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猫写作 > 范文大全 > 工作报告 > 调研报告
栏目

规范调研报告模版(8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2-01-24 09:35:01 热度:92

规范调研报告模版(8篇范文)范文

第1篇 城市交通规范服务管理状况调研报告

城市交通是一个城市的门户,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一个城市不可或缺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城市交通事业的发展状况、经营服务水平常常会成为人们衡量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标准,对城市的形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城市交通已成为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倍受政府关心、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城市公交、出租及短途客运等城市交通行业现状,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的行业管理,市政协于xx年4月初,组织相关委员成立调研组,深入到全市各公共交通客运管理行业进行了调研。调研采取听取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查看等形式进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基本情况

多年来**市的城市交通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履行职责,城市交通已逐步迈向文明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十余年来,**城市交通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截止目前,**市拥有城市公交车29辆,开通公交线路3条(其中1路线23辆,运营基本正常,2路线因市场修建暂停营业,3路线6辆,2、3路线因受客源的局限,时通时停,运营尚不稳定);运营出租车达到403辆,基本实现了出租车“着绿”,目前管理相对规范,运营基本正常;短途客运车辆51台,运营网络已扩大至全市各农业村及牧业定居点,城乡两级运营网络基本实现了“村村通”。近年来,在市运管部门的积极努力及交*、工商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全市的城市交通管理相对较为规范,运营网络基本健全,极大的方便了居民的出行,为城市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

二、当前我市城市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规划相对滞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符合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实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然而,我市尚未确立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尚未编制、出台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没有专门划拨土地用于建立城市公交车辆停车场地、调度室、首末站及短途客运车站等公共基础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公交的发展。目前,仅仅对短途客运车辆划定了临时候车区域,候车区域车辆停放极不规范,不仅有碍市容市貌,还对城市交通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短途客运车辆与出租车辆相互“抢客、拉客”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城市主要街道、道路的临时停车区域划定不尽合理,且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机动车辆在部分路段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公共场所随意停放现象随处可见,使本就不宽的道路变得更为狭窄和拥挤。

(二)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管理不规范。虽然我市公共交通车辆处于基本饱和状态,但由于公交线路设置不科学、公交班次间隔时间过长、公交站点不足、人流高峰期班次频率不高、夜间营运时间短等原因,造成市民乘车困难。市民平时候车时间过长,人流高峰期公交紧俏,夜间公交车踪难觅,使市民对城市公交车无法产生依赖性。另外,城市交通企业的行业管理不够规范,司乘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突出表现在出租车及短途客运行业上。部分出租车及短途客运车辆车容车貌不清洁、车内环境脏乱差,少数出租车在营运过程中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三)城市公交车冷线运营困难,市民乘车不便。由于我市公共交通结构不合理,现有的城市公交公司为民营企业,在公司成立时尚未出台相关的行业规范,而本市现有的城市公交车与公交公司之间仅为挂*关系,车辆均为私人所有。近年来,由于城市公交公司经营不善,目前尚处于负债经营,毫无风险承担能力。在实行公交车辆管理时,对车辆进行“热线”、“冷线”相互调配使用方面没有相应的措施支持,城市公交线路培育时间过短,公交市场培育不成熟。目前,1路车辆虽然处于基本饱和状态,但由于只限定了发车及抵达时间,中间各站点的停车及候车时间未加以限制,出现了人少路段“猛跑”,人多路段“死等”的现象。而2路、3路车辆由于不能够做到定时、定点发车,市民对城市公交车失去了应有的依赖性。近年来,针对油价居高等问题,国家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车辆给予了油价补贴,目的是在于继续保持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应有公益性质。但在我市,由于2路、3路车基本无人乘坐,处于亏本经营状态,导致部分车辆出现了与其进行亏本运营,还不如停运后仍然挂*在公交公司,却可以享受政府每年每辆车拨付的2.7万元的油价补贴等不良现象。

(四)出租车无计费装置,市民乘车消费不透明。广大市民普遍反映,由于本地的出租车均未采取安装计价器按照里程进行计费等行之有效的行业监管措施,也未能制定出台相关的里程计费标准,无法实行打表计价,乘客消费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尤其在乘坐出租车去火车站接送亲友或下乡访亲探友等稍远路途时,存在出租司机漫天要价或就地议价等不良行为,此外,部分出租车辆在多人搭乘时存在按人头收费、重复载客等“宰客”行为,市民及外地游客对此怨声载道,不仅使乘客乘车的消费知情权和监督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更使我市的对外形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对此,交通管理部门也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三、规范城市交通服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城市交通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切实推进城市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目前,全国许多发达城市已把公共交通事业摆在公益性行业的突出位置,由国企经营公交行业,形成规模效应,政府扶持发展,如杭州、北京等城市。我市也应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属公益性事业的定性,并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政策中充分体现。建议将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优先保证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对规划划定的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城市公交车辆停车场地、调度室、首末站及短途客运车站等建设用地,应采用划拨方式用地,不得随意挤占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使用性质。同时应加强宣传和引导,树立“公交优先”的交通意识,提高市民对公交车辆公益性质的认识,激发市民乘坐公交车辆的积极性,使市民养成对公交车辆的依赖性,让公交车成为人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引导现有“冷线”逐步转入“热线”。形成政府重视、各部门支持、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城市交通行业管理,规范城市交通市场。建议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行业规范,在公交车辆停*站点、停车及候车时间、公交班次间隔、夜间运营时间、客运服务质量、车内环境卫生等方面实行规范性管理。同时,要充分发挥城市公交公司统一调度的作用,对车辆各站点到站时间进行合理安排,并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监管、群众监督、举报投诉等制度,对公交线路各路段进行全程监督,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停*站点的相关规章制度,杜绝出租车与短途客运车辆相互“拉客、抢客”、其他车辆擅自占用公交站点停放车辆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转变经营管理模式,扶持培育公交市场。要突出城市公交管理的公益性质,转变现有经营管理模式。建议在恢复原**市公共汽车公司的基础上,采取由政府出资或集团收购的方式,收回现有民营公交公司,实行国企经营,将公交行业交由市公共汽车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对现有的公交车辆采取评估入股的形式进行重组,组建**市公共交通集团股份公司,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和车辆统一调度,增强共同抵御抗风险的能力。应在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确定公交线路,并按照集约化经营的方式,采取“热线”贴补“冷线”等办法,逐步完善城市公交线路。同时,要大力扶持公交企业发展公交广告、出租营运、汽车租赁、长途客运等相关产业,形成自我造血功能,反哺公交主业,逐步培育一个成熟的公交市场。

(四)增加扶持力度,实现出租车辆计费管理。建议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及出租车司乘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市客运出租汽车规范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现出租车辆计费规范管理。并及时召开听证会,制定适合本地的出租车辆计费标准。建议由政府出资,购置计价器效验检测设备,采取个人出资、财政适当补贴的办法,在全市所有出租车辆内安装计费装置,全面实施出租车辆打表计价制度,让广大市民明白消费。同时,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夜间巡逻及举报投诉制度,严厉打击重复收费、重复载客等“宰客”行为。

城市交通除了是道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外,还是一个城市的窗口,人们往往从一个城市交通的营运质量和文明程度上去感受、去判断这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经济水平等。做为正在崛起的新兴城市**,城市交通担负的责任更为重大,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的城市交通事业一定会作到科学管理、合理规划,为打造城市精品交通、提升城市对外形象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2篇 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调研报告

