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202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坚持罪刑法定和罪行相适应的原则,准确把握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惩杀人、抢劫、绑架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黑恶势力等严重犯罪,突出打击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对未成年犯、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等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服刑罪犯予以 2、调判结合化解民商纠纷。妥善审理因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金融纠纷、债务纠纷、房地产纠纷、企业破产重组、劳资纠纷等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市中院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766件,审结2651件,同比分别上升16.37%和15.01%,诉讼标的总金额为2.56亿元。其中,审结买卖、租赁、建设工程承包等合同纠纷案1348件;审结劳动争议案519件,同比上升65.29%;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60件;审结借款、票据、信用卡等金融纠纷案56件;审结知识产权及涉外、港澳台案件91件,审结其它案件577件。注重发挥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的积极作用,针对矛盾突出、专业性强、鉴定耗时的保险、医疗、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案件大力加强调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 4、多措并举力克执行难。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执行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建立党委领导下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建立执行案件特困群体救助基金,落实完善“批量调查”、“四查一告知”、媒体曝光及督办执行等多种方式,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采取“五定一包”的方式狠抓执行积案的清理,市中院共排查并执结2023年12月以前的积案775件,圆满完成清案任务。通过加强执行工作,清理执行积案,有效缓解执行难。市中院全年受理执行案件445件,执结369件,执结率为82.92%,执行到位金额3.13亿元,同比上升40.36%。
5、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派出督导组参与信访维稳综治中心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通过公开审理、集中宣判、以案讲法等形式,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法制教育功能。市中院全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6次。完善落实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机制,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企业经营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有效减少和预防犯罪。
二、狠抓便民利民措施的推进落实,司法为民彰显新成效
坚持人民法院人民性,把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创新和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 2、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17项司法便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强化诉讼引导,畅通诉讼渠道。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完善简易纠纷速裁机制,大力开展巡回开庭、送法下乡活动,就地调解、就地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市基层法院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6586件,占结案总数的31.15%。 三、狠抓司法改革措施的推进落实,法院工作实现新突破
根据《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22—2023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市委开展“狠抓工作落实年”等活动的精神和要求,加大改革力度,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1、创新改革工作思路实现新突破。树立“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改革新思路,在学习考察南京、重庆等外地法院的先进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新突破。制定《惠州市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联动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并制定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执行事项报告制度、执行公开规定、执行中涉及国有资产委托拍卖规定和执行工作考核办法等五项配套措施,初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格局。2023年11月,在市中院召开首次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参与单位涉及国土、房产、银行等38
家单位,在联合各方力量解决执行难工作上取得初步共识。建立完善审执分离工作机制,执行中出现当事人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等需要作出裁判的事项,统一由审判部门审定,实现审执彻底分离。建立执行工作新机制,以大亚湾区法院为试点在全市法院推进主动执行的新机制,并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调配执行力量,提高执行效率。
3、建立和谐审判模式实现新突破。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设立调解室、聘任司法调解员、对人民调解进行司法确认等方式,进一步推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协调的有效衔接。全市法院全年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为54.77%,同比提高14.54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68个百分点。
四、狠抓司法能力建设的推进落实,队伍素质得到新提高
以开展“人民法官为 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五个年”活动为载体,狠抓队伍的司法能力建设,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2、扎实开展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各类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学术研讨、岗位练兵、鼓励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等多种途径,着力提高法官五种司法能力。同时,狠抓“五个严禁”规定的落实,通过开展党纪政纪专题辅导课、组织到惠州监狱参观等警示教育活动,促进队伍公正廉洁。市中院全年组织集中培训5期161人次,选送参加国家、省法官学院各类培训班283人次。目前,全院141名干警中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共103名,占干警总数的73%,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 五、狠抓基层基础工作的推进落实,基层建设再上新台阶
坚持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支持,推动基层法院公正高效司法,实现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2、加强人财物保障。在地方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继续推进基层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2023年底,惠东法院审判综合楼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龙门法院审判综合楼已开始动工建设,惠阳、大亚湾、博罗法院审判综合楼正在规划设计中。完成法院三级专网建设和开通全市法院视频会议系统,部分基层法院将局域网建设覆盖到所辖人民法庭,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市中院将新招录的4名已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分配给龙门、惠东法院使用,有效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招录人才、审判资源短缺的困难。
六、狠抓内外监督工作的推进落实,司法形象呈现新变化
