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2017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2017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2017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篇根据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雅安反馈《关于干*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的意见》、《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干*人事管理有关工作自查和整改的通知》(雅组通〔2017〕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开展干*人事管理有关工作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梳理出全县借调人员共29人,其中按程序办理借调手续且借调期限未满人员12名,按程序办理借调手续但借调期满后未退回原单位人员17名。办理调动(调任)手续,但未及时在编制部门进行实名制登记13名,从参公单位调到七类**但未及时办理人员身份登记5名。
此外,我县及时废止了本县出台的提高干*职级待遇的政策,严令禁止新的超职数配备干*情况的出现,不存在不按规定配备领导干*(含非领导职务)情况。
二、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在第一时间向县委汇报,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我县干*人事管理有关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同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干*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精心筹划准备,切实保证干*人事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二)明确范围,狠抓核查工作。紧紧围绕省市自查整改要求,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统计核实借调(借用)人员等有关情况的通知》,本着实事求是、不回避、不瞒报的原则,及时对全县借调人员情况,调动(调任)后不及时下编,不转工资和档案关系,不及时办理人员身份登记等情况进行逐一统计清查;对超职数配备干*、土政策等情况进行了再清理,并采取走访抽查的形式对部分单位进行了核查,确保干*人事管理核查数据更加真实、准确、无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全面自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借调期满后未退回原单位人员17名。一是为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确保全县农房建设、城市建设顺利开展,经请示县委同意,借调平小磊、吕静等6名到县重建办,卿欣同志到农村重建指挥部,杨婷同志到城市重建指挥部,借调古雪梅同志到灾后重建资金办;二是由于*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工作开展需要,借调田小强、田晶2位同志到县委群教办;三是为支持全县重点项目锅浪跷电站建设,借调黄宣诚、刘冀等6位同志到县扶贫移民局。由于工作需要,以上同志借调到期后未按时退回原单位。2.办理调动(调任)手续,但未及时在编制部门进行实名制登记13名。其中涉及民政局福利院高明忠、黄林等13名同志,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中,民政局没有足够编制,故分散占用乡镇编制。3.从参公单位调到七类**但未及时办理人员身份登记5名。主要涉及从参公单位调任**单位的高啸、高成旭、任开腹、贾艳峰、刘翼5位同志。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我县将认真开展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干*人事管理工作。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借调人事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借调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单位采取核减编制、招考限制、考核减分等惩罚措施,防止出现借调人员过多、过滥的情况;二是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单位)一把手通气会,明确整改时限,对借调期满后未退回原单位人员进行再审核,确实需要继续借调的要完善借调手续,非必须的借调人员退回原工作单位;三是对办理调动(调任)手续,但未及时在编制部门进行实名登记的人员,尽快在今后的干*人事调整工作中整改消化;四是对从参公单位调到七类**但未及时办理人员身份登记的人员,采取调任的方式,尽快解决身份登记问题。五是对于超职数配备的2名领导干*,将尽快在今后的干*调整工作中合理调配,并严格把关,确保不再出现新的超职数配备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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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关于三超两乱的自查报告范文
各级*委(*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认真严肃地开展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基本遏制了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超机构规格提拔干*、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现象,各地各单位严格按职数配备干*的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三超两乱的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关于三超两乱的自查报告范文篇市委组织部:
根据你部《关于认真开展超职数配备干*等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市组通字〔201x〕59号)精神,市农业局*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排人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超职数配备领导干*专项治理情况
根据张政办发〔201x〕268号《关于印发张掖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张掖市农业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设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监察科、财务审计科、发展计划科(农业区划科)、科技培训科、产业化经营管理科、市场信息科、种植业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绿色办公室)。下属张掖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副县建制)、张掖市农村能源工作办公室(科级)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下属市农业局**后勤管理站、张掖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张掖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张掖市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张掖市农业信息中心、张掖市种子管理局(副处级)、张掖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张掖市植保植检站、张掖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张掖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张掖市农业节水与土壤肥料管理站、张掖市玉米原种场(编办已收回编制,实行企业化管理)12个事业单位。市农业局**核定行政编制14名,暂保留事业编制2名,保留**后勤事业编制2名,总计18名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经济师(副县级)1名,科级干*职数9名。市农业局**现有人员共24人,其中县处级干*12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调研员2名、副调研员3名)、科级干*9名(正科级领导职务7名、正、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各1名),2012年引进人才2名(硕士、本科各1名),工勤人员1名。经过自查市农业局**及下属单位均无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职级待遇的情况。
二、关于开展*政领导干*在企业兼职专项治理的情况
按照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领导干*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我局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安排,提出了具体措施,下发了*政领导干*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清理登记表,积极开展清理登记工作。经过清理核查,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13名县处级干*和所有科级干*没有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情况。
