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调查报告
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配套工程,是夯实*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举措。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农村社区建设情况,加快推进全县农村社区建设步伐,近日,我们对**县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调研。
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县政府坚持把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按照“试点示范、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措施,持续加大投入,积极探索实践,集中开展了以建阵地、优环境、促服务、惠民生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努力缩小城乡之间的“空间距离”和“设施落差”,使农村生活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稳步提升,实现了城乡和谐发展,建成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和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先进县,受到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及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1、明确工作思路,科学合理布局。坚持以农村群众需求为导向,把社区理念引入新农村建设,按照“土地节约利用、居住相对集中、便于管理服务”的原则,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通盘考虑农村空间布局、生产力布局、交通布局、生态布局和人口布局,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小区,推进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平房向楼房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提出了居住向小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服务向社区集中的农村社区建设思路。按照城区改造型、镇区聚集型、多村联建型、园区带动型、整村搬迁型五种模式,对现有自然村进行整合,把全县97个行政村规划为45个农村社区, 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促进城乡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2、突出建设重点,稳步全面推进。坚持高起点规化、高标准建设、统一功能布局,依托原有的农村服务阵地和活动场所,采取争取省市补助、县级财政配套和村组自筹的办法,按照服务用房不少于2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投资7000多万元改扩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万多平方米。抢抓六盘山片区扶贫开发机遇,整合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危房改造等项目,将各项涉农资金进行捆绑,启动以告别深山区、土坯房、土窑洞、独居户和加快农民向城区、镇区、中心村集中为主要内容的“三集中、四告别”工程,建设大社区,从根本上改善山区群众的居住和生活环境。近三年累计对7061户2.56万农村居住群众进行搬迁改造,建成农民进城(镇)居住小区13个、住宅楼65栋3364套,推动了1.35万人进城、进镇、进中心村社区居住,探索出了一条山区县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模式。
3、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根据公益性服务、经营性服务、管理性服务的功能要求,按照“四站四室一院一超市一广场一队”(即:公共服务站、农业科技生产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站、计生卫生服务站、村“两委会”办公室、村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专业经济组织办公室、幸福互助院、便民利民服务超市,文体活动广场、便民服务队)的建设标准,县人社、民政、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对口支持社区服务中心配套完善硬件设施,安装室外健身器材393套,娱乐器材132套,配备办公桌椅698套,图书19.7万册,养老互助幸福院床位300多张。所有农村社区都建立健全了公共服务、群众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群团组织、养老互助院等机构,部分农村社区(如草碧镇碧水苑联合社区、高崖农民进城社区)还设有物业管理等机构,对各类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服务内容都作了明确,为开展社区服务奠定了基础。
4、树立民本观念,构建服务网络。一是构建便民服务网络。实行服务代理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大力推行“3+x”的便民服务模式,利用便民服务电话、短信群发系统、亲情视频聊天系统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产业技术培训、农副产品销售、医疗康复、健康娱乐等全方位服务。围绕民间工艺品、苹果和蔬菜等主导产业,发展农民专业经济协会5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97个,新注册、认定家庭农场32个,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20场次,受训农民群众4.6万人(次)。二是构建社会保障网络。全面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构建起了以社会养老、社会医疗、社会救助以及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体系完善的农村社区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扎实推行“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领取、权益查询、生存认证”五个不出村,各公共服务站普遍设置了养老医保、农村低保和证卡服务3个便民服务窗口,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有代理”,深受群众欢迎。三是构建文化娱乐网络。利用建成的文体休闲广场和附属设施,组建自乐班、秧歌队等群众文化组织32个,举办各类文艺演出活动112场次,为农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同时,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农村人文环境。四是构建社会治安网络。在农村社区设置社区*务室和法律服务工作室,及时调解处理群众矛盾纠纷。截止20**年底,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4个,市级4个,其余村全部建成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5、健全完善管理,规范社区运行。农村社区及服务中心受村*支*和村委会领导,主任由村支***或村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村文书、团支书和妇代会主任担任,成员由村“两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村民小组长担任。设置“三大员”:管理员由村群团组织负责人担任;监督员由本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干*担任;保洁员由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或农村公益性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达到了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管理制度、有活动记载、有经费来源的“五有”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管理机制。同时,建立了社区(村)干*+信息员+户长的管理运行模式,实行一组一册(户主基本情况),一户一表(家庭成员详细信息)的网格化管理办法,使社区服务中心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群众,真正把农村社区建成一个为农民提供生产和生活综合服务的载体。
困难和问题
我县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使农村群众生活居住条件彻底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稳步提升,特别是在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1、认识有待提高,观念亟待转变。部分基层干*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对什么是农村社区,为什么要建农村社区、如何建农村社区等缺乏基本认识。有的认为农村社区建设就是盖几栋楼、修几条路、挂几块牌子,对有关政策了解掌握不够充分,认识上仍有偏差;有的认为资金少、用地难,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被动应付。部分农民对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概念认识模糊,把农村社区建设当成政府工程,缺乏主观能动性,“等、要、靠”思想严重。加之受传统居住观念影响,广大农民习惯了独门独院式的居住生活方式,入住新的住宅小区生活成本较原来要高,且生产设备和劳动工具存放不便,大多群众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安不下心来,所以对建设农村社区的积极性不高。
