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妇联: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后干*队伍情况调研报告
发展的实践中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以“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为抓手,在倡导单位、企业女职工立足本职做贡献的基础上,教育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地融入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中。二是要充分发挥妇女在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特殊作用。社区妇联要积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围绕“家”字做文章,以开展“两型家庭”、“平安家庭”、“绿色环保家庭”的创评、“双合格”家庭教育等文明道德实践活动,不断丰富“文明家庭”内涵,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三是切实履行妇联组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能。妇联组织名誉上是妇女的“娘家人”,而且在现实中已成为妇女表达愿望,寻求帮助的贴心人。社区妇联要积极探索妇女权益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信访接待、扶贫助困和跟踪帮教等有效途径,增强妇女依法维权意识,努力为妇女儿童做实事、办好事。
3、加强自身建设。
社区妇联工作能否健康发展,充满活力,社区妇联干*的素质和能力是关键,要充分发挥社区妇联组织“凝聚妇女、带动家庭、联系社会”的功能,这就要求社区妇联干*一要讲政治,明大局;二要勤学习,增才干;三要变观念,促发展。要经常到社区单位和妇女群众中,一是可以向妇女群众学习,积累工作经验;二是能够了解实情,掌握第一手材料;三是能够沟通感情,密切与妇女群众的关系;四是能够锻炼自己,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所以,每一位妇联干*一定要倾下心来,向实践中学,向妇女群众学。在新一届妇联组织刚刚产生的情况下,更要做到这一点,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及时准确掌握基层妇女组织及妇女群众状况,才能做到立足基层开展工作,才能将妇女群众的呼声与疾苦反映上来,做好*和妇女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真正使妇联组织成为“*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富于开拓创新的、贴近妇女群众、贴近妇女生活、贴近妇女实际的新型妇女组织。
第2篇 关于社区妇联建立劳动关系的维权调研报告
当前,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一方面说明职工的维权意识有所增强,敢于与“老板”较真;另一方面也说明,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妇联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基石。当前,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趋多样化,各种利益矛盾进一步显现,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因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引发的劳动争议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有的直接引发为群体性突发事件,影响了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的稳定。建立妇联系统劳动关系预*机制,目的是通过预测、预报和预防等措施,有效排查劳动争议隐患,及早发现劳动关系矛盾,及时化解劳动纠纷苗头,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重大问题,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工会和*、政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将争议苗头和事件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好“第一报告人”。这是维权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必然要求,是妇联工作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机制,不仅是当前各级妇联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全盟企业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一件大事,认真负责的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建设和谐企业、和谐单位、和谐兴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劳动关系预*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全面掌握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企业劳动关系的变化,向上级工会和同级*政及时反馈信息、沟通情况、解决问题。向职工宣传有关劳动政策及法规,疏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渠道。劳动关系预*的运行机制的工作制度内容如下:
1、情况收集制度。各级妇联劳动关系预*组织及预*员要定期关注和收集有关工作内容中所列的问题,作为劳动关系预*处理的重要依据。情况收集一般每季度一次。
2、现状分析制度。定期召开情况分析会,研究本地本单位劳动关系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明确工作重点、措施和任务,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同级*、政汇报。分析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3、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劳动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以及本级劳动关系预*机制运作、处理情况,定期向上级工会报告,并向同级*政报告。
4、特别报告制度。对于有可能造成职工集体上访、罢工、集会等重特大情况,实行特别报告制度,基层妇联工作应及时向同级*政和上级妇联报告,并积极协助*政做好调处工作。
5、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劳动关系预*机制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要求。对应该履行的职责没有履行的,导致事态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各级劳动关系预*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6、工作台帐制度。各级劳动关系预*机制领导小组应建立预*机制档案,对情况汇总、现状分析、情况处理及工作台帐应记录在案,指定专人管理。
当前,劳动关系协调预*机制建设才刚刚起步,不少地方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1)责任不明确,队伍不健全。劳动关系协调预*机制建设,在企业里具体是落实到劳资料,还是落实到工会,职责不明。另外,一线职工中的预*信息员队伍不健全,不能及时有效地预测职工思想动态。
(2)预*指标体系不完善,尤其是与职工队伍稳定密切相关的指标体系,如统计职工下岗、失业率、困难职工比例等指标不完善。虽然,劳动、统计、工会、民政等部门各有一套调查统计数据,但是标准口径不统一,缺乏动态管理及预测分析,给政府决策带来一定影响。工会组织的下岗、特困职工生活情况季报统计分析直接来自企业,准确性、科学性较高,但周期较长,对一定时期内的下岗、特困职工生活思想状况监测的触角不灵。
(3)报忧信息尤其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不畅。信息的逐级报送与事件的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目标责任制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信息报送中“有忧不报”的现象比较严重。同时,各有关信息部门之间在信息报送方面缺少应有的交流与协调,有的甚至从各自部门利益出发去分析报送中职工的动态、苗头或突发事件,影响事件本身的真实性与客观性。
(4)制度落实不到位。维护职工稳定工作多处于“年前松、年底紧”,“跟着节日跑”,不 是“干稳定”,而是“保稳定”与“压稳定”的尴尬局面,因而维护稳定的许多政策措施很难到位。
处理劳动关系矛盾和问题的方式途径有:
第一,建立健全基层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完善劳动关系预*机制。各级工会在提高工会组建率的同时,要督促各类企业依法同步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大型企业集团可以根据公司组织结构形式,建立多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巩固和完善现有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比较集中的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区域性或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会要督促企业依法落实调解组织的办公经费和人员等,确保调解工作正常开展。各级工会要在劳动争议预防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预*机制,完善企业劳动争议信息员制度、地方劳动争议信息协调制度等,发挥工会信访部门和“12351”职工维权热线的作用;及时排查处置可能引发劳动争议事件的隐患,对矛盾可能激化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上级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以便有效地避免和减少社会不稳定现象和事件的发生。
第二,建立健全市、区县两级劳动争议调处指导委员会。在市、区级建立健全由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法院)领导组成的劳动争议调处指导委员会,探索建立有效调解劳动争议的工作机制,协调各方促进劳动关系协调发展;完善由劳动部门、司法部门和工会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调处联动机制,受理重大劳动争议案件,指导基层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第三,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工会要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监督活动,形成群众性的监督网络和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等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法律监督检查活动;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群众监督检查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建档跟踪、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参与处理伤亡事故等制度,建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配合各级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工作,并推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有关部门要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与监督,对工会反映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的工作力度,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要针对劳动关系薄弱环节,配合开展各种执法检查和法律监督,重点检查、重点监督。地方工会要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推动开展有关专项监察;有关部门对工会反映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并向工会反馈处理结果。
目前,对于引发职工劳动争议的因素,特别是下岗、失业职工生活困难问题,一时难以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因而职工突发事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反复性,而且往往一次比一次更具规模,组织性和破坏性更强,处理难度也更大。为了防止突发事件的反复出现,建立健全跟踪反馈机制尤为必要。*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兑现政策,对一时难以完全解决的,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求得职工群众的谅解。要以事件为教材,向职工群众进行一次法制、道德教育,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防止发生类似事件。同时,要及时发现和掌握职工中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并尽快妥善处理,真正实现处理一件事,安定一大片的目的。
61位用户关注
27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