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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司法局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精选10篇)

发布时间:2024-01-20 06:01:03 热度:69

2023年司法局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精选10篇)范文

第1篇 2023年司法局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是我国政治敏感时段相对比较集中,各类矛盾纠纷比较凸显的一年。一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政法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夯实基层基础、筑牢维稳根基,努力开拓法律服务领域,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为努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22年工作主要做法及成绩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

学无止境,学习是创新的源泉也是工作的动力。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更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为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的新时期司法行政队伍,局班子以身作则,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把加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予以抓紧抓实。我们在坚持“二五”政治理论学习日基础上,认真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市委二届七次全委会、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县第十一届党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学习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局长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干警的思想,凝聚了人心,从而也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不断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我们还继续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着力点,在局机关内部大兴学习之风,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大兴实干之风,营造想工作、议工作、干工作的浓厚氛围,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另外是结合今年政府阳光工程和四项制度的实施,我们以提高办事效率为着力点,要求从局领导到每个司法行政干警,均须树立强烈的事心和责任感,大力倡导雷厉风行、言出行随的办事作风,急事特事马上办,难事疑事不推委,特别是对能够办好、应该办好的事情要坚决办好,打造高效服务平台。从而较好的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为县委、政府服务的工作职能。

(二)、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在去年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三个一”为主的一系列专项教育活动。

一是根据《中共**自治县委关于印发〈**自治县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发〔2022〕16号)、《关于印发〈普洱市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司发〔2022〕24号)文件和《**县政法机关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实施方案》(景政法〔202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学习《读本》的教育活动。为确保两个学习教育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各乡(镇)司法所长为成员的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自治县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自治县司法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实施方案》下发施行。通过历时近五个月的学习,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深化了认识,找准了问题、看到了差距,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振奋了精神、激发了干劲,学习教育活动基本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为检验学习教育活动成果,于2022年7月10日早上,我们组织全局3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云南省司法厅组织的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统一要求的学习《读本》活动教育考试,全体同志均一次性通过,没有一人补考。

二是根据《关于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景纪通[2022]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六个“为什么”学习宣传的通知》(景宣发[2022]35号)和《中共**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景办发[2022]86号)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六个“为什么”、“三增强”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的学习教育活动,掀起了新一轮政治理论学习热潮。

三是按照省市县委、政府和省市司法厅局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阳光工程”,并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自治县司法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重要事项公示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重点工作通报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自治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安混乱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调查研究制度》、《**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挂钩定点联系制度》、《**司法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自治县司法局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等。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__败体系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了xx在国务院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组织观看了《马背上的法庭》、《真水无香》和《缉毒警》等电影。通过采取上述一系列举措,全局干警综合素质得到增强,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提高,从而也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三)、夯实基础,强化管理,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动摇

1、民调维稳工作。民调维稳工作继续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与“多种手段、协调作战”的方针和依法调处、德法并举原则,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主线,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今年以来,为借鉴推广好“金平经验”,我们经调查研究后,在全县行政村内已健全有调委会的基础上,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基本要求,在现有的自然村全部建立健全了调解小组,明确指定了调解员,10个乡(镇)调委会也进行了全面调整充实,统一发放了聘书,完善相关法律手续,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县、乡(镇)、村(社区)、组(自然村)的“五级”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县共有各级调委会152个,共有调解人员2683人。二是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根据新时期民调维稳工作实际,我们统一制作了3000本《**自治县乡(镇)村(居)委会、村民小组民事案件调解协议记录册》下发到各自然村(组),并划拨经费对全县各级调委会和调解小组的所有调解员就如何使用《调解协议记录册》进行了全面轮训,较好的解决了基层调解组织工作的规范性问题。

同时,我们还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xx年]179号)和《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司法局转发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意见的通知》(普财行[2022]83号)文件精神,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努力使“一案一补”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三是努力营造了民调维稳工作的良好法制氛围。根据普洱市司法局转发《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关于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的通知》(普司发[2022]52号)文件要求,于2022年6月17日,我们在县城大农贸市场设立一个宣传点的基础上,全县10乡(镇)均设立宣传点同步开展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宣传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10幅,开展以案释法调解纠纷12件,现场解答咨询310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560份,出动宣传车辆15辆次。此次宣传活动不但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也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社会影响面,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和支持,亦努力为迎接《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出台营造良好的氛围。截止10月底,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119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47件,上升21%,调解成功1122件,成功率达94%。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5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73件。创“四无”(无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杀案件、群体性上访案件)单位64个,其中乡镇6个、企事业单位31个、行政村27个。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了一方社会的稳定。

2、基层“两所”建设不断推进,软硬件建设极大改善。根据____、国务院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和司法部及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在巩固2022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一是今年我们在去年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凤山、**、正兴3所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了司法所建设“攻坚年”活动,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目前,除益智所因搬迁未建外,威远、正兴、凤山、**、民乐、勐班、半坡7所已迁入新居办公,碧安、永平2所也已基本完工,局机关已于4月29日迁入新办公楼办公。同时,在硬件建设上,我们还按照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购置了10台微机配发到各个乡(镇)司法所,还为永平所、凤山所各配备了一辆微型车。二是在去年6月首次全面实现乡(镇)司法所人财物的上划收编的基础上,为解决人员编制不足问题,我们在继续执行顶班工作的同时,经报县委政府领导同意后向全市公开招考了2名干警,从而较好的缓解了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少事多,力量不足的实际困难(今年我们又上报申请将再招考2名)。三是根据《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司法所规章制度管理的通知》(普司发[2022]13号)和《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统一司法所标识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普司发[2022]89号)要求,我们在继续抓好乡(镇)司法所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基础上,还积极筹措资金为10个乡(镇)司法所统一订购了司法行政徽章。当前,全县10个所在思想上、组织上、基础设施上得到了全面加强,基本形成机构健全、管理有序、人员充实、职责明确、制度完善、保障有力的发展机制,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止10月底,10个乡(镇)司法所共受理调解各类纠纷83件,宣讲法律法规96场次,受教育45000人次,为基层政府提司法行政建议5条,采纳5条,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制定村规民约9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5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1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4人次。10乡(镇)法律服务所与乡(镇)司法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作办公方式,属自收自支事业机构,有兼职法律服务工作者25名;半年来,共代理诉讼事务10件,代理非诉讼事务9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94件,调解纠纷135件,代书177份,解答法律咨询1536人次,当任法律顾问138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

3、重点人口管理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展开。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根据云综治办[2022]18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普综治办[2022]1号《关于印发〈普洱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专题请示汇报,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县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为此,专门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国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田国光和县司法局长吴宏任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社保局、人事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领导小组在制定下发《**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2月27日召开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学明同志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国新同志作了重要动员讲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田国光同志就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

二是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按照省、市的要求,我们不但统一制作了《**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展示版》,还统一翻印了省司法厅制定的各种法律文书、表格,下发到各乡(镇)司法所使用;并制定了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下发给各乡(镇)司法所,并要求各司法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三是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以来,我们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省、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从而确保了我县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过一例漏管、脱管,使我县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截止10月底,全县各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接收符合移交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64人。

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更加规范,成效更加明显。在年初,我局就已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列为基层司法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重要内容。要求各乡(镇)司法所均要健全安置帮教网络,建立健全释解人员信息库,个人档案管理库,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档案齐全、衔接工作规范、安置帮教措施落实、帮教无死角,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截止10月底,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6人。县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派出所、各级各部门帮教组织和人员,认真履行帮教职责,积极配合协助当地政府和单位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16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并均采取落实责任田的方式进行了妥善安置,安置帮教率达到100%,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我县安置帮教工作对维护全县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努力拓展服务领域、积极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1、公证工作。公证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公证处不但建立有严格的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公证处内部自律机制,而且还坚持公证咨询、接待的首问负责制;在公证质量检查的方法上,建立个人自查、互查、工序交接检查、抽查的四查制度。做到了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保效益。年内,积极主动参与了县乡公路、房屋建设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有效的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截止10月底,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5件,涉及标的xx万元,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代写各类法律文书87件。全年无错证假证发生。

2、律师工作。律师工作紧紧围绕“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证、恪守诚信”的总要求,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培养和树立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截止10月底,芒乡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41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民事案件24件、法律援助代理8件,解答法律咨询2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5件,担任法律顾问4家。平掌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65件,其中刑事案件12件、民事案件37件、非诉讼15件、代理仲裁1件,解答法律咨询16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2件,担任法律顾问11家。

