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总结范文
宗教活动场所中的矛盾纠纷,大多数都是因为经济的原因引起的,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不仅直接影响着团体的凝聚力和场所的稳定,也关系着广大信教群众的切身利益。长期以来,我市因财务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有的矛盾一触即发,相当激烈,广大信教群众要求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并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现将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汇报
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主要做法及其成绩
近年来,我市各级民宗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
第一,加强财务督导。8月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督导制度,市、县区宗教团体及三一教协会全部成立了财务督导小组,组长由各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和指导。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内部财务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由3-5人懂财务的非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担任,每月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参加人员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出纳、场所负责人,具体采购人员列席旁听,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凡是对支出手续不规范的发票,当场予以纠正。凡经理财小组审核后确定无疑义的票据,加盖审核专用章;凡未经理财小组审核或审核未过关的,不允许其入账。财务督导制度实施二年以来,有效地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管理有了明显的改观。
第二,加强财务制度建设。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普遍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市民宗局出台了《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现金和银行存款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市道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市三一教协会统一印制《市宗教活动场所收入专用收据》三联单,加强对较大宗教活动场收入的监督。
第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财经知识,动员有条件的场所财务人员要持证上岗,尽量聘用有会计资职的专业人员担任,对会计科目设置和记帐方法进行规范。基督教堂多年来一直坚持聘用有会计专业资职的人员作为该场所的会计,科目设置合理、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内部监督严格,管理规范。市三一教协会也经常举办财务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场所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坚持财务收支公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捐赠情况要向信徒群众公开,并接受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我市较大的场所能够做到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一次,接受信教群众、宗教团体的监督,增加透明度,维护场所的团结稳定。涵江鲤江庙从开始,每年年底在鲤江广场进行年度收支的情况向社会信众公布,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市天主教爱国会每季度向宗教主管部门上报一次财务报表,每半年上报一次《资产负责表》,使宗教主管部门能够经常性地掌握了解场所的财务状况,洞察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帮助纠正和解决。
第五,建立规范财务管理示范点。为了培养财务管理的示范单位,市民宗局每年召开1-2次财务规范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让管理较为规范的场所进行现场经验介绍,让大家进行观摩学习,8月从中挑选涵江鲤江庙、基督教堂、东山祖祠等9个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上报省厅作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通过典型示范引路,达到全面规范管理的目的。
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财务制度不够落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虽然大部分都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但不够健全。有的制度挂在墙上形同虚设,根本不按照制度执行。有的场所负责人随心所欲,自已不带头遵守财务和会计制度,造成管理人员内部闹矛盾,不和谐不团结,造成信教群众对该场所的不信任和强烈不满。由于没有严格的财务制度,特别容易形成教职人员在经手钱款方面独断专行,给宗教活动场所的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一个因素。
第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由于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在银行开设户头,仍有相当数量的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和经济收入较多的宗教活动场所仍然以个人的名义在银行存款,存在公款私存的现象。特别是有相当数量佛教场所仍然存在“个人账”和“口袋账”的现象,经济坐收坐支,从来没有建立账目,当家一人说了算。目前仍有部分场所收入不使用各宗教团体统一印制的收入专用发票,收不入账,存在“账外账”和小金库的现象。有的场所报销仍然没有正式凭据,白条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场所报销发票没有经过会计审核,报销手续不健全,没有经办人、证明人和负责人审批;有的场所大笔开支事前没有研究,审批不按制度规定,没有向信徒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财
第2篇 小学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教育厅、上饶市教育局《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落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新形势下的学校规范管理,促进学校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我校首先成立了由校长江红良同志为组长,副校长张起米同志、校工会**余通仔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分层分阶段认真学习《管理规范》的精神实质,并全面审视本校的实际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现具体汇报我校分层分阶段认真学习了《管理规范》的精神实质,并全面审视本校的实际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学习宣传工作
1、在江校长亲自主持下,学校首先组织中层干*认真学习,将《管理规范》印发给每一位管理人员,分部门强化学习,教务处、总务处办公室等部门认真对照本科室分管工作,全体成员一起学习分析。
2、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印发文件至每位教职工手中。通过学习,每位教职工明确文件中规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白文件中对学校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3、将学习《管理规范》作为校本培训的重要内容,成绩纳入教师年终考评。
4、在相关部门和宣传栏等相关地点悬挂、宣传《管理规范》精神实质。用《管理规范》中的具体要求来审查、度量、指导我校的各项工作。
二、基本做法
(一)校务管理
我校贯彻*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促进每一个学生个性发展”。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认真依法治校,严格遵守教育法规,按教育规律办事,坚持“一费制”,从无乱收费现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建立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
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室领导学校的全面工作,决定学校大计,坚持**管理,推行校务公开。校长室聘中层,健全岗位制度。
