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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总结4篇

发布时间:2023-01-02 17:26:01 热度:63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总结4篇范文

第1篇 2022年10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由此可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农业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自治区农业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全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在千方百计抓粮食生产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安全,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工作

一、前段工作总结

(一)广泛宣传培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根据农业厅农办发[xx]44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我市于xx年4月23-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两个通告”:《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通告》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各10000份分发到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由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有关人员在农业投入品市场,乡镇、村、屯等地张贴。为了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的活动成果,我们在5月25日及时召开各县(市、区)农业局正副局长、负责农业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干*会议。专题总结与分析了前一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潘局长做了具体布置,要求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重要的位置。同时,会议把6月份定为xx市“无公害农产品宣传月”,在活动期间,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广播、板报、报纸、横幅等形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据统计,全市在城市社区和县(市)悬挂横幅共250条,制作宣传板报17版,在乡、镇以及交通要道张贴宣传标语1680张,共出动技术人员231人,车辆58台次,在主要农产品市场、集市和重要村、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张贴和发放宣传资料23000份,全市共举办各种无公害农产品知识宣传培训班45期4000人次。大新县农业局组织农业、水产畜牧、工商、卫生、安监等部门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共挂横幅18条,张贴标语530条,印发宣传资料8500份,向群众宣传无公害产业和绿色食品知识,以及严禁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有关知识。扶绥县农业局上半年结合“科普活动周”、“打假护农保春耕”等活动,认真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农资打假的宣传、发动工作,在农贸市场、中小学、餐饮企业、农药经营户及重点村(屯)张贴宣传市政府两个“通告”及宣传横幅25条,并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培训方式,累计开办各类培训班17期,培训人数1116人,向乡镇农技干*、农资经营者、农民技术员及农民群众培训了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生态种养技术、禁止销售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新规定等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

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活动,我市群众无公害生产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在生产中不再滥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逐步采用捕食螨、诱虫灯等生物技术来防治农作物病虫害,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二)严格把关,加大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力度

根据农业部和自治区农业厅的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xx年##省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市成立了农资打假和毒鼠强专项整治部际协调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市农业局先后召开各县(市、区)农业局长、主管农业执法工作的副局长、执法大队长、植保站长等人员会议两次,对农资打假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会后,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种子、肥料、农药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市从3月初开始,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活动,加大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力度。据统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18人次,出动车辆254台次,检查市场188个,检查单位862个,检查生产企业20个。通过检查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2起(其中种子10起,肥料52起),罚没款15.6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6.8万元。

第2篇 2022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由此可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农业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自治区农业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1号文件和全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在千方百计抓粮食生产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安全,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工作

一、前段工作总结

(一)广泛宣传培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根据农业厅农办发[xx]44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我市于xx年4月23-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两个通告”:《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通告》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各10000份分发到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由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有关人员在农业投入品市场,乡镇、村、屯等地张贴。为了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的活动成果,我们在5月25日及时召开各县(市、区)农业局正副局长、负责农业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干*会议。专题总结与分析了前一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潘局长做了具体布置,要求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重要的位置。同时,会议把6月份定为xx市“无公害农产品宣传月”,在活动期间,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广播、板报、报纸、横幅等形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据统计,全市在城市社区和县(市)悬挂横幅共250条,制作宣传板报17版,在乡、镇以及交通要道张贴宣传标语1680张,共出动技术人员231人,车辆58台次,在主要农产品市场、集市和重要村、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张贴和发放宣传资料23000份,全市共举办各种无公害农产品知识宣传培训班45期4000人次。大新县农业局组织农业、水产畜牧、工商、卫生、安监等部门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共挂横幅18条,张贴标语530条,印发宣传资料8500份,向群众宣传无公害产业和绿色食品知识,以及严禁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有关知识。扶绥县农业局上半年结合“科普活动周”、“打假护农保春耕”等活动,认真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农资打假的宣传、发动工作,在农贸市场、中小学、餐饮企业、农药经营户及重点村(屯)张贴宣传市政府两个“通告”及宣传横幅25条,并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培训方式,累计开办各类培训班17期,培训人数1116人,向乡镇农技干*、农资经营者、农民技术员及农民群众培训了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生态种养技术、禁止销售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新规定等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

