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燕七 发布时间:2022-02-21 19:00:02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
身份证 号:
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____________号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 诉讼费用 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仲裁所依据的事实不清。
申请人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承接_____________项目。承接该项目后,申请人即于当日和第三人________签订了《 劳务分包 合同》,将该项目中的劳务工作分包给第三人。被申请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请的劳务人员。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在没有查清上述事实的情况下,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 劳动关系 是错误的。
2、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被申请人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到第三人处应聘保洁员岗位,因故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与第三人解除 劳务关系 。被申请人于______年___月份向__________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 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仲裁请求已明显超过了仲裁时效,应当依法予以驳回。但是##仲裁委员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的请求没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仲裁程序违法。
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请书》,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参加了庭审、辩论,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但是在最后的裁决书中却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没有关于第三人裁决,也没有说明理由。仲裁委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程序规定的。
综上所述,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审判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愿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 单位名称: ,住所地: 省 市 区 路 号 座 层。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联系电话: 。
请求事项 :
依法撤销 仲裁委员会于 年 月 日作出的( ) 字第 号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 劳动争议 纠纷一案, 市 区劳动 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于 年 月 日作出 字( )第 号裁决书,该裁决适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 47 条,为终局裁决。申请人根据《 劳动争议仲裁 调解法》第 49 条,认为该裁决依法应予撤销。理由如下:
1. 该裁决适用法律错误。
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3. 违反法定程序。
4.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49 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综上,申请人认为,该裁决符合应予撤销的情形,请求贵院依法予以撤销。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xx编码:电话号码被申请人:身份证号:住所地:xx编码:电话号码: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____________号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
1、仲裁所依据的事实不清。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承接_____________项目。承接该项目后,申请人即于当日和第三人________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将该项目中的劳务工作分包给第三人。被申请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请的劳务人员。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在没有查清上述事实的情况下,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劳动关系是错误的。
2、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被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第三人处应聘保洁员岗位,因故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第三人解除劳务关系。被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月份向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仲裁请求已明显超过了仲裁时效,应当依法予以驳回。但是仲裁委员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的请求没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仲裁程序违法。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请书》,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参加了庭审、辩论,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但是在最后的裁决书中却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没有关于第三人裁决,也没有说明理由。仲裁委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程序规定的。综上所述,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审判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愿贵院判如所请。此致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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