情是一种缘分,我很难形容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但当时我确实有一种头晕目眩,神智不清的感觉,我也在他的眼神中找到了各种细节.我年轻的时候,眼睛是最容易泄露内心秘密的。
很快,大家都熟悉了我,我能清晰的感受到姜浩对我非同寻常的关心。有一次,姜浩的另一段爱情故事发表后,他收到了300元的稿费,大家都大喊:让姜浩请客。姜浩很大方,带着记者团的几个弟弟去逛街。不一会儿,大包小包的食物和水果被买回来了。当晚记者团全体成员在校报编辑部边吃边聊,气氛像兄弟姐妹一样融洽。11点结束,大家陆续回宿舍。我正要离开,姜浩拉着我的袖子说:“晓晓,等一下。”我的心跳了一下,一种预感把我的脸烧红了。
我和他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都觉得不舒服,姜浩那种从容淡雅的风格也消失了。他语无伦次地说:“我在xi安一年多了,在xi安没吃过几个小吃。你是xi人,能给我做个导游吗?“再说.报酬,我也想一个人呆着.请你的客人。”我想都没想就点了点头。
第二天晚上,姜浩骑车带我从南郊过来。在我的带领下,我们穿过街道,来到西街著名的嘉善汤圆店。那一天,我们两个吃着吃着,聊着聊着,心里的距离突然变得很小。在那里,他告诉我,以我的文笔很难被记者团录用,但他为我而战,并告诉其他成员:“她长长的肩发是一篇优美的散文。”大家都被他逗乐了,我就成了记者团的一员。
路灯亮着的时候,我们从西街往回走。我坐在后座,看着姜浩粗壮的双腿恶毒地蹬着,心里很感动,也很满足。我们大声谈笑,他不时回头看我,然后他甩甩头发,讲了个幽默的故事,我开怀大笑,心前所未有的跳。突然,沉浸在幸福中的我发现,姜浩骑错了路。我们本应该向南走,但我们是向北走的。我知道他一定是迷路了。xi的路很直,但是晚上很容易迷路,姜浩还是个外国人。我想告诉他,但我没有说。我把双手轻轻地放在他的腰上,让他像飞奔一样飞起来。天气有点冷,风在耳边回响,但我的心很热很热。我真的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我们可以这样相依一辈子。
骑着,姜浩停了下来。他大喊“哎呀”,转身对我说:“我们走错路了,走另一条路!看,那不是火车站吗?”xi最北端的火车站灯火通明,“xi”一词清晰可见。姜浩又说:“晓晓,你没看见我们走错路了吗?”我心虚地说,“我一直听你讲笑话,一点都没注意到。”然后,我们沿着原路往回走,我在后面给了他“命令”:“左转……前进……”这时,已经是深夜很晚了,但我们欢快的笑声和我“左转……前进……”的声音,在寂静中变成了最美的音符,两颗年轻的心在寒冷的夜晚互相温暖。
我们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2点多了,女生宿舍的门已经被锁上了。我们费了很大力气才叫醒了看门的老太太。老太太睡眼惺忪地说:“你疯了吗?这么晚回来。”我抱歉地对她笑了笑,匆匆上楼。到了宿舍,从窗户往外看的时候,发现江浩站在黑暗中,正对着我宿舍的方向。我的心突然一阵发烧,那天晚上我失眠了。因为那个美好的夜晚,我和姜浩变得更亲密。但我发现,和我一起进校报的经济系女生叶紫对姜浩表现出了非同寻常的关心,因为她已经花了很多周末织了一副手套,织的时候去问姜浩颜色和图案怎么样,还要在姜浩手里量尺寸。过度的亲密让姜浩很尴尬,心里也很不高兴。
1992年11月15日晚上,是我永远不会忘记的一天。因为期中考试快到了,那天晚上我在7区教室看书。11点半,教室里只有我和另一个女生。这时,姜浩从后门进来,走到我身边,和我聊了一会儿,然后和我坐了几分钟,默默地走了。他的表情很奇怪,我当时很不解。过了一会儿,我听到有人敲窗户玻璃。回头一看,教室外面是姜浩。他用手指指着手腕上的手表。我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只是三根针同时指向12。当我再次抬起头时,他已经走了。我正纳闷的时候,后门响起了那首古老的英文歌:“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我赶紧跑过去,看到后门的地板上有一个盒子。盒子里有一个漂亮的心形音乐盒。音乐盒的盖子是打开的。美妙的音乐来自旋转的彩色光盘。有一个滑稽的小塑料人站在圆盘上,随着圆盘旋转,做着祝福的动作。突然想起来11月16号是我19岁生日,因为忙着备考忘了。我弯腰托住音乐盒,把小人带走,音乐停止了。我又把反派放上去,祝福之歌又响起来了。突然意识到11月16号姜浩要给我一个美好的祝福,感动得热泪盈眶。在我静静听歌的时候,旁边的女孩走过来说:“祝你生日快乐!”我把小人带走,她把音乐盒拿在我手里。看了半天,她说:“你男朋友给你的!我男朋友去年生日的时候也送过我这样的音乐盒,但是没有你男朋友那么别致,没有你男朋友那么浪漫!”我心满意足地笑了笑,对她说了声“谢谢”。
我小心翼翼地把音乐盒收起来。回到宿舍后,我悄悄把音乐盒锁进盒子里。我不敢放在外面。我的姐妹们整天无所事事!
第二天去剪辑室的时候,姜浩一看到我就红了,我有点不好意思,但是我还是轻轻的对他说了声“谢谢”。
就在我沉浸在初恋的甜蜜中的时候,我发现姜浩好像变了。她见到我时就不说话了。她对我很有礼貌,好像遇到了一个陌生人。虽然感觉怪怪的,但也没怎么在意。
半个月后,我终于得到了我这个奇怪问题的答案:xi安下雪的时候,他的手上已经套着早就给他织好的——手套,他们成了公开的恋人。
我的心快要碎了。这是我等待的结果吗?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去剪辑室。我不敢看姜浩英俊但却是陌陌的脸,也不敢听叶紫满足而夸张的笑声。我明白用一厢情愿去爱一个人是没有意义的。虽然我喜欢他,但他只能给我一个哥哥的照顾。我误解了他。
这个念头,虽然很心痛,但我会释然。但是没有男朋友我活不下去。我想让姜浩知道,除了他,我还会找到更好的男生。一个北京男孩一直对我很好。他幽默、英俊、体贴。大二后不久,我们就成了恋人,虽然我很清楚我从来没有真正爱过他。
后来我和姜浩在校报编辑室见面的时候,我们都笑着点点头,但那种套路式的微笑却冷若冰霜。我们的关系一直冷淡到他大学毕业前夕。
1995年7月4日是姜浩离开xi回到成都的日子。他离开的那天,记者团的所有成员,以及他的许多同学和老乡都去车站为他送行。我被夹在人群里,看着他和送他的人牵手聊天。看着他真诚的悲伤,我的心好像被什么东西伤害了。毕竟他是我的初恋!我突然发现他的眼睛看着这么多人焦虑地看着。我很不解:他女朋友不在身边吗?当他的目光移向我时,他总是停下来。现在回想起来,那种停留有多么丰富的内涵啊!我明显感觉到他看我的时候很敷衍,心不在焉。
火车要开的时候,他舍不得上车。原来他的座位不是靠窗,而是换到了靠窗的位置。他和为他送行的人一一握手,我发现他眼里有泪。突然,他觉得自己站在远处大声盯着我:“晓晓,你过来?”以前我发现他看我的时候眼里有一种明亮的痛苦和温暖。我踮起脚,以便能听清楚他的话。而他把他帅气的身体和脸伸出窗外,向我靠过来,在我光滑的额头上使劲长长地吻了一下,突然公交车上下车一片死寂,我茫然的闭上了眼睛。这时,我听到了掌声,就像潮水般的掌声。是同学们为他的行为鼓掌!他用只有我能听到的声音说:“这是我这三年来唯一的缺陷。今天,我弥补了。”看着他含情脉脉的眼神,我哭了。
车子开走了,载着他越走越远,但他眼中的那份分不开却清晰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回到宿舍,我摸了摸额头,他的吻好像还在。我打开盒子,拿出我再也不敢动的音乐盒,打开盖子,把小个子放在光盘上。突然,那首古老经典的英文歌充满了整个房间。在音乐中,我想起了失落的夜晚和我在《爱的种子》中的19岁生日。我沉浸在音乐中,感情在音乐中起伏。我把头埋在手心,让泪水悄悄滑落。“他既然那么喜欢我,为什么不表白?”他想让一个女生向他表白吗?“音乐结束时,我陷入了沉思,突然一个声音响起,一个我熟悉的声音。磁性的声音多少次托住了我的梦魂:“晓晓,我爱你,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如果你愿意,请送我一根你的长发,因为长发代表一生的关心!"
