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调研报告推荐
水是生命之源、民生之本。据统计,在发展中国家8%的疾病是由饮水不安全造成的,每年因饮水得不到保障而死亡的人数超过800万。因此,保障饮水安全尤其是农村饮水安全,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是加快“六大渝北”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内容,更是贯彻落实区委十二届三次全委会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民生突出问题的具体行动。根据区政协的统一安排,我们成立伊始,就组成了专门的调研课题组,采取实地考察、座谈讨论、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木耳镇、兴隆镇、统景镇、大盛镇等地进行了调研,广泛听取了区水利局、区爱卫办、区环保局、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形成了本调研报告。
一、xx区农村饮水安全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水利建设,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累计新建各类饮水工程7000多处,解决了21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我区农村自来水建设从时间上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1年以前,主要是直接取用河水、溪水、山泉水、坑塘水,还有就是集雨、引泉等浅井供水。供水设施为户建、户管、户用的微型工程,设施简陋,规模较小。自来水普及率低,上世纪80年代只在大的场镇及附近农村有集中的小型供水工程,由原江北县水利局主管,主要解决政府和学校、医院、场镇等的用水。第二阶段为1991年至今,区委、区政府逐年加大了对农村改水的资金投入,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不断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力求让农村居民都吃上水质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通过各级*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新建和扩建集中供水工程共26个,目前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37.5万人,受益率达62.52%。
二、xx区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饮用水源水质堪忧
据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近三年水质监测数据表明,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堪忧,特别是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化学需氧量仍超标严重。从今年7月区环保局对26个乡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的抽样来看,仍有4个乡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未达标。比如,重庆悦来合力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总磷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啵ê恿鳎┧域标准,中坪水厂、石鞋水厂、多宝供水厂等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化学需氧量等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啵ê库)水域标准。农村饮用水工程水质状况也不容乐观,2008年以来区改水办、区卫生局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对全区72处农村饮用水工程进行了监测,在抽查的288件水样中每件水均有不合格的项目,主要体现在感官和微生物指标上,其中微生物超标率高达94.8%,2008年的72件样品中水质合格率为9.72%,而2009年的116件样品中无一件合格,一旦饮水方式不当,可能造成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二)缺水人口依然较多
根据区水利局调查收集的多年平均数据分析,在连晴30天的情况下,全区农村缺水人口118696人,缺水比例为27.4%;在连晴60天的情况下,全区缺水人口199341人,缺水比例为46.01%;在连晴90天的情况下,全区缺水人口278321人,缺水比例为64.24%。在连晴30天的情况下,按缺水人口所占比例,缺水比例大于等于50%的为严重缺水地区,主要有石船和统景镇;缺水比例大于等于25%小于50%的为较严重缺水地区,主要有茨竹、龙兴、大盛、古路;缺水比例小于25%的为一般缺水地区,主要有兴隆、大湾、木耳、洛碛和玉峰山镇。另据水利部门调查,2008年底全区已有水利工程的现状供水能力2.07亿m3,其中城镇1.18亿m3,农村0.89亿m3;而全区农村生产生活需水量为2.55亿m3,缺水量达1.66亿m3。
(三)供水净化设施简易
农村供水大多为简易自来水,基本上没有处理和净化消毒设施。几户人家联合建一个蓄水池,从一个相对“干净”的地方把山泉和山沟水引到池子里,就放水饮用。水体没有得到基本的处理,纯粹是天降水。有的地方居住分散,寻找水源困难,没有过滤消毒,就直接饮用山塘蓄水。部分农村人口饮水问题主要是依靠各自在池塘边或低洼处打井过滤浅层地表水解决,水井周边就是粪池或其他容易产生污染源的区域。在枯水季节,池塘、低洼地无水时,村民用水就得不到保障。另外,部分村民为了节省投资,使用的是不合格甚至是有毒的塑料管材,容易造成身体的慢性中毒。
三、xx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管理体制存在弊端
农村饮水安全涉及的管理部门较多,没有一个统一的协调机构,管理体制不顺,协调沟通困难,未能形成城乡供水一体化的体制,存在“多头管水”的问题。农村面上改水的协调职能在区爱卫办(区改水办),水资源管理和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职能在区水利局,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监管职能在区环保局和区卫生局,城镇供水由区自来水公司和镇政府负责。乡镇场镇水厂管理主体较为复杂,经营形式有三种:一是由当地政府管理,比如龙兴、统景水厂;二是由政府管理、公司承包经营,比如兴隆水厂;三是由政府管理、私人承包经营。从调查来看,绝大多数水厂经营处于亏损状态,如统景水厂2009年1-5月主营业务收入30.29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3.08万元,亏损7.09万元。由于大部分供水单位都承包给了企业或私人经营,经营者主要考虑的是利润最大化,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熟悉水质处理工艺和相关的卫生知识,对水质未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测,水厂消毒设施不健全,为降低成本很少或根本不投放消毒药物。
(二)水源缺乏有效保护
一是有很多村人畜共用水源,临近的厕所和牲畜粪便离水源太近,周边农田中的农药、化肥、除草剂过量使用,加重了饮用水质的化学污染。二是为了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发展较快,规模不断扩大,绝大部分畜禽养殖(场)户没有污水、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70%的垃圾直接排放,造成第二次污染。三是镇街中小企业粗放经营,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缺少排污措施,严重污染地表水。四是镇街场镇配套设施不完善,没有污染处理设施,已经建成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作用发挥不好,造成当地地表水和地下水人为污染,更加加剧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隐患。五是大部分乡村水源防护条件差,有的水源建在坑塘边,有的制水区与生活区分不开,没有水源保护*示标志,取水井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使供水水质不能达标。
