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经第80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学前教育工作调查组,采取走访、实地查看等形式,对珲春市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前教育的基本情况
(一)适龄儿童入园率稳步上升
(二)幼儿教育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三)幼教师资力量不断加强
(四)多元投入的办学机制初步确立
随着国家鼓励和扶植民办园发展政策和规定的相继出台,珲春市学前教育形成了政府与社会力量办学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幼儿入园难的状况。
二、学前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珲春市学前教育工作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广大幼教工作者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足够认识,对学前教育支持乏力
目前,学前教育由政府承办,还是由社会力量来承办,政策层面上并不是明确的。因此导致了政府对学前教育重视不够,没有把学前教育纳入到整个基础教育体系中统筹起来。长期以来由于缺少学前教育规划,市区内园所布局不尽合理,难以适应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仅有的两所公办园均位于新安街辖区内。在民办园的设置上,并不是根据社区人口的分布科学布局,而是凭社会力量办学主体的申请,自选自定办学场所,带有极强的随意性。办学质量低,园所规模小,管理混乱的现象十分突出。八个乡镇没有一所中心幼儿园,不合理的布局已经成为幼儿教育不公平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管理机制尚待理顺,对民办园监管和督导不到位
珲春市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在机构改革中进行了调整。将教育局的幼教办并入普教科和成职教科,只设一人管理。办园审批与管理分立运行,难以形成合力,其管理职能弱化了。目前珲春市社会力量办园准入门槛过低,再加上相关部门对民办园的办园条件、教师资格、登记注册、收费标准、办学质量等缺乏有效的规范与管理,使得一些环境差保教质量低的民办园数量增加,出现了一些有证但不符合标准的幼儿园。又因珲春市目前对幼儿教育的钢性需求过大,导致一些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非法园也有了生存的空间,这些非法园成为学前教育管理上的盲点,取缔难度大。
(三)经费投入缺乏保障,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明显不足
(四)专业教师缺乏,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五)学前教育管理不规范,小学化现象普遍存在部分办园者为迎合家长的心理和争夺生源,在教学上严重违背教学规律和幼儿成长的规律,热衷于幼儿识字、拼音、写字、算数等教学,而且由于教师专业水平的局限性,在教学中存在不少差错,给小学阶段教学带来负面影响。在教学方法上不注重幼儿基本素质和良好习惯技能的培养,导致幼儿过早的对学习产生恐惧和厌烦,影响幼儿未来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珲春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珲春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发展和所面临的问题,调查组在广泛征求教育主管部门、幼儿家长、办学机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
政府要切实增强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要规划好市区内的幼儿园。结合珲春市城市发展和人口规模,规划好市区内幼儿园建设布局,确定好长远规划和近期的建设计划。二是筹资建设好市区内的幼儿园。按着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布局,加大资金投入,尽快改变靖和街、河南街、近海街没有高标准规范化幼儿园的状况。三要指导管理好市区内的幼儿园,高标准配备设施,安排高素质专业教师,提高保教质量。四是乡镇中心幼儿园要根据服务人口科学规划,推进我市乡镇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完善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民办园的质量
学前教育的管理面对着多种形式的办学主体,工作繁重,责任重大。现仅有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监管,难以承担管理学前教育的重任。面对学前教育发展的形势和任务,要完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改变学前教育管理人单力薄局面。鉴于民办园已经成为珲春市幼儿教育的主体,是实施学前三年教育的重要力量。政府要通过优惠政策的扶持和引导,把现有的园所做优、做强。对于那些条件过于简陋,经过整改仍然难以达到最低办学要求的民办园和非法园,及时予以取缔。推进民办园的规范化和规模化的进程。
(三)建立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发挥公办园骨干作用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政府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在预算中单列,并逐年加大投入。解决公办园经费紧张困难。政府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构建由政府扶持、举办者筹措、幼儿家长缴费、社会资助和幼儿园自筹等多渠道筹资的投入机制。要加大对公办园的扶持力度,使之真正担负起示范和指导作用。特别对公办园园舍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要引起足够的重识,尽快加以解决。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
严格落实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幼儿教师准入门槛。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专业教师的比例和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民办园教师队伍的管理,按照谁举办谁负责保障的原则,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依法与教职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为其缴纳基本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培训、进修、评优、奖励、职称评定等方面做到民办幼儿教师与公办幼儿教师同等对待,逐步达到民办园教师与公办园教师同工同酬。
(五)规范办园模式,严禁幼儿教育小学化行为
政府在对幼儿园进行指导、监督、管理的同时,要积极引导幼儿园在办园目标、园所管理、保教质量、师资培训等方面形成特色。严格按照国务院《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特点为依据,着眼幼儿身心发展的顺序性、阶段性和幼儿发展的水平来进行教学和管理,杜绝小学化的模式组织教学。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第2篇 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古滕墨客
为了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提高我市十五年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滕州市民盟对全市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到西岗、大坞、滨湖、木石、龙泉、北辛等6个乡镇与街道,分别听取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关于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教育局有关学前教育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部分市直公办、民办和乡镇、农村幼儿园等近20所幼儿园,召开11个各种类型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比较全面了解和掌握了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我市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基本形成了以示范性幼儿园为重点,以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为主体,多种办园形式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一定程度满足了全市学前教育的需求。
