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法院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市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主题,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清理超审限积案”、“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检查治理国家赔偿积案”和“法律文书质量年”四个专项治理活动,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度。
一、清理超审限积案。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清理超审限积案专项活动,将2023年立案的所有案件全部审结。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未结案数和类型逐案登记,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认真分析查找未能及时结案的原因,对久拖不决的未结案件实行院内督办和专门个案追查,制定解决方案。三是检查验收、建章立制。自查活动结束后,逐案落实清理出的积案结案情况,迅速落实相关解决措施。四是查清原因、追究责任。查清造成积案的原因,严厉追究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导致案件超审限的,或滥用职权、有意拖延、曲法弄权、徇私舞弊的人员责任。
二、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多策并举、调解优先”、“谁终审、谁执行、谁负责”、“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五项原则,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一是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逐案登记建档,按照“四定一包”工作方式确定包案领导和承办人。二是调阅排查清理出的积案所有卷宗,认一真审查,听取申诉人的诉求和理由,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彻底化解。三是将信访积案清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年底进行总结验收。
三、检查治理国家赔偿积案。在全市法院系统检查治理赔偿案件,逐案逐项登记,选择典型案例,围绕存在问题、形成原因、自查自纠情况和拟采取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同时,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充分认识活动意义,对案件进行抽查、评查,特别是领导关注、社会舆论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申请、申诉案件,限期整改。
四、开展法律文书质量年活动。法律文书的质量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法律文书校核机制、评查制度和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把法律文书质量的管理纳入制度化的轨道。二是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重点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进行深入透彻的说理,努力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做好两级法院判后答疑工作。三是加强法律文书的公开力度。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原则,通过互联网、公开张贴等方式公布生效裁判文书,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引导广大法官自觉学习、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认真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保法律正确适用,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第2篇 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中央、省、市、县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xx县人民法院精心谋划、严密组织、快速行动,采取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一、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强化扫黑除恶组织保障
县法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的重大政治任务予以落实。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军为组长,两名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在刑事审判庭设立扫黑除恶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先后8次分别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搞懂弄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髓要义,搞懂弄通12种黑恶势力表现。研究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为全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强化措施,加强协调,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专题会议、台账、线索移送等长效机制,明确并压实工作责任,做到聚焦突出问题,工作措施精细,审理打击精准。一是对扫黑除恶案件进行集中梳理。建立扫黑除恶案件专案合账, 专人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收集、整理,及时准确填报数据;统一将涉黑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对2023年以来的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组织卖淫等已经审结的生效裁判案件,按照县委zd委提出的“十必查”和县扫黑办提出的“一案三查”工作机制,进行严格排查。二是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审判工作的横向联系。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同办理机制,发现“保护伞”及相关犯罪线索的,及时移交办理;对案情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审理中遇到重点难点问题,提前作好分析研判,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会议制度和案件会商制度功能,协同解决具体问题。三是建立线索排查工作制度。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全方位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工作,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本院各部门移交的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11月6日,我院配合省林业厅异地用警,对兴林镇朝阳村、兴林村、大荒沟村、孟家沟村涉林违法案件进行打击,目前已刑事拘留4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三、严格标准,明确重点,确保扫黑除恶打击更精准
县法院坚持将打击的重点对准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卖淫、聚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对存在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强行发包、欺行霸市、非法占地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案件重点打击并及时报送并备案。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意见,依法、准确、及时、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抽调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刑事审判法官担任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主审法官及合议庭成员。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充分保障刑事被告人权利,做到不枉不纵、不拔高不降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做到实体公正兼顾程序公正,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精品案。
四、健全组织,整顿作风,铸造扫黑除恶的坚强堡垒
县法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入党风廉政建设,并作为党务工作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加大在职党支部的整顿力度,做到以点带线、由线及面,逐步将各党支部打造成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战斗堡垒,增强党支部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鼓励、支持并要求党员干部都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不断凝聚强大正能量。
五、广开渠道,强化宣传,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
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张贴宣传海报、举报公告,设立举报箱;在本院机关大楼前悬挂宣传条幅;通过led显示屏实时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平台、新浪官方微博、官方网站推送12类涉黑犯罪行为及举报电话、举报地址,鼓励群众踊跃举报线索,大力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立场不坚定。认识度重视度不够。
二是部门协调工作有待加强,部门之间有效协调不够,没有有效整合。
三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没有在社会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架构体系。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是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审判水平。充实刑事审判团队力量,注重理论学习,精准掌握相关法律规定,提高刑事审判法官的专业化审判技能,以过硬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质效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新浪官方微博、官方网站及其他媒体,全方位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村霸”、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
四是坚持依法审理,保证办案质量。在办案过程中不断总结审判经验,运用信息化手段缩短办案周期,对涉黑涉恶案件逐步形成统一的证据裁判标准,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并继续坚持以案查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工作台账和报备机制,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及上级法院报告,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动向,增强扫黑除恶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3篇 2023年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自查报告
“司法公开年”、“审判监督年”、“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容易侵犯当事人权利的岗位和环节,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了集中规范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给予充分重视,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门的动员和部署,并成立了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抓好活动的实施和检查,形成院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总负责,各党支部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协调配合,全院干警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教育
