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关于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及退休审批工作的自查报告
关于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及退休审批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了增强养老保险政策的严肃性,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利益,规范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和退休审批等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从9月20日起,我们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县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及退休审批工作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我县在退休审批工作中,严格按程序审批。企业在呈报退休前,将拟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在企业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报企业主管部门。由企业主管部门携带本人档案,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行政部门在审核、审批过程中,能够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拟退人员档案,严把缴费、工龄、年龄关。特别是对按特殊工种退休和病退人员的审核,一律坚持以档案记载为准,对档案中无记载,不予审批。同时,我局坚持了正常退休职能科室审核把关,提前退休由局长办公会审定,报省市审批的程序。几年来,我县在办理职工退休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违规办理退休现象,也没有接到群众对办理退休工作的举报信件,较好地维护了退休政策的严肃性和职工的切身利益。
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问题。我县能够严格按省政策规定的口径进行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核定和缴纳。职工和个人缴费比例及调整时间能够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申报缴纳不及时,有瞒报、漏报现象;企业非劳动合同关系用工人员的工资没有进入企业缴费工资;企业缴费公示制度虽已实行,但在执行中因部分企业长期停产,改制后企业职工不能上班等原因,效果不明显。
三、养老金计发问题。我县在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中,能够严格执行上级政策,不存在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计发养老金问题,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按新办法覆盖率达到了全覆盖。但个别1959年以前参加工作,1992年前后办理退养顶工人员,仍需按老办法计发养老保险费。
四、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问题。我县能够严格执行省规定的统筹项目及标准,没有超标准支付问题。
五、职工个人帐户对帐单问题。我县按要求于每年年初将个人帐户对帐单打印(公布)一次,并要求企业收到对帐单以后与职工个人见面、核对,并在本人手册上由本人签字。
六、基本养老金发放问题。当前,我县企业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人员的各项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正常,不存在滞后发放和拖欠问题。同时,对这些人员全部建立了数据库,按离休、退休、退职,享受遗书补助人员的所在单位分别录入微机,已经买断身份后退休的人员,统一划归职业介绍所建立数据库。
七、养老保险范围和基金分帐管理问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分立帐户、分帐管理、单独核算,无相互占用问题,不存在企业在**事业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参保和**事业单位在企业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内参保而执行**事业标准的违规问题。
第2篇 社保局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_____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渝人社保基治办发〔2009〕2号文件的精神,按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紧急召开基金专项治理会议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基金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安排落实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养老保险业务内部控制情况
2009年3月,我局制定了养老保险业务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对内部控制过程中的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的管理与监督内容分别做出了具体规定,共七章四十五条。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待遇审核、基金财务管理、数据信息管理与维护、稽核监督等部门的重点业务岗位不得使用非在编聘用人员。对缴费核定、待遇审核、稽核监督等工作岗位应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二)建立了工作考核制度、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三)业务部门严格审查参保申请人的进入资格,应按规定的标准核定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制定并向有关部门提交征收计划,并对参保单位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台帐管理。
(四)对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缴费月数、参保时间、
参工时间等涉及退休待遇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维护业务,应由业务部门会同稽核部门(或岗位)对相关维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由社保局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按规定程序进行修改。
(五)各财务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基金财务制度、基金会计制度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财务科建立基金支付审核权限和程序办理。对于大额异常资金的支付和涉及基金管理的重要事项,必须有相关部门或岗位人员会签和明确的文字记录或报告,主要负责人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七)业务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登录密码的保管和使用,对因保管不当遗失、泄露登陆密码的,应对造成的使用后果承担直接责任。
(八)加强对信息数据的管理和维护。制定并实施数据库备份方案,建立异地备份制度,硬件备源应急系统,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数据安全。
(九)建立健全档案资料保管和借阅制度,档案资料指定专职人员保管,并制定查、借阅办法。
二、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情况
三、我县退休人员及退休审批情况
截止2008年末,我县企业退休人数_____人,当期新增x人(其中正常退休x人,特殊工种退休x人,病退休x人,军退x人),月增加基本养老金金额xx元;当期减少_____人,全年共支付基本养老金金额xx万元。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应由本人填写书面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同时由相关单位或个人填写《xx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申报表》,将职工个人档案及其有关资料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报送社会保险局,再由社会保险局退管科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抽审后,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审批合格后,由社会保险局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四、退休人员资格核查情况
五、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划转、代发情况
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近两年来,我局加强了与财政、地税、银行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使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与代发工作更为方便和准确。在征收方面,由我们协助地税部门征收以及邮局代收,邮局代收个人养老保险费每月定时划转到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专户(xx分户)。在支付方面,每月待养老金从财政专户拨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后,再由我局向邮政局提供相应的资金和发放数据盘,邮局于每月26日前将退休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的存折里。
六、两次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纠正情况。
七、今后工作打算