3、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加强,达到了“贫者必帮、残者必援、弱者必助”的要求,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救助原则,较好地维护了全县老年人、妇女、儿童、各种残疾人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根据《普洱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普司发[2022]79号)文件要求,我们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契机,以推广“盘龙经验”为载体,不断加大了对《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法》和《云南省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暂行规定》等的学习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还按照县委李忠民书记在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普办发[2022]27)文件上的批示和《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普司发[2022]91号)文件要求,及时研究制定了《**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向全县转发,从而掀开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史上新的一页。截止10月底,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3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4件、民事法律援助5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84件,代写法律文书5份,解答法律咨询60人次,受援人数达190余人。

(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

2022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也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一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为主线,以依法治理为载体,为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社会政治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1、依法治县进程全面推进。我们在全面抓好《**自治县xx—2022年依法治县规划》实施的同时,及时制定下发了《二00九年**自治县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法制中心示范户”创建活动的通知》,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细胞工程”的实施,继续加大对地方、基层、行业依法治理指导、检查、督促的力度,把“民主法治村(区)”和“法制中心示范户”的创建巩固作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切入点,4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今年8月,我县在原有2个省级、1个国家级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基础上,永平镇迁糯村又被推荐上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当前,全县119个单位部门、10个乡镇、136个村(居)民委员会,依法治理面达100%,1943个村民小组,依法治理面达95%。县、乡(镇)、村(居)、组(所)四级依法治理网络已经形成,并已发挥出日愈重要的作用。

2、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措施保障。一是在年初制定下发了《二00九年**自治县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同时,及时召开了县乡(镇)两级法制宣传教育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市司法局长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二是根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景人大[2022]20号)文件要求,县局及时下发了检查通知,认真开展了查缺补漏和自检自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检查任务;于2022年9月25日,县人大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会议对我县“五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突出重点,加大“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力度;切实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加强农村基层“两委”班子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完善普法保障机制六个方面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为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队伍素质,我们把普法依法治理骨干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全年县(乡)两级共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28期,参训人员5700人(其中法制中心示范户主1675人),为我县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继续执行大乡(镇)60张、小乡(镇)50张的农村学法照片量化考核制,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激励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推行依法治县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评,统一表彰奖励,确保了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县委中心组坚持每制度集体学法和自学法律制度,各级均制定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公务员法律培训制度,县组织部、人事局、党校等有关部门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中,分期分批开展了各系统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年内,共参训人员250余人。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为提高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水平,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依法经营和诚信意识。加强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全县各类学校都把法制课列为学生必修课,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全面实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全县137所中小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并由县教育局统一发放了聘书,法制副校长年内到学校上法制课31场次。切实加强对农民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按照省、市关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了落实,基本达到了每个村委会有一所法制学(夜)校,有一块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名法制宣传员(法制中心户),每户一名法律明白人的要求。目前,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章”的立体宣传格局。二是积极组织、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宣传日、纪念日开展了各种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全县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利用“3.8”、“3.15”、“5.19”、“5.24”、“6.5”、“6.25”、“6.26”等大型宣传日、纪念日活动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咨询,宣传内容涉及《宪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律师法》、《禁毒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30余部,极大地渲染了“五五”普法的气氛。全年上街设宣传咨询点28个,共发放宣传资料10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宣传50辆次,悬挂宣传横幅75条,粘贴标语3600余条,图文展版80幅,接待咨询3670人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15场次。三是在拓展普法阵地的同时,认真办好了电视台《法制园地》专题栏目,**报《法制园地》专刊,广泛开展了法制文艺活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章”的立体宣传格局。年内,电视台播出法制专题栏目49期,报刊《法制园地》专刊24期,法制文艺演出85余场次,观看42500余人。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队伍整体素质还较差,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当前,我县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与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对干警的整体素质教育和培训任务还十分繁重;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xx]10号)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司法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司发[xx]66号)文件关于“乡(镇)司法所应由3名以上公务员组成”的有关规定,我局乡(镇)司法所仅18名的人员编制数严重不足,现有在职人员也仅有22名(含在职不在编数)。

(二)民调维稳机制不够健全,基层基础还较薄弱。当前我县民调维稳机制还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求,乡(镇)、村(居)级调解组织虽以建立,但不够健全,“四落实”难以落实到位,调解人员整体素质较差,根据《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司法局转发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意见的通知》(普财行[2022]83号)文件要求,本应与予以财政保障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难以落实,由于尚无专项经费,市、县虽能确保对乡(镇)级调解人员的年度培训,但对村(社区)级调解人员的培训难度较大。

(三)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硬件设施滞后,工作比较被动。虽然政府已按每个乡(镇)县级配套4.3万元的标准给予了拨付,但由于材料物价上涨等因素,专项资金之外欠债较大。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缺乏,工作难度较大。由于县财政困难,使原《中共**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景发[xx]45号)文件中关于“各级财政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安排每年人均不少于0.2元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的规定难以落实到位,从而使全县基层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比较被动。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思路:2022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不断转变作风,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措施:

1、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云司基[2022]6号)文件,夯实基础、筑牢根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推进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增强帮教安置的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进一步做好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努力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着力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3、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总揽,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为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法制中心示范户”创建巩固活动,促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和扫尾工作,确保以优越的成绩迎接好省、市的检查验收。

4、大力加强队伍和班子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司发[2022]6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好对局班子以及整个司法队伍的思想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以及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执行有力的高素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和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增强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领.

第2篇 区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和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实干创佳绩、以创新谋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xx区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20xx-20xx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区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三等功;梁云伟局长获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四年一度),并作为全省唯一区县司法局长代表推荐参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光明网》、《湖南日报》、《红网》对我局亮点工作予以报道。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以法治为主线,构建立体化的普法宣传格局

1、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良好开局。协同相关部门围绕“七五”普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开展调研讨论,确保“七五”普法高起点开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行普法清单和以案释法制度,形成职能整合、协调联动的“大普法”格局。借助网络、微信、法制宣传媒体机等进行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反家暴法”、“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100余场次,派发资料5万余份、宣传环保袋8000余个,累计解答咨询1000余人次。

2、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抓好“七五”普法两类重点对象,即: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工作。召开高规格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会议,组织全区5873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xx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依托砂子塘泰禹小学优质教育资源,创建“湖南省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积极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砂子塘街道“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等特色普法活动,增强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3、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法治社区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一条路等阵地建设,使群众潜移默化受到法治文化教育。先后建成仁和xx家园社区法治公园、同升街道洪塘法治广场和以王家冲路为主线,小茶园、小游园为亮点,法治沙龙角为支撑的砂子塘街道法治教育示范街。以市委确定的社区提质提档工作为抓手,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建成同升社区、南雅社区等一批市级法治社区,推荐侯家塘司法所参评“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

(二)以稳定为首任,完善多元化的矛盾解决机制

1、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区现有街(镇)、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177个,在医疗纠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1个,专职人民调解员50名,形成了纵横连贯、条块互补、点面结合的矛盾纠纷调处网络。20xx年,以“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为总揽,成功调处纠纷3822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15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民转刑案件154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264万元,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发挥“三调联动”独特优势。积极构建多元化“大调解”体系。驻区法院调解室受理诉前调解、接受法庭委托诉中调解223件,司法确认32件。驻区交警大队调解工作室与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交警大队、保险协会无缝对接,成功调处交通事故纠纷30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38.5万元,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副司长王学泽、《人民调解》杂志社社长平达来长调研时给予高度评价。规范人民调解驻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我局起草的《关于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工作方案》以区综治委名义印发实施。

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将适当增加驻派出所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夯实驻派出所调解力量。今年,全区驻派出所调解室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840件。加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到区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坐班,专门负责物业纠纷咨询、受理和分流,实现源头预防化解。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物业纠纷84件,我局物业纠纷调解经验文章在司法部主管刊物《人民调解》上刊发推广。今年,我局还联合区综治办、区民政局、区妇联成立了婚姻家庭调适服务中心,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适服务,及时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3、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根据上级有关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文件精神,组织起草我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长沙市xx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明确奖励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所调解案件数量、质量、难易程度等因素,实行“以奖代补”、“一案一补”方式发放补贴。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纳入区司法局财政预算,确保人民调解经费和补贴及时保障到位,增强了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以安全为重点,形成无缝隙的监管帮教网络

1、规范化建设巩固监管成效。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严格规范社区矫正风险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奖惩考核、解除矫正等工作环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矫正专干例会和培训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制作下发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范本,13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全部按标准规范到位。

通过摸排走访,及时掌握辖区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协调街道、社区、民政部门,做好2名特赦人员“必接必送”工作,为其解决低保、医保、社会救助、公租房、再就业等问题。在册的348名社区矫正对象和655名刑满释放人员无一例脱管、漏管,安置帮教对象帮教率100%。

2、社会化参与提升帮教水平。推行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先后与洞井丰和公益服务联盟、跳马镇辰午山庄合作,建立新型的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和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累计开展集中教育1021人次、公益劳动1250人次、技能培训630人次、过渡性安置62人次。

