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燕七 发布时间:2021-11-02 15:00:05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
根据《 民法典 》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设备情况概述
1、出租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2、规格、型号: 中联5610
3、数量:壹台,使用高度:110
4、出租设备使用地点:星沙大道与漓湘路交汇处,即楚天五期8商住楼工地
5、租赁时间:约20个月。
6、计费起止日期:塔机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转后2天内,双方应共同验收,验收之日为设备启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视为启租开始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之日为设备租赁费终止日中途不能报停,直至工程完工春节期间优惠15天。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按元台总包干(含检测费、安装拆卸费、进出场运输费)。其中塔吊到位检测合格后付款 1.00 元,塔吊到顶后付 8000.00 元,拆除后付 6000.00 元。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其月租费为月(此价为不含税价)。不足壹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 510.00 元天。
3、付款方式: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迟延一天则按月租金0.3%标准加收迟延履行金,超过10天未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停止设备使用。停机期间,正常收取费用(含设备租金、人员 工资 、食宿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因停机而造成的损失,拆除费用从 定金 中扣除(协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费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费用,甲方有权将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不予折机,设备停留时间和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挪动、 拆迁 甲方的设备。
三、甲方责任
1、塔机地脚螺栓购制、预埋、附墙的购制、预埋由甲方负责基础制作、附着距离超过4的增加费用、道路、场地不符合安拆条件的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须提供准确的塔机相关资料,保证塔机零部件在租赁期内整个使用过程中完好塔机安装后负责报验检测合格。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的合理指挥。
3、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顶升加节和日常维保工作。
4、保证塔机能正常运转使用,每月累计维修不得超过72小时,设备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装资质、合格证、基础图。
四、乙方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报工作,并准备好基础隐蔽资料(经项目部、监理部盖章认可)。
2、乙方作业人员不准违章操作和指挥,如不听劝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任何人员不得操作甲方设备。
3、负责甲方进出场的条件,如设备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及所耗电费。
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报检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吨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时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
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8、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管好设备,如有毁损或灭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9、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赁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转移使用地点或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设备作为自家财产进行 抵押 ,违反此款规定,甲方有权立即 解除合同 ,收回设备,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应提前7天提出书面报停,报停后如因乙方未结清所有费用或不能满足拆除条件,甲方不予受理报停,费用照算。
五、安全责任
1、设备使用期间,乙方负责监督操作人员按章操作,坚决禁止违章操作由于乙方人员监督不到位以及违章指挥作业或指挥失误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因甲方设备质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六、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未安地脚螺栓或30天内未安装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并承担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未安装之前的租金费用。
七、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执行中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提起 诉讼 ,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维权而产生的 律师 费、 诉讼费 等相关费用概由违约方承担。
八、 合同生效 后,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均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工程施工需要,甲方租赁乙方塔吊_________台投入到_________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塔吊起重机 租赁合同 一份。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乙方)
一、塔吊规格型号
1.塔吊型号:_________固定式
数量:_________台
2._________塔吊自由高度_________m,本工程要求使用高度为_________m,工作半径_________m,末端吊重_________t,最大吊重_________t(_________m以内)。按说明书需_________道附着。
3.附墙杆件、耳板、基础预埋件、附墙杆件的锚固件等,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图纸制作及安装,并承担费用;甲方负责提供电源至乙方塔吊最下端5m处。
二、租期计算
1、塔吊租期至少为_________个月,不足_________个月按____个月租金收取;超过_________个月按实际租期计算(租期最后一个月不足整月的按_________元/天计算租赁费)。
2、塔吊安装后,达到以下条款中任何一条即从当天开始计算租赁费:
(1)、塔吊通过专业检测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门检测验收之日。
(2)、塔吊通过施工现场当地认定或指定的其它机构的验收之日。
(3)、塔吊因工程需要开始投入使用(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为准,乙方接到甲方启用函后方可启动塔吊供甲方使用)。
3、停止计费日期确定:甲方书面报停之日或签字确认停止使用之日为停止计费日期。
4、安装调试完毕取证后因非乙方原因不能使用,双方约定从主机安装调试取证后计算租金。
5、双方约定,塔吊租赁期限为塔吊开始计费日至塔吊书面报停之日止,塔吊报停后,甲方仍需使用,则租期自然延至塔吊最后使用之日,期间乙方正常收取机械租赁费用。