突然我惊呆了!我接过音乐盒和爱的表白,紧紧地抱在胸前。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对我态度急转直下了。如果当时没听完音乐,我就无法理解音乐盒里古乐之后隐藏的秘密,也无法给他回复。他一定以为我拒绝了他,所以他违心地接受了叶子的爱。
这个发现让我心痛的流下了眼泪。为什么命运那么喜欢捉弄人?
那天晚上,我含泪给他写了一封信。我不希望这个误会伴随我们一生,即使我们错过了最好的时光。在信中,我没有忘记给他留长发。我只是想表明我真的愿意,愿意!
很快他回信说:
晓晓:
最急的时候是最美好的时候,最深的伤害永远是最真实的感情。
送你音乐盒后的几天我如坐针毡。我很期待见到你,但又害怕见到你。每天见到你,你总是淡定的笑。我以为你一定拒绝了我。本来我想用我的生命把我所有的秘密沉入大地,变成永远。但是,那天在车站吻你的时候,我在心里告诉自己很多次:如果我不吻她,你会后悔一辈子。你知道,我该有多大的勇气!
我花了很大力气才知道你的生日。在这之前的半个月,我悄悄坐车去了东郊的工艺品厂。我让工作人员给我做了一个专门的音乐盒,因为一般的音乐盒只有音乐,我想把我最想对你说的话放进音乐盒里。一开始工作人员不同意,但最后还是被我的诚意打动了,为我录音、制作,音乐盒的外观按照我的要求重新设计。我送你的礼物应该不一样,有情调。本来这样一个单件的制作成本很高,但是工厂只收了我普通音乐盒的价格。最后,年长的工人拍了拍我的肩膀说,祝你好运,年轻人。
我记得我们第一次单独出去。当我们回来时,我们迷路了。其实你迷路了,但我一直知道我是故意走错路的,因为我想多陪你一会儿。我往北拐的时候,怕你认不出路,可是你根本就认不出来.
看到这里,泪水已经模糊了我的双眼。
生活中,爱情是一列火车,我们都是站台上的乘客。去袖手旁观的火车时间总是很短,这要求我们每个人随时准备好登上火车。火车总是给每个乘客同样的机会。如果错过了,只能看着火车上最勇敢最有准备的人微笑。
如果早知道这个道理,我可能会拼命告诉姜浩。或者,如果他把他的爱情表白放在那首经典歌曲之前,我们的爱情可能就不一样了。
我只想告诉恋爱中的朋友,如果给心爱的人送音乐盒,请把爱情告白放在音乐之前。往往爱情的成败取决于一首曲子的时间。
——梅晓晓
【第3篇】一个女孩单纯的初恋作文1600字-小学六年级作文
女生单纯的初恋
初恋难忘,纯爱,纯爱。有些人会为初恋而战,有些人则不得不离开。面对初恋,她是如何选择的?
她是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女生。因为她英语不好,所以暑假去了英语补习班。本来她上课是抱着一种“鬼混”的态度,但是因为那个男生,她学习很努力。
他是一个小学五年级的男孩。一年后他要参加初中考试,他会在英语课上巩固英语。他成绩优异,深受老师喜爱,但总是喜欢和女生打架。
那天,女生的英语辅导班在上课,门被敲了。老师打开门,教室立刻变得嘈杂起来。本来这个时候女生也应该和同学聊天,但是她什么也没说。她只是在门口看着男孩和他的妈妈,不知道老师和男孩的父母说了什么。这个男孩被老师带进了班级。经老师介绍,他的名字叫邵。
老师继续教学生,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放学后,当所有的学生都走了,女孩走到男孩面前,轻声问:“你好!你是邵李浩?”
“是的!请问你叫什么名字?”男孩问女孩。
“我叫刘信义!希望我们能成为好朋友,再见!”女孩向男孩挥手。
“再见!刘信义!”男孩也笑了。
就这样,他们认识了。女孩很开心。回家的路上,她一直在想:他问我的名字,他冲我笑。是不是说明我们已经成为好朋友了?
直到第二节英语课,他们已经是好朋友了,于是像普通的好朋友一样挥手打招呼。这个班男生英语听写100分,全班第一;至于女生,她只考了70多分,从全班倒数第九。她第一次觉得尴尬,觉得不配和那个男生做好朋友。她哭了。男孩不明白她为什么哭。他上前问道:“你怎么了?只是听写没听好。下次努力。我不喜欢和喜欢哭的女生玩!”
听到男生说不喜欢和会哭的女生玩,他马上擦干眼泪说:“我不喜欢哭!眼里只有粉笔灰。”其实女生真的很爱哭。他们是娇娇女孩。他们喜欢宠溺自己,喜欢被人爱被人爱,不开心就哭。
从那天起,女孩发誓一定要学好英语,不丢男孩的脸。每天在家,他们不是看电视和玩电脑,而是背诵和听英语。看到女儿这么努力,家长都很开心,以为英语补习班起作用了,让女生继续上英语课。
老师也很高兴看到女生成绩突飞猛进,把她当成了男生的小助手。
男孩竖起大拇指对女孩说:“刘信义,你太棒了!比我小一岁,其实学的比我好!我很感谢你!”女孩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他傻笑,男孩把破粉笔扔向她,她也扔了回去;下课后,男生追着女生跑,被抓的时候挠鼻子,女生每次都被男生故意抓,为了体验男生手指的温度。
英语课到了期末考试,男生女生都不打了,认真复习。虽然见面会继续打招呼,但好像疏远了很多,不再亲密举动。
考试卷下来,女生是班里第三,男生是班里第一。
在回家的路上,女孩和她最好的朋友走回家,遇到了男孩。女孩像往常一样和她打招呼,但没想到,男孩悲伤地对女孩说:“我下学期不在这里学习了!”
女孩的心似乎瞬间就凉了,还笑着:“为什么?”
“因为我要搬家,离这里这么远,我想就近学习。”男孩看着女孩说。
“我们最后一次一起走回家好吗?”女孩问。
“嗯!”男孩同意了,但女孩心痛。
在小池塘边,男孩和两个女孩正在散步。男孩看到池塘边种了很多野花,看到女孩和她的好朋友开心地互相玩耍。看着女孩动人的笑容,他不忍把目光从自己身上移开。他从野花中摘下一朵不知名的粉色花朵,给女孩打电话:“刘信义!”
