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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9篇)

发布时间:2023-11-28 10:41:09 热度:20

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9篇)范文

第1篇 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

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将接近尾声,为切实维护好国家专项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农民利益,确保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安全到位,保证家电下乡政策落到实处,家电下乡专项检查通知下达后,我局与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认真做好该项工作。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会议,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为做好专项检查工作,9月14日我局和财政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就开展全县家电下乡专项检查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9月17日至29日我局和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前往备案网点进行地毯式的检查。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范围。

为保证此次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制定了工作方案,确立了重点检查范围。一是确定申领补贴较多的,重点抽查补贴的时间。二是确定补贴信息中一户购买两台相同的机型和一户购买多台家电下乡产品的为重点抽查的对象,实行到村到户实地核查,全面掌握有关情况。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取得成效。

一是重点检查各销售网点的销售台账填写的信息是否详细真实,并根据台账记录的信息确定重点抽查对象。二是重点检查各销售网点提交的申领补贴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补贴条件。三是重点检查各销售网点是否擅自留取或复印农民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录入虚假信息骗取补贴情况。四是此次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入户实地核查的形式,认真核实农户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的类型、数量等情况是否属实。

此次检查出动6人,共电话回访62户,入户实地核查5个村,走访29户,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销售网点经营规范,申领补贴信息情况属实,无骗补行为。但也有个别网点把关不严,存在非补贴用户借用亲戚、朋友的农村户口等相关资料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现象。对存在问题的销售网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切实维护家电下乡市场秩序,确保家电下乡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第2篇 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自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_____区高度重视、科学规化,精心组织、责任落实,服务到位,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产品销售网点68个,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221台,其中冰箱1700台,彩电2109台,手机1412台,销售额6529708元,已兑现补贴资金781627元。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经笔者调查,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基本做法

1、加强领导,机构健全。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家电下乡试点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经商局,具体领导和督促协调全区家电下乡试点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各镇、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和办公室,负责领导和协调相应辖区的家电下乡工作开展。区镇根据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提高认识,责任落实。为了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纳入了对镇、街道的目标考核,分别召开了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商务局负责综合协调,政策宣传,指导服务,做好中标企业、销售网点的申报和备案工作,履行对中标企业销售服务活动的监管职能,做好信息情况的汇总、交流、上报;区财政局负责对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运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搞好补贴申报受理和审查确认,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工商、质监部门按照职能维护“家电下乡”市场秩序,规范促销活动,抓好产品质量和安全等工作;公安做好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户籍界定,促销活动安全保障、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备案工作;国税、地税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和“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有关政策作好市场监管;农信社及时核对发放“家电下乡”政策直补资金;镇政府负责做好村和农户“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补贴发放公示工作,维护好销售网点的市场秩序和经营环境,及时反馈农户对“家电下乡”产品、政策的情况,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及稳定工作。

3、强化宣传,搞好服务。培训了购买产品的信息录入及兑现补贴操作业务知识,并下发了《_____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和宣传、公示资料。各镇召开宣传动员会、村民大会289次,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有关精神及时传达到了农村的家家户户,同时还通过广播电视、_____通讯报、标语、散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向农民发放家电下乡“明白纸”等15万份资料进行广泛宣传,让全区农民全面掌握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有关知识。同时,我区还组织宣传车和腰鼓队组成宣传队,利用逢场天沿街进行宣传,宣传活动使农户知晓了“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内容和补贴程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如上马镇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有关知识编成文艺节目,到村社院坝中进行表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率先超额完成了任务。

4、拓展思维,创新模式,简化补贴程序。在家电下乡补贴过程中,许多购买者反映:买一台家电为了几十元至200多元补贴,手续繁杂,还得往镇财政所跑,而且补贴时间过长,要是住在山里,往返跑几次耽误了村民的许多时间,有少数农民还放弃了补贴资金。因此,我区针对“家电下乡”农民反映的问题作了调查、总结,结合地区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一系列补贴措施。同时与汇通营销部联合开展声势浩大的大篷车“家电下乡”活动,做到政策现场宣传,现场销售,镇财政所现场办公,农户买了“家电下乡”的产品后,现场就能办理补贴备案手续。有效地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深入开展。

5、强化督查,监管有力。区经商局和区财政局抽调专人,深入全区各乡镇和销售网点,督促督查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对销售网点进行检查,取消了1家空白销售网点;凡是大蓬车所到的镇,要求镇、村、社干部都要到场,以此取得农民群众的信任;还实行了月通报制度,由区目督办发文通报,对没完成任务、排名在最后的实行扣分制。

