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读书滋味作文500字-初中初一作文
说实话,我小时候对读书不是很感兴趣,甚至很讨厌。也可能是我那颗浮躁好动的心,看不懂那些静止如水的文字!
渐渐地,我长大了一点,我会一口气捧着刚看完的漫画书,津津有味地和几个伙伴聊天。
现在,我渐渐发现,我开始喜欢读其他更有意义的书了。家乡书柜上的书,我已经通读熟记。但家里也有人不支持我看课外书:每次在阳台上看小说,妈妈总是不厌其烦地说;“会这道数学题吗?英语单词能一字不差吗?我整天抱着小说,一会儿见。”然后我把书都偷了。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新来的语文老师改变了我的“命运”。他一来就让我们全班同学去买课外书,这些书也是每天必做的作业。但是我妈实在忍不住了,最后同意看课外书。所以,我有很多课外书。每个周六的早上,我都睡到自然醒,然后没时间洗漱吃早饭的时候,就拿一些喜欢的小说,在阳台上静静地看一会儿。《朝花夕拾》让我明白了鲁迅和大作家的文风;《骆驼祥子》让我看世界;而《海底两万里》让我惊叹于作者的想象力。有时候让我被故事感染。到现在,我读了很多书,让我陶醉。它与我的生活密不可分。
正如莎士比亚所说:“书籍是整个世界的养料。生活中没有书,似乎就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就像鸟儿没有翅膀。”
读书滋味
经过南街口的铁匠铺几次后,我听到的不再是风箱的呼啸声和锤子的叮叮当当声,而是留着胡子的黑脸铁匠《空山鸟语》 ——微微闭上眼睛,长满老茧的手在急切或缓慢地拉着二胡。
从他陶醉的表情,我想到了看“杂书”的滋味。
我记得我对插图很少的文学书籍很着迷。那时候他通透,在老师眼皮底下从来不敢放肆,于是放学回家的路就成了一个无限宽敞的书房,空气为墙,穹顶为顶。书包在屁股上一个接一个响,胸前抱着一本书《骑鹅旅行记》,特别小精灵——扫了两行字,瞟了一眼路,没盖没踩进下水道口,不让头碰电线杆。偶尔不小心踩到不吉利的香蕉皮,经常发生“唰”一下,刺激神经。又读,直到天朦朦胧胧的字朦朦胧胧,霓虹灯闪烁,他才意识到门赫然已经近在眼前。“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用来形容这种情况,确实贴切。哦,阅读的滋味是在西方红太阳落山后的归途中!
如果说我的休闲阅读可以自由而天长地久,那也许是另一番景象,但我的阅读生涯也有波折。
那是在老师教《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之前,我的灵魂早已进入大观园,和宝玉黛玉一堆人同甘共苦,甚至还拿着手电筒躺在床上看书。我在盯着焦晴雯的《为女儿笑撕扇子》,哭的时候很冷。被子被风掀到了床尾。我妈站在床前气得浑身发抖。她骂:“半夜看这种杂书!”我只需要一个巴掌就能把我扇下床。我看着被灵魂绑着的《红楼梦》被撕成两半,心里酸酸的,眼泪忍不住滚落下来.好在破镜重圆,破书又可以缝了。精心补充的《红楼梦》成了我恋书情结的见证。从此只能像小偷一样看书,吃起来像走钢丝,坐过山车;但从此我学会了3秒钟快速阅读和安全转移“黑书”的技巧。
墙外的枇杷,青而焦,焦而绿;燕的儿子在屋檐下来来往往。惊愕,春秋新陈代谢,如今读“闲”书不再那么拘束,三秒钟的藏书能力慢慢丧失,但快读快读的“传统”发扬光大,大有用武之地。尤其是在姨妈家度过的那个冬天,我利用课余时间看了期待已久的书。书桌上堆满了《流转》 《坐佛》 《文化苦旅》 《苹果上的豹》 《倾城之恋》 《白痴》 《红与黑》 《笑面人》.速度日夜惊人。室内书籍好,室外风景美;远处的群山在淡淡的烟雾中摇曳,河对岸粉红色的桃红色白梨静静地开放着;附近是一片闪亮的菜地,有生菜、芹菜、大蒜.像一个村姑,散发着朴实无华的美好气息。天亮了,鸡叫,东方微红,有人提着木桶走在田埂上。菜叶飘落的声音荡入我的梦境,醒来,起身坐到窗下的黑色沙发上读《三个火枪手》,直到调皮的表哥跑上楼,重重的摔门大叫:“懒虫,该吃早饭了!”这时,太阳已经在光滑的地板上抹了一层胭脂。晚上我们围坐在火炉旁,表哥盯着电视,我埋头看书《白痴》。零星的鞭炮声,隔壁狗的叫声,里屋打麻将的声音,混杂在我看书时伴随的音乐里。口干舌燥的喝着乡村茶,渴望着咀嚼着乡村里香脆的炒“鸡爪”,书香的茶香有“鸡爪”的味道,这就是我怀念的读书环境。所以读书,没有倦意,读着那本“书变疑而成悟”,我很开心,不经意间一瞥,孤独的表哥已经睡着了.
