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燕七 发布时间:2021-10-23 13:24:20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了农、林、牧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牧业养殖形式,甲方将个体所有的牧民草场承包给乙方,用于牧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草原监理所批准,将位于三台镇红柳村 草原承包给乙方,草场方位东起西至 北至 南至 ,面积 亩 (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经草原主管部门及村委会批准转包手续后方可生效。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牧业、林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及牧业种植草场和养殖。
2.承包形式:企业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没有任何地上建筑物。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该土地的承包期从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合计人民币 元,从甲方办理转让合同后当天一次性付清该款项。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障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草原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新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和补贴,由甲方代领归乙方所有。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草原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甲方无权干涉。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已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人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乙方在承包土地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转让金。如乙方逾期未支付转让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给乙方所投入资金的全部损失。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1.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土地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仲裁委员会协商不成,可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村(牧)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草原监督所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盖章)
承包方: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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