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清产核资工作报告
1.清产核资工作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清产核资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核实,贵公司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和清产核资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我们的责任是在贵公司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及申报待销净损失的处理预案的真实性、合理性发表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各项资产损失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评价各项资产损失的整体反映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核查了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现将清查核实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清产核资工作范围
按照××公司的决算报表统计口径以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要求,本次清产核资的范围为××公司及所属全部的子公司(含下属事业单位、分支机构、境外子公司等)的全部资产,其中:资产总额××××元,负债总额××××元,所有者权益××××元(含实收资产××××元,资本公积××××元,盈余公积××××元,未分配利润××××元),少数股东权益为××××元,具体单位如下单位名称投资比例控制关系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
二、清产核资的依据
(一)法规依据
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2、2023年9月9日国资委令第1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3、2023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22〕7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4、2023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22〕7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5、2023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22〕7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6、2023年9月18日国资评价〔2022〕7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7、2023年7月26日财政部财企〔2022〕310号文件《关于国有企业执行有关财务政策问题的通知》;8、2023年9月3日财企〔2022〕233号《企业财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9、《企业会计制度》。
(二)行为依据
1、2023年8月19日国资评价〔2022〕45号文件《关于做好执行工作的通知》;2、2023年9月2日国资评价〔2022〕58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3、××××年××月××日××部门×××号文件《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以账面数作为清产核资工作的结果函》;4、××公司函〔2022〕23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5、清产核资中咨询服务、经济鉴证和专项财务审计的业务约定书。
三、清产核资过程及实施情况
1、工作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2、工作起止日期:×××年××月××日。
3、具体实施情况:(1)协助贵公司根据国资委、财政部相关文件编制此次清产核资的《工作手册》;(2)培训参加专项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协助贵公司做清产核资基础工作;(3)对贵公司企业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原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保证贵公司清产核资基准日账面数的准确;(4)核对、询证、查实贵公司债权、债务,监盘贵公司现金和抽查存货;(5)勘察、抽查贵公司固定资产并验证其产权;(6)协助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清产核资的要求调整有关账项,计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所带来的损失;(7)按照根据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贵公司清理出的有关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进行核实、鉴证;(8)协助贵公司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金核实批复文件、以及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调整账务;(9)协助贵公司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
四、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情况
1、申报处理资产损失情况在此次清产核资过程中,贵公司共计清理出资产损失总额(盈亏相抵后)为××××元。其中按原制度清查的资产损失共××笔,金额××××元;按《企业会计制度》清查预计的资产损失共××笔,金额××××元。
2、经我所审核确认的资产损失经我所审核确认符合清产核资申报条件的资产损失共××笔,金额××××元。其中按原制度的资产损失共××笔,金额××××元;按《企业会计制度》清查预计的资产损失共××笔,金额××××元。
五、清产核资处理意见
1、申报待核销净损失的处理。
预案经我们审核确认贵公司清查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净额为金额××××元,其中××××损失挂账净额×××元自列损益,其余××××元申报核减所有者权益,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核减未分配利润××××元;(2)核减盈余公积-公益金××××元;(3)核减盈余公积-公积金××××元;(4)核减资本公积××××元;(5)核减实收资本××××元;经我们审核确认贵公司按《企业会计制度》确定的预计损失合计××××元。拟建议转入企业2023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元,并作为各项资产减值的期初数,其中:(1)应收帐款预计损失××××元;(2)短期投资预计损失××××元;(3)存货预计损失××××元;(4)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损失××××元;(5)固定资产预计损失××××元;(6)在建工程预计损失××××元;(7)无形资产预计损失××××元;(8)长期债权投资预计损失××××元;(9)其他资产预计损失××××元。
2、审计意见批复后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情况上述申报资产损失如得到批复后,××××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将为××××元,其中实收资本××××元、资本公积××××元、盈余公积××××元、未分配利润×××元。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清产核资工作是依据国资委及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的',申报的报表及相关资料真实可信,各报表数据间勾稽关系正确,可以作为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依据。
六、申报处理资产损失原因分析
1、按原制度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的情况简要分析。2、盘盈资产类型及形成原因的简要分析。
七、重大事项说明
