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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高一作文

关注:33 发布时间:2023-05-08 13:25:36

【第1篇】刺秦勇士——荆轲_高中写人作文1000字

荆轲墓盟:进入狼国,夫志超越生死;铭记燕国,沂水古今流。

——铭文

“风萧萧,易受寒,壮士不归。”多悲剧啊!他,荆轲,一代勇士,绝世刺客,从此踏上了刺秦不归之路。

王坚破赵,燕危,太子丹惧。召见荆轲,与他商议,断定“范将军、严杜康之图,可见秦王,刺之。”定好计划,准备好杀人武器,荆轲热情款待他们。但是丹怀疑他已经后悔了。荆轲生气了。他想在招待客人之前获得100%的成功。他知道秦的实力,他知道只有做好准备,才能一击毙命。但是燕子怀疑他,他怎么能忍得住,留下一句:“王子今天迟到了,请辞职。”在太子和宾客的白衣服里,在高见礼的打击下,文人墨客都流着泪下了车,但最后都没有理会。

他知道这次秦之行不可能平安归来,他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但是,他不甘心,也不愿意就这样放弃。他会尽力争取几乎为零的可能性。

就这样,进入了秦朝。买了孟佳,和秦舞阳合影,第一次进咸阳宫。

入宫后,他招待了九位客人。秦武阳,武将,武功高强,心却那么弱。他知道自己是来刺秦的,不禁感到害怕,浑身发抖。跪在地上,不敢抬起头。秦王注意到了。感谢荆轲的笑容,“北方蛮族没见过皇帝,所以很震惊。我希望国王少用它,让它来到他面前。”这样就消除了对秦王的恐惧。

当秦王命令荆轲去拍舞阳所持的照片时,荆轲知道,酝酿了这么久的时刻终于到了。能否报答丹王子的恩情,能否再见到他的妻子李记,能否安全度过余生,都在这一刻。

荆轲拿着地图呈给秦王的时候,秦王总是看着地图,没有注意到荆轲脸上的杀意。发图,图差,但匕首看到了。荆轲爆发了,左手拿着秦王的袖子,右手拿着匕首拔。不幸的是,不是对身体。王子吓了一跳,暴起,丢了袖子,想拔剑,可是身体太长,出不来。荆轲恍惚间,立即追赶秦王,但秦王别无选择,只能退回柱子,躲避荆轲的追击。荆轲的毒匕首正要伤害秦王的时候,夏武邪用药袋打了他。这时,从大梦中醒来的秦王用剑打了荆轲。荆轲走投无路,孤注一掷。他奋力向秦王扔毒匕,又失败了。

荆轲已经被废了,他在柱子边坐下,靠在柱子上笑眯眯地,满腹幽怨。

荆轲,这个曾经响彻一时的名字;差点杀了秦王的勇士荆轲,他的笑容定格在咸宁宫,乃至后世无数人的心中。他的名字以后肯定会被千千成千上万的人记住;他的事迹肯定会被千古传诵。

陶渊明评论说,他“傲慢而危险,冲到了长.虽然他走了,他有一千年的感情。”李:“它直入我所有的心,荆轲,莫教见字春芳。”

荆轲,你的名字永远写在历史的巅峰;荆轲,你永远不会被世人遗忘。

勇士荆轲!

【第2篇】我喜欢荆轲

自古以来,英雄的概念一直是宽泛而无力的。英雄是正义和一切美好事物的化身。如果有,世界上有多少人是真正的英雄?但是我心里有一个,那就是荆轲。他的独创性、固执和荣誉感,是人们无法企及的。在历史的长廊里,他的形象雄壮高大,可以反复回忆,就像一本不可读的书。

荆轲生于燕。这时候,秦军危在旦夕,荆轲危在旦夕。为了取得的信任,他用理智和情感告诉了范,深刻领会了范的心理,并让他主动掏出自己的脑袋。用自己的内心感染对方,说明他善于辞令,善于观察。他和范将军可以说是一拍即合,视对方为心腹,但他可以舍小义取公理。我喜欢他的独创性。

在准备送朋友走的时候,太子丹用小人之心逼着他的肚子,怀疑他已经悔悟,然后把他赶走。他本可以下楼拒绝去,但他没有。明知道自己做不到,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毅然冲向狂暴的秦国。我喜欢他的固执。

