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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调研报告(12篇)

发布时间:2023-11-02 19:43:11 热度:13

信访调研报告(12篇)范文

第1篇 信访调研报告

**区是**市的中心城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社会环境,导致**区的信访举报工作既和其他县区有普遍的共性,又有自己的个性。如何针对中心区的特点,探索信访举报工作的新路子,我们进行了细致调研。

一、信访举报活动的特点

信访举报主体出现多元化。过去举报人以农民为主,现在,个体商户、地方工人、油田人员、公务员、下岗职工等信访举报比重加大。

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的综合性。主要集中在: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挪用村民青苗赔偿款、土地征迁、村务公开、村居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居民住宅楼建设过程中开支不明、执法机关作风粗暴、部门工作失职等。特别是城区居委会集体资产的管理和流失、油田赔偿款的去向、村级事务不规范等问题成为近两年来反映的突出问题。

信访举报崇上性强。即信访高递、人员高访。大多群众心理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阅批的信访件“震动”越大,解决问题才快。因此,不少基层群众直接向去市到省进京信访反映。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基层的屏障作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一信多投现象较为严重。不少信访群众认为,多向几大机关举报,多找几位领导反映问题,总有一件得到受理,或能形成轰动效应,从而出现相同内容的信访举报件同时向几个甚至十几个不同级别的部门同时投递。

出现了择机越级上访现象。在国家或本地有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节日时,如“两会”期间、基层换届选举、国庆、春节前夕等,个别上访人往往会直接到省进京上访,甚至出现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情况。

上访由个体化向组织化发展。过去,上访人员仅就个人受到利益侵害而单体上访。现在,不少上访事件中暴露出,个别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联合被反映人的对立面联合进行反映,并且分工明确,有人组织牵头,有人筹集资金,有人计划方案,有人联络协调,有人负责车辆。

二、成因

居委会工程建设不规范。近两年来,城区居委会在居民集资建设住宅楼、商品楼过程中,由于居委会干部素质不是很高,大都没有经过统一的招投标程序,加上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挪用集资款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等问题的发生,引发群众信访。

村级组织缺乏有效的监管。纪检组织在基层特别是在村居,还存在空档现象,村居没有从事纪检监督工作的人员,村居干部的违反党纪行为情况更多的是依靠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出来,造成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明显滞后。

村级财务管理不严格。调查中发现,凡是出现越级访现象的农村,一定存在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甚至管理混乱的情况,且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村务公开工作形式主义化,而村干部工作作风又不民主、不科学,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对村民要求置之不理,对一些好的建议不及时采纳,导致村民意见很大,甚至激化矛盾,造成群众信访。

油田赔偿款的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区地处胜利油田腹地,涉油案件发生比较频繁。有的人为了得到单井的承包权、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不惜以各种手段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有的在油田赔偿款的划拨过程中,钻管理的漏洞,贪污挪用,侵害集体或个人的利益;有的在油田征地过程中,暗箱操作、假公济私等,造成群众信访。

三、对策

要注重“早”,规范信访举报预警机制。

实行基层信访“网底工程”,建立由区纪委牵头,基层纪委、区直部门单位纪检组负责,基层站所和村居共同参与的横到面、纵到底、责任到人的覆盖全区的信访举报网络体系。在全区所有村居设立信访员,实行不稳定因素排查汇报制度。各村居信访员每周通过电话、报表等方式向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汇报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基层纪委汇总情况后,报区纪委。通过这一措施,可以提前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解决。

要注重“约”,规范村居政务管理。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要加强对村居干部决策的约束。在研究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集体土地出租、出让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事项时,村居干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召开村居两委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严禁暗箱操作,假公济私;在城区村居,凡涉及集体土地、房屋的出租出让和村居民集资建设住宅楼等涉及资金数额较大事项时,村居干部除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研究外,必须报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备案,严禁随意决定或个人私下交易;村居财务公开必须及时、真实、全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不公开、假公开或只公开支出、不公开收入;村居干部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集体资金的领取、上交、支出等,必须由报帐员经手,严禁非财务人员的村居干部管理集体资金;村居财务支出挂帐前,必须经村居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由理财小组长签盖章,严禁村居主要负责人自己管理理财公章,并随意加盖。

要注重“查”,加大群众的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做好登记,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查。对应该办理又有条件办理的问题马上办理;对因条件限制不能办理的,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对违背政策提出不合理要求的,讲明政策,耐心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对有实际困难无连索反应的,暂缓办理,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处理。在查办初信初访案件的过程中,要坚持查实查细的原则,凡是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在调查中了解到的问题,做到查实、查清,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避免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要注重“诚”,实行三项制度。即首问责任制、双向承诺制和回复制度。在办理群众初信初访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工作人员要热情服务,服务到底。对于业务外来访,主动引导到相关部门,不能推委。对于业务内来访,要做到既是最初受理方、又是直接调查方、同时必须成为最终调查方。对于相关部门因工作力度不够,造成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而再次信访或越级信访的,将列为区纪委督办信访案件。在执行双向承诺制制度过程中,信访主办人要与举报人双方签定承诺书,信访室按照实名举报工作制度要求,对举报内容进行登记、办理、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当事人进行答复;举报人在区纪委调查期间,要按照承诺书规定,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不得聚众闹事或越级上访等。在执行回复制度过程中,受理机关要在受理举报件后的三日内将受理情况和办理时限、承办单位告之举报人;在调查核实环节上,适时找举报人调查取证和征求意见,并在调查终结后向举报人说明调查核实的基本情况;在处理环节上,要对处理落实到位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回告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稳定因素和举报人的意见,当事人对回告的处理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提出异议,并提供具体线索和有关证据,承办单位根据提供的具体线索和有关证据作进一步调查核实,达到最终化解矛盾的目的。

纪委对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由于土地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成为各地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主要因素,为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及时化解矛盾,我们成立调研组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因基础设施建设占地补偿款分配、土地开发整理占地导致土地不均引发纠纷。xx年,我县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36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30%。如威乌高速公路建设占用我县4个乡镇37个村的2553.42亩土地,群众在分配占地款和进行土地调整时意见不一;xx年部分乡镇因土地开发整理占用土地,部分被占地群众对土地调整方案不认可。

(二)村干部超标准预留机动地、暗箱操作发包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2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6、6%。村干部为化解村内不良债务或谋取利益,通过保留“责任田”、多留“机动地”、非法收回农户承包地高价发包引发纠纷。

(三)因群众要求收回未到期的承包地和承包地到期不能按时收回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8、4%。一是前几年村委会发包出去的土地,承包期限较长尚未到期,但群众认为原发包程序不规范,现要求收回;二是我县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时,为鼓励发展大棚、林果、桑园等而搭配的粮田,现群众要求收回;三是部分群众原来种植“三高农业”作物所承包的土地,虽承包期限较长,但大多已改变原合同规定种植种类,群众要求收回;四是前些年经村委会同意,群众自己投资开发的荒碱地,大多没有书面合同,群众要求无偿收回但种植户以已有投入为由拒不交出;五是承包地到期,但因承包户与村集体之间存在债务关系等原因拒不交出,而群众强烈要求收回。

(四)因土地权属不清、界线不明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2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0%。主要表现在村与村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和村内队与队之间因界线不明引发的纠纷。明集乡南王参一村、二村存在争议地84、5亩,此地1965年时边界清晰,权属明确,自1989年后,由于南二村群众搞荒碱地开发,又把争议地分给群众耕种,到xx年南一村群众为灌溉、排涝挖沟到争议地时遭到南二村村民的阻拦,发生纠纷,南一村群众上访不止。最后经调查组调查,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证据、维护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

(五)因非农业户口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出嫁妇女要求分配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5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4、1%。不少村前几年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每3至5年大规模调整一次土地时,将“买”成非农业户口的人员、考上学的大中专学生、已出嫁的妇女的土地收回调整给新增人口,该类人员现没有固定收入来源,要求分配土地,但无地可调或虽能分配土地但多数群众不同意。

二、导致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国家土地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国家推行“两田制”,即实行“责任田”和“口粮田”两种承包方式,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开始对“两田制”进行清理纠正,但因部分村的“责任田”未到期,纠正“两田制”不彻底,延续至今,仍有少数村存在“两田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产生矛盾。二是近年来,我县没有严格执行新的土地政策,及时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搭配给农户的粮田和改变种植作物种类的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清理,导致土地严重不均,引发纠纷。三是村干部和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对“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认识不到位,擅自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四是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贯彻不到位,许多村走了过场,有的甚至闭门造车,与实际严重脱节,致使我县在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五是xx、xx年我县组织的集中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规范完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措施办法,因个别基层班子较弱的村没有落实到位。

(二)农村土地承包缺乏必要监督。一是村干部不履行民主议事程序擅自对外发包土地,一次性收取多年承包费,透明度低,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二是承包合同不规范,条款不完善,给村民、村干部和承包者留下了矛盾隐患;三是果园、林地在承包经营期间因管理不善,出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四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因村委会负责人更换,新班子对老班子订立的合同不满意,否认原合同的法律效力,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五是以倒包土地为业的人员,承包村集体土地后,层层转包或一地多包,从中非法渔利导致纠纷。

(三)土地权属不清。因权属问题出现纠纷的土地有:一是自六十年代初,一直由村集体经营管理的北洼地;二是昔日的荒碱地、坡地等;三是离村较远的荒碱地、撂荒地、插花地等;四是群众耕种的国有土地;五是成方连片开发整理前没有明确土地权属的土地。处理该类纠纷时,因存在土地详查资料与实际种植现状不符、缺乏有力证据、土地登记确权手续不完善等因素,处理难度较大。

(四)占地赔偿不规范。近年来,因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油田开发、经济园区项目建设等需要,占用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因土地补偿标准低、赔偿款到位不及时、分配不合理、失地群众得不到妥善安置等因素,引发了许多较大规模的上访。

三、解决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落实力度。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向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税费改革、合同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认识。在党校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对村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或组织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巡回宣讲活动。二是循序渐进,彻底整改,全面落实国家土地政策。严格把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东省《实施办法》的政策界限,积极稳妥地做好规范和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彻底清除矛盾隐患,从根本上理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二)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群众反映土地问题往往与村财务、村干部作风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增加了问题的处理难度。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村级班子建设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根本来抓,健全民主管理制度。选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党性强、德才兼备和群众信赖的同志选拔到村领导岗位上,对那些私心重、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及时调整和更换。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村班子的领导和监督,一旦发现干部有问题,该教育的要及时教育,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严格执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策,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要指导帮助各行政村依法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对农村土地承包等村级事务实行村民代表议决制度,履行民主程序,规范土地承包行为。农村确需进行土地“小调整”的,在做到“五公开”(即上级政策公开、村级土地核实的底子公开、土地承包方案公开、划分地块等级公开、土地归户注册公开)的基础上,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对个别村干部不经批准擅自进行土地调整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农村合同乡镇监管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合同的管理,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台账,做好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的签订、登记、鉴证和档案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并监督合同的实施,防止出现虚假合同、侵权合同和暗箱合同,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确权,妥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对容易引发权属纠纷的土地,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依法予以勘界确权,明确土地权属,完善土地登记确权手续,彻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

(五)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要求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不制造新的问题,留有余患,及时化解矛盾,处理遗留问题。二是对信访问题依法处理。应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一些无取闹,违反法律、法规的事件要严格依法处理,决不姑息养奸,一味纵容。更不能为求得一时的安定,不讲原则,随意承诺和让步,纵容、包庇违法信访。

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工作调研报告

社会矛盾化解是中央政法委xxxx年部署的“xxxx”工作之一,是对人民法院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料因素增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法院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的“终极机关”,该如何立足本职,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值得我们深思。 近期,榆次区法院围绕“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执行积案的成因和对策:

一、执行积案的现状

(1)从立案时间看。时间在xxxx年xx月前的案件xx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x%,立案时间从xxxx年x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的案件xxxx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xx%。立案时间从xxxx年x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的案件xxx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xx%。

(2)从案件类型分析看。合同案件居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xxxx件,占积案的xx%,婚姻家庭纠纷案件xxx件,占积案的x%,人身损害赔偿案件xxx件,占积案的x%,在未结执行积案中,被执行人为政府及所属单位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案件xxx件,占未结积案的xx%。

二、造成执行积案的原因

(1)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合同行为也在不断增加,而相对于婚姻家庭案件以及其他较为简单的民事纠纷,合同纠纷的经济性更为突出,相对于其他民事纠纷,合同纠纷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可能性更小,执行过程中的困难更大一些,因而造成案由为合同纠纷的积案比例较高。

(2)经济条件的制约。由于榆次区人口以农民居多,多为民间借款合同纠纷。虽然执行标的额较小,被执行人大多数生活困难,履行起来困难一些。被执行人居住松散,通知、寻找困难,许多被执行人在法院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就举家外出打工,临走前将财产藏匿、转移、变卖,使法院生效裁判得不到执行。被执行人收入不固定,财产状况难以掌握,可供执行的财产少,由于农村经济落后,许多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农村房屋执行价值不大,即使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变现,也几乎无人竞买。

(3)社会观念的影响。一些村委会负责人认为,欠债是普遍现象。因此遇到这些村委会作为被执行人时,即使村委会有履行能力,他们也不愿自觉履行。还有一些村委会“班子”不稳定,负责人会以“不是本届班子的债务本届不应该偿还”的荒唐论调搪塞,甚至胡搅蛮缠,阻挠、妨碍人民法院的执行。

(4)执行不能的影响。宽泛的说,执行不能是指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在积案中,仅xxx件有财产案件,占积案总数的x%,其他均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常常是早出晚归,被执行人也愿意配合执行工作,但却因为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执行能力而无法执行;还有些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大多数是已成年但未成家)被判刑,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有些交通肇事案件,被执行人贷款借款买车,以但发生交通事故,往往车毁人亡,家里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等等。这些都造成了执行不能,执行不能产生的积案在短时期内是很难从根本上予以解决的,这实际上是一个经济问题,也可以说是一个社会问题。

三、解决执行积案的对策

(1)进一步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做好执行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把民事执行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履行好职能。切实关注涉企执行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拍卖等强制措施,灵活运用分期履行、债转股、资产强制管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持企业 “造血”功能,帮助度过难关。注重对涉案民生的司法保护,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实施司法救助、协调部门解决等方式,强化对特困群体的权益维护。对群体性、矛盾易激化案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讲求方法,注重实效,防止因执行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2)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着力解决执行不力不公问题。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健全执行局内设机构,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工作体制。对跨地区、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难以执行的案件,要加大督促力度,灵活采取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措施,予以执结。认真落实悬赏执行、执行和解、穷尽措施等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对疑难案件采取易人执行、集体“会诊”等方式予以突破。充分依托质效评估体系和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执行权的内部监管制约,防止滥用执行权或怠于执行现象发生。同时,增强执行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异议、复议等救济权利,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

(3)进一步健全执行威慑联动机制,赢取全社会合力破解“执行难”的工作局面。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重大行动和重大案件的执行情况,逐步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对被执行人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公务员等身份的,及时向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等部门通报,争取支持。党委、人大在干部任用时,能否将本人及单位有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作为硬性的条件一票否决,形成一种制度,严格落实,促使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加强与土管、建设、公安、金融等部门协调,就规范和协助执行以及信息共享互通等问题进一步抓好落实。加强执行宣传工作,提高公民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当事人自觉履行实效裁判的法治观念。

(4)进一步加强执行能力建设,提高执行工作水平。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破解执行难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执行工作的正确方向。认真落实 “五个严禁”的规定,注重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从严管好队伍。加强执行业务培训,增强干警依法执行、化解矛盾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配足配强执行力量,加大执行装备投入,进一步关心干警身心健康。

信访案件的成因和对策:

为了更好地推动司法和谐,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区法院对信访案件的成因和对策进行调研分析,以提升处理信访案件的能力,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信访案件的现状

从信访案件方面看。xxxx年xx月前的所有积案中,信访案件xx件,占xx%。 重复信访案件xx件。

二、造成信访案件的原因:

(1)在立案环节对诉讼、执行风险不作释明。诉讼是有风险的,实践中,立案法官很容易忽视这一细节。如果立案法官在案件受理时,没有明确告知当事人在诉讼及执行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风险,就容易给当事人造成错觉,使其产生不恰当、甚至不合法的利益期待。在案件审结、执行过程中,当事人的期待利益未能得到满足时,就很容易衍生为信访案件。

(2)法院工作上存在瑕疵。这是引发信访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因。审判工作上的瑕疵主要体现在:个别案件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过于使用法言法语,难以取得当事人的理解;或者虽裁判正确,但程序疏漏或判决言辞不妥,造成当事人为讨说法找法院、找领导,因案件未能复查或未能依法予以纠正,转化为长期申诉上访案件;执行工作上的瑕疵主要体现在:一是执行机制存在瑕疵,案件往往集中在一名承办法官手中,透明度不高,致使有些当事人误以为法院偏袒对方,产生抵触情绪。二是执行公开存在瑕疵,有些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导致执行不能,承办人没有及时将法院进行的查询工作告知申请人,导致申请人将应自己承担的风险责任归责于法院,以法院执行不力为由上访,要求法院解决。

(3)当事人个人法律素质不高,对裁判文书的理解存在偏差。受法律水平所限,有的上访当事人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法律规定,又不接受接待人员的答复和解释,官司败诉后不能正确对待,坚持认为法官没有按照其所理解的法律“依法”判案,法官是在以权谋私、胡乱判案,便开始上访。

(4)信访人试图通过上访解决自己的实际生活困难的错误心态。有的上访人明知政法部门的处理没有问题,但因上访无需付出成本,在利已思想或投机心理的驱使下,无理由地一味主张鉴定错误、审判错误,夸大损害后果,进而向对方当事人或法院提出许多不切实际的要求。更有甚者将赔付的希望寄托在国家和政府身上,认为只要不停上访,国家和政府就会给想办法解决,他们把上访作为改善生活条件的手段,在得不到满足后便走上缠诉之路。

三、解决信访案件的对策

(1)要重视信访工作的超前预防。在立案时,落实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执行申请可能遭遇的风险予以明确告知,使当事人对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有充分了解,从而减小其裁判做出后、执行完成后的心理落差,进而减少由此产生的信访案件。在案件审理或执行过程中,要摒弃就案办案的思想,对于社会关注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和新型案件,要多做工作,提高当事人和社会群众对法院办案的认同感;对于普通类型的案件,要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信访案件采取建立目录、制定预案、落实责任等措施,特别是针对部分“老、难、缠”信访户,要主动上门沟通,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其对裁判或执行的不满转化为信访案件。

(2)要重视初访的接待。对因法律素质低,不能正确理解裁判结果而产生的信访案件,接待人员要重视与信访人的初次沟通,要有耐心,多倾听其陈述,认真细致作法律宣讲,拉近与信访人的感情,增强其对法官的信任感,争取能劝其息诉罢访。同时,对案件进行复查,确保复查报告有理有据,依法、以理服人;对为获取不当利益,无理取闹的上访者,接待人员要讲明法律规定,打消其企图通过信访要挟政府、给法院“施压”的违法念头,同时对其进行劝解。对拒不听从的上访者,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在党委领导下依法采取法律措施严肃处理。

(3)要重视来访问题的回复和解决。对当事人的来信、来访,不论有理、无理,都应当及时予以回复。能当场答复的,尽量当场答复有关当事人;如果不能当场答复,应尽快与区委、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研究解决方案,寻求解决办法,在尽量短的时间内,通过电话、书信等口头、书面方式将研究出的方案、方法及时的告知信访人。

(4)要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力争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在审判阶段,尝试建立案件审理质量保障机制,把审判人员办理案件的数量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结合起来,纳入审判人员综合评价考核体系。从而督促审判人员及时向当事人解释、说明法律的有关规定,并通过法官后语、裁判文书附相关法律条文、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等方法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帮助其辨法析理。在执行阶段,加快执行信息网络化进程,保证采取的执行措施、执行效果等能够及时告知当事人,满足其知情权。同时,尝试建立执行案件流程与分类管理机制,将案件从自始至终由一名法官承办的传统模式转变为由不同执行小组顺次承办和集团、类别型案件专人承办的双轨模式,确保执行阶段各个环节更加透明、公开,增加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信任度。

(5)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诉求、解决困难,建立有效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第一现场。

xx市xx区法院执行局

xxxx年xx月xx日

国土资源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信访制度和信访工作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____长期以来坚持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实践方式,也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意社情、品鉴政策得失的重要渠道,因此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到社会安定稳定大局,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并紧密联系##国土资源分局辖区实际,通过日常工作实践和走访村干部、与信访对象沟通等方法,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分析我辖区近年来涉土信访的特点和原因,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辖区国土资源信访的特点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化和社会利益关系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以经济利益为诱因的信访层出不穷,涉土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遇到许多纷繁复杂的棘手问题,有些难点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工作。

(一)从信访发生地域看,主要集中在城镇主要街道及嘎查村。

(二)从信访具体内容看,主要集中在农村私人违法占地建房和偷挖矿产资源。这些信访随机性强,数量多,预防难。

(三)从信访处置难易程度看,主要集中在带有历史原因的权属纠纷。这类信访由于历史原因和上访人对政策的理解偏差,有的信访群众在重复访的过程中不断增加新的内容,形成历史遗留问题和新的问题相互交织,处理和协调劝返非常艰难,常常发生重访缠访和无理访。

(四)从容易引发群访形式看,主要集中在有关土地征用补偿和个别人采取多重手段占有村集体土地、林地、草场等问题。这类信访由于涉及面广,影响大,处置棘手,容易引发集体群访或超级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二、国土资源信访量上升的原因分析

国土资源信访数量上升,特别是近年来的急剧上升,是基于多方面原因形成的。涉土信访问题是源于结构性的问题,本质上讲还是我们国家在实现社会转型、经济走向现代化过程中,由于产业结构升级凸现出来的资源紧张和人口压力之间矛盾的集中反映,以及社会分配不均衡带来的宏观性社会问题。其中既有基层政府、行政村依法行政与落实政策不到位的原因,也有群众对当前政府征地“不平衡”心理和担忧心理的原因。