规范和发展基层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一项需要高度关注的重要课题。围绕襄阳市司法局“规范、发展”要求,本人依据多年从事基层工作的经验并通过深入基层实地调研,深感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市场监管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的基层法律服务制度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其设立主要为弥补当时律师、公证人员不足。设立伊始,基层法律服务便定位于立足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接受基层政府、企事业单位或公民委托,提供一定范围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活动。20多年来,我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始终坚持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服务宗旨,在推动全区改革开放,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满足基层广大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变革不断深入和国家政策调整不及时,当前我区基层法律服务,尤其是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发展进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小窥的问题,本文试图以襄州区为例在对这些问题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合理化发展建议,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我区基层法律服务发展概况

xx年前,我区法律服务所均挂靠镇司法所,与司法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为镇政府内设机构,按事业法人组织列编,除开展法律服务业务外,还承担基层司法行政职责,负责指导人民调解、进行法制宣传等工作。xx年,依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文件精神,我区法律服务所全部与司法所脱钩,改制为自收自支的社会中介组织。法律服务所由初期的28个、发展到最高峰的30个、随着襄州区的乡镇合并到现在整顿保留为16个。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从最高峰的130多人整顿保留到现在的76人。

近三年来,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计担任法律顾问2100家,调解各类民间纠纷案件3650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 9800份,代理各类法律诉讼10600件,解答法律咨询8967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5件,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达3000万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86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近150万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区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好评。

二、当前法律服务执业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执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水平和律师还有很大差距。我区现有的76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学历层次方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28人,占37%,具有法律大专及以下文凭的48人,占63%,;年龄结构方面,45周岁以下46人,占61%,45周岁以上30人,占39%;业务开展方面,xx年度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76人)办理诉讼业务总量1300件,业务总收入146万元,人均1.9万元。无论从人员构成状况,还是从业务拓展方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都相差甚远。主要原因一是学历层次普遍较低。法律工作者本科以上学历只占三成左右,其余都是大专或高中学历,律师则都是本科学历以上。二是服务不及时。部分执业者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往往因为服务意识、交通工具等因素影响,服务不够及时,工作效能偏低。三是业务水平滞后。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培训交流机会少,农村地处偏远、信息闭塞,对新兴领域不敏感,不少法律工作者只能开展一般性代理业务,对农村深化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的法律服务需求不能快速反应。

(二)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不健全、不规范。一些法律服务所制度虽然挂在墙上,却没有得到执行。从受理案件到立案、代理、收费、取证等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制度建设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力,内部监督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案件卷宗材料不齐全,办理完毕后没有将办理情况归档备查。如:办案材料都在承办人手里,没有由法律服务机构统一保管;办案上还存在小作坊模式,单兵作战、个人主义比较突出。

(三)行业面临竞争和挑战加剧,业务拓展影响因素渐趋复杂。一是业务层次低端化,服务对象多为基层单位和群众。xx年,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诉讼案件1300件,其中90%以上都是一审民事案件;代理非诉讼案件3000件,其中85%以上都是一般合同审查或代书;担任法律顾问260家,无区直单位或大中型企业;业务种类主要涉及征地、土地承包、家庭邻里纠纷和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纠纷以及农民工、下岗工事项,其中85%以上仍为传统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和一般伤害赔偿案件,只有不到15%的案件发生在土地流转、合同审查、征地补偿、劳动用工等新兴领域。二是业务收费低*化,城乡所收入剪刀差不断拉大。xx年,全区76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业务4300件,单个案件平均收费不足400元。农村所收入境况普遍比城区所偏低。三是业务范围边缘化,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发展空间渐趋缩小。xx年,13个农村所共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1400件,占全区法律服务所代理案件的30%,且人均收入普遍低于城区执业人员。主要原因一是律师队伍增长迅速,分享法律服务市场“蛋糕”的人员增多,自然影响到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在市场中的份额减少,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不注重自身宣传,社会知名度不高,许多群众对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业务范围不很了解,个别所工作局面打不开。二是法制政策不稳定,前景不明朗,部分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看不到希望,存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和“小富即安”的思想,业务拓展不积极,加之行业内部不正当竞争,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偏离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违规执业,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使本就不成熟的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倍受损害。三是脱钩改制后,部分服务所与当地司法所在工作上很少往来,失缺了当地*委政府强有力的支持。

(四)法律服务监管乏力、市场混乱。xx年以来,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主要依据司法部两个《管理办法》(即59和60号令)。xx年,国务院取消服务所机构设立核准行政许可事项,至今未出台新的法规规章。现行规章对违法违纪处罚规定的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司法局在管理上放不开手脚,对行业发展放任自流,监管疲软。一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按程序办案,乱收费、乱办案。收费之前包打官司,收费之后什么都不做。在调查取证上,不取证、乱取证、甚至诱导当事人做假证、伪造证据,在服务上不是让当事人满意,而是将“打官司”变为“打关系”。有的私自收案收费,收费打白条,向当事人做虚假承诺,收费不做事、乱做事。办案作*态度生硬、办案粗糙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业务发展,败坏了法律服务形象。

三、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对策建议

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要自觉按照市场规律来运行和发展,自觉融入社会管理创新发展格局,不断深化服务所体制机制改革,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城市街区和乡镇农村为服务重点,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加强行政、行业、自律管理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努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搞好服务。

(一)实施人才战略,强化教育培训,全面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实施人才战略。建立选人、用人、育人新机制,把好入口关,按照业务精、能力强、素质好、文化层次高的标准来选用人才,把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优秀品格的人员充实到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来,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对那些业绩突出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给予大张旗鼓的宣扬,使他们成为业内的领头雁,激励他们更好地开展业务。同时将那些群众不满意,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差的执业者清除出队伍。二是培训和教育常态化。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加强对基层法律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业务知识教育,及时更新和丰富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其服务技能、服务质量,鼓励广大法律工作者积极参加自主学习教育,考取法律职业资格。三是提高管理者素质。实行等级化管理,探索所主任竞岗制度,在法律服务所内部形成良性循环,确保把懂法律、善经营、会管理的人才推到所主任岗位,以选好配强一把手来推进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人员队伍等各方面建设,促进服务理念不断更新,团队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二)依托*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重点突出社会效益

一是通过参与政府工作的作为获得新地位。针对当前基层工作中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如计划生育、土地纠纷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把镇街政府列为主要服务对象,协助政府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成为基层人民政府法律上的得力参谋和助手,提高自身在民众心中的地位。二是通过加大服务民生力度开拓服务新领域。着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法律问题的研究,将工作触角向与农民密切相关的项目和新型服务领域延伸,及时主动热情做好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庄、工业园区活动,推出为普通群众做好“法律顾问”活动,全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及时切入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创新服务方式,对“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三是通过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提升服务新层次。要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围绕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发展现代农业、壮大区域经济等工作,为地方*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围绕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建立与有关部门的经常性沟通机制,及时掌握重大工程项目信息,超前参与乡镇政府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和“对外”经济活动,充分发挥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推动作用。灵活依托当地资源优势,科学进行市场定位,以构建防范体系为主,帮助村庄、企事业单位修改完善各类经济合同,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和村庄法律顾问量。

(三)强化监督机制,规范管理办法,推动管理制度创新

一是尽快配套相应的管理办法。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是基层法律服务继续发展的动力保障,要在大政策体系框架下,以利于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利于法律服务所自身发展壮大为前提,尽快制定出台管理规范,解决目前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改革、完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和执业登记制度。二是切实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加强行政、行业、内部和社会四个层面的管理和监督,形成合力,相互促进,构建执业行为职业道德联合评价机制、执业纠纷联合化解机制和违规违纪案件联合防控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加强对法律服务所和执业法律工作者的年度检查和考评,对年度检查和考评不合格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予以辞退,促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逐步走向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三是重点推动内部管理创新。引导法律服务所在机构、财务、业务、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逐步提高服务所公共发展基金和福利金提取比例,明晰产权制度,改革分配制度,使报酬直接和效益挂钩、和劳动成果挂钩,建立公正的评价体系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增强执业人员的内心稳定感、职业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品牌建设,提高服务质量,适应新农村建设需求

