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市粮食局打非治违工作报告2023
市安委办: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普府办明电[xx]87号),以及《云南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领域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云粮发电[xx]8号)精神,结合普洱市粮食流通领域的实际情况,经普洱市粮食局研究决定,全市粮食系统按照市人民政府和省粮食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全市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组织情况。
1、提高思想认识。对这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普洱市粮食局高度重视,思想统一、认识到位。普洱市粮食局认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是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粮食流通工作而言,也是如此,必须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抓紧抓好,扎实开展工作。结合粮食流通工作的实际,通过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促进科学发展,安全生产。深入开展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防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坚决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通过“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使非法违法行为基本得到根治,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能力明显增强,违规违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事故总量明显下降,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秩序明显改善,从而更好地促进粮食流通,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为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实施“13111”工程,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粮食供应。
2、成立工作机构。接市政府和省粮食局文件通知后,普洱市粮食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将工作具体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由流通与科技发展科具体承担这项工作。
3、制定工作方案。为与全省、全市统一行动,认真开展并做好“打非治违”工作,普洱市粮食局根据市政府和省粮食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迅速制定下发了《普洱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的通知》(普粮发展[xx]47号)、《普洱市粮食局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普粮发展[xx]49号),对全市粮食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和布署。要求各县(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安排,做好工作。全市统一行动,工作从5月份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即:5月份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企业开展自纠自查,6-7月联合执法、集中整治,8月份全面检查、重点抽查,9月份督查总结、巩固提高。
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市局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领域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两个文件,提高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打非治违”作为当前粮食流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工作开展情况。
普洱市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顺利实施:
1、各县(区)、各单位都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按照市局的统一布置,迅速开展了工作。
2、各县(区)、各单位都能够按照要求,结合粮食流通工作的特点,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开展工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市政府和省粮食局有关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端正态度、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到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做好每个环节工作,努力完成好各个阶段工作任务;二是采取上街宣传,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电视新闻报道等不同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三是深入非国有粮食经营户开展面对面宣传和检查工作;四是国有粮食企业自觉做好自纠自查,以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排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3、市、县两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适时开展抽查、督查,促进工作。在企业自纠自查的基础上,县级粮食主管部门根据情况,组织开展了抽查、督查,市粮食局也于8月 13-15日,由分管领导带队,两位职能科室的科长参加,组织工作小组,到镇沅、墨江两县进行督查。通过抽查、督查,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促进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三、工作实效。
通过市县(区)的共同努力,普洱市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各阶段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这次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中,普洱市粮食系统共计参加人次243人/ 次,出动车辆66辆/次,上街、入户宣传46人/次,发放宣传单6682份,电视新闻报道4次,检查企业及经营户73户/次。通过努力做好各阶段的工作,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取得了应有的实效。
1、通过检查,至8月底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6项,已整改5项,待整改1项;共检查出违章违规行为30项,已整改17项,待整改13项。
2、通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发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和职工强化和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促进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企业和职工的素质也是一次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各县(区)在工作报告中都提到,通过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不足,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必要性,表示将建立长效机制,始终如一抓好安全生产,以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1、个别地方对这次“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扎实,反映出部门和个别领导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不紧,工作敷衍了事,必须坚决预予纠正。
2、检查中没有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但国有粮食企业粮仓陈旧,仓储设施落后,非国有粮食经营户生产经营条件简陋,客观上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困难,违章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3、国有粮食企业在安全生产意识、规章制度建立、日常工作操作等方面,做得较好,非国有粮食企业和经营户的问题较多,情况不容乐观,整改难度也较大。
五、今后工作意见。
1、继续做好后续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运用好工作成果,对工作中排查出来的,尚未解决的问题要跟踪问责,抓紧整改,使工作善始善终。
2、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守法经营思想,督促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安全生产常态化,工作制度化。
3、尽力为企业做好服务,帮助企业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改善、提升生产经营基础设施,为企业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第2篇 市粮食局打非治违工作报告
