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2010年林业财务工作计划要点
2010年林业计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必须始终坚持统筹兼顾这一林业计财工作的基本方针,从宏观和长远的高度谋划林业发展全局,调整完善生产力布局,转变林业发展方式,通盘运筹发展规划和建设任务,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突出重点注重效益,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促进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真抓实干,推动林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统筹做好2010年计划安排,抓紧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全力做好新增中央投资任务的完成,确保在今年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36.5亿元中央投资计划;抓紧衔接落实营造林计划,搞好新增国家投资、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以及地方和社会投资的统筹协调,确保把60%以上的投资集中用于确定的重点区域;做好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任务,争取行政性收费减免等政策性支持。
二是积极争取南方冰雪灾害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争取各级财政增加灾后林业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建立落实政策性森林保险和林木良种繁育补贴制度;对因灾形成的造林债务和基层单位职工住房毁损进行统计核销,并把林业灾害救助纳入相关救灾资金渠道。
三是加快木本粮油产业发展。做好《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报国务院审批工作和以油茶、核桃、油橄榄为重点的《全国主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提出全国木本粮油的产业发展方案;组织编制《全国山区综合开发县木本粮油产业示范实施纲要》。
四是搞好规划编制,从宏观上谋划现代林业建设。做好林业发展“十二五”和中长期规划基本思路编制工作;编制即将到期的重点生态工程后续规划;组织实施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专项规划》《雨雪冰冻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规划》《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规划》《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规划》等六项新的专项工程规划。
五是做好林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做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林木种苗基础设施建设、国有林区森工非经营性项目以及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强化协调沟通,解决和落实各项惠林政策
一是研究天然林保护工程到期后的政策措施。全面总结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研究提出工程到期后的政策建议和资金需求;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森工企业体制机制改革,理顺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健全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机制。研究森林保险纳入政府补贴的标的、险种、保费率、补贴标准、环节和手段等具体措施,并选择部分省区市开展试点。
三是落实国有林场改革相关政策。根据国务院即将批准的《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将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人员和机构经费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摸清国有林场本底数据,详细掌握林场面积、在职和离退休职工人数、职工参加社保的种类标准等基本情况。
四是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落实中央9号文件规定,建立和完善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探索建立市场机制下的生态补偿机制。
五是积极研究对策,贯彻执行新的《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充分考虑育林基金改革后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将林业行政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严禁挤占、挪用育林基金。
六是努力争取建立林业补贴制度。建立林木良种繁育补贴制度,并选择部分省区市开展试点;将油茶生产机械纳入财政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研究制定对种植油茶等木本油料作物的补贴政策。
七是完善林业用油量的测算、统计、核实和汇总。核实营造林、森林管护面积、木竹生产量等用油量基础数据,对林业因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增加的成本,由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全额补贴。
三、严格管理监督,进一步提高林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一是加大林业资金监管力度,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中央新增林业投资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监管;从项目安排的源头抓起,细化落实工程各实施环节的责任制;加强对工程招标、物资采购、作业设计报批、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监督。
二是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对林业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全面完成对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的竣工验收工作。
三是加强林业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完善林业项目建设及管理标准化体系,在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编制实施方案、工程建设及检查验收等环节出台一系列的建设标准和规范。
四是严格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和财政支持方向,组织项目申报和项目审核;及时完整地将项目预算批复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严防资金的滞留和截留;配合做好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的绩效考评试点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树立全球意识,全面提高林业对外开放合作水平
一是坚定信心应对危机。分析研究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和产业的影响,在对外开放合作中不断提高全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及时了解掌握林产品对外贸易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做好监测、预*和应对工作,努力实现2010年林产品外贸总额突破800亿美元的目标。
二是加强“引进来”,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注重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理念。做好世界银行贷款五期、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一期和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利用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做好利用外资重点领域的备选项目规划;防止低水平重复引进,避免引入消耗大量资源、产品附加值低、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
