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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书(6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2-28 17:18:04 热度:22

行政复议申请书(6篇范文)范文

【第1篇】2015年行政复议申请书参考范本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

性别: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姓名: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根据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行政复议**

(说明:本文书供当事人向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的上一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请时使用)

【第2篇】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一)

申请人:某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某路某某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联系电话:_____

被申请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复议请求:

撤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做出认定某某右眼受伤为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与理由:

_____×××××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伤确认通知书》,该通知书认定了某某右眼负伤为工伤,并载明某某所在单位为某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做出上述具体行政行为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且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都存在多处严重错误,故依法申请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认定某某右眼受伤为工伤无事实依据。某某右眼受伤一事,被申请人并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在没有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就认定了某某为工伤,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某某右眼受伤一事,某某本人曾经在_____年9月份与天津开发区泰达医院进行过诉讼,但经过法院审理,并没有办法认定某某右眼受伤系在该医院受伤,此事实说明了某某受伤一事很难被认定为是在履行单位安排的任务时受伤的情况,对其受伤认定为工伤缺乏事实依据。

二、被申请人认定某某的工作单位为某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属。

认定事实错误。某某的工作单位为天津开发区某某宾馆,而非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认定存在错误。

三、被申请人的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_____年11月26日做出的编号为××××的《工伤确认通知书》中,援引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伤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某某受伤属于工伤。但是,该《办法》为_____年十二月十九日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24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自_____年四月一日起实施,也就是说,在被申请人做出该工伤认定时,该办法根本还没有出台,更没有开始实施。因此,被申请人做出的工伤认定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二)

申请人:汪某某,男,1969年5月9日生,汉族,无业,住南京市xxxxx.

被申请人: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刁_____,职务:局长。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宁劳社工认字(20_____)第0750号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并确认申请人于20_____年9月27日发生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

事实与理由:

_____年3月28,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作出的宁劳社工认字(20_____)第0750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汪学明于20_____年09月27日发生的事故伤害认定为不属于工伤。申请人认为:

一、该工伤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申请人在事故发生时就职于南京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厨师长一职,此一、二审法院判决书业已认定。而被申请人将申请人职业定为生产运输工人,此为认定事实错误。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书认定的案情为:在工作休息期间,因个人原因滑倒受伤。此与实际事实不符。实际情况是:申请人身为厨师,他的工作职责就是为学校师生提供饮食,因此,别人休息的时候正是他们工作的时间。事故发生当天,大概在8点多,学生早餐时间也接近尾声。申请人看食堂就餐人员不多了,也不太繁忙了,因申请人自己尚未吃早饭,就准备乘这段空闲时间抓紧弄点吃的。就在申请人从食堂窗口拿好饭菜转身离开时,因食堂地面有积水,不小心滑倒受伤。而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吃饭时间为个人休息时间,对此申请人不服。吃饭、上厕所为一个人最根本的本能需求,不应将此时间段定为工作休息时间,况且吃饭也是为了上午的工作需要做准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的此种情况应认定为工伤。

另外,被申请人仅根据南京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而认定申请人是在工作休息期间,因个人原因滑倒受伤。对此,申请人想作以下说明:

在一、二审诉讼阶段,南京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否认与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且不承认申请人在南京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的江苏*官学院二食堂从事厨师一职。为了证明其主张,南京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2份经律师调查取证的书面证言。一份为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食堂一员工的证言,一份为南广学院门卫的证言,2份证言均证明申请人20_____年8月至10月在南广学院工作。另外,南京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二审阶段申请了一证人出庭作证,且此证人与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珍有亲属关系。此证人出庭作证,否认申请人20_____年9月份在南京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且其称并不认识申请人。但,事后事实证明,申请人20_____年9月份在南京_____公司工作与其存在劳动关系。因此,申请人认为,南京_____公司在一、二审诉讼阶段向法院提供了虚假的证人证言。此次工伤认定阶段,南京_____公司又向被申请人提供了证人证言,且证人均与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存有利害关系,故申请人认为_____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不足采信。而被申请人却单方采信了_____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而认定申请人所受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

现申请人对该工伤认定不服,特依法向贵局提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申请人: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三)

申请人:xx县xx中板厂,住所地:xx县xx镇xx号。

负责人:xxx,职务:厂长。

被申请人:xx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

负责人:,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年12月2日作出的xx字[20_____]xx号关于认定xx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请求:

一、请求复议**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x人劳社字[20_____]xx号关于认定xx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依法作出xxx的受伤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事实与理由:

一、xxx的受伤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一)xxx并非是在工作时间受伤。申请人生产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开工受天气及原材料影响,工作时间是不确定的,开机才能开工,开机时间就是生产组工人的工作时间,不开机就不是工作时间。20_____年10月8日上午xxx受伤当时,xxx所在的生产组因为机长xxx去维修机器,完全关闭了旋切机,并未开工,xxx住在厂内,尚处于休息状态,并不是在工作时间受伤。

(二)xxx在厂内受伤并不等同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在工作场所内受伤。xxx吃住均在厂内,只要他呆在厂内,他的任何受伤都是在厂内,如果不分清具体情况就一律认定是在工作场所受伤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则和精神的,也是极不公平和极不科学的。

(三)xxx受伤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伤。

1、工作是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劳动并能创造劳动价值的行为。申请人有严格的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岗操作,xxx的工作岗位是锯木,而不是切板,xxx刚到申请人厂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会操作旋切机,申请人更不会安排xxx操作旋切机,xxx擅自操作机器的行为属严重违纪行为,其行为不是为了工作,不能创造劳动价值,反而是破坏申请人生产的行为。

2、xxx开机主观上不是为了工作。申请人所有生产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别是机长不开机时,生产组根本无法工作,xxx在没有工作安排的情况下,擅自开机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工作,不是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为了好奇、学习等个人目的而去违规开机。

二、被申请人认定xxx为因工负伤证据不足,程序严重违法,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一)被申请人所依据的证据仅是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的证词,所有证词雷同,其证人据申请人调查均与xxx存在亲属等利害关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实、信口雌黄、恶意串通,证词不可信,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作任何调查,甚至连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都没有联系,直到看到被申请人的认定书,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请人已经启动了工伤认定程序,被申请人仅凭xxx等人的一面之词就轻率认定,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

(三)被申请人在向xxx等人单方调查核实的过程中经常只有一人进行,严重的违反了《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xxx的受伤并不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条件,其受伤完会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被申请人认定xx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程序严重违法,严重偏袒xxx一方,应当予以撤销,请求复议**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全部复议请求。

此致

xx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xx县xx中板厂

【第3篇】违章行政复议申请书

交通违章行政复议书

交通违章行政处罚复议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局交通*察大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大队长。

复议请求

请求撤销编号3310211000851211号**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事实与理由

一、被申请人认定的未按规定停车,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事实不清。

一是2010年6月18日,***路暴风城路停放的车辆较为拥护,已无多余的停车位置,即便是在绿化带周围非停车位也停满了车辆。为不妨碍其它车辆或行人通行,经仔细观察后在***路暴风城正面紧接着一辆多出一半停车位的车辆后停车,车辆前身在规定的停车位内,由于划定的人行道不规范,车辆后身距人行道1米外,但未占用人行道位置,车身后部周围遗留空间较大,并不存在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可能。故被申请人认定的违章事实不清,范文写作缺乏依据。

二是被申请人执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立法精

神和相应规定。如果被申请人认定存在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事实成立,那么根据交通行政执法目的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6条“****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察对道

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之规定,被申请人应及时通知车主将车辆立即移开,或在无法联系到车主情形下可依法决定将车辆拖至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位置。被申请人在发现申请人未按规定停车后,仅仅以简单的行政罚款了事,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及时通知车主纠正违法行为,放任违法状态持续,该行为存在行政不作为之嫌,已违反了《浙江省实施〈_____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一条“****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及时纠正”和第九十二条第(四)项“只处罚不纠正的”之规定。且申请人在违章当日未收到处理通知书,在6月21日收到被申请人短信通知后才知晓6月18日10点因违章要求去接受处罚。

三是被申请人的执法行为存在显失公平,缺乏公正性,随意性过大。6月18日,酷猫写作范文网在暴风城门前即人行道上,一辆车停放位置占据了整个人行道,在附近的绿化带周围非指定的停车位上也停满了车辆,被申请人在取证违章停车时,仅仅对申请人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而未对其它违章车辆进行处罚,存在主观选择性执法行为,对同样的违法行为作出完全不同的处理结果。况且,这些位置的违章停车问题长期(每天)存在(证据附后),对此,被申请人是否因出于选择性不进行执法检查,还是仅注重罚款而出于不作为不去纠正违法行为,让违法长期存在。