现在,听着铁匠在忙碌的时候拉二胡的声音,我的读书经历一幕幕闪过。不同年龄段的不同阅读口味像衰老一样在心里蔓延,无论何时何地抽出时间学习都是一种奇妙的快乐。我爱缪斯就像铁匠爱二胡一样。
(初二,1300字)
读书滋味
我读书的时候,不知道读书的重要性。所以努力,努力学习,就是为了超越别人,赢回可以作为炫耀资本的证书,寻求一种心理上的满足。这一切都是我内心强大的自尊在支撑着自己。但在无声的成长中,在痛苦和烦恼的冲击下,我渐渐厌倦了这种浅薄的心理满足。是书的沉默的朋友让我明白,读书是为了获取更多的知识,不断充实自己。
现在没事干的时候,我爱看书。不为金屋,不为颜如玉,不为千粟,不为那纸荣,只为读书。阅读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你是坐着还是躺着,如果没有一本书陪伴,你会不知所措。
我最喜欢夜深人静,点着红烛,在书海中跋涉。如果窗外还在下雨,是学习的好时机。万籁俱寂,伴着摇曳的烛光,听着雨声,很容易进入书的境界。你可以毫无阻碍地在书的世界里走来走去,读三毛的洒脱生活,读朱自清的父爱之深,读鲁迅的铮铮铁骨.你也可以在书里自由驰骋,跟着鲁迅看社会剧,和罗宾逊一起远航,踏入姚橹的平凡世界,甚至“飘”去见证斯佳丽的风采。书中实现了精神对象和思想的交流,时而有开悟,时而有生发。那种深刻的体验,就像空谷幽兰送你的一缕清香,来来回回。一本好书在手,你会不自觉地被它吸引,难以割舍,可以认真读一读。当你一页一页的翻着,书的美妙味道,连同它的香味,会浸透到你的皮肤里,随着你的血液流动涌动。你的情绪会在意境中摇摆起伏,会有各种状态。虽然很难让人理解,但是可以自得其乐。在古代,所谓的“书生气”应该属于这一类。
读书需要休闲,休闲,休闲。如果你既忙又心烦,你就无法进入一本书。看着古人在泽河边歌唱,在月下弹琴,在松林中读书,没有丝毫干扰,是一种优雅的生活.然而这种生活已经随着老人远去,它的核心变成了一种美好的思想。所以,在这个世界拥挤的世界里,只要我们有一颗优雅而旷达的心,我们就可以抽出时间,而不是等到你有很多时间来享受读书的乐趣。只要偷闲片刻,就能充分唱出品味书的深刻内涵。而一旦踏入书的中心,那种心境也会让你追个不休,随书兴亡;这里的味道只有读者能看懂。周末在自己的空间里,我选择学习。夜幕降临,宿舍静悄悄的,大部分同学都出去了,但我还是喜欢上了床边的那摞书。此时明月近窗,一卷在手。翻开一本书,如翻开一个朋友的心,在淡淡的墨香中,上下五千年,跨越千里,无边无际。昏暗的灯光照在我的脸上。这一刻,我心里有一种暖暖的感觉。
周末看书,可以和李白背几句“你看不出黄河之水如何移出天堂,进入海洋,永不归来”,也可以和李煜背几句“守切是悲,乱则乱。尤其是心里一般的滋味”。周末的夜晚,在书中,我能体会到“天下先忧,天下后乐”的崇高意境;在书中,我获得了“生而有用”的自信。周末学习,《鲁滨逊漂流记》教我做人要坚强,对生活微笑;《苦菜花》告诉我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读书的时候,可以抛开烦恼;我读书的时候,脑子很安静。读书的时候哭过笑过,但是很清醒。
“云是福吗?读书是。”茫茫人海中,熙熙攘攘的人群在为世俗的欲望奔波追逐。只有书,只有好书,才是一方的净土,才是一方放魂的天堂。
(初三,1300字)
读书滋味