二、存在的问题

1、部份网点经销商积极性不高。由于国家对中标产品实行限价销售,中标产品价格普遍较低,生产企业给经销商的利差幅度较小,销售利润微薄,加之送货到户安装的人工费用每件需15—30元,因此一些经销商反映冷淡,积极性不高。

2、部分备案网点不规范。一些试点企业疏于培训和管理,甚至不培训、不管理,导致部份销售网点不规范,不能及时上网登录销售信息,不按要求设置专区(专柜)、经营品种单一,形象宣传和政策宣传效果差等问题,影响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开展。

3、产品调配不协调。部份中标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沟通衔接不够,致使一些流通企业所属销售网点补贴类产品货源短缺或品种单一,导致农民群众在购买补贴类产品时选择范围较小,影响了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

4、产品不完全适销对路。“家电下乡”政策的出台,是___国务院经过调查研究,根据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抓住农民收入逐步提高,农村家电逐渐普及的有利时 机,选择了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的彩电、冰箱和手机三大类产品进行试点,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但农民消费讲究实用和实惠,在积极购买彩电、冰箱和手机的同时,许多农户都盼望家里能拥有一台针对农村穿衣习惯且价格便宜、经久耐用的洗衣机,这样便能减少许多家庭的劳动强度,腾出更多人手从事农业生产。

5、配套设施滞后。由于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和推进,农民群众购买试点家电产品积极性空前高涨,但随着大量家电在农村普及,用电量将不断增加,农村电网负荷压力加大,部分地区线路老化,用电量突然增大与变压器容量较小之间矛盾逐渐凸显。此外,许多地方尚未联通光纤电视网络,自制接受信号不强,导致电视节目和观赏效果不佳,新彩电收视效果大打折扣。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培训。“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环节多,为此,要加强对中标企业、备案网点及相关业务员进行以落实政策、执行制度为重点内容的全面培训,使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真正理解家电下乡政策的深刻内涵,明白其具体操作流程,深刻领悟现代流通经营理念,促进中标企业从购销到配送、维修、服务和信息工作等方面上来。建立健全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和售后服务水平,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真正建立起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流通体系。

2、创优服务。区经商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帮助各试点企业和销售网点解决具体困难,积极为试点企业和销售网点提供方便,排忧解难,为实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创造公平和谐的环境。同时,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大力实施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及时调整农村偏远地区变压器容量,增加农村电网输电量,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在购买到质优价廉的家电产品时,更享受到电器给生活带来的方便。

3、加强协调。建立家电产品调供考核机制,加强对家电产品调供和销售考核,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机制,协调生产企业加强与流通企业实现对接,搞好试点产品调度,确保试点产品充足、及时、顺利进入流通网络。督促流通企业积极采取措施强化网点销售,对各试点家电产品和网点销售情况实行动态考核,对连续15天无销售记录的网点,取消其销售资格。要加强对销售、维修网点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产品质量、价格、宣传、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等情况检查,对达不到要求或问题严重又拒不改正的,取消其销售点资格。同时,按照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原则,继续做好销售网点备案工作,按照相关标准每月公布一次受理和确认情况。

4、用好政策。认真搞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并用好“家电下乡”专项扶持政策,加强对补贴兑付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格执行“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的五不准规定,防止和杜绝迟兑、漏兑、错兑现象和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发生,保证补贴资金真正补贴到位、兑付到位,确保国家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5、完善机制。建立完善监管网络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落实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形成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建立完善配合协作机制,加强商务、财政、工商、质监、国税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建立起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管网络,强化对试点企业及销售网点管理,切实保障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规范运行。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销售网点的跟踪检查,健全销售网点评价体系,落实激励措施,对那些参与“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积极性高,业绩突出的销售网点给予适当奖励,充分调动其参与积极性和销售热情,带动更多网点参与到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中来。建立健全信息互动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广泛收集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提出对策,不断完善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各项政策措施。

第3篇 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家电下乡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四大类家电产品: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手机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

安徽省是财政部、商务部确定的家电下乡推广省份之一,时间暂定为4年,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止。2023年12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颁布了《安徽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12月9日上午,省政府主持召开全省家电下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全省家电下乡工作。文海英副省长出席会议产并作重要讲话。

文省长在会上强调:家电下乡工作是当前扩大内需的一场“及时雨”,是我省不可多得的又一发展机遇,是中央送给我们的“金娃娃”,一定要紧紧抓住,并把它落实好。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服务至上,牢牢把握家电下乡的关键环节;三要强化领导,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

xx市的家电下乡工作于12年12月初正式启动,12月10日前,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到市商务局申请集中备案。销售企业要完整、准确地填写《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附上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销售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销售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协议以及销售网点备案申请书。