一是实施品牌战略。合理确定并培养法律服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形成自已独特的优势,着力服务形象塑造,打响诚信服务品牌。二是推进新型合作模式。坚持“两所分离,合署办公”,整合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资源,从大局工作出发,本着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服务社会的目标,努力实现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健康格局。我区1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均实现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格局,服务所每年由镇政府给予10000元补贴,在正常开展代理业务的同时,也帮助完成司法所分配的工作任务。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除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以外,可探讨分片集中采用送法下乡、开展专项咨询或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等形式,近距离向农民宣传法律服务知识,提高农民对就近获得法律服务的知晓率。

第3篇 乡镇政府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调研报告

基层组织是*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的路线方针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基层组织建设现状

我乡现有xx个基层*支*,其中农村支*xx个,**支*xx个,现有*员xxx名。近几年来,乡*委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乡*务工作者和全体*员的共同努力下,*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建设和制度建设明显改进和加强,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村级班子建设成效显著。xxxx年,按“选举程序合法、班子结构合理、当选成员合格”目标,采取以点带面、公推直选的方式,全面完成了行政村的村两委换届,总的看,平均年龄与上届相比有所降低,高中学历以上干*也有所增加,就我乡而言,村两委班子xx岁以下的占xx%,高中以上学历占xx%。与此同时,加大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教育培训力度,有效提升了基层*组织**的素质。

(二)*员管理不断规范。全面实行发展*员预审制、公示制和票决制,发展*员工作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在积极发展*员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员的管理,通过对*员的设岗定则和*员自己承诺进一步明确了*员的权利和义务。

(三)活动阵地得到巩固。近几年来,对村级阵地建设旗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尤其是去年以来几乎对没有活动阵地的行政村全部覆盖,仅我乡就新建活动阵地xx处,最大的建筑面积达到xxx平米,解决了以往*员活动没有场所的问题。同时强化了远程教育站点的建设,为广大*员干*的培训奠定了基础。

(四)干*作*明显优化。通过**作*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促动了干*作*转变,由原来的被动服务变为主动服务,在此基础上,我们又面向群众发放 “便民服务卡”,在便民卡上注明工作队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群众若遇到急事、难事、法律法规咨询,可直接拨打便民卡上的电话,工作人员将竭诚为群众服务。这样既监督了干*的服务行为,也畅通了信访渠道。

(五)村级事务管理不断规范。通过我旗近几年实施的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使各村的村级事务逐步走上规范化,村民和村委会之间自觉的按照契约办事,化解了以往因村级事务处理不公,而引发的各种矛盾。

(六)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和典型培树,完善承诺践诺机制,全乡基层*组织和*员共承诺事项xxxx件,已兑现承诺xxx件,xx村*支*《契约管理惠民生 引领村民奔富路》这一典型案例被xx日报、xx电视台、xx电台三家媒体采用。

二、基层组织存在问题及成因

基层组织建设存在问题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说主要是“两委”班子不协调,支*作用得不到发挥、*员队伍建设落后等三大问题。

(一)“两委”班子不协调、不配合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体制方面,从中央人民政府到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产生是同一模式,而村委会主任是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只要选民不罢免,村级*组织及上级*组织没有任免权,导致村委会主任在实际工作中我行我素,特别是新上任的,不懂工作规则,也不讲工作规则。

2、在素质方面,不少村级支委素质较差,不能掌握局势。主要表现:一是开不了会,外出打工*员较多,*员年龄大、身体多病参加不了会议,少数素质较低*员不参加会议,导致开会时*员数量不符合要求。二是定不了砣,议事能力差,能说点道路的走不了路,能走路的说不出什么(主要是由于支***为了稳固地位,发展一部分素质较低或亲属类的*员)。

3、在政策方面,村级*组织对村委会没有约束力,如倡导什么样的人进入村委会,只能处于引导层次,再如村委会签订了不合理的合同,*支*无权处理,长此下去,矛盾频发,导致派性之争,引发不稳定因素。

4、在资金方面,多数村集体经济薄弱,全乡xx个行政村,有xx个村是“空壳村”,没有经济收入来源。村里的公共设施建设举步艰难,“两委”班子无钱办事,就会变得无所事事,久而久之,就会引发各种矛盾 。

(二)村级*组织的作用不能发挥的主要原因。

1、从学习上看:我们现在处于经济高速发展和知识爆炸的时代,一方面要求人们掌握更多的知识,另一方面学到的知识很快过时。而部分基层组织特别是支***不善于学习,对新的知识、理论知之甚少,群众获取的信息量大和基层组织孤陋寡闻形成对比。

2、从思想上看,大部分基层*组织**无创新意识,思想因循守旧,缺乏机遇意识,领导发展和创新能力不强,增加农民收入思路不清,点子不多,安于现状,没有摆脱过去的惯性思维和工作方式。

3、从作*上看,工作拖沓懒散,处理问题简单粗暴,还是老一套,工作方法陈旧,总感到老办法不能用,狠办法不敢用,新办法又不会用。

4、从现状看,部分村级干*年龄偏大,村级后备干*队伍缺乏的问题也比较突出,有些村出现班子“不调整不行,调整又无合适人选”的现象。

(三)*员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员队伍老化,加上近年来,农村大多数青年外出务工,发展年轻*员难,发展*员数量少,年轻人少;二是部分*员素质差,这些年支***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发展的*

员大部分是自己亲属或素质一般的群众。三是外出流动*员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员管理难度大;四是*员缺乏责任意识、先锋意识、服务意识。

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思路和措施

今后我乡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全乡中心工作和乡第十四次*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坚持务实高效,与时俱进、服务全局、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工作,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概括起来就是围绕一条主线(以加强*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抓住两个重点(干*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把握三个定位(强基础、促规范、求创新),推进四项建设(思想建设、作*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具体讲从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一)以拓展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为抓手,做好强管理这篇文章。

农村基层组织虽然是最基层的单位,但所涉及到的事务繁杂,要想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就必须加强管理 。

1、加强村级事务的管理。以契约化管理为手段,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四议三提两签一报告”程序,完善村级事务提议、监督管理和违约排查化解三项制度。将契约化管理向村级产业项目建设、集体资产处置、社会事务管理、公益事业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拓展延伸,使村级的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到契约管理之中,村里对外形成的的合同实行司法介入鉴证制度,没有司法所人员签字,收支不得入账,同时村里召开相关会议要提前邀请驻村工作队员列席会议,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2、加强村级两委班子的管理。在制度上,一是制定请假互批制,支***(村主任)外出三天以上要拿着村主任(支***)同意外出的签字到乡里请假;二是会议邀请制,*支*召开会议时,要请不是*员的村主任列席,村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邀请支***参加;在项目申报上,没有支*意见,乡里不予立项和上报;教育管理上,加强对新支***、主任的教育引导,要求其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操作,按制度要求约束自己,使其识大体、顾大局、想长远 。

3、加强对*员的管理。一要提高*员综合素质,只有*员素质提高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最大瓶颈。在具体工作中要采取讨论交流、巡回辅导、结对帮扶、参观启发等多种学习形式,全力加强*员教育培训;二要严把*员入口关,疏通出口。要严格按照“两推两制一审核”的发展程序发展*员,注重将那些文化素质高,参政议事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群众服务的年轻有为的优秀分子发展成*员;三要建立从严治*机制,对不按时交纳*费、多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履行*员义务的*员建立劝诫、*示、劝退和除名机制,按照*章要求和各村实际,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不合格*员,加大处置力度,保证*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以创建服务型政府和落实干*服务责任制为抓手,做好强服务这篇文章

