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案件管理处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案件管理工作业务基本数据
1、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6月,检委办共办理各类案件66件(次),事项7项,其中提交上会讨论的案件57件(次),督办案件4件,为业务部门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案件5件。经审查,安排检委会开会13次,讨论案件56件(次),通过事项5项。经讨论,其中改变了市院承办部门提出的不捕或不起诉意见,决定逮捕或起诉案件有7件(人),撤消区院不捕或不起诉决定,决定逮捕或起诉案件9件(人)。
2、建章立制及信息工作
起草了13个办法和制度,编写了相关信息、通报8期,各类报告、请示1。
3、清理赃证物工作
1-6月,已处理618宗案件的赃证物,占总数的90%,涉及作案工具1100余件,车辆47台,及其他物品340余件。需销毁的赃证物均拍照存档、案件承办人确认后送清水河环卫综合处理厂和盐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上缴国库的赃证物已统一送往××市公物仓接受处理。
4、统计工作
按照案管系统数据,以柱状图形式提供了6期信息反馈。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以“三定”为契机,规范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切实提高业务指导水平
上半年,检委办在原有基础上,继续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并借助专家力量,严格按照“三定”要求开展工作:
(1)定会期,确立例会制度,每周三上午为检委会会议时间;
(2)定办案期限,对承办部门移送材料期限及检委办审查人的审查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
(3)定规范,修改并通过了《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发出了《关于规范检委会讨论案件移送材料的通知》、《关于规范请示案件的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明确不服不立案受理部门的若干规定》、《关于严格执行检察委员会决定的通知》等文件,从制度上保障案件的上会要求、材料要求、提请要求、反馈要求,规范了检委会的议事程序,提高了检委会的议事效率与质量。对决定执行情况的每月通报和上会报告制度,确保了检委会决定得到认真执行,强化了内部监督机制。
另外,检委办还充分发挥检察业务建设的参谋作用,积极解决市区两级检察**在执行法律法规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注重办案过程中的法律、政治、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汇编案例、提供书面咨询意见等多种形式,以指导实践,不断的提高案件质量及办案效率。
2、统一动作,软硬件建设齐头并进,积极稳妥筹划案件统一收送工作
年内市院案件的出入口将集中由案件管理处实行集约化、扁平化管理,该项举措是××检察工作的一次巨大创新,其力度之大及深度之广前所未有,为保障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
(1)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以一体化思路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起草了《案件管理工作规程》、《案件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案件管理工作原则,以流水线作业的形式规定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在经过与业务部门的多次讨论修改后现已提交检委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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