经过南街口的铁匠铺几次后,我听到的不再是风箱的呼啸声和锤子的叮叮当当声,而是留着胡子的黑脸铁匠《空山鸟语》 ——微微闭上眼睛,长满老茧的手在急切或缓慢地拉着二胡。
从他陶醉的表情,我想到了看“杂书”的滋味。
我记得我对插图很少的文学书籍很着迷。那时候他通透,在老师眼皮底下从来不敢放肆,于是放学回家的路就成了一个无限宽敞的书房,空气为墙,穹顶为顶。书包在屁股上一个接一个响,胸前抱着一本书《骑鹅旅行记》,特别小精灵——扫了两行字,瞟了一眼路,没盖没踩进下水道口,不让头碰电线杆。偶尔不小心踩到不吉利的香蕉皮,经常发生“唰”一下,刺激神经。又读,直到天朦朦胧胧的字朦朦胧胧,霓虹灯闪烁,他才意识到门赫然已经近在眼前。“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用来形容这种情况,确实贴切。哦,阅读的滋味是在西方红太阳落山后的归途中!
如果说我的休闲阅读可以自由而天长地久,那也许是另一番景象,但我的阅读生涯也有波折。
那是在老师教《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之前,我的灵魂早已进入大观园,和宝玉黛玉一堆人同甘共苦,甚至还拿着手电筒躺在床上看书。我在盯着焦晴雯的《为女儿笑撕扇子》,哭的时候很冷。被子被风掀到了床尾。我妈站在床前气得浑身发抖。她骂:“半夜看这种杂书!”我只需要一个巴掌就能把我扇下床。我看着被灵魂绑着的《红楼梦》被撕成两半,心里酸酸的,眼泪忍不住滚落下来.好在破镜重圆,破书又可以缝了。精心补充的《红楼梦》成了我恋书情结的见证。从此只能像小偷一样看书,吃起来像走钢丝,坐过山车;但从此我学会了3秒钟快速阅读和安全转移“黑书”的技巧。
墙外的枇杷,青而焦,焦而绿;燕的儿子在屋檐下来来往往。惊愕,春秋新陈代谢,如今读“闲”书不再那么拘束,三秒钟的藏书能力慢慢丧失,但快读快读的“传统”发扬光大,大有用武之地。尤其是在姨妈家度过的那个冬天,我利用课余时间看了期待已久的书。书桌上堆满了《流转》 《坐佛》 《文化苦旅》 《苹果上的豹》 《倾城之恋》 《白痴》 《红与黑》 《笑面人》.速度日夜惊人。室内书籍好,室外风景美;远处的群山在淡淡的烟雾中摇曳,河对岸粉红色的桃红色白梨静静地开放着;附近是一片闪亮的菜地,有生菜、芹菜、大蒜.像一个村姑,散发着朴实无华的美好气息。天亮了,鸡叫,东方微红,有人提着木桶走在田埂上。菜叶飘落的声音荡入我的梦境,醒来,起身坐到窗下的黑色沙发上读《三个火枪手》,直到调皮的表哥跑上楼,重重的摔门大叫:“懒虫,该吃早饭了!”这时,太阳已经在光滑的地板上抹了一层胭脂。晚上我们围坐在火炉旁,表哥盯着电视,我埋头看书《白痴》。零星的鞭炮声,隔壁狗的叫声,里屋打麻将的声音,混杂在我看书时伴随的音乐里。口干舌燥的喝着乡村茶,渴望着咀嚼着乡村里香脆的炒“鸡爪”,书香的茶香有“鸡爪”的味道,这就是我怀念的读书环境。所以读书,没有倦意,读着那本“书变疑而成悟”,我很开心,不经意间一瞥,孤独的表哥已经睡着了.
现在,听着铁匠在忙碌的时候拉二胡的声音,我的读书经历一幕幕闪过。不同年龄段的不同阅读口味像衰老一样在心里蔓延,无论何时何地抽出时间学习都是一种奇妙的快乐。我爱缪斯就像铁匠爱二胡一样。
(初二,1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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