2、建设资金匮乏,投入严重不足。目前,资金短缺是社区建设的制约瓶颈。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务服务设施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我县自有财力严重不足,县级财政支持扶持能力有限,农村社区建设上级补助资金又比较少,加之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镇村集体经济弱,要想拿出资金发展公益事业很难。大部分镇村资金筹措渠道比较单一,仅靠上级补助和借贷建设,融资难度大,致使普遍存在重住宅建设、轻配套设施,重社区建设、轻产业发展的倾向。此外,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期较长,资金到位慢,而镇村资金压力大,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存在很大难度。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市场化、多元化投资建设农村社区的积极性也尚未充分调动起来,影响了农村社区建设步伐。
3、工作力量紧缺,服务水平不高。首先,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偏低,在职的社区干*工作积极性不高,年富力强的村民不愿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造成社区干*后继乏人。据调查,全县为60个村配备月工资为500元的劳动保障助理员81名,其余37个村各确定了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补助300元,担任社区工作人员,且对任职年龄作了规定。大多数村由文书或其他村干*兼任,如文书兼任的每月也最多只能领取1100元或者900元报酬(文书每月报酬600元),其很难做到脱离农业生产全天侯坐班。其次,现任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服务群众能力不强,工作内容仅仅局限于公共服务,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我服务、互助服务还没有开展起来。再次,对社区干*培训力度不够。任职前普遍没有接受培训,任职后培训形式化,培训内容不全面,培训方式单一,为政府职能部门服务的业务培训多、为社区村民服务的培训少。
建议及对策
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顺应农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农民幸福安康、农业持续发展、农村和谐稳定多谋福祉,使农民真正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基本相同的居住条件和公共服务。
1、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农村社区建设强大合力。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参与支持。首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相关制度体系,明确责任目标,形成“县委正确领导、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密切配合、镇村积极运作、农民参与联动”的工作机制。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努力增强广大干*群众主动搞好社区建设的信心,切实克服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把社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全速推进。通过典型示范、样板引路,用实际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参与社区建设,使群众从内心深处认识、认同和接受农村社区,努力营造群众踊跃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形成农村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2、坚持规划先行,确保农村社区建设科学合理。一是坚持城乡一体,详细规划。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理念,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聚居人口适度、服务半径合理、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等原则,以镇村规划、产业规划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为依据,结合新一轮行政村撤并,加快研究制定全县农村社区建设的详细规划。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充分考虑当地交通条件、资源配置、生态环境等因素,使社区建设既要服务方便群众,又与未来区域发展方向相一致。对经济富裕、村庄规模较大的村,直接建设成为农村社区;对村庄规模小、居住分散和设施滞后的村,通过整体搬迁集中到镇区,联村合建社区;对于地处深山区和自然条件差的村,通过移民搬迁,实行联村共建,在县城建设中心社区。三是坚持创新模式,量力而行。将农村社区建设与当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打通城乡之间、农村社区之间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渠道,加快城镇基础设施网络和服务功能向农村延伸。同时,依据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水平等实际,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不搞大拆大建。
3、整合各方资源,实行农村社区建设多元投入。进一步完善社区建设财政扶持政策,探索市场化融资新路子,多元化筹集资金,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持续有力的资金支持。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在积极争取省市补助的同时,财政部门要列出年度社区建设专项预算,建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逐年稳步增长机制,重点对工作进度快、聚集人口多的农村社区进行奖补。二是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入。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捆绑使用、集中投放”的原则,将农村道路、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等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起来捆绑管理和使用,实行综合配套重点投入,集中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涉农项目和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建设。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补助、贴息、奖励和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广泛吸引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4、完善配套建设,拓展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功能。一是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搞好社区道路、水电管网、通讯设施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净化标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着力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以完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就业培训等事关群众日常生活的服务项目为重点,加快提升已建成的集“四站四室一院一超市一广场一队”配置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服务水平,使社区服务中心达到内部结构、功能名称统一规范,尤其是在各项待遇领取、保费缴纳等方面最好确定一家金融机构,灵活运用一卡通服务或者现金缴纳保费的方式,方便农村“三留守”人员,从而使各类公共服务真正“落户”农村、“扎根”基层。三是积极完善市场化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百货供应、农资供应、餐饮服务、农机维修、邮政通讯、金融保险等服务项目。四是建立健全社区自助互助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农村社区志愿者协会、老年协会、残疾人协会、红白理事会和文艺宣传队等,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