联合湖南麓山枫社工服务中心开展“启心社区矫正服务项目”,累计为辖区4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矫治服务,个案跟踪、上门走访800余人次,服务对象访问率100%,社会适应性帮扶覆盖率90%。与长沙孟妈妈青少年保护园合作开展“真情呵护、化茧成蝶”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帮扶活动,促使服刑人员在狱中扎实改造,为其融入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3、信息化手段创新管控模式。借助指纹图像报到、手机定位、电子腕带等信息化手段创新社区矫正管理。对全区严管级、普管级的近300名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电子腕带监管,在线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对宽管级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手机定位监管措施,通过科技手段,将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实时管控范围。采购心理咨询设备,启用心理测试系统,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质量和效果。

(四)以服务为宗旨,构建普惠型的法律服务体系

1、率先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年初,在全省率先启动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按照每个社区(村)配备1名律师、年服务费5000元/人的标准,通过公开竞聘方式,严格审查、层层把关,遴选了来自湖南天地人、秉言、海川等13家律师事务所130余名优秀律师,组成xx区法律顾问服务库和律师团队,实现了164个社区(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社区法律顾问每月10日、20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到驻点服务的社区(村)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村(居)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为群众提供“请得起、找得到、信得过”的法律服务,共开展村(居)务法律体检160次,参与调解纠纷389次,出具法律意见321次,提供咨询1824次。

2、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基本标准,先后建成洞井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跳马镇石燕湖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并投入使用,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窗口。推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依托省司法厅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如法网,安排专人负责该网推广应用和后台管理工作,实现线上线下互动,更加便民利民。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体系建设,选取5个社区(村)试点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招募212名志愿者加入“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着力形成全覆盖的法律志愿服务网络。

3、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主动适应困难群众的民生需求,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经济困难认定基准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倍调整为2.5倍,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继续推行律师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值班,负责解答来访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并协助解决来访人员的涉法事项。从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卷宗文书格式和健全回访制度入手,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

借助全国助残日、“蓝丝带”等主题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使法律援助走进困难群众日常生活。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0件,代书33件,接待咨询923件,完成全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指标任务的166.7%,多次获群众锦旗、致信感谢。

(五)以发展为根本,构筑更牢固的司法行政基础

1、完成“两个中心”建设。高质量如期完成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任务。投入150万元,选址左家塘街道办事处六楼,改建面积达800㎡的高规格社区矫正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简称“两个中心”)。“两个中心”于11月21日建成投入运行,中心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社区矫正宣告室、训诫室、执法室、心理咨询室、监控室、档案室、教育培训室、社会联络室等一应俱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有6个服务窗口,中心还开设了“法律氧吧”等特色区域,最大限度地整合了司法行政职能,实现了机构规模由小到大、功能布局由散到聚的转变。

2、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2月,区编委办发文,明确黎托、东山司法所为副科级机构,至此,我区有4个司法所成功升格,所长解决副科实职待遇,司法所地位进一步提升。大力开展省级模范、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洞井司法所作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接受上级领导、省内外兄弟单位考察10余批次。东山、跳马司法所被命名为“第六批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

3、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和文化建设。抓好思想政治这一根本性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围绕专题学、对照标准学、党课辅导学,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干部队伍严的精神、实的作风进一步树立,展现出新变化、新气象。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制作印有司法徽标和宣传标语的纸巾盒、纸杯、雨伞等文化产品。在办公区域设置单位宣传栏、工作指示牌,为工作人员佩发制服,工作证,把服务形象摆在窗口、亮在一线。

二、20xx年工作设想

20xx年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法治xx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建设财富xx、品质xx、幸福xx,打造中部领先、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强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推进法治xx建设。召开“七五”普法会议,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宪法日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突出重点对象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制度,依托砂子塘泰禹小学资源优势,建好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提高法治副校长配备率,增强青少年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借助网络、微信、微视频、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介传播法治文化,增强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因地制宜打造1-2个法治公园、广场或长廊,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深化法治街道、法治社区、法治学校创建活动,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2、筑牢维稳第一防线。全面贯彻《人民调解法》,完善街道(镇)、社区(筹委会)、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强化交通事故、医疗卫生、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领域的纠纷调解。按照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落实人民调解员奖励补贴,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促进人民调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健全“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形式,招聘一批法学专业人才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探索建立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提升矛盾化解成功率。

3、加强特殊人群管控。从完善功能布局、健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着手,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和应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制定社区矫正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提升社区矫正经费使用效率。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分级管理机制,将有吸毒史、未成年服刑人员及暴力犯罪服刑人员一律列为严管对象,重点监管。落实指纹图像核查通报和电子腕带、手机定位等监管措施,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争取派出所的支持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及社区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为回归人员就业安置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

4、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整合法律资源,为群众提供全天候、全流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全面铺开街道(镇)、社区(筹委会)、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继续深入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对律师到岗情况进行核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常态化机制,加大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服务对象援助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着力形成全覆盖的法律志愿服务网络。

5、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抓好xx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引导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修养,推进创新发展理念在司法行政领域的科学实践。加强调查研究,主动到矛盾、问题多的一线,到改革发展、维护稳定的前沿调研,聚焦司法行政改革发展重点、薄弱点和关键点,精准施策,提升服务发展能力水平。分级分层次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活动,加强一线人员岗位和实战锻炼。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扶贫攻坚活动,扎实开展民意快线、“三联三访”等联系群众工作。

区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第3篇 市司法局总结及计划司法工作计划

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新方法,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在平安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平安河南建设纲要(2022—2022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围绕系统深化“平安xx”建设“七个明显提高、七个确保”的目标任务,发挥狱所管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律师参与信访等职能,积极参与“平安xx”建设、“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1、严管重教,创新手段,狱所执法水平和教育改造挽救质量不断提高。坚持不懈地把狱所安全放在首位,注重从机制上、制度上筑牢狱所安全防线,狱所近6年持续安全稳定,市监狱成功破获一起罪犯预谋脱逃案件受到省监狱管理局肯定。积极创新狱所教育改造挽救手段,采取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聘请企业、院校领导授课等方式,不断强化社会化帮教工作,市劳教所“三种管理模式”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挽救质量明显提高。深化和巩固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成果,以开展思想作风教育整顿为契机,组织狱所开展了执行司法部“双六条禁令”和案件评查活动,市监狱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监狱管理工作整顿”活动,有效地提高了狱所执法水平。

2、健全组织,整合资源,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明显提高。认真贯彻落实《xx市矛盾纠纷排查规程》,加强和完善民调组织网络建设,注重拓展民调工作层次空间,在全市建立了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快速反应机制。指导武陟县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调解职能,积极构建“党政负责、综治牵头,司法行政为依托,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处”工作格局,在县、乡两级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提高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改变了乡村干部中存在的“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的被动局面。自全面实行“大调处”格局以来,该县各类信访和群体性事件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了30%和50%,消除了因调处不及时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的现象。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作出批示,要求在全省有组织地推广此做法。孟州市争取财政资金补贴民调主任,进一步调动了民调主任的工作积极性;修武县注重发挥矛盾排查专职信息员队伍的作用,推行乡镇“四长”接访机制,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调解民间纠纷8083起,调成7937起,调成率98%,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积极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组织全市律师到各级信访部门轮流值班,服务市县领导接待群众信访,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引导群众依法上访、依法表达法律诉求,共接待处理群众涉法信访案件80余起,受到党政领导肯定和广大群众好评。

(二)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服务助推作用,法律服务进一步得到拓展和规范

1、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市局组织律师顾问团,服务市领导决策和处理涉法问题,积极参与全市特困企业改革脱困工作等工作,受到市领导肯定。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在市劳务市场设立了援助站,现场受理下岗职工法律咨询,帮助审查劳务合同;在市政府网站设立了法律援助版块,组织律师与群众进行网上交流和互动,网上受理困难群众援助申请,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效率。与卫生局、科技局联合开展“法律下乡”活动,为广大农村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市局在xx首个“农民工节”期间,选派精干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工作队,连续3天在城市繁华区段为农民工提供全天候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共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受到了广大农民工的好评。

各县市区司法局积极主动地为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如,沁阳市司法局积极为招投标、城镇拆迁、政府采购等工作提供公证服务,中站区司法局主动为xx西部工业聚集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解放区司法局服务全区城市拆迁等做法,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

