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我爱看日落作文300字-初中初二作文
我喜欢看日落,因为日落太美了!我总觉得,只有和某一天说再见的时候,太阳是否会照耀出它所有的光芒和美丽。每次都舍不得走,慢慢一点一点的往下走,所以偶尔会看到月亮幽幽的身影。但是它一定会一点一点把半边天染成红色,然后用它的金光把整个山头都铺开。最后,他自己倒下了,但余晖还在空气中徘徊。直到夜幕在那里拉开,橘黄色的余辉沉下去,然后月亮高高地挂了起来.
我喜欢看日落,不仅因为它很美,还因为它提醒我这一天即将结束,时间在流逝。它的光芒在警告我:不要再无所事事,不要在生命的黄昏绽放所有的光芒,赶快振作起来,让日出每天向你致敬,让夕阳每天为你加油!
夕阳西下,望着夜色,我知道黎明明就在不远处。加快脚步!以最好的结果对得起每天的夕阳。
【第2篇】我爱看书作文600字-初中初二作文
读书,其实就是用灵魂去感受朦胧的月亮,灿烂的星辰,灿烂的花朵,晶莹的泪珠,以及人生的沧桑与美好。
从很小的时候,我就迷上了阅读。可以说,书和我是分不开的。我在学中文的时候,就开始看图看书了。当我看到漂亮的图片和文字时,我被它们迷住了。我让爸妈天天读,过了一年,觉得还不够。
我4岁的时候,拍了365个晚上,让我妈念给我听。每天睡前都会听几篇文章然后进入梦境。的确,书就像一块磁铁,一直吸引着我.
终于到了小学的年纪,看了各种童话和神话的书,比如《嫦娥奔月》,《拇指姑娘》,《丑小鸭》,等等,都很清楚。每当我翻开书的扉页,那一缕缕墨就像醇香的柳风,迷蒙的杏花和雨水,萦绕心头,吸引着我的想象和迷恋。只要我手里有一本书,我就会忘记吃饭睡觉。
上了四五年级后,我又开始抨击那个著名的文学名字。我在书海中津津有味地吃着。《雷锋日记》让我明确了人类存在的最高意义,就是做一个像雷锋一样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所以我明白了奉献才是最美好的人生;《茶花女》的故事提醒我,只要心中有真情,那么我的人格就永远有魅力;《老人与海》里的老人,他不屈服于风暴,永远战斗的精神,让我肃然起敬……在文学的宝库里,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现在是初一。虽然时间越来越紧,但我还是尽量找时间看各种书刊,因为我知道读书可以酿出岁月之歌,让我们一起唱出雨雪之歌。
灯光下,喝口茶,翻开手中的书,有一股浓浓的书香.
我爱看书
如果有人问我“你的爱好是什么?”我一定会说:“看书!”虽然书中忠实的“朋友”让我眼前有一对厚厚的“挡风玻璃”,让我无数次被老师和父母骂,但我还是选择了它作为我最好的朋友。想知道为什么?来听我给你讲讲我和书的故事吧!
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是不到两岁的时候。现在我十三岁了。在这十一年的学习生活中,书一直陪伴着我。虽然已经从原来的儿童读物变成了一些世界名著,但是功能并没有变,都是我成长学习的好老师好朋友。
我爱读书,所以总是沉迷于书本,忘了时间。有一次,老师留了很多作业。打算回家写,写完作业再看。当我回到家时,我看到桌子上有一个《飘》。我二话没说,放下书包,开始看书。过了一会儿,我被斯佳丽漂亮的脸蛋陶醉了,又过了一会儿,我为她的命运落泪,把作业扔到脑后。想起作业的时候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还好我写作业很快,不然我就等着妈妈骂我了!
书对我的诱惑是无穷无尽的。你看,我最近成了“红粉”。就在我离开鲁迅先生家之后,我乘坐时间飞船去看望曹雪芹的老人。我妈开玩笑说我刚离开“狼池”,进了“老虎洞”。我回答说:“你不进虎穴,你就赢不了!”!是的,不读书怎么能获得无穷无尽的知识?
书籍净化我的灵魂,启迪我的人生。以冰心奶奶的诗和老舍爷爷的文章为例。冰心奶奶的《分》用新生儿的眼睛描述世界和人的污秽。她写道:“新年的大炮响了,人们有一点时间摘下面具。明天,他们又会戴上这个面具。”。它还用“我”和“他”的贫富差距来描述人在不同条件下的成长。老舍爷爷的《猫城记》用幻想描绘了猫的龌龊思想、庸俗甚至变态心理。金童也描绘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用书写的故事会越来越精彩。我想如果我以后成为一名作家,我一定要写一本书名为《我和书的故事》的书。
(初三,800字)
我爱看书
我爱书,把书当成生活的一部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每天都抱着书,不想离开。有一次,妈妈带我去牧羊人书店看书,我却非常非常开心!看到一些阳光姐姐的小书房,越看越喜欢一手拿一个。我先看了《外号像颗怪味豆》,里面两位主角都是昵称:除了减法,名字:陈佳佳.我还不知道我妈妈在这里。我妈见我看的津津有味,就问我:“今晚吃什么?”“书。”我回答:“什么?你要吃书!”我妈尖叫着把我从书的世界拉回现实。我说:“妈妈,你在这里干什么?”妈妈生气地喊:“回家吧,快点,以后不许你来了。”“哦,不,不!”我听着,哭了。妈妈说:“我的小祖宗,你怎么哭了?乖,以后每天都来吗?”“那还差不多。”我放声大哭,笑着说。
书,你是我最重要的一部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初一,300字)
我爱看书
我有很多爱好,比如打乒乓球和篮球。但是我最喜欢看书。要问我是怎么爱上读书的,得从我一年级开始。
有一次,老师让我去礼堂做智力测试,和二年级的代表比赛。结果我夺冠了。为此,我得到了一袋糖果、一件背心和一摞厚厚的书。回到家,我把书翻过来看。俗话说“不看,一看就惊。”这是一句很好的话,我渐渐被里面的小说画面所吸引。后来每次放学都要打开书看一会儿。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书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书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离开书本就像离开水和阳光的花草。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我把所有的咖啡时间都花在工作上。”所以,我也有自己的一句话:“我把洗脚的时间花在看书上。”每次洗脚,爸妈都说我慢,其实他们也不知道其中的奥妙。
读一本书,感情往往起伏不定:看到一个悲惨的故事,眼泪就会在眼眶里打转;看到英雄的故事,会暗暗赞叹;看到开心有趣的故事就忍不住笑,不喜欢的人会觉得我是精神病。可见我爱看书爱到疯狂的地步。
现在,我有两摞书,但我想让爸爸每天给我买书,这让爸爸每天跑来跑去为我寻找“宝藏”。
(初一,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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