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区行政审批服务改革的调查报告
区行政审批服务改革的调查报告
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办事效率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不能有丝毫松懈。建设“服务顺城”、“效率顺城”既是我们矢志不渝的追求,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今年是“十一五”收关之年,明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全面提速要求和八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全面提速,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更好地方便群众并服务于全区经济发展,助推我区“八型”政府的建设。推动和实现从审批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根本转变。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调查问卷、电话回访、入户走访、考察学习、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对中心服务环境现状、企业的服务需求、群众对服务的满意度等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方便企业、居民办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市民群众的水平明显提高。但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为此,我们进行深入思考,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探索我区行政审批服务改革的一些举措,供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一、“十一五”期间行政服务工作回顾
20xx年8月1日,随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顺城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在抚顺市率先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8年历程,经历了起步探索、发展完善和全面提升三个发展阶段。8年来,我们坚持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提升行政效能为中心,以规范行政审批、搭建服务平台、强化政务公开、完善行政投诉为重点,以健全制度体系、整合行政服务资源、加强监督管理为保障,沿着“从无到有、由粗放运作到集约运行、变单一审批为综合服务”的轨迹快速发展。在建设运行过程中,立足搭建平台,着眼长远发展,始终把政务大厅作为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重要平台来打造。在建设“服务型”、“阳光型”、“高效型”政府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在工作思路和具体做法上,总体概括起来就是“五个致力于”:
(一)致力于“健全”,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是在借鉴兄弟城市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建设发展起来的。从筹建之初到运行至今,我们始终将制度设计放在核心位置,运行前,制定出项目进驻、项目审批、人员管理、考勤考核、评优奖励、*洁自律、投诉处理等17项制度和规定。运行过程中,一方面我们严格落实已有制度。另一方面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又先后配套完善了……等一系列制度,基本做到了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运行,逐步建立起政务大厅健康运行的长效机制。
(二)致力于“规范”,落实项目集中受理
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是检验中心运行成效的标尺。运行以来,我们不断规范审批程序,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控制申请事项的办理时限。首先对进驻的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利用门户网站、公示板、办事须知等形式公开了审批内容、办事程序、政策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让行政相对人在办理申请事项时,能够对所办事项一目了然,心中有数。其次,在大厅管理办监督权限范围内,利用多种手段和办法严格控制了每个办件承诺时限,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致力于“创新”,全力提高审批效率
为提升“新型中心”的服务性、亲民性、务实性和责任性,指导驻场部门以“服务提质,审批提速”为目标,采取了“四个创新”举措,不断探索服务新方式。一是创新硬件设施。20xx年投资325万元扩建了服务大厅,扩建后的大厅安装了宽带,实现了整体入网,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为无纸化审批奠定了基础,有利地促进了中心工作良性发展。二是创新服务方式。实行 “无假日、导向、即时、主动、优先、延时、承诺、网上”八项优质服务,形成了便捷、高效、规范的集成“服务链”。三是创新审批通道。开设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协调投资500万元以上市、区确定的重点投资项目审批,并协调区内投资50万元以上新办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同时对经“绿色通道”协调审批后的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服务。四是创新联办制度。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实行联合办理、并联审批、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建立实施了项目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并将联席会议办公室与重点投资项目办公室合并办公;制定了“绿色通道”联络员制度,做好跟踪服务,切实为引进重点项目创造良好服务环境。
(四)致力于“扩容”,努力拓展业务领域
中心高度重视项目建设,按照“能进则进,应进必进”的原则,积极开拓项目建设新内容,拓展了业务新领域,扩充了中心的审批职能,切实体现了“新型中心”的务实性、服务性和亲民性。一是争取审批授权。中心通过争取部门对中心窗口的审批充分授权,新增了督办辐射安全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解除劳动关系等审批、服务事项10项 ,为中心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前提。二是拓展业务范围。通过三次清理、核实了区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时调整了窗口设置,保留了13个窗口,撤消了财政核算中心等5个窗口,新增了新农合窗口,不断拓展业务范围,为中心“一站式”服务高效奠定基础。三是延伸审批空间。中心正在积极争取水、电、气、通讯等与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进驻中心,同时探索新的管理办法,尝试设立分中心管理,延伸审批服务的空间,增加审批监管的服务内容。
(五)致力于“完善”,不断提升运行水平
按照审批内容、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等要素将进驻项目划分为建设、建证和证照三种类型。在中心运行过程中,证照类项目基本实现了随到随办,对于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一方面积极与各部门协调,寻求部门对大厅的支持和对窗口负责人的充分授权,另一方面我们提出了“两个集中”的解决方案,即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部门行政许可处室向政务大厅整建制集中。特别是为了在优化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方面有实质性进展,我们成立了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组,对全区重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并实施效能监察,为重点项目着实落地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几年来,中心为顺城区重点项目建设作出巨大贡献,20xx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推进项目建设先进单位。
