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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调研报告格式(12篇)

发布时间:2023-10-26 16:19:05 热度:77

信访调研报告格式(12篇)范文

第1篇 信访调研报告格式

摘要新形势下,xx区信访工作面临三个方面的问题: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解决问题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访渠道有待进一步疏通等。针对以上三个问题,本文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增强创新意识,确立信访工作的新思路。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探索超前化解矛盾的新方法。三是畅通信访渠道,拓展联系群众的新途径。四是强化依法治访,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经济的发展,好多长期积累的矛盾和现实的矛盾暴露出来,使得信访工作任务越来越大,难度也越来越大。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信号”的作用,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现状与特点

从总体上讲,xx区信访工作形势是好的。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级领导班子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工作到位、基层工作到位、信访部门工作到位;各级领导干部亲自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过问、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认真听取、采纳群众信访中的意见和建议。一个全党重视、上下关心信访工作的局面正在形成。但是,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信访问题的成因日趋复杂。

从信访渠道反映出的问题看,新时期信访者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和改革的深度、开放的广度、经济发展的速度、群众承受能力的程度息息相关。其反映的内容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各阶层,因而处理起来难度也就越大。

(二)集体访占据了主体地位。

近年来,到党政机关进行集体访的频率高、规模大、人数多,占据了信访活动的主体地位,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对集中。

涉及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涉法涉诉、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增多,群众反映强烈。

(四)行为激烈的异常信访和突发事件时有发生。

一些群众抱着“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以及“要想有出路,必须上马路”的思想,动辄结队伍、上公路、打横幅、拦车辆、滞留哄闹接待场所;还有一些人有意选“两会”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集体上访,向政府施加压力。

(五)进市赴京上访抬头。

有的认为“机关越大头儿越大,解决问题越快”,于是千方百计越级上访,制造不良影响。

二、问题与原因

可以预见,随着改革的深化,各种利益格局进一步调整,群众信访量增多的趋势不大可能在短时期内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由于大气候的影响,一些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也不大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彻底消除。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必须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工作中的问题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个别地方的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在全党工作大局中的地位认识不到位,摆不正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群众观念不强,对信访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的研究,不出事盲目乐观,高枕无忧,一旦出现问题,则束手无策,怨天忧人,甚至往外一推了之。还有一些乡镇的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政策观念差,不能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依然按计划经济、行政命令的老一套决策、指挥工作,人为地造成一些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些同志解决问题怕得罪人,不敢碰硬,使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欠拖不决;一些同志形式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回避、推诿的态度,激起众怒。

(三)信访渠道有待进一步疏通。

部分乡镇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信访渠道不够畅通的现象。比如,信访专兼职人员变换频繁,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信息反馈不及时,政治嗅觉不敏感等等,往往上访人集结进区或去市之后才仓促应对,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三、建议与对策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接受监督、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反映社情民意的“寒暑表”、“减压器”。在新的形势下,必须以创新的精神做好这项工作。

(一)增强创新意识,确立信访工作的新思路。

区委七届十次全体会议确立了建设赣西先进工业区的奋斗目标,为做好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深刻认识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性,正确认识改革发展所带来的一些社会矛盾的必然性以及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的紧迫性,从而更加自觉地从全区工作的大局出发,坚持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各种矛盾的根本措施,把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目的,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整体观念和责任观念,彻底扭转信访工作,“兵来将挡,水来土屯”的消极被动局面,主动改进工作,克服畏难消极情绪,将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健全工作机制,探索超前化解矛盾的新方法。

全区信访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必须不断加固信访工作的基础。一是要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负全责,其他领导按分管工作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通过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真正建立起对信访工作整体重视,层层重视的稳定长效领导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加强宏观指导,明确目标要求,定期检查考核的科学管理机制;坚持各项领导制度,严格实行工作通报和加强责任追究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要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做到层层有信访工作组织、有接待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标准和制度,达到个人访不出乡(镇、街)、集体访不出区,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发生地,把矛盾化解在本区不越级。三是要建立灵敏、准确、快速的信访排查调处制度,强化信访预测、预警、预控能力,千方百计防止和避免个访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局部问题社会化。通过加强对信访问题的层层排查调处,牢牢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超前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说服一批信访老户息访息诉,消除不安定因素,达到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和集体上访,维护全区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三)畅通信访渠道,拓展联系群众的新途径。

要树立大信访观念,确定大信访思路,建立大信访格局,形成方方面面共同重视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强大合力。一是要建立五大机关综合办信访制度。区委、人大、政府、纪检、政法等机关信访部门,定期沟通情况,排查各类问题,制定预案,联手办案,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力度。二是要创造一个良好的信访接待条件。选择一个合适的地点作为群众信访综合接待场所,发挥群体接访优势,让信访人来有地方坐,说有专人听,事有部门办,反馈有结果,不出接待场所就有一个比较满意的答复。三是要扩大视野,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纳入大信访网络,充分发挥代表和委员联系面宽、层次较高、信息灵和反映人民意愿最直接、最真实、最广泛以及做上访群众工作最便捷、最有说服力的优势,化上访为下访,化对立为对话,化消极为积极,使人民信访成为群众向区委、区政府献计献策、参政议政的重要窗口。四是要加大地区信访工作的协调力度。密切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综合治理,联手办信访。当前,企业问题社会化已经成为信访工作的一个热点。为此,要积极配合企业做好职工及其家属信访工作,把应由社会承担和解决的问题主动担起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企业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强化依法治访,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仅靠信访部门是不够的。要采取新形式、新举措,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水平,不断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一是要加强同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对那些涉法信访问题以及法律法规对反映和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事项,可聘请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共同会商处理疑难信访问题,以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法制化水平。二是要加强同政府法制部门的合作,共同研究制定涉及行政执法投诉和行政复议方面信访问题的接待处理办法,以提高依法治区水平。三是要加强同劳动仲裁机构的协调,建立稳定的工作联系,把涉及劳动纠纷、仲裁等方面的信访事项引导到法定程序去处理。

另外,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加强信访部门的基础管理。一是要大力加强信访部门的队伍建设,选拔配备素质高、年富力强,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信访部门。二是要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设备,提高办公效率,增强工作实力,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信访调研报告范文

第2篇 县民政局信访稳定工作调研报告

县民政局信访稳定工作调研报告

稳定是当前我国社会的发展前提和基础,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民政部门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进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信访对象、内容、形式

主要表现为“三多”:一是信访对象日益增多。民政信访工作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弱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下岗职工、失地农民、换届选举中的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婚姻服务对象等。民政信访对象区域性特点越来越明显。过去信访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现在城镇信访对象呈逐年上升之势,外地人员来信来访的现象也逐年增多。二是信访内容日益增多。目前,除了退伍士兵的安置、贫困户的救济等老主题外,信访内容已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农村贫困户危房帮建等。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不肯罢休。许多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有些问题,如果我们稍有疏忽,处理不当,极易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三是信访形式日益增多。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民政对象相对其他社会成员而言,他们对民政部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来信来访的形式已不单纯局限于个人的以书信、电话、登门等形式的来信来访,近两年,群访、联访、串访、越级访有增多趋势,防不胜防,由于他们对政策了解的不全面,反映的一些问题失实,不但毁坏了基层干部的名誉,也造成了基层工作的被动。

二、成因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方面的原因。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民政对象的救济、补助等标准虽然几经调整,有所提高,但民政对象的生活水平仍难以实现同步提高,例如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二是资金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年投入救灾救济、优抚、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巨大,但整个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县级的资金已不能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造成了信访对象的增多。三是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少数民政信访对象自身人为因素,造成不应有的来信来访增多,主要表现在:不懂政策;不满足对问题的解决,要求过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识淡薄,无理取闹等。其次,个别民政信访接待人员素质不高,对新政策、新标准及有关知识了解不全,业务不熟,工作被动应付,处理问题质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简单,带来负面效应,促使矛盾激化,造成信访。

三、对策

一是提升人员素质,以情感染信访对象。要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精通,务实高效,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信访干部队伍。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更新各种专业知识,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和理论政策研究的能力。优化接待工作,真正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当场联系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这样,我们就能求得来访者的谅解,避免重复来访和越级上访。反之,如果信访接待人员态度粗暴,推诿扯皮,必然会激化矛盾,引起不良后果。

二是收集信访信息,以主动面对信访对象。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民政信息网络,加强基层信访力量,加强横向联系,形成多元化的信访格局,把信访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广大民政工作者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善于利用各种渠道倾听民政对象的呼声,正确把握民政对象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防止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以高效服务信访对象。民政对象来信来访主要源于一些实际问题难以解决。所以我们在信访工作中,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要真正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以提高信访者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真正从根本上控制信访量。在解决民政对象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对一些信访反映较多的难点问题,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要强化宣传,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特别是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来,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由那一级、那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将矛盾上交或推给社会。总之,切实解决好民政信访对象的实际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3篇 2023年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县纪委的通知,信访室就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进行了深入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举报工作情况

(一)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办理机制。为了让群众有地方说话,有地方倾诉,有地方解决问题,我县纪 委监察局结合本县实际,采取以下措施,方便群众反映问题。一是开展“星期一大接访”活动,定时、定点、定人接待群众来访;二是开展“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活动,建立信访举报公开栏,将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办公地点,信访工作的职责、制度、工作流程与信访人的权力、义务等向群众进行公布。并对一些群众联名反映的问题,请群众代表参与调查处理,让群众了解调查处理的全过程,取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使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开展“下访”活动,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接访,带案下访,对接访的事项实行“五包”(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责任制。同时大力宣传信访条例和信访有关知识,引导群众依纪依法进行信访活动。四是充分发挥“12388”信访举报专线作用,24小时接听,受理信访举报情况。五是加强基层信访网络建设,信访网络是搞好信访工作的重要依靠,为此,我县在6个镇(街道办),192个村(居)委会和6个派出纪工委建立信访联络点,明确专职信访联络员,制订相应的工作职责和制度,形成以县为主体,乡村联络点和联络员为基础和依托的信访网络,做到了组织、人员、职责三落实,通过建立基层信息网络,对信访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六是在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件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对信访人歧视、刁难、压制,不将信访人揭发、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揭发、检举的组织和人员等。积极保护举报人的基本权利。

