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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诉讼
(2014)深福法民四初字第2312号
申请人:中国xx深圳市分公司,深圳市福田区xx路xx大厦xx层。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在申请人诉陈某某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贵院已以(2014)深福法民四初字第2312号受理在案。
申请人现向贵院申请撤回对本案提起的诉讼,请予准许。此致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xx深圳市分公司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撤销起诉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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