(二)教师管理
1、加强师德建设。利用政治学习、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教育教师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教学工作“六认真”的各个环节,从细节上严要求,从流程上抓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出台规章制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禁止有偿家教。
2、所有教师皆有合格的教师资格证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开展校本培训和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三)学生管理
1、开展民族精神教育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是中华民族之魂。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随着时代变化而得到不断丰富,如:长征精神、红岩精神、雷锋精神、抗洪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等是新时期民族精神的突出再现,因此,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具用重要的现实意义。我校充分利用饶守坤将军墓地等地方资源,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
2、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理想信念教育往往与民族精神教育相结合进行,长征精神、红岩精神等都教育学生通过缅怀先烈的足迹,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革命意志不涣散,奋斗精神不懈怠。在班级文化建设中,每个班级墙上张贴名人名言,黑板前后壁专栏写每日格言,都是理想信念教育的好形式,对学生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真正做到了润物细无声。
3、公民道德教育
在学生中我们广泛进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使之成为人人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其中,特别强调社会公德意识。学生遵守公德是一个人社会化成功的起码表现,也是作为一个合格公民的基本要求,在“追求”更高的道德目标的讨论中,同学们各抒已见,提出“要严于律已,防微杜渐,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要从现在做起,想到就做到;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一点一滴,日积月累”等等。
4、法律纪律教育
我校多年来坚持在学生中开展法纪教育。聘请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学生作法制报告。同时,我们对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劳动等各个方面均作了评细的纪律规范,重点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
5、规范学生行为
①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新修定的《守则》和《规范》出台后,我校立即组织学生逐条学习,在校园橱窗张贴,并印到每位学生手上,还专门组织了知识抢答。
②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习惯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一个好的习惯养成将使人终身受益。在常规教育中我们非常重视学生的习惯养成教育,2007年9月,我校制定了“关于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实施方案,对学生“不说脏话,走路右行,不乱丢乱抛,走路不吃零食,主动问好”五个方面的行为习惯进行具体的规范,并组织专人考核、评比,受到良好效果。
7、坚持全员育人
目前,“全员德育,全员育人,学校无小事,事事皆育人”的氛围在我校已初步形成。
第3篇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总结
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主要做法及其成绩
近年来,我市各级民宗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
第一,加强财务督导。8月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督导制度,市、县区宗教团体及三一教协会全部成立了财务督导小组,组长由各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和指导。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内部财务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由3-5人懂财务的非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担任,每月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参加人员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出纳、场所负责人,具体采购人员列席旁听,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凡是对支出手续不规范的发票,当场予以纠正。凡经理财小组审核后确定无疑义的票据,加盖审核专用章;凡未经理财小组审核或审核未过关的,不允许其入账。财务督导制度实施二年以来,有效地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管理有了明显的改观。
第二,加强财务制度建设。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普遍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市民宗局出台了《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现金和银行存款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市道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市三一教协会统一印制《市宗教活动场所收入专用收据》三联单,加强对较大宗教活动场收入的监督。
第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财经知识,动员有条件的场所财务人员要持证上岗,尽量聘用有会计资职的专业人员担任,对会计科目设置和记帐方法进行规范。基督教堂多年来一直坚持聘用有会计专业资职的人员作为该场所的会计,科目设置合理、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内部监督严格,管理规范。市三一教协会也经常举办财务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场所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坚持财务收支公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捐赠情况要向信徒群众公开,并接受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我市较大的场所能够做到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一次,接受信教群众、宗教团体的监督,增加透明度,维护场所的团结稳定。涵江鲤江庙从开始,每年年底在鲤江广场进行年度收支的情况向社会信众公布,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市天主教爱国会每季度向宗教主管部门上报一次财务报表,每半年上报一次《资产负责表》,使宗教主管部门能够经常性地掌握了解场所的财务状况,洞察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帮助纠正和解决。
第五,建立规范财务管理示范点。为了培养财务管理的示范单位,市民宗局每年召开1-2次财务规范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让管理较为规范的场所进行现场经验介绍,让大家进行观摩学习,8月从中挑选涵江鲤江庙、基督教堂、东山祖祠等9个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上报省厅作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通过典型示范引路,达到全面规范管理的目的。
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财务制度不够落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虽然大部分都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但不够健全。有的制度挂在墙上形同虚设,根本不按照制度执行。有的场所负责人随心所欲,自已不带头遵守财务和会计制度,造成管理人员内部闹矛盾,不和谐不团结,造成信教群众对该场所的不信任和强烈不满。由于没有严格的财务制度,特别容易形成教职人员在经手钱款方面独断专行,给宗教活动场所的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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