(二)信访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认真受理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筛选了一批有价值的信访举报线索为查办案件服务。2023年1—6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线索133件(次)。其中:业务范围内58件,同期增长100%;上级交办19件,同期增长58%;业务范围外56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补偿不足,拆迁安置不到位,财务不公开等问题。我们加强综合分析力度,及时反映信访举报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为办案提供有价值的办案线索,二是督办和直接查办了一批信访举报案件。县纪委信访室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加大督办力度,采取电话督办、派人督办、跟踪督办等形式,对信访案件和一些重要信访举报事项加强了督办力度,2023年县纪委信访室共督办信访案件50余件。三是加强信访监督工作,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我们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一般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早打招呼、早敲警钟、采取发信访监督通知书和诫勉谈话等形式进行监督,2023年来,信访监督总量5次,通过交办、督办等形式解决信访问题约40余件。在做好信访监督工作的同时,我们采取多种途径加大信访举报渠道,千方百计为群众信访举报创造便利条件。

(三)来访接待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一是来信办理:1、对信访件进行登记编号,原件报送纪委有关领导阅批,凡署名寄纪委领导的信件直接送至有关领导本人阅批。对于涉及信访人权益、署真实姓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专项治理的重要信访件,报县纪委书记批示,其它信访件报县纪委主管副书记领导批示。2、根据领导批示及管理权限,交由各职能部门归口办理,对信件进行答复。3、做好存档工作,按来信类别,整理后存档。二是来访接待:1、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填写《纪委监察局接待来访记录表》。2、接待人员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了解来访目的、要求及所反映问题的时间、地点和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来访记录。3、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说明理由或原因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应由各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通知部门负责人接待处理,并做好记录。4、需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同《接访记录表》一并报送有关领导审批办理。5、对重要来访、突发性或重大集体上访,要汇报相关领导接待。6、做好存档工作,来访处理完毕,按来访类别整理相关材料存档。三是应急措施:发现重大信访苗头或突发事件发生后,1、立即召开信访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上访情况和接访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及对策。2、对已发生的群众集体上访,一定认真对待,做到有访必接,防止矛盾激化,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3、立即赶赴上访现场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4、对问题复杂、规模较大的集体上访,有关领导一定亲自出面做工作,及时提出处理意见。5、坚决劝阻集体赴京、赴省市上访,对已进京、进省市的集体上访群众,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尽快将他们接回,做好疏导工作。6、对多年上访的老户,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摸清主要问题的前提下,采取请上来或走下去的方式,与当地有关方面共同研究解决,想方设法把他们稳定在当地。

(四)指导基层信访工作,解决初信初访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意见》和《关于加强纪检监察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处理基层的重要信访举报件时,多与基层沟通联系,听取基层意见,了解信访举报的办理情况;及时印发《信访简报》,让基层了解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定期向基层反映越级信访和重要举报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对基层报送的转办要结果件认真进行审核,促使基层重视查办信访案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

(五)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依纪依法办事水平。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坚持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待制度,信访监督制度,署实名举报双项制度;积极推行重点信访公开制度,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等,为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县纪委大力加强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特别是加强干部思想作风能力建设,提高信访工作者处突应急的能力,每年对基层信访人员进行1-2次集体培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建立新提干部到信访部门学习培训制度,加深对基层的了解,增进与群众的额感情,努力打造一支能够胜任新时期工作需求的干部队伍。

二、信访举报工作主要经验

近年来,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做好群众信访举报“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关键。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对信访举报工作高度重视,要求信访举报部门树立良好形象,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愿望,对每季度全县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认真综合分析,并定期听取信访举报工作汇报,分管领导亲自阅信、亲自接访,了解情况,对一些重要信访举报件批示督办,亲自参与信访举报件的调查核实。对一些有阻力的信访件,纪委监察局领导亲自沟通、协调,保证了信访问题的解决。

(二)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举报。我们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现场发放宣传单和处理信访问题等多种方式,开展信访工作宣传教育,使上访群众明白信访举报的基本程序,明白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明白应行使的权力和履行的义务,做到依法依纪信访举报。

(三)在精选案件线索上下功夫,提高信访案件查实率。我们对县处级干部的举报件实行排查制度。首先,对信件进行要素甄别:1、根据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分析被举报人职务与违纪线索之间的联系;2、根据举报的基本问题,判断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是否合乎情理、合乎逻辑;3、根据单位情况,分析被举报人所处的岗位,是否属易发违纪问题的部位;4、根据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了解举报人能否获得被举报人的违纪线索。其次,进行综合分析:分析举报人的动机、线索来源、是否署实名、举报的关键问题、成案的可能性和查办价值。在此基础上,提出信访处理意见,提交由委局领导、信访室、检查室、案管人员参加的排查会议,研究讨论确定办理意见。

三、当前信访举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信访举报内容的复杂化。除去贪污贿赂、廉洁自律等经济问题仍较为集中外,出现了一些新的热点问题,如城中村征地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失地农民和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党员干部失职渎职、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计划生育,以及农村“三委会”换届等问题。

(二)信访举报形式的多样化。一方面,除了本来意义上的写信、上访外,电话、传真、上网反映问题的情况逐年增多,甚至出现人乱跑、信乱投,一信多投的情况。另一方面,由过去的单人信访发展到现在的联名信、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等多种信访形式越来越突出。

(三)信访举报心理的崇上化。有些信访人对基层组织不信任,对在基层解决问题持怀疑态度,总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批阅的信访件“震动”越大,分量才足,解决问题才快,因而人总往上跑,信总往上寄。

四、新形势下纪检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性

信访举报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查办案件的第一道关口,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__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信访举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化解信访矛盾,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五、当前和今后信访工作的重点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信访举报工作在完成反映信访情况、解决信访问题两项主要任务的同时,必须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服务于和谐社会构建、促进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只有如此,信访举报工作才能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也只有明确了这一方向,才能从容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重视源头治理,做好信访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信访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发生在基层。基层工作既是群众上访的源头,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一是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二是要转变工作作风,力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下到基层,深入到问题多、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村组、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三是加大初信初访的处理力度,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处理,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合法、有效的解决。四是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信访工作信息员网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第4篇 如何做好新时期基层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力量。如何在科学发展观理论指导下,按照“科学发展、和谐信访”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做好当前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做好信访工作,顺利实现和完成信访年度目标任务,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显得异常迫切和重要。

一、对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认识

(一)认真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要求我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了解民情,充分集中民智,切实为民谋利。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广纳群众智慧,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充分调观动人民群众参与现代化建设的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将人民群众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只有这样才能够群策群力,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认真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

必须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职能,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及时妥善地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理顺群众情绪,最大限度地将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化不稳定因素、不和谐因素为稳定和谐因素。同时,通过信访工作,教育和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帮助群众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现阶段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群众片面理解政策。

有少数群众受利益驱动片面理解政策,更有的法制观念淡薄,错误认为党和政府怕“闹事”,认为闹得越厉害,问题解决得越快。在这错误思想指导下,经常出现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

(二)政策规定不够完善。

由于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滞后性,当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其政策和法律不能及时对其做出解释和约束,使很多事情成为历史遗留问题,造成许多历史欠账。此外,前后政策的连贯和衔接问题,给实际工作带来诸多被动,从而形成政策规定落实不了,造成群众意见大,对政策持怀疑态度,引发群众情绪不满。

(三)工作措施不够扎实。

一是社会稳定预测机制不够健全。部分干部认为群众的信访问题无足轻重,对部分苗头性信访动态,未及时发现。二是社会稳定整合力量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如针对在重大项目、农村征地用地、拆迁安置、城市建设管理、企业经营转制等方面出现的矛盾,在处理过程中,各方力量没有得到有效整合,没有形成协同处理的力度,也未形成很好的工作合力。三是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坚持畅通和拓展群众诉求渠道,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倾听呼声等方面做得还不够。

三、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措施

(一)坚持面向基层,着眼源头控制。

基层是信访工作的源头,是信访工作的起点和基础。认真做好基层信访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关键所在。因此,必须面向基层,依靠基层,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奠定工作基础。当前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源头控制:一是把握“先信后访”这一信访基本规律,切实加大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力度,提高初信一次性办结率,力求把群众的利益诉求解决落实在办理来信环节,有效防止来访或越级访的发生。二是加强和改善基层社会管理,综合运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邻里调和等手段,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把群众稳定在当地,使基层真正成为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二)坚持超前工作,着力隐患排查。

超前防范,超前化解是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种有效途径。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必须善于见微知著,增强工作的超前性,在千方百计地做好信访问题事后处置工作的同时,把更多的精力用于信访问题的事前防范;必须加强工作的主动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主动深入群众,到矛盾多、问题多的地方去,着力促进涉及群众利益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促进基层干部作风特别是对群众态度的改进,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最直接、最有效地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稳定群众。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着力抓好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排查调处工作,真正做到各种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必须建立和完善信访事项交办落实机制,对排查出来的各种信访隐患及不稳定因素,及时交办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其负责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稳控措施,限期落实解决。对排查出来的一些有着牵动力、影响力的重大、重要信访隐患和突出信访问题,信访主管部门必须提交同级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研究,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的办法及时予以处置和落实。

(三)坚持并落实好现有的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和举措。

一要健全和规范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扎实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坚持并落实好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确保信访工作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富有成效。二要克难攻坚,着力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事要解决”是信访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对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要及时解决到位,对要求过高的要说服到位,对无理纠缠的要教育到位,对触犯法律的要处置打击到位,同时要合理运用信访特殊救助资金,对那些特殊信访事项,尤其对那些处于“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信访事项,采取特殊处置办法实施必要的救助,切实做到“不欠政策帐、不欠程序帐、不欠感情帐”,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三要规范诉求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依法进行信访活动,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秩序;同时,强化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依法实行信访三级终结,促进信访事项的解决和落实,提高群众息诉罢访率。四要切实加大接访劝返工作力度。对已发生的集体访、异常访尤其是大规模越级集体访、异常访,主要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亲自指挥、协调,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同时及时跟踪督办,做好后续调处工作,防止重复上访。

(四)强化任意识,全面抓好落实。

一是要突出抓好责任制的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是信访工作一项重要制度和规定。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在于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必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对信访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对信访工作必须直接负责,具体抓好信访工作。同时,要层层分解和落实责任制,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负责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都能得到较好的贯彻与执行。二是要突出抓好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责任追究制是责任制顺利实施的有力保证,信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信访条例》,及时通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查处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对极少数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不敏感、不负责的问题,对一些不断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屡接屡返现象,要实行责任倒查制,查清问题环节,查清责任所在,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针对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反映有关信息,定期分析社会稳定的动态,有利于坚持正确方针、及时纠正偏差,形成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使稳定工作更加卓有成效地开展。要分析研究稳定工作现有规章制度执行中的问题,要分析研究政策执行上偏差和不足引发群众不满的原因,向上级部门及时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综合性调研报告,为科学决策服务。