专项整改活动启动后,我院高度重视活动的学习教育工作,建立了以支部为单位的学习小组,要求所有学员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学习《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三大诉讼法相关内容,最高法院《两个办法》等,并分庭室、分支部进行讨论,加强参学者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同时明确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以进一步提高干警专项整改的主动性。
(三)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自查自纠
我院在上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着重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的角度查找问题,对办案超审限、执限,不作为或乱作为,故意拖案、压案、裁判不公、办案作风是否文明等问题派出调查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向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62份,收集到对院班子成员以及干警个人意见60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以专项整改的形式来提高审判作风、改善面貌表示赞赏和满意。通过发调查表、开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以及各部门的自查,查摆出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个别法官办案效率低下,随意延长审执期限,职业道德较差等方面近20个问题。
(四)严格考核,务求取得实效
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培训考核的工作标准。组织全体干警参加统一组织的专项整改考核。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对待,个别干警因公务无法参加考核的,积极做好补考工作,确保参考率达到100%。
二、专项整改活动摆查出的主要问题
对照专项整改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各种意见,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我院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查找,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司法不公的问题在社会上和群众中还有比较多的反映,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等等。
2、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我院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不强,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办案社会效果不好;二是学历层次不高,与《法官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有的业务水平较低,驾驭庭审的能力不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不够、质量不高;四是个别人有吃请现象,行为失检,不注意法官形象,甚至有违法违禁的苗头;五是有的职业道德较差,审判纪律不严,素质不高等等。
3、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途径,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护民的具体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距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同志衙门作风严重,对当事人“生、冷、硬、横、烦”时有发生,经常有信访件反映;二是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司法指导、司法救助还不够到位;四是涉诉上访工作做得不够,“群体访、重复访、越级访”尚有发生;五是司法为民措施未能完全落实到位,有的不完善、有的流于形式、有的走过场;六是有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混同于、甚至不及普通群众;七是对新时期如何做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缺乏好的办法和措施,干警队伍总体凝聚力还不够强等等
4、司法管理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制度有漏洞、有隐患、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二是内部缺乏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有的公文不规范,文书处理不规范;四是有的案卷归档不及时,甚至出现案卷多年不归的现象;五是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六是后勤管理问题较多,等等。
三、针对问题,扎实整改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我院先后整理、修订了《廉政制度》、《岗位目标考核》、《保密制度》、《首问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有针对性地制订各类整改措施30条,结合我院实际,共修订完善立案、审判、执行、法院管理等方面70余个规范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干警的适岗性。
2、采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为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我院研究制订了六项立案便民措施。一是设立便民服务台,实行预约接待制。二是开通诉讼绿色通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优先立案。三是推行三个“当日”,即当日立案、当时受理、当时移送。三是提供模拟诉状样本,方便当事人撰写诉讼文书。四是推行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五是推行立案大厅ab岗工作制度,确保信访岗位不空岗、不缺岗。六是明确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使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抓审理执行,规范司法行为全过程。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不是表现在形式上,而是对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认真规范。立案阶段,将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审理阶段,增设流程管理图,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审理进程;裁判阶段,要求法官加强判后释法、释疑工作,引导当事人理解并服从法院裁判;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同时规范庭审,由审委会成员不定期地对庭审进行观摩,要求法官认真把握庭审技能,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4、强化审限监督,提高办案效率,解决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建立案件超期预警制度,对刑事案件三十天内未办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五个月内未办结的,要求承办人上报分管院领导和审监庭,并对未能及时办结的原因作出说明,便于院领导和审监庭跟踪监督,严防案件超审限。
5、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我院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干警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6、强化调解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我院针对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对立情绪大、矛盾激化,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民事审判调解机制,最大强度地体现司法为民原则。要求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把握诉讼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坚持“立案调、庭前调、开庭调、执行调”和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方法,运用调解手段,尽量调解结案。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审结的民商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了56%。
7、规范法官细节行为,提升法官形象。我院以提高对外服务质量为切入点,做好多个“一”字文章:方便当事人,力求“少跑一次腿、少累一分钟、少费一份心、少花一分钱”;服务态度上力求“一视同仁”,即生人熟人一个样,有无关系一个样,外地本地一个样;服务方式力求“四个一”,即给一张笑脸,让一个座位,递一坏茶水,说一句暖心话;第一印象要求做到“五个感”即进庭有清洁感,登门有亲切感,说话有热情感,办事有实在感,工作有高效感
四、立足长远,构建长效机制
专项整改活动从总体上看,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干警的工作作风、精神风貌得到明显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有了新的增强,但专项整改活动不仅仅是一项活动,而应该把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体现其日常性和长效性。通过专项整改活动,我院积极探索司法为民、维护公正的具体举措,构建专项整改的长效机制,以进一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一)积极探索建立加强班子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清醒坚定,干事创业,团结协调,敢于负责,群众拥护的班子,使领导班子成为带领广大干警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坚强领导集体。从加强学习入手,着力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总结经验教育,并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班子成为干警的表率。
(二)积极探索建立加强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切实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大力推进学习型相关的建设,健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在队伍中营造重视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三是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干警,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三)积极探索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按照“依法、科学、便民、公正、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涵盖审判和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规范和制度,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科学化、标准化的质量和效率参评体系。继续完善和落实审判权责、规范审判运行的各项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抓好庭审规范化工作,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原则,提高庭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积极探索建立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在思想上化为司法的基本理念,在审判中化解为严格执法的实际行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审判工作的司法效益,弘扬司法民主、强化开放意识、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积极推进司法文明,从文化建设、作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入手,真正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使老百姓真真切切的感受司法文明的魅力和享受到人性化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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