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主动争取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2、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完善联络工作制度,不断丰富联络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内部监督、执行工作等检查活动,认真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并根据审议意见进行整改。积极办理督办案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开展“百庭观摩”、“百场见证执行”活动。市中院全年受理并办复督办案件、建议等15件,开展旁听庭审活动3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全市陪审员全年共参审案件682件。积极参与“惠民在线”宣传活动,首次实行院领导上网与群众交流,拓宽民意沟通渠道,为社会各界监督法院工作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在案件数量大幅攀升、审判执行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展。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官和工作人员向长期理解、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路线,是不断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发展与进步的制胜法宝;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是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这是做好法院工作的主要经验,也是今后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办案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各法院的调撤率不均衡,有的达60%以上,有的不到45%;涉诉信访、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执行联动机制尚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基层基础建设任务较重,全市还有4个基层法院的审判综合楼需要重建或扩建,资金缺口较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争取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我市法院整体工作争当全省法院排头兵目标的关键一年。因此,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要求,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法院人民性,增强司法能动性,为建设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为此,要着力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更加注重增强司法服务大局的能力。坚持贯彻落实“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大局。围绕确保省运会安全顺利召开,加大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依法调解促和谐,加大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民商事、行政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
(二)更加注重加大司法改革创新的力度。继续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深入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探索成立审判事务管理中心,建立便民执行机制,推行申请执行人选择执行法官试点工作以及主动执行工作改革,建立运转高效的审判执行管理新机制。
(三)更加注重加大司法为民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民生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和办案责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建立“社民法官”驻村制度,推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对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落实救助资金。
(四)更加注重加强队伍的司法能力和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深化廉政警示教育,更加严格地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创新方式方法,努力破解作风、廉政建设的难题,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奉公的良好工作氛围,以队建促审判,树立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五)更加注重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排头兵体系达标检查活动,重点检查结案率、发改率、上诉率、调撤率等指标达标情况,建立达标情况通报制。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尽快完成全市基层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的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法庭”建设,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六)更加注重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落实定期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制度,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和视察法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和认真落实意见和建议,确保法院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司法宣传工作,拓宽监督渠道,抓好舆情应对工作,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中院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指导、监督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为惠州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2篇 2023年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司法全程,努力预防和减少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力求公正廉洁执法有新进展。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大力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强化“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以党建带队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以转变理念为根本、改进作风为前提、完善机制为关键,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推行司法改革,加强审判管理,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效率。
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力求推动全面建设有新进展。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协汇报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在接受领导和监督的同时,争取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认真落实人大的决定、决议,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批评、意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重大案件的开庭审理,将人大、政协的监督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保障、更加优质的服务、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市加快推进“两个着力”、努力建设“幸福xxx”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有关用语说明
“三道防线”: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大调解”体系中,通过强化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第一道防线;司法调解作为第二道防线,对进入司法程序,具有可调性、当事人也同意法院调解的案件,力促双方达成调解,案结事了;司法裁判为第三道防线,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经多次调解仍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及时下判,定纷止争。在三道防线中,司法调解既要对接第一道防线履行指导职能,又要在调解不能的情况下,实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有机对接。