在市商务局集中备案的网点有一百多家。销售网点的备案工作是家电下乡工作开展的先决条件,直接影响整个家电下乡工作的进程和工作质量。

我局严把质量关,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分管副局长带领市场科工作人员以及销售企业负责人于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连续7天对我市的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进行了现场核查。我们一共实地查看了具有一定规模的40多家网点。

除审阅备案资料外,每到一处,我们严格按照销售网点备案的五个条件:

(1)必须是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

(2)网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

(4)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

(5)必须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对照这五条标准,我们逐一询查登记,认真填写《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现场核查表》,最终符合条件,审核通过的网点有20家,并在《xx商务之窗》、xx电视台、xx报道上公示。

这20家网点的负责人于12月19日在市迎宾馆参加了“xx市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培训班”。市商务局于12年元月4日召开了xx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负责人第一次会议。

元月7日,市政府印发了《xx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并于同日主持召开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首次会议,会上决定元月8日至14日为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宣传周”。宣传周期间,我们在市电视台、市交通音乐广播电台和xx报道上广泛宣传,印发宣传单页17万份并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

13日上午在市府广场举办了大型的家电下乡宣传活动仪式,下午陪同市电视台记者到xx市环球电器销售有限公司、xx市东方家电有限公司现场采访,了解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相关情况。元月20日下午,商务局市场科工作人员、市电视台记者随同环球电器公司经理和公司安装人员一道送海尔全自动洗衣机到龙眠街道办事处涧桥村农户黄传阳家,当场安装调试到位。

元月23日下午,市电视台记者专访商务局分管局长戴一鸣同志,详细询问我市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戴局长一一作答并分析展望了12年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截止到12年2月8日,我市共销售并已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家电下乡产品800多台(件),销售金额近130万元,排在xx市首位,已兑现补贴资金6000元。

日前,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正全面有序地向前推进。

第4篇 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报告总结

根据青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川县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青财建[20xx]18号)文件精神,我镇于4月12日至18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镇立即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和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对检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召开销售商会议,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我镇于4月12日召开销售商会议,认真听取了销售商对家电下乡产品补贴兑现情况的报告,并要求其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

深入调查,逐户核实。发动村社干部根据财政所提供的花名册逐户进行走访核查,对外出务工户通过电话方式进行核实,做到了100%核查到位。

二、补贴兑现情况

自20xx年11月开展商审商付政策以来,我镇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32台,财政所向商户兑现财政资金99536.97元,通过专项检查核实,销售商向购买者全部兑现了补贴资金,没有发现截留和挤占财政补贴资金现象。

三、存在问题

(一)存在非农家庭借用农业户口本获取财政补贴的行为。

(二)未对销售网点提交并确认的已兑付补贴农户名单进行公示。

四、改进办法

(一)通过公示、电话查询等方式加强购买人信息核查力度,确保国家资金补贴对象的准确性。

(二)建立村组干部查询制度,组织村组干部定期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进行实地走访询问,准确掌握补贴兑现情况。

第5篇 会同县家电下乡工作情况报告

“家电下乡”是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之后又一项惠民工程。为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改善农民消费环境、提高农民消费水平的政策,根据国务院第 36 次常务会议精神和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部署安排,我县的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在省、市商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于2023年1月20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会同县概况

会同县地处湘西南边陲,是共和国第一大将粟裕同志的故乡,是中华人文始祖神农炎帝故里。东临绥宁、洞口,南连靖州,西靠贵州省天柱县,北接芷江和洪江市,是一个以山地为主的山区县。全县总面积2248平方公里,共辖8镇17乡、15个居委会、345个行政村,总人口35.2万,其中侗、苗等少数民族人口占63.8%。2023年,县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80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45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07元,全县人均gdp8121元,人均耕地0.5亩。系比照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视同少数民族自治县、国家财政困难补助县、比照国家西部开发县,也是一个军事基地县。境内有闻名遐迩的粟裕将军故居和纪念馆,有“全国十佳古村”高椅古村,有被称为“我国南方生物基因库”的鹰嘴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境内矿产资源、水能资源、旅游资源、竹木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71%,是重要的南方林区和商品材基地,素有“广木之乡”、“楠竹之乡”美誉。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纵观全县经济状况,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的是:经济总量小,发展水平低;基础设施滞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推进难度大;财政保障能力不足,运转困难;农村经济弱,人均耕地少,农民增收难,目前仍有12.8万低收入人口,其中还有4.2万人未解决温饱,扶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

