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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工程施工合同(5份合同范本)

编辑:燕七 发布时间:2023-08-18 16:05:01

【第1份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专业版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 继承人 。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 法规 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期内或 合同终止 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 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 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 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 工程承包合同 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 工程款 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十八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的权利

第十九条 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第二十条 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

第二十二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

第二十六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

业主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 ,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 业主如果向监理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专业版

【第2份 】建设施工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建设施工工程 招标代理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代理 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 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 》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 ,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 合同履行 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 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 委托合同 ,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 继承人 。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 违约责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 法定节假日 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百七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 知识产权 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身份证 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 合同终止 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 承包合同 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 ,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 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 合同当事人 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7)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4)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 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

17、补充条款:

建设施工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第3份 】2021年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 ,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 甲、乙双方就 _______( 工程 ) 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 , 计划完工日期: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 , 总日历天数 _______ 天

2.主要节点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 ( 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 。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 投标 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 , 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 按上述顺序解释 , 不能清楚解释时 ,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 , 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 , 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 , 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 , 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建筑施工 劳务合同 范文节选 !

5.按本合同约定 , 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 ______________ 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 , 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 , 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 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 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 ( 包括调整后的计划 ), 合理组织 , 科学安排作业计划 , 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 招标 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 ( 持证 ) 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 , 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 , 持证率达到 100% 。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 持证率达到 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 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 , 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 劳动合同 》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 工资 ( 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 ), 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 ( 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 禁止 18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 55 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 禁止使用不法人员 , 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 , 业主未能按时拔付 工程款 的情况下 , 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 , 不得聚众闹事 , 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 , 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 , 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 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 消除事故隐患 , 确保安全生产 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 , 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 ,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 , 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 做到文明施工 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 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 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 , 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 , 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 , 保护现场内外环境 , 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 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 , 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 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 ) 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 , 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 , 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 , 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材料节约部分 , 由甲乙双方按 _______ 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 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 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 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 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 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 ) 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 ( 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 )

文明施工费用 ( 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 ) 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 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 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 , 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 25 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 ( 或按工程进度节点 ) 结算劳务承包费 ,5 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 , 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 , 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 ( 或按工程进度节点 ), 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 , 支付上月结算款的 _______% 。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 _______%, 余款 _______% 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 ( 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 , 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 _______% 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 , 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 ,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 , 通知验收 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 , 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 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 , 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 , 不延长工期 , 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 , 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 , 乙方应无偿维修 , 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 , 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 , 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 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

第十四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 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 , 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 , 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 , 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 , 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 意外伤害保险 , 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 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 , 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 , 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否则 , 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 , 除非出现下列情况 , 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 保持工作连续 , 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 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 且为双方接受

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 合同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_______ 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 , 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 , 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 , 支付 农民工 资 , 遵纪守法等。

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 , 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 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 , 没收全部保证金 , 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 , 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 , 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 , 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 不计利息 ) 。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 , 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 , 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 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 , 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 , 尽力减少损失 , 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 , 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 , 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 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 , 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 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 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 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 , 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 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 , 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_______ 份 , 甲方 _______ 份 乙方 _______ 份。

第二十二条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_______ 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

甲方 ( 盖章 ) : ______________

乙方 ( 盖章 ) : ______________

2021年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4份 】土地建设施工工程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造价

1.土建工程造价按二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土建工程结算造价。

2.安装工程造价按三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安装工程结算造价。

3.材料价格计取划分为土建结构及安装预埋材料计取阶段(地下结构至主体封顶)和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材料计取阶段(主体封顶前一个月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分段计算确认,即双方每月确定一次单价,该段工程完工后按月平均单价计算该段工程材料结算价值。

4. 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中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______万元(指本合同工程单项材料总值差额,下同)区间以内的工程材料按信息价计,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 ______万元区间以外的工程材料,乙方须依据工程材料实际市场批发价书面报甲方确认,并按双方确认价进行工程结算。

5.乙方同意不收取下列费用:工程抢工措施费、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措施费、扰民施工措施费、场地不足施工措施费、一般施工安全及技术施工措施费(如在定额项目中已含,不再另行扣除,但也不额外追加)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双方另行协商。

6.由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项目部按分包工程总价______%(主要设备费除外)收取总分包配合费、管理费,并由甲方从各专业工程 工程款 中扣付给乙方环庆花园项目部。

