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燕七 发布时间:2021-10-08 11:00:01
房屋过户,是指房屋买卖、房屋赠予等情况发生时,原所有权人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新所有权人名下,而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所办理的登记。房屋过户买卖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酷猫写作小编整理的房屋过户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房屋过户买卖合同范文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甲方自愿将 号楼 单元 层 室 ,建筑面积 平方米卖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价款
总价款人民币 元整(¥ 元)。
二、交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 号楼 单元 层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交给乙方,房款一次性付清,甲方将入住相关手续交给乙方。
三、甲方保证在该楼过户时积极提供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将房款交清后,该房所有权即行转移归乙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按房款的百分之十赔付给对方。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房屋过户买卖合同范文,尽在酷猫写作。
延迟过户可能会面临违约、房屋被查封、 一房多卖 、房子被 抵押 、产权人意外身亡五大风险。
为什么会存在延迟过户?
之所以会存在延迟过户这一现象,是因为 购房 款中有一部分是税费,而满两年或者满五年的住房是可以享受税费优惠的。下面以二手住宅为例,作简要的分析。
二手住宅税费缴纳明细
以首套 买房 ,50平米,网签价200万(高于核定价),原值150万,原 契税 1.5万的普通住宅为例,来看看满两年和满五年的房子比不满两年和不满五年的房子少多少税费。
由上图可知,满2年的房屋比未满两年的10.7万元,满五年不唯一的比未满两年的房屋少10.7万元,满五年唯一的房屋比未满两年的房屋少12.7万元。
延迟过户会面临哪些风险?
先签订合同,等房屋满两年或者满五年再过户,这样的行为不可取,可能会面临五大风险。
1、违约风险
根据《 民法典 》的相关规定, 产权变更以 不动产登记 为准 ,也就是说,在没有过户之前,即使签订了合同,房屋产权还是卖方的,如果受到房价上涨较多,卖方宁可赔 违约金 也不办理过户。
当房价下降较多时,买方也可能放弃 购房定金 或者部分房款也不愿意继续履约。
2、房屋被查封
没有过户之前,房屋的产权还是属于卖方的,如果卖方在这段时间因为一些 经济纠纷 导致房子被法院查封、拍卖,对于买家来说则是得不偿失的。
3、一房多卖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产权变更以不动产登记为准 ,如果在过户前的这段时间,卖家将房子又卖给了另外一个人,第二个买家随后过了户。对于买家来说,则只能是拿到一些违约金。
4、房子被抵押
在合同存续期间,卖家若有急事急需用钱,不排除会将房子做抵押的可能。如果到了约定过户的时间,贷款依然没有还清,房屋仍在抵押当中,就无法办理过户。
5、 房屋产权人 意外身亡
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若卖家过世,想要办理过户,那么该房屋还需先办理 房屋继承 手续,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转移。
在此过程中,不排除继承人坐地起价的可能,到时购房者不仅要多支付手续费,走公证程序,还会有一些违约情况发生。
买二手房,延迟过户有五大风险,交易双方不可取。 来源:链家网综合整理
买房未过户,买主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佛山万林律师所根据其代理的案件予以汇总说明。
【案情简介】
1996年1月,朱某及父亲朱某杰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协议书》,约定朱某及父亲朱某杰共同购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某房产,建筑面积95.77平方米,每平方米2200元(一次性付款按9折计算),售房总价为189624.6元,房屋交付日期为1996年2月28日。协议签订后,朱某及父亲朱某杰已按照协议约定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了购房款合计189624.6元。经查询,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已于2005年3月15日取得案涉房屋产权证,但至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尚未协助朱某及父亲朱某杰办理上 述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判决裁决】
一、确认朱某杰、朱某朱某和房地产公司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6年1月10日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协议书》合法有效;
二、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协助朱某朱某办理该房的产权过户手续。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三十五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朱某杰和房地产公司于1996年1月10日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协议书》,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各方均应履行善意履行合同的约定。房地产公司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义务,应配合朱某完成过户义务。
以房抵债买受人在过户前,不享有物权及优先利益
——基于以房抵债而拟受让不动产的受让人,在过户前,并不能依该以房抵债协议产生针对交易不动产的物权期待权。
标签:以房抵债|物权效力|执行|以物抵债|民间借贷|以房抵债
案情简介:2014年6月,银行依生效判决申请执行刘某名下房产。贾某以其2013年8月与刘某签订500万元借款合同、刘某以名下房产顶抵所欠刘某债务、2014年10月生效法院判决刘某协助贾某办理抵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及抵顶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为由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
法院认为:①贾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法院判决并生效,该案件案由系民间借贷纠纷而非物权确认纠纷,判决并未确认案涉房产所有权归属于贾某,只是判决刘某协助贾某办理抵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及抵顶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该判决不能直接引起物权变动法律效果。因案涉房产一直登记在刘某名下,物权变动并未完成,贾某对刘某只享有债权请求权。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28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上述规定适用的主体是不动产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保护的是基于买卖不动产而产生的物权期待权。本案涉及的是以房抵债协议,以房抵债协议首先以消灭金钱债务为目的,而房产交付仅系以房抵债的实际履行方式,基于以房抵债而拟受让不动产的受让人,在完成不动产法定登记之前,该以房抵债协议并不足以形成优先于一般债权的利益,不能据此产生针对交易不动产的物权期待权。判决驳回贾某诉请。
实务要点:基于以房抵债而拟受让不动产的受让人,在完成不动产法定登记之前,该以房抵债协议并不足以形成优先于一般债权的利益,不能据此产生针对交易不动产的物权期待权。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1769号“某银行与贾某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见《再审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与被申请人贾建军、姜亥军机原审第三人刘涛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审判长贾劲松,代理审判员吴晓芳、高榉),载《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执行异议之诉案例选登》(201703/71:104)。
在二手房买卖中,出现的购房纠纷可能是因为交房期限拖延而引发,很多二手房购买者都难以维权。但实际上,根据相关的法律,对于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是有具体规定的。泰仁在线律师咨询为大家分享以下几点:
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怎么办?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最好严谨些。如果买方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或被“抢购”,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
如果买方志在违约金的赔付,须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以防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违约金。
如果房屋被转卖他人或被“抢购”,在要求对方退还原来房款的同时,还可提起因房价上涨而造成的差价赔偿即期待利益诉讼。
在线律师咨询:二手房过户需注意什么?
1、查询户籍状况
在交易之前,买家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及政府对外服务窗口查询户籍状况。房屋户籍通常是由该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管理,一般情况下,派出所会要求户主本人调取户籍材料,买家可以要求同卖家一起到派出所调阅。这个程序最好在交易前完成,一旦迁户有问题,买家可以拒绝购买。
2、核实相关证件
买二手房时,买家可要求卖家出示户口本,自己复印后留存户口复印件,以确认房子的户籍状况。
3、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可在合同上注明相关条款,买家主要把握两点:一是付款的时间,买家只有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时,才可以付清全部的购房款;二是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免除买家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就不必在诉讼中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害。
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比较多,泰仁在线律师咨询中心小编提醒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屋产权的问题,其次是房屋过户的问题。只有确定了这些方面没有问题才能更好的保障房屋买卖的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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