要做好“双服务”工作,就必须紧紧围绕全乡工作重点,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等四个方面入手,切实为基层*组织和全乡人民开展好基本服务。在具体工作中实现三个突破:

1、在构建干*服务责任制上实现新突破。围绕群众的实际困难,通过征集服务需求、确定服务项目、公开服务承诺、开展服务实践、加强过程管理和做好服务评价六个环节的实施,切实建立起承诺、述职、评议、奖惩“四位一体”的干*服务群众责任体系,确保干*服务项目落实到事、服务责任落实到人、激励奖惩落实到位。

2、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上实现新突破。继续加强乡设便民服务大厅、村设便民服务代办点和户设*员服务中心户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健全以便民服务大厅为主体、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为延伸、*员服务中心户为触角的三级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形成上下衔接、立体覆盖、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便捷的民生服务网络。

3、在建立干*服务考评体系上实现新突破。建立健全责任跟踪机制、群众监督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将过程管理和结果评估、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有机的结合起来,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格实行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程序化运转。

(三)以加强基层组织“带头人”建设为抓手,做好强队伍这篇文章。

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在于*支*,因此要加强基层组织“带头人”建设,以此来带动队伍建设。

1、选好配强*支***。把那些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有知识、有见识、思路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办事公道、善做群众工作,真心实意为*员群众服务先进分子选拔到村*组织**岗位上来,提高选用村*组织**的公信度。同时积极探索选派***员干*到村任职,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着力整顿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村*组织领导班子,通过挂钩、帮扶,促进贫困落后的村发展。

2、加大村级*组**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村干*的素质能力,贯彻政策能力、民主决策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维护稳定能力。通过外出参观考察,聘请专家讲课、自学等培训方式,开展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解决好*组织**认识、认知、认同问题,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好解放思想、观念更新方面的学习教育。要从一切保守、陈旧、落后封闭的解放出来,树立眼前吃亏、长远发展的大局意识;树立借助外力,谋求突破的发展意识;树立锯响就有沫,铁杵磨成针的进取意识,树立敢闯、敢试、敢担风险的创新意识;开展好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培训。市场规律、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是一样的,有高山也有低谷,峰谷交错,有山重水尽,之后便是柳暗花明。作为带头人一定要懂得经济规律并加以利用,坚决防止“高买低卖”、“越贱越卖”、“越贵越不卖”的问题;开展好实用技术、技能方面的培训教育,达到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带”目的。

3、管好用好大学生村官。近几年来大学生村官为村级两委班子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但整体作用发挥不大,要使其真正的发挥作用要解决四个难题。

一要解决好大学生村官心理适应难的问题。大学生村官从学校到农村,对农村情况普遍不熟悉,加上农村生活环境相对较差,生活条件相对艰苦,部分大学生村官对农村和农业生产一窍不通,再加上大学生村官也存在着“过渡或把到村任职当跳板”的思想,面对生活和工作的不适应,有的甚至会产生恐慌,不能、不愿主动融入农村环境。如何教育引导大学生村官在思想上扎根,是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中必须首先解决的一个问题。要建立岗前培训制度,让大学生村官尽早做好思想上和工作上的准备。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大学生村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引导大学生村官端正心态、做好工作;要建立人文关怀机制,在大学生村官工作遇到挫折、思想遇到疙瘩、生活遇到困难、家庭遇到变化时进行主动谈心、谈话,有效疏导大学生村官因工作生活带来的各种不良心理。

二要解决好大学生村官工作融入难的问题。当前,大学生村官的职务一般是村支*副**或者村委会主任助理,虽在农村,但又不是村民,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发展建设中很难融入,在开展工作时也可能受到其它村干*的干扰和村民的抵触。对于到任的大学生村官,要尽快对其明确职责,而不能一直让其从事琐碎的杂务工作而置之不理,必须给大学生村官明确的身份定位,在明确职务的同时,必须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让大学生村官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让其它村干*明白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内容,让村民明了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另外,要健全扶持村官创业的长效机制,探索试行大学生村官带项目下乡的办法,扶持他们创办农业科技示范项目,让大学生村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创业、主动创业,以实际行动影响农民,促进农民致富观念的转变。

三要解决好大学生村官能力提升难的问题。绝大多数大学生村官所学专业与工作实践结合点不多,一些大学生村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与班子其它成员合作的能力、与群众沟通的能力、创业示范的能力比较欠缺,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难以对接,呈现出“有理论用不上、有知识道不出”的尴尬。要有计划地组织定期培训,针对问题进行专题培训,弥补理论与实际的脱节,提高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的能力。要建立引导帮带机制,通过优秀基层干*的及时传授工作方法、经验,解决大学生村官的工作难题。要建立经验交流体制, 让大学生村官在相互借鉴、相互帮助中成长。

四要解决好大学生村官作用发挥难的问题。大学生村官在初到农村任职时,一般热情高涨,但一遇困难和挫折,往往容易心灰意冷、心生退意,要让大学生村官安心在基层工作,留得住,干得好,必须完善几套机制: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出勤和请销假、工作日志、工作例会、工作月报、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制度,在严格管理中保证大学生村官作用的发挥;要建立完善保障激励机制,提高工资待遇,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尝试绩效与工资的挂钩制度,有效激励大学生村官投入农村的稳定发展中;要建立督查制度,对大学生村官履岗尽责情况进行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入村查访与电话查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常性督查,定期通报大学生村官的工作情况,以成绩激励大学生村官作用的发挥;要建立完善进退流转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及时给予奖励,特别优秀的予以提拔重用,对工作业绩较差、工作能力不胜任、村民不认可的大学生村官,实行动态管理,保持大学生村官队伍的活力。

(四)以加快后进村转化为抓手,做好强基础这篇文章。

由于个别班子软弱涣散、民主管理混乱、经济发展滞后、社会矛盾突出等原因,而影响了基层组织的基础不牢,导致各项工作开展举步维艰,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强基础,从相对后劲的村级组织入手,逐步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1、成立组织,专项推进。成立后进村帮扶团队,由包片领导带队,按照“一个村庄、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措施组团帮扶抓好转化工作,建立后进转化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专门听取后进村工作汇报,交流经验,分析问题,布置工作。同时,召开*员代表、村民代表座谈会,征求后进村*员干*群众的意见,了解村班子成员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摸准情况,找准症结,及时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2、捆绑项目,整体推进。把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相对后进村整顿转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项目集中到一个村,逐步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例如,我们今年在xx村用退耕后续资金建设棚圈xxx栋,用扶贫资金购置基础母羊和种公羊xxxx只,用农业新能源项目搞xxx户沼气建设,用一事一议项目建设防护堤,实施项目整体推进,有效的促进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3、订立规矩,契约化推进。对帮扶单位、帮扶领导、帮扶村层层签订契约,根据整顿转化工作目标要求,制定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年终集中进行拉链验收。对相对后进村整顿转化组织领导不到位,整顿措施不得力、整顿效果不理想的进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4篇 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案例分析调研报告

按照**部交管局、交*总队要求,7月起,交通*察在道路上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以及从事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时,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日前,**部交管局即将对全国各地交*部门贯彻落实《交*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和规范使用管理执法记录仪的工作情况开展为期半年的调查摸底。现结合基层交管部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实际情况,探讨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的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及典型案例