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形势不容乐观,任务十分艰巨。但是,我们坚信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在各部门的齐心协力下,只要大胆创新、积极进取,依法执政、妥善处理,一定会为新时期青山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保障。

第5篇 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伴随着农村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的快速增长、政府职能的转型、大量惠农政策的兑现落实、各种利益关系的进一步调整,一些长久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现行条件下的现实矛盾逐步凸显出来。与此同时,农民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多方面原因导致农村信访问题日渐突出,尤其是缠访、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等现象已成为影响地方稳定与发展的难题。认真分析农村信访问题的成因,探索解决新时期农村信访问题的对策,对于有效地解决农村信访问题,促进农村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目前的现状

据统计,xxxx年全镇来访、来信、来电共有xx人次,xxxx年共有xx人次,xxxx年共有xx人次,逐年呈直线上升趋势。且呈现出以下特点:(1)越级上访趋势增多;(2)集体上访组织化倾向明显;(3)缠访、重复访、无理访问题突出。今年短短两三个月以来,我镇就已受理各类信访事项xx人次,其中重大信访案件x起,上级转办案件x起。

二、问题成因

通过调研,以及对这些信访案件的分析,发现当前的信访问题综合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干部自身作风存在问题。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对上级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在政策兑现时不能正确规范程序,尤其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问题不公开、不透明,政策不清,群众对集体事务和财政收支问题等有疑惑、产生不满情绪,从而造成群众想通过上访获得知情权。再加上部分村干部对权力的行使有偏差,作风不民主,沿袭过去的传统方式方法,集权思想严重,独断专行,凡事一个人或几个人说了算,没有充分发扬民主。个别农村组织形同虚设,长期不召开会议,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不征求群众意见,不履行民主程序,工作不透明,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听之任之,能拖则拖,能推则推,处理问题避重就轻,使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垮,造成矛盾升级,导致激化。

二是部分群众素质有待太高。近年来,上访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与自身的法律素质不能同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日益完善,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但是还是有不少群众对法律法规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有的甚至“断章取义”,为我所用,片面强调法律法规中有利于自己的一面,不能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更有些许群众总把自己当作一个特色群体,欲望无法满足,把“上访”作为一种政治资本,当作一项产业,认为自己享有的还不够,对政府给予自己的关心和爱护永远不满足,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等等。

三是群众对信访这一民主行为的认识不够全面。从信访制度的初衷来看,是让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方式向政府机关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使政府权力始终处于被监督的状态,不断推进法治民主进程。但现实中信访群众一味强调自己的权力,混淆了信访与法律维权的界限,把信访看作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看到其他人部分问题通过信访这一渠道解决了,甚至得到了好处,便以为只有通过信访才能够解决问题。因此便不论事件性质,不论事件大小,只要稍有不满便想要通过信访这一渠道达到自己的目的。再加上部分群众抓住信访考评政绩这一特点,不管问题性质合不合理,本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利己观念,向政府施加压力,导致越级上访、重复访等不理性信访的行为,想要促使政府解决问题。

四是信访处臵政策的误导。在现实“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下,出现信访案例后,为求息事宁人和维护社会稳定,在考核扣分的形势下,在解决信访事件时,往往不得已选择运用法治以外的方式,甚至明显违反规定的代价来满足信访人的非份要求,虽然达到了息事宁人的效果,却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导致重复上访。这些非正常的解决方式方法,很快通过口头舆论等方式迅速在群众中传播,这种示范效应使一些信访群众的目标、手段、信念和灵魂发生了扭曲,致使信访问题恶性循环,使大量的社会矛盾涌向信访渠道,信访方式走向极端。更多人宁信访而不信法,从而形成对信访的依赖。再加上现行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对于有些非正常上访行为约束力度有限,对于违反《信访条例》,不到规定地点非正常上访、越级上访、重复缠访、行为过激闹访和以各种利益诱访、煽访、串访、借访敛财等行为尚未健全相应的防控和处理机制,对违法上访行为打击力度不够,致使信访工作秩序不够规范。

三、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信访体制建设。建立自上而下的信访稳定工作体系,将《信访条例》提升为法律层次,逐步来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信访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参谋服务的工作制度,使信访稳定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迈进。同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把开展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结合起来,把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工作臵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改变现行的领导和信访部门一听信访就不问青红皂白,训斥下级责令接人,而不深入了解情况,不能正确教育引导信访人。另一方面改变信访稳定考核机制,确因工作不到位致使不稳定的一票否决,在职责范围外的则不予追究。

(二)提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手中的权力,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和责任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其次,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在矛盾没有激化前就要抓住不放,坚持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真正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

(三)广泛宣传,加大对群众的教育力度。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维稳工作,既要严格要求干部转变作风,又要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切实让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一个文明、诚信、守法的理性公民。当前,要切实做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要紧紧围绕“一个畅通、两个规范”,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以乡镇、村委会为主体的普法教育网络,通过开展定期法律咨询、普法讲座、送法进村到社区等活动,以及灵活运用涉法涉诉信访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无理不能违法上访,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的观念。

(四)对非正常上访加大打击力度。对经过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仍然违法缠访、闹访,到重点地区进行非正常上访,或采取极端方式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非法代理上访牟利,或教唆、鼓动上访人非正常上访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完善维稳信访、涉法涉诉三级终结制度,严格执行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和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对按照规定已经终结的事项,不再受理,案结事了。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加强对信访秩序的管理,有效解决重复缠访、行为过激闹访、无限诉求访等现象。

第6篇 县政府土地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县政府土地信访问题调研报告范文

近年来,由于工业化、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及权属纠纷的矛盾频繁出现,国土资源信访量呈上升趋势。按照“服务中心、服从大局、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工作思路,把“为发展提供空间,为建设集聚资金,为企业增添活力,为农民增加收入”作为主要任务,全力以赴为推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和谐发展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把群众的合法诉求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面对国土资源信访当前严峻的信访形势,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

一、国土资源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1、违法用地依然是国土资源信访的主要内容。从近年来国土资源信访统计情况看,通过信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违法用地而引起的土地信访分别占信件总量的42%,占来访总量批次、人次的16%、9%。尽管该县对土地执法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加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严格依法办案,做到有案必查、程序合法、查办及时。但是由于经济发展对土地的迫切需求,以及用地指标紧缩的压力,导致个别乡镇违法用地现象依然存在。同时由于少数矿业主存在擅自取土、卖土、挖砂等破坏耕地行为,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是引起信访的主要原因。

2、少数乡镇征地补偿纠纷信访量较多。,征地补偿纠纷的信访量分别占来信总量的24%,占来访总量批次、人次的26%、37%。

该县自从开展清欠征地补偿费工作以来,始终能够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从未出现过拖欠现象,这项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群众对征地补偿标准不认可。部分群众对现行的拆迁征地补偿办法不理解,少数群众片面认为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出让价格较高,而实际支付给群众的补偿较低,要求按出让价格给予补偿或者要求提高补偿标准。二是个别乡镇以租代征非法占地引起群众的不满。三是对征地补偿费分配不理解。有的群众要求将集体留存的30%土地补偿费也分给村民。还有部分群众对村委会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意见不统一,导致分配方案无法落实,引起了群众上访。

3、权属争议等问题在国土资源信访中占有一定比例。以来,反映权属争议的信访量占来访总量批次、人次的32%、26%。部分乡镇依法出让土地后由于村民看到土地增值,要求重新确定土地所有权,进行利益分配,引起群众上访。

4、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信访依然存在。乡镇机关、学校及企事业单位80年代以前用地问题,因时间较长,调查取证及处理难度较大,并且大多数问题是求决类的,落实到位还有一定的难度。由于个别乡镇在八、九十年代使用集体土地建学校等用地时,采取减免农民农业税及三粮五钱的方法用于冲抵土地补偿,现在国家政策的调整减免了农民的农业税,从而引发群众对土地使用权的主张。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去年以来集体上访呈上升趋势。由于部分上访人信访不信法,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尽管按照《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信访规定》规定的时限内依法依规作出了信访处理意见,但无法满足上访人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部分上访人往往通过集体上访等形式制造声势、采取过激行为,希望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以达到其目的。上访老户无理缠访、闹访、重复信访比较突出。造成土地信访量居高不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

1、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对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重视不够。由于部分乡镇领导片面的认为村民提出过高的土地补偿费属无理要求,忽略了做好信访人的耐心细致思想解释工作。

2、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稳控机制不健全,责任主体不明确。部分乡镇认为土地信访问题就由国土部门处理,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没有到位,往往变成了部门行为。

3、少数乡镇忽略了经济建设与依法用地的关系。建设项目用地手续不健全,个别乡镇违法用地仍时有发生,用地程序不合法,产生了国土资源信访。

4、土地价值日益显现,引发群众信访。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群众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片面的理解或误解,片面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二是由于该县与邻省某县接壤,某县的个别律师为了谋取个人利益,教唆煽动不明真相的信访人越级上访或与政府打行政诉讼官司。

三、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对策

面对国土资源信访形势,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认识到加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笔者认为应当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解决存在的信访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成立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信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信访工作,对重大信访问题做重要批示和指示,并跟踪督办,更加有力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切实做好信访工作。

2、建立健全制度、强化信访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各种信访制度,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开展“国土资源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维护好信访工作秩序。乡(镇)、各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不推不拖,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尽早办结,一次性处理到位,不留隐患。

一是实行定期排查制度。每月对辖区内可能出现的信访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并实行零报告制度,进一步分析研究,确定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报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批转办理。

二是实行例会交办制度。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听取承办单位对上月信访问题的处理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当月信访动态,落实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及具体办理时限和要求。

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处理信访问题方法不当、措施不力的乡镇或部门,领导小组将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办结;对久拖不决导致群众进京赴省上访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明确责任,加大信访遗留问题调处力度