“为什么呀?邵?为什么不一起玩?”女孩假装开心的问。
“过来!”邵又问。
“哦!”女孩答应了,他走到男孩面前,男孩突然把花插在女孩浓密的黑发上。女生不好意思的跑了,男生还楞着…
最后到了说再见的时候,男生女生一句话也没说,只是第一次见面就又挥了挥手。
两年过去了,女孩还是很久记得男孩的脸和声音。每次做梦,那个男生总是出现在她的梦里。谁知道女孩有多想念男孩?每当学生开玩笑问:“刘信义,你有喜欢的人吗?”说出来听!"
女孩总是骄傲地说:“当然,你不认识他。他长得帅,成绩好,聪明!最重要的是,他也喜欢我!”事实上,到现在为止,女孩都不确定男孩是否把花送给她作为忏悔。我不确定她是不是喜欢他这个“爱”,但这是她的初恋,一个女生单纯的初恋…
如果你知道我的真名,你就会知道这篇文章中的女孩是我的——刘信义。
【第4篇】木木的初恋
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呼唤我的名字:“蒋木木!蒋木木!你在吗?我好害怕。”
终于,我慢慢睁开眼睛,却发现我的手和身上缠满了绷带,大脑不活动,心脏停止了跳动。我难过得在森林里边走边哭。我慢慢觉得,世界上所有的花草都在哭,月亮在哭,太阳在哭。果然,世态炎凉。
“安妮!安妮。你在哪里?”
“妈妈!我在这里!”
“你呀真是的,这么跑!妈妈很担心。”
“妈妈,你能让我玩吗?”
“是的!早点回来。”
"小安妮太可爱了,她会嫁给一个好男孩的."旁边邻居对安妮的妈妈说!
安妮大声说:“我想嫁给一个王子,一个像伊茨瑞尔那样的男孩。”
在森林的另一端,我难过得又坐下来哭了。但我听到一个甜美熟悉的声音:“你叫什么名字,你家在哪,为什么哭?”我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粉色连衣裙的小女孩。“我。我。它叫木头。木头。”我结结巴巴地说出了一些话。“哦,你好,我叫安妮。”女孩笑着伸出手和我握手。突然,我的心仿佛活蹦乱跳。但是当我试图伸出手和她握手时,一个火球把我打昏了。晕倒前只听到:“蒂布斯,你怎么能伤人!”
当我醒来时,我正躺在草地上。安妮问我:“你没事吧?对不起,我的小熊伤害了你。”我的心跳越来越厉害,我心想:我是不是已经喜欢她了?她见我不说话,就对我说:“好吧,我去找我的小熊。拜拜。”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安妮已经走了。突然很惊讶的想到,强大的ap凤凰最近真的在那个森林痊愈了。小安妮怎么可能打败强大的凤凰?我不能。我要去帮忙。完了我就去找安妮。但是我听到西边有一只大熊的吼声,森林变得安静了。我冲过去,看到安妮躺在地上,没有明确的意志。
我冲过去和凤凰打。当我把凤凰打成鸡蛋时,我意识到这是唯一的逃跑机会。我用绷带把安妮藏了起来。凤凰起死回生,我刚想带着凤凰回家,眼前闪过一道近芒。凤凰落地。
“快走!”伊茨瑞尔喊道,“这是敌人的领地!和安妮私奔!”
“伊茨瑞尔,你还是把他带走吧!你是他的王子!”我有点难过。
“不!你是他的王子!我会告诉她,你救了她!”izriel对我说。
我有点脸红“救她?是英雄izriel救了她!而我只是一个木乃伊!没人问木乃伊!”
这时,快速的步伐告诉我,敌人来了。我冲到敌营,大喊:“安妮!我喜欢你!希望下辈子能成为你的王子!啊!”我没力气了,晕倒了。
当我醒来时,我看到一个白衣天使!(待续)
【第5篇】小学六年级作文:初恋——难忘的暗恋十年
我也期待有一个可以让我拥抱和依靠的胸膛,就一个就好,我贪婪地祈求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爱我的人的胸膛,只要这个人值得我爱。我期待用同样的爱来回报这个人,只是一个人。我期待生活中出现很多次爱情。
很小的时候,当我开始看书,开始为自己思考的时候,我开始有了一个想法:这辈子一次,这辈子一次,我能记住我一辈子的爱情,这辈子一次,和一个所谓命中注定的人。不一定要海誓山盟,不一定要轰轰烈烈,只要能让我的心完全属于这个人。如果你不是这样的人,你最好离我远点。在这之前,我怕我会成为一个可怕的,momo的,无情的,冷酷的人。我可能会伤了别人的心,也可能会让别人感到痛苦。我不是你要找的人,你也绝不是我要找的人。勉强在一起,只能让两个人,哪怕是在一起的人,更痛苦。我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
所谓初恋,一辈子都记得。每个人都会认可一个人是自己的初恋情人,第一个彻底触动自己内心的人。如果能和你分享未来的恋人是你的初恋情人,我不得不说你找到了宝藏。如果你们两个能在一起生活,能不顾疾病、灾难、金钱、事业问题一起走过荆棘,那么我不仅会羡慕你,还会崇拜你,甚至祝福你。
人不能和初恋在一起。原因多种多样。但最主要的恐怕还是你的初恋总是在你还不成熟的时候过早的出现在你的生活中。你的缺点限制了你和初恋的长久关系。
我也认定了一个人是我的初恋,一个我怕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人。说别人会嘲笑我的懦弱,懦弱,无聊,甚至自我幻想都是可笑的。你对一个三年没跟你说过十几个字的男生有感觉吗?你有没有对一个人有感觉,当你突然撞到教室门口却发现那个人,似乎被吓傻了,像个小媳妇一样害羞地躲在一边?你有没有对一个人有感觉,他和朋友说话,跳舞跳得很厉害,以至于你在过道里把眼镜磕下来,看到完好无损就再也不问有没有人受伤?你对班上唯一一个从来不主动和你说话,看着你跟momo就像上辈子对你怀恨在心的男生有感觉吗?你愿意吗?你会对这样的人产生感情,怀念八年甚至十年吗?
一个自己做的幻影遮住了那个人的身体,让我永远摆脱不了他的影子。当我开始想着班上唯一一个不主动找我说话,晚上也不和我单独深交的男生时,爱情小说沉淀下来的毒素终于开始发挥它们酝酿已久的作用。趁着夜深人静,悄悄潜入我的梦里,在我的意识里,在我的心里烙下某人的身影。每天晚上重复同样的事情,让这个痕迹越来越明显。
终于有一天,当我再次在教室门口看到这个男生的时候,一种类似感应的东西迫不及待的从我的胸口涌出来,温暖又温暖。然后感觉脸上一阵发热,头皮发麻。我的心被这股热气烤得仿佛要跳出来了,越跳越快。我连看都不敢看他的脸,就埋下脸,低着头从他身边匆匆走过,飞走了。之后的每一天,每当我看到和他甚至他有关的东西,都会有同样的反应。
我知道我没有发烧,因为发烧总是持续的,这种“发烧”只有在有人出现的时候才会发生。于是我就在家里的书柜里找起因。父亲的医术,母亲的画册,还有凌乱的随笔,最后,我明白了一件事。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人,出现在爱情小说里的男人才是主人公。
但同时我也明白自己和他之间有些不可能。他的moo好像是针对我一个人的,好像是专门针对我一个人的。他和班里除我以外的所有女生关系都很好,就像我和班里除他以外的所有男生关系都很好一样。我女朋友也是他女朋友,他男朋友也是我男朋友。我们有共同的朋友,但我们不是朋友。很奇怪,不是吗?