2、家电销售补贴情况

自我县的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以来,我们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联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的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精心部署,通过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积极推动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这项利国利民工作的顺利进行。截止2023年2月底,我县已销售各类家电下乡产品11452台(件),销售总额2060万元,共兑付家电补贴资金11725台(件)(包括县外购买产品),兑付率为93%,发放家电补贴资金273.98万元;受理汽车和摩托车补贴申报3310辆,销售金额2993万元,发放补贴320万元万。共发放家电、汽车和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593.98万元。

二、采取的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我县成立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商务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对家电下乡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统筹协调,为家电下乡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为了切实抓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我县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并下发了《会同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方案对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具体时间、补贴品种、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销售网点的备案条件、标准等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进行了细化,确保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气氛。为使家电下乡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赶集日出动宣传车在乡镇集镇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对家电下乡工作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重点宣传家电下乡的重要意义、补贴原则、补贴内容、补贴申报兑付方法、补贴标准和公布备案网点等内容。另一方面督促中标销售网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家电下乡政策,解答农民朋友的疑问。2023年月1月20日,我县在武陵城广场举行了全县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仪式。3月21日中标销售网点海蓝家电开展了家电下乡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面对面地向农民群众宣传家电下乡政策、产品补贴标准、申领补贴程序等,并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深受群众好评。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晓率,增强了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

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为提高经销商、财政等部门业务人员对家电下乡信息系统的操作技能,2023年元月9日至10日,县商务局组织全县备案登记且中标的家电下乡网点业务人员参加了全市组织的“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密钥使用”培训班的学习。2023年1月20日,县商务局与县财政局联合举办培训班,召集家电下乡网点业务人员、乡财政所所长和家电下补贴资金发放经办人员就家电下乡密钥的操作程序和销售后农民的补贴领取过程进行培训。目前,已培训销售网点79家,培训业务员126人次。通过培训,家电下乡主管部门业务人员及销售网点业务人员进一步掌握了政策和具体操作流程,深刻认识到家电下乡的重大意义,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4、严格标准,规范备案。为了使销售网点达到财政部、商务部的有关文件要求,我们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我省中标销售企业网点备案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工作。在积极受理申请的同时,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家电经销网点,对销售网点的经营场所、资质、硬件设施、是否能开正规发票、社会信誉度等方面进行实地调查,严格把关。截至目前,我县完成了79家家电销售指定店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已通过会同商务之窗、会同公众信息网、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5、创新方式,方便群众。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申报补贴资金程序是购买人持有关票据和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并且应提供以下资料:①购货税务发票;②居民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③户口本;④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⑤购买人储蓄存折或粮食直补专用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加上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又比较严密,因此,购买、补贴、申请和兑付等环节手续比较繁琐,需要时间比较长,农民反映强烈,意见较大。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方便群众,从2023年5月份开绐,我县根据上级要求,改变乡受理,县审核,县兑付的方式,开始实行乡受理并审核,县里统一兑付的形式,但还是只能一个月发放二次农民的家电、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仍然达不到上面七个工作日把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的要求。为此我们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农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重新制定了补贴资金兑付方案——由销售网点直接垫付农民的补贴资金。2023年8月,我们选择了县城海尔电器专卖店和旺德福家电超市作为直接垫付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的试点,效果很好,深受群众好评。从2023年10月底开始,由销售网点直接垫付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在我县全面铺开。具体做法是:一是由家电销售网点提出申请,经县财政局和商务局审核并同意后,由县财政局和商务局与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网点签订管理责任书,并由县商务局和财政局共同授予指定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定点单位;二是需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凭农业户口本和本人身份证在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然后销售网点审核相关证件后,由销售网点将补贴资金直接垫付给购买农户;三是由垫付补贴资金的销售网点在15日内与乡镇财政所结算一次。这样不但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还提高了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量。从2023年11月份开始实行销售网点直接垫付农民的补贴资金至2023年2月底止,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6245台(件),销售总额2060万元,而在实行直接垫付前的2023年1月至2023年10月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197台(件),销售总额918万元,销售台(件)和销售总额分别是直接垫付后的83.22%和44.56%.

