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美容美发行业整治年终总结
根据省、市“十小”行业整治工作精神,平阳县经贸局作为小美容美发、足浴行业整治牵头单位,在县府和县整治办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腾蛟镇整治试点工作。现将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机制保障
按照县“十小”行业整治方案,迅速制定了《平阳县小美容美发足浴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由叶长春总经济师分管领导,业务科室为成员,并确定联络员和信息员,牵头负责指导腾蛟试点镇整治规范、报表信息等工作。在县整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和腾蛟镇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试点工作顺利有效地向前推进。
二、基本概况及整治成效
腾蛟镇位于平阳县西北部,全镇面积37.8平方公里,辖3个社区,26个行政村,总人口4.5万,系县经济强镇。经调查,截至xx年8月20日止,全镇经营美容、美发企业(经营户)共40家(其中:美发店29家,美容店11家),从业人员101人,全年美容、美发营业收入约290万元。调查发现,有11家无证或证照不齐,经营不规范现象比较普遍,业主经营理念、品牌意识较差,安乐于维持生计。整治开始后,在各方面的努力下,通过宣传疏导,整改提升,该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情况有了较大的改善。在调查建档的40家经营户中,有3家在整治期间歇业,有4家无证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被取缔,其他33家经过疏导整改,卫生状况得到了改善,证照制度上墙明示,建立了商品进货台帐等,广大业主对卫生质量安全和服务意识有了明显提高。通过整治疏导,腾蛟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基本能够达到整治规范要求,建档率100%(调查时的40家),规范率100%(除了歇业和取缔的,共33家);报送信息1,联合执法行动2次,出动检查65人次。两家“示范单位”积极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三、试点工作体会
针对这次小美容美发行业整治这项新的工作任务,以及腾蛟镇的实际情况,在试点工作过程中,主要做到四个结合:
1、调查建档和加强宣传相结合。在召开全县和腾蛟镇整治动员大会部署以后,局工作人员于八月十八日进驻腾蛟镇,开展整治试点工作。在镇政府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深入社区、街道、乡村,对各美容、美发店经营户,逐家逐户上门调查访问,按调查内容认真填写登记。在调查的同时,很多业主还不大理解,就一边反复向他们进行宣传、解释、说明,并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和配合。至八月二十日止,全部摸清了腾蛟镇美容美发行业现状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步整治工作建议,整理汇总调查材料,录入电脑,建立了该行业基本情况管理档案。
2、帮助引导和检查整改相结合。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再对照《浙江省小美容美发、足浴店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制定了我县《基本规范(试行)》标准,召开业主整治学习培训会,印发行业规定宣传资料,使广大业主在思想上对整治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然后,对全镇美容美发店再进行一次巡查,指出存在的问题,耐心帮助引导业主整改纠正。
3、督促落实和联合整治相结合。随着整治的不断推进和深入,组织了多次跟踪检查,尽管反复引导和纠正,但仍有一些业主不主动,不配合,对整改无动于衷。对此,于10月24日下午进行了一次整改复查,督促申办到证照的1家,纠正了12家,对仍存有问题的6家美容、美发店,当即发给《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11月12日在县整治办的统一协调下,组织会同县卫生、工商、**等执法部门,共十多人,对腾蛟试点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整治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取缔了1家无证经营,2家按期整改办理了相关证照, 对3家整改没有到位的,再次给予引导,由卫生、工商部门执令限期办理证照。同时,检查了其他美容、美发店整治规范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一一给予纠正。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建章立制和规范提高相结合。整治的目的在于规范和提高。在整治前,腾蛟镇的小美容美发店大部分不具备规范条件,有的证照随便扔放,缺乏服务、卫生、索票制度和质量安全意识。为此,我们整理制订了《门店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卫生、安全、服务质量、操作规程等内容,设计了《商品进货台帐》、《收费价目表》样本,印制宣传材料,购置镜框,统一无偿发送给每家每户,并到现场帮助把证照挂上墙,指导做好台帐登记,严格按行业《基本标准》进行规范操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让消费者满意。11月26日,进行了复查,12月2日进行总评自查。从总体上看,腾蛟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通过整治后,基本上能够符合整治规范要求,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安全有了较大的提升。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
试点整治与规范工作已告段落,但仍有一些问题不尽人意,在今后一段时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一是一些从业人员中(业主除外)还未能取得健康证,主要是流动性较大;二是个别美容美发店环境卫生、用品消毒等需进一步加强,主要是消毒设施方面存在缺陷;三是要提高广大消费者卫生健康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社会监督长效管理,促使、引导、提升全行业服务质量水平。