(三)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农村饮水安全资金是按受益人口进行补助的,2008年以前其补助标准只有313元/人,而实际需要的投资一般在800元/人左右,加之区级对该工程的配套资金少,造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低、规模小,施工质量无法保证,经过几年的运行,部分工程已不能正常供水。另外,部分饮水工程是由个人投资兴办,投资者为一味追求眼前利润,致使工程材料质量不能得到有效保证,造成工程标准较低,不能长期发挥效益,甚至用不多长时间就报废。农村场镇水厂多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受当时经济和社会条件限制,供水管网大多数采用水泥管和普通塑料管,经过二十多年的运行使用,加之缺乏有效的维护和管理,机电设备陈旧不堪,管网普遍老化。
(四)供水管理问题较多
农村饮水工程受地理和居住条件影响,一般具有管线长、规模小、用水量少等特点,加之物价部门在核定供水水价时,一般都要考虑当地居民的承受能力,其水价基本上比成本水价低,如:兴隆水厂现行水价为3.4元,其成本水价为4.5元,镇级水厂的情况都与兴隆相似,其他村级水厂的现行水价基本都在2.5元左右,而其成本水价最少都在3.5元以上。造成成本高的主要原因是,我区乡镇水厂都是使用的非普工业用电,电价占支出费用的比例太大。比如,茨竹水厂取水扬为 380米,水处理必须进行二次提灌,电费占支出费用的69%。因此,大多数已成饮水工程都只能保证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这样既不能保证工程的供水水质,更不能保证工程的更新改造,工程长期带病运行得不到有效整治,最后只能报废。
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农村饮水安全是___、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农村广大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一项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农村工作和水利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镇街要充分认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民生问题,主动抢抓中央扩大内需和两江新区开发建设的新机遇,加快推动建设一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完善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农村群众持续获得安全饮用水。力争到2012年前,全面解决农村1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和管理的新机制,确保集中供水工程水质全面达标,分散供水工程水质基本达标。建议区政府专门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爱卫办、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区水利局负责农村饮水工程的规划布局,区卫生局负责农村饮水工程的水质监测,区爱卫办(区改水办)负责农村面上改水,区国土分局负责指导红层找水和饮水工程用地问题,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资金,区发改委负责饮水工程项目立项和水价核定监管。
第2篇 关于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调研报告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事关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了深入了解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做好市政协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专题议政前的各项工作,7月21日,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常委、委员,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银川市位于黄河上游宁夏平原中部,属典型的中温带性气候,年均降雨量210mm,蒸发量达2000mm。尽管银川平原引用黄河水自流灌溉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地表水水源充足,水质良好,被誉为“塞上江南”,可是仍有部分地区地下水资源量少质差,浅层地下水含氟、砷、细菌超标,不能作为饮用水。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精神,切实加强农村人畜饮水工作力度,组织实施了农村饮水解困、氟砷病改水和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一大批农村饮水工程发挥了良好工程效益和社会效益,解决了农民群众的安全饮水问题,按照供水水质、生活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和水源保证率等四项饮水安全指标评判,2009年底,我市农村饮水安全人口达到50.2万人,占农村总人口65.2万人的77%。
就目前看,我市基本构建起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网体系,推行了农村规模化供水,试行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了农村供水入户。基本构建起农村饮水管理体系,由各县市区农村供水管理总站负责监督和指导本辖区人饮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供水水价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让广大群众得到最大的实惠。据测算,平均水价在2元/立方米,户均月水费支出在10元左右,国家发改委中资公司开展的饮水安全中期评估显示,我市农村群众对饮水安全工程的满意率达到96%。
今年是我市连续第四年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列为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提出了年内在全区率先基本实现农村饮水全覆盖的目标任务,以显示市委政府“保障民生、惠及群众”的信心和决心。经过市水务局的积极协调和争取,今年确定了9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批复解决24万人的饮水问题,其中解决不安全饮水人口15万人,改善提高饮水标准9万人。已下达批复开工建设的四项工程是贺兰洪广常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永宁南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灵武梧桐树南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灵武郝家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四项工程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2.2万人,饮水受益人口18.9 万人。批复总投资884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475万元,自治区财政投资1062万元,剩余4309万元由银川市和各县市区财政配套及农户自筹。目前,贺兰、永宁、灵武的4项工程已经开工建设,三区和贺兰县习岗人饮项目也在积极协调下达批复, 8月5日前全部开工建设。