1、×××公司所属子公司根据清产核资政策可以不列入参加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直接以×××公司账面数作为×××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需要进行特别说明;2、×××公司所属子公司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直接以×××公司账面数作为××××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需要进行特别说明;3、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有可能对×××公司损失及挂账的认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4、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挂账中发现的×××公司重大资产和财务问题以及向×××公司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5、在清产核资工程中对×××公司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重新估价;6、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2.清产核资工作报告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不当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自5月份,市政府召开清产核资工作动员会议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镇两委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检书记、组织委员、分管领导等为副组长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了《**镇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全面展开了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全镇11个村也分别成立了由村两委、村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组成的清产核资清理、核实、领导三个小组,制定了各村工作方案,确立了工作目标,了解了工作范围,明确了时间节点。建立挂村领导、包村组长、驻村干部包村指导责任制,定期深入到各村指导、帮助清查小组逐物逐件逐地进行清查登记。在公示确认上,力求限度地征求意见,逐村审核通过,以防重、漏、错现象发生,力保准确、公平、公正。
(二)强化宣传培训。重点做到两个到位。一是培训到位。6月8日,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部署及培训”会议,镇挂点领导、包村组长、11个村的书记、主任、具体经办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还应邀派员到会指导和授课,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向镇、村参加清产核资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了解掌握“三资”管理的政策规定以及开展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为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提供了保证。会上11个村主干还向镇党委签订了《清产核资工作书》。二是宣传到位。镇、村利用会议、培训、走访、标语、公示栏等各种形式,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意义、目的、内容、步骤、方法、程序等宣传,统一思想,消除顾虑,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序时推进进度。自6月份以来,我镇“三资”清查工作全面展开,各村对资产、资金、资源进行逐笔逐项清查,清查一项登记一项,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遗不漏。各村“三资”清查小组,负责对清查登记的“三资”情况进行逐项逐笔核实,重点核实“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核实结束后,各村将“三资”情况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或议事点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确任结束后,经村“两委”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财务人员、镇挂点领导分别签字后,上报镇“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再经镇人民政府核定同意后,由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建立台账,据实反映资产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并逐项登记录入“世纪之村”监管平台。
(四)强化督查指导。镇挂村领导包村组长全程参与各自挂点村的清产核资工作,定期下村监督、指导“三资”清理工作,根据“三资”清理的时限要求,把“三资”清理登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时间计划细化到天,确保清理登记工作有效、有序、有力推进。镇经管站的三位会计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具体指导各村的清理业务。同时指定一人专门负责合同台帐管理,及时将各村确认上报的信息录入平台,进入滚动管理。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则严格按照“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各阶段、各环节的要求,定期对各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现金等登记情况进行督查,以会计账为依据,采取以物对账、以账查物、账内账外相结合的方式,将清理出的各村资产资源,逐笔逐项如实登记,确保整体工作的进度和质量。针对我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8月上旬,我镇还专门召集了11个村的具体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开会,再一次邀请了市经管站领导到会进行现场指导,就清产核资填报要求、开展程序及工作中反映的问题等环节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了镇、村从事“三资”清理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素质。会上还集中讨论了表13和表18如何填报等问题。
(五)强化责任纪律。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评范围,镇纪委、效能办将根据检查、考评结果,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定,结果作为责任制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因此次清产核资不彻底,导致集体“三资”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除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纪律责任外,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挂点领导、包村组长、村主干、三资管理人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责任。规范档案整理,严格按照上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查的要求,注意收集、整理、保存在清查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档案资料,做到内容齐全、归档及时、存放有序、装订成册、方便查找。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历史原因,个别村账务没有及时清理,主要是一些原集体企业倒闭村民村民代表认为是乡镇的,给目前账务清理工作带来一些困难。
2、在资源清查中,一些合同是合理合法的',由于少部分人触动了大部分人利益,在村民代表会上表决通不过,造成承包户村与村、村与资产监管中心之间的矛盾。
3、村集体对农村闭路电视、程控电话、电路变压器及学校的投资等固定资产,已经被相关主管部门改造后收走,村里没有管理权,也失去了所有权,对这些账内资产是否保留。
4、对于一些债权清理难度较大。
三、下步打算
1.及时做好上报信息的平台录入工作。
2.对各村经过审核通过的“三资”情况和清理处理结果要再次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各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明细台帐,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登记、归档,并据实反映“三资”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