第2篇 美容美发行业整治年终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十小”行业整治工作精神,平阳县经贸局作为小美容美发、足浴行业整治牵头单位,在县府和县整治办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腾蛟镇整治试点工作。现将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机制保障
按照县“十小”行业整治方案,迅速制定了《平阳县小美容美发足浴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由叶长春总经济师分管领导,业务科室为成员,并确定联络员和信息员,牵头负责指导腾蛟试点镇整治规范、报表信息等工作。在县整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和腾蛟镇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试点工作顺利有效地向前推进。
二、基本概况及整治成效
腾蛟镇位于平阳县西北部,全镇面积37.8平方公里,辖3个社区,26个行政村,总人口4.5万,系县经济强镇。经调查,截至xx年8月20日止,全镇经营美容、美发企业(经营户)共40家(其中:美发店29家,美容店11家),从业人员101人,全年美容、美发营业收入约290万元。调查发现,有11家无证或证照不齐,经营不规范现象比较普遍,业主经营理念、品牌意识较差,安乐于维持生计。整治开始后,在各方面的努力下,通过宣传疏导,整改提升,该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情况有了较大的改善。在调查建档的40家经营户中,有3家在整治期间歇业,有4家无证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被取缔,其他33家经过疏导整改,卫生状况得到了改善,证照制度上墙明示,建立了商品进货台帐等,广大业主对卫生质量安全和服务意识有了明显提高。通过整治疏导,腾蛟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基本能够达到整治规范要求,建档率100%(调查时的40家),规范率100%(除了歇业和取缔的,共33家);报送信息1,联合执法行动2次,出动检查65人次。两家“示范单位”积极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三、试点工作体会
针对这次小美容美发行业整治这项新的工作任务,以及腾蛟镇的实际情况,在试点工作过程中,主要做到四个结合:
1、调查建档和加强宣传相结合。在召开全县和腾蛟镇整治动员大会部署以后,局工作人员于八月十八日进驻腾蛟镇,开展整治试点工作。在镇政府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深入社区、街道、乡村,对各美容、美发店经营户,逐家逐户上门调查访问,按调查内容认真填写登记。在调查的同时,很多业主还不大理解,就一边反复向他们进行宣传、解释、说明,并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和配合。至八月二十日止,全部摸清了腾蛟镇美容美发行业现状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步整治工作建议,整理汇总调查材料,录入电脑,建立了该行业基本情况管理档案。
2、帮助引导和检查整改相结合。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再对照《浙江省小美容美发、足浴店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制定了我县《基本规范(试行)》标准,召开业主整治学习培训会,印发行业规定宣传资料,使广大业主在思想上对整治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然后,对全镇美容美发店再进行一次巡查,指出存在的问题,耐心帮助引导业主整改纠正。
3、督促落实和联合整治相结合。随着整治的不断推进和深入,组织了多次跟踪检查,尽管反复引导和纠正,但仍有一些业主不主动,不配合,对整改无动于衷。对此,于10月24日下午进行了一次整改复查,督促申办到证照的1家,纠正了12家,对仍存有问题的6家美容、美发店,当即发给《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11月12日在县整治办的统一协调下,组织会同县卫生、工商、**等执法部门,共十多人,对腾蛟试点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整治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取缔了1家无证经营,2家按期整改办理了相关证照, 对3家整改没有到位的,再次给予引导,由卫生、工商部门执令限期办理证照。同时,检查了其他美容、美发店整治规范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一一给予纠正。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建章立制和规范提高相结合。整治的目的在于规范和提高。在整治前,腾蛟镇的小美容美发店大部分不具备规范条件,有的证照随便扔放,缺乏服务、卫生、索票制度和质量安全意识。为此,我们整理制订了《门店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卫生、安全、服务质量、操作规程等内容,设计了《商品进货台帐》、《收费价目表》样本,印制宣传材料,购置镜框,统一无偿发送给每家每户,并到现场帮助把证照挂上墙,指导做好台帐登记,严格按行业《基本标准》进行规范操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让消费者满意。11月26日,进行了复查,12月2日进行总评自查。从总体上看,腾蛟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通过整治后,基本上能够符合整治规范要求,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安全有了较大的提升。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
试点整治与规范工作已告段落,但仍有一些问题不尽人意,在今后一段时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一是一些从业人员中(业主除外)还未能取得健康证,主要是流动性较大;二是个别美容美发店环境卫生、用品消毒等需进一步加强,主要是消毒设施方面存在缺陷;三是要提高广大消费者卫生健康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社会监督长效管理,促使、引导、提升全行业服务质量水平。