我陷入了一个奇怪的圈子。我不能说什么,只能把这个小秘密藏在心里。我或多或少会有点期待。他和我处境一样,有着同样的疑惑和痛苦。然而,我发现自己错了。只有我这种小傻瓜才会把自己放在他所谓的爱情烤盘里,自己烤。一切都只是我自己幻想建造的城堡。我,那个自封的“长发公主”,把自己封在一座自己建造的高耸的塔里,每天用着那三千颗“青苔”。哈哈~)来编一个能让你每晚都睡得着的梦。
终于有一天,我的塔被毁。心里虽然有准备,但还是很痛,不值得,麻木地接受了事实后,在这个电脑屏幕上僵了半个小时。回到宿舍后,我以同样的表情在床前坐了一个小时,除了偶尔摇头傻笑之外,几乎忘了其他身体关节能做的动作。直到宿舍老板侯出现,看到了异常的我,并追问事情的起因。从那以后,我变得清醒了,但我开始对尝试从未喝过的啤酒感到有点自虐。
我知道白酒的味道。可能是因为家庭的原因吧。这家人不反对适当地喝白酒。但是我一直对这种啤酒很有激情,因为大家都说很苦。我不喜欢苦涩的东西。但当时我很想真正体会一下啤酒的味道,看看这种苦啤酒到底有多苦,更想知道我能不能承受这种痛苦。侯老大下楼去小卖部买了瓶啤酒,回来递给我。她知道我需要经历这些。她看着我喝酒,我一个人喝。说实话,啤酒很可怕。除了胃和苦味,我什么也感觉不到。当我喝完这瓶啤酒的时候,崔回来了。对了,因为我们宿舍没人姓重,在我的建议下,大家都用这个姓作为简称和昵称称呼对方,有时候在姓后面加个“得”或者“儿”。崔看见我坐在马扎上,摇着平底剩担心的啤酒,把它拿走了。她不觉得我不卫生,就“间接亲”了一口,把剩下的“福根”送人了。开心,我就拍拍手笑。我希望大楼里的每个人都能听到我的笑声。我希望它能传到那个人的耳朵里,让他知道这有多幸福。我的塔终于倒塌了。
宿舍里除了我谁都谈恋爱。大一的时候,第一次从20块钱买了一张201的电话卡,打给那个人。我不记得我是怎么得到这个号码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大部分是他和我共同的朋友给我的。他接了电话,电话在他宿舍。他还不小心接到了我的电话。而且不知道怎么开口。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在我的同龄人、同学和朋友面前,在侃侃说话的人都走了。只有一个紧张结巴的女生在整理不知道该怎么进行的对话。电话挂了,我只觉得对不起自己。我的表现太糟糕了。同宿舍的人也同时知道这个人的存在。我这个被他们说是电话恐惧症的人,除了爸爸妈妈,从来没有接到过电话,也从来没有主动给别人打过电话的人,也能有这样“大胆”的表现。而我除了后悔什么都没有。打电话的时候脑子里全是那种只比我先打两次电话就又打给他的糟糕表现:考试那天,不知道为什么冲动地打电话给他家,问了一个我实在不知道的物理或者数学问题。他不耐烦的回应我,之后我只能怪自己考前怎么扰民;另一次是除夕晚上,春节晚会还在直播。另一个同学让我用本地电话通知他第二天早上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集合,去给老师拜年。我只是一个信使,却被momo对待。转身。妈妈看着我的脸,我只能求上帝不要让这个敏感又全能的妈妈发现自己有问题。
事情没有好转。除了过年的时候偶尔遇到他和一群也是我朋友的同学,没有他的消息。我在逃避,我在逃避关于这个人的各种消息,还有我不了解或者不理解的事情。大学毕业开始留头发,想开始证明自己长大了。
直到快出国的元旦,我又在街上碰到了他,认识了一大群同学。令人惊讶的是,他来找我,我的心停止了跳动。我终于在第一时间找到自己的舌头跟他打招呼,伸出手和他握手。他也伸出手握住我的手,但他没有握手,而是把我的手举到唇边,像外国人一样礼貌地亲吻我的手。我被吓傻了,但我还是赶紧收回手,略带指责和玩笑的对他说:“别开玩笑!”
好在其他人似乎对这个地方不大关注,忙着招呼自己和熟悉的同学。后来的事我都忘了,但我记得那时候的感觉一直主导着我,回到家也没有褪去。
接下来不想说的就是我的一生。不能说是好是坏,就像历史上的人不能简单的划分为好人和坏人。我甚至不知道我是否应该为自己如此幸运而高兴。我把初吻给了我公认的初恋对象。因为这也让我知道了一个事实。他不是因为喜欢我才吻我的。在我的感情里,我没有感觉,我不喜欢,我不想就这样失去初吻。我从未要求你吻我。为什么?你觉得是怜悯还是施舍?你觉得是居高临下吗?我不会感激你这么做的。反而只会觉得恶心,觉得不配。接吻是只有两个人真心喜欢对方才能做到的事。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根深蒂固甚至偏执的感情。我只知道,如果你不喜欢一个人,就不要吻她或他!嘴是灵魂交流的通道。如果你不爱我,为什么要吻我?我不喜欢不爱我的人,也不喜欢我亲我的人。当年,我生病了。每当看到电视剧里的接吻镜头,我都会反胃。然后我就冲到卫生间,用清水洗了口,直到嘴巴变红,布满血丝。
在这之后,我无法想象再见到你。也许等到我们都长大了,可以承受这一切。偶尔会登录他班的校友记录,偶尔会看到他上网,甚至上传照片。但是那种感觉已经没有了。我不再是那个一和他有关就脸红心跳的小女孩了。
有时候,就像这首歌唱的那样,爱让人成长。
ps:发现自己有时候像文科生一样随机,感觉多愁善感,呵呵,感觉很特别。虽然有文字垃圾,也有肮脏人的耳目,但是让自己感到快乐的方法并不多,写点东西不影响别人的感觉也不错。哈哈哈哈,看了那些“垃圾文章”,不好意思提醒你这句话。我原谅自己的恶作剧和不成熟的黑色幽默表达。感谢大家的观看和支持!
