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燕七 发布时间:2021-10-07 19:48:08
卖 方(甲方)
买 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稻谷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品种、数量、等级
品 种: 。
数 量: 。
等 级: 。
生产年份: 。
缝口标准: 。
第二条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
第三条 包装
包装要求: 。
包装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 价款
单 价: 元/公斤。
总价款: 元。
第五条 交付方式
1.时间与数量
(1)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 公斤。
(2) 。
2.方式
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执行:
(1)乙方自行提货。
(2)甲方按照约定的地点 交货。
(3)其他: 。
3.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 元/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
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开具验收单。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检测的结果为准,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价款支付
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乙方在稻谷交付后 内结清。
3.其他方式: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少交或乙方少收合同约定稻谷数量的,应向对方支付少交或少收稻谷价款 %的 违约金 。
2.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提货的,每迟延一日,按合同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支付价款的,应当按照逾期支付价款每日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交付的稻谷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调换,由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者申请工商部门调解解决或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交工商部门备案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签字) 乙 方(盖章签字)
住 所 住 所
法定 代理 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 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种类
品种
规格
数量(株)
单价
(元/株)
金额
(元)
时间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符合以下要求 。
第三条 检验检疫
双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种苗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种苗检验检疫。
第四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 年 月 日送货到指定地点 ,运费由 方承担。
3.乙方于 年 月 日到指定地点 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 。
第五条 包装与运输
1.包装要求 。
2.运输方式 。
3.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 定金 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
第七条 验收
乙方应对种苗进行验收,如发现种苗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在 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苗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 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 日内处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 %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 。
2.因种苗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其他违约责任 。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交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卖方(盖章签字) 买方(盖章签字)
营业执照 注册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身份证 号 身份证号
委托 代理 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址(住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公司(以下称买受方)
公司(以下称为出卖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 销售主体事项
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设备技术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出卖方应于2002年9月 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买受方在 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 价格
……
第4条 支付
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4.1 签约后支付总价30%的 定金
4.2 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
4.3 验收保留款为总价10%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12月内支付
第5条 交货与验收
出卖方应在2002年11月25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2002年11月26日起进行。
第6条 更改
自本 合同生效 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 保修
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1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 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 代理 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卖方 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_________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商品名称 商标 牌号含量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送取货时间及数量合计 合计金额(大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标准
标的物的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包装标准
标的物包装必须牢固,卖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买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买方负担。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属于_________所有。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交货方式: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交货期限:_________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
第七条验收
买方应在卖方交货后_________日内进行验收其中标的物包装必须注明标的物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有效成份及含量、重量、生产许可证号、标的物登记证号和注意事项等,并应另附说明书,阐明产品性能、用途、实用技术、使用方法等,产品合格证上还应注明生产日期、有效期法律、 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付款
买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_____元约定由买方支付 定金 的,因买方违约 解除合同 ,则定金不予返还,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则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标的物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或第七条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标的物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3.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 。
4.其他:_________。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一)买方:
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 合同生效 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卖方:
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 商业秘密 (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 管辖 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卖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电挂:图文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需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电挂:图文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公章)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签订:
甲方(出卖方) (甲方为多人时,应列明)
营业执照 号(或有效证件号)
住所地:
乙方(买受方) (乙方为多人时,应列明)
营业执照号(或有效证件号)
住所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的协商,就甲方所拥有的渔船 (船名)(以下简称“渔船”)的买卖事项,订立本 买卖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渔船基本情况
1.1买卖渔船及其设备概况
船 名
渔船编码
总 长
船 长
型 宽
型 深
船体材质
船舶类型
总吨位
净吨位
建造日期
作业类型
机电设备
主机型号
主机总功率
主机制造厂
出厂日期
齿轮箱型号
发电机型号
其他
1.2转让前,渔船所有权状况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别
有效证件号
所有权比例(%)
备注
持 证人
共有人
合计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转让内容
2.1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渔船 %的所有权。乙方同意向甲方购买渔船 %的所有权。
2.2乙方对于转让完成后取得的渔船的处理方式为(可选)
□直接投入作业生产 □更新改造 □拆解 其他
2.3转让完成后,渔船所有权结构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别
有效证件号
所有权比例(%)
备注
拟持证人
共有人
合计
第三条 转让价款
甲方向乙方转让渔船 %的所有权,作价人民币 万元
(大写: 元)(以下简称“转让款”)
第四条 价款支付方式
4.1价款结算方式为(可选)
□ 福建省海洋渔业船舶交易服务中心结算(以下简称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中心为4.2条中的收款方。
□ 自行结算(甲方为4.2条中的收款方)
其他约定
注:如选择交易中心结算,则交易中心成为收款方,在收到乙方价款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付给甲方。 如选择自行结算,则甲方为收款方。
4.2支付方式
4.2.1 定金 支付
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双方完成渔船证书变更手续时,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
4.2.2转让款支付
□ 一次性付清的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一次付清。
□ 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转让款的 %,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在合同签订后 日支付,剩余款项于
前付讫。
第五条 实物交割
5.1如涉及渔船交割,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在 (地点)办理渔船实物交割手续。
5.2具体交割内容详见《渔船交割清单暨交接证明书》(附件一)
5.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渔船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渔船交割之前由甲方承担,交割之后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证书办理
6.1双方约定在 年___月___日之前办理完毕渔船证书变更手续(即完成《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以及《所有权证书》的注销及登记手续)
6.2双方同意由(□甲方 □ )负责办理渔船证书变更手续。合同另一方有义务配合办理。
6.3在渔船证书变更手续完成之前,甲方不得在渔船上设置 抵押担保 、 债务 等第三方权利。
6.4乙方在未取得变更后的渔业船舶登记、所有权、检验、捕捞许可证书情况下,不得出海从事渔业生产。如果在变更前就出海从事渔业生产,产生的事故、损害(包括对第三人)等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费用承担
7.1涉及与渔船证书办理相关的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可选)
□ 由 方单独承担。
□ 双方办理渔船实物交割前,渔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实物交割完成时起,渔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 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8.2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完成渔船交割,每逾期 天,应按转让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 天以上(含本数),则乙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
8.3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所有权转让款的,每逾期 天,应按转让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 天以上(含本数),则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
8.4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第6.1条款约定期限配合对方办理渔船证书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 天,应按转让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 天以上(含本数),则守约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
8.5 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采取以下方式(单选)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交易中心留存壹份用于备案,其余 份用于向渔船权属登记等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时使用。
10.3甲、乙双方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渔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138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渔船交易。
第十一条 双方可就下列事项进行特别约定:
11.1 该渔船在省海洋渔业船舶交易服务中心或其分部(受理点)进行交易产生的合理费用,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11.2 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
11.3保险:
11.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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