3.认真做好全镇“三资”清理工作的归纳总结汇总和上报工作。
4.利用平台做好今后的监管工作。
3.清产核资工作报告
为认真落实“六委农[20xx]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近一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关键,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为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三资”清理工作,在深刻理解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取得实效,街道成立了以时任街道办事处主任张玉林同志为组长、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唐志虎同志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孙德云同志为副组长、纪检监察、财政、农经、国土、建管等部门同志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六横办[20xx]75号——关于成立xx街道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农经站,由农经站站长史爱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三资”清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三、明确职责,强化督查。
1、搞好宣传培训。我街道召开清理工作动员会,认真传达区会议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莲山课~件]全面安排部署农村“三资”清理工作。街道和村居充分利用标语、公开信、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清理工作方案、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三资”清理工作的积极性。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会,对村居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深入细致、准确高效地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
2、督导村居自查。街道部署村居自查,各村居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各村居资金、资产、资源底子。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对村居自查工作的督导,深入各村居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指导意见,把握好整体工作进度和质量。经过认真清理,我街道各村居的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资源性资产情况已基本摸清底数。
3、开展核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由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组成核查组,对各村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核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工作走过场等不符合清理规范工作要求的的单位,查明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第2篇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报告
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清产核资数据分析复查工作
为了确保清产核资数据真实、准确,巩固清产核资成果,一方面我们将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报表数据与单位决算报表数据进行核对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单位重新修改上报,总共清理出问题单位50多个,其中问题较大的有3个,一一进行了修改、纠正。另一方面对各单位上报的清产核资资料以及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进行检查,对账目上有明显缺陷、漏洞的单位重点复查,如发现市六中门面收入未如实填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账实不符,我们要求其重新上报相关数据并责令改正。在此基础上,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分析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存量、质量、结构及分布情况,并做好相关课题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参考依据。
二、积极开展清产核资总结表彰工作
开展总结表彰工作既是前段清产核资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对今后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一种鼓励,按照全市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xx年,在各区财政部门、市直各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推荐的基础上,经我科综合评定,共评选出39个清产核资先进单位和66个先进个人,并对其进行通报表彰。通过总结表彰活动,大大提高了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加强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
三、圆满完成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及资产年检工作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汇总671户,截止20xx年x月x日,全市行政事业资产总额31.75亿元,比20xx年增加1.88亿元,增幅5.9%;其中固定资产总额22.3亿元,比20xx年增加1.36亿元,增幅6%。国有资产总量22.91亿元,比20xx年增加2.01亿元,增幅8.7%。其主要作法。
一是领导重视。资产报表工作得到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副局长高平同志亲自在报表培训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开展行政事业资产报表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是为了进一步摸清全市行政事业资产存量及其增减变动情况,为资产的动态化、科学化管理提供翔实的数据资料,要达到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资产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是精心组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收到省厅文件后,我们立即在全各级财政部门召开报表布置和软件培训会议,共计培训800余人,会上发放软件操作流程、安装光盘、软件上线通知等相关资料,对开展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原则,填报方法,上报时间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对软件的使用方法进行了操作演示,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有关政策和具体操作。