第3篇 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近期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牵头组织部分委员在李希发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我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全县幼儿教育情况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
一、学前教育工作的主要成绩
近年来,在县、乡(镇)两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全县学前教育工作正逐步走向正轨,发展趋势良好。
(一)幼教事业稳步发展。一是入园比率逐年提高。全县在园幼儿达到了x人,幼儿学前一年普及率达到了x%,学前二年普及率达到了x%,学前三年普及率达到了43%,呈现出良性发展的趋势。二是办学规模有所进展。现在我县有各级各类幼儿园达到了37所。三是骨干示范园新一轮投入和乡镇中心园建设都已开始启动。城关、武水、水东、香花岭、金江等乡镇先后建立了公立或私立的幼儿学前教育点。
(二)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当前,建立了以教育局全面负责、教育局民办股负责民办幼儿园审批评估、基教股负责学前教育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具体工作由乡镇中心小学管理的模式,改变了主管部门不明、政出多门的局面。
(三)管理工作逐步加强。在管理上一是严把了办园审批年检关。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讨活动。县基教股经常组织教学交流、观摩活动,有效的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三是重视安全隐患整治。四是整顿了学前班和非法办园活动。
(四)幼师队伍逐步优化。一是逐年招聘专业幼儿教师充实在各乡镇新建立幼教机构点,二是加大对私立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管理、教育、培训力度。
二、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尚欠到位。我县学前教育工作能有今天的发展利益于各级政府、各级领导重视、关心和支持,但从调查的情况看,对学前教育工作思想认识问题仍需进一步的重视和加强。县教育局已作出一个《xx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对2023年、2023年、2023年的全县22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作了具体安排,但尚待县政府研究和批转执行;从走访过的乡镇看,基本上没有出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2023年制定的《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虽然写到学前教育应如何发展问题,但政府目前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也没有制定鼓励和扶持民间办园的相关政策。
(二)发展现状不够平衡。一是入园率不平衡。城乡入园差距极大,县城入园率可达99%,乡镇的状况却参差不齐。二是教学条件不平衡,县机关幼儿园可以进入市级先进行列,可乡镇或差别很大,且大多数民办幼儿园特别是个别乡镇幼儿园普遍存在规模小、占地少、档次低的现象。有的幼儿园有园无院,安全设施不到位,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卫生现状也很差。民办幼儿教师的待遇普遍较低,月工资少的只有600多元,多的也只有1200元,且没有参加医保和社保,队伍极不稳定。三是师资条件不平衡。县机关幼儿园师资力量较强,学历合格率、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都较高。而民办幼师中,还有近20%的幼师为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的幼师中未经系统专业培训的家庭保姆式教师也还为数不少,有的甚至缺乏保育常识,且年龄偏高,教学理念陈旧,教学方法手段呆板、落后。
(三)网点散、规模小、档次低问题突出。从目前情况看,县城几所幼儿园的规模、占地都已显得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而大部分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就更是简陋,特别是大冲、西瑶乡缺乏办中心园的条件。
(四)管理机制亟待规范。一是收费标准有待规范。其主要原因是有些民办幼儿园以压价等手段来招揽生源。二是幼儿教学内容小学化现象较为普遍。学前教育应强调娱乐性,但目前不少幼儿园为迎合某些家长非理性的需求,开设识字、拼音、算术等课程,让一群童心未泯的孩子接受着小学教育的内容。三是教育主管部门对对无证无照的黑幼儿园则既未取缔又不监管。
(五)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一是入离园手续不严,安全责任不清。大多数乡镇的农村幼儿园,其幼儿入园和离园交接手续不严,对幼儿的安全留下隐患。二是接送车超范围接送。虽然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局联合发出《关于规范使用幼儿接送机动车辆的通知》,但有不少幼儿园仍然擅自扩大接送范围,幼儿在接送车上的时间过长,个别司机为抢时间超速行驶,安全隐患很大。尤其是不少农村幼儿园无牌无照车辆接送幼儿情况仍然存在。三是不少农村幼儿园办园场所破败,功能不全,隐患多。
三、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工作的建议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建议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县、乡政府和各级领导对学前教育在思想上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制定相应的政策,出台可操作性的文件,以强化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二)制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依法将幼儿教育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尽快研究制定加快我县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县学前教育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要努力创新计划的实施工作机制,将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到位。
(三)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间办园。县政府应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省政府的有关精神,本着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尽快制定出台xx县鼓励民间力量创办幼儿教育办法。通过优惠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促进多渠道、多形式社会力量投入办园,有效推动全县学前教育适度规模化、规范化以及网络布局的合理化、科学化。
(四)加强幼师队伍建设,提高保教水平。要开展幼儿教师、园长上岗前先培训考试,再持证上岗制度;要加强幼教工作者的再教育工作,提高幼儿教师学历的合格率;要采取措施,落实好民办幼师资格认定、职称评聘、创优评先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
(五)完善机制制度,强化协同管理。对幼儿接送车超范围接送以及取缔非法办园难问题,建议县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就幼儿接送车和取缔非法办园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力度,消灭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幼教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县财政应逐年增加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经费,确保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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