【第6篇】初恋作文700字-小学六年级作文
那年冬天很冷,初冬的整个上午都弥漫着柔和的白雾。有一天我突发奇想起了个大早,想看看笼罩在浓雾中的小巷,就打开了小巷附近的窗户。突然,我看见她穿着红杉红裤子,戴着红领巾,在浓雾中走来,然后像红雾一样从我的窗前飘过。甩出的黑发在白雾中划出一道亮丽的弧线。我心里不禁一惊。从那以后,我的内心似乎更加担忧了。每天早上,我打开窗户,静静地等待。每天她都会准时出现在角落里,踩在绿油油湿滑的石头路上,穿过我眼中如轻纱般的浓雾。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每天都在等一个陌生的女孩。是她穿的红色触动了我内心深处隐藏多年的一根弦?还是她的细微眼神穿透了我未知的孤独?几个月后,冬天过去了,雪停了,雾停了。但她每天仍会从我的窗前匆匆走过。一天早上,我起得有点晚,匆忙去推窗户的时候,发出“砰”的一声,在寂静的巷子里特别响。她显然听到了,转向我。褪了色的红色冬装,她穿着一件黄色的羊毛外套,头上的红头发像火焰一样明亮美丽。我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盯着她。“嗨!你来早了。”看到我的尴尬,她笑着和我打招呼。“早上好!”我向她点点头,心里却被一阵窃喜弄得心慌。过了一会儿,我突然结结巴巴地说道,”.你知道,我每天都在这里等你.你叫什么名字……”然后就后悔了。天知道我有多鲁莽!她眼里有一丝怀疑。她没有回答我。过了一会儿,她冲我笑了笑,然后挥挥手,告诉我她走了。第二天我又站在窗前,她没有出现。不是第三天。从那以后,虽然我每天早上都执拗地打开窗户,等待她的到来,但再也没有见过她。只有石路和飘散的雾气,一个人在我面前无声无息的飘荡。终于,我停止了等待。我突然意识到,如果我喜欢她,我应该像一只蝴蝶,给它阳光和自由,不要打扰它。有时候美只是一种风景,爱情也是一种风景。有时候,即使只是无意的碰撞,蝴蝶也会吓一跳。从那以后,我关上了小巷附近的窗户。
【第7篇】我的初恋(3)作文3000字-小学六年级作文
1.执迷不悟
我冷冷地看着台上我手里的话筒。原来好吃的头发被剪成了短耳朵。唯一不变的是总是遮住半边脸的刘海。它曾经给过我们那么多神秘的感情,一种说不出的颓废气质。虽然其实很大的原因可能是她的脸是圆的。虽然是她的毕业表演,她只穿了一件简单宽大的裙子,应该是裙子,但是身材不好,有点o。
那个炎热的夏天,她总是穿着哲深蓝的大t恤,186哲的衣服穿在她156的身上,很奇怪。她被认为很有品味。是的,和她周围所有的怪异一样,她有着奇异的品味,不美,却无法形容。南说是一种花毁了的感觉。她说那句话的时候,哲和我们都是大一新生。如果细心的人记住了这个细节,因为这一段会有一个非常悲伤和动情的故事。
就这样冷冷的站在舞台上,她说这首歌是献给所有爱过我,爱过我的人。哲拿着相机给她拍照。一种失落吞噬了我的心,不是因为哲,而是因为冷要走了!我记得冷冷是一个新的艺术表演。当我走进会议室时,我看到哲和一个女孩坐在桌旁讨论节目。其实主要是闲日子,心里一沉。我之前说她绝不是美女,只是有一种不理解的预感。我试着加入他们的对话,大胆地问:“你是什么专业的?”“国际贸易”,她笑着看着我回答。嗯?没办法,你是我们专业的,我怎么不认识你?他们俩同时笑了,我笑的时候觉得自己青涩稚嫩,没有社会经验。现在我还能看到那个阳光明媚的中午,阳光普照的时候,16岁的我站在那里,无助而又茫然。不知道会不会和这两个人纠缠很多年,会不会流很多眼泪,会不会受很多诱惑!
伴奏听起来很慢,这是王菲的执念。很多年了,我还记得她唱那首歌的样子,经常不自觉的在卡拉ok点那首歌。“这一次,我很执着,很任性,不在乎自己是对是错!”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这首歌是为了她,为了哲学,为了我们,为了这一刻。没有任何音乐可以取代这首歌。这首歌死不悔改~ ~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她的存在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改变了我16岁的花梦,改变了我的初恋,我再也找不到那些东西了。但天知道那一瞬间我爱她,她在舞台上是那么容光焕发,那么美丽。终于找到了三年没找到的东西。她很独特。那一刻,她虽然踏入了社会,但可能再也不会发光了。那种令人遗憾的事情,就像人死之前的那道回光返照。真的,因为这一刻再也不会来了。当我和艾米一遍又一遍地唱那首倔强的歌时,我总会想到她,想到哲学,想到转瞬即逝的时光!
2.哲是个男人
哲是北京人。虽然他其实是石家庄人,但他的生活就是这么“北京化”。详见下文。他在北京有一个关系暧昧的女生。女孩父亲是xx部副部长。所以收发室的邮箱里经常放着写着哲名字的xx部的牛皮纸信封。真的不知道是女生只是拿起一个信封,还是有点炫耀。我不敢揣测。哲早在入学三周左右就告诉我,‘我要竞选学生会主席,我一定要支持我。“我不懂。”为什么?”“因为我哥是学生会主席,我也会”当然我现在觉得自己很傻,但是他是我认识的第一个权利意识这么强的男生。
他又高又瘦又白。他是在我们毕业前的那个冬天毕业的,因为天冷。我们两个总是一起看电影,一起吃饭,一起压马路。他抱怨:‘你在填补别人的感情空白。“其实不是那样的(我心虚地说)。哲会告诉我冷的情况。他把冰冷的钢琴送到了海南。男生宿舍会议室冷练的就是古琴那种。很多男生被折磨的睡不着午觉,讨厌咬牙切齿。冷的好奇怪,邮费够在那里买新的。因为冷毕业的归来,我爱上了她,把我和哲的关系牢牢定位为红颜知己。那时候我还是电视台的校园节目主持人,有一个节目是以我自己的人物为主的。我自己做过编辑。一个冬天的早晨,电视台新分配的一个留着长发的小酷哥一大早就看到我和哲开着白色空调走在校园的小雕像路上,甚至感慨地说:“这小子真有气质,长得帅,很适合你。”当时是早上6: 30。我不记得我们在做什么。只记得哲说我穿的橙色毛衣很好看,然后他说,
哲是国家一级跳高运动员,但全身上下看不到任何运动细胞。他对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我已经四天没洗脸了。”不正常吗?而且,他总是生病,总是抱怨南方的气候。我觉得他赢得了mm们的同情。他们班有8个女生据说暗恋他。他们会帮他抄笔记和做作业。说到这,我感到难过。女生在感情问题上真的很被动。他们喜欢一个人,却羞于主动表现出只想为他做点什么,让他注意到自己,然后被吸引,爱上自己,却不知道
总之,浙大这四年一定俘获了很多年轻女孩的心。最夸张的是,一个叫小红mm的女生上了哲的电脑辅导班后立马就喜欢上了他。她给他买了衣服,还买了一会儿手机。她想用金钱攻势来克服自己的情感问题。哲很苦恼,担心小红mm会拿刀毁容或者割耳朵,但还是把小红mm送的花送到了我们寝室。我对他说,‘不要传递矛盾,我不想当替死鬼,替你拿刀。我不是你女朋友,她误会了,我没死的惨?“他说:‘你看,我说别人是我女朋友,她不会相信的。你在家里那么漂亮有钱,她也很惭愧,所以也许她不会追我。"
这就是哲的描述,因为这个人在我心中的轮廓已经变得太模糊了。可能我从来不认识他,也可能我认识他的层次太多了。我无法用任何形容词来形容他,只能感受到他。他和冷冷一样独特,至少曾经给过我一种独特的感觉。
雨后温哥华的故事(3) :军事记录
3.《英雄本色》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认识了哲。我去系办公室找辅导员。当时我们只报名了一天。虽然我是最小的,但我成了我们班的女班长。我在系办公室门口看见了哲.
