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交接的工作报告
9月16日,我县城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交接动员大会后,**镇和建设局积极配合,做到思想上全面对接,工作上无缝对接,行动上快速对接,于9月 18日,在县建设局房管处召开了监交人(县纪委、财政局)、移交人(县房管处)、接收人(**镇物管办)联席会议,会后按移交方案,迅速成立两个移交小组,展开交接工作,截止9月27日,接收工作结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物业交接工作的基本评价:
1.理顺了物业管理体制。物业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建设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上下衔接、业务监管;**镇作为实施责任主体,构建了“镇政府是组织者,社区是服务者,居民是参与者”的物管模式,理顺了关系,明晰了责任、充实了力量。
2.组建了物业管理网络。**镇成立了物业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了物管办公室,配备了符合信息化要求的办公设备,新购置一辆服务专用车。各社区成立了相应的物业领导小组,并组建了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3.建立了基本台账资料。包括各小区基本情况、网络结构等,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梳理。
4.延伸了社区工作触角。居民普遍接受属地管理模式,提高了小区居民归属感和认同感。社区也认为接管小区物业,便于掌握小区人口信息档案。
5.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在交接期间,**小区、**小区和**等居民反映物业问题,经我镇物管办和社区及时介入,通过引导和化解,居民的情绪得到缓解。
二、关于我县物业现状的基本认识
1.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核心。物管工作面广量大,点多线长,需要整合力量。如屋面渗水、无小区平面图、给排水网络图、供电网络图、天然气未通等诸多突出问题不是单靠**镇(社区)或物业就能解决的,对建设部门、**镇政府、社区、物业、开发商等相关单位职责作出明确要求,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补、力量互动,全力攻坚。
2.解决突出问题是关键。开发企业在小区建设过程中乱改规划、偷工减料、配套不齐,无社区、物业办公用房等留下诸多的“前期后遗症”,给小区的管理留下隐患,带来麻烦。对房屋漏雨、配套设施改造等最突出的问题,建议县政府开展专项整改活动。
3.加大财政投入是保证。无论接管老旧、零散小区,还是维修、完善配套设施等,都要投入财力,县、镇都要把物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需要。
4. 提高服务质量是前提。选聘资质较高的物业进驻我县,建立物业公司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开展物业公司“星级”服务评选活动,开展物业公司年度考核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上台阶、上档次。
三、关于下一步物业工作的基本思路:
1、实行规划设计与住房验收联动机制。建议县城新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强行入轨,规划设计首先要明确社区事务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配套用房的面积、位置、层数,以及公共设施的配套,可让**镇参与核实,签字后方可施工;住宅小区竣工时,**镇可与建设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一同参与项目竣工质量验收,从而保证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划建设,治标又治本。
2.实行遗留问题集中会办机制。把房屋漏水、配套设施改造等作为会办重点,在维修期外或在维修期内与开发商联系不上的,建议县政府设立物业基金,年设立物业基金1000万元,用于住房维修和配套设施改造,实行专款专用。**镇政府牵头维修、改造,建设局监管。
3.设立新建小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占总工程造价的5%,由县建设局质监站收取。如开发企业通过全面合格验收的,保证金全额返还。如不能通过全面验收的,由建设局要求开发企业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不能通过验收的,由**镇牵头整改,拿出书面报告,建设局监督,县政府审核批准。
4.物业服务管理重心下移。责权明晰,对物业服务管理的考评奖惩方案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可由**镇组织实施,尽量避免政出多门,基层无法操作的处境。
5.积极启动使用维修基金。我县五年以上的小区,有的房屋已出现不同程度的漏雨、开裂等问题,建议县政府在加大财政投入时,启用维修基金。保障业主、物业公司等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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