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锤毁之,钟况然有声。
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
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也!
范氏逃亡的时候,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想要背着它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荒谬了。
注释
(1)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逃在齐国。
亡,逃亡。
(2)钟:古代的打击乐器。
(3)则:但是
(4)负:用背驮东西。
(5)锤(chuí):槌子或棒子。
(6)况(huàng)然:形容钟声。
(7)遽(jù):立刻。
(8)悖(bèi):荒谬。 (8)恶(e):害怕。
《掩耳盗铃》吕不韦 撰 古诗寓意
钟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总是要响的。凡是要客观存在的东西,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有的人对不喜欢的客观存在,采取不承认的态度,以为如此,客观就不存在了,这和“《掩耳盗铃》吕不韦 撰 古诗”一样,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唯我论的表现。
《掩耳盗铃》吕不韦 撰 翻译、赏析和诗意
范氏逃亡的时候,百姓有到钟的,想要背着它逃跑,那钟大不可辜负;用铁锤摧毁它,钟是一样的声音。
生怕别人听到的而剥夺自己的,突然捂着自己的耳朵。
不愿别人听到的,可以的;讨厌自己听到的,荒谬的!* 以上翻译来自百度翻译(ai),仅供参考
千峰争攒聚,万壑绝凌历。
出自《游泰山六首》[先秦] 吕不韦 撰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出自《将进酒》[先秦] 吕不韦 撰
汤盘孔鼎有述作,今无其器存其辞。
出自《韩碑》[先秦] 吕不韦 撰
好面誉人者,亦好背而毁之。
出自《》[先秦] 吕不韦 撰
日斜无计更留连,归路草和烟。
出自《喜迁莺·清明节》[先秦] 吕不韦 撰
规小节者不能成荣名,恶小耻者不能立大功。
出自《史记·七十列传·鲁仲连邹阳列传》[先秦] 吕不韦 撰
砧面莹,杵声齐。捣就征衣泪墨题。
出自《杵声齐·砧面莹》[先秦] 吕不韦 撰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出自《月下独酌四首·其一》[先秦] 吕不韦 撰
几度白衣虚令节,致疑黄菊是孤芳。
出自《九日吴山宴集值雨次韵》[先秦] 吕不韦 撰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出自《》[先秦] 吕不韦 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