为进一步加大信访遗留问题调处力度,切实解决进京赴省、集体和重复上访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对信访突出案件进行全面的清理,逐一梳理,逐一登记造册。一是专门向国土资源信访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专门召会办会议,分析原因,研究处理方案。二是实行领导包案制。逐一明确调处化解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限期解决,实行“五定两到位”。“五定”即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两到位”即确保解决到位、处理到位。三是依法处理到位。对信访遗留的征地补偿及安置等问题,逐案进行研究分析,逐案做出说明,做到一案一策,一事一策,限期解决;对重点人有可能进京赴省集越级访的逐人、逐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做好稳控工作。确保了重点人员不出走、不失控,重点问题不升级、不激化。

4、健全信访网络,拓宽信访渠道。首先,构建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畅通信访渠道,夯实工作基础。各乡(镇)要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信访工作专(兼)职人员,村(居)委员会明确信访信息员。形成县、乡、村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做到信访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信访问题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其次,拓宽信访渠道,提供便民服务。设立“群众矛盾调处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方便群众上访和求助。

5、坚持依法行政、突出抓好源头治理。注重加强源头治理,是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发生的关键。特别是在征收征用土地和补偿安置方面要严格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以便消除信访隐患。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中,明确三项原则: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决不手软;严肃处理不讲情面;查处案件不护短。要加大征地补偿清欠工作力度,维护法律政策的严肃性,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6、落实首办责任制,妥善解决初信初访。严把初信初访关,提高初信初访问题处结率,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减少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建立和推行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对群众初信初访,认真调查,按照政策规定处理并及时向信访人回复。对初信初访不重视、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而引发重复上访、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依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首办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总之,要认清当前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不断加大信访问题的督查办理的力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依法办信办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疑难信访问题,为民办实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抓好国土资源信访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7篇 纪委对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由于土地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成为各地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主要因素,为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及时化解矛盾,我们成立调研组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因基础设施建设占地补偿款分配、土地开发整理占地导致土地不均引发纠纷。2023年,我县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36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30%。如威乌高速公路建设占用我县4个乡镇37个村的2553。42亩土地,群众在分配占地款和进行土地调整时意见不一;2023年部分乡镇因土地开发整理占用土地,部分被占地群众对土地调整方案不认可。

(二)村干部超标准预留机动地、暗箱操作发包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2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6、6%。村干部为化解村内不良债务或谋取利益,通过保留“责任田”、多留“机动地”、非法收回农户承包地高价发包引发纠纷。

(三)因群众要求收回未到期的承包地和承包地到期不能按时收回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8、4%。一是前几年村委会发包出去的土地,承包期限较长尚未到期,但群众认为原发包程序不规范,现要求收回;二是我县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时,为鼓励发展大棚、林果、桑园等而搭配的粮田,现群众要求收回;三是部分群众原来种植“三高农业”作物所承包的土地,虽承包期限较长,但大多已改变原合同规定种植种类,群众要求收回;四是前些年经村委会同意,群众自己投资开发的荒碱地,大多没有书面合同,群众要求无偿收回但种植户以已有投入为由拒不交出;五是承包地到期,但因承包户与村集体之间存在债务关系等原因拒不交出,而群众强烈要求收回。

(四)因土地权属不清、界线不明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2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0%。主要表现在村与村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和村内队与队之间因界线不明引发的纠纷。明集乡南王参一村、二村存在争议地84、5亩,此地1965年时边界清晰,权属明确,自1989年后,由于南二村群众搞荒碱地开发,又把争议地分给群众耕种,到2003年南一村群众为灌溉、排涝挖沟到争议地时遭到南二村村民的阻拦,发生纠纷,南一村群众上访不止。最后经调查组调查,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证据、维护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

(五)因非农业户口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出嫁妇女要求分配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5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4、1%。不少村前几年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每3至5年大规模调整一次土地时,将“买”成非农业户口的人员、考上学的大中专学生、已出嫁的妇女的土地收回调整给新增人口,该类人员现没有固定收入来源,要求分配土地,但无地可调或虽能分配土地但多数群众不同意。

二、导致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国家土地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国家推行“两田制”,即实行“责任田”和“口粮田”两种承包方式,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开始对“两田制”进行清理纠正,但因部分村的“责任田”未到期,纠正“两田制”不彻底,延续至今,仍有少数村存在“两田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产生矛盾。二是近年来,我县没有严格执行新的土地政策,及时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搭配给农户的粮田和改变种植作物种类的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清理,导致土地严重不均,引发纠纷。三是村干部和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对“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认识不到位,擅自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四是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贯彻不到位,许多村走了过场,有的甚至闭门造车,与实际严重脱节,致使我县在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五是2022、2023年我县组织的集中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规范完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措施办法,因个别基层班子较弱的村没有落实到位。

(二)农村土地承包缺乏必要监督。一是村干部不履行民主议事程序擅自对外发包土地,一次性收取多年承包费,透明度低,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二是承包合同不规范,条款不完善,给村民、村干部和承包者留下了矛盾隐患;三是果园、林地在承包经营期间因管理不善,出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四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因村委会负责人更换,新班子对老班子订立的合同不满意,否认原合同的法律效力,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五是以倒包土地为业的人员,承包村集体土地后,层层转包或一地多包,从中非法渔利导致纠纷。

(三)土地权属不清。因权属问题出现纠纷的土地有:一是自六十年代初,一直由村集体经营管理的北洼地;二是昔日的荒碱地、坡地等;三是离村较远的荒碱地、撂荒地、插花地等;四是群众耕种的国有土地;五是成方连片开发整理前没有明确土地权属的土地。处理该类纠纷时,因存在土地详查资料与实际种植现状不符、缺乏有力证据、土地登记确权手续不完善等因素,处理难度较大。

(四)占地赔偿不规范。近年来,因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油田开发、经济园区项目建设等需要,占用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因土地补偿标准低、赔偿款到位不及时、分配不合理、失地群众得不到妥善安置等因素,引发了许多较大规模的上访。

三、解决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落实力度。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向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税费改革、合同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认识。在党校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对村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或组织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巡回宣讲活动。二是循序渐进,彻底整改,全面落实国家土地政策。严格把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东省《实施办法》的政策界限,积极稳妥地做好规范和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彻底清除矛盾隐患,从根本上理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二)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群众反映土地问题往往与村财务、村干部作风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增加了问题的处理难度。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村级班子建设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根本来抓,健全民主管理制度。选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党性强、德才兼备和群众信赖的同志选拔到村领导岗位上,对那些私心重、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及时调整和更换。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村班子的领导和监督,一旦发现干部有问题,该教育的要及时教育,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严格执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策,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要指导帮助各行政村依法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对农村土地承包等村级事务实行村民代表议决制度,履行民主程序,规范土地承包行为。农村确需进行土地“小调整”的,在做到“五公开”(即上级政策公开、村级土地核实的底子公开、土地承包方案公开、划分地块等级公开、土地归户注册公开)的基础上,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对个别村干部不经批准擅自进行土地调整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农村合同乡镇监管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合同的管理,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台账,做好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的签订、登记、鉴证和档案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并监督合同的实施,防止出现虚假合同、侵权合同和暗箱合同,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确权,妥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对容易引发权属纠纷的土地,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依法予以勘界确权,明确土地权属,完善土地登记确权手续,彻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

(五)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要求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不制造新的问题,留有余患,及时化解矛盾,处理遗留问题。二是对信访问题依法处理。应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一些无取闹,违反法律、法规的事件要严格依法处理,决不姑息养奸,一味纵容。更不能为求得一时的安定,不讲原则,随意承诺和让步,纵容、包庇违法信访。

第8篇 乡镇纪委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今年,镇纪委信访工作在上级纪委的指导及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纪检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排查不安定因素,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一、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我们认真做好日常接待工作,耐心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稳定上访人情绪,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不发生越级上访。及时将每天受理的信访件转给领导,让领导批示。半年来全镇共受理业务内群众信访举报x件,其中来信x件,来访x件,电话举报x件,镇纪委信访室受理信访举报*件,其中来信*件,来访*件,电话举报*件。其余为乡镇受理。除此之外,我们还接待了大量业务外信访件,我们都及时与主管部门及所管辖部门联系,督促他们予以办理,最后反馈办理结果,这些业务外的信访件通过我们的督促,大部分问题都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对此很满意,我们也为领导分了忧,解了难。

二、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今年镇纪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基础来抓,亲自安排,具体过问。一是按照领导要求,信访室年初制定了xxxx年信访举报工作计划和下访工作队工作计划,确立了“抓信访,保稳定,促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下发了周纪发[xxxx]x号《关于转发省委〈关于切实做好省“两会”期间信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周纪发[xxxx]x号《关于转发中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意见〉的通知》。二是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会,研究布置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三是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做到随接访随办理,使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四是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根据上级信访会议精神,每天下午x点及时与县纪委信访室联系,了解当日上访情况,并将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上访人员情况汇报给县纪委,做到有问题早知道,早预防,早处理。截止目前,我镇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人员。五是实行目标责任制。今年年初镇纪委与各乡镇签定了目标责任书,把信访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内容,年终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并检查考核。对群众反映问题解决不力造成越级访、集体访的,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三、加强信访信息工作,提高信息质量

一是继续巩固完善镇、村信访信息员网络,健全镇级苗头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把矛盾消灭在基层。自年初以来年各村委通过苗头排查发现问题x起,都已得到妥善处理。二是进一步做好信访信息工作。今年我们及时准确地向县纪委上报各种统计报表、信访举报季度分析和半年分析。并向党委、政府提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访情况反映三期,上报信访信息x条,编发《信访简报》x期。

四、发挥信访职能作用,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

一是实行分管领导包案制度,从信访案件的初核、立案到处理,一包到底,并参与其中,随时听取案件调查的情况汇报,亲自指挥和协调。二是加强纵向和横向协作办案。今年镇纪委除加强与县纪委的联系,对一些重要的、疑难的信访案件,及时进行沟通,争取案件调查的主动外,还注意加强与镇派出所、镇计生办、劳动保障等部门联系,协作办案。

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信访监督工作

根据省纪委《谈话制度》和《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使用〈纪检监察信访通知书〉暂行办法》中的具体要求,今年我们对群众反映违纪情节轻微的x名党员干部下发了《信访通知书》,让其说明情况,限期改正,并对x名镇股级干部下发了《廉政谈话通知书》,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六、加强镇村信访工作,促进基层稳定