三是业务指导。资产管理报表业务性较强,针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我们从软件公司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利用节假日时间加班加点,对教育、卫生等部分工作量大,进展缓慢的单位亲自上门指导,督促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是严格汇审。我们对各单位报送的报表严格把关,对照20xx年度决算报表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坚决退回重报,对新增的固定资产卡片认真检查,发现填写不规范、没有实物图片的,要求单位修改补充完整后重新上报再予以锁定,如对市四中等十四家单位上报的报表重新修改完善汇总后上报省厅,确保了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是做好年检。抓好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报表统计年检工作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我们年初制定的必达目标之一。我们在报表布置会上下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检登记表”要求各单位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认真清理盘点资产和核对相关账目,依据资产管理报表相关数据手工填写年检报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年检登记汇总后已装订成册。通过年检登记,使各单位和部门的法人有一个责任意识、法制意识,为建立资产信息分析系统,进一步搞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打牢基础。
四、认真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检查工作
为督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工作顺利推进,迎接省厅明年初的检查验收,11月x日至15日,我科组织各区财政局行资科(股)长,对三区财政局及市直部分单位行资联网运行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其主要做法: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这次检查涉及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软件是否安装到位、财政国库联网户数情况、行资网络是否利用国库网实现资源共享、网络服务器运行及安全情况,网络横向及纵向联网情况等十三个方面内容。
(二)检查的基本情况。通过检查,摸清了全市行资联网基本情况,我市行资网络以财政国库网络为平台,纵向实现上了上与省财政厅,下与三区财政局及各乡镇财政所联网;横向与一级预算单位联网225户,其中市直联网180户,一级预算单位联网率达100%,二、三级预算单位联网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完成省厅下达联网运行工作。
(三)检查达到的效果。通过检查达到了沟通交流、相互学习的目的,各区财政部门在工作中摸索出了一些好的作法:如梁子湖区财政局依托财政国库网络将所有乡镇中小学校资产全部在教育局集中录入并与核算点实现联网运行,将区直30余家单位资产量由财政局各相关股室代为录入,集中管理,基本实现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联网运行。
五、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全面完成“非转经”占用费征收任务
20xx年,我科重点加强了对各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监督力度,加强出租、出借合同管理,扩大征收源头,市直45家单位纳入统一征收范围,全年共征收“非转经”124.6万元,其中市直109.6万元;鄂城区鄂城区8万元,华容区5万元,梁子湖区3万元,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任务。
一是科学核定下达征收任务。今年在去年清产核资清查结果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到相关单位
查看房租合同、账目,了解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情况,按照鄂州财统字[20xx]179号文件规定,科学核定三区和市直40多家单位的“非转经”任务数,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单位,共下达全市“非转经”任务124万元。
二是采取多种征收手段。财政大都是给单位拨钱,而我们是向单位收钱,许多单位都不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征收难度很大,为了完成征收任务,一方面我科工作人员亲自上门,向单位宣传相关国家政策,动之以情,晓知以礼,得到多数单位的理解和配合并自觉缴纳“非转经”占用费。另一方面,对于少数不按规定时间和数额缴纳的钉子户、难点户,我们联合财政预算与国库,采取扣取单位预算指标或从预算外专户直接划账等手段完成征收任务。
四、20xx年工作计划
(一)国家国资法出台后,已明确了国资委的职能,xx年要进一步理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能,与省厅行资处对口。
(二)进一步做好建章建制和规范基础性管理工作,重视和加强资产预算编审工作,研究制定资产配置标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三)继续做好20xx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及资产年检工作。一是录入20xx年度发生的全部资产管理业务,上传资产台账卡片及报表,二是在此基础上做好xx年度资产年检登记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资产网络化管理工作,计划采取三项措施保证全市行资网络的联网运行,一是没有联网的区直单位由各区国库收付中心录入代管形式联网;二是不能联网的乡镇基层单位统一由各区乡镇财政所集中录入代管形式联网;三是确实难以联网的二、三级预算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代编信息联网运行。
(五)科学核定下达xx年度 “非转经”任务,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强化征管措施,力争在xx年征收额的基础上实现新突破。
(六)完成好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3篇 2023年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报告
为摸清中央企业“家底”,核实中央企业资产质量,推动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做好企业业绩考核、绩效评价以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工作,我委决定从20xx年9月起,有步骤地组织中央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现将《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执行和落实,并将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
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为了适应我国国有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摸清中央企业“家底”,核实中央企业资产质量,为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做好企业业绩考核、绩效评价以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工作创造条件,国资委决定从20xx年9月起分期组织中央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一、清产核资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中央企业“家底”,如实暴露企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促进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二)全面清查核实中央企业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促进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创造条件。
(三)通过对中央企业所属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核实事业单位资产、权益等状况,规范中央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制度,促进真实反映企业经营实力。
(四)全面清查核实中央企业所属境外子企业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规范境外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和财务报告制度,促进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清产核资工作安排
为配合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从20xx年9月分批开始,分别用5个月时间完成清产核资主体工作任务,全部工作于20xx年10月结束。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20xx年6~8月)。在对中央企业进行调查排队基础上,提出中央企业分批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计划,制订《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并下发工作文件、报表和工作软件。
