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群众路线自查自纠工作状况报告
群众路线自查自纠工作状况报告
县商务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安排部署,用心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以重点突破推动整改工作的持续深入。根据《中共泸溪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5月份督查工作方案》,现将我局专项整治工作状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县商务局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泸溪县商务局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把目标细化、量化,落实到个人,构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2、认真学习,提高党员干部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今年以来,我局透过召开群众路线教育集中学习会、专题办公会、各项工作会议等形式,多次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大会,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作风建设教育,不断统一思想,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加强作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职责感,提高了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作风建设的自觉性。
3、强化制度,营造纪律严明的干事氛围。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办公和生活环境建设作为重要资料长抓不懈。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事、用情感管心,引导干部树立良好的服务观念。
二、主要成效
1、突出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按照《湘西自治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州办发〔20xx〕27号)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没有违反公务用车超编审批、超标更新配备公务用车;没有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现象。,强化了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严格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定点集中封停制、公务用车统一张贴标识制度。
2、突出整治秘书配备方面的问题:根据湘群组发20xx】45号文件精神,严格开展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清理工作,我局没有以设立联络员为名,为领导干部配备秘书等问题。
3、突出整治领导干部参与社会活动方面的问题:我局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频繁出席社会活动现象;没有透过参加任何活动庆典收受邀请费、酬劳费及礼品礼金等问题。
4、突出整治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方面的问题:我局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违规兼任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务的现象;没有违规收取社会组织给予的报酬、补贴;没有在所兼职的社会组织或下属单位开支、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5、突出整治办公用房方面的问题:我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6人,办公室公房6间,平均三人一间办公室,没有存在办公用房超标整治不到位现象;没有滥建、巧借名目新建楼堂馆所现象;没有违规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
6、突出整治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考勤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不存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看电影、看小说、闲聊、干私活等状况;没有上班时间进入休闲、娱乐场所,工作时间中餐饮酒等状况。
7、突出整治公款接待方面的问题:没有公务宴请标准超高、陪客过多现象;不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理解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没有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宴请、无客自请等现象;不存在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
8、突出整治人员编制方面的问题:没有干部职工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现象;没有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现象;没有以借调为名,长期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现象;没有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现象。
9、突出整治人情宴请方面的问题:我局严格履行领导干部人情宴请报告制度;没有干部职工操办中央和省、州、县委明令禁止的人情宴请行为;没有在未报告或在报告未批准的状况下操办人情宴请的行为;不存在借人情宴请大肆敛财的现象。
10、突出整治服务基层方面的问题:我局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没有“软、弱、散”整顿不力现象;严格开展进村级场所“清零”工程;对待服务对象的态度大方热情,执法过程中没有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没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相互推诿、敷衍应付、久拖不决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在巩固前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继续抓好下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确保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要始终对“四风”突出问题的危害性、长期性、顽固性持续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打好打赢专项整治工作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纠。整治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继续深入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主要看整治是否实现、整问题是否反弹、职责追究是否到位、群众对整治成果是否满意。
三是完善监督体系。透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用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我局将立足于工作实际,求真务实,扎实推动,时刻在思想认识上和作风建设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州委“七条规定”和县委“六个一律”纳进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高效型的泸溪商务。
第2篇 群众路线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群众路线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县商务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以重点突破推动整改工作的持续深入。根据《中共泸溪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5月份督查工作方案》,现将我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县商务局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泸溪县商务局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把目标细化、量化,落实到个人,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2、认真学习,提高党员干部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召开群众路线教育集中学习会、专题办公会、各项工作会议等形式,多次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大会,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作风建设教育,不断统一思想,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加强作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了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作风建设的自觉性。