今年,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纪检信访工作,对全镇xx个村委进行统一制度、统一模式,统一软件建设的三统一工作,不断加强乡镇纪检信访工作。并经常下村对各村委进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问题。由于镇党委、纪委领导的高度重视,我镇纪检信访工作比往年有很大提高,特别在阵地建设、硬件建设上都有很大改善,得到县纪委领导的肯定。我们还利用单月例会时间,对《镇纪检信访目标》及平时信访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内容进行了学习培训,并根据单位下发的各室责任区,下村到责任区进行指导,对在软件及硬件方面存在问题及不完善的地方,提出改进意见。成绩面前,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层深层次、高质量的信访信息少。二是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不足,查案力度不够。三是基层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将从以下工作着手,重点加强乡镇纪检信访工作。一是对照乡镇纪检信访目标逐乡镇进行督促指导,贯彻落实,以便更好地发挥基层信访作用。二是进一步发挥基层信访网络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对排查不力造成越级到市、省上访的责任人及村委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及时向村委反馈到镇上访人员情况,加强联系,做好解释稳定工作。四是增加向下要结果、要回音、要情况案件,加强镇、村联合办案,增强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加大办案力度。五是进一步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突出直查快办职能。六是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及镇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乡镇纪委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第9篇 粮食局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创新信访工作机制 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近几年来,我局的信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新机制、新举措,创新信访工作格局,把握信访工作重点,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全系统没有新的信访案件,没有出现集体上访,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

一、整体联动,构建信访网络新格局

我局的信访大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市政府信访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建立了系统内网络体系,各单位建立健全了以领导责任制____责任体系,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专管,信访专兼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制度。二是确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我们做到把信访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在年初研究制订了《xx市粮食局共性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奖惩制度。三是工作同步,形成合力,市局今年三次组织召开基层领导工作例会,研究、分析部署基层工作,解决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如原平潮粮管所部分职工上访强占仓库问题,我局多次召开基层领导会议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前对原平潮粮管所部分职工强占仓库的问题已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抓好信息反馈,充分发挥各单位信息员作用,加强对集体上访,异常上访的信息监控,协调处理和督办反馈,做到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关口前移,重点控制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把信访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基层,把矛盾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大一线信息掌握,使大量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一是变上访为下访,根据市信访工作的要求,我们在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的同时,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我局每月都有干部下基层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各职能科室同企业都有挂钩联系点,市局基本掌握企业的动态。

二是强化信息工作,认真贯彻信访重点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健全了工作网络,狠抓了工作落实,使一些重要的社会动态、信访信息得到了及时搜集、迅速传递,对基层企业发生的矛盾要求各单位及时向市局汇报,自己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市局派人帮助解决。对集体上访,我们要做到党政主要领导及时迅速赶赴现场,把集体上访的职工劝回本单位接待处理,遏止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信访法规宣传,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信访意识,在信访接待过程中,认真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国务院颁发的《信访条例》以及《xx市群众逐级上访和接待处理暂行规定》等信访法规和规定,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依法信访的观念,自觉做到逐级上访、依法上访,从而减少了越级上访和群访。如有个别改制企业的职工,因对政策不理解和个别人达不到自己的目的,串连拉帮曾多次准备集体上访,我们及时组织人员下基层了解情况,讲明政策,耐心劝阻,做好说服工作。能解决的问题尽量解决,尽一切可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突出重点,做好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工作

xx年我局收到各类信件7封,其中举报类信访1封,市长热线交办函1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办件1封,行风热线1封,市信访局转办3封,接待来访10多人次,信访办结率100%,化解大量的社会矛盾,解决一些比较棘手的问题。处理好信访反映的问题,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反馈,是信访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标志。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在信访问题上继续坚持做到“一个宗旨、两个坚持、三个结合、四个服务”,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办事;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行政协调与法律处理相结合、自办为主和加强沟通联办相结合;为改革发展的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领导机关服务、为兄弟部门单位服务。我们把信访工作重点放在切实解决群众利益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四、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下访制度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对xx年全市信访大调解工作的要求,我局党委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稳定社会的重要工作和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同时,认真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全市开展党政干部下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研究制订了《xx市粮食局党政干部下访工作实施意见》。今年以来,我们认真总结了近几年来企业改革改制后出现的新情况,特别在人员分流、身份置换以及老信访户在他们没有达到自己目的要求情况下,经常到有关部门上访,部分职工有一定的思想情绪,加大了工作的难度。为了做好信访工作,解决好职工的实际问题,一是我局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党政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做到领导干部亲自接待处理来访,并有专人做好信访接待登记工作,重要信访领导亲自参与接待调查处理,对上级转办的信访件都能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办理,做到件件信访有着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市局领导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妥善处理,化解各种信访问题和矛盾,改变了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的工作作风。局长xx同志三次下访,帮助企业,帮助下岗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不能解决的也耐心细致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副局长秦华在挂钩点北兴桥镇中闸村调研时,一名老信访户同村干部产生矛盾,多次上访,在秦华苦口婆心的劝说下,稳定了情绪,由于其生活困难秦华自己拿出100元以示慰问,其表示不再上访。今年以来,我局4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到基层下访9人次,没有出现新的信访件。

我局在信访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10月份完成购销经营量23.5万吨,占xx市下达任务17.5万吨的134%,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实现销售收入2亿元,比同期1.36亿元增长32%。到目前实现经营利润500多万元,是xx市下达任务的5倍,全市三级储备粮78750吨,居xx各县市之首,为调节市场供应,确保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10篇 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工作调研报告

社会矛盾化解是中央政法委xxxx年部署的“xxxx”工作之一,是对人民法院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料因素增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法院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的“终极机关”,该如何立足本职,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值得我们深思。 近期,榆次区法院围绕“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执行积案的成因和对策:

一、执行积案的现状

(1)从立案时间看。时间在xxxx年xx月前的案件xx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x%,立案时间从xxxx年x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的案件xxxx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xx%。立案时间从xxxx年x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的案件xxx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xx%。

(2)从案件类型分析看。合同案件居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xxxx件,占积案的xx%,婚姻家庭纠纷案件xxx件,占积案的x%,人身损害赔偿案件xxx件,占积案的x%,在未结执行积案中,被执行人为政府及所属单位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案件xxx件,占未结积案的xx%。

二、造成执行积案的原因

(1)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合同行为也在不断增加,而相对于婚姻家庭案件以及其他较为简单的民事纠纷,合同纠纷的经济性更为突出,相对于其他民事纠纷,合同纠纷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可能性更小,执行过程中的困难更大一些,因而造成案由为合同纠纷的积案比例较高。

(2)经济条件的制约。由于榆次区人口以农民居多,多为民间借款合同纠纷。虽然执行标的额较小,被执行人大多数生活困难,履行起来困难一些。被执行人居住松散,通知、寻找困难,许多被执行人在法院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就举家外出打工,临走前将财产藏匿、转移、变卖,使法院生效裁判得不到执行。被执行人收入不固定,财产状况难以掌握,可供执行的财产少,由于农村经济落后,许多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农村房屋执行价值不大,即使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变现,也几乎无人竞买。

(3)社会观念的影响。一些村委会负责人认为,欠债是普遍现象。因此遇到这些村委会作为被执行人时,即使村委会有履行能力,他们也不愿自觉履行。还有一些村委会“班子”不稳定,负责人会以“不是本届班子的债务本届不应该偿还”的荒唐论调搪塞,甚至胡搅蛮缠,阻挠、妨碍人民法院的执行。

(4)执行不能的影响。宽泛的说,执行不能是指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在积案中,仅xxx件有财产案件,占积案总数的x%,其他均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常常是早出晚归,被执行人也愿意配合执行工作,但却因为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执行能力而无法执行;还有些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大多数是已成年但未成家)被判刑,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有些交通肇事案件,被执行人贷款借款买车,以但发生交通事故,往往车毁人亡,家里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等等。这些都造成了执行不能,执行不能产生的积案在短时期内是很难从根本上予以解决的,这实际上是一个经济问题,也可以说是一个社会问题。

第11篇 涉检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已成为检察机关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我们组织人员对当前涉检信访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研,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积极和消极方面分析了原因,针对原因思考并提出了有关对策,以期更好地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涉检信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涉及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的案件。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依法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涉检信访形势仍然严峻,检察机关的信访总量仍很大,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检察职能,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涉检信访的主要问题

高检院下发的《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对涉检信访主要问题是这样归纳的:(一)群众举报后未查处或查处不到位或查处后未反馈的;(二)依法应当受理的申诉、控告不受理的;(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四)执法不规范引发的信访事项;(五)执法错误,该纠正未纠正的;(六)控告检察干警执法不廉,违法违纪的;(七)其它涉检事项,依法属于检察机关处理权限的。这些问题虽然大部分是过去办案中发生的,通过不断规范和改进,有的已经得到了解决,但还有一些问题在目前的执法工作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积极方面的原因。

首先,由于___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一些位高权重的贪官受到了惩处,广大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反腐__的决心,激发了广大群众的举报热情。

其次,随着普法和举报宣传活动的深入,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敢于用国家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随着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不断加强法制宣传,公民由不知到知,由知之甚少到知之甚多,只要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不服,就到检察机关申诉。同时,检察机关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敢抗善抗,取得了社会的信赖。

2、消极方面的原因。

一是信访机制不完善。检察机关在接待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时,没有完整细致可操作的机制,这样容易导致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处理不服。此外,对于一些无理缠访的当事人不敢依法处理,检察机关也没有细致可操作的机制,而是一味迁就妥协,力求少生事端。

二是办案中法院、检察院对一些案件的证据采信、法条理解存在差异,容易引发涉检上访。

三是信访接待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接待人员在接待那些重复访、无理访、缠访的上访人时,有时耐心不够,简单打发了之,甚至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致使矛盾激化。

三、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的对策

(一)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思想认识。 “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___的___提出的新概念,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回答的是“实现什么样发展、怎样发展”这一根本问题。这为我们当前推进新时期检察机关的涉检信访工作提供了一个好的方向与指导,因此,我们检察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学习,认真查找自身在涉检信访工作中的不足与问题,深刻体会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内涵,切实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用现代司法理念指导涉检信访工作,从而自觉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涉检信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将每一件涉检信访工作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处理涉检信访”干警素质。

一是加强学习。即要求“处理涉检信访”干警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党在新时期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使“处理涉检信访”干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二是树立公仆意识,为民排忧解难。强调“处理涉检信访”干警坚持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要求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反映社会热点,除了办理日常信件外,面对素质参差不齐的上访群众,“处理涉检信访”干警均能独当一面,做到耐心听取意见,深入调查问题,公正处理问题,快速高效地做好处理涉法上访工作,使一批批来信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能够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建立案件质量保障机制,进一步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涉检上访。