第3篇 美容美发行业整治2022年终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十小”行业整治工作精神,平阳县经贸局作为小美容美发、足浴行业整治牵头单位,在县府和县整治办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腾蛟镇整治试点工作。现将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机制保障
按照县“十小”行业整治方案,迅速制定了《平阳县小美容美发足浴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由叶长春总经济师分管领导,业务科室为成员,并确定联络员和信息员,牵头负责指导腾蛟试点镇整治规范、报表信息等工作。在县整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和腾蛟镇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试点工作顺利有效地向前推进。
二、基本概况及整治成效
腾蛟镇位于平阳县西北部,全镇面积37.8平方公里,辖3个社区,26个行政村,总人口4.5万,系县经济强镇。经调查,截至xx年8月20日止,全镇经营美容、美发企业(经营户)共40家(其中:美发店29家,美容店11家),从业人员101人,全年美容、美发营业收入约290万元。调查发现,有11家无证或证照不齐,经营不规范现象比较普遍,业主经营理念、品牌意识较差,安乐于维持生计。整治开始后,在各方面的努力下,通过宣传疏导,整改提升,该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情况有了较大的改善。在调查建档的40家经营户中,有3家在整治期间歇业,有4家无证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被取缔,其他33家经过疏导整改,卫生状况得到了改善,证照制度上墙明示,建立了商品进货台帐等,广大业主对卫生质量安全和服务意识有了明显提高。通过整治疏导,腾蛟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基本能够达到整治规范要求,建档率100%(调查时的40家),规范率100%(除了歇业和取缔的,共33家);报送信息1,联合执法行动2次,出动检查65人次。两家“示范单位”积极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三、试点工作体会
针对这次小美容美发行业整治这项新的工作任务,以及腾蛟镇的实际情况,在试点工作过程中,主要做到四个结合:
1、调查建档和加强宣传相结合。在召开全县和腾蛟镇整治动员大会部署以后,局工作人员于八月十八日进驻腾蛟镇,开展整治试点工作。在镇政府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深入社区、街道、乡村,对各美容、美发店经营户,逐家逐户上门调查访问,按调查内容认真填写登记。在调查的同时,很多业主还不大理解,就一边反复向他们进行宣传、解释、说明,并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和配合。至八月二十日止,全部摸清了腾蛟镇美容美发行业现状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步整治工作建议,整理汇总调查材料,录入电脑,建立了该行业基本情况管理档案。
2、帮助引导和检查整改相结合。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再对照《浙江省小美容美发、足浴店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制定了我县《基本规范(试行)》标准,召开业主整治学习培训会,印发行业规定宣传资料,使广大业主在思想上对整治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然后,对全镇美容美发店再进行一次巡查,指出存在的问题,耐心帮助引导业主整改纠正。
3、督促落实和联合整治相结合。随着整治的不断推进和深入,组织了多次跟踪检查,尽管反复引导和纠正,但仍有一些业主不主动,不配合,对整改无动于衷。对此,于10月24日下午进行了一次整改复查,督促申办到证照的1家,纠正了12家,对仍存有问题的6家美容、美发店,当即发给《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11月12日在县整治办的统一协调下,组织会同县卫生、工商、**等执法部门,共十多人,对腾蛟试点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整治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取缔了1家无证经营,2家按期整改办理了相关证照, 对3家整改没有到位的,再次给予引导,由卫生、工商部门执令限期办理证照。同时,检查了其他美容、美发店整治规范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一一给予纠正。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建章立制和规范提高相结合。整治的目的在于规范和提高。在整治前,腾蛟镇的小美容美发店大部分不具备规范条件,有的证照随便扔放,缺乏服务、卫生、索票制度和质量安全意识。为此,我们整理制订了《门店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卫生、安全、服务质量、操作规程等内容,设计了《商品进货台帐》、《收费价目表》样本,印制宣传材料,购置镜框,统一无偿发送给每家每户,并到现场帮助把证照挂上墙,指导做好台帐登记,严格按行业《基本标准》进行规范操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让消费者满意。11月26日,进行了复查,12月2日进行总评自查。从总体上看,腾蛟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通过整治后,基本上能够符合整治规范要求,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安全有了较大的提升。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
试点整治与规范工作已告段落,但仍有一些问题不尽人意,在今后一段时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一是一些从业人员中(业主除外)还未能取得健康证,主要是流动性较大;二是个别美容美发店环境卫生、用品消毒等需进一步加强,主要是消毒设施方面存在缺陷;三是要提高广大消费者卫生健康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社会监督长效管理,促使、引导、提升全行业服务质量水平。