市安委办: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普府办明电[2022]87号),以及《云南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领域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云粮发电[2022]8号)精神,结合普洱市粮食流通领域的实际情况,经普洱市粮食局研究决定,全市粮食系统按照市人民政府和省粮食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全市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组织情况。
1、提高思想认识。对这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普洱市粮食局高度重视,思想统一、认识到位。普洱市粮食局认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是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粮食流通工作而言,也是如此,必须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抓紧抓好,扎实开展工作。结合粮食流通工作的实际,通过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促进科学发展,安全生产。深入开展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防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坚决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通过“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使非法违法行为基本得到根治,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能力明显增强,违规违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事故总量明显下降,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秩序明显改善,从而更好地促进粮食流通,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为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实施“13111”工程,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粮食供应。
2、成立工作机构。接市政府和省粮食局文件通知后,普洱市粮食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将工作具体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由流通与科技发展科具体承担这项工作。
3、制定工作方案。为与全省、全市统一行动,认真开展并做好“打非治违”工作,普洱市粮食局根据市政府和省粮食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迅速制定下发了《普洱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的通知》(普粮发展[2022]47号)、《普洱市粮食局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普粮发展[2022]49号),对全市粮食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和布署。要求各县(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安排,做好工作。全市统一行动,工作从5月份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即:5月份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企业开展自纠自查,6-7月联合执法、集中整治,8月份全面检查、重点抽查,9月份督查总结、巩固提高。
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市局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领域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两个文件,提高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打非治违”作为当前粮食流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工作开展情况。
普洱市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顺利实施:
1、各县(区)、各单位都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按照市局的统一布置,迅速开展了工作。
2、各县(区)、各单位都能够按照要求,结合粮食流通工作的特点,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开展工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市政府和省粮食局有关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端正态度、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到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做好每个环节工作,努力完成好各个阶段工作任务;二是采取上街宣传,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电视新闻报道等不同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三是深入非国有粮食经营户开展面对面宣传和检查工作;四是国有粮食企业自觉做好自纠自查,以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排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3、市、县两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适时开展抽查、督查,促进工作。在企业自纠自查的基础上,县级粮食主管部门根据情况,组织开展了抽查、督查,市粮食局也于8月13-15日,由分管领导带队,两位职能科室的科长参加,组织工作小组,到镇沅、墨江两县进行督查。通过抽查、督查,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促进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三、工作实效。
通过市县(区)的共同努力,普洱市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各阶段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这次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中,普洱市粮食系统共计参加人次243人/次,出动车辆66辆/次,上街、入户宣传46人/次,发放宣传单6682份,电视新闻报道4次,检查企业及经营户73户/次。通过努力做好各阶段的工作,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取得了应有的实效。
1、通过检查,至8月底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6项,已整改5项,待整改1项;共检查出违章违规行为30项,已整改17项,待整改13项。
2、通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发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和职工强化和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促进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企业和职工的素质也是一次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各县(区)在工作报告中都提到,通过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不足,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必要性,表示将建立长效机制,始终如一抓好安全生产,以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1、个别地方对这次“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扎实,反映出部门和个别领导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不紧,工作敷衍了事,必须坚决预予纠正。
2、检查中没有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但国有粮食企业粮仓陈旧,仓储设施落后,非国有粮食经营户生产经营条件简陋,客观上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困难,违章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3、国有粮食企业在安全生产意识、规章制度建立、日常工作操作等方面,做得较好,非国有粮食企业和经营户的问题较多,情况不容乐观,整改难度也较大。
五、今后工作意见。
1、继续做好后续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运用好工作成果,对工作中排查出来的,尚未解决的问题要跟踪问责,抓紧整改,使工作善始善终。
2、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守法经营思想,督促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安全生产常态化,工作制度化。
3、尽力为企业做好服务,帮助企业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改善、提升生产经营基础设施,为企业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第3篇 2023市粮食局打非治违工作报告
市安委办:
为了认真做好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粮展[2022]63和川粮办[2022]35号及成粮储发[2022]70号《关于在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文件通知精神要求,及时向各个单位作了传达和安排部署,并对全系统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由局领导带队,全面深入到下属各个储粮库点及粮油加工厂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组织情况。
