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燕七 发布时间:2022-02-12 07:00:02
劳 动 合 同 书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使用)
示范文本
编号: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和有关法律、 法规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 代理 人
注册地址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
居民 身份证 号码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第三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的以下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_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15日。
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应当按照北京市 工伤保险 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以下劳动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 职业病 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 终止劳动合同 。
第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 工资 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 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 劳动争议调解 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动合同变更 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公 章)__________ 乙方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适用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以下统称为用人单位)所使用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24小时,并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发放工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 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十二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2007年11月
劳动合同 书(供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导游员使用)
编号:
甲 方
乙 方
北京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居民 身份证 号码
导游证号码
根据《 劳动法 》和有关 法规 、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为乙方完成年度旅游线路的导游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乙方导游任务的详细情况和要求见附件。
第二条 本合同的生效时间为:
本 合同终止 的条件为:
第三条 在执行导游任务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导游业务中所需要的带团费用。
第四条 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履行导游员职责。
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或者未履行导游员职责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和相关规定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导游任务的劳动报酬为: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动报酬的时间为:
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 社会保险 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由甲方缴纳。
(二)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承担社会保险费用,但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支付给乙方,由乙方缴纳。
第七条 甲乙双方除可以依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外,就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约定如下: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的约定: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 劳动争议调解 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旅行社注册所在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 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甲 方(公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 人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可作为旅行社与导游员 签订劳动合同 时使用。
二、旅行社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编号:____
甲方:____
乙方:____
签订日期: ____年 月 日
北京 市劳动局制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的 劳动合同 。
本 合同生效 日期 ____年 月 日,其中 试用期 ____日,本合同
终止。
第二条 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 ,达到 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 工作制。
第五条 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及其标准。甲方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 工资 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 最低工资规定 。乙方执行 工资制,工资支付时间 ,工资支付按 执行其中 试用期工资 为 ____元。
第八条 乙方的保险待遇按 执行。
第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 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 解除劳动合同 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京劳关发〈1995〉45号),获得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欢欣鼓舞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按照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京劳关发〈1995〉163号)执行。
第十七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 劳动争议 ,可以向本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 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区、县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 。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 代理 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 市劳动局制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的 劳动合同 。
本 合同生效 日期 年 月 日,其中 试用期 日,本合同
终止。
第二条 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 ,达到 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 工作制。
第五条 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及其标准。甲方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 工资 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 最低工资规定 。乙方执行 工资制,工资支付时间 ,工资支付按 执行其中 试用期工资 为 元。
第八条 乙方的保险待遇按 执行。
第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 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 解除劳动合同 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京劳关发〈1995〉45号),获得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欢欣鼓舞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按照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京劳关发〈1995〉163号)执行。
第十七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 劳动争议 ,可以向本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 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区、县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 代理 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 市劳动局制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的 劳动合同 。
本 合同生效 日期 年 月 日,其中 试用期 日,本合同
终止。
第二条 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 ,达到 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 工作制。
第五条 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及其标准。甲方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 工资 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 最低工资规定 。乙方执行 工资制,工资支付时间 ,工资支付按 执行其中 试用期工资 为 元。
第八条 乙方的保险待遇按 执行。
第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 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 解除劳动合同 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京劳关发〈1995〉45号),获得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欢欣鼓舞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按照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京劳关发〈1995〉163号)执行。
第十七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 劳动争议 ,可以向本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 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区、县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 代理 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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