“行政司法审查白皮书”:主要是通过分析上年度的行政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特点,从行政审判的角度,查找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预防和减少行政案件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在推进法治xxx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项重点工作”:在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
2023年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23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全面履行各项审判职能,积极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9825件,审、执结17603件,结案标的7.3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1.04% 、12.85%和41.14%。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148件,审、执结各类案件2030件,同比分别下降3.76%和2.59%,结案标的2.49亿元,同比上升44.17%。
一、坚持依法办案,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我院全年受理刑事案件165件,审结141件,同比分别上升17.86%和23.68%。依法判处故意****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48件,“两抢一盗”等侵犯财产案件48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6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9件,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25件,********案件5件。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69名罪犯中,59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加强赃款赃物的追缴,依法适用财产刑,切实从经济上制裁犯罪分子,最大限度挽回国家、人民的财产损失。原宜宾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光礼受贿折价人民币两千余万元,省法院指定我院审理,依法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依法调整民商事关系。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810件,审结736件,诉讼标的1.72亿元,分别同比上升10.5%、14.46%和51.29%。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案件36件,所有权、人身权等权属、侵权纠纷案件310件,买卖、借款、劳务、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390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的财产、契约和信用关系,维护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认定各类劳动关系,及时保护劳动者报酬和社会保险待遇,审理 会议上,周**同志在部署2023年工作时提出了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对被诉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受理的34件行政争议案件全部办结,结案数同比上升54.55%。
(四)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均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发挥执行工作垂直管理的优势,用足用活执行措施,依托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力争尽快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987件,执结3512件,结案标的1.56亿元,分别同比上升77.99% 、103.24%和22.77%,未结案475件,同比下降7.23%。其中,中级法院受理90件,执结74件,未结案16件,分别同比下降26.83%、26%和30.43%,结案标的7649.21万元,同比上升30.36%。
二、坚持和谐司法,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尽力增加刑事领域和谐因素。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罪犯,对7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对993名积极改造的服刑人员依法减刑假释,促进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的对立面。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围绕惩罚犯罪、合理维权、息诉息访工作目标,在坚持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做好民事赔偿的调解工作,使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款57万余元,尽力化解因刑事犯罪产生的社会矛盾。对无法得到赔偿而又贫困的刑事被害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在办理被告人陈建均抢劫致一藏胞死亡一案时,我院先后到阿坝州马尔康县、黑水县、遂宁大英县做附带民事赔偿的调解工作,在党委的协调和上级法院的支持下,被害人亲属及时得到司法救助,有效化解了200余名藏胞欲来xxx上访的群体性事件,增进了民族团结。
(二)尽力化解民商事纠纷。快审快结事关当事人生命权、健康权的医疗事故纠纷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加大对受害人的保护力度,充分支持合理、合法的诉讼请求。制定了《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保险人应为被告的指导意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建立案外处理联动机制,使全市医疗事故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上诉、上访大幅减少。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简便、经济、降低诉讼对抗、办案方式灵活的优势,将其作为人民法院首选的结案方式,建立覆盖审判全域、全程的调解长效模式,达到息诉言和、案结事了的目标,有效缓解上诉、申诉、上访、执行压力。加强同医疗卫生、劳动保障、保险等相关部门、行业的配合,建立同类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一审调解撤诉结案率为75.77%,二审调解撤诉结案率为24.77%,综合调解撤诉率达73.76%。对经过调解努力后当事人不愿调解或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坚持调判结合、先疏导后判决,增强裁判文书说理,进行判后释疑,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
(三)尽力预防和协调处理行政争议。加强与市、县政府法制局和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国土、拆迁、交通、房管、工商等部门的工作联系,通报行政审判情况,依法规范和引导行政执法。接受行政机关咨询,参加行政机关调研、座谈、会议,对国土、城建、拆迁、公安等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参考意见。采取深入基层协调、主动登门协调、领导包案协调等举措,将依法判决与协调和解有机结合,协调处理各县(市、区)行政争议。在服务我市重点民生工程“九曲河综合整治工程”中,积极为工程的拆迁、综合协调以及安全维稳等工作建言献策,参与处理相关具体问题的调研、座谈,提供法律参谋意见,降低发展成本,防范发展风险。
(四)尽力开展和谐执行。以强制执行措施为后盾,推行媒体曝光、信用登记、限制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及日常高消费等新举措,促使2件案件自动履行、13件案件执行和解。加强审执配合,缓解执行压力,10件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当场兑现。我院25件以非强制性方式结案的执行案件,占全年执结案件的33.78%。
(五)尽力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依靠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建立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及终结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合力化解信访难题。制定涉法涉诉信访长效机制建设意见,公开听证暂行办法,结案、终结、备案通报实施办法,认真复查处理清理、排查出的48件信访积案,已结案43件,办结率为89.58%,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的缠访、闹访案件。按照信访终结机制,报送省法院信访终结案件3件。开展执行申诉信访案件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执行活动,建立信访台账和处理审批制度,分片包干处理。吴道坤、罗祖芬等8起中央政法委挂牌督办的信访老案得 到圆满解决,上访人承诺息诉罢访。