1、提高思想认识。对这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普洱市粮食局高度重视,思想统一、认识到位。普洱市粮食局认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是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粮食流通工作而言,也是如此,必须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抓紧抓好,扎实开展工作。结合粮食流通工作的实际,通过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促进科学发展,安全生产。深入开展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防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坚决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通过“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使非法违法行为基本得到根治,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能力明显增强,违规违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事故总量明显下降,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秩序明显改善,从而更好地促进粮食流通,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为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实施“13111”工程,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粮食供应。
2、成立工作机构。接市政府和省粮食局文件通知后,普洱市粮食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将工作具体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由流通与科技发展科具体承担这项工作。
3、制定工作方案。为与全省、全市统一行动,认真开展并做好“打非治违”工作,普洱市粮食局根据市政府和省粮食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迅速制定下发了《普洱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的通知》(普粮发展[2022]47号)、《普洱市粮食局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普粮发展[2022]49号),对全市粮食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和布署。要求各县(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安排,做好工作。全市统一行动,工作从5月份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即:5月份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企业开展自纠自查,6-7月联合执法、集中整治,8月份全面检查、重点抽查,9月份督查总结、巩固提高。
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市局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领域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两个文件,提高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打非治违”作为当前粮食流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工作开展情况。
普洱市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顺利实施:
1、各县(区)、各单位都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按照市局的统一布置,迅速开展了工作。
2、各县(区)、各单位都能够按照要求,结合粮食流通工作的特点,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开展工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市政府和省粮食局有关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端正态度、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到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做好每个环节工作,努力完成好各个阶段工作任务;二是采取上街宣传,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电视新闻报道等不同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三是深入非国有粮食经营户开展面对面宣传和检查工作;四是国有粮食企业自觉做好自纠自查,以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排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3、市、县两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适时开展抽查、督查,促进工作。在企业自纠自查的基础上,县级粮食主管部门根据情况,组织开展了抽查、督查,市粮食局也于8月13-15日,由分管领导带队,两位职能科室的科长参加,组织工作小组,到镇沅、墨江两县进行督查。通过抽查、督查,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促进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三、工作实效。
通过市县(区)的共同努力,普洱市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各阶段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这次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中,普洱市粮食系统共计参加人次243人/次,出动车辆66辆/次,上街、入户宣传46人/次,发放宣传单6682份,电视新闻报道4次,检查企业及经营户73户/次。通过努力做好各阶段的工作,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取得了应有的实效。
1、通过检查,至8月底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6项,已整改5项,待整改1项;共检查出违章违规行为30项,已整改17项,待整改13项。
2、通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发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和职工强化和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促进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企业和职工的素质也是一次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各县(区)在工作报告中都提到,通过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不足,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必要性,表示将建立长效机制,始终如一抓好安全生产,以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1、个别地方对这次“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扎实,反映出部门和个别领导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不紧,工作敷衍了事,必须坚决预予纠正。
2、检查中没有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但国有粮食企业粮仓陈旧,仓储设施落后,非国有粮食经营户生产经营条件简陋,客观上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困难,违章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3、国有粮食企业在安全生产意识、规章制度建立、日常工作操作等方面,做得较好,非国有粮食企业和经营户的问题较多,情况不容乐观,整改难度也较大。
五、今后工作意见。
1、继续做好后续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运用好工作成果,对工作中排查出来的,尚未解决的问题要跟踪问责,抓紧整改,使工作善始善终。
2、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守法经营思想,督促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安全生产常态化,工作制度化。
3、尽力为企业做好服务,帮助企业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改善、提升生产经营基础设施,为企业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增强了系统干部职工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了各单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粮油保管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了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的工作,杜绝和预防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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