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活动,我市群众无公害生产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在生产中不再滥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逐步采用捕食螨、诱虫灯等生物技术来防治农作物病虫害,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二)严格把关,加大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力度

根据农业部和自治区农业厅的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xx年##省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市成立了农资打假和毒鼠强专项整治部际协调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市农业局先后召开各县(市、区)农业局长、主管农业执法工作的副局长、执法大队长、植保站长等人员会议两次,对农资打假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会后,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种子、肥料、农药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市从3月初开始,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活动,加大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力度。据统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18人次,出动车辆254台次,检查市场188个,检查单位862个,检查生产企业20个。通过检查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2起(其中种子10起,肥料52起),罚没款15.6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6.8万元。

第3篇 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由此可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农业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自治区农业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1号文件和全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在千方百计抓粮食生产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安全,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工作

一、前段工作总结

(一)广泛宣传培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根据农业厅农办发[2022]44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我市于2022年4月23-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两个通告”:《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通告》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各10000份分发到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由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有关人员在农业投入品市场,乡镇、村、屯等地张贴。为了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的活动成果,我们在5月25日及时召开各县(市、区)农业局正副局长、负责农业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干*会议。专题总结与分析了前一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潘局长做了具体布置,要求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重要的位置。同时,会议把6月份定为xx市“无公害农产品宣传月”,在活动期间,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广播、板报、报纸、横幅等形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据统计,全市在城市社区和县(市)悬挂横幅共250条,制作宣传板报17版,在乡、镇以及交通要道张贴宣传标语1680张,共出动技术人员231人,车辆58台次,在主要农产品市场、集市和重要村、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张贴和发放宣传资料23000份,全市共举办各种无公害农产品知识宣传培训班45期4000人次。大新县农业局组织农业、水产畜牧、工商、卫生、安监等部门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共挂横幅18条,张贴标语530条,印发宣传资料8500份,向群众宣传无公害产业和绿色食品知识,以及严禁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有关知识。扶绥县农业局上半年结合“科普活动周”、“打假护农保春耕”等活动,认真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农资打假的宣传、发动工作,在农贸市场、中小学、餐饮企业、农药经营户及重点村(屯)张贴宣传市政府两个“通告”及宣传横幅25条,并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培训方式,累计开办各类培训班17期,培训人数1116人,向乡镇农技干*、农资经营者、农民技术员及农民群众培训了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生态种养技术、禁止销售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新规定等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

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活动,我市群众无公害生产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在生产中不再滥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逐步采用捕食螨、诱虫灯等生物技术来防治农作物病虫害,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二)严格把关,加大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力度

根据农业部和自治区农业厅的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2022年##省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市成立了农资打假和毒鼠强专项整治部际协调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市农业局先后召开各县(市、区)农业局长、主管农业执法工作的副局长、执法大队长、植保站长等人员会议两次,对农资打假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会后,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种子、肥料、农药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市从3月初开始,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活动,加大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力度。据统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18人次,出动车辆254台次,检查市场188个,检查单位862个,检查生产企业20个。通过检查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2起(其中种子10起,肥料52起),罚没款15.6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6.8万元。

我市通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等专项整治,有效防止甲胺磷、甲基对硫磷、氧化乐果等高毒高残留农药上市流通。同时,在严格做好农业投入品监控工作之中,一些县还重点搞好农药分类经营工作,如扶绥县帮助农药经营者按农药毒性或防治对象、作用方式等进行分门别类置放、销售,便于引导群众正确选购和使用对口农药进行病虫害防治,深受群众;宁明县和大新县在整治中,要求各农药店设立瓜菜用药专柜,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三)强化落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