三、深入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情况
在2012年对吃空饷问题开展清理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对**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的摸底排查。下属事业单位共有4名同志按照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有关事宜的复函》(张人社函〔201x〕11号)精神,7月份办理了离岗创业手续,其余人员均在岗位正常开展工作。
四、深入开展假履历假档案专项治理的情况
我局组织人员对保管的140本职工档案开展了清理,健全完善了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对提拔调整的干*,认真审核本人档案,按照干*管理权限,及时整理迁移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做到人到哪里,档案到哪里。经过自查,不存在改年龄、改学历、改履历等弄虚作假的现象。
五、其他方面的专项治理情况
按照市委组织部文件的要求,开展了在职和(离)退休职工所持有的出国(境)证件清理收缴工作,共收缴各类出国(境)证件22本,其中县处级人员10本,其他人员因公护照2本全部交市外事办集中统一保管,其余10本由市农业局统一保管。经清理自查不存在领导干*调动后不及时迁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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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2017年最新三超两乱自查自纠报告
三超两乱指超职数配备干*、超机构规格提拔干*、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2017年三超两乱自查自纠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2017年最新三超两乱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市编办《关于开展201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亳编办〔201x〕5号)要求,我县对照考核内容,对全县201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法规政策、重要文件执行情况
我县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86号令)、《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等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的意见》(皖办发〔2012〕11号)、《关于纠正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皖编〔2013〕2号)等上级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三个一标准,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程序,落实编制前置审核制度,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使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保证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要求执行。同时,我们还加强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学习宣传,利用编委会、编办学习会议、有关业务布置会等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相关人员了解机构编制的政策规定。
二、行政体制改革情况
(一)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皖办发〔201x〕26号)精神,我县201x年底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机构改革方案,分别提交县编委会、县委常委会进行研究讨论,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到突出的位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改善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时加强职能整合,科学设置机构,构建精干高效的县政府组织体系。将县卫生局、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在县经委挂牌的科技局独立出来,设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整合后,县政府工作部门仍为24个,不超过上级规定的机构限额。卫计委等单位在改革后认真落实改革精神,加强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机构运转状况良好。
(二)深入推进县乡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电〔201x〕47号)及《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试点的通知》(亳政办秘〔201x〕76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先后启动县级政府、乡镇政府两单制度建设工作。5月底,又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回头看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县乡两级四项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将权力事项细分,达到颗粒化,便于网上办理。在工作中,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各单位具办人员和参与审核人员,通过召开会议以会代训、邀请专家专门培训、编印相关资料等方式,加强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权责清单的含义、编制要求及工作方法。二是加强人员管理。要求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与本单位工作脱钩,确保全身心投入到两单的集中审核工作中来。实行请销假制度和责任包保制度。三是加强审核把关。统一审核口径,做到统一要求,统一行动。严格审核流程,按照三上三下审核机制操作,要求各审核人员在审核全过程与被审核单位零距离对接。四是加强指导督促。要求工作人员对所负责的单位加强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在要求时限内,我县顺利完成县乡权责清单的编审工作,权力事项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我县根据省政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做好办法的贯彻执行工作。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接、放、管。结合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对上级政府及部门下放到县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承接落实到位。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办事环节,规范运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上级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县相应的权力事项也相应取消。对于上级政府要求取消或转为其他事项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红头文件设定、一些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事项,也相应取消或转为其他权力类型。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方便了群众办事。
(四)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加强事业单位职责整合,对职责相近、事权消失、职责弱化的事业单位进行合并或撤销,优化机构设置,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机构的职能作用。201x年,主要就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职责、畜牧兽医和水产职责、农业执法职责等进行整合,综合设置相关机构。二是根据省编办《关于加快事业单位类别批复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x〕151号)要求,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批复工作,先期批复单位239个,编制占比为85%。主要是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教育、卫生、文化系统单位和乡镇站所等属性明确的单位,其余单位下步根据情况适时予以批复。
三、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控编减编工作