(一)爱民富民政策深入人心。近年来___、国务院强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并随着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农业免税农民增收的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农民的维权意识有了明显增强。特别是xx年以来,中央不断重视和加大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保护耕地和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新闻媒介持续的正反面宣传和广泛报道,使土地管理问题成为社会热点。群众想通过信访渠道解决问题的期望值不断提高, 这是信访量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心理不平衡或对政策理解不透。这是引发信访的一项经常性原因。特别在土地征收工作中,一是对政策理解不深。由于农民受文化水平和信息封闭局限,难以准确和完整掌握有关政策,因此农民在涉及本村土地特别是涉及自身承包地将被征收时,往往会联想到自身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害。为准确了解是否有征收事项、以及征收是否合法、征收补偿标准等相关信息,农民就会自发想到前往上级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信访。二是心理上不平衡。土地征收多是为了因应经济发展和公共建设需要,因此是一个不间断而长期的过程,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其征收补偿标准也不断提高和完善。但农民从自身朴素的同地同价观念出发,认为同村土地补偿标准就应该同价,因而早期土地被征收的农民在对比现行补偿标准后,往往会产生“不平衡”的心理,频频以信访方式表达政府应追加补偿的诉求。但新政策只能调整今后而不能溯及既往。此外,不同区域同地类之间的补偿差异也会造成“不平衡”心理,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土地利用更新与土地利用现实性间存在差异,同一地类不同区域的地块可能导致同类不同价,因而致访。三是要求社保的呼声高。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工作相对滞后,也是引发征地信访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土地违法行为增多。受经济利益驱动和国土资源部门查处涉土违法行为局限性影响,群众非法占地和偷盗矿产资源的现象十分突出,由此引发的举报信访直线上升。在涉及农村私人建房的信访中,“城中村”及周边村,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受房屋出租、拆迁补偿中等经济利益诱惑,村民私建乱搭行为层出不穷,常常形成违法占地-举报-查处-再违法-再举报的怪圈。在偷盗矿产资源的举报中,违法行为人往往采取“游击战术”,你来我走,你走我动,流动性大,且对乱采滥挖行为查证困难,查处效果不明显,导致举报不断。

(四)个别上访“专业户”组织操纵信访。当前,存在个别上访“专业户”组织操纵村民上访。这些人多是农村社会中的活跃分子,有一定的活动和组织能力。他们多以上访作为“生计”,在农村鼓动农民“集资”上访,组织农民集体上访。上访过程中为达到个人目的,有的胡搅蛮缠,强词夺理;有的甚至还背后组织煽动群众围堵,扰乱办公秩序,对此处理和协调劝返通常很难。这些人的产生,对于集体访、重复访及群体性事件数量的上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对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工作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五)村干部与个别群众之间的矛盾。在村级换届选举和行政村调整等时期,一些举报信访在反映土地问题的背后,一般还

牵涉到政务公开、村财管理、干部贪占等许多复杂的因素,群众试图以土地问题为突破口,达到综合问题的解决。

三、现阶段处置信访的主要措施和效果

针对土地信访量攀升的趋势,我们感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必须认真处理好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资源、支持经济发展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依法行政与提高工作效率的三个关系,针对本地区实际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来解决土地信访问题。

(一)出台政策,形成大信访格局。

(二)加强领导,实行严格信访制度。

(三)情法并用,加大信访调处力度。一是做细工作,及时调处信访。土地信访问题的解决过程,实质上就是一点一滴地树立党和政府威信、化解矛盾的过程。土地信访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抱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和宽容的爱心,对他们反映的实际问题,用最短的时间,通过最佳的途径,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是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也利于从根本上维护基层稳定。二是加强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四、降低国土资源信访量的对策和措施

(一)重视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注重处理与乡镇政府的关系。土地信访案件中多数的信访是反映农村私人建房和圈占土地问题。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凡属个人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首先由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把土地纠纷问题分散、分解在基层。二是处理好与民事诉讼的关系。凡属于土地违法行为,要立即按规定程序办案,属于民事案件的,则迅速引导其到法院民事庭进行起诉。三是处理好与城乡规划的关系。来访者反映建房地基高低、道路布局、房屋采光等问题,引导他们到城建部门咨询解决。四是处理好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关系。及时为群众指明解决其所反映问题的出路,避免群众的往返,缩短处理时间

(二)提高认识,实现“三个转变”。信访工作是直接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信访工作可以疏通和拓宽党和政府体察民情的渠道,使各级党委、政府能够及时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发现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坚持群众路线,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是实践好“xxxx”的关键所在。要增强群众观点,努力实现信访工作“三个转变”。1、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信访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实现变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3、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大多数群众上访多是反映亟待解决的问题,要发挥主体作用,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真正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许可行为。不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履行职务行为,就很难取信于民,易起纠纷。要坚持依法行政,并进行日常化、制度化的监督。土地管理一项重要职能是土地使用许可,包括土地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农村宅基地和工业用地许可等,要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并督促改进,从而达到普遍提高国土资源行政许可水平的目的,从源头上消除产生信访的因素。

(四)创新办访机制,引进社会力量。解决信访难题,不能单单依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限的力量,可以考虑试行引进“外脑”,比如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运用咨询、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群众间建立更密切和更多的对话平台,利用多种方式和疏通多种渠道解决土地信访问题。

(五)严格执法监察,加大查处力度。对举报违法用地的信访,靠解释、调解是不能根本解决问题的,必须对举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予以坚决的查处。一要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二要查处典型案件,对政府、法人违法占用土地行为,要敢于查处,不能姑息迁就;三要加强联合办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目前在自身缺乏强制手段的情况下,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和法院的联系,积极争取这些部门对土地执法的支持与协作,增强土地执法的威慑力;四要严格依法行政,对土地违法案件,不仅要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还要依法处理违法用地责任人,取信于民。

(六)建立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第2篇 农村妇女维权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妇女维权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妇女权益是指《______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所规定的六项权益:包括妇女的政治权、劳动权、财产权、人身权、文化教育权以及婚姻家庭权利,妇联履行的所有职能,都是围绕维护妇女这六个方面的权益而设定的,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组织永恒的主题。

一、热点、难点问题

近几年来,在妇女维权与信访工作实践中,所面临的一些热点问题,总结起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离婚妇女经济权利维护难。由于大多数妇女婚后随丈夫居住,离婚时走出家门的多数是妇女,因为她们不拥有产权。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有部分妇女并不是因为婚姻还能维持而不同意离婚,而是确实顾虑离婚后自己生活无着落。

第3篇 县民政局信访稳定工作调研报告

县民政局信访稳定工作调研报告

稳定是当前我国社会的发展前提和基础,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民政部门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进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信访对象、内容、形式

主要表现为“三多”:一是信访对象日益增多。民政信访工作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弱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下岗职工、失地农民、换届选举中的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婚姻服务对象等。民政信访对象区域性特点越来越明显。过去信访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现在城镇信访对象呈逐年上升之势,外地人员来信来访的现象也逐年增多。二是信访内容日益增多。目前,除了退伍士兵的安置、贫困户的救济等老主题外,信访内容已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农村贫困户危房帮建等。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不肯罢休。许多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有些问题,如果我们稍有疏忽,处理不当,极易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三是信访形式日益增多。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民政对象相对其他社会成员而言,他们对民政部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来信来访的形式已不单纯局限于个人的以书信、电话、登门等形式的来信来访,近两年,群访、联访、串访、越级访有增多趋势,防不胜防,由于他们对政策了解的不全面,反映的一些问题失实,不但毁坏了基层干部的名誉,也造成了基层工作的被动。

二、成因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方面的原因。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民政对象的救济、补助等标准虽然几经调整,有所提高,但民政对象的生活水平仍难以实现同步提高,例如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二是资金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年投入救灾救济、优抚、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巨大,但整个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县级的资金已不能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造成了信访对象的增多。三是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少数民政信访对象自身人为因素,造成不应有的来信来访增多,主要表现在:不懂政策;不满足对问题的解决,要求过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识淡薄,无理取闹等。其次,个别民政信访接待人员素质不高,对新政策、新标准及有关知识了解不全,业务不熟,工作被动应付,处理问题质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简单,带来负面效应,促使矛盾激化,造成信访。

三、对策

一是提升人员素质,以情感染信访对象。要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精通,务实高效,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信访干部队伍。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更新各种专业知识,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和理论政策研究的能力。优化接待工作,真正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当场联系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这样,我们就能求得来访者的谅解,避免重复来访和越级上访。反之,如果信访接待人员态度粗暴,推诿扯皮,必然会激化矛盾,引起不良后果。

二是收集信访信息,以主动面对信访对象。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民政信息网络,加强基层信访力量,加强横向联系,形成多元化的信访格局,把信访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广大民政工作者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善于利用各种渠道倾听民政对象的呼声,正确把握民政对象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防止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以高效服务信访对象。民政对象来信来访主要源于一些实际问题难以解决。所以我们在信访工作中,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要真正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以提高信访者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真正从根本上控制信访量。在解决民政对象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对一些信访反映较多的难点问题,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要强化宣传,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特别是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来,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由那一级、那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将矛盾上交或推给社会。总之,切实解决好民政信访对象的实际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4篇 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工作调研报告

社会矛盾化解是中央政法委xxxx年部署的“xxxx”工作之一,是对人民法院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料因素增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法院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的“终极机关”,该如何立足本职,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值得我们深思。 近期,榆次区法院围绕“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执行积案的成因和对策:

一、执行积案的现状

(1)从立案时间看。时间在xxxx年xx月前的案件xx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x%,立案时间从xxxx年x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的案件xxxx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xx%。立案时间从xxxx年x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的案件xxx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xx%。

(2)从案件类型分析看。合同案件居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xxxx件,占积案的xx%,婚姻家庭纠纷案件xxx件,占积案的x%,人身损害赔偿案件xxx件,占积案的x%,在未结执行积案中,被执行人为政府及所属单位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案件xxx件,占未结积案的xx%。

二、造成执行积案的原因

(1)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合同行为也在不断增加,而相对于婚姻家庭案件以及其他较为简单的民事纠纷,合同纠纷的经济性更为突出,相对于其他民事纠纷,合同纠纷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可能性更小,执行过程中的困难更大一些,因而造成案由为合同纠纷的积案比例较高。

(2)经济条件的制约。由于榆次区人口以农民居多,多为民间借款合同纠纷。虽然执行标的额较小,被执行人大多数生活困难,履行起来困难一些。被执行人居住松散,通知、寻找困难,许多被执行人在法院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就举家外出打工,临走前将财产藏匿、转移、变卖,使法院生效裁判得不到执行。被执行人收入不固定,财产状况难以掌握,可供执行的财产少,由于农村经济落后,许多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农村房屋执行价值不大,即使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变现,也几乎无人竞买。

(3)社会观念的影响。一些村委会负责人认为,欠债是普遍现象。因此遇到这些村委会作为被执行人时,即使村委会有履行能力,他们也不愿自觉履行。还有一些村委会“班子”不稳定,负责人会以“不是本届班子的债务本届不应该偿还”的荒唐论调搪塞,甚至胡搅蛮缠,阻挠、妨碍人民法院的执行。

(4)执行不能的影响。宽泛的说,执行不能是指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在积案中,仅xxx件有财产案件,占积案总数的x%,其他均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常常是早出晚归,被执行人也愿意配合执行工作,但却因为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执行能力而无法执行;还有些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大多数是已成年但未成家)被判刑,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有些交通肇事案件,被执行人贷款借款买车,以但发生交通事故,往往车毁人亡,家里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等等。这些都造成了执行不能,执行不能产生的积案在短时期内是很难从根本上予以解决的,这实际上是一个经济问题,也可以说是一个社会问题。

第5篇 工商局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工商局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探索干部廉洁自律管理新途径

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安排,对本系统近年信访案件的发生,结合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进行调查研究,探索系统干部队伍管理的新途径,提高实践科学发展观水平,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案件分析

去年年底的一个晚上,工商所所长_____和朋友在其辖区一俱乐部喝酒,结账时因摔碎酒杯的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与俱乐部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俱乐部遂向公安部门报警。在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_____继续争吵,处警民警采取了将其在派出所进行留滞的处理措施。对其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局党组召开全局警示大会,对_____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免除其工商所所长职务。_____是一名工作能力很强的工商所长,所管辖区域主要为城乡结合部,管理情况复杂,他处处以身作则,敢于碰硬,方法灵活,食品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走在前列。这次酒后滋事,采取不当方式处理消费纠纷,在公安部门、监管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破坏了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受到政纪处分,干部们感到很惋惜。

在调查中,我们注意到,_____喜欢结交朋友,时常与朋友在辖区内餐厅等场所聚会,饮酒过量时情绪容易激动。被调查对象均认为,_____消费时,每次都按照市场价格,能够现场结清款项,过度饮酒时出言不逊只是个人生活习惯,没有违纪违规。我们认为,正是这些小节,日渐滋生_____的自满,以致演变为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以此为鉴,我们深思:怎样将提高自律能力与工作结合,有效预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干部、维护良好的工商形象?