6、塔吊书面报拆后,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塔吊无法及时退场,导致塔吊闲置在现场的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且闲置____日内乙方不收取费用,闲置超过____日乙方按照日租费的50%收取费用。
三、租金计取方式
1、月租金:每月租金为:rmb__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整),含两名塔司 工资 。
2、塔吊安拆、顶升人工费为:rmb__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整)。
3、基础预埋件支腿费为:rmb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万元整)。预埋马凳的制作和现场基础施工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塔吊进退场运输费为:rmb__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四、租金结算支付方式
1、签订本塔吊起重机租赁合同之日甲方预付乙方rmb_________万元 订金 。
2、塔吊月租赁费按月结算,由乙方当月____日向甲方确认当月结算,甲方审核无误后并由乙方开具税务发票后于次月____日办理付款,并确保于次月的____日前款项到达乙方公司账户,依次类推,至全部租赁费付清为止。但租赁费的尾款必须在塔吊退场前一次性支付完毕。
3、塔吊主机进厂后____日内(双方确定进厂时间),甲方在乙方开具合格的税务发票后一次性支付乙方进退场费rmb万元。安拆顶升人工费rmb_________万元。
五、 违约金
1、当甲方未能按本塔吊起重机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塔吊费用时,延迟期间就迟付部分甲方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的违约金。
2、违约金按每超过一天为延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计算方法为:延迟付款金额×3‰×延迟付款天数。
六结算方式
1、甲方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乙方费用。
七、塔吊进场时间
双方约定,塔吊的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进场前甲方必须制作好塔吊基础,并确保基础能满足塔吊安装。甲方的进场通知应提前15天以传真或特快专递形式送达乙方。
八、塔吊验收
1、货到工地,甲方负责对塔吊外观品质进行验收并签署进场确认书,塔吊基础预埋件和整机进厂双方填写交接货物清单,并负责对货物保管。
2、主机安装调试合格,由乙方负责组织自检,向甲方提供《自检报告》作为起租依据。
3、乙方负责塔吊检测取证工作并承担检测费用。
九、双方责任约定
1、甲方责任:
1.1塔吊到达现场及撤离现场和基础施工、安装、顶升、拆除所需的汽车吊或现场倒运所需的运输车辆由甲方提供,并承担其费用。
1.2甲方负责免费按甲方正式工作人员标准(含床及水电)提供乙方装、拆人员、塔司住宿。
1.3塔吊的操作由乙方提供的司机负责,塔吊如有故障,乙方现场人员无法处理时,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根据需要派维修服务人员,维修期间由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乙方维修服务人员住宿。
1.4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负责提供持证的合格指挥人员。
1.5负责提供塔吊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的用电和电费;提供塔吊使用所需的专线电源及进电配电箱,一次电源箱距离塔吊中心不超过5米,(电压380v,正负不超过361v-399v);自行解决吊钩以下的吊绳及其它吊装吊具。
1.6负责塔吊安、拆、附着、升降过程中所需脚手架的搭拆工作,并负责塔吊附着件的现场焊接以及其他所需工具给乙方免费使用。塔吊使用过程中塔吊吊钩以下的各种吊具、索具、铁扁担等由甲方解决,费用和由此所引发的安全责任甲方承担。负责搭拆塔吊安装、拆除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
1.7甲方承担因基础制作不合格和指挥不当引起的事故责任、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1.8租赁期间塔吊所有权(使用权除外)归属乙方,甲方在按时支付租金的前提下拥有塔吊的使用权。任何情况下,甲方无权转让、变卖、扣押、处置乙方塔吊。
1.9甲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空间满足乙方塔吊的进退场、安装和拆卸,并要保证道路压平夯实畅通,塔吊基础无积水、无淤泥。拆卸塔吊甲方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
1.10租赁期间甲方如不按时支付乙方各项费用,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租赁费照计,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承担。
1.11甲乙方随时注意气象部门的预报,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滑、防暑降温等季节性气候变化的相应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
1.12负责塔吊及其附件在现场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发生偷盗事件,应由甲方赔偿相对应的配件和损失。
2、乙方责任:
2.1、由乙方负责塔吊进退场和装拆、顶升工作。
2.2乙方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塔吊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制定塔吊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维修保养及各种检查记录。
2.3甲方允许乙方每月有累计不超过两天时间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但乙方应尽可能地利用塔吊休息期间进行维修保养。
2.4因乙方塔吊的质量问题或塔吊备件不足导致的当月累计停机时间超过48小时的,则停机期间按月租金的1/30乘以停机天数由甲方予以扣除。
2.5塔吊司机须服从甲方管理,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服务配合,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机械设备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2.6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对基础进行设计和甲方制作基础时的技术指导工作。
2.7乙方特殊工种(起重工、塔司等)要经专业培训,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上岗。提供二名合格持证塔吊司吊,乙方负责支付司机工资及司机保险费,租赁期间司机服从甲方管理。
2.8乙方保证塔吊运转正常、性能良好,双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禁止违章操作。
十、争议
1.本塔吊起重机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十一、其它
1、塔吊必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安装调试合格投入使用。
2、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 代理 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住所:
开户行:
帐号: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中《 租赁合同 》的有关条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1条:租赁设备概况(略)
注:1、塔吊月租费包括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和每台塔吊3个司机的人工费等
第3条: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法
3.1费用的组成原则
3.1.1本合同各项费用是依据由乙方编制甲方审定的设备施工方案,在参照了当期当地同类设备市场租赁价格后双方所商定的。若未发生3.1.2条款中所列各项,价格一旦确定,则合同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各项费用。
