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市应对突发事件立法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委**张成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怀忠民对《北京信息》第54期关于“北京拟在奥运前出台突发事件应对法规”的批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了对我市应对突发事件地方立法的专项调研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应急办、市**局等部门关于我市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情况介绍,对当前制定相应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探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工作情况
1、建立了相应的机构,明确了部门的职责
为提高政府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切实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我市于xx年2月正式组建了市政府应急办。编制17人,现有人员10人。各区市县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机构,配备了兼职人员。市应急办作为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部门,主要负责协助分管领导指挥和处置突发事件,协调各相关预案的责任部门开展工作。
2、制定了相对完备的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
自xx年7月以来,全市已编制完成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5项专项应急预案,内容涉及公共安全、环境污染、涉外安全、危险品处置等诸多方面和领域,基本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职责和任务。各区市县也都从实际出发,制定了应急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我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
3、加大了对《_____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培训力度
xx年8月《_____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后,国务院办公厅于xx年11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于xx年1月下发了《关于全面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我市应急办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多次组织培训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市应急办坚持每月一次例会制度,加强与各专项指挥部及区市县应急指挥部门的沟通与联系。
4、及时有效地处置了各类突发事件
市应急办自成立以来,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开展风险分析,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发布不同级别的预*,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基本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有效处置了多起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安全等事件。在应对xx年3.4风暴潮、11.7液化气闪爆事件、安民街一号塌陷事件、锦绣小区山体滑坡等事件中,及时启动各项应急预案,较好地控制和减轻了危害结果,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正常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应对突发事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预案内容不够熟悉,影响了对突发事件的处置
通过调研发现,虽然我市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各种应急预案的数量和种类也相对充实,但由于相关部门及人员熟悉和掌握预案情况参差不齐,处置突发事件时不能严格、准确地执行预案的具体要求,影响了应对突发事件的效果。
2、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还不够科学
我市每年依据预算法的规定,安排了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用作应对突发事件应急资金,但从调研中了解到,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善后处置,对于事前的预防、准备和监测等方面的投入有限。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建设突发事件信息系统、监测制度和预*制度还缺乏相应的财政支持。
3、物资储备相对不足,专门储备库急需建立
目前我市尚无全市规模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专门储备库,物资储备方面主要依赖于疾控中心、民政、水利等部门的专项储备库。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应急物资的储备、监管、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是当务之急。
4、基层部门力量薄弱,人员配备有待充实
第2篇 关于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性事件调研报告
一、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件的现状
非正常死亡事件因其突发性强,涉及面广,复杂性多,稍有处理不慎,就极有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从我县情况看,造成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主要因素是道路交通、生产安全、溺水死亡及其他意外死亡,且总量居高不下,引发的群体事件呈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至20xx年7月,我县共发生非正常死亡××*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其中:20xx年××*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20xx年××*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20xx年××*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20xx年1-8月共发生××*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
二、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件的主要特征
1、事发突然,人员聚集快。非正常死亡一般都无预兆,因事发突然,死者亲属会一时无措,马上会召集其亲朋好友以及邻里聚集在地一起,引发的群体闹事事件,难以及时准确地做到预*处置。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闹事事件参与人员主要是死者家属、亲朋好友和邻里,同时也会造成群众的围观,造成人员的大量聚集,造成可能引发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事件,个别甚至会引起连锁反应。
2、情绪激动,手段多样化。非正常死亡往往一时无法让死者家属接受,在承受丧失亲人的悲痛中,情绪都比较激动,无法冷静下来通过法律途径或通过当地*委政府来解决问题,丧失理性的当事人在不理智的状态下常常做出违法出格的事情。而且在亲友邻里聚集后,往往会仗着人多势众,在别人的鼓动下,采取一些过激的方法,或是到肇事方或单位、或是到死亡发生地、或是到当地*委政府,采取围堵、抬尸闹丧、群体上访,甚至阻塞交通等极端做法,以期通过闹事来解决问题。