第4篇 2022年美容美发行业整治年终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十小”行业整治工作精神,平阳县经贸局作为小美容美发、足浴行业整治牵头单位,在县府和县整治办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腾蛟镇整治试点工作。现将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机制保障
按照县“十小”行业整治方案,迅速制定了《平阳县小美容美发足浴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由叶长春总经济师分管领导,业务科室为成员,并确定联络员和信息员,牵头负责指导腾蛟试点镇整治规范、报表信息等工作。在县整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和腾蛟镇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试点工作顺利有效地向前推进。
二、基本概况及整治成效
腾蛟镇位于平阳县西北部,全镇面积37.8平方公里,辖3个社区,26个行政村,总人口4.5万,系县经济强镇。经调查,截至xx年8月20日止,全镇经营美容、美发企业(经营户)共40家(其中:美发店29家,美容店11家),从业人员101人,全年美容、美发营业收入约290万元。调查发现,有11家无证或证照不齐,经营不规范现象比较普遍,业主经营理念、品牌意识较差,安乐于维持生计。整治开始后,在各方面的努力下,通过宣传疏导,整改提升,该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情况有了较大的改善。在调查建档的40家经营户中,有3家在整治期间歇业,有4家无证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被取缔,其他33家经过疏导整改,卫生状况得到了改善,证照制度上墙明示,建立了商品进货台帐等,广大业主对卫生质量安全和服务意识有了明显提高。通过整治疏导,腾蛟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基本能够达到整治规范要求,建档率100%(调查时的40家),规范率100%(除了歇业和取缔的,共33家);报送信息1,联合执法行动2次,出动检查65人次。两家“示范单位”积极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三、试点工作体会
针对这次小美容美发行业整治这项新的工作任务,以及腾蛟镇的实际情况,在试点工作过程中,主要做到四个结合:
1、调查建档和加强宣传相结合。在召开全县和腾蛟镇整治动员大会部署以后,局工作人员于八月十八日进驻腾蛟镇,开展整治试点工作。在镇政府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深入社区、街道、乡村,对各美容、美发店经营户,逐家逐户上门调查访问,按调查内容认真填写登记。在调查的同时,很多业主还不大理解,就一边反复向他们进行宣传、解释、说明,并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和配合。至八月二十日止,全部摸清了腾蛟镇美容美发行业现状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步整治工作建议,整理汇总调查材料,录入电脑,建立了该行业基本情况管理档案。
2、帮助引导和检查整改相结合。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再对照《浙江省小美容美发、足浴店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制定了我县《基本规范(试行)》标准,召开业主整治学习培训会,印发行业规定宣传资料,使广大业主在思想上对整治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然后,对全镇美容美发店再进行一次巡查,指出存在的问题,耐心帮助引导业主整改纠正。
3、督促落实和联合整治相结合。随着整治的不断推进和深入,组织了多次跟踪检查,尽管反复引导和纠正,但仍有一些业主不主动,不配合,对整改无动于衷。对此,于10月24日下午进行了一次整改复查,督促申办到证照的1家,纠正了12家,对仍存有问题的6家美容、美发店,当即发给《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11月12日在县整治办的统一协调下,组织会同县卫生、工商、**等执法部门,共十多人,对腾蛟试点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整治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取缔了1家无证经营,2家按期整改办理了相关证照, 对3家整改没有到位的,再次给予引导,由卫生、工商部门执令限期办理证照。同时,检查了其他美容、美发店整治规范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一一给予纠正。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建章立制和规范提高相结合。整治的目的在于规范和提高。在整治前,腾蛟镇的小美容美发店大部分不具备规范条件,有的证照随便扔放,缺乏服务、卫生、索票制度和质量安全意识。为此,我们整理制订了《门店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卫生、安全、服务质量、操作规程等内容,设计了《商品进货台帐》、《收费价目表》样本,印制宣传材料,购置镜框,统一无偿发送给每家每户,并到现场帮助把证照挂上墙,指导做好台帐登记,严格按行业《基本标准》进行规范操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让消费者满意。11月26日,进行了复查,12月2日进行总评自查。从总体上看,腾蛟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通过整治后,基本上能够符合整治规范要求,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安全有了较大的提升。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
试点整治与规范工作已告段落,但仍有一些问题不尽人意,在今后一段时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一是一些从业人员中(业主除外)还未能取得健康证,主要是流动性较大;二是个别美容美发店环境卫生、用品消毒等需进一步加强,主要是消毒设施方面存在缺陷;三是要提高广大消费者卫生健康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社会监督长效管理,促使、引导、提升全行业服务质量水平。