5、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充实壮大社区干*队伍。通过派、选、聘、考等途径充实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力量,使社区工作人员在年龄结构、文化程度、素质能力等方面得到优化,同时,探索建立县镇**干*到社区挂职任职制度,真正实现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有人办事、高效办事”。二是建立干*培训机制。采取远程教育、网上培训和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社区服务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培训,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的顺利开展。三是逐步提高社区干*报酬待遇。努力改善基层干*待遇偏低的现状,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逐步提高社区干*报酬,调动农村社区干*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基层干*活力,推动农村社区整体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第2篇 2014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社会调查报告范文
摘要:对h省30个样本社区的调查发现,由于脱离了地区实际,一些地方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加剧了基层政府的债务风险,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导致农民不满情绪,甚至助推“三无”农民的产生,影响了农民的生存与发展。对此,应从土地利益源头斩断地方政府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不当激励;及时调整不切实际的新型农村社区;确立农民自愿、资金充裕、产业支撑等基本建设前提;鼓励但不强制农地规模化流转,并促进欠发达农村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与小城镇建设的有效衔接。
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改善民生的角度看,农民集中居住确有其必要性,但在建设资金不足、试点政策不完善、失地农民利益补偿与社会保障机制等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具备全面展开的可行性。但不少地方政府出于土地利益的需要,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名义,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地生财”,盲目推动拆村造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查显示,全国平均每六个村就有一个村在经历“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其中72.3%始于2008年及以后。从全国范围看,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已经从试点走向全面铺开阶段,建设热点已经从江苏、浙江、山东等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份,转向河南、安徽、陕西等中西部省份;建设重点已经从城郊结合部、非农产业发达的农村,转向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不发达农村区域;已经有相当部分的县市基本实现了农村全域社区化。但一些地方拆并村庄后,农民扩大就业问题没解决,生产生活更不便利,不少地方村庄拆并不符合农民意愿。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需要高度重视。因此,需要深入研究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调查样本的选取
事实上,具备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条件的一般是城市规划区、农村劳动力绝大多数已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的发达地区,且201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因此,在实践中,地理上远离城市规划区、农民就业和收入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农村大规模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问题尤为突出,应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调查研究的主要对象。因此,我们选择具有代表性的h省进行实地调研。h省的代表性主要体现在:第一,h省是典型的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粮食主产区。第二,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力度较大,尤其是欠发达农村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数量较多,其所表现出的问题更全面和具体。具体到h省,我们将其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大区域,每个区域按以下标准选取6个样本社区:一是社区至少部分建成且有人口入住。二是社区地理位置上不在县城规划区内,无明确规划区的需远离当前县城5公里以上(含5公里)。三是社区所在乡镇经济以传统农业为主。四是社区规划搬迁范围内的农民收入以农业为主。按以上标准选取的30个样本的概况见表1所示。
二、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资金问题。资金已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关键制约因素。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资金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投资,简称公共投资,政府是其主要投资主体。二是社区住宅投资。由于社区住宅属于私人物品,因此,从法理上说,社区住宅投资主要应由农民负担。理论上看,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只需考虑公共投资的承受能力。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包括社区住宅在内的一切社区设施,事实上大多都由基层政府委托企业“统规统建”,且普遍采取bt模式进行建设。企业担当的是垫资者兼建设者的角色,在债务关系中,企业面向基层政府追索建设成本和合理利润,结果导致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债务风险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1.基层政府直接面临公共投资债务风险。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公共投资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投资规模大。据h省省级部门测算,一个5000人规模的农村社区,其公共投资规模在2500万元左右。30个样本社区中,有10%的社区的公共投资规模在1800万元到2000万元之间,有80%的社区在2000万元到2500万元之间,有10%的社区在2600万元到3300万元之间。30个社区的实际投资状况与h省省级部门测算的数字基本吻合,反映了h省的普遍状况。二是公益性强。如h省的“五通六有两集中”建设标准中,只有幼儿园、连锁超市能够通过投资形成直接利润回报,所以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即使有社会资本参与,一般也以企业或个人捐赠、赞助的方式出现。30个社区中,非政府资金在公共投资中所占比例最高仅为27%,很多社区根本没有社会资本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公共投资的两大特点决定了各级政府必然是投资的主体。但由于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规模较大,导致各级政府层层下沉投资压力,普遍形成“乡镇自建,省市县财政奖补,各级支农资金整合支持”的投资格局。在30个社区里,公共投资中乡镇投资超过50%的达到25个,说明乡镇政府是主要投资主体,但与主要投资主体地位不对应的是乡镇微薄的财政收入。30个社区所在的30个乡镇,2012年财政收入最低的仅为350万元,最高的仅为1800万元,有87%的乡镇2012年财政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30个乡镇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方面的投资与财政收入比率最低的是0.27:1,最高的达到4:1,其余28个社区两者比率均超过了0.3:1。公共投资数额巨大而自身财政收入微薄是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但30个乡镇的社区化建设不仅没有停滞,反而在持续进行。其原因在于公共投资的bt模式容易使人忽视潜在的债务风险。这种“借来的发展”只是带来了表面的繁荣,但埋下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导致并不具备偿债能力的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不断借债,来掩盖债务责任和风险,并通过利息计入本金而不断放大负债规模。 2.社区住宅垫资风险日益凸显。