(二)工作部署(20xx年9月初)。对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工作部署,明确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落实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各中央企业明确或建立相应的组织或办事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三)业务培训(20xx年9月)。计划组织2期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培训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人员,具体讲解清产核资工作政策、制度和办法及清产核资报表和软件。
(四)组织实施。分批组织中央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数据汇总上报等主体工作任务,全部工作于20xx年10月结束。
三、清产核资清查时间点
为了保证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及国家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总体安排,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将采取分期分批方式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20xx年前已申请执行或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中央企业,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有关资金核实工作,直接向国资委申报资产损失处理,可不再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二)申请20xx年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中央企业,清产核资主体工作时间为20xx年9-12月,资产清查时间点为20xx年12月31日,全部工作于20xx年3月底结束。
(三)申请在20xx年或20xx年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中央企业,清产核资主体工作时间为20xx年1-6月,资产清查时间点为20xx年12月31日,全部工作于20xx年10月底结束。
(四)总公司设在港澳地区的中资企业和其他特殊情况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另行商定。
四、清产核资工作内容
(一)账务清理。指以清产核资资产清查点为基准对企业母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各类帐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二)资产清查。指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核对。
(三)价值重估。指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四)损溢认定。指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并对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预计损失进行确认。
(五)资金核实。指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六)完善制度。指企业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后,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计划,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五、清产核资工作组织领导
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由国资委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分步实施,有关清产核资的重大问题由国资委研究决定。各中央企业具体组织所属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一)国资委负责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部署,制定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及中介机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核查。
(二)中央企业应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并指定内部有关机构或成立临时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三)中央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境外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要按照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具体工作实施按其财务隶属关系组织进行。
六、清产核资工作要求
为确保清产核资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中央企业应遵循以下工作要求:
(一)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应认真执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等制度规定(另行下发),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二)中央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暴露存在问题。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均应按有关要求取得合法证据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经济鉴证材料,不得虚报、瞒报。
(三)中央企业对清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应认真清理、分类排队、查明原因,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四)中央企业经批准财务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认真加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继续进行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五)中央企业通过开展清产核资,如实反映企业所属单位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对资不抵债难以持续经营的,应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分类排队,依法予以合并、歇业、撤销、出售和破产,加快推动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促进提高国有资本总体运营效益。
(六)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企业以外,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上报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
(七)中央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及时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组织和意见或建议,通过简报、情况反映、专题报告或阶段工作总结等形式报送国资委(统计评价局)。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2022-01-21 14:41:40)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号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xxx
二o一六年x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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