三、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推出服务中心工作的司法举措。在总结近年服务经济发展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围绕市委“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关键在项目”的决策部署,结合“重点突破、加快发展”基调和“基础设施建设年”经济工作主题,我院加大服务城市建设、工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大交通”、非公有制经济、县域经济发展力度,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意见》,召开了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领导及部分政府部门、重点企业参加的全市法院系统服务经济工作推进会,主动融入并助推全市经济发展,先后为空分、川橡、水工局等收回资金近8000万元。出台《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工作质量水平,服务产业园区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我市“一区两带四基地”建设和工业、城镇“两化互动”。
第3篇 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27日在黄冈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吕小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作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市中级法院和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围绕公正文明高效目标不断规范司法活动,围绕提高法官司法能力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通过运用司法功能调整社会各方利益关系,为构建和谐黄冈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5697件,调整诉讼标的额55028.63万元。其中诉讼案件16530件,审结15307件,结案率为92.6%、执行案件9167件,执结6973件,执结率为76.1%。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702件,审执结1571件,结案率为92.1%。
——依法惩恶扬善,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33件。通过依法对杀人、爆炸、绑架、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恶性暴力犯罪案件的审判,始终保持强大的刑罚惩治力和法律威慑力。2023年11月,市中级法院在红安县经三天公开庭审,并当庭宣判,对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周望清等19名被告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确保一方安宁。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020名人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死刑(含死缓)194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809人,免于刑事处分15人,宣告无罪2人。依法判处未成年人犯罪158人,并进一步加强少年刑事审判,积极开展青少年帮教活动;对认罪服法、改造表现好的155名罪犯予以减刑,并试行了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和公示制度;注重刑事司法人权保障,杜绝超期羁押现象,切实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依法定纷止争,努力营造诚信协调的发展环境。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2911件,诉讼标的额30321.45万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3390件,对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制裁,有效地保护了妇女、儿童、老人和弱势群体中受侵害方的合法权益;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纠纷案件以及所有权与相关权利纠纷案件4277件,对公民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审结买卖、房地产开发经营、借款、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4941件,维护公平竞争、诚信发展的市场秩序;审结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44件10596人,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1806万元,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制裁;注重依法运用调解手段及时有效化解矛盾,专题召开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着重强调把依法调解贯穿于民商事案件审理之中,2023年度全市法院有3347件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
——依法审理破产案件,为黄冈招商引资提供新的平台。全市法院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160件,标的额402848.46万元。其中,市中级法院抽调审判骨干,已审结市直企业破产案件8件,通过审理,使9773名职工依政策退出国有身份,领取安置费9438.74万元;切实做好审判延伸服务,协助政府妥善安置职工、招商引资、帮助成立社区管理机构。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54件,被诉行政主体涉及城建、劳动社会保障、工商、土地资源、教育、交通等27个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对城镇规划、治安、劳动保险、房屋拆迁等与社会、经济生活密切相关案件的审理,较好地实现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的统一。
——依法开展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2023年,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在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经过艰苦努力,执行难得到明显缓解,共执结各类申请执行案件6973件,执结标的额24494.66万元。在已执结的民商事案件中,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的2105件,达成执行和解的1226件,强制执行的2622件。通过抽调执行骨干组成专班交叉执行、疑难有阻力案件提级执行、指定执行,采取发放债权凭证、以经营权和收益权抵债、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推行执行和解、执行听证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
——依法化解上访难题,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2023年,市中级法院坚持把集中处理涉讼上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为全市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逐案落实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目前,全市191件进京赴省涉讼上访案件有108件息访息诉。与此同时,市中级法院还结合实际作出《关于实行申诉上访信访接待由原审判庭和合议庭负责的决定》、《院领导及审委会委员信访接待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分工,庭室负责人与审判人员共同审查,开展听证接待等办法进行处理。2023年,市中级法院共接待处理当事人来信来访6225件次,其中院领导及审委会委员共接待3374人次。?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代表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为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努力创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2023年市中级法院着力在六个方面下功夫,促使审判活动和审判行为不断趋于规范、审判质量和队伍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第一,着力在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上下功夫。2023年市中级法院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正确把握和处理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分别作出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和《为赶超全省发展水平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的意见》,指导全市法官在案件审判中认真考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问题;一步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稳妥处理被改制企业遗留债务,积极帮助企业收回债权,扎实搞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对重点企业、改制企业和有发展前景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采取“蓄水养鱼”、债转股、以物抵债等执行方式为企业发展排扰解难;认真抓好红安县张背山村科技扶贫的牵头工作,取得了实绩,受到了欢迎。?