3、强化制度,营造纪律严明的干事氛围。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办公和生活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长抓不懈。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事、用情感管心,引导干部树立良好的服务观念。
二、主要成效
1、突出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按照《湘西自治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州办发〔20xx〕27号)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没有违反公务用车超编审批、超标更新配备公务用车;没有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现象。,强化了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严格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定点集中封停制、公务用车统一张贴标识制度。
2、突出整治秘书配备方面的问题:根据湘群组发20xx】45号文件精神,严格开展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清理工作,我局没有以设立联络员为名,为领导干部配备秘书等问题。
3、突出整治领导干部参与社会活动方面的问题:我局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频繁出席社会活动现象;没有通过参加任何活动庆典收受邀请费、酬劳费及礼品礼金等问题。
4、突出整治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方面的问题:我局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违规兼任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务的现象;没有违规收取社会组织给予的报酬、补贴;没有在所兼职的社会组织或下属单位开支、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5、突出整治办公用房方面的问题:我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6人,办公室公房6间,平均三人一间办公室,没有存在办公用房超标整治不到位现象;没有滥建、巧借名目新建楼堂馆所现象;没有违规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
6、突出整治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考勤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不存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看电影、看小说、闲聊、干私活等情况;没有上班时间进入休闲、娱乐场所,工作时间中餐饮酒等情况。
7、突出整治公款接待方面的问题:没有公务宴请标准超高、陪客过多现象;不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没有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宴请、无客自请等现象;不存在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
8、突出整治人员编制方面的问题:没有干部职工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现象;没有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现象;没有以借调为名,长期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现象;没有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现象。
9、突出整治人情宴请方面的问题:我局严格履行领导干部人情宴请报告制度;没有干部职工操办中央和省、州、县委明令禁止的人情宴请行为;没有在未报告或在报告未批准的情况下操办人情宴请的行为;不存在借人情宴请大肆敛财的现象。
10、突出整治服务基层方面的问题:我局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没有“软、弱、散”整顿不力现象;严格开展进村级场所“清零”工程;对待服务对象的态度大方热情,执法过程中没有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没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相互推诿、敷衍应付、久拖不决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在巩固前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继续抓好下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确保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要始终对“四风”突出问题的危害性、长期性、顽固性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打好打赢专项整治工作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纠。整治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继续深入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主要看整治是否实现、整问题是否反弹、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群众对整治成果是否满意。
三是完善监督体系。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我局将立足于工作实际,求真务实,扎实推动,时刻在思想认识上和作风建设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州委“七条规定”和县委“六个一律”纳进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高效型的泸溪商务。
第3篇 司法所践行群众路线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县建平镇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建平司法所干警认真落实,用“五面镜”进行自我剖析,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检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司法所的业务职能涵盖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法制教育、综合治理等多个方面,日常事务繁多,但是司法所干警勤奋工作,爱岗敬业,以这次“三找三看”活动为契机,以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为目标,努力打造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干的队伍,为建设平安建平、法治建平提供坚强保障。在这次活动中,司法所干警用“五面镜”进行对照检查自我剖析,提高自身要求,努力争取进步。
一是常照“望远镜”扩视野。
随着社会发展,建平新事物和新问题层出不穷,新政策和新情况不断出现,司法所干警以长远眼光、战略思维,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式、新技能,不固步自封、沾沾自喜,培养敏锐性、前瞻性和预见性,举一反三,开阔自己的视野。比如今年司法所将普法宣传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过程中,走访社区矫正人员、排查刑释解教人员、送法进校园、建设村调委会、提供法律援助、调解到田间地头,多种工作方式既取得了群众满意,也获得了县局赞许。
二是多用“显微镜”查细节。
常言道“细节决定成败”,不管是社区矫正还是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每件工作任务都与群众利益紧密相连,在工作细节中细致、细致、再细致,才有可能取得群众信任,赢得群众满意。比如在排查刑释解教人员陈某过程中,司法所干警对其进行家访,了解其家庭生活情况,与其耐心谈心,送给他法律书籍,并且留下了便民联系卡。陈某在与他人发生纠纷后,欲以极端暴力方式解决,就在这时,他想到了给司法所打个电话,可能并没有抱多大希望,但是,司法所高度重视,热情给其进行心理辅导,同时积极联系公安、镇党委政府、村干部,及时挽救了他,最终避免了*性事件的发生。
三是重用“反光镜”找差距。
聪明者用别人的教训警示自己,愚笨者用自己的教训警醒别人。司法所干警结合找、看,一方面经常“回头看”,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以客观的眼光看待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另一方面以身边同事、兄弟单位、领导为师,多学他人长处,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和个人素质。
四是善用“放大镜”论危害。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稍有差池,就可能重新犯罪;调解纠纷疏忽大意,将可能造成常期缠访;法律援助不到位,弱势群体将求助无门陷入绝境。司法所干警从政治的高度把自身存在的问题摆到“放大镜”底下来观察,充分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给党的事业和形象带来的危害,从而主动及时加以改正。
五是勤用“多棱镜”找根源。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司法所干警在“三找三看”中用党性原则和廉政准则标准来对照检查自身问题,从多种角度、多个方位查找深层次原因,深刻剖析问题背后的原因,找准问题的症结。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增强工作效果、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少犯错误、不走弯路,确保我们的工作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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