二、被申请人处罚程序违法。

一是被申请人依法以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应当向申请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申请人。本案中,被申请人发现违法行为时,未当场作出行政处罚,也未通知申请人到场接受处理,而是申请人在6月21日收到短信通知后,主动到被申请人办公地点被处以了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仅有在违法行为现场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故被申请人适用的处罚程序违法。即便是申请人同意在被申请人办公地点接受处罚,被申请人在作出处罚时,未有行政执法人员在场,未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未经执法人员当场签字或盖章,未将处罚处罚决定当场宣告后送达申请人。在违法处理办事窗口,仅有两名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协*员,根据申请人的告知的内容,将处罚决定书打印后交给申请人签字。

二是被申请人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未告知申请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未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申请人在6月21日获悉违章情况后到其办公地点,在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便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去缴纳罚款。

三、本案所依据的的证据不充分。

一是处罚决定书称,违法事实“有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所列举证据不完整、不明确,比如是照片还是录像,或是其它证据,致使申请人无法知道被查获的违法行为到底是依据什么证据来认定。

二是据知情的群众发映,6月18日对申请人车辆拍照取

证的主体是协*员,并不是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执法人员。故本案所依据的证据形成过程、来源和程序不合法,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

四、适用法律错误。一是根据申请人当时车辆停放位置和现场路况环境,部分车身已在规定的停车位内,并不会产生“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后果,被申请人未通知申请人挪动车辆或拖开也足以证明。无论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浙江省实施〈_____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思想汇报专题对违章停车处以罚款的前提条件是违章行为现场无法及时纠正,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才得以采取。申请人向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两年内未发生一例交通违章行为,此次由于一时疏忽出现不规范行为,且又未产生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后果,情节显著轻微,根据《行政处罚法》“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等规定。在对违法行为处罚上,法律有明确规定相应处罚措施的,应首先适用法律,即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理,即应采取*告或提醒*示等措施来实现执法目的,而为了罚款不根据违法行为情节等因素,简单的选择适用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实施〈_____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来实现罚款目的,不仅在法律适用上存在错误,实施罚款后又不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其执法动机也不具有合法性。

综上,为进一步规范被申请人执法行为,降低凭个人主观臆断执法、范文top100选择性执法等现象,实现交通行政执法公正公平,保障我县道路畅通有序,本人在承认自身行为存在不当的前提下,特依法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4篇】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申请书一览

下面是小编特意准备的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申请书一览,希望能满足大家各位的阅读需求。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酷猫写作范文网。

_____国务院法制办

行政复议申请书

被申请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xx市xx区xx大街x号xx大厦x座 邮编:xxxxxx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

复议请求:证监会履行行政职责不当,赔偿所购南航权证损失

事实及理由:

1、2007年10月我通过天津渤海证券有限公司新港营业部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580989)。购买后,发现所购南航权证中绝大多数不是我要购买的南航权证, 而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伙同数家证券公司采用同一名称、同一代码利用网上交易公开创设伪造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580989)。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第29条规定“已上市交易的权证,合格机构可创设同种权证,具体要求由本所另行规定”。现在并没有见到上交所这个另行规定(权证创设规定),上交所在没有权证创设规定的前提下,开始进行权证的违法创设活动,出台《关于证券公司创设南航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经本所理事会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权证创设没有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违反《证券法》,公开伪造有价证券。上海证券交易所伙同数家证券公司违背社会公德和企业道德,为谋取巨额暴利,偷梁换柱,违法伪造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580989)120亿份,在同一市场用同一价钱贩卖。侵吞了240亿中国老百姓的合法财产。导致众多受害者负债累累,流离失所。

2、 2008年1月30日原告谢东学等到中国证监会法制办举报“上海证券交易所伪造有价证券” 证监会法制办不接待,转到证监会信访办接待。我们向证监会递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伪造有价证券”举报信并留下联系电话,至4月初未见回复。2008年4月7日谢东学挂号邮寄“上海证券交易所伪造南航权证,证监会履行行政职责不当,退赔所购南航权证”行政复议书,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行政复议回复声称《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合法,百般狡辩抵赖,没有阻止上海证券交易所伪造有价证券行为,没有履行证券监督管理职责。见附件。

3、现依据_____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九)申请行政**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没有依法履行的。现申请对证监会履行行政职责不当行政复议。并再次控告上海证券交易所违法伪造有价证券。

附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申请书;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违法伪造有价证券举报

申请人签字

2008年8月20日

【第5篇】行政复议撤诉申请书

行政诉讼和复议题解

卡卡西总结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练习题

行政诉讼法常考知识点: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

(三)行政**对行政**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内被行政行为不可诉)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章 管 辖

第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第6篇】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份;

2、证据____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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