2、法律服务改革稳步推进。认真学习贯彻《公证法》,组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开展了公证法宣传月活动。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的有关要求,经过认真调研,出台了《xx市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方案》并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和省司法厅批准。筹备召开了xx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我市初步建立了司法鉴定工作的“两结合”管理体制。经过积极争取,全国唯一由联合国资助的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试点项目于9月份在修武县挂牌运行,值班律师分别在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和城关公安派出所轮流值班,免费为参与司法活动和受到行政处罚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有力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改革发展作出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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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服务管理力度加大。组织开展了以“讲政治、讲大局、讲服务、讲诚信、讲学习”为主要内容的律师“五讲”活动;组织举办了全市执业律师“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集体宣誓及签名仪式,广大律师政治大局意识、执业为民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举行了为时半年、95%以上律师参与的全市律师辩论赛,促进了律师业务能力的提高。我市有6名律师被选送参加了全国律师辩论大赛河南赛区比赛,有4人获奖,市律协获河南赛区“优秀组织奖”。市局组建了法律服务督察队,定期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巡查,严肃处理法律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了法律服务市场。制定了《xx市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管理使用办法》,建立了办案专款管理台账,与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财政局联合对全市法律援助专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促进了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工作不断规范。

(三)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

2、重点对象的法律宣传教育不断加强。继续抓好公职人员、农民、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法治河南与和谐中原”理论研讨征文活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围绕新农村建设,各县市区电视台开办了《农村普法》栏目,为全市所有乡村免费发放农村党员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发挥学校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为全市19所大中专院校选配了由县级领导干部担任的法制副校长,并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3000余名干部职工和在校学生观看了预防未成人违法犯罪警示教育电视片。修武县创办《修武普法报》,沁阳市开展“百千万”集中法制宣传活动,丰富了普法载体,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我市荣获“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并在全省“五五”普法启动大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3、基层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坚持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先后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的22个行政村和4个乡镇,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行检查指导。2022年,沁阳市水南关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全市有14个行政村荣获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四)在提高基层建设水平中发挥协调指导作用,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紧紧抓住国债资金支持中西部司法所建设和“全省政法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有利时机,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一方面,注重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使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和人员编制等问题取得明显进展,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得到提高。争取市财政投入资金9万元,为首批18个国债投资司法所配备了办公设施,进一步改善了司法所办公条件。市局对全市第二批36个国债投资司法所建设进行了部署,与市发改委联合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现场办公,帮助协调解决土地征用、施工设计、工程招投标等问题,目前,70%以上的第二批国债投资司法所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另一方面,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月”活动,帮助和指导县市区司法局解决基层司法所的硬件设施建设和人员编制等实质性问题。武陟县14个司法所人员配备全部达到3名以上财政全供人员(其中,1名为行政编制,其余为全供事业编制),每所工作经费5000元列入县财政预算。其它县市区司法所人员配置问题也取得了明显进展。

(五)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中发挥教育和管理作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按照省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先后组织开展了思想作风教育整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主题活动,组织市局和县局领导干部参加了省委政法委和省厅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分层举办了机关公务员、狱所中层干部和全市司法所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在三支队伍中分别开展了狱所警察岗位练兵、“两学一创”和公证岗位训练、律师辩论赛等活动,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执业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局机关和市监狱进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进一步优化了中层干部年龄和知识结构,激发了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热情。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系统公职人员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同时,宣传报道、信息调研、计划生育、行财装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都取得新的成效。司法部长吴爱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副省长、公安厅长秦玉海等领导先后到xx视察司法行政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局机关、局直单位和县市区司法局缺编,人员数年未能招录补充,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二是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不足、经费缺乏、办公设施落后,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三是机关公务员、狱所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三支队伍能力素质、工作作风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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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工作主要特点

一是服务基层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实现新突破。积极引导机关工作人员转变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服务基层意识,把更多的精力向基层倾斜,努力做到“领导到基层调研、机关到基层服务,问题在基层查找,经验从基层总结”。局领导带领机关工作人员由先后深入基层50余次,帮助基层协调解决了许多困扰基层工作多年的普法经费保障、国债投资司法所建设配套资金、司法所人员编制、公证业务拓展等困难和问题,受到基层欢迎。

二是“五五”普法高规格启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氛围浓厚。抓住“五五”普法规划启动的良好契机,举行“五五”普法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通过邀请新闻媒体发表市领导署名文章、对县市区主要领导进行专题采访等形式,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特别是在全市第六次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上,市领导铁代生、毛超峰、郭国明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也召开了相应规格的会议,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普法经费写入“五五”普法规划,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推进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是基层单位亮点凸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备受关注。以武陟县加强司法所建设、构建“大调处”格局的典型做法为代表,基层单位工作亮点不断涌现。修武县创办《普法报》、建立法律明白人队伍,解放区创建法律服务型社区和建立诉前调解、治安民事联合调解机制,马村区组建治安民调员队伍等做法,受到省市领导重视和省司法厅的肯定,系统内100多家单位纷纷慕名前来参观学习,为县市区司法局进一步强化政职能作用,服务党政中心工作大局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

三、2022年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主旨,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和深化“平安xx”建设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抓服务、增效能,抓重点、求突破,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新xx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总体思路:围绕一条主线,抓住两个要务,发挥三项职能,提高四种能力,取得五个新进展。

围绕一条主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抓住两个要务: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发挥三项职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

提高四种能力:一是提高狱所干警公正执法、教育改造罪犯劳教人员的能力;二是提高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执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三是提高基层司法行政人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的能力;四是提高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协调管理能力。

取得“五个新进展”:一是从参与“大综治”格局入手,在服务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取得新进展;二是从构建“大调解”格局入手,在整合调解资源和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上取得新进展;三是从构建“大普法”格局入手,在扩大普法受众面和深化依法治理上取得新进展;四是从构建“大服务”格局入手,在拓展法律服务空间和创新服务方式上取得新进展;五是从“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入手,在提升队伍素质和扩大司法行政机关社会影响上取得新进展。

三、具体工作措施

重点要抓好五项具体工作,可以概括为“做好五项工作、搞好五个服务”。

(一)全力参与综治创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一是加强狱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平安监狱”、“平安劳教所”创建活动,建立并落实监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机制、防控和排查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管安全责任体系。深入开展狱所内侦查和隐患排查,加强狱所安全设施建设,确保狱所安全万无一失。扎实开展狱所民警岗位练兵活动,严格落实司法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双六条禁令”,不断提高狱所民警科学、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二是深化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在全市范围内有组织的推广武陟“大调处”经验,进一步完善重大矛盾纠纷预警、反馈和联合排查调处机制,围绕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环境污染、撤村建居、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群体性、易激化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筑牢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三是规范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工作,减少脱管漏管现象。加强协调,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积极筹建安置帮教实体,切实解决“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问题,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二)大力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领域,使其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中发挥作用。围绕“三农”问题,大力加强农村法律服务,积极介入农村社会经济生活,开拓农村法律服务市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法律服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着力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突出抓好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把法律援助工作向农村基层延伸,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加大对农民群众、下岗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服务。以推行干部普法合格证、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开展“法律下乡”等活动为载体,抓好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民和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坚持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创建工作。围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依法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做好法律“七进”活动(即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家庭),进一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进程。

(四)倾力夯实基层基础,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服务。认真贯彻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的各项职能作用,全面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对第二批司法所建设项目,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对司法所的管理,逐步推行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分离,按照“规范、整合、活跃”的要求,不断整合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增强整体效能,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具活力。

(五)着力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为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服务。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战斗力。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九次党代会和市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以“两学一创”活动、狱所民警岗位大练兵活动、监狱管理工作整顿活动、律师公证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以构建惩__败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二是加强行风政风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和参与“行风热线”栏目,宣传司法行政职能,扩大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认真做好行风评议工作,正确对待和全面运用好政风行风评议结果,对群众和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下大气力进行整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使群众更加信赖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三是加强典型的培养和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帮助基层总结推广经验,注重培养、宣传、树立系统先进典型,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影响。

第4篇 司法局xxxx年工作总结和xxxx年工作计划

**县司法局xxxx年工作总结和xxxx年工作计划

xxxx年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密切配合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学、转、强、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民结亲、平安同行”的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我局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三三三”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是指实现全县公众安全感明显提升。“突出三个重点”,是指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加强法律援助力度和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力度。“夯实三个基础”,是指夯实县乡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县乡司法队伍建设,夯实县乡服务机制建设。“实现三个提升”,是指司法队伍形象大提升,公众民主法制意识大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大提升。在这一工作思路的指引下,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xxxx年全省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满意度测评,**县列全市第一,列全省第9位,比去年同期提升了42位;全年,公证工作的办证量和收入额创历史水平,在全市公证工作现场会上,**是唯一在大会上介绍做法的县区;今年7月,社区矫正工作出台了“一个意见,两个办法”,是萍乡司法行政系统第一个出台社区矫正规范化改革举措的县区,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六五”普法扎实推进,八月份“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县列全市前茅;六月份对全县司法干警实行了统一着警察制式装,全县司法干警向正规化管理迈了一大步。