(一)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落实人员只减不增要求。我县认真落实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现有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益,加强新进人员的审核把关,凡超编、满编单位一律不得新招录人员,空编单位进人按计划分批次进行,确保急需人才的使用需求。在工作中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库,实时监控单位人员变化,杜绝超编进人,切实加强人员编制的管理,确保实现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截至201x年底,我县行政、事业编制均不超过省核定的编制数额,实有人员也未超过2012年底数。
(二)严控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增加。我县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有增有减的要求,按照规定设置机构,加强编制管理,以制度管编用编。一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对一些单位提出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申请认真研究,凡无上级明文规定、不符合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的一律不受理、不上会,确需增加的要依据充分且工作需要。二是规范出入编管理,落实用编前置审核制度。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把关,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时,一律先进行编制审核,未经审核的不予办理调配手续。三是加强职数管理。认真执行职数管理规定,领导职数的配置均按上级明文规定进行,职数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在核定的总量以内。保证了全县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不新增超编人员。
四、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情况
201x年,我县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上,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我县机构数和编制数与上年相比均未超过上年的底数,不存在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调整编制和增设领导职数情况,也不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情况,没有违反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行为。
第4篇 三超两乱自查报告
现在,大家都比较关注治理干*三超两乱的情况,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三超两乱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三超两乱自查报告篇一年来,各级*委(*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认真严肃地开展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基本遏制了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超机构规格提拔干*、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现象,各地各单位严格按职数配备干*的规矩意识明显增强。
为贯彻落实*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20xx年1月,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的通知》,明确了对超职数配备干*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纪律要求。一年来,各级*委(*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认真严肃地开展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基本遏制了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超机构规格提拔干*、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现象,各地各单位严格按职数配备干*的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截至目前,全国超职数配备的4万余名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中,已消化15800多名,完成近40%。
1、全面摸底、明晰底账
针对有的地方和单位职数管理比较混乱、底数不清等问题,全面摸清底数、明晰底账。一季度,各地各单位采取本级自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核查所辖地方和单位实际配备干*情况,并登记造册。二季度,中组部会同中央编办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专门核查组,采取对账审核(主要是核对四本账,即组织人事部门的干*名册、机构编制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职数核定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工资审核清单、财政部门的工资发放清单)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单位自查情况逐一复查。据此,全面掌握了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33个市(地、州、盟),122个中央和国家**部委超职数配备干*情况。
2、注重约束,严控增量
针对有的地方和单位机构编制纪律意识淡薄、顶风超配,或者以情况特殊为由打擦边球等问题,注重制度约束,严格控制增量。一是严明纪律。各地各单位坚决贯彻《通知》中关于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备干*的要求,对各种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一律叫停,从源头上防止执行政策搞变通、打折扣。二是严格审核。实行干*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预审制度。在整改消化期内,有超配问题的市、县选拔任用干*时,要在动议后将工作方案报送上一级组织部门干*监督机构预审,凡是没有职数的一律不得提拔调整干*;已经超配的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备干*,未经审批同意,一律不得履行干*选拔任用程序。实行特殊情况配备干*事前报告制度,明确规定因军转安置、机构改革、换届等特殊情况确需超职数配备干*的,要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把关。三是严厉查处。将整治超职数配备干*工作情况列为巡视、*政主要领导干*经济责任审计、市县*委**离任检查、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和主要领导干*述职述*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建立机制、消化存量
针对有的地方新人不理旧账拉长战线搞拖延的问题,建立整改工作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步消化存量,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一是突出重点。要求各地各单位重点解决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超配问题。市县两级实行整改时限阶梯制度:即超配的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在2年内(2017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对超配的非领导职数和科级领导职数,由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部委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实际确定整改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2017年9月底前)。二是实行整改消化责任制。明确*委(*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消化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整改消化工作不力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未按计划完成整改消化任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下一步,按照中央要求,中组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工作成果,力争经过3年左右的时间,使三超两乱现象得到彻底根治,由恶性循环变为良性循环,让按职数配备干*、按规矩办事成为干*选拔任用工作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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