(一)思想上因循守旧,不愿使用科技*务装备。有部分民*不能正确意识到,合理使用执法记录仪是规范执法行为,维护民*合法正当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有个别民*、协管员,认为自身经验丰富,群众工作得心应手,具有处理任何突发情况的能力。不能紧跟交管工作在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不能紧接交管工作在新时期发展的新趋势,不能及时转变执法理念,树立证据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导致了部分民*、协管员不能正确发挥执法记录仪的优势作用。

案例:近日,江苏无锡一交*在对一起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理数天之后,被处罚人向12345市民热线投诉称,自己对该交*的处罚表示认可,但对交*扣留她的身份证不予归还的行为表示不解,这种行为已经造成了他日常生活的极大不便。当督察部门调查这起纠违的真实经过时,却没能调阅到执勤执法过程的视频资料。根据执勤交*反映,这名当事人在现场对交*进行了拉扯厮打,当以暴力行为抗拒交*正常执法时,当事交*未能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下整个事件发展的经过,重要的证据无法掌握,侵犯民*合法权益的事件不断发生,应当引起全体民*、协管员的*惕。

案例分析:执法记录仪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能实时记录民*现场执勤执法的全过程,能及时固定一些稍纵即逝的违法事实证据。案例中,如果执法记录仪当时能记录下民*诸如"你的身份证件我已登记查阅,现将身份证还给你,请你收好"之类的执法用语,即使当事人事后无理纠缠我们也无需理会。在案例中,当事人对执勤交*进行拉扯厮打,事后因伤势轻微,无法验明伤情,民*正当权益被侵犯,却无法追究侵犯人的责任。

(二)认为执法记录仪是约束执法,而不是提升执法质量。在个别民*、协管员眼中,执法记录仪具有两面作用,一方面能有效打击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护民*正当权益,另一方面却将民*、协管员执法的全过程记录下。实际情况中,个别交*、协管员的执法随意性很大,处理言行不规范,随意处罚性强,甚至存在与违法行为人进行"灰色交易"。因而个别交*、协管员对使用执法记录仪的积极性不高,甚至把执法记录仪当作一个累赘,一个约束。

案例:2014年6月7日,青海西宁交*在当场处理完一起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后,一直未退还驾驶证,当事司机多次索要未果,最终用二百元钱"赎回"了驾驶证。

案例分析:执法记录的使用有助于约束民*、协管员的执法行为。执法记录仪的同步录音录像功能能督促民*在开展日常执勤执法活动时严格法定程序、文明规范执法,也有助于提升民*的执法水平。对于交*部门而言,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执法记录仪能扮演一名"*务督察"的角色。西宁地区交*,处理交通事故时,未按照有关程序规定携带执法记录仪,权力不受控制,执法未在阳光下进行,导致索贿现象发生,令交*队伍的名誉受损。

(三)部分民*、协管员操作执法记录仪不熟练。执法记录仪近一年来才在交*队伍中逐渐全员配发,对于交*队伍而言是一个新生事物,更新换代快,性能操作不尽相同。虽然交*大队组织了使用培训,但仍有部分民*不能熟练掌握其性能和操作规程。部分民*使用执法记录仪的业务水平不高,摄录的影像、声频资料质量较低,不能满足证据需求,不能完全呈现整个执法过程,导致缺失关键证据,对案件不能定性。

案例:湖南某地交*在对一起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理之后,被处罚人电话投诉至上级部门,称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车辆逆向行驶,是交*在自己本身就有异议的情况下强行处罚的,因自己有要事在身,无奈之下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其后,复查人员调取该交*的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该执法记录仪全屏黑暗,且未有声音记录。一边是当事人坚称处罚没有依据,一边是交*声称当事人在现场已经承认逆向行驶。事后,技术人员发现,该交*在使用执法记录仪时,采用按键错误,视频及拍照功能失效,导致出现当事司机与执勤交*各持己见的尴尬局面。

案例分析:提高民*、协管员使用执法记录仪的能力,能有效促进执勤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交*在道路上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时,如未按照相关规定正确操作执法记录仪,将导致关键性证据缺失,令执勤执法陷入被动局面。

二、执法记录仪在新形势下执法过程中的优势作用

(一)有助于记录事实收集证据。执法记录仪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能实时记录民*现场执勤执法过程的始末,也能对一些稍纵即逝的违法事实及时取证固定。

(二)有助于约束民*、协管员自身行为。执法记录仪的同步录音录像功能能督促民*在开展日常执勤执法活动时严格法定程序、文明规范执法,也有助于提升民*的执法水平。

(三)有助于维护民*、协管员合法权益。交*系统的执法量大,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接触多,少数群众发生正面冲突,这也在情理之中。如果民*能够正确使用执法记录仪,一定程度上也能震慑当事人,使其意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实时监控之下,从而收敛一些不法举动,避免了民*、协管员遭受不法侵害。

(四)有助于提升执法的公平性与严肃性。当前,"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执法乱象给执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带来了很大的不利,违法行为相同,处罚力度不一,导致群众对于此问题反应强烈,直接影响了**交管部门的执法公信力。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有助于避免"选择性"执法现象,规范交*部门的执勤执法。

三、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执法记录仪使用监督机制。一是通过随机抽取接处*、违法行为查纠等记录来检查民*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情况,对未使用的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对于群众的信访、投诉案件,经查应当使用执法记录仪而未使用的情形,一律以有效投诉论处。三是因未能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而引起负面舆论影响或执法过错的民*,取消其年内评先评优的资格。

(二)提升民*的思想意识。督促民*从思想上树立正确的意识才能保证执法记录仪的正常使用。进一步加强民*规范执法的思想

教育,树立正确的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利用正反两面的典型案例为教材,加强正面引导和反面*示,切实提高民*对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从源头上有效避免不实信访投诉对民*个人和交*队伍的形象损害,从根本上保证民*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执法记录仪使用台账。建立民*、协管员使用执法记录仪台账,以"一人一档"、"一日一档"为要求,建立执法记录仪使用台账,及民*使用执法记录仪个人档案。并将声像资料统一保管、保存,健全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维修、报废制度,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情况纳入统一考核范畴。

(四)加强操作性能业务培训。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技能作为日常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的重要内容,确保无论新老、男女民*都能熟练掌握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操作技能,尤其要注重加强一线执勤民*这方面的培训,使他们敢于、善于在镜头下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保证民*在执法工作中能正确、规范的使用执法记录仪。

第5篇 对当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化调研报告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从试点到正式运行已经十多年了,虽然相关工作逐步规范,现正推行登记档案规范管理,实行网上登记,整个登记管理工作正在向着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的方向迈进,但目前还是有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具体表现在事业单位登记热情不高,登记质量不高,管理监督力度不大,这些问题如不能解决,将直接影响登记管理工作和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分析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事业单位独立性差是长期困扰法人登记的瓶颈。有的单位财务不独立,还是由其主管部门管理,或者财政部门为了工作的需要只认可部门统一预算管理;有的工作难自主;有的有职无权或责权脱钩;有的从业人员少,其法人资格值得考量,难免使法人登记难规范。正是如此部分单位认为登记实质作用不大,“登记”和“不登记”对事业单位运行的影响不大,尤其是公益性强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更是如此。

第二、执法监督管理职能弱是滞阻登记管理的关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赋予登记管理**的监督职能太弱,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监管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职能部门的协作和制约,缺乏监督管理的自主性、强制性和决定性作用。

第三、管理机制不完善是当前登记管理乏力的根本。登记管理法律依据不够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一直在“暂行”中,监督手段操作性不强。而且目前年检的法定时间相对较短,法定代表人的管理滞后,单位资产(开办资金)变更频繁等都值得探讨和研究。