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住宅投资方面的垫资风险,在对30个样本社区的实际调研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截至2012年底,只有2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达到100%,5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超过30%,其余23个社区均在30%以下。也就是说,样本社区住宅普遍处于零星购买状态,而因此形成的沉淀投资规模和债务隐患,较公共投资数额更为巨大。调研表明,截至2012年底,30个社区在住宅建设方面的投资最高达1.3亿元,最低为0.8亿元,平均为1.05亿元。使基层政府难以回收社区住宅投资成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住房供给与农民住房需求相差较大。从表2可以看出,30个社区主导的住房形式是多层楼房,但大多数农民喜好的住房形式是单门独院楼房。农民喜好单门独院楼房的原因在于,与农户旧宅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只是居住地点发生转移、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并没有改变农民的住房观念和习惯,且便于农业机械存放和家畜养殖。事实上,基层政府并非不了解农民的住宅偏好,但h省在2012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影响了基层政府的住宅供给决策。2012年,h省出台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提出,“新型农村社区多层和高层住宅占总住宅的比例宜结合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给予适当考虑。”这虽然是为了实现节约用地的目标,但在实际执行中推动了“原则上不建三层以下低层住宅”局面的形成,结果严重影响了农民购房和入住社区的积极性,给基层政府带来的投资浪费和债务隐患问题日益凸显。
第二,相对于农民购买力水平来说社区住宅价格偏高。30个乡镇全部宣称,以“成本价”面向农民出售住宅。但普遍的事实是,多数乡镇出于缓和自身财政压力的需要,将公共投资成本和开发商的合理利润都摊入了住宅成本中,使其实质上成为商品房开发,导致住宅价格相对于农民购买力偏高的局面。在30个社区中,住宅均价最低的社区是900元/平方米,住宅均价最高的社区是1700元/平方米,30个社区的住宅整体均价是1250元/平方米。按四口之家购买120平方米的小三房、均价1250元/平方米测算,毛坯房的总价基本在15万元左右。而h省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7524,94元,农村家庭平均人口4.08人,社区房价是农村家庭年均收入的5倍以上。且需要说明的是,30个样本社区均属欠发达农村,其农民人均纯收入在h省平均水平以下,所以社区房价与农户的购买力差距更大。同时,30个社区中能够贷款的社区仅为6个,且这6个社区的贷款额度每户均未超过3万元;其余24个社区都规定在特定时问内分次缴清,时限一般为1年。这导致不仅大多数农民无力购买社区住宅,而且也无法借助金融杠杆来提高购买力。在购买力和购买意愿均不足的状况下,社区住宅出售率低便是必然的结果,而这将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债务风险。
(二)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最大也是最终受益者应是农民,但不少地方却呈现“政府热、农民冷”的现象,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有媒体报道,个别地方甚至通过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手段,强制进行“株连式拆迁”和“突击式拆迁”。这种不征求农民意见、不尊重农民意愿的强制行为,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2011年国土资源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借增减挂钩试点强迫农民“上楼”等行为。201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中央和相关部门的政策与行动一方面说明国家对于“农民被上楼”问题非常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该问题已较为严重。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问题,结合对30个样本社区的调研,可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第一,旧宅补偿偏低引发农民不满。在30个样本社区中,仅有1个社区允许农民购买社区住房不需上缴旧有宅基地,该政策具体规定是“政府免费拆迁复垦旧宅;旧宅复耕后归原有农户永久使用”;其余29个社区均要求“买新缴旧”,即购买社区住房“需无条件上缴旧有宅基地并自行拆除旧房”,其中24个社区要求上缴给原有村集体,5个社区要求上缴给乡镇政府。在要求无偿上缴旧宅基地的29个社区中,有23个社区规定可以在购买社区新房时享受补贴,补贴额度在1万元到2.5万元之间,这实质是对农民退出旧宅基地与拆除旧房的有条件补偿,但其对农民旧宅补偿明显偏低且附加强制性条件,而另外6个社区甚至不予补偿。这实质上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侵害,因而导致农民对于人住社区普遍持消极甚至抵制态度。
第二,不征求农民意见,进行强制性“整村推进”。调查涉及的30个乡镇中,有29个乡镇要求“整村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这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推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在经济条件、收入、住房状况、思想观念、家庭发展规划等方面呈现多样化特征,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认知、接受程度及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也存在差异。因此,不以征求全体农民意见为前提的整体推进显然是不合理的。然而,多数地方政府不仅不正视农户的意见和个体差异,反而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设置整村搬迁时间表,这自然会引发农民普遍的不满情绪。对30个样本社区的300户农户进行的随机问卷表明,100%的农户确认乡村干*在搬迁中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其中72%的农户坦诚自已是“被动搬迁”,只有28%的农户是“自愿搬迁”。
(三)农民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一般都伴随着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在30个样本社区中,有28个社区实现了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当农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流转之后,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等民生问题便更加凸显。调查表明,土地流转未能有效促进农民就业和收入增加,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第一,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没有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土地规模化流转的28个社区,其土地流转政策基本一致,土地流转的时间最低为10年,最高为20年,一般为15年;农民获取一般状况下农作物(h省普遍以小麦作为参照物)种植的固定收益,即约定的亩产小麦斤数乘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标准最低的社区按每年每亩600斤计算,标准最高的社区按每年每亩1000斤计算。以2013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格1.12元/斤计算,这28个社区的农民每亩土地年流转收益在672元~1120元之间。但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商品,粮食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再刨除物价上涨因素,这意味着以此计算的土地流转收益并不合理。微薄而且相对固定的土地流转收益与不断攀升的物价水平相比,农民的实际净收益往往是不增反降,说明多数土地集中流转未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第二,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未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地方政府大多宣称通过农地规模化流转可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使农民“既拿地租又拿工资”。但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有意混淆农业产业化与农地流转的区别。农地规模化流转只是作为催化剂,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一个契机和可能,但并不一定就能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事实上,这28个社区中有27个社区是把土地大量承包给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而这些大户进行的农业生产虽可算作家庭农场,但并没有大量吸收农民就业,因为当前农业“从种到收”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即使存在少量的人工劳动,依靠承包户家庭成员或短期临时雇工也可完成。