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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车租赁合同书(3份合同范本)

编辑:燕七 发布时间:2021-09-22 12:26:22

【第1份 】施工升降车租赁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甲方在工程,租用乙方台双笼2t施工升降机,型号为:安装高度米,租赁形式为包月。

甲乙双方确认如下事项:

一、租赁期:暂定个月,甲方要求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把设备运进场,乙方设备进场安装调试的时间不超过3天,甲方在设备安装完毕后有2天时间搭马道、防护棚和楼层安全门井并组织进行验收,从第6天开始为设备起租日直至设备退租之日终止。

二、设备进出场费(含设备运进、运出、维护及拆装费用)人民币壹台。设备安装完毕时(设备进场的第4天),甲方向乙方当即支付此费用的一半,拆装完毕后付清剩余款。

三、租赁费及两种付款方式:

1、月租赁费价(大写:)(台/月);

2、双方商议支付月租赁费价(大写:)(台/月)。

付租赁费方式:每两月支付一次,支付70﹪,余款工程完成后半年内付清。

租赁费不足一月按日计算(日租赁费=月租赁费/30天)。

四、升降机司机:由乙方负责配备3人,司机持操作证或实习证明上岗。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班次。

五、升降机如因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整机无法运行,每超过14小时,扣乙方一天台班费。乙方保证设备月故障率不超过5﹪(月运转420小时x5﹪=21小时)。

六、双方责任:

甲方:

1、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在设备安装完毕后对设备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委办理使用登记。

2、负责对升降机司机进行进场安全教育。负责对电缆线和暂存在地面的井字架和附墙架等物品的看护,如有丢失负责赔偿。

3、承担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责任。

4、负责安排乙方司机的现场休息场所和饮食问题。

5、甲方为乙方每月提供1个工作日的维修保养时间(累计14小时)。

6、进场后甲方提供安装所需的吊装设备(如塔吊或汽车吊),并配备1至2个架子工。入场前和出场前,甲方为乙方设备的进场或出场提供便利的道路交通条件,达到“进出无障碍”。

7、甲方按照乙方技术要求做好设备基础并在电梯基础旁(一般应在离基础4至5米处)设置50kw电源控制箱,应专箱专用,不得和其他设备混用。

乙方:

1、负责施工升降机的进出场运输、安装、维护、故障修理与拆除作业;负责该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对该作业全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承担责任。

2、操作司机必须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

3、承担因司机违章操作、操作失误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设备事故的责任。

4、确保设备运转良好,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维修和抢修。

5、司机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按甲方规定时间上下班。服务态度达到甲方满意。

6.向甲方提供 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补充条款:。

八、 合同纠纷 :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不能解决可由任何一方提请调解直至向人民法院提出 申诉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签约地址:.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升降车租赁合同

【第2份 】升降车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租用塔式起重机设备的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西安市

3、工程基本情况:

二、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

施工电梯

生产厂商

北京金山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最大自由高度(米)

最大起重量(吨)

最大安装高度(米)

备注: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12个月.

2、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前,续签合同。

3、租赁期满,乙方继续使用塔机,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四、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设备租金按月计算支付,每月每台租金元(),共计月租.不足整月的,每台每日分别按元()计算。

2、租金自安装完毕后经地方检测验收合格之日起即为设备启用日,以后每月____日办理当月租金结算(本租金不含税金甲方只出具普通收款收据)

五、进、退场费用

退场费用每台元(),台共计人民币元(),其中包含:运输费、吊装费、安装费、拆卸费等,乙方需在甲方机械进场安装后的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六、机械交接与验收

1、乙方需要机械进场,应当提前10天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发出进场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当按照乙方通知的进场日期将设备备好,向乙方进行移交,塔机移交时双方应当签署《交接清单》。

2、乙方应自收到起12小时内在移交地点完成对设备的验收,同时签署《进场检验合格单》。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则视为已通过乙方的验收;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应在收到时起12小时内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通过乙方的验收。

3、安装调试完毕,甲、乙双方应当在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甲、乙双方在自检报告上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在塔机使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甲方将机械交给乙方工地使用,即为启用日。乙方未签使用确认书,不得使用升降机。

4、双方签署自检报告、机械使用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正常工作检测,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机械主机进场后非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安装,乙方同意从甲方塔机主机进场之日起第____日为租期计算起始日。

6、机械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地脚螺栓、附墙拉杆、附墙预埋件)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前提下,拥有机械及附件使用权;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对机械进行抵押、转让或转租。

七、操作、维护、修理及费用承担

1、租赁期间,机械的操作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当负责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两名。

2、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做好维修、保养、运行记录工作,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每月正常维修保养不得超过两天、大修理不得超过三天,若每月累计修理超出三天,乙方有权按超出天数扣除租金)

3、租赁期间,塔机正常损耗下的维护工作由甲方负责。

4、租赁期间,出现的故障修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但如果因为乙方责任导致故障,甲方可采取以下修理措施,相关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更换认为需要更换的部件;

(2)对于修理后能满足各项指标的部件进行修理;

(3)将修复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甲方在处理过程中应当本着安全第一、合理成本的原则妥善进行部件的更换、修理工作,不得产生额外的非必要费用开支。

5、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的,期间不计租金。(正常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

八、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租赁期间,双方签署《交接清单》前,机械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签署《交接清单》后,机械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但在甲方配备司机的情况下,若由于甲方配备的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强制其操作除外),风险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以及可能发生上述风险时,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知晓险情后必须立即组织修复或制定应对方案。处理上述情形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保证金、进退场费用。