6、加强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利益。在家电下乡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确保销售工作井然有序。一是要求各销售网点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等宣传材料;二是督促各销售网点及时将销售情况录入网络系统;三是经常组织人员到各销售网点督导检查,严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流通市场,严禁趁机推销滞销积压产品,杜绝任何可能侵害农民益利的事件发生,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农民群众的投诉和起诉,也没有发现退货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

从我县家电下乡工作运行情况来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发现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家电下乡工作经费不足。到目前家电下乡工作还没有专项的工作经费,制约着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2、家电下乡产品有些中标价位较高,而规定的补贴价位又较低,使农民群众对销售网点产生误解,认为超出规定的补贴价以上的也有补贴,并且认为被销售网点截留了。

3、家电补贴有统一规范的标志卡,从销售信息的录入到申请补贴登记都很规范,但是汽车和摩托车补贴就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志卡,没有登记信息,而且商家的销售价格也相差较大,对农民、商家和财政部门经办人员骗取国家补贴资金无法从制度上进行控制,难以保证国家补贴资金的安全。建议国家对汽车和摩托车补贴也象家电产一样,建立统一的标志卡,从制度上既保证国家资金的安全,也保证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

四、下步工作设想

1、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按照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分工,商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家电下乡工作组织实施好;财政部门要按照既符合规范又灵活便民的原则,及时将政府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公安部门要配合做好销售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强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跟踪检查,保证让农民买到放心的产品;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承担家电下乡的销售网点的监管和指导、服务,促进下乡产品规范流通;税务部门要在规范税收的同时,从有利于产品下乡、方便农民购买出发,研究制定相关的措施和办法,服务于家电下乡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这项惠农措施的宣传和解读工作,让农民心中有数。。

2、建章制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分工积极认真地开展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二是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各销售网点要将销售情况及时录入网络系统,以便商务和财政部门随时掌握销售和补贴资金兑付等情况;三是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共同搞好家电下乡工作;四是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并对外公面目,及时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五是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制度。

3、强化监督检查,规范销售网点经营行为。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对有违规销售、不及时录入销售信息、不履行承诺或骗取国家补贴资金、坑害农民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销售网点进行严肃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资格,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稳妥扎实地进行。

第6篇 家电下乡工程工作报告

捐赠网点代表现场为夕阳乐园、湖区、苏武三个敬老院分别捐赠了太阳能、彩电、冰箱等物品。

自年家电下乡活动开展以来,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备案销售网点认真实施,家电下乡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县家电下乡产品无论是销售量、销售额,还是补贴资金发放率均位居全市前列。

截止目前,全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4万多台,销售额近1亿元,补贴金额1200万元,使广大农户真正享受到党的恩惠。

今天开展的家电下乡惠农工程“让利群众、回报社会”捐赠公益活动,对于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对于引导、支持企业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生产、流通和服务体系影响深远。

希望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要珍惜机会,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广大城乡消费者抢抓机遇,精心挑选,购买称心如意的产品。

今天全县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共同发起捐赠公益活动,并现场为三家敬老院捐赠太阳能、彩电、冰箱等家电下乡产品12台,充分体现了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的大爱之心,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患难与共的优良传统,商业界的楷模,社会各界学习的榜样。

希望三家敬老院一定要用好、保管好捐赠的物品,用爱心去馈赠曾给给过你爱心的人。同时希望更多的企业老板和成功人士业关注百姓的冷暖,挂念百姓的疾苦,用实际行动推动我县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县城东街小广场集中展示家电下乡产品,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向消费者介绍家电下乡工作流程、产品品牌、功能特点、保养措施及售后服务等事项,并在现场垫付家电下乡13%补贴资金的同时每件产品让利200xx元不等。同时还将举行公益文化演出。

第7篇 关于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决定,从x年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范围推广到全国。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公布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截止到目前,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究竟执行的怎样?都存在哪些问题需要解决?带着这个问题,最近,我局利用15天的时间对全县家电下乡网点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目前,我县共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73家,签订《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承诺书》73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万台(件),实现销售额 亿元。

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企业,都能及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电下乡产品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都能在门店的醒目位置悬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企业标识--家电下乡指定店。都能在家电下乡产品外包装的正前面(手机的包装应该是正上面即顶部)印有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识及“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在每个家电下乡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均附带一张“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在样品间,每件商品,家电下乡产品的标识、价格和补贴数额都非常齐全。

二、存在问题

在调查中,农村消费者和电下乡销售网点企业对家电下乡政策都比较满意,但是也反映出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1、售后服务问题。虽然家电下乡产品都建立了售后服务网点,但网点的数量和地理位置分布有欠合理。虽然,中标生产企业要切实履行投标时关于售后服务的承诺,即售后服务“三包”规定、售后服务电话、5日内解决家电产品故障、5日内难以解决的应当提供备用机,对地域广大和农户分散的乡村开展巡回维修服务和集中培训服务等。中标销售企业要增强网点的销售服务功能,严格履行流通企业承诺,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建立适应农村市场特点的物流配送体系,提供适合农民的售后服务,设立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负责所售家电的安装调试、使用辅导,要做到包教包会;满足用户服务要求,实现县市用户24小时之内、乡村用户48小时之内、偏远乡村72小时之内上门服务。但是,我县的家电下乡产品,企业的服务网点都建立在县区,有的甚至建立在市区,乡镇和广大农村一般没有服务网点,这给家电下乡的主要服务对象----广大农民兄弟带来很多不便。