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的经营行为,只是生产规模的适当扩大,并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所以并不能带来稳定的就业岗位。调研中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并吸收大量人员就业的只有1个社区,该社区将土地规模化流转给大型面粉加工企业,依靠该企业形成了小麦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链条,从而带动了大量社区居民就业。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最难解决的就是农民的就业问题即生存和发展问题。虽然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以形成产业支撑,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并不能一蹴而就,所以很多地区将带动就业的主要着力点都放在吸引二、三产业投资方面。由于县城普遍设立了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依靠优越的区位和优惠政策承接了很多工业投资,所以新型农村社区依靠第二产业形成产业支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吸引第三产业带动就业方面,由于人口规模小、消费能力弱,新型农村社区也并没有足够的优势。但30个样本社区几乎全部宣称“形成了产业支撑”。对此,我们把这些所谓的“产业支撑”归为二类:一是紧邻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商贸物流业”为支撑,理由是乡镇街区商业相对发达。二是完全不靠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现代农业”或“农业产业化”为支撑,理由是农地已经实现了规模化流转。但深入调研发现,这两个理由都不成立。农民搬入镇区附近的社区居住,并不代表已在镇区“商贸物流业”就业;农地规模化流转也不代表农业产业化已经实现,更何谈农民因此获得了就业岗位。30个样本社区中只有1个社区依靠现代面粉加工企业形成了农业产业化支撑,其他29个社区本质上都是基础设施发生变化的农村居住区,农民并没有实现市民化,就业机会并没有增加,甚至很多农民丧失了从事传统农业的生存手段,导致一个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市民的边缘群体的出现。如果政府不能及时解决稳定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这些农民甚至将遭遇生存危机。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欠发达农村强制推进新农村社区化建设,是超越其经济承受能力和生产力发展阶段,以牺牲农民利益降低建设成本,以高息借债或透支未来财政等方式来换得当前发展。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不仅加剧了基层政府的债务风险,而且导致“三无”农民的产生,增加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但值得庆幸的是,这种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尚处于个别地区的试点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性风险。因此,应当对这些已出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及时纠正,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散和激化。
由于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所以纠正的关键在于约束和控制地方政府的行为,并通过政策法规未解决。具体包括:第一,优化和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避免使之成为地方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谋求土地利益的工具,从利益源头上斩断地方政府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不当激励。第二,严格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的规定。各地应及时调整不切实际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规划,严格限制乃至暂时停止欠发达农村的新型社区化建设。第三,以农民自愿、资金充裕和产业支撑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启动的前提。第四,鼓励但不强制农地规模化流转。第五,应加强欠发达农村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与小城镇建设的有效衔接,新型农村社区选址最好紧邻镇区,使之与小城镇形成一种相生相长的关系。
第3篇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汶上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因地制宜,创新思路,汇聚民智,统筹推进,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成效显著,农村生活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实现了城乡和谐发展,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受到了全国人大领导和有关部委及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二)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合理布局。坚持规划先行,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城乡规划院编制了《汶上县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纲要》、《汶上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同步修编了《汶上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确定了农村社区建设布点,将全县493个行政村规划为97个新型农村社区,优化了城乡空间建设布局。按照统一聘请设计部门、统一支付编制费用、统一评审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四统一标准,高标准做好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确保了农村社区规划和建设质量。
(四)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一是注重抓好社区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社区垃圾收集和污水处理,实现了雨污管网分流。目前,杨店乡滨湖、王楼等社区污水处理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南站镇欣欣花园、白石镇寨子、苑庄镇新苑等社区污水处理设施也正在积极建设中,所有回迁入住社区实现了垃圾社区收集、县集中运输处理。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搞好社区道路、水电管网、通讯设施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亮化、绿化、美化、净化标准,彻底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三是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所有新型农村社区都建立健全了社区*组织和工作委员会,配套设立了群众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群团组织、物业管理等机构,加强了对社区全面工作的管理,服务了社区居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干*群众认识有待提高。有的乡镇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农村社区建设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部分干*群众在认识上仍有偏差,了解掌握有关政策措施不够充分,有畏难情绪,工作被动应付。部分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概念认识模糊,把新农村建设当成政府工程,缺乏主观能动性,等、要、靠思想严重。
(二)工作进展不平衡。各乡镇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乡镇规划社区多,投资力度大,进展速度快,社会效果好,也有部分镇工作进展缓慢。多数社区是从城中城边村、乡镇驻地村、园中村、压煤搬迁村等率先启动的,而边远村庄和经济条件薄弱村庄的社区建设尚未破题。