2010年公司财务部财务工作计划 医院财务年度工作计划 2010年小学财务工作计划 2010年房地产财务工作计划 2009年财务部工作计划 2009年学校财务工作计划 2009年统计局财务工作计划 医院财务组2009年工作计划
到 财务工作计划 栏目查看内容 >>
第2篇 林业财务工作计划范文
20xx年林业计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必须始终坚持统筹兼顾这一林业计财工作的基本方针,从宏观和长远的高度谋划林业发展全局,调整完善生产力布局,转变林业发展方式,通盘运筹发展规划和建设任务,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突出重点注重效益,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促进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真抓实干,推动林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统筹做好20xx年计划安排,抓紧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全力做好新增中央投资任务的完成,确保在今年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36.5亿元中央投资计划;抓紧衔接落实营造林计划,搞好新增国家投资、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以及地方和社会投资的统筹协调,确保把60%以上的投资集中用于确定的重点区域;做好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任务,争取行政性收费减免等政策性支持。
二是积极争取南方冰雪灾害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争取各级财政增加灾后林业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建立落实政策性森林保险和林木良种繁育补贴制度;对因灾形成的造林债务和基层单位职工住房毁损进行统计核销,并把林业灾害救助纳入相关救灾资金渠道。
三是加快木本粮油产业发展。做好《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报国务院审批工作和以油茶、核桃、油橄榄为重点的《全国主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提出全国木本粮油的产业发展方案;组织编制《全国山区综合开发县木本粮油产业示范实施纲要》。
四是搞好规划编制,从宏观上谋划现代林业建设。做好林业发展“十二五”和中长期规划基本思路编制工作;编制即将到期的重点生态工程后续规划;组织实施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专项规划》《雨雪冰冻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规划》《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规划》《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规划》等六项新的专项工程规划。
五是做好林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做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林木种苗基础设施建设、国有林区森工非经营性项目以及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强化协调沟通,解决和落实各项惠林政策
一是研究天然林保护工程到期后的政策措施。全面总结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研究提出工程到期后的政策建议和资金需求;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森工企业体制机制改革,理顺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健全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机制。研究森林保险纳入政府补贴的标的、险种、保费率、补贴标准、环节和手段等具体措施,并选择部分省区市开展试点。
三是落实国有林场改革相关政策。根据国务院即将批准的《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将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人员和机构经费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摸清国有林场本底数据,详细掌握林场面积、在职和离退休职工人数、职工参加社保的种类标准等基本情况。
四是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落实中央9号文件规定,建立和完善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探索建立市场机制下的生态补偿机制。
五是积极研究对策,贯彻执行新的《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充分考虑育林基金改革后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将林业行政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严禁挤占、挪用育林基金。
六是努力争取建立林业补贴制度。建立林木良种繁育补贴制度,并选择部分省区市开展试点;将油茶生产机械纳入财政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研究制定对种植油茶等木本油料作物的补贴政策。
七是完善林业用油量的测算、统计、核实和汇总。核实营造林、森林管护面积、木竹生产量等用油量基础数据,对林业因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增加的成本,由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全额补贴。
三、严格管理监督,进一步提高林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一是加大林业资金监管力度,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中央新增林业投资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监管;从项目安排的源头抓起,细化落实工程各实施环节的责任制;加强对工程招标、物资采购、作业设计报批、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监督。
二是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对林业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全面完成对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的竣工验收工作。
三是加强林业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完善林业项目建设及管理标准化体系,在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编制实施方案、工程建设及检查验收等环节出台一系列的建设标准和规范。
四是严格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和财政支持方向,组织项目申报和项目审核;及时完整地将项目预算批复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严防资金的滞留和截留;配合做好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的绩效考评试点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树立全球意识,全面提高林业对外开放合作水平
一是坚定信心应对危机。分析研究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和产业的影响,在对外开放合作中不断提高全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及时了解掌握林产品对外贸易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做好监测、预*和应对工作,努力实现20xx年林产品外贸总额突破800亿美元的目标。
二是加强“引进来”,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注重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理念。做好世界银行贷款五期、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一期和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利用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做好利用外资重点领域的备选项目规划;防止低水平重复引进,避免引入消耗大量资源、产品附加值低、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