3.1.2若发生下列内容,所增减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1.2.1由于甲方原因,所租设备改型或设备参数增加或降低。
3.1.2.2由于现场原因,原设备施工已无法实施。
3.1.2.3由于现场原因,设备在报停后无法及时降拆、退场的。
3.2停置处理
3.2.1塔吊进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发生停置,则乙方按正常租赁费的50%计取费用。
3.2.2塔吊在租赁期间,由于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发生连续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处理,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费的50%计费;如果设备发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费计费。
3.2.3如果设备要发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计费。
3.2.4塔吊书面报停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延期退场,则乙方按照正常租赁费的40%计费。
3.2.5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报停或启用设备。
3.3费用支付
3.3.1费用计取时间:塔吊从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经理部书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没有启用该设备,则从上述之日到正式启用之日视为设备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条执行。
塔吊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应该及时组织验收,非乙方原因,甲方应该在安装完毕2日内同意验收,否则,从安装完毕后的第3天塔吊开始计取租赁费。
甲乙双方约定,设备租赁不足整月的计费方法,按照相应设备的月租费除以当月天数换算成的日租费,乘以天数。
3.3.2租赁费支付
租赁费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递交当月结算单,甲方经审核签字后于当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费用。
3.3.3设备进出场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乙方全部进出场费50%,设备拆除后,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余下50%的进出场费。
第4条甲方责任
4.1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设备安装拆除技术方案》和其它涉及设备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方案,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甲方负责设备的现场定位和基础施工,达到方案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4.2确保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设备安装、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塔吊使用过程中的吊钩以下的各种吊具由甲方解决。
4.4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4.5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停置期间的保卫工作和机械设备的防护工作。
4.6甲方负责协调与周边的关系,保证设备运转不受影响。
4.7甲方无偿为乙方人员提供工具房和宿舍,为乙方驻场人员创造饮食条件和取暖条件,饮食费用自理。
4.8提供满足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电源,一次电源箱距离机械设备中心不超过5米,电压确保在361v-399v范围内,设备发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由于现场电压不稳,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维修费用。
4.9负贵搭拆设备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和环保防护,保证达到相关标准。
4.l0甲方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双方约定的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禁止违章指挥,甲方承担违章指挥引发的安全责任。若未按双方约定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并照常收取租赁费用。
4.1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租赁费用。甲方无正当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费用,乙方可在递交当期结算单25天之后暂停为甲方服务。
4.12设备拆除退场前3日内,甲方应该付清全部费用。
4.13甲方对于乙方的任何罚款,甲方应该在罚款单开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罚款无效。
4.14甲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责任。
第5条乙方责任
5.1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的要求,编制塔吊技术方案。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行业规定。
5.2负责设备的进出场(进场运输、安拆和退场运输),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5.3根据甲方的工作负荷情况提供足够用的塔司,如为满足项目24小时施工需要,保证配备每塔3名司机。
5.4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司机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
5.5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承担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保养费用。
5.6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台设备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扣减费用按照日租费乘以超过期间天数的两倍计。
5.7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指挥、安排。
5.8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现场的塔吊进行管理。
5.9负贵设备司机操作过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10乙方承担由于设备本身问题或司机误操作引发的安全责任。
第6条争议
6.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 北京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其它机构解决。
第7条 合同生效 与终止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项,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8条合同份数
8.1本补充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8.2本补充协议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升降机、人货电梯) 租赁协议
出租方:
承租方: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
根据《 民法典 》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以双方协商一致,就地址工程的塔吊或升降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现场代表
出租方指派、承租方指派为驻现场代表,负责租赁机械设备进出场相关文件的签收、结算等资料的最终确认。
2.租赁机械名称规格数量设备状况.