(三)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各乡镇都比较重视农村社区住房实体建设,对于供暖、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二、三产业的发展布局统筹考虑不够、安排不周,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四)社区建设成本逐步增加,建设资金不足。目前资金仍是社区建设的制约瓶颈,一些乡镇资金筹措渠道还比较单一,融资难度大,市场化力度不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期较长,资金到位慢,乡镇资金压力相当大,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存在很大难度。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实践证明,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更是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契机,是一举多得的大好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克服畏难发愁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把社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全速推进。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带动,用新的思想理念指导社区建设,用实际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增强广大干*群众主动搞好社区建设的信心,形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合力。
(二)坚持规划先行,确保农村社区建设科学合理。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理念,加快研究制定全县农村社区建设的详细规划,使农村社区规划与县域经济发展战略、村镇体系、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等专项规划相衔接,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农村公共服务规划以及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等有机结合、配套跟进。要充分考虑农村各地的历史沿革、地理位置、资源配置、人文环境和村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建设位置和规模,因地制宜实施村庄改造,打造一批特色乡村社区。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建设集约化、居住生态化、管理人性化、布局合理化的理念,对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休闲娱乐、绿化美化、生产布局等通盘考虑,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努力建设一批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配套的新型农村社区。
(三)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建设扶持政策,探索市场化融资新路子,多元化融集资金。一是建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逐年稳步增长机制。建立统筹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各级政府每年度都要安排一部分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并逐年增加,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用于农村社区建设,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服务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二是充分利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要搞好增减挂钩和土地收储、出让,探索多渠道融资方式,进一步缩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兑现时限。对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除国家规定用途外,其余部分应优先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配套。三是整合各类涉农项目和资金。按照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统一拨付、集中投放的原则,充分发挥和利用计划、财政、农业、水利、交通、民政等部门的优势,将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起来捆绑管理和使用,实行综合配套重点投入,集中用于社区及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四是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建设。实施招商引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对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进行科学包装,积极推介,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建设。五是引导金融资金参与社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担保方式、投融资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满足社区建设项目贷款需求。六是实施农村社区建设援建计划。建立县直单位包社区建设责任制,每个县直单位结对帮扶一个新型农村社区,积极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四)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契机,推进生产生活方式发生转变。一是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指标,预留不低于20%用于发展社区产业,建设产业集聚区,使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对社区涵盖村的劳动力数量进行排查,强化技能培训,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引导群众搞好土地流转和结构调整,吸引劳动力就近到产业聚集区工业企业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群众从事二、三产业,帮助农民致富。二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充分利用居住方式变化对生产方式形成的倒逼机制,出台政策,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引导农户将承包地以入股、转包等形式向合作社和种养大户流转,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高效种植业、生态林业、现代畜牧业和休闲观光农业,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都市型农业的转型。三是抓好村容村貌整治。开展清洁家园、美化乡村行动,投入财力、物力、人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垃圾乱堆、污水乱流、杂物乱放、违章乱建的问题,改善人们的生活居住环境,为发展乡村游创造条件。
(五)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在原行政村合并的基础上,建立大村庄制,形成新型的集多种为民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构建农村社区服务新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和势在必行。一是加强农村社区*组织建设。在农村社区成立社区*组织,由管区*总支**或从合村并点的村(居)*支*中选拔优秀人员担任社区*组织负责人。探索实行社区*总支领导下的农村合作组织*支*设置新模式。对社区*员重新组合,建立社区*总支领导下的产业和行业支*,拉长支*服务于产业和行业的链条,充分发挥支*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建立农村社区自治组织,实行社区居民自治。积极探索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公司有机统一的三合一的社区管理体制,基层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三是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功能。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内部设立医疗卫生、环卫、文教体育、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治保等服务站,具体承接政府行政部门依法延伸在农村社区的基本政务服务及有关公共服务。凡与社区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服务项目,力争在农村社区实现一门式集中受理,使社区居民能够在中心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各项服务。四是加强农村社区民间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各类协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民增收。与此同时,指导成立志愿者、老年人、妇女、关心下一代、计划生育协会等民间组织,引导支持各类民间组织参与农村社区各项服务。