7.工程造价计算依据以本协议相关条款,机械工业部 深圳 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建筑、结构、安装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设计院、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经甲方、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施工现场经济签证为准。

8.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均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原则计量计价,乙方不得拒绝施工,也不得出要求单独按包干价计价,除非甲方同意。

二、甲供工程材料、设备和甲分包工程

1.甲供材料有:钢筋、商品砼。

2.甲供设备有:电梯、发电机、高低压配电柜、水泵。

3.甲分包专业工程有:铝合金门窗制安工程、防火门制安工程(含入户门)、裙房二次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电梯供安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空调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有线电视、电话工程、监视对讲系统工程、自动抄水、电表系统工程。

三、工程款支付

1.在______年以前施工的桩基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事宜:在工程出±______及甲方领到项目预售许可证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足______万元,同时乙方应将全部结算资料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个月内审核完毕,并在其后______个月内按月平均分三批付清工程结算尾款。

2.______年以后施工的桩基工程结算事宜:桩基施工完毕经质检合格后,乙方备齐全部工程资料及结算书,甲方收到齐全的工程资料后______日内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甲方审核结果后,甲方在三个月内平均分三次付清工程尾款(即每次支付三分之 一审 定结算款)。

3.地下室工程完工出±______后______日内乙方应将结算资料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审核完,并支付结算款的______%,其余的______%在扣除结算总价______%的工程保修金后在主体封顶后______日内支付。

四、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报告为准(开工时间最迟不超过2004年4月1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场地的条件下,工期为70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设计变更及特殊天气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误的时间应不计工期,并作相应顺延 .

五、取费原则

1、 本工程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行的2000定额:sgd1-2000至sgd7-2000,收费级别按四类工程二级ⅱ档。

2、 苗木部分由甲、乙双方对苗木品质共同进行认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价的30%收取栽植、养护及包成活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苗木报价表必须注明品种、规格、高度、冠幅、胸径及数量等,大型乔木及价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须经甲方工程人员确认效果,并经价格确认。甲方对照验收,数量按实收方结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须增加预算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应另行办理签证。

3、 施工期间发生国家认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六、工程施工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万元(大写: )人民币,实际造价以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决算为准。

2、 本合同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20%,其中5%为乙方施工人员、相关机械、设备等进场三日后,甲方在三天时间内将该款项支付到乙方帐户上。剩余15%作为在成都采购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汇同乙方直接支付给材料及苗木供应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补。

3、 乙方每月25号上报已完成的工程产值,甲方5日内审核并拨付乙方完成量的80%的工程进度款。

4、 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于30日内办理完成决算,甲方扣除工程总价的10%的质保金,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5、 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10%,在相应项目质保期满后,如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于2日内付清全部尾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七、材料供应

该工程所有材料原则上由乙方采购,甲方认质认价。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先报甲方,按设计要求双方进行封样,作为乙方采购和甲方验收标准。如甲方核定价格后,认为个别材料、设备或植物高于市场价,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认为所认定的价格不能将材料、设备、植物购回,可书面通知甲方组织供应。

八、工程质量及质保期

1、由于景观工程的特殊性,为确保美观、经济和适用,经甲方认可后,乙方在施工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一、二款执行。

2、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积极配合甲方、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督,若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期限内进行修补或返工,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3、质保期:质保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土建、装饰、水电安装一年、草坪养护三个月、灌木养护半年、乔木保活一年。

4、苗木在质保期内由乙方保活,若出现死亡,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一星期内到现场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或更换时间,逾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九、双方协作事项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适用国家现行的该行业各项施工验收规范,若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双方及时处理。

2、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负责处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

十、甲方职责及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及时将设计变更、变更通知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2、对乙方报送的材料样品,48小时之内进行认质认价。

3、 对隐蔽工程24小时之内进行验收。

4、 甲方负责提供与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相关的技术资料,指定临设位置及负责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电源,乙方按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5、 接到乙方交工验收通知后,甲方应于两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交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办好验收手续。

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应认真保质、保量、准时完成工程。

2、乙方应对工程进度采取措施,发现影响工程进度因素在24小时内报甲方。

3、对已完工程在甲方验收前,应做好保护工作。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 ,并由乙方承担责任。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乙方自身因素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交工前乙方产生的垃圾清运工作由乙方负责。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一式两套。