1、成立xx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积极开展有效监测。

今年,市政府将建设农产品质检中心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之一,市财政拨出专款用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机构,制定了我市农产品质检方案并组织实施,在2月份落实了实验室,完成仪器设备购置安装和调试工作,开始对我市的蔬菜农药残留情况进行抽样检测,主要检测农药种类为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检测地点定在扶绥县(两个生产基地、两个批发市场)、宁明县(两个生产基地、一个市场)以及江州区(两个主要市场和两个生产基地),对这6个基地和5个市场进行定点定时检测,掌握我市蔬菜的农药残留大体情况,为正确引导农民生产、推进我市无公害产业发展提供科学的依据。至今为止,检测中心共进行了6次检测,检测蔬菜样品714个,有100个样品超标,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14%。从几次的抽检结果中发现,我市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下降很快,从第一次超标率为44.3%到第六次2.5%,下降了41.8%个百分点,这是我市蔬菜质量安全生产中一个好势头,主要是各县(市、区)的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农民生产用药的指导,严肃整顿农业投入品市场等措施,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蔬菜农药残留的超标率。

2、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申报工作。

今年我市计划申报有七个县(市、区)26个生产基地,其中蔬菜基地11个,粮食基地2个,水果7个,茶叶4个,其他2个。上半年有11个基地已上报材料,已申报了6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目前有驻龙州##省亚热作物研究所试验站和##省农垦国有先锋农场无公害茶叶生产基地已经通过认证。市农业局对这几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加强管理指导和无公害技术培训,帮助做好示范工作,带动当地乃至全市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3、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

农业生态环境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生态环境好差直接关系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的质量。我市2022年立足于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全面推进生态示范建设。一是完善扩大以沼气为纽带的“猪+沼+果(菜)+灯+鱼”、“免耕稻+鸭(鱼)”、“捕食螨示范推广”、“频振灯灭虫”、“生态富民示范村”等模式建设,扶绥县柑桔害虫综合防治采用“以螨治螨”生物防治技术,同时配套安装频振式诱虫灯诱杀害虫和悬挂黄扳诱杀蚜虫和粉虱,新技术的应用使各示范片已实现了连续2个月不使用化学农药,大大减少了果园的农药使用量、使用次数和果农劳动强度,有效降低了水果的农药残留量,明显提高了果品品质,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增加了果农的经济收入。二是重点抓好无公害瓜菜基地建设(主要抓江州1个、宁明1个、扶绥2个共4个无公害示范基地建设)。江州区归龙瓜菜基地采用频振式诱虫灯后,使用农药大大减少,经送南宁市检测全部达标。三是从黑皮冬瓜、果蔗、指天椒,龙眼、茶叶等优势品种着手,制定本市特色农产品的标准生产和操作规程,培育一个具有本地特色的绿色产品品牌,提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凭祥的夏石镇黄花菜等农产品计划在年内申请有机食品。

(四)存在问题

今年上半年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建设和管理工作,由于各级领导重视,起步早、动手快,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新形势对农产品质量建设的新要求,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地方尚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工作力度不大,缺乏投入,基础较差。

二、下半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农产品质量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年的发展,我市农业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增长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市场化运行开始起步,农业结构由适应性调整向战略性调整转变,安全、优质、高效成为农业发展的首要目标。面对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消费需求,应对经济全球化对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挑战,必须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从生产环节入手,在流通环节把关,切实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迫切需要。民以食为天。吃饭问题与人民群众关系最为密切。长期以来,我们的农业生产一直致力于扩大面积、提高产量,解决农产品数量不足的问题。经过长期的努力,今天农产品短缺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数量上的供求矛盾得到基本缓解。但是,近几年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却日益突出,质量安全事件接连发生,食用农产品中毒已经实实在在地出现在我们的身边,威胁到人们的健康安全,不能再熟视无睹了。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