3、目的明确,期望要求高。非正常死亡发生后,不管是否引发闹事事件,取得最大的经济赔偿是死者家属的最终目的。其采取的闹事行为,一方面是悲痛情绪的发泄,另一个方面是为了扩大影响,采取多种方式,以达到其合理、不合理的诉求,在经济赔偿上获得最大化。特别是一些家属往往不分事故责任,以“人死为大”为要挟,用“死人”来压活人,提出不合理的诉求和赔偿要求,有的甚至漫天要价。
三、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件的原因分析
妥善处理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需要深入分析原因,把握规律,找出症结所在。通过深入调研,非正常死亡事件引发群体事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群众法制意识不强。虽然,通过多年来的普法教育和法律宣传,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基层特别是农村群众忙于勤劳致富或创业或经商或打工,平时很少参加学习,看书读报少,法律意识淡薄。农村基层还普遍存在“法不责众”的思想,认为只要大家一起闹,受害方不敢追究,政府拿我们没办法;另一方面,通过近年来的上访“经验”,群众存在“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如果走法律诉讼途径不但成本高时间长、而且达不到实际诉求,只有将事情闹大,才能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才能得到更多的赔偿。
2、政府公信力不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化、贫富差距的拉大,特别是一些腐败现象的发生,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严重挑战,进而使群众对司法、对政府的信任度降低,对政府能否公正处置持怀疑态度。部分干*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怕群众闹事,为了防止死者家属闹事,往往偏重于协调,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法制的权威性。此外,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群众第一时间不是去寻找合法途径,向有关村、镇、单位反映请求帮助解决,在源头上得到解决。
3、补偿标准不统一。当前,法律法规对非正常死亡赔偿规定不一致,标准不统一,单位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赔偿金额有高有低,致使死者家属互相攀比,从而引发群体性闹事事件。另一方面,在实际处置过程中,对死亡赔偿的额度往往不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特别是当肇事方有一定经济实力时,死者家属往往会提出过高的赔偿要求,特别是在交通死亡的赔偿额度上,在实际处置中远高于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此外,肇事方的赔偿能力不一,特别是有的企业主为息事宁人,实际赔偿金额过高,也会造成类似事故死者家属的极度不平衡。
四、有效处置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的对策措施
1、法制宣传要注重经常性。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按照“五五普法”要求,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深入、细致地宣传与农民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和法制讲座,法律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开展行之有效的普法教育,使农民知道怎么做合法,怎么做违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运用法律手段保 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消除群体性事件的诱发困素。
2、情报信息要注重动态性。非正常死亡尽管有突发性的特点,但在发生群体闹事前,一般都有一定的酝酿时间。因此,及时掌握相关情报信息是关键。要健全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配强基层基础,大力培育治安骨干力量,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的情报信息网,及时、准确收集相关情报信息。特别是对当事人有可能上访闹事或采取极端手段的,要保持情报信息的灵敏畅通,确保当事人一有动作,就能及时掌握,提前做好防范措施,确保早发现、早准备、早介入、早预防、早化解,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把各种苗头性、倾向性、行动性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预防预*要注重机制性。要稳妥有效地处置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闹事事件,防患于未来,预*预防是基础。一是要加强基层干*能力建设。基层组织处在应急处理的第一线,要着力加强基层干*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大力提升基层干*的威信,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大力推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不断提升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公信力。二是要加强应急机制建设。要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群体闹事,建立一套预防处置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闹事的应急预防机制,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三是要建立应急处置队伍。要建立应急处置力量,根据事件状况,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人,在发生群体闹事事件后,应急处置力量马上跟上,确保拉得出、打得赢,控制得住、化解得了。
4、公正处置要注重前瞻性。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公正处置是前提。一是要及时查明死因。弄清死因,查明真相,是分清是非,落实责任的关键。要广泛深入的调查取证,弄清事实真相,固定相关证据,让事实讲话,用证据说话,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二是要分清双方责任。在弄清是非的基础上分清责任,要通过耐心细致地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询问纠纷的有关情况,通过调查走访知情人,进一步核实纠纷事实,明确承担责任的主体,并根据责任情况,适时提供法律服务。三是要积极稳妥处置。在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政法、**、主管部门要主动介入,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有效控制事态。对死因明确、死亡性质确定、没有必要保留的,要积极动员家属火化,对故意停尸闹事的,要果断实施强制措施。四是要教育疏导为主。非正常死亡的家属,由于突然失去亲人,处在情绪悲痛中,参与处理的人员既要讲事实摆道理,又要顾及亲属的心理,从人性化角度出发,站在公正的立场,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疏导家属情绪,做好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特别是在发生此类群体闹事事件后,要慎用*力,慎用强制措施,尽量采取温和措施,对事态进行降温处理,避免*民冲突事件的发生。