坚持公正执法、狠抓办案,以质量效果为中心,全面提高办案质量,使查办犯罪工作的重心逐步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果转变。工作中,采取设立案件线索专管员、案件质量专管员,成立案件监督管理中心,建立侦查与批捕、起诉部门双向延伸、共同把关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数量、质量、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工作综合考评体系,加大对办案质量和效果的考核力 度等措施,有效地促进执法办案水平的提高,保证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使自侦案件大要案比例、有罪判决率和挽回经济损失额大幅提高、涉检信访案件大幅下降,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涉检上访案件的发生。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确保涉法上访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是规范和约束工作行为、保障工作有序进行的有力措施。目前,一是继续推行和落实“案件首办责任制”,实行领导负责制,坚持领导包案,部门领导就是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自的工作责任;二是完善联系协调机制。外部,主动加强与信访部门的联系,定期参加信访部门召开的情况通报会,及时掌握基层群众的信访动态,凡是隶属检察机关管辖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案件,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解决,避免重复上访;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和政府有关部门畅通情报信息渠道,实现互相配合,信息共享。内部,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门相互沟通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的信息,使全院信息共享和全院联办;三是实行涉检上访案件“限时办理”制度,防止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完善接访跟踪督办机制。按照职能分工对案件进行分流,控申部门负责跟踪办案,及时催办、督办,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侦查、侦查监督、公诉等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办案,加强诉讼监督,减少涉法上访问题的发生。对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及重大活动上访案件摸底排查,实行动态监控。

(五)严格执法,有错必纠

要站在关心群众疾苦、为民排忧解难的高度,站在维护整个社会稳定的高度,真心诚意地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这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总要求。检察机关要敢于面对问题,勇于承担责任,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来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拿出解决问题的勇气,把案情弄清楚,有错必纠,把矛盾和纠纷彻底化解在基层。实践证明,只要敢于负责,工作到位,避免采取过激手段,涉检信访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就能化解群众心中的不满情绪,消除影响稳定的因素。20xx年下半年,我院控申科收到一件故意伤害案因证据不足而判无罪并要求国家赔偿的案件后,本着以人为本,有错必纠的原则,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审结并支付了国家赔偿金到申请人,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检察机关严格执法,有错必纠的良好形象。

(六)坚决依法打击个别恶意上访人员。处理涉检上访问题要坚持正确引导教育与保护人权相结合的原则,检察机关应当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核心,以加强思想教育为切入点,以解决突出问题为落脚点,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要区别性质,因势利导,对那些无理上访、缠访以及利用上访敲诈勒索、蛊惑人心、煽动闹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要依法予以打击处理,以起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第12篇 2023年信访调研报告

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世界性金融危机的日益蔓延和加深,___、国务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提出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大决策部署。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力量。如何在科学发展观理论指导下,按照“科学发展、和谐信访”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做好当前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做好信访工作,顺利实现和完成信访年度目标任务,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显得异常迫切和重要。

一、必须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一,认真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要求我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了解民情,充分集中民智,切实为民谋利,最大限度地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因素,凝聚促进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广纳群众智慧,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现代化建设的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将人民群众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只有这样才能够群策群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到实处,富有成效。

第二,认真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集中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信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这是___、国务院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新的定位。必须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职能,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及时妥善地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理顺群众情绪,最大限度地化消积因素为积极因素,化不稳定因素、不和谐因素为稳定和谐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有利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同时,通过信访工作,教育和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帮助群众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形成并达到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的良好局面。

第三,认真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是推进“三个安庆”建设,全面实现我市追赶跨越、奋力崛起的迫切需要。建设“千亿安庆、活力安庆、和谐安庆”,全面实现我市追赶跨越、奋力崛起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庆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全市600多万人民的共同心声。经过多年的努力,三个安庆建设已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省委书记王金山同志在视察我市时指出:安庆经过多年的努力已为下一步更好地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处处洋溢着生机勃勃的景象。目前,皖江城市带建设发展规划蓝图初现,安庆作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重点城市已明确,沿江城际铁路已开工建设,石化炼化一体项目已获批准。良好的局面,叠加的机遇无不昭示人们:安庆正处于腾飞的前夜、进入了一个快速起跳的新阶段。推进三个安庆建设,加速我市追赶跨越,需要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需要全市人民的统一行动和意志。因此,必须把信访工作放到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去研究、去推进,切实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用统筹的眼光研究问题,用创新的思维解决矛盾,把化解矛盾的过程转化为凝聚民心的过程,把利益调整的过程转化为改善民生的过程,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必须采取有针对的对策与措施,确保我市信访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实现

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在全面分析总结我市信访工作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xx年全市信访工作目标任务,这就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努力实现赴京非访、赴省集体访、信访总量三个指标全面下降,力争远离全省信访目标考核重点管理“小笼子”。实现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年度目标,任务重、压力大,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真功夫,出真效果。

第一,坚持面向基层,着眼源头控制。基层是信访工作的源头,是信访工作的起点和基础。认真做好基层信访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关键所在。因此,必须面向基层,依靠基层,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奠定工作基础。当前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源头控制:一是大力推进公共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科学评价体系,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真正把群众意愿知在决策之前,把群众工作做在执行之前,把群众利益落在实施之前,通过信访工作推进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从而从源头上 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二是把握“先信后访”这一信访基本规律,切实加大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力度,提高初信一次性办结率,力求把群众的利益诉求解决落实在办理来信环节,有效防止来访或越级访的发生。三是加强和改善基层社会管理,综合运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邻里调和等手段,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把群众稳定在当地,使基层真正成为维稳信访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第二,坚持超前工作,着力隐患排查。超前防范,超前化解是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种有效途径。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必须善于见微知著,增强工作的超前性,在千方百计地做好信访问题事后处置工作的同时,把更多的精力用于信访问题的事前防范;必须加强工作的主动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矛盾多、问题多的地方去,着力促进涉及群众利益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促进基层干部作风特别是对群众态度的改进,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最直接、最有效地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稳定群众。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着力抓好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排查调处工作,真正做到各种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必须建立和完善信访事项交办落实机制,对排查出来的各种信访隐患及不稳定因素,及时交办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其负责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稳控措施,限期落实解决。对排查出来的一些有着牵动力、影响力的重大重要信访隐患和突出信访问题,信访主管部门必须提交同级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研究,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的办法及时予以处置和落实。

第三,坚持重点突破,注重关键环节。信访工作任务重,战线长,只有抓住要害,抓住关键环节,坚持重点突破,才能带动全面,整体推进。目前我市信访工作的重点应放在赴省集体访、重复访,进京非正常上访三个方面,同时要重视和做好市委、市政府两个大院来访接待及处置工作。通过扎实工作实现赴省集访、赴京非访及信访总量全面下降,确保我市信访工作在全省处于中等位次。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突出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要坚持并落实好现有的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和举措。健全和规范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扎实开展县(市)区书记大接访活动;坚持并落实好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坚持并落实好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确保信访工作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富有成效。二要克难攻坚,着力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事要解决”是信访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对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要及时解决到位,对要求过高的要说服到位,对无理纠缠的要教育到位,对触犯法律的要处置打击到位,同时要合理运用信访特殊救助资金,对那些特殊信访事项,尤其对那些处于“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信访事项,采取特殊处置办法实施必要的救助,切实做到“不欠政策帐、不欠程序帐、不欠感情帐”,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三要规范诉求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依法进行信访活动,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秩序;同时,强化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依法实行信访三级终结,促进信访事项的解决和落实,提高群众息诉罢访率。四要切实加大接访劝返工作力度。对已发生的集体访、异常访尤其是大规模越级集体访、异常访,主要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亲自指挥、协调,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同时及时跟踪督办,做好后续调处工作,防止重复上访。

第四,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抓好落实。一要突出抓好责任制的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是信访工作一项重要制度和规定。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在于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必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对信访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对信访工作必须直接负责,具体抓好信访工作;其他领导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在认真做好分工范围内的工作同时,支持配合和协助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全力抓好信访工作。同时,要层层分解和落实责任制,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负责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都能得到较好的贯彻与执行。二要突出抓好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责任追究制是责任制顺利实施的有力保证,落实责任追究制必须建立和形成一种制度。信访部门作为党委政府主抓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信访条例》赋于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三项建议权,及时通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查处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对极少数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不敏感、不负责的问题,对一些不断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屡接屡返现象,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必要时请纪委监察部门共同参与,查清问题环节,查清责任所在,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民政局信访稳定工作调研报告

稳定是当前我国社会的发展前提和基础,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民政部门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进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信访对象、内容、形式

主要表现为“三多”:一是信访对象日益增多。民政信访工作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弱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下岗职工、失地农民、换届选举中的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婚姻服务对象等。民政信访对象区域性特点越来越明显。过去信访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现在城镇信访对象呈逐年上升之势,外地人员来信来访的现象也逐年增多。二是信访内容日益增多。目前,除了退伍士兵的安置、贫困户的救济等老主题外,信访内容已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农村贫困户危房帮建等。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不肯罢休。许多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有些问题,如果我们稍有疏忽,处理不当,极易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三是信访形式日益增多。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民政对象相对其他社会成员而言,他们对民政部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来信来访的形式已不单纯局限于个人的以书信、电话、登门等形式的来信来访,近两年,群访、联访、串访、越级访有增多趋势,防不胜防,由于他们对政策了解的不全面,反映的一些问题失实,不但毁坏了基层干部的名誉,也造成了基层工作的被动。

二、成因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方面的原因。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民政对象的救济、补助等标准虽然几经调整,有所提高,但民政对象的生活水平仍难以实现同步提高,例如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二是资金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年投入救灾救济、优抚、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巨大,但整个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县级的资金已不能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造成了信访对象的增多。三是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少数民政信访对象自身人为因素,造成不应有的来信来访增多,主要表现在:不懂政策;不满足对问题的解决,要求过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识淡薄,无理取闹等。其次,个别民政信访接待人员素质不高,对新政策、新标准及有关知识了解不全,业务不熟,工作被动应付,处理问题质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简单,带来负面效应,促使矛盾激化,造成信访。