他穿着德国队服,白色的胸前有红黑黄条纹的t恤,短裤,我一下子就被抓了,还是“关起来”。我至今不理解,因为我爱着运动服下哲的英姿,爱着那个性格中18岁少年的本色;还是因为我的足球激情在作祟(我最喜欢的球队不是德国),总之,如果回到当初,遇到当时的哲学家,我又会死。所以,我对他的一见钟情不是偶然,而是必然的发生,发生在忙乱、新鲜、茫然的大学生活的第二天。
我和哲很快就熟悉了。我们都是学生干部(不同专业的班长)。军训的时候我们部门一共五个排长。他是二排长,我是五排长。作为一个有魅力的女人,在24公里的行程中,我不仅没有在军训中请假,还收留了别人。真的是突飞猛进的有所作为。那次巡演,我和哲是对立的,对立的。我们排长(我们编制里有两种学生排长和部队派来的教官)多次跑过来说:‘五个排长在队前带队’。我们吹嘘得太多,根本没注意到他。现在想想当排长。在这样严肃的军事活动中,比如春游,简直就是和一个同样“身居要职”的预备役军官‘调情’:—)
说到这里,我忍不住要写一写伊一同志在军训中的“光辉形象”,这是这个班的男生永远不会忘记的话题!首先,伊一同志拒绝按规定剪头发,不想要“革命妇女”的形象,所以她扎了两把小刷子和两条辫子。后来因为辫子的长度过肩,超出规定,她只好编好,然后放到盘子里,用夹子固定在两边。伊一同志沾沾自喜的心潮,她跑去买不同颜色的发带和铃铛叮当作响的小装饰品,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一对橙红色的小绒球。被形容为“颓废”的伊一同志,曾经那么‘纯洁’,但是在一个绿色的军营里,橙色的球真的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以至于每次我代表五排讲话,下面的人都在叽叽喳喳。
我还记得第一次在新生代表大会上发言。在数百人面前,我握着演讲的手,直到最后一刻。总发言10分钟,我用了6分钟就讲完了。我说得越快,我就越想快点下台。不知道为什么前五排座位都是男生。他们都在讲台上独自盯着我。那一天,伊一不明智地穿了一件绿色荷叶边的无袖连衣裙,最后像个大葱一样憋住了他的小脸。我不怀好意地看着我,眼镜后面的眼睛里充满了微笑。最后,我震惊得差点走下舞台。会后,我头也不回地跑回宿舍。太失败了!
如果我是一个当时见人多就脸红害羞的女生,那我完全是在一周后军训宣誓会上的角色。在台上,我握着小拳头说了句:“军队是个熔炉。让我们接受军旅生活的考验。在革命熔炉里,我们可以提炼自己的英雄品质。我们不会落后。我们流血流汗而不流泪。还有古代的花木兰。今天有五排女兵~ ~ ~”军训特刊,我写了挑战书,说“谁说女人不如男人,算女英雄要看现在。”我甚至写了这么一句豪言壮语“骡子或马出来走。”这很好的证明了人的适应性。在火热的革命军营里,典型的资产阶级焦小姐也能成为革命战士。
这一段主要写的是我自己,但因为我也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在自己的形象上泼墨是很正常的,这一段写在心里很有自豪感,像水浒里的英雄。我的性格里有一些英雄主义的成分,虽然在别人眼里大多是滑稽夸张的。这不影响我还在用这种光荣的经历吓唬人。我的射击是5发43响,装卸枪需要几十秒。“偶尔在操场路过,拿了一包餐巾纸和一瓶矿泉水的奖品,让那些围观的人大吃一惊!
可以说“当年一想到拿枪,就迷迷糊糊的,风总是被雨吹走。”
【第8篇】蜗牛的初恋(一)作文400字-小学六年级作文
(a)法院
蜗牛高中的时候给自己起名叫蜗牛。她觉得那两根触手好可爱。
蜗牛是女生。她小时候喜欢没有水的浴缸。长大后,她喜欢有窗帘的黑暗房间。简而言之,她说,被包围的感觉是安全的。
蜗牛在高考前一段时间疯狂做梦。做梦的时候就变成神经衰弱,厌食。
有时候我妈哭着说,我考不上也没关系。明年我就要了。
蜗牛说:“妈妈,这不是我能进去的原因。”。
母亲以为女儿在安慰自己,苦笑了一下,心里骂着考试制度,让孩子好惨。
蜗牛考上大学的暑假,头发一直不长,全家和亲戚一起去首都玩。就像我叔叔说的,孩子学习累了,放松一下。
蜗牛害怕陌生的地方和陌生人,却被拖来拖去拍照,像个惊慌失措的木偶。
她去报道的时候,蜗牛还是个傀儡。她见了很多不认识的人,她怕得要死,却不知道该告诉谁。她不得不以不自然的速度独自行走,或者假装系鞋带,让迎面而来的人经过。
【第9篇】初恋玫瑰作文300字-小学六年级作文
你睡着的时候,我悄悄吻了你。
我不敢大声唱歌,我害怕我会吵醒你,我希望我能在梦里遇见你。请把记录你声音的照片放在我的枕头下,让我告诉你为什么…
我摸着你的细毛,悄悄对你说:“我喜欢你。”
当你很惊讶的时候,我突然抱住你,趁你不注意,把一朵玫瑰放在你手里。
我喜欢看你的微笑,它能给我带来快乐和美丽。我一直知道你是…
我们的爱是沙漠中的绿洲,是风中掠过的落叶,是完美的结晶。
我想保护你,是你的王子吗?
呵呵~我是你永远的守护天使,因为你知道:“我爱你”。你还记得我们一起种的玫瑰园吗?它们在去年春天开花了。
你的眼睛像明亮的露珠。
我忘不了你和我们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
我尝过幸福,甜如蜜,想和你分享。
我会在苦涩的茶花旁等你,永远,永远:“我爱你。”
你知道.
【第10篇】释怀的初恋,右弦作文400字-小学六年级作文
放下初恋——右弦
时间一点点流逝
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什么消失了
你说我看起来太像你的初恋了
总有一天我会欺骗你的感情
我真的很困惑
你做错了什么?
时间把我带到了你初恋之前
让我和你再造一段美好的初恋
当我们相爱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未来
你残忍地离开我的那天
如果你知道有一天我会离开。
你真的会付出爱吗?
当我决定请你回报我的期望时,
你会放开我吗
当我知道我是你的爱。
你不再给我你的爱
为什么时空爱好者不能回来
我们没有未来
我们一直在伤害彼此
我真的不想你离开我
但是你不会再相信我了
你会恨我的。我也恨我自己
伤害你的后果
眼泪随时都在流逝
如果我知道有一天你会离开
我会永远真心付出我的爱。
当你决定让我回报你的期望时。
我不再依赖你了
当你知道我是你的爱。
但是你哭了,记得我对你的伤害。
为什么时空爱好者不能回来
我们没有未来
我们一直在伤害彼此
【第11篇】初恋(二)作文400字-小学六年级作文
有时候,她会问自己:我为什么喜欢他?
经历了这些经历,她也意识到,很多:的初恋是人生最好的,但也是最酸的。不管他们是好是坏,只有她自己知道。古人说:‘人若喝水,冷暖自知。’不管是好是坏,都要靠自己的经历去了解。她也知道自己错了。这么小就经历心碎的感觉和哭泣的痛苦,似乎太难了。
然而,她还应该说什么呢?
她经历过心碎和哭泣的痛苦。
她明白,真的明白。青春期的爱情离真爱还很远。大部分人是因为冲动、孤独、无聊、好奇的原因开始追求异性或者接受对异性的追求。
既然这样,为什么她还对他有很深的好感?是爱情真的不存在,还是她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
那个年少的爱情真的是一种躁动不安的本能吗?
《圣经》中有一段话解释了爱情。爱是永恒的。爱是耐心和善良的。有了爱,就不会嫉妒,不会自吹自擂,不会骄傲,不会鲁莽,不会无私,不会轻易生气,不会记住别人的错误,不喜欢委屈,只喜欢真理。爱可以包容一切,对一切有信心,对一切有希望,对一切有忍耐。
爱情,有永恒吗?
书上说:‘爱是绝对永恒的。当你曾经爱过它,哪怕是短暂的一秒钟,它都会永远留在你的记忆里。永恒不是短暂的占有,但不是嫉妒、自私和宽容。
那么,她真的爱他吗?
