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2023法律服务所工作计划报告
根据新司发{20xx}8号,新城区司法局20xx年度公正律师法律管理工作安排,自强路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对20xx年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管理制订安排,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管理途径为手段,充分发挥自强路法律服务工作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为创建平安新城、平安自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具体目标及措施如下:
1、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强路法律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主要措施:一是指导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并积极参加区局、街道司法所组织的培训。二是按照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培训活动。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保证学习时间,积极开展学习活动,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2、严格审查程序,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开展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规范整顿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根据区司法局年检方案,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认真填写有关资料,进行自查;二是配合区局检查组,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三是严格审核年检材料,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认真按照区局年检工作通知,开展自查活动,认真填报各项资料,按时上报。保证顺利通过年检。自强路司法所将对自查情况进行检查规范。
3、发挥管理职能,积极开展依法执业检查,规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工作,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主要措施:自强路司法所每月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检查一次,并记录。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并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防止矛盾激化,及时处理当事人对法律服务及法律工作者的投诉、申诉,防止矛盾激化,依法维护当事人和法律服务所的合法权益。
工作要求:司法所坚持对法律服务所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工作,法律服务所要配合检查,对检查中通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
4、发挥指导作用,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主要措施:一是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引导法律工作者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被告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引导当事人依法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二是监督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应该援助的对象,及时援助,不符合援助条件的,根据情况进行适当的减免费用。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并积极拓展案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为和谐新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第2篇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自律管理工作的思考工作报告
关于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自律管理工作的思考工作报告
关于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自律管理工作的思考随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脱钩改制,司法行政机关由微观管理转为宏观管理后,基层法律服务所自律管理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如何切实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自律管理工作,已成为摆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新课题,迫切需要加以认真思考。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状及原因
去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完成脱钩改制,经过近一年的运作,已成为“自愿组合、自我管理、共同出资、共担风险”的合伙制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构成了基层法律服务新的管理体制,注入了自愿组合新的用人机制,制定了基层法律服务新的管理制度,增强了基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竞争意识和进取意识,法律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但是,基层法律服务所改制后,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日益显现,有的所对自律管理不够重视,存在“重业务、轻管理、重分配、轻积累”的问题;有的所主任缺乏管理经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整体意识弱化,难以形成整体合力;有的所自律管理意识不强,内部管理不规范等现象,就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基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思想波动较大。去年基层法律服务所改制不久,司法部在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对基层法律服务又作了重新定位,加之去年未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使部分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对基层法律服务前景感到担心和失望,有的认为基层法律服务是特定时期产物,随着律师队伍的壮大要逐步萎缩消亡;有的认为基于目前国情和律师业发展壮大,基层法律服务在农村保留发展,创造条件后逐步向律师并轨;有的认为基层法律服务是作为律师制度的有益补充,也是基层法治的重要辅助力量,应规范长期稳定发展。这些想法使部分基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思想上产生波动情绪,影响了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2、基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从我县基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年龄结构来看,35岁以下的占基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总数的14%,36—45岁的占基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总数的69%,46岁以上的占基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总数的17%;从我县基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知识结构来看,法律大、中专毕业后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占总数12%,高中或其他大、中专毕业后通过函授或自学法律大专从事基层法律服务的占总数88%,无论从年龄结构上,还是从知识结构上既影响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自律管理工作,也很难适应社会对基层法律服务的需求。
3、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所改制后,司法行政机关主要对基层法律服务实行指导和监督,将行政权利型的管理模式转变为服务型的管理模式,行业管理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承担。但事实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改制近一年时间,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的指导、监督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行业管理关系至今不顺,职能不清,各自的工作机制还没健全,在基层法律服务所转轨时期,势必忽视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自律管理工作。
二、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自律管理工作的思考及对策。
1、增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自律管理工作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自律管理是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自律管理是管理工作的基础,是最重要的环节,既包括内部管理,又包括经营管理,即市场的调研和开发。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的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开放,法律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加之司法部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作了重新定位,明确基层法律服务的重点在基层、在社区,这就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者充分认识自律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基层法律服务的新理念,及早研究市场,了解市场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切实把握市场,掌握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的主动权,开拓基层法律服务新领域,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2、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所自律管理的工作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自律管理的前提条件,也是十分重要的环节。一是完善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机制。在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设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基础上,各区县下设基层法律工作者分会,以弥补区县局行业管理上的空白,由分会负责区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日常管理,全面掌握基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执业状况和思想动态,协调解决基层法律服务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二是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它至少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明确的内部分工、团结的从业人员、顺畅的业务发展、保证的办案质量、规范的财务管理、齐全的档案卷宗、合理的收入分配、良好的纳税行为、自觉的自我约束等内容,涵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的每个层面、环节,是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的基础。三是完善目标考核机制。目前,绝大多数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工作缺乏计划性,管理工作随意性大。因此,应倡导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年初要制定发展目标,围绕发展目标,给合伙人下达各自的工作要求,同时注重目标实施过程的管理,年底考核奖惩。这样既可做到工作有目标、有压力、有动力,又可促使合伙人除忙于自身业务外,也关心所里工作,对所里工作承担一部分责任。