到秦,荆轲去庙里送图。当时秦武阳吓得腿脚酥软,把大臣们搞糊涂了,就胡乱解释。于是,他继续发图。当照片打开时,突然出现了一把匕首。荆轲立即抓住秦王的袖子,要他写一本关于和平的书。不料袖已断,秦王狼狈逃窜,荆轲紧随其后,两人绕柱而走。经过大家的提醒,秦王觉得身后有一把剑,所以他割破了腿。荆轲受了八剑伤。他用尽最后一口气,靠在柱子上。秦王小丑的形象反映了荆轲高大的形象,这是历史所决定的。我想要不是抓捕,恐怕早就成功了,荆轲的心态应该很复杂。当时秦国一统天下是大势所趋。如果他被杀了,整个世界都会陷入混乱,整个世界都会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于是,他毅然抛弃了自己的生命,再次站在了人民旁边的伟大形象上。我喜欢他的荣誉感和同情心。

我喜欢荆轲。他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不顾个人安危,只想为群众努力,懂得为正义牺牲生命。他将被滚滚历史洪流永远铭记,英雄——荆轲。

【第3篇】荆轲刺秦王作文1800字-高中高三作文

雨在下,整个风在卷。我独自站在炮塔里,看着密集的雨滴,发呆.

血腥的炮塔不断刺激我的嗅觉。这个角楼在邺城附近,经常有人在这里赌钱喝酒。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劫匪开始横行无忌。杀人后,他们把尸体扔在这里,尸体开始腐烂。屋顶上的乌鸦在争夺腐肉时发出凄凉的叫声。楼外杂草丛生,荒凉而死。

雨渐渐停了,我拿起剑在街上漫步。街上行人很少,来去匆匆,没有停下来。突然,一阵冰冷的音乐在空气中传播开来。我回头一看,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正在打闹着唱歌,歌声中间带着悲伤的气息,我忍不住哭了。他拿出一根红色的管子,轻轻地碰了碰。突然,一只大鹰迎面飞来,将他的红色管子叼走。他神色慌张,急忙从背后拔出匕首捅了下去。大鹰倒下了,血和红管混合在一起融化了.他仰面叹息:“时间也是,生命也是。”周围的人开始笑了。他继续建设,我跟着唱。他笑着说:“真的是敲门砖。找到了知音,被小弟高见礼膜拜。”我感动得赶紧扶他起来,请他喝酒。在他建造的旅馆里,我唱歌,三次游览后,他说:“现在,李习安亲王下士受到世界的高度尊重。我们应该去找他,成就一个绅士的事业。”我说:“我不想去。我从小练剑,希望有一天能报效祖国,但现在有一件未竟的事业,所以……”这时我突然想起了我和炮塔里的伊拉克人的约定,就先拒绝离开。

夕阳红得像血,白草上的露水很透明。突然,我在炮塔上发现了一个人影,我知道是她。来到她身边,她手里拿着一根红色的管子,面对着夕阳。她微微动了动,张开了嘴。“我知道你要走了。好好照顾,不仅是为了你自己,也是为了我。”突然,她的眼睛变得模糊了。她把红管递给我,说:“这是给你的。希望你能保管好。永远不要忘记我。记得邺城炮塔上有个女人等着你回来。”

我板着脸看着外面的杂草。不知如何回复太子丹。我明明知道,田光是为了我而死的。我也记得太子丹真诚的下跪,但我忘不了我对伊人的承诺。我看着地上的水,看着天空的夕阳。突然觉得邺城真的是个很悲伤的地方。

我慢慢把佟管放进嘴里,弹着忧伤的音符,听见心里像被水打湿的野草一样冰冷。突然,一个身影闪过。他走过来对我说:“荆轲,别等她了。太子丹把她当作美人送给秦。”我听到了捅管掉到地上的声音,我感觉到眼泪一滴一滴的落在地上。我知道丹想让我完成这个前所未有的任务,我别无选择。是的,没有选择!

出发那天,他们在沂水边告别,高建利撞楼,我唱歌。突然,我想到了她,想到了我的伊拉克人民,想到了我不确定的未来。我忍不住泪流满面,唱着:风萧瑟,水寒,壮士不在!唱完,右手按下胸前的佟管,头也不回地向秦国走去。

秦宫雄伟壮丽,宫中大臣们仪态万方,静静地等待使者的到来。到现在,我们只有五个人。我用眼角扫视了一下宫殿里所有的守卫。秦王身边有很多手持利器的人。整齐的排列在一旁,壮观而庄严。我在心里想,我杀一个人,一定要打中一根刺,一刀致命,不然就是我躺在大厅里。

拜谒秦王后,送来一张国图,双手微微颤抖,头上开始冒汗。这不是一个好剑客的表现。我怀疑我的行为。幸运的是,秦王正贪婪地看着我想象中呈现的画面。当我快要翻完的时候,我想起了伊拉克人民。我想知道她现在在哪里。