2、财政补贴问题。家电下乡补贴对象选择错误。现行的家电下乡补贴对象是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农民。虽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并且数量不限,但享受财政补贴的对象仅限于农民。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能够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家电下乡的时代背景是搞活流通扩大消费,2023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决定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从2023年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范围推广到全国。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公布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也就是说,家电下乡是为了刺激消费,为了扩大内需。虽然,对农民实行财政补贴可以起到这种作用,但是,财政补贴的后果有两种负面作用。一种是没有照顾到真正困难的城镇居民。经济体制改革后,部分城镇居民失去了经济来源和保障,其生活明显不如农民,反而得不到财政补贴,明显不合理。二种是造成新的不公。农民和城镇居民都是国家公民,法律规定,国内公民一律平等,政府财政补贴对象仅选择农民,但是,相当的城镇居民,也是生活在农村的,为何不选。调研中就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城镇居民,使用自己乡下亲属的农民户口本在真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

3、压制了生产力和消费需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不是不封顶,而是有最高额限制。调研中就发现,现行财政补贴最高额分别是:全自动洗衣机260元,冰箱325元,电视机455元,挂机空调325元,柜机空调520元。也就是说,财政补贴不能完全达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的13%。财政补贴,只有在成本低,高科技含量低的产品上,才能显财政补贴的优势,才能刺激消费。这种财政补贴,不利于高科技产品市场的开拓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及结构调整,只会利于高科技含量低的产品,在农村市场的倾销和广泛占有。而且,每户每类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2台或者两件。不能尽量挖潜广大农民朋友的消费潜力。

4、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活动。

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需持身份证、户口簿、一卡通或存折到销售网点购买,并由销售网点当场兑现补贴,补贴资金实行销售网点垫资兑付。这样虽然方便了群众,但是却给家电下乡指定店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活动。调研中就发现,许多企业,特别是效益好的企业,压付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资金问题,已经成为企业极大的负担和包袱。特别是节假日产品销售旺季,常使企业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影响经营活动。

5、给消费维权活动带来困难。家电下乡工作要求,销售网点必须留存产品标识卡、购买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购买人身份证、购买产品发票、储蓄存折等复印件,并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提交指定的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 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各级质监等部门应当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对不履行质量承诺、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中标生产企业,将实施扣缴保证金、暂停或取消中标资格等处罚的规定,虽然,在一定范围内给消费维权活动提供了保障,但也带来了不便和困难。消费者换退货非常不便,群众不满意,企业也有意见。特别是,每月都有10余天,根本不能登陆《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给消费维权活动带来极大困难。

6、票据问题。部分销售网点为小规模纳税人,原来每个月交定额税,无论卖多少台家电,上缴的税费是固定的,如果给消费者开具税务发票,还要交3%的税,无形中增加了经营成本,影响了销售网点经营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此外,由于税务发票领取有限额,部分销售网点存在销售发票不能及时开具、信息登陆不及时等问题。

三、改进建议

1、完善售后服务。对网点的数量和地理位置分布进行合理布局。建立以县区为中心,能覆盖整个乡镇和广大农村的服务网点。对于哪些售后服务网点建立在市区和中心城镇,一时难以覆盖广大农村的,可以考虑委托乡下家电维修企业,承担售后维修服务。也可以组建流动维修车定期或不定期地下乡巡回服务,或多个家电下乡联合组建售后维修服务网点。

2、扩大补贴范围。将现行的家电下乡补贴对象由原来的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农民,扩大为______境内所有公民。同时。考虑乡下农民因为距离县城较远,交通不便,可以由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上报中央财政,实报实销。

3、取消最高额限制。所有家电下乡产品,均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而且上不封顶,取消最高额限制。经营者在成本价以上,中标核定价一下,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统一按中标企业核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格给予13%的财政补贴,真正让利于民,鼓励销售企业,降低经营成本,低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同时,为了鼓励高科技产品市场的开拓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及结构调整,可以考虑对科技含量高的产品,(价格往往也高)上调财政补贴点数。以便他们尽快改善经营状况,降低产品价格,使群众享受更大实惠。

4、给予适当补偿。对于调研中就发现的经营者因预先支付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而造成的压付资金问题,可以采取两种方法加以解决。一种是财政预付方法。由当地财政按以往经营额的比例,全额或部分地进行预先拨付财政补贴款项给经销企业,用于支付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另一种是税款抵销方法。由经营者用预先支付的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款项抵销应当交付的税款。从而消除因预先支付,造成的对经营者经营活动的影响。