【第12篇】初恋是苦涩的(1)作文700字-小学六年级作文
梅花的坚韧体现了它对生命的追求。
木棉对生命的热爱,凝聚在它的公平战斗中。
盛开的水仙花体现了它对生活的希望。
玫瑰的爱抚体现了它对生活的享受。
牡丹的辉煌体现了它对生命的渴望。
一股清香,
深深的追求,
包含了对生活的渴望。
爱抚和痴迷的姿势,
灿烂的微笑,
包括对生活的热爱。
艰难的生活,
追求成功的精神,
它包含了对生活的洞察。
人生就是这样。普通人是不平凡的。
【第13篇】《初恋是张试纸》读后感1200字
他和她一起长大。4岁时,他开始喜欢她。9岁时,她又去上学了。她受了委屈,会去找他。没有同学欺负她。18岁时,他们被同一所大学录取。他们每天一起上课,一起去学校食堂吃饭。如果她不开心,还是会去找他,把他当大哥。19岁时,他对她说:“做我的女朋友吧。”她点点头,表示同意,感到很高兴。21岁,他们分手了。她流着泪问他:“你真的爱上另一个女孩了吗?”他点点头,有点无奈。她又问:“她漂亮吗?”他淡淡地回答,“你确定我们最合适?我不想把这么美好的青春只给一个人。难道你不想试试我之外的其他男人吗?”毕业后,他们再也没有过任何联系。25岁时,她成为一名受欢迎的女主播,他也在一家电视台担任翻译。这些年来,他一个接一个地恋爱了。每次结束一段感情,他都会想起她。26岁就结婚了,但是她觉得很累,想找个肩膀靠着。他会小心翼翼地避开她的节目,因为他害怕在电视上看到她。她事业很好,却是个不会做家务的邋遢女人。尽管家里有保姆,丈夫还是处处对她不满。一天晚上,他们吵架了,她开车出去在街上走了一晚上。不知怎么的,她想到了他,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29岁那年,她离婚了。31岁的时候,他找到了她的电话号码,那份惆怅就这样逝去了,那是他们分开的第十年。十年可以改变很多人,对事物的看法完全不同。31岁的时候,他在酒店的大堂里又遇到了她,往事历历在目。经过多年的波折,我们都知道,人生没有太多值得珍惜的情感。两个人度过了十年的青春,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起点。32岁时,他们结婚了。婚后幸福。因为她经历过失败的婚姻,她已经知道怎么去心疼一个男人;他一直珍惜这份爱。如果不是这10年的经历,他们大概不会明白这段感情对彼此的重要性。初恋是爱情的第一张试卷。很多时候,我们都以为后面会有更好的人。众所周知,有时候最好的就站在我们面前,错过了一站,有时候错过了一生。其实有些事情你是不应该去尝试的,因为尝试一次是有可能的,会在你的一生中留下不可磨灭的伤痕。如果你真的想尝试,就要有承担结果的勇气。如果你没有把握,没有勇气,就不要拿自己的快乐开玩笑。一个人应该能够把握自己的幸福,看到自己的未来,不要把自己出卖给现在。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已经把自己卖给了现在两个人使用。
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去寻找自己的家。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抓住身边的每一个人,珍惜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不要让自己的大胆和无知蒙蔽了双眼,看不到前方的路。无论是朋友、恋人还是父母,都不应该用任性和骄傲去伤害他们。这些都不是我们可以尝试的。我想没有人会有勇气去尝试。
朋友抓住你身边的每一个人,告诉他们你有多在乎他们,告诉他们你会很珍惜他们。
【第14篇】小学六年级作文:初恋
这学期,不知怎么的,我恋爱了。很惊讶,因为我是公认的好学生。
当时我喜欢他,但是没有表白。后来他朋友告诉我他喜欢我,我才知道他一直暗恋我。后来,我们的qq聊天记录从两句没有任何麻烦的话变成了满满的甜言蜜语。圣诞节的时候,他送了我一份礼物(我也不知道具体送什么礼物,但是给自己留了一些秘密),我很开心。真的希望能这样下去。他在qq上告诉我,他会爱我一辈子。他还说,等我们长大了,就正式谈恋爱结婚。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这只是我们天真的美丽誓言。
其实他也不是特别帅。我对他的外表不感兴趣。我们班很多女生都喜欢他。不知道为什么。别人喜欢他的时候,我觉得他没眼光。但是我喜欢他,我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虽然我知道早恋不好,但是如果我们在无知中度过这段时间,那是一件好事。
【第15篇】初恋是苦涩的(3)作文1300字-小学六年级作文
半个学期过去了,我的生活如此无味。我每天重复同样的事情,吃饭,学习,睡觉。几乎每天早上起来,我都能预知今天会发生什么。从来不变,我好像麻木了。以前有悲伤相伴的时候,生活很精彩。我从心底里觉得我在期待新的一天,因为他总是让我惊喜。即使是一句简单的问候,也足以让我觉得这一天心情很好,很温暖。以前的日子无忧无虑,什么都不用想。很简单,很简单。我从小学到中学的一贯表现就是期中考试考的很好,但是期末总是不尽人意。但是老师不明白,他把我所有的考试不好都归咎于我谈恋爱,但是我真的没有因为谈恋爱耽误学习。现在,在他们眼里,我已经康复,投入到学习中去了,他们却不知道,我每天被困在那堆书里,只是为了麻痹自己,想把他从脑子里挖出来一段时间。
期中考试后,学校为了让我们放松,组织了一次春游——爬山。而且这次是自由攀爬,怕扰乱上课秩序。因为我们不在一个班,我怕和他单独在一起,不知所措。我们按组爬山。我们组有六个人。我努力跟着大部队走,我怕遇到他。然而,我的“可爱”团队成员花时间欣赏风景。最后被大军越陷越远。反正他们离得越来越远,就算了,只要不是和他单独在一起。但是他们拼命往前追,我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最后,我快到山顶了。我看到许多学生站在山顶上,拍照和欣赏风景。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并不远。我尽力往上走。我真的很累。我不能走路。这时,我看到他和几个男孩已经从山顶下来了。我假装没看见,若无其事地看着风景。但是谁知道我的心真的好紧张,为什么每次见到他都那么紧张,心跳的厉害,不知道怎么开口。他过去后,我自己继续往上走。但是片刻之后,我是如此的惊讶。我看见他匆忙跑回来,拉着我的手,领我上楼。牵我手的感觉很熟悉,久违的感觉又回来了。他知道我没有运动细胞,爬山比登天还难,就回来带我一起爬山。我真的很感动。他拉着我,奇怪,我一点都不觉得累,我只是觉得开心。当我到达山顶时,许多学生都在上面,老师也在那里。我挣脱了他的手,怕老师看到,但老师好像看到了。他微微一扫,看到我被他牵着手,惨不忍睹。因为这个,我们老师没有让我一路去爬山,都偷偷跟着我。其实可能老师觉得他做的事情挺隐蔽的,我看着我们的手就意识到了。
老师一路下山都没闲着。他走得比我快,但他假装累了。他坐在石头上等我们,看见我下来,然后和我一起下山。中间休息的地方,同学们吃喝,他也和同学们坐在一起。再下山的时候,我和旁边的女生故意最后走,让老师走在我们前面。我们不想被监视。他也发现老师一直盯着我们看,我们就故意躲开了。我们很高兴终于脱离了老师的魔掌。过了一会儿,阿丑过来了,我们走到一个亭子前。女孩建议我们去照张相,但是当我们刚拿出相机想去照的时候,老师喊道:“这里的风景真美,为什么我们来的时候你没发现?”然后他带着身后的人都到了这个地方,原来是一个很安静的小亭子,现在这么热闹。我随便找了个理由,带着紧张的空气离开这个地方,女孩抱怨老师来的太及时,连照片都没拍。我们来到了另一个地方(只有我和那个女孩)
林雪馨的糟糕初恋1
林疯狂地冲了出来。
她经过校园小路时停下了。
“啊,有人爬墙了!”林不禁用手和脚琢磨着往事。
“啊——扑通!啊,跳~ ~ ~ ~”
天哪!被范唉!学校里黑人势力的首领.> o <最好小跑.