第二,着力在增强公正司法意识上下功夫。为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一切为了公正司法,一切为了发展稳定,一切为了群众利益”的讨论活动,重点抓了强化打击、调节、保护并重的观念,纠正重打击轻保护、重制裁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重判决轻调解的司法倾向;强化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和当事人的观念,纠正重领导轻群众、重名人轻百姓、重本地轻外地和孤立办案、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弊端;强化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杜绝轻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的司法官僚主义作风,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第三,着力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在实施统一立案、统一排期开庭、统一公告送达、坚持立审执分立的基础上,增设了“案件流转单”、“审限跟踪管理卡”,由立案庭对案件办理全过程实行跟踪监控;二是在坚持合议制的基础上,实行分管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对案件裁判文书送达前的把关制度;三是对1998年以来审结的减刑、假释案件2612件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总结,提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四是制订了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和严格规范破产立案审查程序、严格监督清算组依法处理破产财产、严格拍卖工作的措施;五是对行政案件的质效等6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考评,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立案、受理、审理、听证、申请复议等进行了整合;六是实行执行裁决权、执行监督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离,初步形成了职责明确、分权制衡、互相配合和高效运转的执行工作流程管理机制;七是为严肃审判纪律,分别制订了《关于落实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回避暂行规定》、《关于实行通报制度的决定》、《司法质量督导实施细则》等制度。
第四,着力在提升法官司法能力上下功夫。年初,市中级法院党组对全市法院班子全体成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集中整训,作出了《关于加强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的决定》;坚持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和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团结协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法院法官能力建设的意见》,紧紧抓住提高法官职业技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重点提高法官释法解疑使当事人服判息诉能力,提高裁判文书说理性,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开展了庭审竞赛、文书评比、法律知识考试和竞赛、书记员记录和论文竞赛,促使法官及工作人员提高职业素质。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成立司法质量督导组重点把好案件质量关。通过不懈努力,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增强。
第五,着力在提高法官拒腐防变能力上下功夫。一是建立了以审委会、审判监督庭为主体的案件质量监督体系和以纪检组监察室为主体的法官行为监督体系,坚持“逢报必查”。二是实行了《遵规守纪预警制》,对审判和其他公务活动中有触线行为的人进行先期预告、提醒、警示,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坚持做到了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及班子成员、单位负责人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制度。四是成立督察队对全市法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业外行为进行不定期督查。五是推出了“五条禁令”、《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暂行规定》、《廉政谈话制度》;六是开展了警示教育,先后五次对照身边的反面典型事例组织讨论和检查,进一步严肃院风院纪。
第六,着力在自觉接受内外监督上下功夫。市中级法院在坚持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理、重大事件都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报告的同时,不断探索自觉接受方方面面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上半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三制”检(督)查活动的要求,认真开展《审判工作责任制》、《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和《岗位目标责任评议考核制》自查自纠活动,对本院2003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审结的1543件各类案件,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认定到适用法律进行了逐案评查,对个别有问题的案件进行了通报批评和整改,对“三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邀请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加听证会24人次,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执法执纪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3年,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市人大交办案件64件,当年办结并回复52件,另有12件正在调卷复查。共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3次,参加人数34人(次)。开展征求意见活动3次,发送征求意见函33件。此外,还走访人大代表33人(次)。
各位代表,2023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党委正确领导、上级法院尽心指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级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少数法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跟不上当前快速发展变化的形势需要;部分案件裁判文书质量不高,说理性不强,导致少数案件当事人上访缠诉;少数案件执行力度不够,个别案件存在执行失范问题,当事人不满意;法官流失、人才断层,法官队伍结构出现不合理现象;市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还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部分基层法院经费保障不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基础设施装备落后,已影响法院正常工作;部分涉讼上访案件处理的难度很大,当事人仍未息访息诉。以上问题有待在2023年进一步加大措施得到解决。?