2、加快农产品质量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我市农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给我市的农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但也面临更多的挑战。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分析,我市的农产品如蔬菜、果品、畜禽等,既有相对于东盟各国的成本优势,又有相对于国内其他地区的科技优势,应该说具有较大的出口潜力。但现实情况却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关键是质量问题。只有顺应农业国际化趋势,按照国际农产品质量的标准和规范来生产,才能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才能从容应对农业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挑战。

3、加快农产品质量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适应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近几年来农民收入增长不快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业效益不高,大宗农产品价格低迷,农业结构调整难度加大,其中农产品的安全、优质问题更是重中之重、难中之难。我国各地近年来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实行连锁配送,刮起农产品“绿色”旋风,很大程度上就是抓住了消费热点,同时也为本地农业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亮点。因此,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制约农民增收的主要问题,成为体现农业结构调整是否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的关键所在。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加快农产品质量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关系到群众的“一日三餐”,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民心工程,是贯彻江总**“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也是为老百姓办的大好事、大实事,希望各县(市、区)认真抓紧抓好,努力抓出成效。

第4篇 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2022年,在农业、畜牧、水利、质监、工商、卫生、商务、药监等部门的相互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切实有效,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加大两个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是加强农产品监管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多年来,区农业局把宣传上述法律法规作为抓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尤其是近两年以来,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一是在与区电视台联办的《襄州农业》栏目中增加“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栏目,共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办法》专题宣传节目12期,发表电视讲话10次,累计循环播放280次。

二是制作宣传横(条)幅20条,悬挂在区内各个大型农贸市场、各镇主要街道和城区主干道,张贴宣传标语180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

三是在主要商业中心、广场、超市和农贸市场设立宣传咨询台,向市民面对面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一年来共接待咨询人员2万人次。

四是出动宣传车30台次,组织宣传人员180 人次,对初级加工企业、农产品收购企业和大中型农业生产企业实施划片包干,包保责任落实宣传工作。

五是组织行政相对人培训,每年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举办一次农业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时间3-5天,培训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办法》以及相关的农业投入品管理法规。如20xx年 1月,区农业局报请区政府同意,在农技中心举办了为期一周的阳光工程农资经销员法律培训班,共培训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人员385人,并进行了理论测试,测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签发《农业投入品上岗经营资格证》;年初,区水利局分别在荣华宾馆、襄北农场招待所、区委*校、朱集四新村培训基地等地方,举办水产品养殖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600人(次)。通过以上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办法》,为全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农药市场监管,重拳打击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

对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铵及其复配制剂等高毒高残留农药进行重拳打击,严肃查处剧毒鼠药和未经登记擅自生产的卫生杀虫农药,依法强化辖区内剧毒和高效农药限用工作的管理,杜绝剧毒、高毒农药在蔬菜、果树、茶桑等短期经济作物上使用。同时,切实加强对调节剂、保鲜剂、防腐剂等系列农药的监管。在违禁农药监管上,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加强农药批发源头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厅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把农药批发源头监管工作作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来抓,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

一是召开农药批发源头市场监管专题会议。今年5月5日,在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会议室召开了邓城农资市场批发源头农药经销商农药管理专题会议,对农药监督管理年的管理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详细安排。

二是加强农药产品申报备案工作。要求邓城市场内所有农药经销商将新购进的农药产品及时携带样品和相关材料到邓城农资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备案,对未申报备案的产品、采取隐蔽方式销售的产品,依法给予严肃查处。截止目前,全区共申报备案农药产品 128个。

三是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工作。今年已抽取各类农药样品27个,全部进行了送检。

四是依法整治源头经营门店。在申报备案的基础上,依法查处申报备案不合法的农药产品,坚决阻止不合法农药进入本地销售,同时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先后对8个违法违规农药产品给予行政预*,要求限期退出我区市场;依法查处农药案件7件,其中劣质农药案件2件,责令退出产品6个,数量达2000公斤。五是加大农药经营网点的市场检查力度。先后清查农药经营门店 28个,全部依法取得了《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农药经营档案》全部建立,对《农药经营档案》建立不完善的3个门店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门店对禁止经营的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及其复配制剂进行公开承诺。六是加强用药安全指导。要求区内各农药批发源头加强售后服务工作,正确指导各个农药产品的安全使用,杜绝将高毒农药使用在短期经济作物上,杜绝将激素类农药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领域。同时严厉督促基层零售商积极引导农民严格按农药产品使用的方法和剂量进行安全、科学使用。