二、防范措施

区局党组将探索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新课题交予_____市局试点。我局按照要求,进行专项课题调研、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组织试点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干部廉洁自律管理几点启示:

1、建立积极的防范措施,保护干部,是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根本目的。查找风险点,将权力在阳光下晾晒;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将权力在阳光下运用,使干部算好人生帐,防微杜渐,规范岗位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能最大限度减少不廉洁机会,降低干部的廉政风险。

2、教育经常化、多样化,是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基础。风险教育面向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人员,加大次数和频率,于无声处,由量的积累达到质的变化,能有效促进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实。

3、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是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保证。制度不完善造成的管理空当,往往会“诱发”干部犯错误。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堵塞制度漏洞,能有效防范履行职责中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4、强化监督,是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关键。没有监督的管理是失控的管理,通过监督,追究责任,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措施,能有效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违纪违规行为。

(一)具体做法

按照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的工作思路,分为前期准备、动员学习、探索实施、总结提高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市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任务。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日常事务性工作。召开循环转段动员大会,进一步拓展充实内容,明确监管风险点防范重点,不断营造工作氛围。

2、广泛动员,排查廉政风险点

实行全员动员,边探索、边推行、边修正。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财物管理作为重点领域,以点为内容,对有潜在不廉洁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结合岗位职责和部门职能,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三个方面,广泛开展 “四查”活动。一是个人自查。按照自己查、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四个程序,认真查摆和分析个人廉政风险点。二是部门评查。结合部门职能,评查部门风险点。三是交叉互查。部门之间互查互评,查漏补缺。四是评估审查。突出工商职能特点和工作重点,评估确认风险点,确定防控目标。经党组公示确认风险点,风险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制定防范管理具体措施。

3、健全考核机制,不断修正完善

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进行平时督查考核、年终绩效综合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存在的风险点,及时予以纠正,对新出现的风险点,进一步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确保风险防范工作长期有效。

第6篇 涉检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已成为检察机关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我们组织人员对当前涉检信访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研,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积极和消极方面分析了原因,针对原因思考并提出了有关对策,以期更好地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涉检信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涉及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的案件。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依法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涉检信访形势仍然严峻,检察机关的信访总量仍很大,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检察职能,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涉检信访的主要问题

高检院下发的《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对涉检信访主要问题是这样归纳的:(一)群众举报后未查处或查处不到位或查处后未反馈的;(二)依法应当受理的申诉、控告不受理的;(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四)执法不规范引发的信访事项;(五)执法错误,该纠正未纠正的;(六)控告检察干警执法不廉,违法违纪的;(七)其它涉检事项,依法属于检察机关处理权限的。这些问题虽然大部分是过去办案中发生的,通过不断规范和改进,有的已经得到了解决,但还有一些问题在目前的执法工作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积极方面的原因。

首先,由于___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一些位高权重的贪官受到了惩处,广大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反腐__的决心,激发了广大群众的举报热情。

其次,随着普法和举报宣传活动的深入,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敢于用国家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随着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不断加强法制宣传,公民由不知到知,由知之甚少到知之甚多,只要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不服,就到检察机关申诉。同时,检察机关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敢抗善抗,取得了社会的信赖。

2、消极方面的原因。

一是信访机制不完善。检察机关在接待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时,没有完整细致可操作的机制,这样容易导致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处理不服。此外,对于一些无理缠访的当事人不敢依法处理,检察机关也没有细致可操作的机制,而是一味迁就妥协,力求少生事端。

二是办案中法院、检察院对一些案件的证据采信、法条理解存在差异,容易引发涉检上访。

三是信访接待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接待人员在接待那些重复访、无理访、缠访的上访人时,有时耐心不够,简单打发了之,甚至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致使矛盾激化。

三、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的对策

(一)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思想认识。 “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___的___提出的新概念,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回答的是“实现什么样发展、怎样发展”这一根本问题。这为我们当前推进新时期检察机关的涉检信访工作提供了一个好的方向与指导,因此,我们检察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学习,认真查找自身在涉检信访工作中的不足与问题,深刻体会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内涵,切实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用现代司法理念指导涉检信访工作,从而自觉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涉检信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将每一件涉检信访工作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处理涉检信访”干警素质。

一是加强学习。即要求“处理涉检信访”干警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党在新时期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使“处理涉检信访”干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二是树立公仆意识,为民排忧解难。强调“处理涉检信访”干警坚持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要求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反映社会热点,除了办理日常信件外,面对素质参差不齐的上访群众,“处理涉检信访”干警均能独当一面,做到耐心听取意见,深入调查问题,公正处理问题,快速高效地做好处理涉法上访工作,使一批批来信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能够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建立案件质量保障机制,进一步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涉检上访。

坚持公正执法、狠抓办案,以质量效果为中心,全面提高办案质量,使查办犯罪工作的重心逐步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果转变。工作中,采取设立案件线索专管员、案件质量专管员,成立案件监督管理中心,建立侦查与批捕、起诉部门双向延伸、共同把关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数量、质量、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工作综合考评体系,加大对办案质量和效果的考核力 度等措施,有效地促进执法办案水平的提高,保证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使自侦案件大要案比例、有罪判决率和挽回经济损失额大幅提高、涉检信访案件大幅下降,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涉检上访案件的发生。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确保涉法上访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是规范和约束工作行为、保障工作有序进行的有力措施。目前,一是继续推行和落实“案件首办责任制”,实行领导负责制,坚持领导包案,部门领导就是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自的工作责任;二是完善联系协调机制。外部,主动加强与信访部门的联系,定期参加信访部门召开的情况通报会,及时掌握基层群众的信访动态,凡是隶属检察机关管辖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案件,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解决,避免重复上访;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和政府有关部门畅通情报信息渠道,实现互相配合,信息共享。内部,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门相互沟通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的信息,使全院信息共享和全院联办;三是实行涉检上访案件“限时办理”制度,防止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完善接访跟踪督办机制。按照职能分工对案件进行分流,控申部门负责跟踪办案,及时催办、督办,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侦查、侦查监督、公诉等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办案,加强诉讼监督,减少涉法上访问题的发生。对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及重大活动上访案件摸底排查,实行动态监控。

(五)严格执法,有错必纠

要站在关心群众疾苦、为民排忧解难的高度,站在维护整个社会稳定的高度,真心诚意地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这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总要求。检察机关要敢于面对问题,勇于承担责任,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来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拿出解决问题的勇气,把案情弄清楚,有错必纠,把矛盾和纠纷彻底化解在基层。实践证明,只要敢于负责,工作到位,避免采取过激手段,涉检信访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就能化解群众心中的不满情绪,消除影响稳定的因素。20xx年下半年,我院控申科收到一件故意伤害案因证据不足而判无罪并要求国家赔偿的案件后,本着以人为本,有错必纠的原则,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审结并支付了国家赔偿金到申请人,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检察机关严格执法,有错必纠的良好形象。

(六)坚决依法打击个别恶意上访人员。处理涉检上访问题要坚持正确引导教育与保护人权相结合的原则,检察机关应当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核心,以加强思想教育为切入点,以解决突出问题为落脚点,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要区别性质,因势利导,对那些无理上访、缠访以及利用上访敲诈勒索、蛊惑人心、煽动闹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要依法予以打击处理,以起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第7篇 关于搞好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搞好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今年七月上旬,本人抽借到市委下访督查组第十二组工作,主要督查羊山新区、_____工业城、潢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_____供电公司等六个单位的大接访活动开展情况和省交、市交案件信件办理情况,借此机会对信访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去的六个单位共有省交办的案件4件,其中羊山新区2件、_____工业城2件;市交办的案件信件31件,其中,羊山新区19件、_____工业城5件,潢川经济开发区2件,市国土资源局3件、市地税局1件、_____供电公司1件。从这35件信访案件来看,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工资、社保问题8件,占23%;二是城市管理及拆迁改造问题6件,占17%;三是农民土地、征用补偿问题16件,占46%;四是其他问题5件,占14%。从六个单位调查的情况来看,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下降趋势;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比较集中,工资、社保和农民土地征用问题占较大比例;三是多是涉及群众生活中的困难。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从这六个单位信访基本情况来看,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政策方面和其他客观上的原因,但也有一部分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信访问题不够重视,责任心不强,信访工作责任制得不到落实。二是执法者对政策掌握不准,执行标准不一,业务不熟,不依法行政,成为信访问题发生的主要源头。三是个别企业领导私心太重,缺少群众观念。四是群众素质偏低,法制观念谈薄,当遇到信访问题时不是通过正常途径来解决,而是采取围堵政府、呼喊口号的方式进行越级上访。

三、下一步应采取的工作措施

通过分析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下一步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做好信访工作,不仅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认真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还要坚持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为此,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二要坚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能因为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出现矛盾,导致群众上访。要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现实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第8篇 当前新农村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探寻信访发生原因,掌握处访有效措施,稳控信访未来走势,近期,我们以某镇的信访情况为依据,进行调查研究。对全××*镇1-4月份信访事项进行统计归类,整理内容,分析原因,总结处访方法,归纳处访经验,对当前农村信访情况进行总结和思考。

一、当前农村信访现象的新特点

1-4月份,全镇到县走访数量为16件,到镇走访16件,先后有两人去省申诉,发生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的两次。

从统计上看,当前信访工作呈现鲜明的新特点,主要表现为:

(一)集访数量相对增加。1-4月份,全镇共发生6次集访,占信访总数的16.67%。集访主要发生在农村土地、林木承包;基层机构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如新南村七组村民,为了争得一份机动地单独供本组收益,先后组织两次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要求确认一二审法院判决错误。机构改革中落聘人员、离任村干部、复员军人因具有共同或相同诉求,都是集访的高发人群。

(二)越级访更加突出。全镇除到镇走访外,发生的去县访、进京去省访都是越级访,不经镇,不经县,甚至直接到北京,如新南村徐进等村民。信访的层级性被弱化,突发性增强,给预测和应对工作增加难度,给基层人民政府工作带来很多被动,也增加解决信访问题的社会成本。

(三)无理访日趋严重。全镇发生的进京去省访都属无理访。如刘湘君上访的“民师”待遇落实问题,经县市两级信访部门处理,形成结论,否定了他的错误认识,但他仍不死心,继续上访,以市信访局工作人员曾伤害自己,不服市政府信访局复核意见为由对市政府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予理睬,便以法院为对象去省走访。崇斌、姜仁之、新南村七组村民所反映的问题经法院反复处理,形成定论,但他们就是不予认可,固执已见,突然地发起进京申诉,增加信访工作代价。

(四)民主访比较集中。在全部信访案件中,大多是村民对村组的作为不满意,怀疑他们的公正,认为他们侵权,反映出民主权利意识的增强,主要表现在:没有按规定给予土地承包权或者说给予的不完整;承包他人的土地、林木不合理,损害村民利益;村干部以权谋私,损害集体利益;村政务财务不公开,剥夺村民知情权;在调处村内矛盾上不积极、不公平等。

(五)利益访现象十分典型。在上访中,都是为着利益,而且是个人利益,很多上访人希望通过信访获取更多的利益,甚至额外的利益。如主动要求政府办理城乡“低保”、要求提高土征收补偿村准、要求政府给予经济帮助等。新南村七组村民在村统一分配土地时以虚报人口方法多获取59亩土地,对外发包收益,村集体纠正收回,在经法院审判败诉后,他们竞到最高院上访,企图夺回土地。