2023年是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切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我们将以全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和谐黄冈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将着重抓好如下工作: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ht〗进一步加大刑事审判力度,强化打击与保护功能,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力度,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要求,力争调解结案有新突破;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坚持依法审理、依政策处理、加快审理进度;不断探索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进一步解决执行难;加大交办案件办理和涉讼上访处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回复率和加强审判监督的具体措施。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ht〗通过抓班子、抓教育、抓培训、抓廉政、抓调研、抓督查等措施,不断提高法官六个方面的能力。一是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二是增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三是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四是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五是增强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六是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通过司法能力建设,增强法院整体司法能力,提高每个法官的司法水平,力争在全市法院实现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事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着力加强队伍建设。〖ht〗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领导班子组织决策能力,认真查摆问题,着力对一些法院和法官存在的司法不公、效率不高、作风不良等影响法院各项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继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继续抓好教育警示、制度管理、内外监督、责任追究和示范带头,全面推进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法官中尽职尽责、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无私奉献的主流。
四、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以不断探索接受上下内外监督特别是人大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为重点,对“三制”落实情况形成定期检查制度;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好法官评议述职活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以及人民群众旁听庭审、评议庭审活动,并形成制度;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加强沟通,畅通联系渠道;切实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让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或专业特长、政治素质和品行良好的各界人士参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继续实行通报制度,对领导机关督办事项完成情况、纪律作风、案件质量、信访、机关管理、纪检监察、督查、信息宣传调研等工作进行定期通报,促进工作。?
五、强化基层基础建设。通过争取县市区委领导,寻求政府支持,逐步解决两级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目前存在的包括司法环境、队伍结构、经费保障、法院债务、人员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根据乡镇区域变化和撤并情况,按照“两便”原则,作好法庭的合理配置工作,加强巡回审判,以方便群众诉讼;拟适当时候召开全市法庭工作会议,对人民法庭建设作出专门部署,以不断发挥人民法庭及时调处纷争,就地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建设和谐黄冈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4篇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自查报告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自查报告
——2023年11月23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王文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民一庭是中院的主要业务庭室,负责依法审理第
一、二审有关婚姻、家庭、房地产案件及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第
一、二审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以及其它组织之间的合同案件。此次能够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评议,民一庭的全体同志感到无比高兴。评议我们的工作情况,这既是监督,更是一种信任。从九月十四日至九月二十五日,我们对本庭二00二年至今年九月份间审结的全部发回重审案件、全部改判案件以及随机抽取的50件维持结案、50件调解结案的案件进行了认真自查。自查工作紧紧围绕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方案展开,得到了人大评议组的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二00二年以来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人民法院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提出的一个新的理论命题。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重点在“公正”,核心在“为民”。为此,我们制定了《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保证当事人充分行使民事诉讼权利的具体措施》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向人民群众做出了庄严承诺。遵循“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我庭切实开展自身的审判工作,忠实履行自己的法律职责,从二00二年至今年九月,共受理各类案件2614件,审结2516件,结案率达96.3%.。从总的平均情况来看,一审案件准确率达到94%,二审案件准确率达到98.7%;一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率达到100%;二审案件公开开庭率达到92%,当庭宣判率也达到25%;一审案件不超审限率达到99%,二审案件不超审限率达到99.5%。二00二年,在我院开展的争创“双满意”活动中,民一庭荣获“满意庭室”称号;二00三年被评为“先进集体”;审判工作多次受到自治区高院的肯定和表扬。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一至九月,我庭就收到人民群众赠送匾额、锦旗23幅,书面感谢信或口头表扬78件(次)。