一、全面落实抓好 “六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一)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今年年初我局为全面迎接“六五”普法工作中期考核,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xx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深入宣传“六五”普法规划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安排,来推动“六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二)深入打造普法广场新阵地。在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镇滨河路的普法宣传长廊等宣传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尤其是倾力打造**大地红法治文化广场,继续丰富了内容和知识,在规模上取得突破、在特色上有创新,在内涵上有发展。(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三月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6.26国际禁毒日,加大对青少年禁毒知识的宣传力度;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新法律法规,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上,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公众安全感测评”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法律知识。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驻赤山镇、福田镇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的同时,通过放发法律知识读本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这此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二、切实抓好“法律服务” 工作,努力在提高社会公信力上取得新成效。 1、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讲政治、顾大局,讲诚信、守纪律”的执业理念,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加大对从业人员的管理监督力度,着力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 2、深入开展律师工作。继续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法律服务,继续坚持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制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3、扎实开展公证工作。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定期开展卷宗质量自查、互查,建立错证、假证追究制度,提高公证质量。今年共办理公证729件,其中民事类603件,经济类126件,接待来访83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52人次,与去年相比,办证率增长75%,收费比去年增长85% ,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为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和青少年等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今年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9件,其中民事案件265件,刑事案件24件,受援人员316人;解答法律咨询785人次,提供法律援助资料1万余份,代写法律文书102份,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50万元,做到了能援就援、应援尽援,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好评。二是提升法律援助案例质量。为了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年初我局就下达了精品案例评选活动,要求每半年每个所都要上交两个法律援助精品案例的任务,以此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提升。三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将与民生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法定的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突出重点,做好对农民工、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企业下岗人员法律援助行动、残疾人法律维权行动等活动,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突出抓好便民窗口建设。完善窗口服务功能,便捷程序,方便群众来电来访;抓好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推行网上申请和审批。创新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学校等活动,让法律援助工作走进千家万户。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组织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万名公民法律援助问卷抽查,张贴、散发1万份宣传资料。重点宣传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程序、“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同时,利用电视、网络等阵地及时报道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进展、好做法、好经验,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舆论氛围。

三、夯实基础、筑牢防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作为(一)着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xxxx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这个大局,坚持以更高标准、更强措施、更严要求,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筑牢维护社会稳定首道防线,取得了显著成效。 1、拓展调解领域。在不断健全完善乡、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围绕保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力求纠纷排查“无盲区”、矛盾化解“全覆盖”。 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机制,加强与浏阳、醴陵等边界县市的协调配合,健全省际边界联防联调机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到目前为止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985件,调处率91%,成功率100%。 2、延伸调解触角。为主动适应新时期化解民间纠纷的需要,我局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进一步加强了对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参与构建我县“大调解”工作体系,出台了《关于加大对萍洪高速公路建设矛盾调处力度的通知》的文件。为**县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保驾护航作用。接受了大量的法律咨询服务,为我县大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支撑。 3.规范化建设得到巩固提高。按照《全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和《“五好”司法所建设申报标准》的要求,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巩固、完善、提高工作,不定期深入各基层司法所开展督导、指导检查,我县除新成立的杨歧所未按照要求以外,其他各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巩固率达到100%,基层司法所真正成为维护一方稳定的“稳压器”,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见成效 1、加大安帮力度,遏制重新犯罪。为确保我县安置帮教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衔接、帮教、安置、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措施,确保“出来有人接、回归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的促进了我县社会安定稳定。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有刑满释放人员28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76人,解除劳教人员11人,都逐一登记建档,订帮教协议书,并落实了帮教措施,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9%。严格按照省厅“无缝对接”的工作要求,从各监狱接回“两劳”人员287名,接回率100%。并对两劳人员发放了六个月的未就业生活补助费,发放率100%。进一步规范了18个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教率达100%以上,安置率达98.2%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2、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改革取得突破。今年新增社区矫正对象226人,全县累计有458名在矫社区矫正对象。一是为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有效监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今年七月份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一致通过“一个意见两个办法”,率先在萍乡司法行政系统中出台社区矫正规范化改革举措,规范了社区矫正前的审前调查程序,实行保证金或保证人制度,有效地强化了对社区矫正对象和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平台建设,加强了gps手机定位系统。社区服刑人员可随时通过手机短信向系统发送思想汇报,也可以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通过手机短信向矫正机构反映。另外,该系统可定期自动精确统计矫正工作数据,矫正机构通过对数据分析,能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动态,进行科学分析决策,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者形象地称其给社区服刑人员构筑了一道无形的电子“围墙”,防止和减少了脱管、失控。我县已有268位社区服刑人员发放了gps定位手机 四、切实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行政新形象。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和谐”的要求,加强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思想解放活动。牢固树立第一责任意识,坚持做到“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的政治本色。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出实招、鼓实劲、求实效,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四是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__败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司法部“六条禁令”的要求,切实解决好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此同时,我局还认真抓好驻村挂点工作。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挂点村-长平乡星辉村、塘上村、福田镇福田村开展“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共帮扶资金4万多元,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品300余份,免费开展法律法规咨询50余人次,开展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学生活动60余人次,共发放慰问金26000元。今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基层基础工作较薄弱,工作发展不平衡,部份干部进取心不强,业务用房建设缓慢等困难和问题。xxxx年,全县司法行政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司法行政机关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开拓创新、激情创业、进位赶超,为建设赣西工业商贸旅游重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xxxx年工作计划

xxxx年,我局以贯彻落实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抓手,严格按照全力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建设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以思想教育、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创新载体,拓展思路,创造性地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突出重点,狠抓亮点,促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上新水平。一、营造法律服务环境,促进**科学发展着力提升律师工作水平。按律师法的要求促进我县律师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律师行风建设,建立健全律师行业“评查月”、“一案一卡”等长效机制,解决律师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着力提升公证工作水平。努力拓宽公证服务领域,积极介入社会经济生活,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证机构管理机制改制,完善公证处的内部运行机制,健全独立法人地位和主任负责制。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以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为主线,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活动为抓手,以提升法律援助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为切入点,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着力强化法律援助管理水平,着力提升法律援助管理水平,着力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公平正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案件数比增8%以上。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有序 1、继续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预防和化解更多的矛盾纠纷,力争实现辖区内“四无”村居达80%,人民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5%以上。 2、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网络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司法部规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规范卷宗归档。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一)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1、重点抓好反腐__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大力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__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2、重点抓好与创新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着重抓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认识和支持社会管理创新。 3、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加大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工作力度,不断加强“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提升工作实效。 4、重点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培育一批新的典型,以点带面,在全县全面铺开,力争创建面达100%,争取更多的村(社区)被省、国家命名。四、狠抓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1、进一步完善监所与基层帮教组织信息沟通和衔接机制,对释解回归人员实行无缝衔接,落实帮教责任人,签订帮教责任书,不断完善排查回访、衔接登记、谈话接访、建档立案、检查考评、信息通报、业务培训和目标管理等制度,推动工作规范化。力争实现服刑人员信息核查率达100%,回归人员帮教率达96%,安置率达93%。 2、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宽安置就业渠道,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政策,主动联系劳动和社会保障、农办等部门,依托“阳光工程”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按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临时救助措施,对符合申领失业保险条件的要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落实减免税等优惠政策。 3、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效落实工作措施,坚持“依法、规范、有序”和“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措施,配合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对审前社会调查对象实行县局领导约谈制度,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创新监管模式,推行手机定位管理,提高监管技术含量,加大教育帮扶力度,丰富教育内容,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分级处理、心理矫正、公益劳动等多种教育方法,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过,尽快融入社会,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努力拓展帮扶渠道,实行帮扶社会化、多元化,巩固教育矫正效果,最大限度地减低重新犯罪率。 4、完善基层工作统计平台,规范基层数据网上填报工作,增强基层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编辑:圆圆)

第5篇 司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

2022年xx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司法局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目标,以有效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切入点,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抓手,以保障民生为根本取向,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以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为抓手,积极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㈠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一是为加强指导调委会调解和建设的力度,根据年初确定的6个乡(镇、场)12个重点村(队)、社区调委会,并结合司法局干部下乡年活动,各科室深入基层开展指导、帮扶工作;为加强调委会的阵地建设,为调解委员会制作工作制度牌56块、调解室门牌24块;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相关制度,并规范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印制了口头调解协议登记本110册下发至各乡(镇、场)、社区(村)队调委会,思想汇报专题通过乡(镇、场)司法所指导各社区、村(队)调委会,切实做到人民调解协议书规范填写。同时利用自治区远程教育培训人民调解员187名,县司法局深入乡(镇、场)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2次70余人。利用集市宣传《人民调解法》15次,受教育人数12000人,发放宣传资料6000份。二是积极向主要领导汇报和协调,县政府常务会通过并印发了《xx县关于开展人民调解'一案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人民调解'一案一补'由调解简易纠纷每成功1件兑现补贴由10元提高到4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规范的调解协议文书的,每件兑现补贴由20元提高到60元,极大激发了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三是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并组织3名专职调解员赴博乐交调委学习,协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助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办公场地,配备电脑、办公桌等办公必备用品,保障交通委的工作正常开展。2022年度交调委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54件,成功调处154件,成功率100%,范文top100涉案金额133.9万元,涉及当事人271人。四是紧紧围绕社会难点、热点,以及各种节假日、重大时间段,开展定期不定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继续对调解案件数量进行任务分解,实行量化考核,每月一报,每季度一分析。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700件,成功调解2656件,成功率98.4%.最大限度的减少了不和谐因素,真正发挥了人民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调节器'和'减压阀'的作用。