三、对策

一是提升人员素质,以情感染信访对象。要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精通,务实高效,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信访干部队伍。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更新各种专业知识,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和理论政策研究的能力。优化接待工作,真正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当场联系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这样,我们就能求得来访者的谅解,避免重复来访和越级上访。反之,如果信访接待人员态度粗暴,推诿扯皮,必然会激化矛盾,引起不良后果。

二是收集信访信息,以主动面对信访对象。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民政信息网络,加强基层信访力量,加强横向联系,形成多元化的信访格局,把信访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广大民政工作者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善于利用各种渠道倾听民政对象的呼声,正确把握民政对象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防止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以高效服务信访对象。民政对象来信来访主要源于一些实际问题难以解决。所以我们在信访工作中,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要真正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以提高信访者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真正从根本上控制信访量。在解决民政对象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对一些信访反映较多的难点问题,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要强化宣传,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特别是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来,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由那一级、那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将矛盾上交或推给社会。总之,切实解决好民政信访对象的实际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基层法院涉执信访的调研报告

一、涉执信访概况和主要特点

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量高位徘徊,其中约50%涉及基层人民法院,而涉及民事执行工作的信访(以下简称涉执信访)几乎占基层人民法院信访总量的50%,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事实上,涉执信访不仅制约法院发展,而且损害法院形象,更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课题。本文,笔者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为样本,对基层法院的涉执信访情况进行调查和思考。

管城区法院xx年至xx年共新收执行案件4788件,年均1197件,年收结案数在全市13个基层法院中一直位列第4;四年间共出现涉执信访186件(次),占执行案件总数的3.88%,占全院信访总量的36.39%,在全院信访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全市法院平均值低11.62个百分点。

◎涉执信访量呈上升态势,占全院信访总量的比例则有所下降。xx年,管城法院在“北京奥运会”前全力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清理涉执信访积案活动;xx年,为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大庆”,又前所未有的投入人财物防范和化解信访,但受社会大气候影响,涉执信访量仍居高不下。由于执行机构案多人少导致办案周期较长,因为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加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逐年增多,以及广大干警期待已久的信访问题终结机制迟迟未能真正建立,可以预见,在若干年内涉执信访形势不容乐观。(见表一)

◎集体访、越级访和缠访闹访量相对平稳,处理这类信访难度较大。以xx年至xx年为例,出现涉执集体访4件、越级访19件、缠访闹访3件。其中,75%的集体访由被执行人所为,无一例外是组织民工到管城法院“兴师问罪”,以法院执行案件影响被执行人给民工发工资为借口,向法院施压,无理要求法院解除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或扣划的财产。其次是越级访占较大比例,有缠访闹访现象,多是上访人“面见高官好办事”、“好事多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思想作怪,把信访作为实现自己诉求的最佳选择,甚至还有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以将婴幼儿留置法院、在法院自杀相威胁。(见表二)

◎进院访占较大比例,重复访时有发生。自xx年开始,管城法院每年适时组织院领导集中公开接访活动,常年坚持每天安排一名院领导和一名中层正职轮流在院信访接待室接访,因而直接进入该院的涉执访较多,共132件,占涉执信访总量的70.96%。其外在表现是信访人对法院的信任,其客观结果是有效减少了到区、去市、赴省、进京访。重复访累计9件,主要是个别干警接到交办的信访件后,缺乏责任心或不善于做群众工作,致使有理者重访,无理者也重访。

二、涉执信访的成因

管城法院186件涉执信访,成因主要有四:执行干警自身原因造成的45件,占24.19%;非自身原因造成的97件,占52.15%;当事人无理要求或要求过高的31件,占16.66%;其他原因造成的13件,占6.9%。

◎少数执行干警工作作风问题,造成当事人信访。极个别干警依然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甚至与当事人发生口角;有的责任心不强,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敷衍了事;有的借口案件多,容易的先办、复杂的后办,催得紧的快办、其他的缓办。

◎个别执行干警业务水平较低,办案效率不高。个别执行干警以案件多、任务重、压力大为由,不愿挤时间钻研业务,在实际工作中凭想当然办事,用老经验办案,不当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引起被执行人、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不满;有些干警碰到疑难复杂案件束手无策,暂时搁置起来,以致时过境迁,失去执行时机,造成执行不能,形成执行积案,酿成涉执信访。

◎有些申请执行人缺乏诉讼风险意识,案件“空调”、“白判”时有发生。有的当事人缺乏常理认知,没有诉讼风险意识,明知被告没有履行判决能力,或者早已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执行,仍然提起诉讼和申请执行,以致缴纳诉讼费增加了负担,胜诉了案件也长期执行无望。甚至有些申请执行人偏执地认为,法院掌握无限国家权力,不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如何,都应当给其执行到位,否则,就是法院的失职。

◎部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权”、“法”位置颠倒,“信访”不“信法”。一些当事人“权大于法”观念根深蒂固,有着浓厚的“青天”情结,“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不论执行干警是否穷尽执行手段,不论干警是否依法执行案件,如果影响自己的利益,就“信访鸣冤”。有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动辄给中央和省委领导写告状信;有的进京上访和旅游二者兼顾,找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或国家信访局的信访接待部门随意填张信访登记表即开始遍游名胜古迹;有的请在京的亲朋好友拿个身份证就近找信访机构填张信访登记表,待信访件层层批转到基层后,干警们忙碌几天也甄别不出究竟是谁办的案件。

◎案件“执行难”,申请执行人不予理解。“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的一大难题,也是引发涉执信访的主因。有的当事人在诉讼阶段就着手转移财产,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早已人去楼空;特困企业或正在改制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时,强制执行往往会造成企业职工情绪不稳定,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执行外地政府部门、村委会或人大代表等特殊主体时,往往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处处受阻,遇上述情形,法院不得不中止或暂缓执行,一些申请执行人不理解,遂开始信访。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期望值过高。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上诉、申请再审、申诉,有多种司法救济渠道,而满心欢喜拿到胜诉裁判文书,因被执行人经济条件所限导致执行不能或不能全部执行到位,就往往迁怒于法院和执行干警。这在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尤为突出。

三、涉执信访的对策

涉执信访量日趋增多,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笔者思考,应着重从六个方面应对。

◎始终坚持用先进科学理念指导执行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这一先进的理念武装干警,真正把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落到实处。一是始终坚持依法治国方略。依法建立健全执行工作制度,把执行工作纳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用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推进工作。二是着重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教育。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逐步增强执行干警的民本意识、廉政意识、效率意识和形象意识,严肃处理“冷硬横推”,果断查处“吃拿卡要”,有效防止不作为,坚决杜绝乱作为,促使执行干警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以此提高司法公信力,改善司法形象,树立司法权威。三是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司法实践中尤其要情、理、法兼顾,坚决克服简单搬用法条的倾向,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四是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执法活动要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既要反对只讲法律效果不讲社会效果,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也要反对只讲社会效果不讲法律效果,甚至损害法治原则和权威。五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的政治优势,紧紧依靠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配合,着力从根本上解决涉执信访问题。

◎注重整合法院内部力量,通过多种渠道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仅仅依靠法院执行局无法根治涉执信访,必须整合法院内部力量,构建齐抓共管格局。一是把好诉讼案件立案关口。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在社会矛盾大量汇聚法院的新形势下,立案部门应把好“立案关”,以免由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职能部门解决的矛盾纠纷进入法院后,管不了,管不好,引发涉诉、涉执信访。同时,应及时送达举证责任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使当事人对诉讼风险有明确的认识,对诉讼后果有合理的预测,减少胜诉或败诉后对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抵触情绪。二是强化审执一体化观念。应特别要求审判法官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克服“孤立办案、一判了之”倾向,积极采取先予执行和诉讼保全措施,尽可能在审理民商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过程中以调解方式结案,讲求法律文书的可执行性,防止生效判决成为“空头支票”,形成执行积案,诱发涉执信访。三是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司法权相对集中的岗位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纵观全国法院,因执行干警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造成当事人信访、举报和控告的情况屡有发生。因此,必须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健全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长效机制,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制约执行权;拓宽外部监督渠道,扩大执行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等各个层面的监督,用社会各界的知情权监督执行权。

◎切实用足法律赋予的执行权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据统计,大约80%的涉执信访是由执行不到位引发的。毋庸置疑,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执行权,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方的权益,是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的最重要途径。一是依法穷尽执行措施。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要依法穷尽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广泛推广以降低司法成本、提高查询效率为目标,对不同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予以集中查询的集约化财产查询模式;大力推行换人执行、集中执行、专项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等常规性做法;积极探索新的更加有效的执行方式方法。二是全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实践证明,法院孤军奋战,根本无法破解“执行难”、“涉执信访”这些严重困扰法院的难题。应尽快通过立法建立由中央政法委统一协调和指挥的,党委和政府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全国性执行联动机制,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三是大胆启动刑罚程序。据调查,基层法院每年有63%左右的民商事及刑事附带民事裁判文书生效后,被告方拒不履行义务,原告不得不申请强制执行。我国刑法设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现实中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的“老赖”很多,但极少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对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法院应主动以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此震慑一批“老赖”。

◎着力提升执行干警司法能力,不断提高破解涉执信访难题水平。不少基层法院仍仅仅把审判工作视为“主业”,致使执行队伍整体素质远不及审判队伍,导致案多人少的矛盾异常突出。提升执行队伍司法能力,增强司法水平,无疑是提高执行效能、降低涉执信访量的治本之策。因此,基层法院应适时集中开展业务培训;针对不同岗位,制定量化的技能达标标准,围绕标准组织岗位练兵和分类测试,激励干警争先创优;鼓励和支持执行干警参加续职培训、学历教育及国家司法考试,提高理论素养、学历层次和处理疑难复杂问题能力。并且要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每月排序公布执行干警收、结案情况,安排结案数位居第一的介绍经验,要求结案数倒数第一的分析原因,给办案多、质量高、效果好的干警兑现奖励,从而在执行机构营造更加浓厚的“比学习、强素质,比先进、找差距,比贡献、塑形象”氛围。