2、负责机械进场的运输、进场后的安装、退场时拆卸及塔机运离工地现场的运输。

3、负责提供安装所需的预埋件,指导乙方进行基础及附着预埋施工。

4、负责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做到检测合格,并及时将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送交乙方办理使用备案手续。

5、拒绝乙方违章指挥,并责令停机。

6、负责提供机械操作人员的工资。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2、向甲方提供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条件和便利。

若乙方提供的作业条件不能满足甲方进出场作业要求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3、按时接收、交还甲方交付的机械和签署相关书面文件。

4、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安全,因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塔机部件、配件被盗丢失、损毁的,乙方应按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5、提供塔机申报检测的相关资料,如基础隐蔽资料、工程概况、塔机使用备案表、塔机安装验收表等,因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申报检测,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6、根据生产厂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基础施工。

7、按照国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要求,及时办理塔机使用登记备案手续。

8、按操作规程或机械使用规定或合同约定管理和使用塔机,不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9、为升降机操作人员提供食宿。

十、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权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月租金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月租金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经甲方书面催告仍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

(2)乙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致使机械受到严重损失且后果不可挽回;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转租的;

(4)乙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甲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升降机或提供的升降机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塔机达不到合同要求;

(2)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累计超过____日的;

(3)甲方其它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十一、保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设备退场租金付清后自然终止。

2、本合同一式六份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四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西安.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升降车租赁协议

【第3份 】升降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租用塔式起重机设备的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西安市

3、工程基本情况:

二、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

施工电梯

生产厂商

北京金山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最大自由高度(米)

最大起重量(吨)

最大安装高度(米)

备注: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12个月.

2、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前,续签合同。

3、租赁期满,乙方继续使用塔机,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四、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设备租金按月计算支付,每月每台租金元(),共计月租.不足整月的,每台每日分别按元()计算。

2、租金自安装完毕后经地方检测验收合格之日起即为设备启用日,以后每月25日办理当月租金结算(本租金不含税金甲方只出具普通收款收据)

五、进、退场费用

退场费用每台元(),台共计人民币元(),其中包含:运输费、吊装费、安装费、拆卸费等,乙方需在甲方机械进场安装后的1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六、机械交接与验收

1、乙方需要机械进场,应当提前10天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发出进场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当按照乙方通知的进场日期将设备备好,向乙方进行移交,塔机移交时双方应当签署《交接清单》。

2、乙方应自收到起12小时内在移交地点完成对设备的验收,同时签署《进场检验合格单》。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则视为已通过乙方的验收;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应在收到时起12小时内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通过乙方的验收。

3、安装调试完毕,甲、乙双方应当在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甲、乙双方在自检报告上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在塔机使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甲方将机械交给乙方工地使用,即为启用日。乙方未签使用确认书,不得使用升降机。

4、双方签署自检报告、机械使用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正常工作检测,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机械主机进场后非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安装,乙方同意从甲方塔机主机进场之日起第20日为租期计算起始日。

6、机械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地脚螺栓、附墙拉杆、附墙预埋件)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前提下,拥有机械及附件使用权;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对机械进行抵押、转让或转租。

七、操作、维护、修理及费用承担

1、租赁期间,机械的操作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当负责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两名。

2、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做好维修、保养、运行记录工作,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每月正常维修保养不得超过两天、大修理不得超过三天,若每月累计修理超出三天,乙方有权按超出天数扣除租金)

3、租赁期间,塔机正常损耗下的维护工作由甲方负责。

4、租赁期间,出现的故障修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但如果因为乙方责任导致故障,甲方可采取以下修理措施,相关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更换认为需要更换的部件;

(2)对于修理后能满足各项指标的部件进行修理;

(3)将修复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甲方在处理过程中应当本着安全第一、合理成本的原则妥善进行部件的更换、修理工作,不得产生额外的非必要费用开支。

5、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的,期间不计租金。(正常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

八、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租赁期间,双方签署《交接清单》前,机械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签署《交接清单》后,机械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但在甲方配备司机的情况下,若由于甲方配备的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强制其操作除外),风险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以及可能发生上述风险时,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知晓险情后必须立即组织修复或制定应对方案。处理上述情形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保证金、进退场费用。

2、负责机械进场的运输、进场后的安装、退场时拆卸及塔机运离工地现场的运输。

3、负责提供安装所需的预埋件,指导乙方进行基础及附着预埋施工。

4、负责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做到检测合格,并及时将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送交乙方办理使用备案手续。

5、拒绝乙方违章指挥,并责令停机。

6、负责提供机械操作人员的工资。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2、向甲方提供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条件和便利。

若乙方提供的作业条件不能满足甲方进出场作业要求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3、按时接收、交还甲方交付的机械和签署相关书面文件。

4、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安全,因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塔机部件、配件被盗丢失、损毁的,乙方应按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5、提供塔机申报检测的相关资料,如基础隐蔽资料、工程概况、塔机使用备案表、塔机安装验收表等,因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申报检测,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6、根据生产厂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基础施工。

7、按照国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要求,及时办理塔机使用登记备案手续。

8、按操作规程或机械使用规定或合同约定管理和使用塔机,不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9、为升降机操作人员提供食宿。

十、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权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月租金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月租金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经甲方书面催告仍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

(2)乙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致使机械受到严重损失且后果不可挽回;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转租的;

(4)乙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甲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升降机或提供的升降机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塔机达不到合同要求;

(2)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累计超过10日的;

(3)甲方其它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十一、保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设备退场租金付清后自然终止。

2、本合同一式六份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四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西安.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15年月日2015年月日

升降车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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