第4篇 关于某市新农村社区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近几年,xx市不断探索,走出了一条xx特色的新农村建设模式。最近,我们对xx市全市新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xx市新农村社区建设情况
(一)立足市情,确立建设重点。紧密结合市情,xx确立了本地特色的新农村建设五个重点。一是工矿所在地新农村社区建设。分煤矿所在地和产业集聚区内两种类型。煤矿所在地新农村社区建设侧重于净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实现企地融合发展、共建共赢。产业集聚区内的新农村社区建设,则按照产城一体、产城融合、以产促城的理念,与产业集聚区统筹规划、共同建设。目前,7个煤矿所在地社区基本建成(有两个煤矿所在地不宜建设社区)。二是采煤沉陷区居民安置地新农村社区建设。随着煤炭的不断开采,xx沉陷面积越来越大,目前已有9个乡镇53个行政村176个自然村因采煤沉陷。搞好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工作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xx迫切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也是xx最大的民生问题。该类新农村社区建设侧重于交通方便、生活便利、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生态良好。
现已建成形成规模的沉陷区安置社区6个,处在起步建设中的7个。三是旅游景点所在地新农村社区建设。结合旅游开发,将景点所在村与景点统一规划,共同建设,实现新农村与旅游景点相协调、相配套、相融合、相促进。4个旅游景点社区正在加紧建设中。四是乡镇政府驻地新农村社区建设。围绕宜商、宜业、宜居的目标,充分发挥乡镇政府驻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优势,将周边村纳入镇区规划,提高乡镇政府驻地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承接农村劳动力转移,建设现代化小城镇网络。xx市酂城、李寨、陈集、王集、高庄、太丘、黄口、顺和、卧龙等一批现代化小城镇社区建设在短期内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五是一般村村庄整合建设中心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对一般性村庄整合并点,建成一个个交通便利、生活方便、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中心村,推进农村社区化、城乡一体化。顺和乡高平房社区、太丘镇黄桥社区、卧龙乡浑河社区等一大批中心村象雨后春笋般纷纷拔起。
(三)创新机制,搞活建设方式。xx市新农村建设五个重点,在建设侧重点上各不相同,在建设方式上也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形式。主要有工农共建、部门帮建、民企助建、村民联建、市场促建等五种类型。一是工农共建。工矿所在地和采煤沉陷区居民安置地的新农村建设与煤矿企业紧密相联,xx市五个重点新农村建设思路得到了永煤、神火两大集团的关注,他们认为该思路可以有效解决煤矿企业多年想干而干不了的事情,可以有效解决企业与地方群众沟通难、沉陷区居民搬迁难等长期不解的难题。在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投资上形成了乡村1/3,市1/3,工矿企业1/3的工农共建共识。二是部门帮建。发挥市直部门联系面广、门路多等优势,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部门帮扶工作。xx市向新农村社区派驻了市直部门帮扶工作队,发挥了很好的帮扶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xx市通过部门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累计已超过14000万元。三是民企助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作用,鼓励民营企业家为新农村建设做贡献。目前已有60多家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了新农村社区建设。如,华星集团投资50万元支持了李寨镇政府驻地社区道路建设,投资30多万元为十八里镇李窑村安装了高杆路灯100套;小龙人教育集团投资16万元为芒山镇陈楼村修建了水泥路;中州棉业公司帮助酂城镇酂东社区实施了旧房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四是村民联建。由村民民主选举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由理事会具体负责工程预算、组织招标、资金筹集、质量监管等,所有程序公开透明,村民明明白白。如,城厢乡沱滨社区,由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公开招标施工企业、监督进料、监督质量等,农民按成本价住房,大家十分满意;酂城镇政府驻地社区建设中,通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全程参与,农民达成了一致意见,旧村拆迁和新社区建设十分顺利。卧龙乡浑河社区、太丘镇黄桥社区、新桥乡朱楼社区等,都是通过理事会管理实现村民联建的好典型。五是市场促建。即通过市场化运作建设新农村。按照群众有利益、政府有收益、开发商有利润、社区有形象的原则,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入经营城市的办法,由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参与,将新农村社区建设推向市场,调动各种力量投入新农村建设。
(四)尊重民意,制定扶持政策。为强力推进新农村社区建设,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很高的扶持政策,涉及财政、土地、税费、金融、待遇等方面。一是财政政策。市本级财政每年都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今年市财政预算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2880万元,较上年增长20%。二是税费政策。新农村社区建设产生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以专项拨付的形式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与社区建设相关的质检费、实验费、避雷检测费、主体结构检测费、屋面防水检测费等,相关职能部门全部免收,并积极提供优质服务;到新农村社区建房或购房的农户,旧宅基拆除复垦成耕地后,市国土部门、房管部门免费为其办理相关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三是土地政策。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治理,在拆旧建新中置换出的建设用地指标除保障新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外,富余指标转让后收益全部用于整治村新农村社区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对农户的拆迁补偿等。三是信贷政策。在新农村建设中符合贷款条件的,市政府协调金融部门给予小额贷款支持。今年以来,已发放新农村建设小额贷款9000多万元。四是待遇政策。入住新农村社区的农民可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实行双重户口(农村户口、城镇户口)政策。保留原承包土地,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和国家惠农政策;在养老保险、子女入学、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享受城市居民待遇等。
二、存在的制约因素和问题
在调研中发现,xx市新农村社区建设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制约因素和问题:
(一)农户之间的现有经济基础差别影响新农村社区建设进程。除急需建房户外,由于户与户间经济基础差别很大,富裕的农户搬入新农村社区热情很高,较穷的农户短期内很难向社区集中。
(二)现有的大量新建楼房影响新农村社区建设进度。近年来,富裕起来的农民建房积极性很高,由于缺乏规划和管理,新建房屋秩序十分混乱,同时出现了大量的沿路建房、村外建房现象,特别是在市南乡镇,这种现象占到50%以上,这些农户让他们搬迁到规划区建房难度很大。
(三)有限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限制了新农村社区的快速发展。上级每年下达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有限,很难满足新农村社区快速发展的需要。
(四)建设资金不足成为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制约瓶颈。新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市财政每年预算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十分有限,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能力十分有限,单纯依靠农民自身建设新农村存在相当大的难度。
(五)各部门支农项目投入机制不协调。近年来,国家、省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但这些投入是通过多个部门、多种渠道下达的,由于没有一个正式机构进行统筹管理、协调安排,存在各自为战、效率偏低现象。尽管xx市近年来一直在努力做好项目整合工作,由于部门利益十分严重,整合效果很不理想。
三、意见和建议
