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系中山狼,得志便娼狂成语及其解释】形容天性残暴的反革命角色,一旦名利双收,便会极其恶毒、猖獗。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娼狂历史典故出處】古典小说《红楼梦》第五回与第七十九回•《金陵十二钗正册判词》之六。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娼狂成语典故】贾府的富家千金贾迎春之夫孙绍祖原先是一个嗜酒、擅于玩弄权术的匪徒,在与贾府联婚以前,因敬仰宁荣府的势力,以前拜巧贾府门内。一旦联婚,便凶相毕露,更为娼狂、恶毒。《红楼梦》第五,“南京金陵十二钦正册判词”之六,为暗喻这一小故事写了这首词,暗示着了贾迎春之夫孙绍祖的豺狼天性和贾迎春必定的悲惨遭遇。全诗四句: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獗。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子:你;系:是;中山狼:常见于宋明传奇小说《中山狼传》,小故事说。
东汉时的赵简子在中山市这一地区捕猎,射伤—狼,被东郭先生所救直到凶险一过,这狼便要吃掉东郭先生;金闺:高雅的闺阁;花柳:故时形容皇室姆女的体形;质:身体素质。
诗的疏忽是:孙绍祖本是一个无情无义的豺狼,—旦得志便会凶相毕露,极其猖獗。这一(指贾迎春)高雅的似花似柳一样的富家千金,结婚一年后便会被踩踏得去见阎王。之后,大家便把这首词前几句引申作四字成语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