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相关文件各项规定,为保证营养餐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我校承诺如下:
一、保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中的内容开展项目推进工作,不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二、我校在收到资金后,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财务核算,遵守《资金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四、我校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遵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的相关规定,让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在财务管理方面,对项目资金分别进行核算,对所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汇集、归类核算,认真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工作,以备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检查。
我校将严格遵守本承诺书中的各项条款,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高镇初中
20xx年3月6日
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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