“嘿!停下!你没看见我在这里半死不活吗?”范陈子有些火气地冲着林薛鑫的后背。
林只好哭丧着脸回来,无奈地蹲在范身边问:“是吗.好吧……”
“拷!我长这样吗?快扶我起来。”
林大吼了一声,哭了。
范陈子生气地拍拍她的头:“你为什么哭?我不会吃你的.嘿,我的屁股……”
见林还在抽泣,范也没办法:“承承承,我最多请你吃个果冻怎么样?”
而且,是包装精美的水晶之恋。林紧张得几乎尖叫起来。
范敲了敲的小脑袋。“我该怎么给你东西?你还是像个被欺负的小老婆。还有,记住。今天放学后在学校门口等我.否则.嘿,你死定了。”
当林战战兢兢地回到教室时,全班已经起哄了。
林正在小心翼翼地吃着果冻,突然一种奇怪的甜味涌上她的心头。范的凶狠表情一直在脑中徘徊。
放学后,林飞到学校门口等了半个小时,范才在一瞬间走了进来.林薛鑫勉强笑了笑,拍了拍范陈子:“有什么事吗?”
范看着她,突然笑了起来:“你怎么不怕我?这样拉,我带你回家。”
林薛鑫撅嘴:“哎?为什么?”
范陈子一字一句地说:“我——要——你——做——我——女性——朋友——朋友!”
我想让你做我的女朋友。
我想让你做我的女朋友。
我没听对你的话.林更是不可置信。范陈子,一个大学校的管理者和老板,想要一个没有外貌,没有身材,没有个性的女孩做她的女朋友?开什么玩笑.
范不顾是否理解了林的话,满脸惊讶地把她拖进了车里。
“哇……”
“哇,你会飞!”
范陈子8知道他是在开灵车还是什么……它和那艘宇宙飞船一样快!
林吓得抱住范的腰。
一大早,当林赶到学校的时候,他看到门口站着几个重要的人。
林像往常一样低下了头。
“嘿!大榭!”
“哇,嫂子!”
不可能.林薛鑫一脸悲伤的跑了.这是怎么发生的.
这真是…….林差点被众目睽睽之下打死,而林还以为还没答应范呢.你怎么能这样捏它.
“喂,林太太!”天啊,又一个嘻皮笑脸。
林薛鑫赶紧哆嗦了一下:“什么什么!”
“你不是我们大哥陈子的女朋友吗?”
林薛鑫脸红了:“不,不!”
“真的没有?”
“真的吗.啊!”林不等说话就尖叫起来.范陈子黑着脸出现在她面前。
现在逃跑是最好的策略.但是林却没迈出一大步就被范抱起:“来,你是我女朋友!”
“上帝......................想着想着林,假装真诚的点点头。
范拍拍她的头,拽着她对大家说:“我宣布……林是我的女朋友!谁敢欺负她!谁会.去死吧!”
林自己也听得心惊肉跳。
“嫂子!”
“姐姐!”
走完一路,林差点被口水淹死.我迫不及待地用书包捂着头,这样就不会被一帮又一帮臭小子追了.但是我心里有一种受保护的甜蜜。
啊.林坐在窗前,微微叹了口气。没想到它会如此戏剧性地成为范的女朋友.生活突然改变了.那些过去不屑于多看自己一眼的家伙现在正困扰着自己.还有那个高高在上的范.他是什么生物.他到底是不是gf.为什么他连个电话都没有.
“丁……”说曹操,曹操到。真的在这里。
林薛鑫马上拿起话筒:“喂?”
".你.还不睡觉吗?”
哦,现在才7点。
“你早点休息。还有,如果你敢和别的男生说话.等死吧!杜……”
林痛苦地放下电话.阳光下有如此粗鲁野蛮的男孩.
<待续>
(四年级,1700字)
《初恋是一座美丽古城》读后感100字
今天看了一篇日记:“初恋是一座美丽的古城”。
每逢佳节,思念亲人,仰望明月,思念故人。
十八年过去了,虽然恋人像亲人。
重阳到来之前,我给二十多年前的初恋朋友献上了一份怀念和思念之情,不能说是:“没办法,不是偶然”。
初恋时我们不知道爱情。现在当我们知道爱时,独木舟已经穿过了万重山,它既是阴又是阳。
俗语;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家庭的概念无非是一个男人和女人的世界,再加上房子,这是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但是,家庭也是矛盾的发源地。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出现了。生活的规律,也就是矛盾的产生和化解,是一步一步向前的。
发现很多年的相思原本靠想象,但未实现的新生活却是一个美好的结局。晚上的月亮真美!
(三年级作文,)
初恋的音乐盒
1992年10月,我进入大学不久,就被招进校报学生记者团,在那里认识了已经是记者团团长的姜浩。姜浩,四川成都人,比我高一级。他不仅英俊,而且文笔出奇的漂亮。在进入大学之前,我读过他美丽而悲伤的爱情故事。第一次见面,他当着30多位著名报社记者的面夸我飘逸的长发,说:“你应该给潘婷打广告!”我羞愧得满脸通红。
我坚信爱情是一种缘分,我很难形容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但当时我确实有一种头晕目眩,神智不清的感觉,我也在他的眼神中找到了各种细节.我年轻的时候,眼睛是最容易泄露内心秘密的。
很快,大家都熟悉了我,我能清晰的感受到姜浩对我非同寻常的关心。有一次,姜浩的另一段爱情故事发表后,他收到了300元的稿费,大家都大喊:让姜浩请客。姜浩很大方,带着记者团的几个弟弟去逛街。不一会儿,大包小包的食物和水果被买回来了。当晚记者团全体成员在校报编辑部边吃边聊,气氛像兄弟姐妹一样融洽。11点结束,大家陆续回宿舍。我正要离开,姜浩拉着我的袖子说:“晓晓,等一下。”我的心跳了一下,一种预感把我的脸烧红了。
我和他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都觉得不舒服,姜浩那种从容淡雅的风格也消失了。他语无伦次地说:“我在xi安一年多了,在xi安没吃过几个小吃。你是xi人,能给我做个导游吗?“再说.报酬,我也想一个人呆着.请你的客人。”我想都没想就点了点头。
第二天晚上,姜浩骑车带我从南郊过来。在我的带领下,我们穿过街道,来到西街著名的嘉善汤圆店。那一天,我们两个吃着吃着,聊着聊着,心里的距离突然变得很小。在那里,他告诉我,以我的文笔很难被记者团录用,但他为我而战,并告诉其他成员:“她长长的肩发是一篇优美的散文。”大家都被他逗乐了,我就成了记者团的一员。
路灯亮着的时候,我们从西街往回走。我坐在后座,看着姜浩粗壮的双腿恶毒地蹬着,心里很感动,也很满足。我们大声谈笑,他不时回头看我,然后他甩甩头发,讲了个幽默的故事,我开怀大笑,心前所未有的跳。突然,沉浸在幸福中的我发现,姜浩骑错了路。我们本应该向南走,但我们是向北走的。
(五年级,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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