兴庆区大兴镇塔桥村饮水安全工程被列为市政协今年的1号提案,在市水务局、市自来水公司、市建设局、兴庆区的共同努力下,目前,从六盘山路延伸至长塔路的管道埋设基本完成,往东由兴庆区水务局负责的长塔路至塔桥村管线铺设工作,待人饮方案批复后,即可招标实施,预计9月底完工。市自来水公司承诺,该工程完成后,村民用水实现同网同水质,并给予一年的优惠水价。一年后实行同网同价,按照供水标准服务。
二、主要问题
(一)建设项目尚有一定的资金缺口。一是饮水安全项目解决的人口从15万人增加辐射受益人口到24万人,这其中增加的资金不仅有国拨资金的缺口,还有市、县两级配套的资金缺口和农户自筹资金,这笔缺口资金在预算中是没有的。二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移民吊庄地区群众拿不出足额的自筹资金,其它县市区的贫困户、特困户的自筹资金难以落实,成为自筹资金缺口的重点。同时,吊庄群众和贫困户今后的水费也成为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三是工程的不可预见费较大。管沟开挖时需要占青苗,破坏现有的柏油(水泥)路面,挖断部分地埋电线光缆,恢复路面、线路以及青苗补偿的资金无处落实。
(二)工程建设保障方面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工程任务艰巨,施工条件复杂。工程点多、面广、线长,且前期需要协调供电、公路、铁路、园林、通讯等多个部门,协调工作量大、协调起来也比较困难。二是宣传动员难度大。部分群众思想观念落后,认为自家手压井(地表水)使用方便,对集中安装自来水,有一定的抵触情绪,也有“等靠要”的想法,直接影响工程进度。三是有的县市区财政困难,自筹资金难以落实。
(三)运行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农村供水电价不统一。有的县市区执行0.478元/千瓦时的电价,没有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因电价高,导致水费高、水费难收缴等连锁反应。二是技术力量匮乏,难以适应当前工作需要。随着农村饮水工程的深入实施,三区的工程技术人员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供水工作需求,人员和技术力量成为农村饮水工程顺利实施的“瓶颈”。
三、对策建议
水是生命之源,安全饮水是人民群众生存的基本要求。农村饮水安全是当前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保障农民饮水安全,维护农民生命健康刻不容缓。为此,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
1、着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当前和今后,应着力解决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态势和声势,争取项目区群众的广泛支持与参与,让农民群众明白这是他们自己的事,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力争年内完成市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加大领导责任力度。各县市区应成立工作领导班子,具体落实领导、技术、管理责任,加强组织实施。三是加大水利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县乡水利技术人员缺乏是制约饮水安全项目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县市区水务局应利用农村供水管理总站成立之机,选配水利技术人员,同时,加强水利技术人员、供水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群众。四是做好项目监测工作。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切实做好水质水量的监测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二)严格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民心工程,只有严格管理才能保证质量。要严把“三关”,严格“四制”,确保工程质量。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规划设计、评审关。项目工程应开展勘测规划设计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门的中介机构完成初步规划设计,组建专家评审组,对项目规划设计及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批立项,更不能开工建设。二是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建立“业主负责、施工保障、监理控制、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合格的施工单位、负责的工程技术人员、称职的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严把工程建设各个关口。三是严把交工验收关,坚持报验制。工程竣工后,先由施工单位自验,之后报请项目法人单位验收,由项目法人单位牵头,会同发改、财政、水务、卫生、供水等相关单位联合验收,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整改或返工。严格“四制”,就是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以及合同制。
(三)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一是改进资金管理方式。应实行工程建设资金县级报账制,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审签程序。二是加强资金统筹使用。由各县市区政府统一协调相关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避免重复投资建设。三是实行定期审计。审计部门应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责其整改。
(四)妥善解决新增加的潜在的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今年的24万饮水不安全人口中,其中一部分是属于改善型的。从以往情况看,饮水安全人口中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变数,随着经济发展和环境变化,新增加的潜在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不断涌现,有关部门应做好监测工作,及时解决此类问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五)加强管理和服务,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一是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机制。首先应明确工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实管理主体,并建立健全长效管护制度;其次应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制度,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及维修费用;再次应完善经营管理方式,借鉴成功经验,组建供水公司,依靠供水公司加强管理。二是建立动态检测和举报机制,强化对集中式供水的源水、处理水、末梢水的监测,确保出厂水、末梢水都达到饮用标准,同时,应建立用水举报机制,接受群众监督与举报。三是加大饮水安全监管力度。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整改督促,对检测不达标的应责令供水单位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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