我们全局工作人员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做好这次迎检工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广泛宣传养老保险知识,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使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并渗透到日常的每一项工作当中;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专户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专帐核算,专人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总之,我局将会在市社保局的指导和县劳动保障局的领导下,在财政、地税等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和配合下,振奋精神
第3篇 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及退休审批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增强养老保险政策的严肃性,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利益,规范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和退休审批等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从9月20日起,我们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县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及退休审批工作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我县在退休审批工作中,严格按程序审批。企业在呈报退休前,将拟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在企业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报企业主管部门。由企业主管部门携带本人档案,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行政部门在审核、审批过程中,能够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拟退人员档案,严把缴费、工龄、年龄关。特别是对按特殊工种退休和病退人员的审核,一律坚持以档案记载为准,对档案中无记载,不予审批。同时,我局坚持了正常退休职能科室审核把关,提前退休由局长办公会审定,报省市审批的程序。几年来,我县在办理职工退休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违规办理退休现象,也没有接到群众对办理退休工作的举报信件,较好地维护了退休政策的严肃性和职工的切身利益。
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问题。我县能够严格按省政策规定的口径进行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核定和缴纳。职工和个人缴费比例及调整时间能够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申报缴纳不及时,有瞒报、漏报现象;企业非劳动合同关系用工人员的工资没有进入企业缴费工资;企业缴费公示制度虽已实行,但在执行中因部分企业长期停产,改制后企业职工不能上班等原因,效果不明显。
三、养老金计发问题。我县在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中,能够严格执行上级政策,不存在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计发养老金问题,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按新办法覆盖率达到了全覆盖。但个别1959年以前参加工作,1992年前后办理退养顶工人员,仍需按老办法计发养老保险费。
四、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问题。我县能够严格执行省规定的统筹项目及标准,没有超标准支付问题。
五、职工个人帐户对帐单问题。我县按要求于每年年初将个人帐户对帐单打印(公布)一次,并要求企业收到对帐单以后与职工个人见面、核对,并在本人手册上由本人签字。
六、基本养老金发放问题。当前,我县企业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人员的各项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正常,不存在滞后发放和拖欠问题。同时,对这些人员全部建立了数据库,按离休、退休、退职,享受遗书补助人员的所在单位分别录入微机,已经买断身份后退休的人员,统一划归职业介绍所建立数据库。
七、养老保险范围和基金分帐管理问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分立帐户、分帐管理、单独核算,无相互占用问题,不存在企业在**事业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参保和**事业单位在企业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内参保而执行**事业标准的违规问题。
第4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检查的自查报告
根据市人社局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照了通知中的检查内容,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城乡居保基金监督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建立了基金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的内控制度,我局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并对照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细则中建立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权责分明、互相监督的岗位责任制度,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提高业务经办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和切实加强岗位人员的纪律、法律观念,要求各个岗位严格履行经办程序,准确记录各类信息,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业务资料,top100范文排行维护参保人权益。
二、参保缴费情况。截止xxx月,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为45xx2人,经核实,全部符合参保资格条件,20xx年缴费人数为19947人,2795名参保人员按相关规定补缴,本年累计收缴保费共258.08万元,参保、缴费人数与实际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人数一致,不存在擅自提高或降低个人缴费标准的现象。保费收缴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和参保人员直接到银行现金缴款两种方式,确保了本单位经办人员或工作人员不直接接触到现金保费。工作人员核对银行反馈的扣款明细信息、资金凭证后,把打印好的发票送至村委,由村委交到参保人员的手中。每月月初将上月收取的保费通过合作金融机构从收入户划转到财政专户,并按要求管理,每月与农信社、财政局进行对账,确保保费收缴无误。经核查,不存在截留、侵占保费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基金管理情况。至20xx年xxx月底,总共筹措资金xx49.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划拨xxxx万元;自治区财政划拨82万元;市级财政划拨99.xx万元;县级财政划拨81.21万元,集体补助收入1.24万元热门思想汇报,原民办教师补助68.24万元;保费收入258.08万元;转移收入0.28万元;利息收入48.92万元)。城乡居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各级财政划拨的专项资金全部归集到财政专户,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自查,目前我区城乡居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按规定单独记账、单独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不存在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违规投资运营行为。
四、支付发放情况。我局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在20xx年发放待遇人数为13050人,累计发放xxx33.31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xx.82万元,当前基金累计结余2304.28万元.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的工作,指导乡镇社保所对本年度待遇领取资格人员进行认证后,及时将认证结果在村(社区)范围内公式,公示期不少于xx天,个人简历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社会举报和群众监督,防止多领、冒领、骗取养老金现象发生;健全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信息月报制度,确保领取养老金人员符合领取条件。待遇发放人员严格根据死亡信息报表,核实发放待遇领取人员和金额,按规定申报注销死亡人数。经自查,不存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欺诈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经办服务情况。我区经办机构负责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实施完全积累,实帐管理。在保费收缴上实行银行“代扣代缴”三方协议,确保保险基金安全,在待遇发放和支付上严格做好与财政部门及金融机构之间的复核和对账工作,确保发放及时、准确。在社会化管理上,严格执行社会化管理制度,在档案管理上建立健全有关业务台帐,规范档案室,完善社保档案管理。
此次自查,本单位没有发现套取、骗取社保资金以及隐匿、转移、侵占和挪用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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