(二)开展“五查”,加大农药零售网点市场整治力度。

对邓城农资市场以外的零售网点,区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组织两个工作专班加大市场整治力度。

一查经营资质。先后检查农药经营门店272家,全都取得了《农药经营许可证》。

二查产品来源。对辖区内经营邓城农资市场以外的产品,认真开展排查工作,摸清产品的来源渠道,掌握产品的质量状况,对违法违规产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查经营档案。对经营档案建立不完善的18家门店加强指导,帮助其填写完善。对未建立经营档案的2家门店依法予以查处。

四查农药标签。按照《农药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检查各个门店经营农药产品的标签,对12个存在标签问题的农药产品依法给予查处,确保全区农药市场标签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五查隐蔽销售农药活动。对基层村组隐蔽销售的农药产品加大查处力度,对无证经营邓城农资市场销售的农药产品依法从重查处;对经营辖区外经销的产品严格加强管理,直至取谛其经营活动。

(三)层层建立责任制,加强用药安全指导。

明确要求邓城农资批发市场对自己经营的农资产品安全用药问题负主要责任,与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签定用药安全责任状,同时与基层零售网点签定用药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各自的用药安全责任,并加强技术指导;辖区外的农药产品在辖区内本着“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也必须签定用药安全责任状,确保各层次的用药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三、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履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区农业部门按照上级主管业务部门要求,对辖区内15家大型农业生产企业,从投入到产出进行全方位规范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生产记录。第一,购入的农业投入品要有发票、产地证明、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具体时间、经办人签名、领导批字、入库手续等。第二,领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投入品,要有具体时间、具体地点面积、具体用量比例及具体经办人等。第三,对产出的农产品,要登记入库。外销的农产品要注明时间、品种、数量、去向等相关情况。第四,要求各农业生产企业,按照各自业务需要,建立自己的化验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自律性检测,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五,从严从紧开发 “三品一标”品牌。截止目前,全区20xx年6家企业,通过认证和复查换证共获得农业“三品一标”证明商标13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8个、绿色食品4个、有机食品1个。同时加强对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监管。今年4月份以来,配合区创卫工作每天对城区内所有农贸市场,开展农产品抽样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2)区畜牧兽医部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抓好了五个方面的“把关”工作:一是严格把好投入品监督管理关。二是严格把好养殖环节监督管理关。三是严格把好饲料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关。四是严格把好产地检验检疫关。五是严格把好屠宰上市检验检疫关。

(3)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成立了工作专班,并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依法从重惩处农产品生产企业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二是依法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4)区商务、水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都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保障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法规不够完善。具体表现在《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条款衔接不紧,不便操作;《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赋予农业部门的责任较重,但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如含量在40%以上的复合肥农业部门不能管理。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短缺。区农业行政执法部门是我区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承担保障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职责,单位现有工作人员51名,但全年工作经费还不到30万元。

三是农产品检测体系不健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国家批准投资兴建,主体工程已于2022年完工。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仪器和设备已基本安置完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机构编制、人员还未审批到位,制约了我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是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队伍需要加强。区农业局虽然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但仅有2名工作人员,满足不了全区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业务需要。各镇(街道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任然是个空白,没有个真正达到要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五是区委、区政府对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今后的打算和建议

一是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的宣传及贯彻实施,继续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加大力度对各农业企业规范农产品生产监督管理。

二是积极协调配合区直各农产品质量管理部门,把我区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抓得更牢更实,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三是建议区政府帮助呼吁尽快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农业部门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工作提供完善的法律依据。

四是建议区政府尽快解决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人员编制、经费预算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总结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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