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工作总结范文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崇人社xxxx年】100号文件《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乡于xxxx年12月6日至xxxx年1月18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接文后,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活动,在第一时间召集相关领导干*,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成立了“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由乡长任组长,相关业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确保此次行动圆满完成。
二、工作措施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本次工作,我乡于xxxx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及《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知识的宣传。通过相关宣传工作,以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2、认真排查、划分重点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于xxxx年12月11日至xxxx年1月15日,我乡组织用工单位开展自查,把用人单位自查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送达至用人单位,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并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
在要求用人单位自查的同时,对涉及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对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梳理,确保真实性。
3、联合执法、确保实效
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资料、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用人单位走访农民工,了解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与工资发放相关的问题,从而掌握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
三、检查结果
经检查,我乡未发现拖欠工资情况,亦无雇佣童工等违法行为的出现。
四、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易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情况有: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较底,用人单位未与农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五、思考与建议
1、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2、与农民工陈述签订合同和购买保险的好处,多多进行宣传并以实际案例佐证(取工伤案例效果最好)。
第2篇 银行农村支付环境情况总结
邮储银行莒县支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立的战略目标,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支付清算系统,全面提升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效率和质量,促进城乡支付服务一体化发展。在2022年的工作中,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及时掌握辖内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的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项目标全面落实到位。
一、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
(一)积极宣传农村支付结算知识
邮储银行莒县支行加强对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的组织和管理,由农村乡镇机构网点进行支付结算业务,特别是现代支付系统业务功能、使用操作的宣传普及,以柜面人员对客户进行引导,逐步改变农村居民现金支付习惯。同时,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对普通农户和农民工,引导使用不同的支付结算方式。
(二)合理配置农村支付系统资源
根据农村市场的需求,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满足农户多层次的需求。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如降低手续费等优惠政策,加强新型支付结算工具和业务的宣传推广工作。
(三)促进农村地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与使用
提高农村地区银行结算账户的普及率。邮储银行莒县支行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农村经济组织、种植(养殖)专业户等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创造便利条件,适当简化开户手续,促进非现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发展。
大力推广银行卡业务。对已推行银行卡特色服务的农村地区,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安全管理和宣传引导,扩大银行卡特色服务的受理范围;对银行卡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创造条件加大发展力度。
(四)夯实基础、畅通渠道,拓展农村支付网络覆盖面
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务渠道。要发挥在农村地区支付服务作用,完善配套设施,不断提高农村地区营业网点的服务水平,实现邮政电子汇兑系统全面覆盖所有营业网点;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五)注重风险防范,增强支付服务环境的安全性
认真落实制度,健全防控措施。各营业机构要认真落实账户实名制,加强身份核实,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高农民使用各类非现金支付工具时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其正确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提高非现金支付工具的防伪能力,加强atm、pos机具的监控与维护,确保支付清算系统的运行可靠性。切实加强电话pos等新型终端设备的风险管理,完善安全措施。
二、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结算知识普及率偏低
在以往的工作中发现,农户对大小额支付系统、网上银行等快捷清算方式缺乏了解,仍沿用传统的现金结算方式,方便快捷的资金清算方式未惠顾到农户身上。只有较少的农户了解或知晓相关现代支付系统转账等业务的具体操作,缺乏对农户针对性、差异性的宣传服务。
(二)自助服务机具较少
邮储银行营业网点遍布全国各个网点,但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没有配置atm机等自助设施,广大农民对此了解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支付服务的发展。
(三)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缓慢
农民观念意识落后,受农村传统观念和经济发展的制约,部分农户对自助设备的功能不了解,银行卡不能直观地反映每一笔业务发生情况,农户担心使用时出现故障或怕发生差错而不愿用卡,造成农户在支付工具选择上“弃卡选折”。
三、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计划
加强宣传,普及适合实际需要的支付服务的产品和服务种类,以满足农村地区多层次、全方位的需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进应用和普及。延伸金融服务范围,实现农村地区公共转移支付和涉农补贴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小额贷款发放的电子化。
加大银行卡受理环境建设。加大对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环境的投入力度,加大银行卡受理机具布放的广度和深度,在农村地区营造良好的用卡氛围。积极发挥政府的作用,争取政府部门的配合,可在乡镇派出所安置atm机,既降低了成本,又提供了金融服务。
各金融机构应在县域内商场、酒店、宾馆、医院等消费集中区安置pos机,为持卡消费提供必要的支付环境,解决持卡在县域内只能支现的问题,转变现金支付的消费观念。同时也推广了银行卡兼具现金支付功能及非现金支付功能的普及应用。
建立和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精心部署,确保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落实到位,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第3篇 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总结
专项检查活动总结
