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燕七 发布时间:2022-01-20 07:00:09
我们都知道,劳动 合同到期 后,用人单位和员工可以重新有选择是否续签的权利。如果经过双方协商一致选择续签或者都不续签,那么不会产生纠纷、补偿等问题。但如果合同到期后,员工想续签,而公司不想续签,此时员工应该怎么办?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该续签: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 解除合同 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 职业病 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 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不续签合同,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无需支付 经济补偿金 :
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工资 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终止劳动合同 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在其他情况下,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应注意的是:
1、支付最高额度: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
2、支付起算期:由于原《 劳动合同法 》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因此支付补偿金的年限应该从2008年1月1日起算。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补偿金。
劳动者相对于公司来讲力量薄弱,因此在面对合同续签问题时常会产生许多无法协商的问题,如果公司应该续签但没有续签合同,劳动者应该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是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姓名
性别
部门
职务
你与公司年月日所签的《劳动合同》,将于年
月日到期,现公司决定不再与你续订劳动合同。
请在接到本通知后,于年月日17:00 时前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并到财务部门办理相关财务结算手续。你的工资结算至年月日。办理完工作交接后公司将依法对你进行经济补偿。
部门主管意见:
部门主管签字
日期:年月日
行政人力资源部意见:
部门经理签字
日期:年月日
送达回执
本人已经收到通知书,特此确认!并会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员工:
年月日
一、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4)生产条件或工作条件。
(5)劳动纪律和政治待遇。
(6)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违约责任。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9)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二、劳动合同到期可以不续签吗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那么公司只提前一周通知是违约了,应按照约定支付你违约金(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必须提前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不续约或者要降薪续约而你不续约的都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人:
本单位与你于年月日签订的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______项规定,决定不再与你续订劳动合同,请按下列第情形办理手续:
(一)请你在接到此通知后天内到本单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手续。
(二)因你现处,按照规定请你在该情形消失时天内到本单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手续。
如有疑问,可联系: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特此通知。
公司
年 月 日
签收栏
本人(本单位)已经收到上述文件,并已知悉其内容。
签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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