5、改进工作系统。改进《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电脑程序,增加退换货功能。使已经录入的标识卡、购买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购买人身份证、购买产品发票、储蓄存折等复印件等信息能够适应退换货工作的需要,不必向现在这样先撤销再录入这样麻烦。尽量缩短不能登陆《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时间,为消费维权活动提供方便。

6、提供税务优惠。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内的企业,不管大小,均按小规模纳税人统一看待,改变原来每个月交的定额税,按实际发生税额,缴纳税款。不另交3%的税,降低经营者的经营成本,避免影响销售网点经营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

第8篇 关于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简财建〔xx〕8号、财建〔xx〕10号、财办建〔xx〕5号文件精神,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我乡再次对在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抓好落实此次自查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及经办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任务、制定方案。

掌握情况,明确任务,实行驻村干部分村,村干部分社,对xx年4月—xx年11月30日的重点村、重点社、重点户进行逐一核实,对2自查结果再次进行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在整个家电下乡工作期间,我乡经办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及程序对农户的购买申报进行审核兑付,并将资料分月装订成册存档,以便查看,乡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加强对家电下乡资金兑付的监督管理。在xx年12月1日—xx年11月30日期间我乡共补贴家电1460件,补贴总金额527726.94元。

2、我乡对涉及本辖区范围农户补贴的德阳电器、宇达家电、鑫宇通讯、镇荣通家电门市、镇世超海尔专卖店、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6家备案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在xx年4月清查整顿之后,因加强了对网点的监管,强化了村、社对农户购买的走访力度,申报补贴必须见村、社的走访证明材料,这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销售网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所以xx年4月之后乡查无违法违规问题。

经xx年4月开展的清查工作多次查实及此次工作的再次核查,查出销售网点宇达家电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6件,涉及金额2548元,现已全部追回;德阳电器违规违纪销售家电3件,涉及金额669.11元,现已全部追回。

镇世超海尔专卖店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7件,涉及金额2790.32元,因该销售网点不予我乡检查组配合,致使涉嫌违规违纪资金无法追回。另外的鑫宇通讯、镇融通家电门市、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3家网点均无违规违纪现象。至此,乡已追回违规违纪资金3217.11元,尚有2790.32元违规违纪资金未追回。

第9篇 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

你们知道有关于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应该要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决定,从x年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范围推广到全国。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公布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截止到目前,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究竟执行的怎样?都存在哪些问题需要解决?带着这个问题,最近,我局利用15天的时间对全县家电下乡网点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目前,我县共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73家,签订《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承诺书》73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万台(件),实现销售额 亿元。

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企业,都能及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电下乡产品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都能在门店的醒目位置悬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企业标识--家电下乡指定店。都能在家电下乡产品外包装的正前面(手机的包装应该是正上面即顶部)印有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识及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在每个家电下乡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均附带一张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在样品间,每件商品,家电下乡产品的标识、价格和补贴数额都非常齐全。

二、存在问题

在调查中,农村消费者和电下乡销售网点企业对家电下乡政策都比较满意,但是也反映出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1、售后服务问题。虽然家电下乡产品都建立了售后服务网点,但网点的数量和地理位置分布有欠合理。虽然,中标生产企业要切实履行投标时关于售后服务的承诺,即售后服务三包规定、售后服务电话、5日内解决家电产品故障、5日内难以解决的应当提供备用机,对地域广大和农户分散的乡村开展巡回维修服务和集中培训服务等。中标销售企业要增强网点的销售服务功能,严格履行流通企业承诺,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建立适应农村市场特点的物流配送体系,提供适合农民的售后服务,设立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负责所售家电的安装调试、使用辅导,要做到包教包会;满足用户服务要求,实现县市用户24小时之内、乡村用户48小时之内、偏远乡村72小时之内上门服务。但是,我县的家电下乡产品,企业的服务网点都建立在县区,有的甚至建立在市区,乡镇和广大农村一般没有服务网点,这给家电下乡的主要服务对象----广大农民兄弟带来很多不便。