二、信访新特点的成因分析

信访新特点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变化的结果,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新发展具体反映,折射出我县市场经济发展迅猛,城乡物质文化进步较大的喜人局面,反映出我县经济发展、文化活跃、思想解放、环境宽松、以民为本发展思路的明显成效。信访是稳定情况的“情雨表”,多发的信访虽然暴露出很多不稳定因素,但也充分证明了发展的持续与高效,发展规律告诉我们,伴随着发展,新矛盾、新问题一定会出现,这是利益变化引起的必须结果。比如我镇的国投土地平整项目建设,关系到土地的重新划分,涉及有关人的具体利益,难免有人通过信访表达请求。在机构改革中,一部分人必然被淘汰,为了挽回失去的利益,他们走上信访的道路。所以,信访是发展过程中的自然现象,只要充分认识并认真对待,就能明得失、知不足,更好地开展工作。本文来源:

正是以民为本理念的强化,我们强调服务与诚信,弱化管理与监督,理解并宽容群众的不合理请求,对他们偏执甚至错误的行为只是加以说服教育而不是制裁与惩罚,导致信访方便快捷,成本较低,成为人们主张权利,维护利益的重要选择,信访数量增加自然而然,而且在短期内不会减势。

环境的宽松加上信息时代信息的开放,群众思想活跃,想法丰富,加上市场经济的影响,人们权利意识增强,利益观念强烈,耻于利而荣于义的思想进一步弱化,积极争取应得利益,甚至包括不该得利益,使得利益访现象非常典型。

为了减少恐惧心理带来的精神压力,许多群众在人多壮胆心理作用下积极利用集访方式来实现自己的追求。也有些群众为了制造声势,增加政府压力,人为地串访集访,导致集访的相对增多。

多少年来官情结在群众心目中始终存在,认为官大好办事,权重办成事,在“告御状,众官怕”心理驱使下热衷于进京进省上访,造成越级上访的高发。

目前正在施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为村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但其规定得仍然不全面、不完整、不具体,在某些方面难以操作,不能完全满足现实生活需要。比如对村组法律地位问题,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作为村内的村民小组能否有自己独立的土地等财产,现实生活中,很不统一。有的村以组为单位,土地分包村民。有的村全村一个标准,分包土地。有的村,组里有自己的实体,收益为本组所有,而有的村只有村属财产没有组属财产。正是因为法律规定的原则与笼统,引发歧义与争议,产生上访。一些村干部政策法律水平差,处理事务淡化程序、不公开透明,甚至有失公正,引起群众合理怀疑,引发信访。更有部分村组干部作风不务实,工作不积极,服务不到位,群众有意见,只好上访。

极少数群众不能正确对待历史,不能摆正历史与与现实的关系,总是用今天的眼光看待过去,以现在的标准去衡量昨天,从而产生不合理要求想法。任何政策法律只能着眼于当前和今后,不可能调整过去。一些离任村干部、复员军人、代课老师,他们不感恩当初组织上的照顾,让他们成为先进分子,从普通群众中脱颖而出,从事非农业劳动,有一份体面的岗位和当时不错的收入,反而以组织欠债的心理要求补助安置、帮助支持,或者要退休工资,或者主张支付养老金,用现时的政策回去调整过去的事情。在这些根本不可能落实的主张不能实现时,就理直气壮地上访。

三、应对信访新情况措施探析

信访是发展的伴生物、附属品,是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是保护并实现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要理性地看待上访,既不熟视无睹,束之高搁,也不大惊小怪,草木皆兵,要认真对待,积极应对,因势制宜,对症下药,努少消除信访,为发展扫清障碍。

(一)正确评价,理性判断。目前,党和政府重视信访工作,加强工作部署,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工作责任,畅通人民群众表达意愿,维护权利的渠道,必须全力建设好这项惠民工程。在评价信访问题上应坚持理性判断,正确评价,既不能将信访等同于工作责任,也不能将信访视同无理取闹,正当的信访是群众困难,应认真研究解决,无理的信访是市场经济利益化的表现,应从解访工作中册除。对照这个标准,当前在评价信访工作上仍然存在唯数字主义的不足,没有区分和辨别正当访和无理访,科学性与公正性欠缺。在评价稳定质量上,不能单以信访发生数量为标准进行考核,而是要区分正当访与无理访,只能将正当访的数量作为考核指标,将不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纠纷、无理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无理访排除考核指标之外,如此,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在评价一个地区的信访工作业绩时,也不能单以信访总量作为考核标准,而是要结合人口、经济建设指标等各种因素综合评价,以合理的判断,公正的考核调动信访工作人员积极性,推动信访维稳工作深入开展。

(二)因势制宜,灵活处理。对待上访要主动迎接,不可回避拒绝。要畅通信访渠道,让群众信访有路走,有门进。只有这样,才能将矛盾留在身边,否则造成矛盾升级,越级上访,不但造成工作被动,而且为处理增加成本和难度。对待信访,要耐心接待,掌握情况,分析原因,寻找策略,切不可闭目塞听,敷衍了事。对于各种信访事项,要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加强教育疏导,分流无理信访;认真履行职责,解决正当信访。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应积极主动地帮助解决,不能认为平白无故地为他人办事是劳而无功的傻瓜,要以公仆心办服务事。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给予答复,把上访始终控制在手中。要提高处理纠纷和矛盾的技术水平,因势制宜,灵活多变,以各种变通方法解决棘手难题,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曾为发展作出牺牲的群众,把他们从求偿的上访路上拉回来。

(三)依法办事,公开公正。治标更要治本,治水主在治源。随着民主法治的深入人心,依法办事,阳光行政已成为时代新潮,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办事公道,公开透明,否则群众就有理由怀疑我们所做的工作,就会制造不必要的上访。从上访统计情况看,上访多发的村,大都存在办事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够的问题,对群众报告不足。我们处理事情,开展工作一定要树立群众眼睛最亮的理念,时时想着让群众知情和参与,不要怕烦,不要嫌累,该走的程序一定要走,不能自以为聪明,蒙混过关。村务,特别是村财务要定期公布,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土地林木等集体重要财产的处分一定要征得群众或者其代表的同意,切实把民主管理落到实处。对于村组相互法律地位、彼此权利义务问题,在法律政策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建议县政府以《意见》形式要求各村以全村村民或其代表议定方法解决,用村规民约弥补法律的不足。要学会用法律思维分析研究问题,依靠法律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教育和动员群众走依法解决矛盾道路,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文明规范地调整好各种利益关系。

(四)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息访工作事关全局,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各方参与,齐抓共管,任何单兵作战都事倍功半,甚至无功而返。各个部门,各个成员要充分利用自身各种优势,为解访献计出力,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责任谁负责原则的前提下,要突出部门间、人员间的互补共助。既在分工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又在配合的要求下相互补充地完成任务。信访综治部门要积极受理上访,主动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了解上访情况,掌握上访原因,提出解决建议,根据对口原则,将需处理事项及时交办有关部门和个人。相关部门要根据“谁家孩子谁家抱原则”积极主动地受领信访案件,迅速履行职责,妥善解决问题。在解决措施上,要综合利用各种方法,包括在宣传教育上求过关,在机制责任上增压力,在奖惩激励上生动力,着力完善息访止争的长效机制。要注重在乡风民俗上找途径,在亲情友谊上寻突破,不断丰富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要坚持依法治访,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处访程序,及时治理各种无理访、非正常访,切实发挥党纪法律在处访工作中特殊作用,努力消除以上访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

第9篇 农村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由于农村城镇化、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以及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和制度的大力实施,农村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随之产生。加之,农民群众思想觉悟的提高,尤其是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举报意识的普遍增强,使得农村信访举报量骤然上升,且一直保持居高不下的态势。对此,市纪委调研组对我市农村信访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分析和思考,并就在新形势下如何解决农村信访问题进行了探索。

一、农村信访问题的现状

针对当前我市农村信访问题高发,且一直居高不下的现状,调研组利用10多天时间调研,走访了10个县区31个乡镇10个村,基本掌握了当前我市农村信访问题的状况。

从全市信访情况来看,xx年1月至xx年9月,群众来市上访共44732人次,其中涉及农村信访问题的共计8674人次,占来访总量的19.4%。

从纪检监察系统处理信访举报情况来看,xx年1月至xx年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群众信访举报1324件次(不含重件),其中反映农村信访问题788件,占59.5%。从反映的问题来看,788件农村信访问题中,反映违规征占、转让村集体土地及补偿款分配不公、兑现不及时等问题96件,占12.2%;反映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不公开及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35件,占4.4%;反映违规处置集体矿产资源等问题17件,占2.2%,反映村务、财务不公开等问题139件,占17.6%;反映村干部贪污、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41件,占30.6%;反映村干部铺张浪费、挥霍公款等问题28件,占3.6%;反映村干部处事不公、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72件,占9.1%;反映选举程序不规范、拉票贿选等问题71件,占9.0%。八大类问题中,反映村干部贪污侵占集体资金和村务不公开两类就占到了近50%。

从信访问题的发生区域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多,经济发展缓慢地区少;北部地区多,南部地区少;项目实施地区多,无项目建设地区少;城乡结合地区多,偏远地区少。

二、农村信访问题的特点

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农村信访问题也发生很大变化,呈现出了突出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集体访增幅大。xx年1月至xx年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待集体访54批429人,其中xx年1-9月发生集体访8批99人,xx年1-9月发生集体访28批226人次,批次同比上升250%,人次同比上升105%。集体访反映的问题大多数为农村信访问题,人数最多可达几十人,乃至更多,上访人企图采用这种声势大、人员多、行为激烈的形式来引起领导重视,从而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甚至实现不合理要求的目的。

(二)越级访明显增多。今年以来,中省纪委下转信件数量大幅增加,1-9月份,省纪委下转信件1331件,同比上升239.5%。各县区到市、赴省访均有增加。由于一些上访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要求马上解决,及时性方面满足不了上访人员的诉求,因此,部分上访人员越级到市、省上访,甚至进京上访。还有的人认为所反映的问题在当地解决不了,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想法,因而越级上访。

(三)无理访日趋严重。无理缠访老户长期信访不断,给信访部门接待、调处带来了很大困难,成为当前信访工作中的一大难题。甚至有少数人在背后搞串联组织,致使缠访闹访现象更加严重,更有甚者假借记者或律师名义,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如某村群众上访过程中,言语激烈,多次出现过激行为,围堵县委办公楼,其幕后就有人煽动、串联、操纵,整个过程有“导演”、有“演员”、更有“军师”。

(四)以访代诉现象严重。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完全属于涉法涉诉问题,应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但他们就是选择频繁到上级机关上访以求引起领导的重视关注,实现自己的诉求。特别是一些涉法涉诉上访老户,有的已经司法程序终结,有的上级司法机关正在办案程序之中,但上访人信“访”不信“法”,加之受一些不负责任人的指点,走上访途径,以达到自己目的。

(五)反映农村土地征占补偿问题突出。农村土地占用补偿问题所引发的矛盾日趋突出,是农村信访问题发生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一是征地过程中存在强征、违法征地等问题。二是农民认为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款分配不合理,进而上访。三是补偿资金不到位。补偿款被基层政府挪用或被村里扣留,甚至村干部克扣、贪污等。四是在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出嫁女、大学生、以前户口已迁出的农户等要求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六)反映财务及村干部经济、作风问题比较集中。村级财务不公开及村干部经济、作风问题也是当前农村信访的重点之一。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村干部独断专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两委”村务、财务不公开、假公开或公开不规范、不全面。二是村干部以权谋私,非法挪用、处置集体资金、资产,侵占、克扣、虚报冒领村民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贴等。三是村干部铺张浪费、挥霍公款。四是村干部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比如,某社区主任指使他人伪造合同,虚开税票,虚报冒领,套取财政专项资金29万多元,公款吃喝多达100多万元,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兑现村民退耕还林款,直接导致社区部分居民多次群体上访,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三、农村信访问题的成因