◎积极应对涉执信访,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一是科学决策,全面推行涉执信访风险评估机制。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坚决要求执行濒临倒闭的企业法人,被执行人对生效判决强烈不满,凡此等等,如草率中止、终结执行或强制执行,势必造成涉执信访甚或酿成大的事端。为此,执行案件尤其是关乎民生的案件,必须进行涉执信访风险评估,兼顾情、理、法,因人而异,因案施策,多策并举。二是捕捉苗头,把信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不稳定因素定期开展拉网式排查,特定时期每天排查,将排查出的信访隐患分门别类登记造册,责成相关执行干警迅速采取查找财产、蹲点守候、司法拘留等相应措施,防止信访隐患演变成信访案件。在各级“两会”等社会敏感时期,可提前组织以出现涉执信访苗头案件为重点的集中执行行动,并邀请申请执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程参与,以争取他们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三是讲求实效,准确把握信访人思想动态对症下药。对生效判决不服的被执行人信访的,引导其尽快依法申请再审或申诉,提交中止执行裁定;对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或动用执行救助基金,或协调民政部门给予社会救济,或协调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低保”,或帮助重新就业;无端猜疑执行不力的,及时告知信访人执行进度,落实“执行公开”。四是强化措施,全力化解涉执信访案。对业已形成的涉执信访,全力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想方设法追查被执行人下落;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努力寻求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既为申请执行人挽回损失,又注意保障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生活。五是责任到人,逐步扭转疲于应付的信访工作局面。某种程度上,涉执信访是执行工作优劣的“晴雨表”,频频引发信访的执行干警,工作质效或工作作风方面,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问题。应本着“谁办案、谁负责”和“谁惹事、追究谁”原则,对由于自身原因引发到市以上信访的干警,责令其限期办结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件,向院党组做检讨,给予一票否决。六是硬起手腕,依法惩处极少数无理缠访闹访人。对无理缠访闹访的被执行人,以及个别以煽动集体上访等手段严重阻碍法院依法执行案件的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五款之规定,全面分析评估,准确把握时机,果断司法拘留,直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尽快完善信访责任查究机制和信访问题终结机制,强力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一些值得研究的问题:不论被执行人有无财产可执行,也不论执行干警有无过错,更不论信访人诉求是否合理合法,仅凭信访人一面之词,中央省市有关方面一律登记,一概交办,责成基层按照“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标准限期办结。否则,责令干警做检讨,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进行组织处理,致使出现了一些怪现象:为让信访人“满意”,为让信访人写出“息诉罢访保证书”,干警出资给进京上访人“报销”往返路费和生活补助者有之,四处托关系找中间人当“说客”者有之,拿出微薄工资请信访人吃喝者有之,凡此等等,可谓绞尽脑汁,使尽办法,苦不堪言。目前,涉法涉诉信访是最令人叹为观止的中国信访现象,是我国信访七大焦点问题之一,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中纪委等四部委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及其相关解释已于xx年7月25日颁布实施,呼吁尽快改革“来访往下交,来信往下转”的做法,由省、市两级政法委分别组建类似医疗事故鉴定性质的机构,专事涉法涉诉信访责任查究:查实确系干警违法、失职等自身问题导致当事人信访的,给予党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查实确属信访人无理缠访闹访、集访或诬告干警的,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xx年6月10日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实施信访问题终结机制,对其信访事项“不交办、不转办、不通报”,并指定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处理,以此规范信访秩序,扭转信访量与日俱增的局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院涉诉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涉诉信访消耗了有限的司法资源,消解了本身就较羸弱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对社会稳定、和谐也是一大威胁。解决好这一难题,既是人民法院的政治任务,也是法院强化自身职责,主动参与社会管理的需要。笔者经过调研颍东法院的涉诉信访案件,对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对策进行了一番思考,以求为化解涉诉信访难题提供些许参考。

一、涉诉信访基本情况简介

1、信访案件、信访理由相对集中

xx年,颍东区法院共受理信访案件28件,其中立案庭有9件,执行局有11件,分别占到信访总数的32.1%和39.3%,信访案件分布相对集中,信访理由多与立案和执行业务相关。涉及其他部门、事项的信访理由,如举报控告违法办案行为、给在审案件的法官施压等,就相对较少。

2、党委政府等部门批转案件较多

从案件来源来看,本院来信、来访案件共有9件,占到信访案件总数的32.1%,其他信访案件都是人大、政府、政法委等部门转办的。也就是说信访人能准确“找对门”的只占三成多点,其他涉诉信访案件均没有直接找到司法机关,导致党委政府等其他部门转办的案件一直居高不下。

3、信访案件卷号较杂、立卷较多

颍东区法院信访卷号有东信法、东信人、东信、东访、东信信、东信政共六种卷号,卷号划分过细而区别度较低,不利于案卷的流转和案号的 识别、区分与记忆。同时,立的信访案卷也较多,因为有些信访情况是不需要立卷的,比如(xx)东刑初第108号和(xx)东刑初第68号案件的信访,该两起案件仍在审理当中,利害关系人试图通过信访来干扰法院的审理,显然是不应接访的,更没有立卷的必要。当然,立卷多也和个别信访人的重复信访行为是有关的。

4、涉诉进京访案件仍然不少

涉诉进京访案件绝对数少,只有4件,但是仍然占到信访总数的12.5%。因为涉诉进京访会带来更大的维稳压力,更大的司法权威及裁判终局性的挑战,所以对于每一个此类案件都应当加倍重视,否则,一个案件就会影响到整个法院的业绩考核和外部形象,甚至影响群众对整个司法系统的信任度。

二、涉诉信访问题的原因探析

1、缺乏系统、规范的法律指引

严格地说,法院当前在应对涉诉信访的问题上仍然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立法滞后的现象已经凸显。虽然《信访条例》作为统一的处理信访的行政法规,对于应对涉诉信访问题可以提供有益借鉴,但是其仍然缺乏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针对性、规范性和系统性,也没有兼顾考虑到法院的特殊性质。

2、民众“法治”意识差

我国民众的“法治”意识较低,这也直接反映到了信访人的身上,主要表现在:①“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大部分信访人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封建残余思想较重,相信“人治”大过“法治”,仍存有“青天”情结,不管是不是涉诉的问题,遇事首先想到找政府,以求通过政府来压制司法。②依法维权不及时。有相当部分的信访人是没有及时利用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比如上诉权、申请再审权等,而往往等到上诉期、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又来无理信访,而且对其作出的合法解释也多半不被理解。

3、缺乏统一的信访信息分享平台

现行的信访体系是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战,缺乏有效信息的沟通,最终也就导致各部门之间责任意识都不强,信访案件能推则推,大量信访案件批办转办,其结果就是皮球踢走了,但是信访问题依然存在。这不仅导致了解决问题的效率低下,也迫使信访人不得不在各个“站点”之间不断徘徊。

4、立案、执行环节有待进一步优化

立案、执行环节的大比例信访暴露了这两个方面工作的一些问题,比如立案、再审等的审查不及时,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等。这就提醒我们,案件的“发起点”和“终结点”是涉诉信访问题的多发点,也是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关键点之所在,进一步优化立案、执行的相关环节,提升立案、执行的效率较为迫切。

5、相关人员对信访人存在不良“引导”

涉诉信访案件有一些是合理合法的,但是也有一些是投机取巧的,原因就是“信访经济”的客观存在,这无疑助长了信访人坚持信访的信心。“信访经济”之所以存在,除了法治发展阶段、信访人法治素养等客观原因外,个别律师、法律工作者,甚至是承办法官不良“引导”的怂恿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加大对于这些幕后推手的追查和责任追究就显得尤为必要。

6、案件质量尚需提高

涉诉信访问题说到底还是和法院审理的案件密切相关的,法院审理案件质量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信访案件的少与多。有些信访案件直接反映的就是案件的质量问题,以及举报审理案件中的枉法裁判、滥用职权等行为。可以说,案件质量是法院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根本之所在,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力求从根源上化解问题显得尤为迫切。

三、破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对策建议

1、提高案件质量,注重源头治理

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是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关键。法院全体干警要在思想上转变认识,明白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不只是领导的事,也不只是立案庭、信访室的事,而是全体审执人员共同的事。法官干警们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把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内化为日常审执工作的一部分,自觉提升司法能力、司法素质,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注重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齐心协力减少“新访”的产生。

2、制定专门法规,提升指导的规范性、针对性

《信访条例》作为人民政府应对信访的专门行政法规,用以处理法院涉诉信访的问题时,针对性明显不足,也易导致司法行政化不良倾向。2月25日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把其指导对象扩大到“各地区各部门”,覆盖范围明显提升,并增加了“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等新规定,对于改变涉诉信访批转案件多的现状,扭转“权大于法”的认识等意义重大。但是,该《意见》仍然没有考虑到涉诉信访与案件的密切关系,缺乏对司法职能与地位的特殊对待和细致分析,仍属宏观指引,缺乏微观指导。一个应对涉诉信访的专门法规亟须付诸立法。

3、优化立案、执行相关环节,提升司法效率

要以立案、执行工作作为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把“立案难”、“执行难”与涉诉信访问题统一考虑、统筹规划。力求在破解“立案难”、“执行难”的过程中寻找解决涉诉信访的“金钥匙”,在处理涉诉信访的过程中探求破解“立案难”、“执行难”的“金点子”,不断提升立案、执行、信访工作的效率,比如提升申请再审审查、听证的效率等,以更好地服务群众。

4、建立更广信息平台,畅通信访渠道

最高法院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于2月28日开通了网上申诉信访平台,这不仅畅通了群众信访的渠道,也节约了信访的成本,具有很大的进步性。但是从当前中国国情来看,处理涉诉信访问题不是仅凭法院系统一己之力所能完成的,我们应考虑建立更加广泛的信息分享平台,把人大、政府、信访部门等相关主体也纳入平台建设中来,让平台信息更加丰富,形成部门之间更易协调的新局面。

5、分类对待信访理由,着力消除“信访经济”

分类涉诉信访的理由,有针对性地建立涉诉信访“即时终结”、“程序终结”和“风险预警”机制,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针对个别案件当事人家属等人的“审理中信访”行为,可不予接待、不予立卷,告知其等待审理结果即可。对于缠访闹访的要坚决打击,大力消除“信访经济”存在的空间,扭转信访人“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严防因个人的不当干涉而影响到案件的正常、公正审理。

6、追究不良引导人责任,鞭策信访人回归理性

涉诉信访往往涉及多方主体,各方利益(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的交织使得涉诉信访问题变得尤为棘手,再加上个别法官的廉洁意识不强,个别律师的职业道德偏低等因素的渗透,更使得这一问题难上加难。但是在这些外部因素的影响之下,本来“木讷”的信访人变得“精明”了,他们四处取经以实现自己的“信访经济”。而他们的取经对象正是需要被一并打击的不良引导人,因为他们给信访人的所谓“真经”往往是违纪的,甚至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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