(二)尊重私权,着力搞好新形势下的调解工作
民事审判的核心在于尊重私权处分,目的在于定纷止争。探求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承接人民审判的优良传统,遵循新形势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基本要求,依法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乃是新时代厉行法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仅以二00四年为例,我庭调解、撤诉结案115件,调解、撤诉结案率接近20%,一批有影响、有矛盾激化苗头的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妥当处理,化仇情为友善,消怨艾于无形。民一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在二00四年先后被包头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的荣誉。
(三)拓展思路,创新工作
创新是民一庭的灵魂,是民一庭立足审判实践开创过去、拓展未来的核心竞争力。这些创新集中表现在:
——制度的创新:我们着手制订和完善了《第一审民事案件审理程序》、《第二审民事案件审理程序》、《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操作规程》、《民事案件法律文书签发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化制度的建设。
——思路的创新:在裁判文书的质量上变一般性的强调代之以注重日常的个案指正和规范化,在审判难点、热点上变个案的请示代之以集中调研、专题解决。组织精干力量定期编撰《包头民商事审判指导案例选编》,起草了《包头市两级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民事审判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稿,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由我庭率先发起并引领的庭审观摩活动,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赵道尔基主任的充分肯定,并做出重要批示:“庭审观摩活动值得推广,司法公正只有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才得以实现,法院庭审活动的规范公正,对司法公正有着决定性意义。”
——管理的创新: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电子化管理的运行平台,彻底实现了案件管理的全程电子化,并且注重扩展管理平台的附加值效应,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及时收取最新审判信息和资料,建立自己的数据库资源,为强化案件质量服务,为提高审判效率服务。
民一庭只有十五名工作人员,审判人员十二名,却承担着全院近三分之一案件的审理工作。几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民一庭全体同志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高素质为保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充分发挥乐于奉献、敢于拚搏、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的精神,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人员少、任务重的客观原因,更为主要的是主观上的懈怠、畏难情绪以及个体能力上的局限性,导致我们在工作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案件质量问题
案件质量是个大问题,有程序的,有实体的,有时涉及事实认定,有时涉及法律适用,而广义的案件质量还应当包括裁判文书质量。就目前而言,上述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我庭的工作中。虽然我庭当前案件的准确率在自治区名列前茅,但是,民事无小事,事事总关情,司法与民生息息相关,如何进一步提高二审案件准确率,仍然是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此外,个别案件合议笔录签字不全,一些案件送达回证的案由、案号、受送达人、填写人等不填写或填写不全,案件呈批表填写不全面,开庭传票上写的案由与判决书中的案由不一致,有的案件证据来源未注明且是否与原件核对也未加说明,有的案件裁判文书的说理不很充分,也有漏字、错字现象。诸如此类,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需要我们紧紧抓住案件质量这一工作的突破口,将每一件案件尽可能地办成“铁案”。
2、当庭宣判率不高
总结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不外乎主观上、客观上和技术处理上三种。一是总的社会法治环境不尽如人意,个别审判人员基于种种社会原因主观上试图搞暗箱操作的心理依然存在;二是说明庭审质量尚待提高,个别审判人员素质有限,不能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即时口头表达上适应审判需要;三是民事案件的私法性质决定了有些案件宜于“冷处理”,在技术层面上需要必要的时间和空间来缓解矛盾,以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3、法律文书的撰写能力需着力提高
实行审判长负责制之后,一批政治、业务和文字水平都相对较好的同志走上了审判长岗位。相应地,法律文书的质量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部分文书的制作质量依然差强人意,表现在:首先,事实部分缺少对证据分析采纳情况的清楚表述;其次,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理由归纳不周全、不明了;第三,理由部分讲理不充分,理由阐述信服度不强。因此,加强学习的任务依然紧迫。
4、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的问题
以全面制定和落实定期审判业务交流制为突破口,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实现全市民事审判工作的新的飞跃,原本是今年我庭一项重要工作。所谓“定期审判业务交流制”,是指由我庭负责定期召集各基层院相关业务庭室就一段时期的审判工作难点、疑点、复杂点进行研究、讨论、交流观点,从而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逐步降低二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但由于客观的经费问题、主观的畏难情绪,使得这项工作迄今落实得不理想。
5、队伍建设的问题
毋庸讳言,虽然我们努力避免公众对民事审判公正性产生不必要的合理怀疑,大力提高审判活动的公信度。但是,从极个别案件的反映看,一定程度的问题还是存在的,个别干警“冷、横、硬”的衙门作风尚未改尽,少数人业外活动不够严谨,有的甚至为当事人说情或打探案情,有的干警在纪律上对自己要求不严,有迟到、早退现象,个别干警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办案拖沓,效率不高。
96位用户关注
53位用户关注
46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