㈡围绕综合治理,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

今年根据维稳形势的需要,针对部分村(队)存在重婚、结婚不领证等现象,加大对《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并将《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六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是将《婚姻法》制作成维、汉两种语言vcd光碟100张,发到各村(队)、'三民'驻村工作组,利用村委会大喇叭进行宣传。同时还印制维、汉《婚姻法》宣传单10000份,对重点村队进行入户散发。好总结范文网二是以'宪法?法律宣传月'为契机,通过移动短信的方式,向全县各族群众发送'弘扬宪法法律精神 推进社会和谐稳定,贯彻《婚姻法》保障婚姻自由'为主要内容的信息15000条,提升了群众对《婚姻法》的知晓率。三是在县电视台以字幕的形式播放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对没有经济能力且因非法婚姻受害的妇女和儿童,县法律援助中心给予法律援助。四是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社区、学校基层群众普法力度,更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今年县普法办投入近3万余元印制维汉《法治进乡村》15000册、《法治进社区》7000册、《法治进学校》3000册,内容涉及劳动合同、工资工时、未成年人保护、工伤保险、土地承包、公证服务、法律援助、禁毒、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题知识,目前该手册已进行免费发放。五是组织县农业、司法、国土、住建局等'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八家户农场、托托乡、xx镇3个乡(镇、场)的3个农牧业村队、2个社区,为200余名农牧民、社区居民开展了有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物业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人民调解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同时还免费发放了'六五普法'知识手册260余本。六是在文化北路花池内建法治文化一条街,共展出法治展板22块。七是对全县60余名普法工作联络员进行了培训。

㈢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积极作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今年为做好刑释解教青少年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服务

这篇内容涉及到调解、人民、普法、工作、宣传、社区、开展、法治等方面,看完如果觉得有用请记得(ctrl+d)收藏。

第6篇 区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区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今年来,**区司法局突出“一项行动、两个贯彻、三项计划、四条路径、五个重点”,创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发展环境。在人民调解“**模式”通过了国家司法部专家鉴定后,今年又被列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目前,由市政法委全市推广,福保街道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20**年工作要点

(一)紧扣“一项行动”,创建管理法治型普法。围绕创建平安广东,区政府将社会管理法治行动作为全区20**年12项行动计划之一来抓。区司法局作为牵头单位,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如规划**社区法治文化公园改造方案,创建“**普法”微信平台,推出“普法脱口秀”节目,打造新型“趣味普法”方式。组织开展以“公正司法为民”、“平安创建”、“异地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和“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宣传”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活动,举办社区法制文艺巡演10场,全区共张贴海报5万余份,发送短信18万余条,组织各类宣传活动96场,发放宣传资料56余万份;拓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域,指导各普法成员单位在各大药房、各大农批市场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站点,举办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30余场次,开展法制宣讲活动32场次。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了法律图书“漂流”等互动普法活动,市委书记王荣和省司法厅厅长严植婵亲临现场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来,全区共开展法律咨询活动451场次,举办法制培训与讲座117场次,更新法治宣传挂图3960期/份,举办法制文艺演出69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86.2万份,开展“法律四进”活动418场次。

(二)围绕“两个贯彻”,铸造学习服务型队伍。一是建设学习型司法干部队伍。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率先改进会风,首次组织召开由律师评分的司法行政系统部门单位负责人“述职会”;加强党政理论学习,制定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理念和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的实施办法,组织召开“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学习讨论会,开展学___*____系列讲话精神活动,收看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远程教育直播专题讲座。二是建设服务型党员律师队伍。推进以创建律师党建“四联三促”工作模式为主要内容的省级“书记项目”工作,量化目标任务4类28项,制定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指引,建立健全律师党建工作制度与机制;建设区级党员律师活动中心,建立党务工作指导员机制。在全市率先建立“党员律师之家”微信群、拍摄律师党建微电影,举办全区首个党员律师论坛和律师党建培训班,开展律师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目前格威律师所支部成为全市律师行业唯一市级“两新”党组织示范点。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率先建立律师行业“党组织活动日”,启动“党员律师诚信执业宣言”签名仪式。强化“所企共建”,成立全市首支党员律师义工队,开展“百名党员律师进百家企业”活动,引导12家律师所、民营企业的党组织结对子,开展“党员律师服务企业法律咨询”活动。

(三)推进“三项计划”,丰富人民调解“**模式”。一是创建**0个“爱心”调解站点,区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为民办20件实事之一,将人民调解“**模式”的触角延伸到10个街道和94个社区,实现人民调解“**模式”的全覆盖。二是扩充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将调解室单一的调解工作扩展到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代理、法律援助等工作范围,实现人民调解“**模式”工作的全方位发展。三是制定印发派驻人民调解室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及考核细则(试行),修改完善了派驻人民调解室量化考核标准,从硬件配置、人员配备、调解实务、档案管理等5大项16小项42细项巩固推进人民调解“**模式”,为人民调解“**模式”提供有力保障。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59宗,调解成功率为95%,其中27家派驻调解室调解11925宗,占调解总数的近9成。

(四)开辟“四条路径”,推行法律服务“便捷套餐”。一是首创律师公益性法律服务中心。创办全国首家整合律师服务资源和社会公益法律服务需求的中介机构、全省首家民办非企业性质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区维德法律服务中心,吸引150多名法律专家学者和志愿律师参与公益服务,开展“公益法律交流研讨会”、“公益组织法律沙龙”等活动,办理“夹心阶层”涉法援助案件21件。二是推出青年律师成长计划。成立**区青年律师法律服务团,举办“青年律师与创业企业共成长”活动,为辖区中小企业和创微企业企业服务。深入皇冠自主创业孵化基地等5个产业孵化园区,破解企业创业“求法”成本高等难题。三是加强公证精细化管理。健全主任审批制度和实行疑难问题讨论制度,建设公证信息网,采取案例分析等方式,宣传公证法,重点推进股权转让、房产买卖及按揭、委托书、涉外、证据保全等公证,办理各类公证22755件,比去年同期的19706件同比增加了15.5%。四是改进法律服务模式。主要体现在“下放”与“放下”两个方面:1、下放民事类法律援助审批权到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需要法援的群众直接到社区爱心调解站提出申请,经审核由街道审批,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宗,实现了“群众身边的援助”,方便了群众。2、借助维德法律服务中心,降低援助“门槛”,实现法援工作政府与社会的有机衔接。如超出人均收入1000元的法援标准,但未达到深圳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已超过4000元)的“夹心层”边缘人员,由该社会组织提供援助,既拓宽了法援渠道,又增加了群众的受援面。

(五)突出“五个重点”,推动矫正安帮管教体系建设。一是抓“两头”带中间。制定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意见,对社区矫正对象重点采取树两头典型、带中间进取的方式加强对其教育管理。特别是重点完善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要时段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控工作,健全应急预案、防控机制,提升突发事件预处置能力。二是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区部门间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信息交流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和信息数据传输电子化,强化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矫正教育。组织全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新《细则》学习,重点针对社区矫正人员重新回归社会后表现孤僻、胆怯和重新面对新生活勇气不足等情况,开展社会适应心理辅导,特别是针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新特点,组织6名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律与心理教育。四是创新社区服务形式。按照矫正对象必须参与社区服务的要求,先后组织全区100余名社矫人员参加“爱环境、护河流”新洲河环保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实现社区强制服务与社会志愿服务的有机结合,培养社会责任感。五是积极应对后国际金融危机期下安置帮教人员就业难题。健全协调机制,联动劳动、民政、税务、工商、财政、团委、妇联等部门,支持安置帮教人员就业创业,探索解决无家可归、无处可去、无业可就的安置帮教“三无人员”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问题,今年来共帮扶安置7人。

二、20**年工作计划

明年,我局将结合市委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目标,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六化”工作:

一是围绕学习三中全会精神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一方面是多层次、多角度、多载体地采取集中学、科室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化为全局同志的自觉行为。另一方面是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如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为民能力”的大讨论。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高起点、全方位地谋划各方面的工作并付诸行动,以的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对照“四风”进行整改,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同时,加强司法行政业务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司法工作水平。要继续开展好律师党建活动,把学习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贯彻落实到律师行业的发展中。