3、加大管理力度,提高自律水平。管理是一门学问,是一门专业。
一是要提高管理者的素质。实践充分证明,业务好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不一定能做好管理工作。同样,一个好法律服务工作者不一定是一个好主任(管理者)。从人的职业特性上分析,一位好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求具备的个人素质与管理者要求具备的个人素质是不一样的,好法律服务工作者注重体现自我价值,敢为人先。而管理者更强调顾全大局,善于协调,注重人际关系。这就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的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定期培训,定期检查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的建议重新选举产生,提高管理者的整体素质。
二是管理工作要靠制度来规范。就目前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现状来看,一个好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往往有一位好的管理者,既是业务骨干,又是管理者,还要有奉献精神,这些我们不能要求大部分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者都有上述才能和精神,也不能把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寄托在少数人身上。而随着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加之法律服务执业特点,个别人左右全所的格局势必会打破,关键还是要有一个好的管理机制,有切实可行的制度,使每一个人都受到制度的制约。
三是要提高自律水平。事实证明,自律管理的好坏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发展有着巨大作用。一个好的管理模式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每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效率,用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效益。经过我们对几个所比较,发现有的所单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并不高,但由于全所自律管理模式好,有凝聚力,整个所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有的所整体素质并不差,出现各忙各的业务,谁也管不了谁,管理自然是一盘散沙。由此可见,自律管理工作对于个人来说可能显得并不重要,而对于整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来说却是举足轻重。这就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增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自律管理工作的意识,加大基层法律服务所自律管理工作力度,提高自律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使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第3篇 法律服务所的年检工作报告
根据市局基层科关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度检查通知要求和《省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局党组及时对全县20xx年度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考核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严格按照市局规定的考核项目和考核内容,全面做好迎查考核准备。近期,局专项年检检查小组重点围绕队伍建设、业务开展、执业表现、内部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通过查看有关资料、管理制度及公开公示内容,调阅办案卷宗,检查办案轨迹、与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座谈等方式,对各所资质条件、执业活动、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公示监督、收费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年检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基本状况及年检情况
全县有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其中,乡镇驻地法律服务所3个,街道驻地法律服务所4个。20xx年共有执业法律服务工作者33人,全部具备大专以上学历。7家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70余家,办理各项法律事务600件,业务收费80万元,办理法律援助事务90件,代写法律文书3000份,办理见证300余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00万元。本次参加年检33人,正常通过年检32人,其中,民德所的陈兵缓注,杰人所的王俊亮变更外地执业。注册到期更换新执业证8人。杰人所变更执业地点,民德所更换注册到期执业证。通过年检法律服务所7个。
今年以来,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严格执行《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和社会管理三项创新工作,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创新性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自觉接受县局的管理指导,诚信执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为群众和顾问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依法受案、依法结案;档案管理基本规范,做到一案一票、一案一卷、一案一挡;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实行民主管理,严格财务管理,统一收案,依法收费,不许诺,不打保票;办案流程、收费标准、执业纪律等各项制度上墙、公示,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人员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党员有隶属的党组织,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
二、司法局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的管理情况
(一)切实履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职责
20xx年,为强化管理,规范执业,确保全县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指导和监督。县局结合阶段性工作实际,定期深入到各基层法律服务所,采取查阅卷宗、走访委托人、回访当事人等方法,全面掌握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职能发挥情况,指导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完善法律服务所管理机制,修定完善了《县法律服务所的管理规定》,重申规范了法律服务所执业行为。同时,严肃查处法律服务工作者乱收案、乱收费、不依法纳税,冒用律师名义办案,超越业务范围办案,向当事人虚假承诺,搞不正当竞争等行为,逐步规范和净化了全县的法律服务市场。
二是逐步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正确引导。积极引导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拓展法律服务的覆盖面,为基层的广大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基层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减负减压。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并确定任务数,县法援中心每季度对完成情况予以公布。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投入到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中、参与全县每月3日“大接访”活动,为社会和谐稳定出一份力、发一份光、献一份热。
三是不断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教育。以切实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水平为目标,加强培训教育工作。20xx年,在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深入开展了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并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考试,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普遍得到提升。
(二)切实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
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深化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
一是进一步规范统一收案收费。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一律由法律服务所按照《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向委托人收取法律服务费,并向委托人出具收费票据。收取法律服务费的数额和方式要在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聘用协议》等文书中明确约定。严禁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收案收费。
二是采取定期抽查,强化监督。认真做好对法律服务所和服务人员的监管指导工作。通过法律服务行风监督员和走访当事人、委托人,全面掌握办案情况,组织人员定期到法律服务所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案卷宗进行抽查等方法,不断加大监管力度。
三是严肃纪律,维护形象。对存在违法违纪、管理混乱的法律服务所,要求限期整改、整顿;对违法违纪人员予以惩戒直至清退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以切实维护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形象。
三、通过年检,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个别法律服务所对档案管理不够重视不够规范,卷宗材料装订不齐全,办结案件未按规定装订存档。
二是个别法律服务所制度存在缺项和不健全问题,未按规定要求将工作流程、执业纪律、职业道德、收费标准等上墙公示。
三是有的法律服务所管理意识不够强,只重视业务活动忽视队伍思想政治引导,整体观念不高,缺乏凝聚力,很难向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四是个别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执业能力不强,撰写的法律文书词不切主题,观点模糊,逻辑混乱,论证无力、法律关系理不顺。代理中取证马虎,法庭应付,敷衍了事。
通过年检,全县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期望和社会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结合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通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机制,自律机制、监督机制,惩奖机制,全面提升行业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行业服务水平,认真探索和研究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保障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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