(一)信访问题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信访是发展的伴生物。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推进,以及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的实施,农村经济得到了飞跃发展,但随之而来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凸现出来,因改革和利益格局调整而产生的信访问题也逐渐增多。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发展和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使得利益冲突加剧;受经济水平和政策的限制,各类群体的利益诉求难以得到满足,形成了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基层干部责任心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少数乡镇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在接待群众来访时,不做深入细致的工作,简单应付了事,尤其对一些具有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不够重视,缺乏及时周密的调查分析,错失解决问题的有效时机,最终导致一发不可收拾。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干部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有的损公肥己、以权谋私,有的独断专行、作风霸道,有的甚至违法乱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三)农民群众教育缺失。其一,由于农民群众的教育缺失,使得农民群众整体素质水平不高,集体意识淡薄,个人、小团体或宗族利益思想严重,处事不能从大局考虑。其二,因司法成本过高,法律程序复杂,加之司法不公、执行难等问题,致使部分群众不愿意通过司法程序合理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信访,简便、快捷、经济、有效,且不承担法律责任,导致群众信“访”不信“法”。其三,一些群众为获取自身利益,或被他人煽动、挑唆,行为极端甚至寻衅滋事,靠人多势众向政府施压。对于这些无理缠访、闹访人员,由于政府职能的转变,管理手段的缺乏,多以说服教育为主,不能有效加以打击制裁,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闹访人员的无理上访。

(四)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但在农村基层,一些重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诸如,村级账务中出现白条支款、村集体收入不入账等现象,造成资金账外循环,监管失控;部分村在处理重大事项时仍然存在会议召开范围不到位、签字把关不严的现象;有些村干部在处置集体土地时,私自与承包方签订侵害村民集体利益的合同;村务、财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的内容不规范、不全面;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不能积极主动的开展监督工作,导致村监委会形同虚设。村财乡管、四议两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诸多制度的执行不到位,导致对村民民主管理的监督缺失,农民群众的利益受损,进而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五)村“两委”换届权力之争引发家族派系斗争。近几年,在村级换届选举时,相互竞争激烈,有的村干部采取拉帮结派的办法参加竞选,进而演化成派系或家族斗争,轮番到上级机关上访。还有个别候选人无视选举纪律,采取选前承诺好处拉票,选后无法兑现而引发矛盾。加之目前村级换届时间太短,新任村干部短期行为严重,缺乏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统筹安排、长远谋划的打算。

四、解决农村信访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各级领导干部应理性认识、正确对待信访问题。信访既是经济发展的伴生物、附属品,同时又是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问题的重要方法和途径。面对信访问题,要认真对待,积极应对、不回避。其次,领导重视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化解农村信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定期全面排查农村长期访、重复访和越级访,通过调解、查办或信访听证等方式集中化解。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一抓到底。如绥德满堂川乡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机制,由驻村干部、包片领导每月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认真梳理、归口调处、分级负责、限时办结,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xx年以来,无一例到县上访,实现了矛盾“零”上交。第三,要把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理念。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予以解决,不推不拖;对符合政策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落实专人,明确责任,限期解决;对不符合政策和信访条例且没有依据的问题,要积极疏导上访人员心态,耐心说服教育;对上访老户要讲究工作方法,做到矛盾不上交、不转移、不激化。

(二)加强对群众的普法教育,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必须把加强普法教育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切实抓紧抓好。当前应重点抓好《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要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权利与义务是相一致的,自己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时,必需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义务。让群众充分了解农村纠纷解决的法律常识及解决途径,教育广大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上访,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意愿和诉求。

(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一是重视村级“两委”班子建设。把热心为民服务、能干事、会干事、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村“两委”班子,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二是积极吸纳民间信访调解员。选择在村民中威信较高、自愿为新农村建设出力的离退休党员、干部、法律工作者等人员担任村级民间调解员。这些民间调解员既熟悉村规民约、村民情况,又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调处能力,能采用灵活便捷的调解方式,快速调解矛盾纠纷。三是规范村“三委”班子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廉洁承诺等制度,实行村干部工作考核管理,把干部考核与政治、经济利益相挂钩,加大群众评议的份量,切实考出优劣。如佳县通镇实行村干部工作考核管理,对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计生专干、中心户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经济挂钩,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付工资待遇,有力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干群关系。由县、乡两级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基层干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作风漂浮不民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一些基层干部为群众好事办砸、处事不公,也是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要切实转变这种不良作风,就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意识。多沟通民情,了解民意,了解民怨,捕捉民声,替群众排忧解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干,才能维持群众的信任,干部在群众中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才能增强,才能有效解决群众矛盾纠纷。比如,某镇在xx年新领导班子到任以前,镇领导经常不在岗,村民反映问题无人接待、解决,使得村民对政府极不信任,好事难办,干群关系紧张,越级上访不断发生,镇党委被评为“三类”党委。新领导班子到任后,乡党委书记以身作则,坚守岗位,勤政务实,及时接待上访群众,了解群众诉求,处处为群众着想,能够及时将信访问题处理在苗头状态,使得政府公信力极大提升,干群关系得以缓和,镇党委一年内由“三类”党委变为“一类”党委。

(五)狠抓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加强对现行制度的健全完善,严格抓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一是加大对农村“三资”管理监督力度。制定出台《榆林市农村“三资”管理监督办法》,将村组集体资金、资源、资产一并纳入乡镇统一管理,进行全过程参与、全方位监管。今年,府谷县制定出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处置制度,实行涉农项目备案、验收、决算审计和台账式管理,有效遏制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优亲厚友、胡支乱花、违规处置、以权谋私等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办法。建立完善村务公开的运行新机制,延伸监管范围,将各村民小组的集体收入一并纳入到乡镇统一管理,确保集体资产和各类补偿款公开、合理分配。三是严格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严格程序,民主推选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把办事公道、群众公认、懂财务的人推选到监委会,充分发挥监委会的监督职能,把好第一道监督关口。四是实行村干部届中、离任审计制度。结合村干部换届,在全市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农业部门和乡镇组织人员统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经乡镇党委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县纪委留存。五是深入推进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全面排查分析,精心筛选一批适于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的信访问题,严格执行信访听证议程,进一步规范听证程序,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信访听证终结制度规范有序、深入推进,切实解决基层信访难题,化解复杂矛盾纠纷。六是健全完善信访处置长效机制。积极建立市、县、乡(镇)、村四级信访联动、信访问题责任追究及对无理闹访和缠访打击处理等长效机制,切实推进信访问题的有效处置。

(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发生在农村党员干部中的各种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及时严肃查处,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及时查处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教育广大农村干部廉洁从政,努力遏制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同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关心、不解决,致使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要层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0篇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

xxxx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利益格局持续变化,人们群众思想观念日渐更新,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呈现出了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根据新形势新变化,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和研究基层信访工作的时代特点,努力探求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我院以xx区为研究对象,组织力量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局和法院受理的信访举报案件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本调研报告,为今后全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提供参考。

一、近年来xx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情况

1、全区信访举报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态势,形势可以谨慎乐观

全区信访举报案件数量已经呈现逐年下降之势:xxxx年xx区纪委信访室、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立案信访窗口、区信访局分别受理信访件xxx件、x件和xx件;xxxx年三机关分别受理信访件xx件、xx件和xx件,xxxx年x到x月,三机关分别受理信访件xx件、x件和x件。根据以上数据,我们认为xx区信访举报形势相对乐观。

2、实名举报逐步成为常态

法院受理的信访件全部为实名举报;信访局两年多来只收到x件匿名举报信;纪委信访室xxxx、xxxx、xxxx收到实名举报信分别占信访件总数的xx%;xx.x%和xx.x%。群众反映问题,检举控告多采用直接来访的方式,面对面与信访干部反映问题,要求与本人反馈结果。纪委、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较大,这类信访件占比相对较低,但仍不容忽视,一些案件需要投入到时间和精力不小。有的信访人因为通过举报、诉讼都不能达到期望的效果,只能反复上访,最后变成了老上访户。

3、农村干部作为被检举对象的数量增幅较大

近年来,党政干部因违法违纪受举报的现象正逐步减少:xxxx年度,纪委信访室受理的信访件中,被举报人有x人是科级干部,x人是一般干部,而村、组干部却达xx人之多;xxxx年度,纪委信访室受理的案件,被举报人为科级干部的有xx人,一般干部x人,村干部和其他人员仍为xx人;xxxx年x到x月,纪委信访室受理的案件中,被举报人为科级干部的有x人,一般干部x人,村干部和其他人员xx人。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立案信访窗口受理的信访件,主要反映执行不力、不服判决(包括不服二审判决)等问题,基本没有反映干警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有一当事人怀疑某法官为对方当事人书写诉状,经权威部门鉴定为枉告)。虽然信访局受理的信访件中,被举报人多数是机关干部,其次是村干部,但均与征地拆迁补偿分配问题有关,很多分配方案由村民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机关干部看到分配方案符合村民自治原则,支持村民集体决定,因此被一些自认为吃亏的农户举报、上访。

4、涉及土地征用等利益分配问题而引发的举报占比较大

xxxx年以来,xx区信访局受理的信访举报案件中,xx%以上均涉及土地征用利益分配问题,举报对象为村干和村民小组干部,以及个别乡镇干部。全区高速公路、铁路、城区扩建等项目,都以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为主线,涉及面广,群众最为关切,也最容易产生以权谋私、分配不公等问题。这类案件经过政府调解未果,村民先是起诉村干和小组干部,经法院审查主体不当后再起诉村民小组,同时对农村干部进行信访举报,反映举报对象分配不公、以权谋私,甚至私分、贪污集体财产。

此外,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引起的上访、信访案件仍然占一定比重,有些案件因为得不到有效解决,酿成了刑事案件。如六圩镇凌霄村板坝屯就有因邻里宅基地纠纷而闹出人命的。该案经过政府协调未果,又诉至法院,但因人际关系等原因,双方对处理结果均不服,最终形成悲剧。

5、全区长期以来信访案件查实率、成案率低

近三年来,xx区纪委信访室、区法院、区信访局根据群众举报,并围绕不同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认真排查筛选了大量案件线索,核实相关问题,但经汇总,从总体上来看成案率较低。纪委信访室受理的信访案件成案率,xxxx年为x.x%;xxxx年为x.x%;今年以来为x.x%。区法院收到的信访件,均不构成违纪违法案件,只是申请执行人不理解法院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的做法不理解,任务法官包庇被执行人。如韦丽娟上访案就是典型例子,该案经党委政府协调和提供经济援助,韦丽娟等人才勉强息诉罢访。区信访局xxxx年以来信访查实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成案率为零。

6、集体企业职工来信来访占一定比例

近年来,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职工工资待遇(在职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费)问题、企业场地出租合同问题成为信访和诉讼案件的来源之一,虽然这类案件占诉讼案件的比例极低,但转化成信访案件的机率却相当高。近三年来,纪委、信访局和法院受理的信访件中,此类案件约占x%,但以诉讼案件为基数,就有xx%的案件存在信访环节。

