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整治拉帮结派搞小圈子自查报告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若干意见》以及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下发以来,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坚持把严格监督、严肃纪律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从源头上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现对我单位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局领导班子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中心组学习内容,特别是中纪委中组部《整治意见》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若干意见》下发后,不仅中心组学习,还组织全局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学习,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开展清理核查,及时掌握情况。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若干意见》中指出,不折不扣地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基础。我们在开展整治工作中,注重清理核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清理干部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经认真清理核查, 2023年我单位严格按照选拔用人相关规定和程序提拔了1名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目前,没有接到反映违规用人问题的来电、来函等反映问题的举报,也没有出现任何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问题。
三、实行整治情况报告制度。经局党组研究,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文件要求,实行整治工作综合情况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责任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及时准确将我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的综合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绝不出现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
整治拉帮结派搞小圈子自查报告范文
第2篇 2023年整治拉帮结派搞小圈子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县委整改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扎实做好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按照《关于落实中央巡视组、中组部检查组反馈选人用人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双委组发〔2022〕88号)、《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8+2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双委组发〔2022〕89号)和《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方案》(双委治选组〔2022〕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如下:
一、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______关于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中央巡视组、中组部选人用人情况检查组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我局按照县委、县委组织部安排部署,高度重视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组织健全
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机关党委书记、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8+2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4月8日召开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了省、市、县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
(二)落实部署,抓好整治
我局按照整治方案中10项重点整治内容和督查方案中12项督查内容,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管理对象、服务对象、行风评议员等对本单位选人用人问题的意见。
经过开展自查情况,我局在选人用人问题上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完全符合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的要求,并于4月9日召开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通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经常性思想教育,着力解决总开关问题。整治不正之风是一个系统工程,但首要的是从思想上解决源头问题。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开展经常性立项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廉政教育、法纪教育,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做斗争。
(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构建选任监督制度体系。认真学习贯彻新《干部任用条例》,完善选人用人相关考评机制,开展经常性交心谈心、经常性的考核评估,把考察了解干部德功夫下在平时,杜绝任用考察干部一锤定音的弊端;加强干部选任监督,严格干部工作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干部选任一报告两评议和一把手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离任检查制度,构建形成严密的选任链条、监督链条、责任链条。
(三)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营造良好风气。在党员、干部中大力整治为官不为问题,杜绝党员、干部慵懒散浮拖推乱行为。坚持把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有机结合起来,主动从政治上关心干部、从生活上关怀干部,加强经常性的交心谈心和关怀激励,努力为党员、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政治氛围。
整治拉帮结派搞小圈子自查报告范文
第3篇 党员领导干部整治拉帮结派搞小圈子自查自纠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整治拉帮结派搞小圈子自查自纠报告
昨日从市纪委获悉,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相关要求,加快构建“4+4+2”党建制度体系。
按照规定,此次专项治理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8月底前,该专项治理活动将处于自查自纠阶段,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进行公开承诺,按照管理权限,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向上级纪律检查机关承诺报备,其他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向本单位党委(党组)或纪委(纪检组)承诺报备,并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和评议。
今年9月至10月,我市纪律检查机关将通过调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基层群众、受理问题线索、进行纪律审查等多种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选取问题集中或较多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在专项检查中,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一律先免职,再由纪律检查、组织、政法等部门调查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对其所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问责。
重点治理1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
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三、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四、参加非组织活动;
五、组织、支持、参加非法活动;
六、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的言论;
七、违反组织程序或超越权限,重大事项不按时请示报告;
八、拉帮结派、搞小圈子、闹无原则纠纷、恶意中伤他人;
九、对组织不忠诚老实,弄虚作假、阳奉阴违;
十、任人唯亲、优亲厚友,谋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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