(一)树立短期造局,长期建设的思想。短期内,新农村社区要规划好,启动好,着力完善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创造优越的生活条件和环境,形成强大的吸引力。新农村建设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要做好打长远丈、打攻艰战的思想准备,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户率先搬进新农村社区,不搞一刀切,走典型带动、循序渐进的路子,逐步把xx市新农村社区建设引向深入。
(二)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建设新农村社区,将多个行政村整合集聚到一起,用地问题是最大的瓶颈难题。要将新农村社区建设与占一补一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为新农村社区建设置换充足的用地空间。
(三)创新新农村社区建设投融资机制。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农户拆迁、宅基地复垦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农户搬迁形成的建设用地节余指标收益必须在转让后才能得到,市财政、乡镇、村集体都无力提前预付。建议依托金融部门成立新农村建设投资中心,让投资中心参与新农村建设,由投资中心借付建设用地节余指标转让收益给拆旧建新村集体组织用于农户拆迁补偿、宅基地复垦、新农村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待节余指标转让后利用收益还贷投资中心,保障拆旧建新和新农村社区建设顺利进行。
(四)加大支农项目整合力度。建议由市发改委、财政局、新农村办公室等牵头成立支农项目整合机构,把各部门涉农项目有效整合,统筹管理,科学安排,按照新农村社区建设年度计划,集中投放,整村推进,着力打造典型,以点带面,推进xx市新农村社区建设快速发展。
第5篇 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调查报告
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配套工程,是夯实*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举措。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农村社区建设情况,加快推进全县农村社区建设步伐,近日,我们对_____县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调研。
近年来,县政府坚持把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按照试点示范、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措施,持续加大投入,积极探索实践,集中开展了以建阵地、优环境、促服务、惠民生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努力缩小城乡之间的空间距离和设施落差,使农村生活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稳步提升,实现了城乡和谐发展,建成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和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先进县,受到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及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1、明确工作思路,科学合理布局。坚持以农村群众需求为导向,把社区理念引入新农村建设,按照土地节约利用、居住相对集中、便于管理服务的原则,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通盘考虑农村空间布局、生产力布局、交通布局、生态布局和人口布局,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小区,推进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平房向楼房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提出了居住向小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服务向社区集中的农村社区建设思路。按照城区改造型、镇区聚集型、多村联建型、园区带动型、整村搬迁型五种模式,对现有自然村进行整合,把全县97个行政村规划为45个农村社区, 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促进城乡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5、健全完善管理,规范社区运行。农村社区及服务中心受村*支*和村委会领导,主任由村支***或村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村文书、团支书和妇代会主任担任,成员由村两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村民小组长担任。设置三大员:管理员由村群团组织负责人担任;监督员由本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干*担任;保洁员由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或农村公益性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达到了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管理制度、有活动记载、有经费来源的五有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管理机制。同时,建立了社区(村)干*+信息员+户长的管理运行模式,实行一组一册(户主基本情况),一户一表(家庭成员详细信息)的网格化管理办法,使社区服务中心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群众,真正把农村社区建成一个为农民提供生产和生活综合服务的载体。
困难和问题
我县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使农村群众生活居住条件彻底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稳步提升,特别是在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1、认识有待提高,观念亟待转变。部分基层干*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对什么是农村社区,为什么要建农村社区、如何建农村社区等缺乏基本认识。有的认为农村社区建设就是盖几栋楼、修几条路、挂几块牌子,对有关政策了解掌握不够充分,认识上仍有偏差;有的认为资金少、用地难,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被动应付。部分农民对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概念认识模糊,把农村社区建设当成政府工程,缺乏主观能动性,等、要、靠思想严重。加之受传统居住观念影响,广大农民习惯了独门独院式的居住生活方式,入住新的住宅小区生活成本较原来要高,且生产设备和劳动工具存放不便,大多群众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安不下心来,所以对建设农村社区的积极性不高。
2、建设资金匮乏,投入严重不足。目前,资金短缺是社区建设的制约瓶颈。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务服务设施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我县自有财力严重不足,县级财政支持扶持能力有限,农村社区建设上级补助资金又比较少,加之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镇村集体经济弱,要想拿出资金发展公益事业很难。大部分镇村资金筹措渠道比较单一,仅靠上级补助和借贷建设,融资难度大,致使普遍存在重住宅建设、轻配套设施,重社区建设、轻产业发展的倾向。此外,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期较长,资金到位慢,而镇村资金压力大,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存在很大难度。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市场化、多元化投资建设农村社区的积极性也尚未充分调动起来,影响了农村社区建设步伐。
3、工作力量紧缺,服务水平不高。首先,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偏低,在职的社区干*工作积极性不高,年富力强的村民不愿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造成社区干*后继乏人。据调查,全县为60个村配备月工资为500元的劳动保障助理员81名,其余37个村各确定了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补助300元,担任社区工作人员,且对任职年龄作了规定。大多数村由文书或其他村干*兼任,如文书兼任的每月也最多只能领取1100元或者900元报酬(文书每月报酬600元),其很难做到脱离农业生产全天侯坐班。其次,现任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服务群众能力不强,工作内容仅仅局限于公共服务,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我服务、互助服务还没有开展起来。再次,对社区干*培训力度不够。任职前普遍没有接受培训,任职后培训形式化,培训内容不全面,培训方式单一,为政府职能部门服务的业务培训多、为社区村民服务的培训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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