二、xx区信访举报案件成因分析

1、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导致群众信访和上访

一些干部工作上敷衍了事、消极应付,遇到问题不认真研究对策,囿于历史陈规陋习,凭经验办事,胡乱承诺而不能兑现,造成群众对政府和其他国家机关的不信任。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觉得群众思想工作难以开展,征地任务重、时间紧,个别负责人就口头许诺给拆迁户提供安置宅基地,让群众现在征地协议书上签字,而后来的工作组不承认有划宅基地承诺,导致群众信访,甚至围堵项目施工现场,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等恶劣影响。有些干部作风不实,不善于开展群众思想工作,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使群众认为国家机关不作为而开始信访、上访。有些干部则因为工作繁忙,舍不得抽出时间解释某个问题为什么这样处理,有什么法律依据,不能及时消除群众疑虑,让群众认为处理不公而引发上访、信访。一些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公仆意识淡薄,在听取群众反映问题时没有耐心,更谈不上热心。对经常上访的群众,一味的认为是胡搅蛮缠,能推则推。有的则是遇到矛盾绕道走,能躲则躲,一走了之。这样导致许多本来可以在基层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群众不得不去越级上访,以求解决问题。更有甚者,个别干部存在特权思想,唯我独尊,对待群众态度粗暴,表示“我就这样处理了,不服随便上告吧!”这些言行让群主方案而引发上访、信访。一些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时满足于简单地听汇报、看总结,不开动脑筋想问题,不深入走访群众,走马看花,大致调研没有实际效果,矛盾问题依然堆积,信访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

由于干部作风不扎实,导致一些初信初访问题解决不彻底。少数接受信访举报的部门,尤其是基层单位对群众举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常常以“忙”为借口,处理不及时;有的因举报的问题复杂,调查取证难,加之信访干部力量不足,造成久拖不决;还有的因人缘、地缘等关系,试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有少数干部因为群众反映问题比较棘手,怕惹麻烦,导致小问题拖成了大问题,正常访拖成了越级访。

2、农村干部在落实惠民政策时存在私心和陈旧观念,不能公正对待落实对象

一些农村干部仍存在封建落后的性别观念和家族意识,导致在决策时做出不公正的决定,侵害了部分弱势村民的合法权益。如在征地款分配方面,有些农村干部仍然存在性别歧视的观念,且把这一观念贯彻到利益分配中,侵害了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因而收到举报。如六圩镇肯研屯几个村民小组在分配征地补偿款时,对已有恋爱对象的青年妇女都不给享受征地补偿款。更有甚者,有些妇女招婿上门已经有了第三代,却全家都不得享受征地补偿款,导致不少农户上诉和提起诉讼。有些村干依靠家族势力当上村干,这些人在落实政策时凭借村民自治法的有关规定,在利益分配时滥用自治权实现家族利益最大化,侵害家族势力单薄的村民的合法利益,这类案件往往法院囿于村民自治法的原则而不便受理,村民没有找到有效的救济途径而信访举报、越级上访,严重影响农村基础社会和谐稳定。

总体来看,近三年来,xx区纪委信访室受理的信访件中,对农村干部的检控占信访总量的xx.xx%,信访局受理的案件中,村组干部被举报的数量也相当可观,且唱主角。这种现象与我区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及个别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民主、财务不公开、以权谋私等有密切关系,六圩镇大丈村村组干部与镇征地小组干部合伙贪污土地补偿款案就是典型的例子。

3、现行不健全的机制引出来的上访

不可否认,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社会主义法制日益健全和完善,人民群众越来越相信法律,已经逐步习惯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纷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时至今日,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仍相对滞后,导致信访工作中的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显现出来,突出表现在上访活动的随意性。即上访的内容、类型、上访活动发起的时间和空间以及上访的流向随意性太大。尽管我国现行的政策、法规对群众上访作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上访人往往可随时随地就任何内容向有关或无关的部门上访。

有的上访者在基层的诉求得不到满足,就产生了崇上心理,认为上访的机关越大、级别越高,事情闹的越大,才能引起上层领导重视,基层领导才不敢马虎,问题才会更快解决。因而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现实中,也确实存在大闹得利,不闹吃亏的现象。如老上访户方小宁因儿子寻衅滋事被砍死,法院依法判决凶手xx年有期徒刑,但方小宁认为司法机关偏袒被告人,多年来反复越级上访,法院和党委政府不胜其烦,最后财政补偿巨款后方才罢休。当事人的行为导致的后果由财政买单,这样处理明显没有法律依据,是对闹访、缠访行为的肯定和奖励,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闹访行为。

有些群众认为问题不闹大,就不会引起重视,从而采取狂轰滥炸的办法,不论什么事,总认为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结果、多找几次领导软磨硬泡要更好,总认为参与信访的人越多问题解决的就越快,给国家机关增加了很大压力。但就法院而言,每年总有一些老信访件从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转过来要求重新查办。有的案件本来已经有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领导参与处理过的,但时隔不久,又转回来。如廖庆优对法院执行河池地区兴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一案老是不满,总认为法院执行工作存在问题,甚至认为法官在分配执行款项时以权谋私。该案经过市中院审核,说明了每笔支出的来龙去脉,使廖庆优当时无话可说,但一年后廖庆优又旧事重提,在没有任何新证据、新观点的情况下,再一次向上级法院提交控告信。

国家机关之间职责不清,责任划分不明确,工作人员互相扯皮推诿导致群众上访、信访。现代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会涉及两个以上的部门。当其中的一个部门个别同志因怕情况复杂难以处理,而将上访群众推给其他部门时,往往其他部门也会如法炮制,把矛盾推回来,有时甚至造成几个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群众在几个部门来回转,变成皮球,既无人过问关心,更得不到明确答复,此时上访成为唯一出路。

4、当事人因为托人情、找关系而使案情复杂化,难以得到公正处理,迫使弱势一方走上信访之路

有些当事人与别人产生纷争时,凭借亲友在国家机关担任要职的优势,托人情找关系,打压对方,有的还公然叫嚣朝里有人不怕对方,给对方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的印象,最后案件处理结果不论公正与否,只要不如一方所愿,便会引发信访。

5、居心不良的人煽风点火唆使当事人上访

个别对政府不满而又熟悉政府软肋的人,或者仇官仇富者,发现有人诉求得不到满足时,主动支招,唆使他人上访。这种情况不在少数。

6、集体企业内部管理失范,导致效益每况愈下,利益分配不公,职工没有妥善安置导致上访

目前xx区集体企业效益普遍滑坡,除了个别管理人员外,很少有人拿到全额工资,多数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职工下岗和另谋出路比比皆是。有的企业个人怀疑管理人员私分、转移、贱卖或低价承包企业资产,故意拖欠最低生活保障费和养老保险,在投诉无门时只好上访。

7、村民自治权的不当行使导致上访

农村集体在利益分配时,往往利用村民自治法的规定,有多数人表决分配方案,或者决定谁可以参与分配,往往导致多数人侵犯了少数人应有的权益,造成实力单薄的村民成为信访户。

三、xx区解决信访问题的一些成功经验

xx区纪委、区法院、区信访局以及其他党政部门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出了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一些新途径,取得一定的成功,这是全区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数量逐年下降的根本原因。

1、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内外监督是取得群众信任的关键

全区各级党政部门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杜绝了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暗箱操作等弊端,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率逐渐提高。

而区法院则把廉政文化与阳光司法得到有机结合,进一步严密内外监督网络,成效卓著。法院一方面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号召全体干警撰写宣传稿件、在网上直播庭审实况,联系电视台等媒体举行新闻发布会,让阳光普照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仅xxxx年,干警在报纸、电视台和网站等媒体发表宣传稿件xxxx余篇,公开直播案件庭审实况xxx余件。xxxx年起,该院又推出微博直播,司法公开力度不断加强。法院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目前全院聘请并经人大任命人民陪审员xx名。xxxx年以来,全院xx%的普通程序案件都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该院对外聘任廉政监督员xx名,要求每个业务庭每年必须x次邀请司法廉政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旁听庭审,重大执行行动除邀请上述人员到场监督外,还邀请政法委领导、检察机关领导和社区代表到场监督执行,通知媒体到场采访。设立法院开放日,邀请党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廉政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到法院参观指导,集思广益促进法院建设。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事项,均通过电脑随机选择,有各方当事人到场监督。通过完善外部监督措施,当事人对审判机关信任度明显提高。

2、各部门通力协作,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是化解信访案件的主要模式

区纪委对涉及多部门的信访案件,能够法院党委统一领导的优势,及时组织协调,调动各部门力量,把信访案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对信访案数量的不断下降起到决定性作用。法院在处理老信访案时,能够通过人大、政法委协调,建立联动执行和联动化解矛盾的网络并充分发挥起作用,化解了韦丽娟、方小宁等一系列上访老案。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解决信访问题的组织保障

近年来,全区各部门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实现了各项工作全面上档进位。特别是党委政府换届后,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绩效大大提高。区法院则全面强化内部监督管理,除坚持抓好政治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外,采取了一些了行之有效地措施,一是强化案件评查工作,保证案件质量;二是搞好审务督察工作,确保制度落实;三是实行退回培训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当事人意见大的干警,庭领导可以将其退回政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重新教育培训,培训后由党组重新安排工作;四是建立好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警奖惩、晋级依据;五是坚持落实党组成员与干警谈话制度,解决干警思想问题;六是邀请上级纪委、上级法院领导,或安排院党组成员给干警上廉政教育课。通过严格管理,区法院三年来年度绩效考评均列全市第一,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信息宣传、廉政建设、法警工作等成为自治区法院系统乃至全国法院系统的标杆。

四、下一步需要采用的对策

1、在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的时候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合理诉求务必解决到位

一是要宣传好党的惠民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理解我们工作、支持我们的工作。纪检监察和信访干部要积极向信访人宣传法律知识和有关政策,告知他们在信访活动中应有的权利,引导他们署实名举报、逐级举报,使他们能够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合法权利,减少无理缠访。二是为群众指明合法利益的救济渠道。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受理范围,不是举报党政机关及其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已经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而群众不满意又再次上访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帮助他们疏通办理渠道,告知信访人受理的单位和部门,并督促这些部门认真处理,促使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决不能回避矛盾,一推了之。三是要耐心细致地开展群众工作。对上访人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引导,消除敌对情绪,直至息诉息访。继续开展积案化解活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集中化解陈年积案,对多年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瑕疵”案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全部错误,全部纠正,部分错误,部分纠正,力争在破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上得到有效突破,确保不发生在自治区和河池市内产生影响的重大信访事件,确保不发生恶性事件,努力使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到位。

2、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信访案件成案率

一是发挥好信访举报部门提供案源的主渠道作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精心筛选,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二是拓宽案源渠道,通过采取开展专项举报、下访寻访、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建立网上举报等措施,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三是提倡和鼓励属实名举报,对属实名举报的信访问题要优先受理、优先办结、优先回告,权力机关制定奖励有功人员的地方性法规,开拓或明确奖励举报基金的渠道,把奖励举报工作纳入依法实施的轨道。可采取案结即奖的同步奖励等措施。

3、做好监控工作,提高信访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

建立信息网络,掌握第一手信息,在此基础上加强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归纳和提炼一个方面、一个部门存在的规律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以及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做到对信访信息的全面情况定期反映,倾向性问题综合反映,重要问题专题反映,苗头性问题及时反映,使信访信息发挥其在宏观控制上的重要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4、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夯实信访工作的社会基础

一是强化信访网络,确保基层信访工作有人抓,形成自上而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网络,做到小事不出乡村,大事不出乡镇,复杂问题不出县城。二是实行信访首问责任制,对信访首问责任制的责任范围、职责、时限,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并实行首问责任人责任追究制。三是组织下访工作组,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四是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强化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新形势下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主动性和自觉性。