针对目前工作现状,面对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应该怎样克服和解决,怎样使从事的工作有味、有为且有位,需要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除了抓好登记管理宣传教育和工作队伍建设以外,更要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登记管理规范化。因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突出三个重点,创新工作方法

1、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坚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人大内司委、政府法制办及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登记管理执法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实施“行政执法通知”制度,作为日常监督手段,对违反有关法规要求的行为进行及时通知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理。

2、进一步加强证书监管。对涉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监管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走访和联络,同时对上级有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共商监管举措。确定《证书》监管联络员,以编委名义聘任,坚持一年召开一次会议,一年进行一次检查,更好地落实证书使用制度。同时,制定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明确事业单位的印章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发。

3、进一步加强法人代表管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监督管理办法,抓好法人代表教育管理,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法人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法人代表队伍的政策水平和综合素养。建立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异动变更的,及时由管理**和审计部门联合审计,对未进行审计的不予受理年检。通过抓“一把手”工程,增强工作执行力。

二、增强四种意识,创新运行机制

一是增强质量意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努力提高登记管理和年检年审的工作质量,致力“四求”,即程序上求规范、监督上求依法、材料求充实、管理上求实效,达到“四统一”,即统一专用印章、统一执法公文、统一材料要求、统一质量标准。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在工作上强化以主管部门、乡镇为主进行督促落实。

三是增强统筹意识。从工作部署上力避上年忙下年闲、一年为年检的工作格局,坚决避免把登记管理作为阶段性的工作去抓,按轻重缓急,以年检年审、登记管理、行政执法、档案内务管理四条主线进行,全年统筹规划,力争出效果、出特色。从工作管理上把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事业机构的设立、撤并、职能调整以及主要负责人的调配等都必须与事业单位登记挂钩,相互协作,齐抓共管。

四是增强法律意识。登记管理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要使全社会都树立法人意识、法律意识,要以行政执法手段推进法人登记管理,真正变“要我登记”为“我要登记”。有意识地抓好登记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落脚点放在证书使用、牌章规范、法人运行、社会信用、实际效用上。

三、围绕六个目标,推进规范管理

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六化”目标内容,推进规范化管理。即:①登记程序化。规范和完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程序,年检年审程序,用示意图形式对外公开,严格按程序办事,接受社会监督。②管理法制化。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许可项目实施

办法,行政效能监察制度,推进依法行政,用法律手段推动登记管理工作。③监督常态化。把年检年审作为监督的重要手段,确实抓紧抓好,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长期执行行政执法通知制度,确定职能部门监管联络员,把监督手段贯穿于登记管理始终,不断完善日常监督机制。④服务具体化。开展上门服务活动,咨询服务活动,评先评优活动,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保护事业单位法人合法权益。⑤档案科学化。建立文本档案,电子档案,长期和日常管理台帐,完善软件系统管理,建立方便、科学、快捷的登记管理档案,提高档案质量和利用效能。⑥内务制度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力求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事。

第6篇 推行村财乡代核算规范农村会计核算调研报告

推行村财乡级代理核算,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规范__农村会计核算

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于20__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配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改革顺利过渡,我们对全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从业人员状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对77个乡镇384个行政村的563名村级会计人员进行了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集中培训。通过培训、考试,对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443名村级财务人员颁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新旧《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衔接顺利,过渡平稳

20__年8月,通过对__、__、__、__、__等县的7个乡镇农经站的走访,了解到从20__年起,这7个乡所属村级财务已经全部委托乡农经部门进行核算;其他各村集体经济财务也已经在不同年份全部由乡农经站统一代理、核算。

乡农经站财务岗位基本设置总会计1名、会计1名、电算化维护人员1名(采取电算化核算的乡镇);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到位,移交手续清晰,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上岗会计人员素质普遍较以前年度上升,会计账户设置合理,科目使用规范,基本制定和建立了财务制度,能够满足村级财务核算的管理需要。各村彻底杜绝了包包账、箱箱账的现象。村民推举了5-7名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支出通过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各类收支能够及时张榜公布。

各县、乡、村正在依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的意见》(农经发〔20__〕4号)文件精神,积极规范乡级农经部门代理记账业务。

电算化软件统一使用由青岛太阳软件公司开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版本的电算化软件,软件基本能满足核算国家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核算的需要。

电算化软件的配备使用,主要在于各县、乡农经部门的重视程度以及县、乡财政的状况。__、__仍在使用手工记账、算账。

通过发放调查表统计,全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机构目前在岗会计人员249名,持证人员200人,占80.32%,无证人员49名,占19.68%;无证人员主要为村级出纳、报账员。无证人员主要分布在偏远的山区、荒漠等少数民族聚居区,会计从业人员普遍学历低,汉语言基本不懂,更换、变动频繁,仍存在一任村委会班子一任财务人员;会计知识主要靠乡农经部门的财务人员临时现教、现学、现用,有专业学历的会计人员基本没人愿去这种状况的村里工作。

二、当前管理和核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村级账务核算不全面,没有核算上级财政部门转移支付到村一级的财政资金。

村级核算,应当全面反映村级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包括村集体收入、“一事一议资金”、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

通过调查,实际情况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个别年度划归村级核算、支付;目前统一由乡财政所负责核算、支付。这种人为分割的核算体制,一是无法满足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要求,二是无法体现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对村级的关怀力度。

2、继续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关怀和帮助力度,加大在职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调研中,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诉求自己专业知识不足,会计基础工作知识不足;在会计电算化核算下,农村难以配备微机专业维护人员、电算化软件维护人员。会计人员只有依靠自己,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微机知识、微机维护、电算化软件维护知识的严重缺乏,即渴求扩大知识面,更要求解决现实会计工作当中面临的知识不足而存在的许多棘手的难题。

因此,对农村会计的业务培训,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农业农经部门主要应侧重于岗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主要以基础知识、会计基础规范、会计电算化规范、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为主。

3、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核算的信息质量。通过调查,大多数核算机构基础工作良好,但个别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急需改进。

__地域广阔,人口稀少,属于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特别是偏远农牧区,主要以少数民族聚居为主,村级出纳人员、报账人员长期仍将以当地民族人员为主,从目前的调查来看,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财务人员,汉语言文字、语言能力较差,会计业务知识相对不高,在账簿启用、文字书写、科目应用、经济业务活动的账务处理、职业判断方面都明显不足。

被调查的乡镇,村级财务大都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其中4个财务人员素质较高的乡镇,财务制度制定的相对完备;个别乡镇仍存在财务制度简单罗列几个岗位责任制了事,存在支出报销单据粘贴不平整、没有经办人签字、会计人员审核签字、单据分项支出内容、单据份数;账簿使用随意,总账使用活页账本,没有启用单位名称、没加盖启用章;财务主管、会计都没有签字、盖章;会计科目名称使用不规范,存在随意性。比如制度规定科目为“应付福利费”,实际被改为“福利费”,“银行存款”被改为“银行”或“银行存”等;账户余额存在跨年度不结转,账户没有月结、季结、年结;发生记录书写错误,纠错规定可采用“红线法”划一道红线更正,而是直接用“蓝笔”划二道线;凭证装订不符合《会计基础规范》的要求。

个别村存在将“一事一议资金”单独开户,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违反了《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调查组当场提出了批评,要求立即更正,并要求县级财政事后进行监督检查。

4、加紧制定和出台《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确保农村经济核算安全、完整。

20__年,农业部发文提出将制定《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要求各级农经管理部门据此建立和规范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但截至目前,《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仍未正式出台。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的建立只能由会计人员依据其他会计制度和核算要求和经验探索建立。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显而易见。