二、既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目前我区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整体情况而言,虽然运行较为平稳,但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与我区经济发展相比,与投资者、居民的期望相比,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改革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进驻不彻底
至目前,中心进驻项目不够,部分窗口单位人员虽已进驻,但项目并没有在中心进行办理,使中心无法实现“进一个门,办所有事”和“一站式服务”的宗旨。有些单位没有在中心设立窗口进行集中办公、公开办事。也有少数单位为保住自身的审批权力,对一些重要的审批事项仍未做到应进尽进,存在“小权进、大权不进”,将重要的服务项目、关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两头受理,收费标准不一,甚至只是在单位受理的现象依然存在。同时,部分单位的人员或项目不进中心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对其他窗口单位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有些单位本已进驻中心办理的项目也因此出现再次移出中心的现象,严重弱化了中心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
第2篇 县行政审批工作调查报告
对我县行政审批的思考与探索 改善投资环境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不能有丝毫松懈。软环境建设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软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4月2-10日,就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中发现: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先后两次对行
政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在方便企业、居民办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市民群众的水平明显提高。但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为此,我们进行深入思考,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探索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些举措,供领导参考。
一、基本情况
审批中心为各窗口统一制作了审批流程图,印发了审批事项告知单和服务指南,实施了服务承诺八项制度,推进了政务公开,方便了办事群众。六是加强对入驻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按市领导要求,借鉴南方经验,已将各部门入驻审批中心情况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并占一定的分值;在发展*员、评先、评优、评模、选拔后备干*、提拔干*等方面,应将审批中心单列并在中心进行考核,使表现突出的窗口工作人员能得到奖励、提拔和重用。七是贯彻落实好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会议之后,审批中心按照上级会议要求,迅速开展工作。中心领导多次深入有关入驻部门,与部门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协商,就审批项目进驻、人员落实、电脑配置等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在审批中心的积极运作下,有些单位近期将审批项目纳入审批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八是发挥审批中心平台作用,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经过我们确定专人、多方寻找门路、积极运作,已初步与长春一家客商达成投资协议,并在乌鸦泡镇建一木材加工企业,投资金额200万元。九是认真总结并在全市会议上介绍了我县审批中心建设经验。我县是哈市各县(市)中首家正式揭牌对外办公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政府有关领导认为_____县委、县政府对审批中心建设高度重视,起步早、进度快,工作推进力度大、效果明显。在今年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会议上,市领导在讲话中对我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我县《依法行政 便民利商 开启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的工作经验在会上作了交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整体情况而言,虽然运行较为平稳,但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与我县经济发展相比,与投资者、居民的期望相比,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致使改革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多数企业和民众对行政收费项目之多、手续繁杂问题意见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单位认识不够到位,缺乏改革热情。少数单位负责人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意识淡薄,过多地强调困难性、习惯性,对县委、县政府有关审批项目进驻和办理政策、规定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
2、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职能不强。行政服务中心与各窗口单位只是一种协调服务的关系,虽然县委、县政府赋予了一定的管理权力,但实际上很难运用到位。
3、前店后坊现象仍然存在。有些单位没有在中心设立窗口进行集中办公、公开办事。少数单位为保住自身的审批权力,对一些重要的审批事项仍未做到应进尽进,存在小权进、大权不进,将重要的服务项目、关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为收发室,两头受理、收费标准不一的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弱化了中心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如地税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窗口,而国税却没有。地税进中心,但税务登记却没有进。
4、项目设置不合理,综合功能发
挥不明显。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之初,被片面地理解为集中收费,在项目设置上过多地考虑收费项目,行政审批职能相对弱化;极个别窗口单位内部管理松懈,机制不顺,前方和后台缺乏衔接;导致一站式服务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在项目衔接上,出现断链现象,集中、高效、协同的服务链条和网络还没有完全成型,未能充分发挥出集中、整合的综合服务功能。
5、普遍缺乏改革的主动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置与取消,其权力在于省以上行政**。而县及县以下只是具体的执行者,根本无权规定或调整上级**设定的审批程序,更谈不上取消审批事项或进行其他处理。基于这种状况,改革其实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行为,如果上级**不给予必要的授权,县及县以下的行政审批单位只能被动地进行改革。少数单位对一些并不需要由其审批的项目,其上级主管部门却要求有其审批意见。对同一审批事项涉及前置审批的,特别是民爆器材、矿山、化学危险品的经营审批,国家有明确的审批条件和期限规定,一昧地强调简化程序和压缩时限有一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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