二是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确保“书记项目”长效化。协助区委组织部完成“书记项目”总结,开展“书记项目”迎检工作,组织开展党员律师大服务活动,检查指导律师党支部建设工作机制常态化。

三是围绕建设法治城区,推进普法宣传教育经常化。建立普法宣传义工队伍,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深入开展法律宣传“五进”行动(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家庭)。

四是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人民调解模式体系化。将爱心调解站的建设、法律公益服务以及“所所结对”服务等工作作为“**模式”的补充和完善,促进人民调解“**模式”的体系化建设,推进全国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完成。

五是围绕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法律服务精细化。强化律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健全违法违规执业惩戒机制,积极推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探索公证与法律援助的对接机制,为生活极端困难的弱势人群实施免费服务。完成专业调解、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三位一体”。完善法律援助运行机制,简化审批,降低门槛,开辟更多绿色通道和便民工作点,开展上门服务,确保弱势群体及困难群众享受便捷良好的法律援助服务。组织开展星级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创建3-5个星级律师事务所。

六是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实现社区矫正帮教规范化。研究起草《**区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矫正执行、管教帮教、基础管理以及机构与队伍建设。实施矫正对象分类管理,特别是对重点对象通过技术手段实行24小时监管。创新社区矫正方法,严格落实矫正对象参加每月“两个8小时”的法律心理教育辅导和义务劳动。建立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机制,打造社区矫正网络平台,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建设。

第7篇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三大工程”建设,全力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和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天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落实规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为保证“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并于年初组织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及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台帐。上半年,我局还完成了“五五”普法全中国统编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征订《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xx多册。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3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法律六进”工作实施方案,并抽调18名法律专业人员成立“五五”普法宣讲团,在试讲演练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率先完成“法律进乡村”活动,宣讲团成员结合农村实际,以《宪法》、《信访条例》、《公证法》、《继承法》和农民工维权知识为重点,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巡回授课,共1万多名基层干部群众参加了学习培训。进入6月以后,我局又组织宣讲团成员备课,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将陆续启动。

3、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上半年,我局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全中国土地日等特殊时期,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了有关专业法的宣传活动,联合市交警部门到金集、安乐等中学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并通过《普法简报》、电视、网站等媒体,积极做好普法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今年5月,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司法所从原先28个撤并为15个,到目前,15个镇(街道)司法所共配备司法助理员16人,平均每所至少配备了1名正式在编人员;全市已实施国债项目的司法所共11个,剩余4个司法所正在进行国债项目申报,今年内采取垫资方式全部建成,其中有2个已经开工建设;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我局制定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采取“四个一”的管理模式,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例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年终司法所长还要向局党组述职汇报一次,确保规范化要求落到实处。

2、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局统一了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格式,要求每个司法所全年形成规范化调解卷宗不少于20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纠纷月排查制度、纠纷月报告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半年,全市司法所和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86起,调解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件,防止群众性械斗1起,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实现建档管理。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共排查出xx-2022年刑释.解教人员437人,其中已衔接367人,逐人登记并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详细情况表》,对未衔接人员已向公安部门作了通报,力争查明去向。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规范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卷宗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并按要求做好帮教记录,无一脱管、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培育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

1、全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省厅、滁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办理市政协相关提案,今年3月以来,我局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局机关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查摆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

2、大力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上半年,我局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管理职责,集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活动,一是对非法从事法律服务人员展开专项清查行动,全市共排查出8名“黑律师”,已全部被责令停止非法执业;二是聘请了15名行风监督员,实行开门评议,加强对法律服务行风的社会监督;三是结合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优化整合,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从28个整合为18个,律师事务所由4家合并为3家,相关人员进行了重组;四是完善了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机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委员会,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各类投诉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答复;五是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分别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五是建立执业公示制度,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逐步通过网站对外公布。

3、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11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0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市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840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03家,代理诉讼事务90件,代理非诉讼事务82件,调解纠纷90件,协办公证50件,见证30件。

四、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加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办案流程,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分流程序,对于基层工作站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先由中心审批,再分配办理,杜绝有偿案件;二是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档案,统一印发了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三是规范接待咨询工作,设置了“148”接待咨询登记簿,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电话接听和来人接待工作。上半年,全市共登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62人次。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今年3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汽车站广场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活动,向外出务工人员散发《农民工维权手册》300余份;5月2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残联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助残日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我们还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业务,公开服务电话和申请渠道,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

3、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今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市15个镇、街道已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上市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5个单位,全市现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并统一制作了匾牌,将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办案流程、工作制度等公布上墙,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五、坚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按照市委政法委、滁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原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深化教育活动方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项规定任务,在抓好《___文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基本学习科目的同时,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开展“以案析理”大讨论、举行新老党员宣誓仪式、组织学习考试、举办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展等各种形式,不断丰富教育活动内容,增强了教育活动的效果。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我们要求所有参学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撰写心得体会,并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百名群众评议活动,对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深入抓好清理思想、查摆整改工作,积极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继续抓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一是完成了内、外网网站建设,局机关开通了互联网门户网站,并在政法专网上建成内网网站,各基层司法所单独制作了内、外网网页,相关基础材料已陆续添加完毕;二是完成了政法网接入工作,局机关接入政法网并开通了专网内线电话,司法所通过专用短号码拨号方式已全部接入政法网;三是完成了视频会议系统的全省联网调试工作,即将投入应用。

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艰巨,全市尚有4个所未落实国债建设办公用房,司法所在编人员达不到省厅要求的平均每所3人标准;“五五”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基础台帐资料不完整;信息化建设缺少专业人才,工作人员大多缺乏操作技能,信息化管理及应用水平跟不上;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三大工程”建设和“平安天长”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围绕这一指导思想,下半年我们确立的工作思路是:“边建设、边管理、边提升”。“边建设”即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边管理”即全面履行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加强司法所日常管理、加强岗位目标管理等;“边提升”即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水平。下半年,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法律六进”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全面完成法律进乡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组织实施工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不断创新机制,增强普法宣传效果;精心筹划并组织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营造法制宣传的舆论氛围。

二、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厅要求制定我市2022-2022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规划,积极做好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今年内完成所有司法所的国债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管理考核力度,全面提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三、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在动员部署、对照检查的基础上,下半年将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集中整改和考核验收两个阶段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确保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加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逐步将法律援助工作站向社区和村级组织延伸,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案件跟踪检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大办案力度,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力争办案数量取得新的突破。

五、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活动成果,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经常性教育;进一步强化岗位目标管理,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提高机关效能,推动工作落实。

六、积极做好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加强信息化培训工作,着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拓展网站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安全、高效运行。

第8篇 司法局总结及下年计划司法工作计划

_____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共建和谐为目标,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职能。一、半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人民调解有了进一步的加强

1、建立_____县矛盾纠纷集中调处中心。这一做法得到了县主要领导的高度好评,目前各项工作基本准备就绪,中心主任由县委领导担任,中心成员由公安、法院、司法、信访等单位组成,中心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同时从镇乡(街道)抽调一名人武部长或政法委员任专职副主任,常驻办公室工作人员×××名:法院、公安局各抽调×××名经验丰富的同志任常驻调解员、司法局抽调×××名年轻同志担任内勤,受理重大疑难纠纷、跨地域矛盾及县领导重视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还将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联合调处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建立矛盾纠纷集中调处中心,有利于整合资源,建立起快捷、便民、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

2、深入推进“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活动。根据_____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活动的实施规划》(宁党办[_____]42号)文件,我县“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专项活动自_____年开展至_____年底结束,_____年的创建目标为“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的村占各镇乡、街道行政村×××,2022年、_____年分别达到×××、×××,今年计划在工作开展较好的村召开现场会。为了更好地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我县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新型报酬制度,目前试点工作正在开展之中。具体方法为:由各镇乡(街道)根据每个村的规模大小、调解工作的任务轻重,在年初制定每个村调解员的最大奖励金额,每个月根据各村的上访情况和矛盾上交情况予以统计,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在年底按照矛盾上交量、越级上访量、调处案卷的质量等方面予以量化,并将统计结果与联村干部、村主要干部、调解干部年度考核、发放奖金挂钩。今年以来,全县各镇乡(街道)和各村调委会调处各类纠纷×××起,调处成功×××起,调解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了×××和×××,共排摸各类不安定因素×××起。

(二)基层基础有了进一步的夯实

根据省厅“做强内设所、整合混合所、发展直管所”的思路,我县积极推进司法所建设,并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继续推进派驻司法所建设。与周围县市区相比较,我县在推进直管所建设有一项得天独厚的条件,我县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的编制都在局里,目前我县司法行政总的编制为×××名,其中乡镇司法助理员的编制为×××名,按照每个直管所配备×××名司法所长、×××名工作人员的标准,在今年再建×××家派驻所,在3年中建立×××家,其余×××个镇乡(街道)暂时按照混合所标准予以配置,司法行政编制上不存在困难。上阶段,对全县各司法所的基础条件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基本确立了派驻所建设的推进计划。