3.出租方资质要求和租赁机械设备资料
3.1.出租方应具有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赁资质、安装资质,若无安装资质由出租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
3.2租赁机械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并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
4.租赁期限
4.1.租赁期暂按个月,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检测合格后开始使用起计算租费
4.2.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或停止使用,应提前15日通知出租方。
5.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本合同价款包括进出场费(含安拆费、)租金(含使用、维护维修费、税金、),出租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都包含在进出场费及租金中。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租金(元/台*月)
司机人工费(元/台*月)
进出场费(元/台)
地脚螺栓、报验费等(元)
塔吊、升降机、人货电梯
承租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续租时,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计算公式为月租金/天*实际使用天数。
6.本合同 定金 额为人民币,以实际租用天数计算总价款。
7.租赁价款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供方同意在订立本协议后按建设方支付需方 工程款 的相同比例和相同时间段(建设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20日内)作为需方支付供方货款的比例和期限。
具体付款方式:进出场费支付:承租方在进场安装完毕检测合格后支付进场费元,设备退场完毕后在时间内分批支付结清。租金支付:开始使用支付元,中途支付元,设备退场完毕后支付元,余款在在时间内内分批清。若因非出租方原因造成停工,承租方应按月支付设备停滞费,操作人员的 工资 应当月支付。春节报停:根据项目部实际放假情况,双方确认春节报停天数,报停时间不超过天。
验收事项:设备进场后,出租方将设备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转并报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向承租方进行交接,并作为租赁日期的开始,
8.出租方义务:
8.1.配备2名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服从承租方的管理,承租方认为出租方派驻操作人员不合格的,有权通知出租方更换不合格人员,出租方应在承租方通知后2日内派合格人员到场工作。
8.2.按承租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赁机械的进场、安装、调试、使用、拆除出场等工作。因出租方上述工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8.3.根据承租的要求:出租方应提供性能完好设备和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提供合格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指挥员保证持证上岗,出租方负责机械的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保证机械正常运转。做好机械上一切资料且提供给承租方(包括检测资料、日常机械的安全台帐和其它证件)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租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
8.4.(1)因出租方设备维护不及时、操作未按规范等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2)出租方负责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工作,对其过程中的安全全部负责。(3)出租方擅自停机给承租方造成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
9.承租方义务
9.1.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出租人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
9.1.负责租赁机械的进出场的道路畅通,设备出场时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设备无法出场,承租方应按月租金的60%支付停滞费。
9.2.提供租赁机械设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食宿条件,按合同约定返还租赁机械设备。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完全部价款时终止
本合同一式叁份,出租方、承租方、公司各执壹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签订日期:
塔吊(升降机、人货电梯)安装、拆卸协议
委托单位(甲方)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
出租单位(乙方)
安拆单位(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丙三的权利和义务,以双方协商一致,就地址工程的塔(升降机)安装、拆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三方应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确保施工道路畅通,道路场地能满足运输车辆的承载力,有充足的作业条件。
2、甲方应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制止和处罚,甲方对有碍机械安装或拆卸的设施或物料应及时拆除或搬除。
3、甲方确保机械用电就机械基础旁,必须符合施工用电规范。
4、甲方应确保机械基础保养期达到有关标准,经验收合格才可通知安装。
5、甲方及时提供于丙方该工程的地质报告。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提供丙方其机械的有关资料(如:产权登记记、机械说明书等)
2、乙方在机械出租前应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机械完好。
3、根据 租赁合同 3.1约定:甲方承租乙方设备“乙方应具有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赁资质、安装资质,若无安装资质由出租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所以乙方有书面委托书。
4、安装时乙方应派专人现场安全监督,以防机械损坏带来直接经济损失,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且向甲方汇报。
三、丙方责任:
1、丙方负责机械基础的承载力计算,确定基础大小;编制安、拆作业方案经甲方审核、审批通过后及时到有关部门备案,在未备案通过时不得安装。
2、丙方负责机械基础底脚螺栓的定位,对基础钢筋设置、砼强度进行监督。
3、丙方严格按照方案和有关规定进行作业,安、拆人员齐全,且必须持证上岗。
4、丙方在运输、安装、拆卸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和机械事故均有丙负责。
5、丙方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调试,确保机械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6、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进行备案、报检测等手续,直到检测合格。且与乙方共同向甲方办移交手续。
四、安装(拆除)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付款方式:
六、 违约责任 :如发生 意外事故 ,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七、合同一式三分,甲、乙、丙三方各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完帐清自动失效。
甲方签名(盖章)联系电话: 身份证 号:
乙方签名(盖章)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丙方签名(盖章)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日期: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中《 租赁合同 》的有关条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1条:租赁设备概况(略)