三、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促进村级代理记账健康发展

1、立足当前,规范农村村集体经济会计核算队伍。

当前,农村乡镇正在积极推行“村财乡管村用”改革,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农经部门长期以来一直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财政所根据改革进度,目前是集中核算乡镇级财务收支。根据实际,建议现阶段我州应采取乡财政所和乡农经站并存,共同完成乡、村财务核算的方式,随着乡镇管理体制的推进,适时提出将农经站划并到财政所集中核算,这样既可减少人员,又可统一管理村级核算。

自从国家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各乡农税所(财政所)工作人员从过去的收农牧业税,转为为农村服务,核算转变;这些同志长期工作在农村一线,少数民族比例大,收税是专家、是内行,在会计核算工作方面,是新手,需要重新学习,当前也承担着“乡财县管”的具体会计核算工作。

农经部门长期从事农村财务管理和核算,有一批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财会队伍,一些农经站从1993年就开始为村级财务代理记账;在调研中,这些单位的会计人员素质较高、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建议“村财乡管”目前仍由农经部门管理、代理记账;财政部门待条件成熟时将核算的“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拨付给行政村,由农经部门统一核算。

鉴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下一步改革将到乡一级,财政所同志的学习任务和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建议财政所和农经站两个部门目前仍保持现状,待时机成熟再考虑划并事宜为妥。

2、积极从法律方面探索乡级财政、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代理权限。

乡财政所、农经站目前是依据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村财账务代理工作的,是遵从改革阶段的行政规定。从国家长远发展来看,中国法制化建设正在步入正轨,村级账务代理机构也必须依照《_____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审批和管理。只有通过规范的“代理记账”许可的申请和批准,或参照《_____注册会计师法》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之规定,通过修订《农业法》、《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授予乡级核算机构法定代理记账权限,村级账务的核算才能符合法律规范,才能真正体现村民权益,保障代理机构合法运行。

第7篇 透明化理念下之执行听证制度的架构与规范运行初探调研报告

司法活动的公开透明是保证司法公正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在传统思想和旧有机制的束缚下,由于执行程序在设计方面尚不科学、规范和完善,使得人民法院的民商事执行工作与公开、透明的要求差距较大,这主要表现在对执行主体的追加和变更、案外人异议的审查、案件中止和终结等重大事项处理中的“暗箱操作”问题还相对比较严重。这一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社会公信力。本文旨在通过借鉴行政**的听证程序,以透明化这一现代司法理念为支撑,在民商事执行工作中架构执行听证制度,并对执行听证制度的功能、执行听证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执行听证制度的基本内涵及其规范运行进行初探,从而为有效解决执行重大事项处理中的“暗箱操作”问题做出尝试,以期对司法公正这一现代法治核心价值目标的实现有所裨益。

执行听证制度之基本概念探讨

一、听证制度概述

按照法学界的通说,听证(hearing)的概念最早渊源于英国普通法中的自然公正原则。这一古老的原则包括两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任何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辩护都应当被公平的听取;二是任何人不能成为与自己有关的案件的裁决者。根据这一原则,法官在裁决过程中必须给当事人以充分的陈述、申辩权,必须在公平、公正地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做出裁决。逐渐地听取有利害关系当事人意见的做法也就演化出了西方的听证制度。之后,随着美国宪法修正案中“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规定的出台,作为“正当法律程序”核心内容的听证制度在西方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到立法,司法和行政等领域中。

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听证最早见于1996年颁布实施的《行政处罚法》第42条:“行政**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数额较大的罚款等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应当组织听证。”的规定中。其后,1998年实施的《价格法》、颁布的《立法法》等法律均对听证进行了相应的规定。近些年来,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听证制度也由行政领域逐步扩展到了立法、司法等领域内。

从听证制度的渊源和沿革可以看出,听证的核心内容在于“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由此,我们可以对听证的概念进行如下表述:听证是一定的国家**在做出某些裁决前,给予当事人一定的机会,就特定事项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程序。听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听证仅指行政听证,广义的听证不仅包括行政听证,还包括立法听证和司法听证。本文所探讨的对象即是隶属于司法听证中的执行听证。

对于执行听证的概念,法学界的表述并不相同。但归纳起来看,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在对执行主体的追加和变更、案外人异议的审查、案件中止和终结等重大事项做出裁决前,由执行法官召集各方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争议的相关事项公开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等的一种司法活动。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充分听取意见做出正确、公正的执行裁决。目前,虽然我国现有的执行法律规范中对执行听证没有明确的规定,但随着我国加入wto、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执行改革的全面推进,社会和民众对于执行工作公开、透明的呼声日益高涨。在这种大背景下,笔者认为,设立执行听证制度并将之积极应用到强制执行程序中,必将会对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执行听证制度之原则探讨

执行听证制度的原则是指由执行听证制度的价值取向和目标模式决定的,反映执行听证本质的,对执行听证程序具有指导意义的原理和评价标准。执行听证制度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公开透明原则。

我国的马怀德先生认为,公开是“听证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也是防止用专横的方法行使权力的有力保障”[1]英国的一位法学家也曾说过:“一切裁判活动必须以三个原则为指导,即公开、公正和无偏私。在这三个原则中,公开原则列为第一位。”[2]因此,执行听证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根据这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执行听证必须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应当在举行听证之前发出公告,并允许社会公众旁听和记者采访报道,案卷材料、裁决的结果和理由也应当公开。

二、权力分离原则。

权力分离原则来源于英国古老的自然公正法则,主要指在听证过程中主持听证的组织及人员,不能从事与裁决和听证行为不相容的活动,以保证裁决的公平。根据这一原则,主持听证和做出裁决的人,不能同时既是案件的执行者又是案件的裁决者,听证应当由非案件执行者的其他执行法官来主持。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第4项即做出过类似的规定:“听证由行政**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主持。”

三、权利平等原则

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参加执行听证的当事人在听证程序中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根据这一原则,在听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平等地享有申请回避、提出主张、举证和质证、申辩等诉讼权利。主持听证的法官应当对当事人不偏不倚,一视同仁,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各项权利。

四、尊重当事人处分原则。

民事强制执行,从性质上讲仍然属于私法的范畴。因此,还是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处分权。根据这一原则,听证审查的范围应限于当事人申请的范围;申请人有权在听证中变更请求或撤回申请;听证程序的启动主要应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

执行听证制度架构之探讨

笔者认为执行听证制度应当包涵以下几项内容:

一、执行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对于执行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学界同仁观点不同。例如,周明俊先生就认为“听证制度应适用于一切在执行程序中法院需做出裁决的案件。”[3]笔者并不赞同这一观点。诚然,执行听证与传统的执行模式相比有着诸多的优点,但执行听证并非应适用于一切在执行程序中需要做出裁决的案件中。对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大可不必采用执行听证的程序。如果不加区别地一律适用,必然会徒增执行负担,影响执行效率的提高。俗话说的好:“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应当在案情较为复杂、需要对关系到当事人的重大实体或程序权利做出裁决时适用执行听证。根据这一要求,笔者认为,适用执行听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案外人异议的审查。对案外人异议的审查在执行实践中较为常见,主要表现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因案外人主张的权利是物权,其主张的成立与否,不仅关系到权利人的权利能否实现,还涉及案外人的实体权利,如果处理不当极易产生严重后果。因此,有必要规定此种情况应当进行听证。

(二)是中止、终结执行案件。执行案件的中止、终结,直接关系到权利人的切身利益。如果不符合中止、终结条件的案件被违法中止、终结,必将引起权利人的极大不满,进而可能引发上访等其他问题。因此,有必要规定此种情况应当进行听证。

(三)是变更、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主体。我国《民诉法》第213条、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6条、81条均对在执行过程中变更、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情况进行了规定,但却没有为当事人不服变更、追加裁定提供必要的救济方式,这显然是剥夺了第三人的申辩权利。在此情况下,就更有必要通过听证程序来给第三人充分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从而保证裁决的公正和权威。