2、财政补贴问题。家电下乡补贴对象选择错误。现行的家电下乡补贴对象是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农民。虽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并且数量不限,但享受财政补贴的对象仅限于农民。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能够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家电下乡的时代背景是搞活流通扩大消费,20xx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决定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从20xx年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范围推广到全国。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公布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也就是说,家电下乡是为了刺激消费,为了扩大内需。虽然,对农民实行财政补贴可以起到这种作用,但是,财政补贴的后果有两种负面作用。一种是没有照顾到真正困难的城镇居民。经济体制改革后,部分城镇居民失去了经济来源和保障,其生活明显不如农民,反而得不到财政补贴,明显不合理。二种是造成新的不公。农民和城镇居民都是国家公民,法律规定,国内公民一律平等,政府财政补贴对象仅选择农民,但是,相当的城镇居民,也是生活在农村的,为何不选。调研中就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城镇居民,使用自己乡下亲属的农民户口本在真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

3、压制了生产力和消费需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不是不封顶,而是有最高额限制。调研中就发现,现行财政补贴最高额分别是:全自动洗衣机260元,冰箱325元,电视机455元,挂机空调325元,柜机空调520元。也就是说,财政补贴不能完全达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的13%。财政补贴,只有在成本低,高科技含量低的产品上,才能显财政补贴的优势,才能刺激消费。这种财政补贴,不利于高科技产品市场的开拓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及结构调整,只会利于高科技含量低的产品,在农村市场的倾销和广泛占有。而且,每户每类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2台或者两件。不能尽量挖潜广大农民朋友的消费潜力。

4、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活动。

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需持身份证、户口簿、一卡通或存折到销售网点购买,并由销售网点当场兑现补贴,补贴资金实行销售网点垫资兑付。这样虽然方便了群众,但是却给家电下乡指定店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活动。调研中就发现,许多企业,特别是效益好的企业,压付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资金问题,已经成为企业极大的负担和包袱。特别是节假日产品销售旺季,常使企业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影响经营活动。

5、给消费维权活动带来困难。家电下乡工作要求,销售网点必须留存产品标识卡、购买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购买人身份证、购买产品发票、储蓄存折等复印件,并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提交指定的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 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各级质监等部门应当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对不履行质量承诺、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中标生产企业,将实施扣缴保证金、暂停或取消中标资格等处罚的规定,虽然,在一定范围内给消费维权活动提供了保障,但也带来了不便和困难。消费者换退货非常不便,群众不满意,企业也有意见。特别是,每月都有10余天,根本不能登陆《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给消费维权活动带来极大困难。

6、票据问题。部分销售网点为小规模纳税人,原来每个月交定额税,无论卖多少台家电,上缴的税费是固定的,如果给消费者开具税务发票,还要交3%的税,无形中增加了经营成本,影响了销售网点经营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此外,由于税务发票领取有限额,部分销售网点存在销售发票不能及时开具、信息登陆不及时等问题。

三、改进建议

1、完善售后服务。对网点的数量和地理位置分布进行合理布局。建立以县区为中心,能覆盖整个乡镇和广大农村的服务网点。对于哪些售后服务网点建立在市区和中心城镇,一时难以覆盖广大农村的,可以考虑委托乡下家电维修企业,承担售后维修服务。也可以组建流动维修车定期或不定期地下乡巡回服务,或多个家电下乡联合组建售后维修服务网点。

2、扩大补贴范围。将现行的家电下乡补贴对象由原来的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农民,扩大为______境内所有公民。同时。考虑乡下农民因为距离县城较远,交通不便,可以由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上报中央财政,实报实销。

3、取消最高额限制。所有家电下乡产品,均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而且上不封顶,取消最高额限制。经营者在成本价以上,中标核定价一下,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统一按中标企业核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格给予13%的财政补贴,真正让利于民,鼓励销售企业,降低经营成本,低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同时,为了鼓励高科技产品市场的开拓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及结构调整,可以考虑对科技含量高的产品,(价格往往也高)上调财政补贴点数。以便他们尽快改善经营状况,降低产品价格,使群众享受更大实惠。

4、给予适当补偿。对于调研中就发现的经营者因预先支付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而造成的压付资金问题,可以采取两种方法加以解决。一种是财政预付方法。由当地财政按以往经营额的比例,全额或部分地进行预先拨付财政补贴款项给经销企业,用于支付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另一种是税款抵销方法。由经营者用预先支付的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款项抵销应当交付的税款。从而消除因预先支付,造成的对经营者经营活动的影响。

5、改进工作系统。改进《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电脑程序,增加退换货功能。使已经录入的标识卡、购买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购买人身份证、购买产品发票、储蓄存折等复印件等信息能够适应退换货工作的需要,不必向现在这样先撤销再录入这样麻烦。尽量缩短不能登陆《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时间,为消费维权活动提供方便。

6、提供税务优惠。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内的企业,不管大小,均按小规模纳税人统一看待,改变原来每个月交的定额税,按实际发生税额,缴纳税款。不另交3%的税,降低经营者的经营成本,避免影响销售网点经营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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