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访省批团组报批材料(范例)
一、所需材料
1.《市外侨办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批办文单》。
2.组团单位填写《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呈报表》并签发盖章。(参考样表及填写说明)
3.随团单位填写《省因公随团出访任务呈报表》。(出访事由应体现随团人员具体任务)
4.发自邀请方本土的邀请函复印件和译文。(邀请函应包含日程)
5.在外日程安排。(按样表填写)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所有人员粘贴到一张纸上)
7.户口簿个人资料页复印件。(首次出访人员提供)
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副县级以上人员请假报告表原件。
10.《因公出国(境)团组保证书》。
11.《因公出国(境)团组使用中介机构情况表》。
12.《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13.团组公示材料。(团组全体人员姓名、单位和职务,出访国家或地区、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航线,邀请单位情况、联系人、电话、有无涉华敏感问题以及与我合作情况,经费来源和预算等)
14.翻译人员外语能力证书。
15.附件及补充说明:所签协议副本;推介会、说明会、恳谈会等方案;未使用中介机构的团组、需调整出访计划和超过文件规定范围的内容均需做出书面说明。
二、办理流程
1.审理申办材料。接案人员根据出国审批有关规定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凡材料不齐全、内容不合格的申办材料,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做退件处理并在退件说明中注明退件原因。2.审核上报。申办材料科室审理后,报送办领导审核、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市委审定后,上传省外办审批。其中,副厅级(含)以上人员申办事项,经省外办相关业务处室会签后报办领导审核,然后报省领导审批。3.出具批件。申办事项如获批准,省外办出具“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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