5、舆论导向要注重引导性。一是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非正常死亡事件,群众比较关注,要及时发布真实权威信息,披露事实真相,掌握舆论主动权,防止群众听信谣言,坚决制止恶意炒作,防止引发连锁反应。二是及时公开信息要透明。一些非正常死亡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很多就是由于信息不公开,导致政府公信力缺失,矛盾激化引起的。对有关非正常死亡的性质、产生的原因、争执的焦点等信息,特别是调查取证情况,要及时向双方当事人公开。三是树立正确的导向。在对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闹事事件的处置中,对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打击,表明政府处置的公正性。同时,要运用典型案例,通过公开处理等方式,进一步弘扬法制,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有效遏制非正常死亡引发闹丧事件的发生。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迅速发展,公路交通网建设的不断加快,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等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事件频繁发生,由此引发的群体聚集、上访闹访事件不断增多,有的甚至演变成为规模性的抬尸闹丧、堵塞交通、聚众上访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何妥善处理非正常死亡案件,防止因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性事件,成为政法维稳工作的一项新的重大课题。
第3篇 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应急与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应急与管理调研报告范文,公共危机事件应急与管理可以有效预防日常生活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危机,为了进一步保护公共安全,和市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公共危机事件应急与管理调研报告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看吧! 一、前言 当前我市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同时潜在的问题和矛盾也更多地凸现出来,各种突发性的自然灾害危机、公共卫生危机、生产安全危机、社会公共危机等日益增多,给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因此,危机管理正日益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而一套合理完备的政府危机管理体系将是降低危机损害的关键所在。加强公共危机及对危机决策的研究,对于丹阳市建设和谐型社会都具有深远的意义。为了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于2014年11月1日-11月20日,对丹阳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调查基本情况简述 1.你在面对突发公共危机怎么处理? 2.你认为公共危机管理在技术创新层面是否完善? 3.你觉得公共危机管理是否有长期战略规划? 三、丹阳市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得知,丹阳市公共危机管理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一)丹阳市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意识淡薄 我市正处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期,危机出现的领域会越来越广,出现的频率会越来越高,丹阳市政府存在着“重治轻防”的思想,公共危机管理意识淡薄,忽视危机教育和宣传,民众接受危机教育和参与危机锻炼的机会较少。特别是在丹阳市政府建设中,没有将危机教育、宣传、咨询纳入到正常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之中。 (二)丹阳市政府在危机管理的技术创新层面存在缺陷 丹阳市政府管理技术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政府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协调均衡发展来实现,而目前丹阳市政府下面的各行政职能部门在建立网络系统的过程中缺少部门之间的资源信息整合,无法形成部门之间协同办公的环境,不同部门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因此,目前丹阳市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还停留在低水平重复浪费的基础之上。 (三)丹阳市政府缺乏公共危机管理的长期战略规划 丹阳市政府要树立全面、系统的观点,用战略、长远的眼光来看待公共危机管理,建立长期的反危机战略规划是丹阳市政府刻不容缓的责任。 但是,丹阳市政府没有完整和系统的反危机战略规划,导致丹阳市政府公共危机预*能力严重不足。不注重消除诱发危机的因素,群众信访、民族问题、环境恶化等诸多诱发危机事件的因素,在丹阳市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四、丹阳市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丹阳市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制 “预则立,不预则废”,丹阳市政府建立完善的公共危机预*机制,将危机化解在萌芽状态,是维护丹阳市社会稳定,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丹阳市公共危机管理从被动性的应对式管理向防范性的主动管理转变, 从“事后救火”到“事前监测”转变的现实需要。 (二)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引入电子政务管理系统作为地方政府创新的技术保障 现代社会高速发展,任何一项创新活动都离不开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丹阳市政府管理创新,要求丹阳市政府必须是现代化的、高效能的、高科技的政府。 在此意义上的技术创新,其实就是电子政务的广泛开展,通过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和网络技术,实现高效、透明、规范的电子化内部办公。 要引入电子政务管理系统,首先,需要丹阳市政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府公务员队伍,通过公开招考录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力引进人才特别是计算机专业的人才。 (三)丹阳市政府应做好善后管理工作,制定长期战略规划 首先,丹阳市政府要做好有形的公共危机恢复。丹阳市政府在危机恢复阶段,应当科学制定公共危机恢复计划,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第一时间修复同人们紧密相关的房屋、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做好有形的公共危机恢复。 其次,丹阳市政府要做好无形的公共危机恢复。丹阳市政府通过开展社会心 理疏导、进行组织变革、加强丹阳市政府公关等工作,向公众表达政府诚意,提升丹阳市政府形象。 最后,制定长期的应对公共危机战略规划,长期的反危机战略规划是丹阳市政府刻不容缓的责任。 五、总结 现代公共危机的频发,给人们造成了巨大的危机和损害,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公共秩序的维护者,对各种危机事件实施危机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也是政府的重要责任。 与不断爆发促进公共危机管理的不断完善,同时推动着人类社会向更高级,更文明,更理智的新境界发展,我们要立足现状,居安思危,通过制度创新,从各种 公共危机中学习,构建适合我市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公共危机管理能力。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应急与管理调研报告范文,更多教育资讯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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