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被害人李可海写了一封“沉甸甸”感谢信送到霞浦县检察院,对办理该案的承办人高金梅检察官表示感谢。
海峡法治在线-法制今报3月10日讯 3月5日,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被害人李可海写了一封“沉甸甸”感谢信送到霞浦县检察院,对办理该案的承办人高金梅检察官表示感谢。
xx年6月1日0时,李可海在霞浦县松港街道海滨市场门口骑二轮摩托车载客时,遭遇一伙歹徒寻衅滋事时被无故殴打,李可海双大腿、臀部、右手、右下睑部受伤。经法医鉴定,李可海的伤情为轻伤二级,伤残程度为十级伤残。高额的医疗费以及对法律知识缺乏,让家庭经济困难的李可海不堪重负。
为了争取案件的早日判决和领取到医疗诊治费用,李可海多次奔波于办案部门。当案件移送到检察**审查起诉时,李可海抱着忐忑的心情来霞浦县院询问案件有关情况。负责办理该案的检察院干*高金梅热情接待了李可海,面对李可海焦急的心情,高金梅关心地询问其家庭生活情况和身体康复情况,并耐心解答了李可海提出的有关案件办理程序和相关法律问题。在听取李可海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后,高金梅日夜加班,认真审查案件相关证据,针对案件中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及时退回****补充侦查,显著提高案件质量,最终该案顺利下判,李可海领到赔偿款人民币73000元。高金梅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将医疗补助费送到李可海手中,这对于急需医疗诊治费用的李可海可谓是雪中送炭。
感激之下,李可海专门写了一封感谢信送到霞浦县检察院表扬高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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