(四)是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等重大强制措施。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对于一些重大的、涉及被执行人人身权利裁决的做出,应当十分慎重,如果被执行人对这些重大执行措施提出异议,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及时举行听证。

(五)是其他需要进行听证的情况。如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对多个债权人参与执行财产分配方案的异议、当事人请求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书、当对评估、鉴定结论有异议等情况时,人民法院如认为有必要也可以组织进行听证。

二、执行听证的主持者

由于执行听证所涉及的内容均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密切相关,且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于执行裁决当事人没有上诉权,执行裁决为最终结果。因此对于执行裁决的做出应当格外慎重,故而有必要以合议庭作为执行听证的主持者,通过发挥集体智慧,最大限度地保护裁决程序和结果公正。但是按照权力分离的原则,原执行人员当然不能成为听证合议庭的成员,而专设独立的执行裁决合议庭主持案件的听证。

三、听证当事人的范围及其权利义务

“听证当事人是与举行听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参与人”[4]主要包括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证人以及评估、鉴定、翻译等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享有申请回避权、申请不公开听证权、申请听证和放弃听证权、陈述、申辩和质证权、和解权等权利,并承担按时出庭参加听证、遵守听证纪律、举证证明自己主张、履行听证裁决内容等义务。

四、执行听证的具体形式。

关于执行听证的具体形式,学界主要有二种意见:一种认为执行听证并非法定的程序,具有随意性,按照日常的表述习惯,称为“听证会”即可。另一意见认为,“执行听证虽不同于审判程序中的开庭审理,但它毕竟是司法**(人民法院)组织的,在法官的主持下在法庭中进行的,属诉讼程序的一种,它不同于行政程序,故应叫‘听证庭’。”[5]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认为“听证庭”的形式更能反应出执行听证作为一种司法程序的特质,而且将执行听证的形式表述为“听证庭”也能明显与行政程序中的“听证会”加以区分,不会造成概念上的混淆。

听证庭的运行程序规范之探讨

对于执行听证庭运行程序的重要性,贺强兴先生和俞旭明先生早有极为精辟的论述:“听证的程序内容是听证制度的核心内容,该程序如何设立,将对听证效果、听证结论的作出、执行措施的能否实施产生决定性的影响。”[6]下面,笔者就借鉴行政听证程序,重点突出一个“听”字,将执行听证庭的运行程序分为四部分:

一、听证的提起

笔者认为,对于听证的提起应当遵循当事人、案外人申请为普遍,法院依职权提起为例外的原则。对于案外人的异议、追加和变更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等情况应严格遵循“非当事人申请不予介入”的原则,如案外人、当事人在接到法院的通知或得知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视为当事人放弃听证,执行法院可立即做出裁决。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请求的,经审查该申请符合规定,依法受理后应启动听证程序。

二、听证庭的准备

听证庭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是按照权力分离和回避标准确定听证庭的主持者并同时确定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事项等。(二)是依照(一)确定的内容在听证庭开庭五天前发出公告并通知参加听证的当事人。

三、听证庭的听证程序

笔者认为,虽然听证的主要模式在于“听”,但与诉讼程序有的庭审相比还是有不少类似之处,两者可以相互借鉴。整个听证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运行:

(一)是在听证庭开始前核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是由合议庭宣布听证会开始并告知各方权利义务

(三)是听证主持人就听证事项进行说明。

(四)是各方在合议庭的主持下陈述已方观点。

(五)是进行庭审调查。由各方当事人就自己的主张举证并质证。合议庭可以按照一证一质一认证、分类认证或者综合认证的不同方式当庭进行认证,对一些暂时无法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在合议庭评议时再研究决定。

(六)是进行法庭辩论。由听证各方就争议的事项进行辩论。

(七)是听证各方进行最后陈述。

(八)是进行听证小结。由听证主持人对整个听证情况进行小结。

(九)是合议并做出裁决。合议应以听证笔录为依据,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并最终做出裁决,形成的裁决文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意见、法院认定的事实理由及适用的法律、裁决主文和对裁决不服的处理方法等。

第8篇 规范幼儿园编外用工的调研报告

规范幼儿园编外用工的调研报告新颁《_____劳动合同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并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这部法律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空前广泛的关注。本地区涉及大量劳动用工的是幼儿园。针对新颁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要求,为避免今后出现劳动用工矛盾,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和谐环境,去年,我们联合劳动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幼儿园编外人员管理的办法,经过各地的努力,这项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最近调研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规范用工的单位及人数。

48所幼儿园,100%的幼儿园按照文件要求顺利完成编外用工规范工作。

787名编外人员100%按照要求办理相关保险。

从反映的情况看,目前在岗的编外人员规范用工工作,基本无遗留问题。

2.规范用工的经费及来源。

此次规范用工,幼儿园共投入835.956万元,资金来源皆为幼儿园自筹。

3.工资标准及提高的幅度。

所有编外人员的工资标准总体上在700元以上,最高月工资达1502.5。

编外人员月工资调整幅度在65-300元之间不等,除jxz的yk幼儿园外,其他幼儿园的提高幅度都在100元以上,其中38所幼儿园增幅在150元以上,本地区人均增加月工资163元。

二、效果分析

(一)主要成绩

1.通过这次规范用工,使过去的不规范的用工行为得到了纠正,一些遗留问题提前得到了消化,减少了幼儿园今后发展过程中与编外人员之间的劳动纠纷,同时,对幼儿园今后的用工行为起到了规范作用,一定程度上,对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编外人员待遇总体上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教职工队伍稳定。由于规范了劳动关系、提高了工资收入,编外人员的待遇得到了落实,达到和超过了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的用工规定的工资标准,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编外人员的后顾之忧,对稳定教职工队伍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3.各地及各幼儿园对编外用工规范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稳妥。一是针对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并认真实施;二是在具体工作过程中,积极依靠地方*政的支持,认真宣传政策规定,使此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三是想方设法,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了各项保险资金的到位;四是坚持公平公正,积极化解矛盾,确保无遗留问题,保证了稳定和谐局面的形成;五是教育助理、幼儿园园长规范用工、依法办园的意识性进一步增强。

(二)问题说明

1.幼儿园经费困难将进一步加剧。由于一次性补缴有关保险费用、结清对聘用的编外人员的一切补助,据了解,目前,48所幼儿园中负债的有35所。有很多幼儿园通过借贷资金来解决经费不足的困难,以后,这些幼儿园还要经历较长一段时间消化债务的历程。

2.保育教育活动的正常性支出受到影响。目前,本地区幼儿园都是以公办全民性质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收费的,这些幼儿园的收费理应当主要用于正常的保育教育活动,但是,现在的收费收入,不仅要用园舍建设、维修保养以及教职工工资的发放,现在,还要用于缴纳各类人员的保险,这样,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活动的正常性经费便产生了严重的危机,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三、两点建议:

调研过程中,基层的建议集中在下面两点:

1.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目前本地区各幼儿园收费皆低于市教育、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最近,按照教育厅要求,创建优质园以及合格园建设工程任务艰巨,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因此,按照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收费成为目前幼儿园渡过难关的最有效办法。

2.财政可以适当补贴幼儿园。调研过程中,地方负责人、有关教育管理人员以及幼儿园负责人认为,幼儿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体现一个地区文明建设水平、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大家普遍建议政府可以担负一定的责任,尤其是幼儿园公办教师的工资,应该进一步加大补助的额度,以减轻幼儿园经济负担,确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规范调研报告模版(8篇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范文

酷猫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