注:1、塔吊月租费包括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和每台塔吊3个司机的人工费等
第3条: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法
3.1费用的组成原则
3.1.1本合同各项费用是依据由乙方编制甲方审定的设备施工方案,在参照了当期当地同类设备市场租赁价格后双方所商定的。若未发生3.1.2条款中所列各项,价格一旦确定,则合同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各项费用。
3.1.2若发生下列内容,所增减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1.2.1由于甲方原因,所租设备改型或设备参数增加或降低。
3.1.2.2由于现场原因,原设备施工已无法实施。
3.1.2.3由于现场原因,设备在报停后无法及时降拆、退场的。
3.2停置处理
3.2.1塔吊进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发生停置,则乙方按正常租赁费的50%计取费用。
3.2.2塔吊在租赁期间,由于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发生连续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处理,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费的50%计费;如果设备发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费计费。
3.2.3如果设备要发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计费。
3.2.4塔吊书面报停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延期退场,则乙方按照正常租赁费的40%计费。
3.2.5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报停或启用设备。
3.3费用支付
3.3.1费用计取时间:塔吊从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经理部书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没有启用该设备,则从上述之日到正式启用之日视为设备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条执行。
塔吊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应该及时组织验收,非乙方原因,甲方应该在安装完毕2日内同意验收,否则,从安装完毕后的第3天塔吊开始计取租赁费。
甲乙双方约定,设备租赁不足整月的计费方法,按照相应设备的月租费除以当月天数换算成的日租费,乘以天数。
3.3.2租赁费支付
租赁费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递交当月结算单,甲方经审核签字后于当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费用。
3.3.3设备进出场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乙方全部进出场费50%,设备拆除后,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余下50%的进出场费。
第4条甲方责任
4.1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设备安装拆除技术方案》和其它涉及设备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方案,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甲方负责设备的现场定位和基础施工,达到方案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4.2确保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设备安装、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塔吊使用过程中的吊钩以下的各种吊具由甲方解决。
4.4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4.5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停置期间的保卫工作和机械设备的防护工作。
4.6甲方负责协调与周边的关系,保证设备运转不受影响。
4.7甲方无偿为乙方人员提供工具房和宿舍,为乙方驻场人员创造饮食条件和取暖条件,饮食费用自理。
4.8提供满足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电源,一次电源箱距离机械设备中心不超过5米,电压确保在361v-399v范围内,设备发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由于现场电压不稳,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维修费用。
4.9负贵搭拆设备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和环保防护,保证达到相关标准。
4.l0甲方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双方约定的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禁止违章指挥,甲方承担违章指挥引发的安全责任。若未按双方约定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并照常收取租赁费用。
4.1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租赁费用。甲方无正当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费用,乙方可在递交当期结算单25天之后暂停为甲方服务。
4.12设备拆除退场前3日内,甲方应该付清全部费用。
4.13甲方对于乙方的任何罚款,甲方应该在罚款单开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罚款无效。
4.14甲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责任。
第5条乙方责任
5.1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的要求,编制塔吊技术方案。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行业规定。
5.2负责设备的进出场(进场运输、安拆和退场运输),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5.3根据甲方的工作负荷情况提供足够用的塔司,如为满足项目24小时施工需要,保证配备每塔3名司机。
5.4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司机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
5.5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承担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保养费用。
5.6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台设备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扣减费用按照日租费乘以超过期间天数的两倍计。
5.7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指挥、安排。
5.8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现场的塔吊进行管理。
5.9负贵设备司机操作过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10乙方承担由于设备本身问题或司机误操作引发的安全责任。
第6条争议
6.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 北京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其它机构解决。
第7条 合同生效 与终止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项,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8条合同份数
8.1本补充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8.2本补充协议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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