第5篇 美容美发行业整治年终工作总结2022
根据省、市“十小”行业整治工作精神,平阳县经贸局作为小美容美发、足浴行业整治牵头单位,在县府和县整治办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腾蛟镇整治试点工作。现将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机制保障
按照县“十小”行业整治方案,迅速制定了《平阳县小美容美发足浴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由叶长春总经济师分管领导,业务科室为成员,并确定联络员和信息员,牵头负责指导腾蛟试点镇整治规范、报表信息等工作。在县整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和腾蛟镇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试点工作顺利有效地向前推进。
二、基本概况及整治成效
腾蛟镇位于平阳县西北部,全镇面积37.8平方公里,辖3个社区,26个行政村,总人口4.5万,系县经济强镇。经调查,截至xx年8月20日止,全镇经营美容、美发企业(经营户)共40家(其中:美发店29家,美容店11家),从业人员101人,全年美容、美发营业收入约290万元。调查发现,有11家无证或证照不齐,经营不规范现象比较普遍,业主经营理念、品牌意识较差,安乐于维持生计。整治开始后,在各方面的努力下,通过宣传疏导,整改提升,该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情况有了较大的改善。在调查建档的40家经营户中,有3家在整治期间歇业,有4家无证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被取缔,其他33家经过疏导整改,卫生状况得到了改善,证照制度上墙明示,建立了商品进货台帐等,广大业主对卫生质量安全和服务意识有了明显提高。通过整治疏导,腾蛟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基本能够达到整治规范要求,建档率100%(调查时的40家),规范率100%(除了歇业和取缔的,共33家);报送信息1,联合执法行动2次,出动检查65人次。两家“示范单位”积极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三、试点工作体会
针对这次小美容美发行业整治这项新的工作任务,以及腾蛟镇的实际情况,在试点工作过程中,主要做到四个结合:
1、调查建档和加强宣传相结合。在召开全县和腾蛟镇整治动员大会部署以后,局工作人员于八月十八日进驻腾蛟镇,开展整治试点工作。在镇政府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深入社区、街道、乡村,对各美容、美发店经营户,逐家逐户上门调查访问,按调查内容认真填写登记。在调查的同时,很多业主还不大理解,就一边反复向他们进行宣传、解释、说明,并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和配合。至八月二十日止,全部摸清了腾蛟镇美容美发行业现状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步整治工作建议,整理汇总调查材料,录入电脑,建立了该行业基本情况管理档案。
2、帮助引导和检查整改相结合。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再对照《浙江省小美容美发、足浴店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制定了我县《基本规范(试行)》标准,召开业主整治学习培训会,印发行业规定宣传资料,使广大业主在思想上对整治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然后,对全镇美容美发店再进行一次巡查,指出存在的问题,耐心帮助引导业主整改纠正。
3、督促落实和联合整治相结合。随着整治的不断推进和深入,组织了多次跟踪检查,尽管反复引导和纠正,但仍有一些业主不主动,不配合,对整改无动于衷。对此,于10月24日下午进行了一次整改复查,督促申办到证照的1家,纠正了12家,对仍存有问题的6家美容、美发店,当即发给《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11月12日在县整治办的统一协调下,组织会同县卫生、工商、**等执法部门,共十多人,对腾蛟试点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整治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取缔了1家无证经营,2家按期整改办理了相关证照, 对3家整改没有到位的,再次给予引导,由卫生、工商部门执令限期办理证照。同时,检查了其他美容、美发店整治规范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一一给予纠正。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建章立制和规范提高相结合。整治的目的在于规范和提高。在整治前,腾蛟镇的小美容美发店大部分不具备规范条件,有的证照随便扔放,缺乏服务、卫生、索票制度和质量安全意识。为此,我们整理制订了《门店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卫生、安全、服务质量、操作规程等内容,设计了《商品进货台帐》、《收费价目表》样本,印制宣传材料,购置镜框,统一无偿发送给每家每户,并到现场帮助把证照挂上墙,指导做好台帐登记,严格按行业《基本标准》进行规范操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让消费者满意。11月26日,进行了复查,12月2日进行总评自查。从总体上看,腾蛟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通过整治后,基本上能够符合整治规范要求,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安全有了较大的提升。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
试点整治与规范工作已告段落,但仍有一些问题不尽人意,在今后一段时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一是一些从业人员中(业主除外)还未能取得健康证,主要是流动性较大;二是个别美容美发店环境卫生、用品消毒等需进一步加强,主要是消毒设施方面存在缺陷;三是要提高广大消费者卫生健康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社会监督长效管理,促使、引导、提升全行业服务质量水平。
24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