2、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指导各镇乡(街道)司法所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促使司法所在制度建设、工作职能落实、办公设施改善上更加规范,使司法所的软硬件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社区矫正有了进一步的规范

1、部门联动有新进展。各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并已正常开始运作,三月中旬召开了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以及时的沟通和解决。

2、广泛宣传有新动作。建立了多元化宣传渠道,采用宣传橱窗、黑板报、电视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农村(社区)居民中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规定,让社会各界关注社区矫正工作,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3、工作落实有新保障。加强了志愿者队伍建设,从退休教师、机关干部等人群中选取了热心该项事业的人,定期对其进行集中培训,并建立了薪酬和奖励制度。同时在工作中把好接收登记、思想教育关、公益劳动、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五关”。目前,我县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名,(管制×××人,缓刑×××人,假释×××人,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剥夺政治权利×××人),半年来,无一人再犯新罪。

同时,各镇乡(街道)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的数据库得以进一步完善,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建立外出社区服刑人员调查和跟踪管理工作。

(四)法制宣传有了进一步的深化

1、创办了《_____普法》。普法报已经刊出了首期,共印发了400×××余份,下发至各镇乡(街道)、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企业、各行政村(社区)。《_____普法》报的创办,进一步丰富了我局普法工作的载体,目前我们的普法载体有《_____普法》报、_____普法网、各镇乡(街道)的普法小报、与电视台联办的《法在身边》专题节目、与《今日_____》联办的律师咨询栏目等,已形成了“有声、有色、有文、有形”的全方位普法格局。

2、推动重点人群法制宣传教育。组建了学校法律咨询与法律教育讲师团,并通过课堂教育、课外教育、社会实践、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对青少年进行深入的法制教育;制作了6期与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的电视专题节目,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和“四民主”建设,结合村民民主管理工程建设,全面开展“村级民主管理推进年”活动,目前共有×××个村、×××个社区达到了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标准;以县长学法为推动,对中青年干部和新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开展全体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县政协及普法办对部分考场进行了巡视,促进了我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组建了切业法律咨询和法制讲师团,并开展“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提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

3、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开展了“五五”普法工作自查,市政法委王永年书记带队到_____检查“五五”普法工作,对_____的几点做法作了充分肯定,认为_____的普法工作领导重视、亮点突出、载体丰富、部门协作密切。

(五)法律援助有了更深入的提高

法律援助工作一向是我县司法行政的亮点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心工程。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以下几项措施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效应。

1、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通过法律咨询、下发法律援助工作资料、法制培训等方式努力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加大法律援助的深度、广度、力度。

2、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原有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同时在外来人口集中居住点设立了联络点。

3、加强了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建设专职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这项“阳光事业”,不断壮大我县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截止到今年5月底,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件(其中民事×××件),来电咨询×××起,接待来访645批次。今年5月初,省厅陈志忠副厅长来_____调研法律援助工作,充分肯定了_____的工作和创新举措。六、法律服务有了更实质的举措

目前,我县首家司法鉴定所——_____县天童骨伤医院司法鉴定所的准备工作就绪,目前已通过市局的初审,报送省厅审批,司法鉴定所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满足我县及周边县市区群众进行人身损伤的鉴定,为群众在法律服务方面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如果工作开展顺利、引导得当,则可收到“三赢”的效果:于群众而言,可以更快捷方便地获得法律服务;于医院及司法鉴定所而言,作为一家民营医院,无疑是树立了一块新的品牌,增加了业务量,提供了拓展新市场、开展新服务的好机会;于司法行政部门而言,在法律服务便民措施上也上了一个台阶。

另外,按照市司法局“一村一顾问”的部署,我县开展了“法律服务乡村行,共建和谐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目前×××个镇乡(街道)已与法律服务单位联系结对、×××个行政村都配好了农村法律顾问,受到了基层组织、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同时,出台了《_____县律师事务所考核办法》、《_____县基层法律服务所考核办法》、《_____县公证处考核办法》,对法律服务单位进行量化考核、规范管理。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凝聚民心。根据“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汇总的情况,对好的单位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开展评先创优活动,联合各有关部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和“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评比,以先进带后进,以先进促后进。以县长学法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各单位、部门的学法工作;以普法报、普法网、电视、广播、报刊、农民信箱等为载体,以文艺汇演、法律咨询、有奖竞答等为形式,通过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普法工作,深入营造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排解民忧。村级换届选举已经全部结束,我们将一方面抓好人民调解员的网络建设,组建好人民调解员这支队伍,把有公信力、懂法律、年富力强的村民吸收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另一方面将抓好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建设,继续组织集中封闭、以会代训、远程教育平台、发放光碟等方式的培训,开展庭式观摩,促进人民调解员互相交流学习。同时,在试点的基础上,把新型人民调解员报酬制度在全县进行推广落实。拓展人民调解的范畴,在法院已建立人民调解室的基础上,探索与检察院联动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诉前调解制度。以县级矛盾纠纷集中调处中心的建立为突破口,树立品牌,形成辐射,带动其他部门和基层单位更好地发挥调解作用。

(三)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维护民权。积极探索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新举措,围绕“提高、规范、完善”做好文章,完善县、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及健全与信访局、总工会、劳动局、法院、工商局等部门的联动机制,通过事前把关、法律援助联系人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完善奖励惩处机制、实行案件旁听、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方式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保障民生。在建立了“一村一顾问”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运作,加强考核和指导,切实掌握相关进展情况,对典型的案例通过简报、信息等方式予以推广、宣传;同时,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规范各所的执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在司法鉴定筹建基本完毕的基础上,探索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管理工作,建立起相关的规章制度,监督鉴定机构从设立起就能高标准地、高质量地运作。

(五)进一步做好矫正安帮工作、实现民安。一是加快工作队伍建设,在志愿者参与矫正安帮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一支协理员队伍,加强监管和帮教力量;二是建立几个安置基地和公益劳动基地,各镇乡(街道)都建立一至两个安置基地和公益劳动基地,为开展工作提供平台;三是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对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并予以落实;四是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监所等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合作,翔实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的第一手资料,以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

第9篇 2023年12月县司法局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xx年,我们xx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具体

一、xx年工作总结

1.人民调解工作

我县在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各乡镇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如城郊乡“三结合、三到位”调解法、xx镇“亲友团”调解法、杨士岗镇“会诊制”调解法、肖寨门镇“现场体验”调解法,均起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推广。值得一提的是,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在中国时事出版社《基层维稳与综治探索实践》刊物中发表。xx年,我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86件,重大疑难纠纷81件,纠纷重点人78人,纠纷重点户47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39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74件,调解率达到99%,调解成功1570件,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23件. 这些基础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2、法律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宣传活动。年初以来,共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3次,开办法律培训班3次,发放各种普法宣传书籍和资料2万余册(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二是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工厂活动。全县每个村和社区都配有法律顾问,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制校长为中小学校讲法制课10余场次,受教育达2万余人次。三是积极创新普法宣传载体,人民群众法制教育渠道进一步拓展。

3.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投资2万余元进行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设立了法援主任、接待审批、残疾人接待三个办公室,面积接近70平米。对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装修,更新了办公设备,为残疾人开辟了“四个无障碍”维权通道,提升了法律援助中心的硬件建设水平。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应援尽援”原则,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将社会低保边缘户纳入到法律援助工作范围,全年共办理援助案件93件,其中诉讼43件、民事50件、结案88件。

5.安置帮教工作

继xx年第二次对两劳释解人员进行了大规模普查,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在基层单位,对两劳人员实行党员、干部“一帮一”责任制。全年对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100。

5、窗口工作

公证处全年办证331件,律师全年办案130件,担任法律顾问10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实现了无假证(案)、无投诉、无上访质量目标要求。

二、xx年工作思路

1、全面推进“xx”普法,做好重点层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明年是“xx”普法验收年,为此,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创新普法载体,大力推进全县依法治理,完善普法考核验收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

2、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开展“三抓四防”的人民调解活动,开展民间纠纷大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培训调解队伍,推进司法所立户列编工作。

第10篇 司法局基层科年终总结及下一年思路司法工作计划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22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22]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03-2022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05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22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22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明年基层工作思路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要点:

一、司法所工作

1、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要加强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进一步健全预警性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继续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讨解决辖区内发生的一些疑难纠纷。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二、人民调解工作

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

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3、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按规定备案。年内对街道、镇、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三、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继续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活动,上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和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扎实抓好对重点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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