结算办法:

1、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

2、结算范围包含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列的硬景、软景、小品、水电等全部内容以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纪录等。

十一、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超过3日,乙方有权暂缓施工,施工工期顺延。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按合同总造价支付乙方同期银行利率的 违约金 。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造价支付甲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 代理 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建设施工工程合同书范本

【第5份 】安全设施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在承包合同多中,承包方的主要权利是依法享有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即承包经营权)主要义务是按企业承包合同的规定完成所承包的生产经营任务。今天酷猫写作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安全设施工程承包合同相关范本。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安全设施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篇甲方(单位全称):xx工程建设公司

乙方(单位全称):xx有限公司

甲方承建国道315线xxxx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a标段的施工任务,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将部分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和维护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施工地点:国道315线xxxx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a标段

二、工程内容:k0+000-k34+360、k0+000-k66+000段内的单柱标志牌、双柱式标志牌、悬臂式、悬挂式、道口标注,发光型标线、轮廓标、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等工程项目,具体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见附表《工程量清单》。由于设计缺陷,施工图纸中的工程内容和数量与业主提供的清单工程量的工程内容和数量部分不符。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和内容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承担5万平方米标线工程,每平方37元计算。

三、工程承包:

1、甲方收3%项目部综合管理费,11%公司管理费,乙方承担3.3%项目税金。

2、工程承包价为:¥6185991.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壹拾捌万伍仟玖佰玖拾壹元。

四、进行工程承包的施工队必须具备本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机械设备、技术力量、资金周转、材料采购运输等各项条件。

五、施工工期:自2011年9月15日至2011年11月31日。甲方对乙方进行半个月的试工期,若在试工期内质量、安全、信誉等达不到甲方要求,或不能令甲方满意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而发生的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负。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保证劳动力、材料及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地点,否则,甲方将按乙方自行解除合同处理。

六、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交纳现金9万元(保险2万元,环保押金5万元,交竣工文件2万元),作为该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甲方会同监理组织检测,工程经检测合格后,甲方一次性给乙方返还7万元该履约保证金。2万元保险费不予退还,公司用于购工程一切险,如乙方签订合同后拒不进场或者进场后中途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撤场,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甲方根据完成的工作量填报工程价款,待业主批复、资金到帐后,从每次业主批复的工程价款额中扣除10%的质保金后将剩余价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支付给乙方,乙方完成的工程必须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否则不予支付工程价款。扣除的保修金不超过工程总承包价的10%,待工程完工后,甲方会同监理组织检测,工程经检测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合同协议书后面所附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内容和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做参考,不能作为给乙方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由甲方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业主、监理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计算支付金额

4、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本合同协议书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5、因工程施工、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劳务费支付、物资运输等发生的与该工程项目有关的一切税金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出具由甲方填写完整的施工现场工程量确认单和甲方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及乙方合同签订人共同评定的交工质量签订书,否则不予结算。

七、主要人员、机械设备及要求(强制条件):

1、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主要人员、机械设备、材料全部到达施工现场,否则甲方将根据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2、乙方必须配足与施工工程相适应的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90%以上)。否则,导致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进场机械设备按甲方要求和工期合理安排。

八、主要材料要求:

1、所需的主要材料乙方按设计文件要求和业主的要求进行采购,所采购材料通过业主第三方检测后方可进场使用,否则不予进场。

2、所有基础的施工要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的规定工程所需的水泥混凝土由甲方提供,供应到位。其费用按公司成本价加运费扣回。

九、工程安全责任:

1、乙方进出场安全、施工现场的机械和人员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2、对于可向业主或保险公司索赔的损失和费用,乙方应及时收集整理索赔资料,向业主或保险公司索赔,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索赔失效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期间,因乙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而发生一切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在施工时间擅自离开工地,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十、工程质量责任:

甲方:

1、甲方应派技术人员对乙方的工程施工进行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把好施工放样、工序操作、自检验收等质量关,避免乙方的返工

2、因甲方指挥不当造成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按协商比例分担

3、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对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完工检测、评定、核实。

乙方:

1、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

2、施工期间,工程因乙方管理不善,出现施工现场混乱、发生质量隐患等现象,造成被业主、监理和上级单位通报、返工、罚款的,返工费、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对乙方处以返工费、罚款额30%的处罚。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仍将按本合同中工程进度责任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协议,并将乙方清除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时,乙方无条件返工。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完工后,要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书,由甲方会同监理组织检测,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退场

十一、工程进度责任

服从甲方的管理,执行作业计划,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程施工内容,乙方向甲方按5000元/每日支付违约金。拖延工期超过5天以上,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包括监理、业主等部门罚款和其他一切责任)。

十二、农民工队伍工资支付

乙方按月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并将农民工工资表报甲方设在工地的项目部核实,如乙方不能按月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上访事件发生,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情况严重时,甲方可暂停给乙方支付工程价款,必要时由甲方直接给农民工兑付工资,费用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十三、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设立国道315线察汗诺至德令哈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a标段项目部,对乙方按施工计划下达工程进度指令,派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

2、甲方负责乙方工程的质量管理、进度计划与技术管理

3、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对进场劳务人员负有组织管理和规章制度教育等管理责任

4、加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教育,监督检查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开工后甲方提供乙方200万元的周转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乙方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承担违纪违章责任,承担因乙方工作过失造成工程损失的经济责任

2、乙方进入现场后要尽快核实自己的工程数量和内容,此项费用乙方承担。

3、项目开工后,乙方必须为自己管理的农民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将保单复印件报送给甲方,如乙方不购买,甲方将强行为农民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4、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如实填报劳务人员情况,并收集好参加劳务人员的身份证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劳务人员,合同签订人无特殊情况每月坚持守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5天。若需离开工地时,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写出请假条),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自负。同时,合同签订人在施工现场坚守工地时间达不到实际工期2/3以上时,甲方将原合同废止,重新委托施工人员签订新的合同,与原合同签订人不再发生劳务关系。

5、乙方必须配备2-3名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工程测量放样及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技术指导,相应的测量仪器和工具乙方自带,并按工程施工进度编制完成相应的技术资料。配备1名技术娴熟、实践经验丰富的试验人员,负责完成工程所需的一切试验检测工作和相应的试验检测资料。乙方按要求每旬或每月将完成的技术资料和试验资料报送甲方设在工地的项目部检查,工程完工时,一切工程技术资料和试验资料均要同时完成,交竣工验收前,要完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工程使用的各类表格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

6、工程施工前期和施工当中的各项工艺试验、验证试验和标准试验工作由甲方协助乙方开展,与此(如混凝土配合比试验、自采材料各项指标试验、外购材料检测以及施工期间的材料抽检、砼强度检验等)有关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试验数据和资料,以便于资料的及时上报,因乙方资料延报造成分项工程开工延误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施工期内乙方人员的住房(帐房)、供水、主副食、燃料、劳务用具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8、加强对农民工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乙方不得随意破坏当地植被,不得乱挖乱弃,不做有损国家和甲方利益的事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劳务税3.25%乙方自理。原材料乙方开公司名称发票进入成本

9、乙方自行承担自己人员因病救治的医疗费用,自行承担进出场费用和生活费用

10、所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签认后,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

11、遵守施工驻地乡规民约和民族宗教习惯,搞好环境保护,维护工程安全,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十四、其他事项:

1、施工期间内,因雨、雪、冰冻等自然因素不能施工时,所产生的人员、机械设备窝工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施工期间内,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3、施工期间内,因工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由甲方报告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因工伤亡应及时救治,医疗终结,依鉴定结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其相关开支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非施工原因死亡和非作业时间发生的其他伤亡事故,其责任和费用也由乙方自负

4、乙方开工壹个月后,生活确实困难的,甲方可以按劳务人员花名册预付适当的生活费,在后续价款支付时扣回。

十五、本合同必须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印章,乙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乙方为自然人应交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签字并押指纹,并写明联系电话和银行帐号)签字后生效,待工程完工并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结清经济手续,合同自行失效。

十六、甲、乙双方应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在执行合同阶段若有争议,乙方向甲方主管单位(青海省公路工程建设总公司)申请协调解决,协调无效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需要有文字根据的,要有双方签字的备忘录。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十八、本合同条款及内容除甲乙双方约定,不得随意更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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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工程施工合同(5份合同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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