我县根据部、省、市的有关统一部署和要求,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2月12日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开展了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98户,涉及劳动者0.87万人,其中农民工0.67万人;责令11户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19.0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8.43万元,涉及劳动者319人,其中农民工291人,责令1户用人单位退还职工押金1人200元;全县共抽调检查的人员10人,组织召开现场咨询活动1场,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共立案5起,责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处理2件。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较好地规范了劳动用工行为,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领导,制订检查方案
根据劳社部函[2022]202号、苏劳社电[2022]11号和市连劳社发[2022]24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劳动保障、建设、**、总工会四部门的负责人联席会议,成立了“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劳动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局、总工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10名执法人员集中办公联合执法,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还按照部、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了“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将专项检查活动分为四个阶段:(一)普法宣传阶段(2022年11月1日—11月10日);(二)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阶段(2022年11月11日—11月20日);(三)汇总上报拖欠工资数额阶段(2022年11月21日—11月24日);(四)执法检查阶段(2022年11月25日—2022年2月12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维权氛围
我县于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去街头宣传和政策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5幅,到县工业区、街道张贴宣传标语,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进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排查,确定执法重点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县于2022年11月11日开始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我们把印发的《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及用人单位自查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逐户送达各类用人单位,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于2022年11月20日前报县劳动保障局,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资行为的, 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的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并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在要求各类用人单位自查的同时,我县也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了解各类用人单位的初步情况,对各类用人单位上报的相关资料以及我们进行的摸底情况进行汇总并一一梳理归类,从中排查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并制定了具体的`联合执法检查方案,为下一步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奠定基础。
四、联合执法,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用人单位的自查自纠和摸底排查重点工作,我县从2022年11月25日对98户排查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进行了严格的联合执法检查,共涉及劳动者0.87万人,其中农民工0.67万人;责令11户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19.0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8.43万元,涉及劳动者319人,其中农民工291人,责令1户用人单位退还职工押金1人200元。联合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县劳动保障局、县建设局、县**局和县工会的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上工地,进厂房对重点用人单位逐一检查,我们每到一户用人单位都调阅查看该单位的用工资料、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各用人单位走访劳动者并与劳动者座谈等形式询问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与工资发放相关的问题,从而掌握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检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能够确定了具体的工资支付时间,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在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领域进行检查中发现,正规的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在工资支付方面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计酬手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对于存在工程款未到位的情况,我们及时和开发商取得联系,开发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也非常重视并进行摸底调查,发现其中一个承建单位存在工资支付缺口,通过协调,开发商同意07年1月底前在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基础上放宽10%的支付比例以填补农民工的工资缺口,确保每名工人能按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但也有的用人单位存在平时只发生活费,年底一次性结算工资或者压一个月工资的现象,这些用人单位往往是为了能够控制企业劳动者,减少人员流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还有些用人单位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如果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往往以公司有财务制度规定只能等到工资支付日才能发放为借口拖欠发劳动者工资,给劳动者带来损失,检查中就有两个单位的三名离职员工因此来我局投诉,我局现已作出了行政处理,要求单位立即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另外有些单位无正规的工资表、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也给我们的执法检查带来了一些困难,有2起劳动者投诉反映离职时老板未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数额支付工资,通过调查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且无法提供工资表等有效证明材料,由于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我们要求单位进行了补发,使劳动者得到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此次检查期间我局共立案5起,责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处理2件。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轻微违法行为我们提出改正意见并要求用人单位全面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扼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五、存在问题
1、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大部份农民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2、建筑领域工程还存在包工头层层转包现象,工钱不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这些没有相关资质的包工头充当用人单位和民工的中间人是最大的隐患;
3、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从而更好的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工作。
二〇〇七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