三是坚持“走出去”,统筹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保障我国经济发展对森林资源的需求。重视林业海外开发工作,加快实施林业“走出去”战略,组织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在俄罗斯、东南亚、非洲、南美洲和大洋洲开展森林资源开发和培育工作,为企业“走出去”创造有利条件;积极稳妥地做好云南中缅边境木材问题,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对俄开发等问题的林业对外谈判工作。
第3篇 2012年林业财务工作计划要点
2012年林业计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必须始终坚持统筹兼顾这一林业计财工作的基本方针,从宏观和长远的高度谋划林业发展全局,调整完善生产力布局,转变林业发展方式,通盘运筹发展规划和建设任务,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突出重点注重效益,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促进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真抓实干,推动林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是积极争取南方冰雪灾害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争取各级财政增加灾后林业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建立落实政策性森林保险和林木良种繁育补贴制度;对因灾形成的造林债务和基层单位职工住房毁损进行统计核销,并把林业灾害救助纳入相关救灾资金渠道。
三是加快木本粮油产业发展。做好《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报国务院审批工作和以油茶、核桃、油橄榄为重点的《全国主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提出全国木本粮油的产业发展方案;组织编制《全国山区综合开发县木本粮油产业示范实施纲要》。
四是搞好规划编制,从宏观上谋划现代林业建设。做好林业发展“十二五”和中长期规划基本思路编制工作;编制即将到期的重点生态工程后续规划;组织实施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专项规划》《雨雪冰冻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规划》《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规划》《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规划》等六项新的专项工程规划。
五是做好林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做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林木种苗基础设施建设、国有林区森工非经营性项目以及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强化协调沟通,解决和落实各项惠林政策
一是研究天然林保护工程到期后的政策措施。全面总结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研究提出工程到期后的政策建议和资金需求;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森工企业体制机制改革,理顺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健全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机制。研究森林保险纳入政府补贴的标的、险种、保费率、补贴标准、环节和手段等具体措施,并选择部分省区市开展试点。
三是落实国有林场改革相关政策。根据国务院即将批准的《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将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人员和机构经费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摸清国有林场本底数据,详细掌握林场面积、在职和离退休职工人数、职工参加社保的种类标准等基本情况。
四是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落实中央9号文件规定,建立和完善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探索建立市场机制下的生态补偿机制。
五是积极研究对策,贯彻执行新的《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充分考虑育林基金改革后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将林业行政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严禁挤占、挪用育林基金。
六是努力争取建立林业补贴制度。建立林木良种繁育补贴制度,并选择部分省区市开展试点;将油茶生产机械纳入财政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研究制定对种植油茶等木本油料作物的补贴政策。
七是完善林业用油量的测算、统计、核实和汇总。核实营造林、森林管护面积、木竹生产量等用油量基础数据,对林业因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增加的成本,由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全额补贴。
三、严格管理监督,进一步提高林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一是加大林业资金监管力度,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中央新增林业投资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监管;从项目安排的源头抓起,细化落实工程各实施环节的责任制;加强对工程招标、物资采购、作业设计报批、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监督。
二是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对林业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全面完成对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的竣工验收工作。
三是加强林业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完善林业项目建设及管理标准化体系,在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编制实施方案、工程建设及检查验收等环节出台一系列的建设标准和规范。
四是严格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和财政支持方向,组织项目申报和项目审核;及时完整地将项目预算批复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严防资金的滞留和截留;配合做好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的绩效考评试点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树立全球意识,全面提高林业对外开放合作水平
一是坚定信心应对危机。分析研究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和产业的影响,在对外开放合作中不断提高全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及时了解掌握林产品对外贸易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做好监测、预*和应对工作,努力实现2012年林产品外贸总额突破800亿美元的目标。
二是加强“引进来”,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注重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理念。做好世界银行贷款五期、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一期和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利用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做好利用外资重点领域的备选项目规划;防止低水平重复引进,避免引入消耗大量资源、产品附加值低、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
2012年林业财务工作计划要点
31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