秦王抬了一下头,威严地直视着我。这是一个治国之人的正常表现。

我慌了。我似乎不能再杀他了。也许这才是真正的正义。有人可能知道我来这里的意图,叫士兵来逮捕我。不知道是跑还是怎么的,好像跑不动了。如果我参选,我会对国家不公,但我不能杀他。他将来能够统一六国。只有统一才能让大家真正和平。我慌慌张张地抓起匕首,向秦王刺去,但瞄得有点跑题。他轻而易举的躲了过去,还有十几二十个方天大的人捅我,我也逃不掉。只有投降,几个侍从在法庭上被斩首,鲜血溅在我的脸上,温暖潮湿的土地让我心痛。

我想起了王子,如果他此刻听到我的消息会很失望。整个闫希会都会失望。在城外十里亭等我的人也会失望。不管他们成功还是失败,他们都愿意让我回去。光是一把剑,我就能抵挡千尺。当我终于看到秦王震惊的表情时,我想起了伊拉克人给我倒的那杯酒,我想再喝一杯。然后会有人告诉丹王子,此刻的我是如此的冷静,以至于差点成功。

当剑刺入我的胸膛时,我听到我的肉被切开,血涌出来,秦王在笑。

你是剑客荆轲。他说了一句话。

我差点成功了。我突然笑了,笑完就累了。睡觉。

【第4篇】读史记——《荆轲》有感800字

第一次见到荆轲,我就牢牢记住了他。他放荡不羁的笑容和认真的态度铭刻在他的心里。“风在沙沙作响,小喜很冷,一个强壮的男人去了xi就再也回不来了。”这次旅行可能再也回不来了。但为了燕丹,为了世界,为了人民,他踏上了沂水渡口。当凄凉而温柔的音调响起,我仿佛看到了芦苇丛中惊起的水鸟,听到了它们哀怨的叫声。第一次看《荆轲》的时候,我还很小。我看不懂古文,只好像听故事一样听父亲讲。但从那以后,我对他产生了好感。“壮士去xi,不归”,明知道他死了,却是如此的刚强。当时虽然不知道荆轲在唱什么,但是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他。那是一个不朽英雄的绝唱,在我小小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最近又重读了一遍,心里却是澎湃的。《荆轲》被归为英雄的挽歌,但我觉得不是挽歌而是英雄的挽歌,勇敢无畏,忠于生死,无与伦比。他不为剑客成为刺客而哀痛,却以此为荣。尽管他的暗杀计划没有成功,郭艳也没能逃脱危机,但他不是一个失败者。腿断了,站不起来,却挺直了腰板,留下他那带着轻蔑眼神和傲慢语气的绝对话语。这是一个作为刺客流传下来的英雄,这是他的英气,这是我头发直立的原因。他和屠夫、高建利在街上喝酒,喝得醉醺醺的,自得其乐。我看到了他的放荡不羁;在沂水渡口,成千上万的人告别了。他神色凝重,我看出了他的认真;为了燕丹,他可以不惧生死,他可以放弃一切,我看到了他的忠诚。都说英雄忠诚和侠义英雄主义不是一种善良。他可以为国家、为朋友、为善良付出一切。现在的人有这种素质吗?真的有可能“报答滴水之恩”吗?面对荆轲,我们要反思,要记住每一份善良。景清已经去世了,所以他很容易感冒。他不学享乐,只学忠义,一心而去。是朋友,是国家,是人民,都是奉献的。曾几何时,怀抱其情,惜其义,报国为民,报恩,尽云天下之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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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在旦夕,荆轲挺身而出,为国家分忧。他是一本人们看不懂的书。知道自己死里逃生,还是冒着生命危险。

为了国家的正义,他可以牺牲自己去拯救炎黄子孙。面对秦王时沉着勇敢,刺秦王时勇猛刚强。让我不明白,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是一个关心国家和人民,以天下为己任的人。他可以为正义献出生命,慷慨赴死。他是一个有勇气和野心的人。他可以干脆杀了秦王,想要挟他制造世界。他是一个扶弱济贫的人,他可以忧天下,可以不顾后果的刺秦王。

也许荆轲是我这辈子都读不完的一本书,但在历史的长河中,他永远不会被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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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作文,)

刺秦勇士——荆轲_关于历史人物的作文1000字

荆轲墓盟:进入狼国,夫志超越生死;铭记燕国,沂水古今流。

——铭文

“风萧萧,易受寒,壮士不归。”多悲剧啊!他,荆轲,一代勇士,绝世刺客,从此踏上了刺秦不归之路。

王坚破赵,燕危,太子丹惧。召见荆轲,与他商议,断定“范将军、严杜康之图,可见秦王,刺之。”定好计划,准备好杀人武器,荆轲热情款待他们。但是丹怀疑他已经后悔了。荆轲生气了。他想在招待客人之前获得100%的成功。他知道秦的实力,他知道只有做好准备,才能一击毙命。但是燕子怀疑他,他怎么能忍得住,留下一句:“王子今天迟到了,请辞职。”在太子和宾客的白衣服里,在高见礼的打击下,文人墨客都流着泪下了车,但最后都没有理会。

