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水利局关于至重点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根据水治工发〔〕5号文件要求,并对照水治工发〔〕1号、水治工发〔〕4号文件以及中共县委办公室《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办发〔〕2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实际,对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进行全面、仔细的检查,对自查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并进行整改,确保水利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现将具体自查情况报告于后。
一、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责任
自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会上局长杨阶强提出:“要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局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与全局中心工作一同安排部署,努力做到坚持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与学习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效能建设和*风建设相结合,与促进全局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相结合”。
为全面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县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组**局长杨阶强同志任组长,局*组成员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水勘队、财务室、法规股、水利股、水土保持办、电气化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牵头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水治工发〔〕1号、水办发〔〕22号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制度了《县水利局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强化落实,全面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我局制定的《县水利局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针对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排查项目包括铜锣坝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第一、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团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双溪口小流域新增投资项目、大风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水清坝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其中: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双溪口小流域新增投资项目属扩大内需水利项目。对这7个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决策、规划审批、项目审批(核准)、勘察设计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等环节的排查。排查中未发现任何一个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无投诉举报情况,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均公开透明。
二、排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水利建设资金争取难度大,水利投入的有限制约了水利发展,国家近几年虽然加大了水利投资力度,我县已争取了一批建设项目,但国家水利政策要求许多项目都要求地方财政的资金配套,由于地方财力的有限,项目配套资金无法全部或根本不能到位,给项目正常实施带来困难,给争取新的建设项目留下隐患。
二是县内水利设施绝大部分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经过多年的运行,各类隐患逐渐暴露,急需筹集资金进行除险加固、维修改造。
三是技术力量薄弱。由于各项中心工作不断增多,业务工作量逐步加大,人员明显不足,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十分缺乏。技术人员严重不足,致使工作开展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1、全力搞好水利建设综合规划暨“十二五”水利规划,抓好项目储备工作。根据国家对水利项目投入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的原则,做好我县近期及中、长水利建设项目规划,为项目立项、争取资金做好准备。
2、建立水利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对社会经济好的项目,采取切合实际融资的方式,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形成以政府资金投入为主导,农民自愿投入为基础,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农村水利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3、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为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的检查验收做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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