5、向立法机关提出建议,加强信访方面的立法,建立息诉罢访机制;建议细化村民自治法的相关条款,为村民合理诉求提供司法救济渠道

在信访立法上,要进一步对越级上访进行详细规定,明确何种情况可以越级上访;规定信访终结程序,授权某机关作为最终息诉罢访的权力主体,解决闹访、缠访问题。

在村民自治法修改方面,扩大可诉范围,适当合理控制表决权侵害村民基本生存权的事件发生,使该法更加人性化,更能体现社会文明发展成果。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

第11篇 县政府土地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县政府土地信访问题调研报告范文

近年来,由于工业化、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及权属纠纷的矛盾频繁出现,国土资源信访量呈上升趋势。按照“服务中心、服从大局、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工作思路,把“为发展提供空间,为建设集聚资金,为企业增添活力,为农民增加收入”作为主要任务,全力以赴为推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和谐发展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把群众的合法诉求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面对国土资源信访当前严峻的信访形势,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

一、国土资源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1、违法用地依然是国土资源信访的主要内容。从近年来国土资源信访统计情况看,通过信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违法用地而引起的土地信访分别占信件总量的42%,占来访总量批次、人次的16%、9%。尽管该县对土地执法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加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严格依法办案,做到有案必查、程序合法、查办及时。但是由于经济发展对土地的迫切需求,以及用地指标紧缩的压力,导致个别乡镇违法用地现象依然存在。同时由于少数矿业主存在擅自取土、卖土、挖砂等破坏耕地行为,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是引起信访的主要原因。

2、少数乡镇征地补偿纠纷信访量较多。,征地补偿纠纷的信访量分别占来信总量的24%,占来访总量批次、人次的26%、37%。

该县自从开展清欠征地补偿费工作以来,始终能够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从未出现过拖欠现象,这项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群众对征地补偿标准不认可。部分群众对现行的拆迁征地补偿办法不理解,少数群众片面认为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出让价格较高,而实际支付给群众的补偿较低,要求按出让价格给予补偿或者要求提高补偿标准。二是个别乡镇以租代征非法占地引起群众的不满。三是对征地补偿费分配不理解。有的群众要求将集体留存的30%土地补偿费也分给村民。还有部分群众对村委会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意见不统一,导致分配方案无法落实,引起了群众上访。

3、权属争议等问题在国土资源信访中占有一定比例。以来,反映权属争议的信访量占来访总量批次、人次的32%、26%。部分乡镇依法出让土地后由于村民看到土地增值,要求重新确定土地所有权,进行利益分配,引起群众上访。

4、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信访依然存在。乡镇机关、学校及企事业单位80年代以前用地问题,因时间较长,调查取证及处理难度较大,并且大多数问题是求决类的,落实到位还有一定的难度。由于个别乡镇在八、九十年代使用集体土地建学校等用地时,采取减免农民农业税及三粮五钱的方法用于冲抵土地补偿,现在国家政策的调整减免了农民的农业税,从而引发群众对土地使用权的主张。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去年以来集体上访呈上升趋势。由于部分上访人信访不信法,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尽管按照《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信访规定》规定的时限内依法依规作出了信访处理意见,但无法满足上访人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部分上访人往往通过集体上访等形式制造声势、采取过激行为,希望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以达到其目的。上访老户无理缠访、闹访、重复信访比较突出。造成土地信访量居高不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

1、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对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重视不够。由于部分乡镇领导片面的认为村民提出过高的土地补偿费属无理要求,忽略了做好信访人的耐心细致思想解释工作。

2、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稳控机制不健全,责任主体不明确。部分乡镇认为土地信访问题就由国土部门处理,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没有到位,往往变成了部门行为。

3、少数乡镇忽略了经济建设与依法用地的关系。建设项目用地手续不健全,个别乡镇违法用地仍时有发生,用地程序不合法,产生了国土资源信访。

4、土地价值日益显现,引发群众信访。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群众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片面的理解或误解,片面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二是由于该县与邻省某县接壤,某县的个别律师为了谋取个人利益,教唆煽动不明真相的信访人越级上访或与政府打行政诉讼官司。

三、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对策

面对国土资源信访形势,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认识到加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笔者认为应当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解决存在的信访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成立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信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信访工作,对重大信访问题做重要批示和指示,并跟踪督办,更加有力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切实做好信访工作。

2、建立健全制度、强化信访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各种信访制度,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开展“国土资源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维护好信访工作秩序。乡(镇)、各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不推不拖,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尽早办结,一次性处理到位,不留隐患。

一是实行定期排查制度。每月对辖区内可能出现的信访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并实行零报告制度,进一步分析研究,确定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报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批转办理。

二是实行例会交办制度。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听取承办单位对上月信访问题的处理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当月信访动态,落实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及具体办理时限和要求。

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处理信访问题方法不当、措施不力的乡镇或部门,领导小组将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办结;对久拖不决导致群众进京赴省上访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明确责任,加大信访遗留问题调处力度

为进一步加大信访遗留问题调处力度,切实解决进京赴省、集体和重复上访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对信访突出案件进行全面的清理,逐一梳理,逐一登记造册。一是专门向国土资源信访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专门召会办会议,分析原因,研究处理方案。二是实行领导包案制。逐一明确调处化解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限期解决,实行“五定两到位”。“五定”即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两到位”即确保解决到位、处理到位。三是依法处理到位。对信访遗留的征地补偿及安置等问题,逐案进行研究分析,逐案做出说明,做到一案一策,一事一策,限期解决;对重点人有可能进京赴省集越级访的逐人、逐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做好稳控工作。确保了重点人员不出走、不失控,重点问题不升级、不激化。

4、健全信访网络,拓宽信访渠道。首先,构建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畅通信访渠道,夯实工作基础。各乡(镇)要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信访工作专(兼)职人员,村(居)委员会明确信访信息员。形成县、乡、村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做到信访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信访问题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其次,拓宽信访渠道,提供便民服务。设立“群众矛盾调处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方便群众上访和求助。

5、坚持依法行政、突出抓好源头治理。注重加强源头治理,是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发生的关键。特别是在征收征用土地和补偿安置方面要严格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以便消除信访隐患。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中,明确三项原则: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决不手软;严肃处理不讲情面;查处案件不护短。要加大征地补偿清欠工作力度,维护法律政策的严肃性,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6、落实首办责任制,妥善解决初信初访。严把初信初访关,提高初信初访问题处结率,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减少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建立和推行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对群众初信初访,认真调查,按照政策规定处理并及时向信访人回复。对初信初访不重视、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而引发重复上访、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依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首办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总之,要认清当前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不断加大信访问题的督查办理的力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依法办信办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疑难信访问题,为民办实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抓好国土资源信访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12篇 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伴随着农村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的快速增长、政府职能的转型、大量惠农政策的兑现落实、各种利益关系的进一步调整,一些长久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现行条件下的现实矛盾逐步凸显出来。与此同时,农民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多方面原因导致农村信访问题日渐突出,尤其是缠访、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等现象已成为影响地方稳定与发展的难题。认真分析农村信访问题的成因,探索解决新时期农村信访问题的对策,对于有效地解决农村信访问题,促进农村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目前的现状

据统计,xxxx年全镇来访、来信、来电共有xx人次,xxxx年共有xx人次,xxxx年共有xx人次,逐年呈直线上升趋势。且呈现出以下特点:(1)越级上访趋势增多;(2)集体上访组织化倾向明显;(3)缠访、重复访、无理访问题突出。今年短短两三个月以来,我镇就已受理各类信访事项xx人次,其中重大信访案件x起,上级转办案件x起。

二、问题成因

通过调研,以及对这些信访案件的分析,发现当前的信访问题综合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干部自身作风存在问题。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对上级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在政策兑现时不能正确规范程序,尤其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问题不公开、不透明,政策不清,群众对集体事务和财政收支问题等有疑惑、产生不满情绪,从而造成群众想通过上访获得知情权。再加上部分村干部对权力的行使有偏差,作风不民主,沿袭过去的传统方式方法,集权思想严重,独断专行,凡事一个人或几个人说了算,没有充分发扬民主。个别农村组织形同虚设,长期不召开会议,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不征求群众意见,不履行民主程序,工作不透明,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听之任之,能拖则拖,能推则推,处理问题避重就轻,使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垮,造成矛盾升级,导致激化。

二是部分群众素质有待太高。近年来,上访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与自身的法律素质不能同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日益完善,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但是还是有不少群众对法律法规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有的甚至“断章取义”,为我所用,片面强调法律法规中有利于自己的一面,不能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更有些许群众总把自己当作一个特色群体,欲望无法满足,把“上访”作为一种政治资本,当作一项产业,认为自己享有的还不够,对政府给予自己的关心和爱护永远不满足,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等等。

三是群众对信访这一民主行为的认识不够全面。从信访制度的初衷来看,是让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方式向政府机关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使政府权力始终处于被监督的状态,不断推进法治民主进程。但现实中信访群众一味强调自己的权力,混淆了信访与法律维权的界限,把信访看作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看到其他人部分问题通过信访这一渠道解决了,甚至得到了好处,便以为只有通过信访才能够解决问题。因此便不论事件性质,不论事件大小,只要稍有不满便想要通过信访这一渠道达到自己的目的。再加上部分群众抓住信访考评政绩这一特点,不管问题性质合不合理,本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利己观念,向政府施加压力,导致越级上访、重复访等不理性信访的行为,想要促使政府解决问题。

四是信访处臵政策的误导。在现实“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下,出现信访案例后,为求息事宁人和维护社会稳定,在考核扣分的形势下,在解决信访事件时,往往不得已选择运用法治以外的方式,甚至明显违反规定的代价来满足信访人的非份要求,虽然达到了息事宁人的效果,却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导致重复上访。这些非正常的解决方式方法,很快通过口头舆论等方式迅速在群众中传播,这种示范效应使一些信访群众的目标、手段、信念和灵魂发生了扭曲,致使信访问题恶性循环,使大量的社会矛盾涌向信访渠道,信访方式走向极端。更多人宁信访而不信法,从而形成对信访的依赖。再加上现行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对于有些非正常上访行为约束力度有限,对于违反《信访条例》,不到规定地点非正常上访、越级上访、重复缠访、行为过激闹访和以各种利益诱访、煽访、串访、借访敛财等行为尚未健全相应的防控和处理机制,对违法上访行为打击力度不够,致使信访工作秩序不够规范。

三、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信访体制建设。建立自上而下的信访稳定工作体系,将《信访条例》提升为法律层次,逐步来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信访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参谋服务的工作制度,使信访稳定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迈进。同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把开展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结合起来,把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工作臵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改变现行的领导和信访部门一听信访就不问青红皂白,训斥下级责令接人,而不深入了解情况,不能正确教育引导信访人。另一方面改变信访稳定考核机制,确因工作不到位致使不稳定的一票否决,在职责范围外的则不予追究。

(二)提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手中的权力,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和责任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其次,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在矛盾没有激化前就要抓住不放,坚持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真正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

(三)广泛宣传,加大对群众的教育力度。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维稳工作,既要严格要求干部转变作风,又要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切实让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一个文明、诚信、守法的理性公民。当前,要切实做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要紧紧围绕“一个畅通、两个规范”,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以乡镇、村委会为主体的普法教育网络,通过开展定期法律咨询、普法讲座、送法进村到社区等活动,以及灵活运用涉法涉诉信访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无理不能违法上访,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的观念。

(四)对非正常上访加大打击力度。对经过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仍然违法缠访、闹访,到重点地区进行非正常上访,或采取极端方式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非法代理上访牟利,或教唆、鼓动上访人非正常上访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完善维稳信访、涉法涉诉三级终结制度,严格执行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和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对按照规定已经终结的事项,不再受理,案结事了。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加强对信访秩序的管理,有效解决重复缠访、行为过激闹访、无限诉求访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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