他知道这次秦之行不可能平安归来,他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但是,他不甘心,也不愿意就这样放弃。他会尽力争取几乎为零的可能性。

就这样,进入了秦朝。买了孟佳,和秦舞阳合影,第一次进咸阳宫。

入宫后,他招待了九位客人。秦武阳,武将,武功高强,心却那么弱。他知道自己是来刺秦的,不禁感到害怕,浑身发抖。跪在地上,不敢抬起头。秦王注意到了。感谢荆轲的笑容,“北方蛮族没见过皇帝,所以很震惊。我希望国王少用它,让它来到他面前。”这样就消除了对秦王的恐惧。

当秦王命令荆轲去拍舞阳所持的照片时,荆轲知道,酝酿了这么久的时刻终于到了。能否报答丹王子的恩情,能否再见到他的妻子李记,能否安全度过余生,都在这一刻。

荆轲拿着地图呈给秦王的时候,秦王总是看着地图,没有注意到荆轲脸上的杀意。发图,图差,但匕首看到了。荆轲爆发了,左手拿着秦王的袖子,右手拿着匕首拔。不幸的是,不是对身体。王子吓了一跳,暴起,丢了袖子,想拔剑,可是身体太长,出不来。荆轲恍惚间,立即追赶秦王,但秦王别无选择,只能退回柱子,躲避荆轲的追击。荆轲的毒匕首正要伤害秦王的时候,夏武邪用药袋打了他。这时,从大梦中醒来的秦王用剑打了荆轲。荆轲走投无路,孤注一掷。他奋力向秦王扔毒匕,又失败了。

荆轲已经被废了,他在柱子边坐下,靠在柱子上笑眯眯地,满腹幽怨。

荆轲,这个曾经响彻一时的名字;差点杀了秦王的勇士荆轲,他的笑容定格在咸宁宫,乃至后世无数人的心中。他的名字以后肯定会被千千成千上万的人记住;他的事迹肯定会被千古传诵。

陶渊明评论说他“狂妄而危险,冲向长缨.虽然他不在了,但他有一千年的感情。”李:“它直入我所有的心,荆轲,莫教见字春芳。”

荆轲,你的名字永远写在历史的巅峰;荆轲,你永远不会被世人遗忘。

勇士荆轲!

(高一作文,)

读史记——《荆轲》有感

第一次见到荆轲,我就牢牢记住了他。他放荡不羁的笑容和认真的态度铭刻在他的心里。“风在沙沙作响,小喜很冷,一个强壮的男人去了xi就再也回不来了。”这次旅行可能再也回不来了。但为了燕丹,为了世界,为了人民,他踏上了沂水渡口。当凄凉而温柔的音调响起,我仿佛看到了芦苇丛中惊起的水鸟,听到了它们哀怨的叫声。第一次看《荆轲》的时候,我还很小。我看不懂古文,只好像听故事一样听父亲讲。但从那以后,我对他产生了好感。“壮士去xi,不归”,明知道他死了,却是如此的刚强。当时虽然不知道荆轲在唱什么,但是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他。那是一个不朽英雄的绝唱,在我小小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最近又重读了一遍,心里却是澎湃的。《荆轲》被归为英雄的挽歌,但我觉得不是挽歌而是英雄的挽歌,勇敢无畏,忠于生死,无与伦比。他不为剑客成为刺客而哀痛,却以此为荣。尽管他的暗杀计划没有成功,郭艳也没能逃脱危机,但他不是一个失败者。腿断了,站不起来,却挺直了腰板,留下他那带着轻蔑眼神和傲慢语气的绝对话语。这是一个作为刺客流传下来的英雄,这是他的英气,这是我头发直立的原因。他和屠夫、高建利在街上喝酒,喝得醉醺醺的,自得其乐。我看到了他的放荡不羁;在沂水渡口,成千上万的人告别了。他神色凝重,我看出了他的认真;为了燕丹,他可以不惧生死,他可以放弃一切,我看到了他的忠诚。都说英雄忠诚和侠义英雄主义不是一种善良。他可以为国家、为朋友、为善良付出一切。现在的人有这种素质吗?真的有可能“报答滴水之恩”吗?面对荆轲,我们要反思,要记住每一份善良。景清已经去世了,所以他很容易感冒。他不学享乐,只学忠义,一心而去。是朋友,是国家,是人民,都是奉献的。曾几何时,怀抱其情,惜其义,报国为民,报恩,尽云天下之强国。

高二:颜东

(高二,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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