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关于城乡统筹工作中农村土地问题的调查报告
随着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不断推进,乡镇城镇化扩张,工业集中区推进,乡镇面貌一新的背后是大量耕地被蚕食,耕地面积锐减;现行货币政策安置方式无法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失地农民生存难以为继;一些地方农村土地流转不畅,要地农民呼声与日俱增,引发深层次矛盾,诸多问题亟待关注和解决。总之,解决城乡统筹过程中的农地问题是农村发展的基本问题,对探索农村土地合法有序流转;保护耕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利益大有裨益。
一、存在问题
(一)土地纠纷颇多
七种八养九行当,种粮是个亏行当。这是前几年农民种田难以挣钱甚至赔本的真实写照。在粮价低迷,土地效益低下,税费过高情形下,许多农民忍痛放弃土地。如今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逐年减轻,国家惠农政策出台使农民种田积极性空前高涨。而与此同时,以土地上利益纠纷引发诸多矛盾,主要有以下几种:
1、管理上缺位。主要情形有
⑴昔日撂荒失地农民如今要地。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农民纷纷走南闯北,抛妻别子涌入都市淘金寻求致富路。举家外出打工农民或他因无力耕种,农田被撂荒未流入他人。这样撂荒农田被一些农民拾田耕种。如今种田划算。失地农民为要地三番五次向镇村反映,而占地农民也不愿意出田。同时,乡村干部认为,以前土地效益低下时农民选择打工不愿意种田,苦口婆心劝说耕种也无济于事,最终不得不找人耕种。现如今,眼见粮价上涨要地,哪有这样便宜的事呢?
(2)昔日外出打工农民返乡要地。外出务工农民将无力耕种的农田交给亲朋友邻代耕代种,也未办理任何手续,这为日后因土地的权、责、利而发生纠葛埋下伏笔。在种田效益低下,土地效益排徊不前情况下,农田多数是无偿流转,此前,农村土地流转往往不规范。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或因家庭缺乏劳动力致使农田弃耕,从而请人代耕,往往只是口头约定的口头协议、君子协议,未签订正式的土地流转合同。农民在农田收益低的情形下,将农田交给种粮大户及其它农户代耕,耕种双方权、责、利可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无偿的,用农民自己的话来说是两不找,转让方农民无须向代耕户付费用,而代耕户也不付任何报酬给转让方,而农业税由代耕户交纳。另一种情形是转让方农民倒贴一点钱给代耕方。在粮价低迷情况下,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即使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也未经司法部门公证,合同往往失范。而如今,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国家对农业许多优惠政策,譬如减免农业税费、降低农业税率、发放粮补、早稻补贴等,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农民感受到现在种粮很划算,弃耕农民要求讨要农田复耕,取得农田意愿与日俱增,因而事后往往因土地流转合同失范发生纠葛。
(3)农村人多地少户口要地。前几年,由于种田效益不明显,甚至赔本。农民不愿意多种田。这样农村形成了有田无人种的窘境。现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家对农业反哺的政策出台,粮价上涨,让农民喜上眉梢,一些农民深感还是种田划算。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后,土地承包政策是30年不变,村组人均耕地不均衡,加上前几年农村计划生育管理落后,超生人口在地改时未分到田。这样一些家庭就形成人多地少。人多地少少户要求调整农田和弃耕户要求复耕,取得农田意愿与日俱增,往往因土地利益与村委会及其它农户发生纠葛。
2、管理上越位
《______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管理、经营,可由村集体组织的承包经营。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农业收益低下及农民对土地关爱程度偏听偏低情况下,一些企业和农民利用自己的优势,如资金、技术,租赁外出务工农民土地进行集中成片开发,发展规模经济,而村委会往往越俎代疱,将外出务工农民弃耕承包田全部或部分收回调整重新对外发包,在农民不知情下越位代替农民谈判、签订合同。农民要地,而企业和种田大户则认为,自己在税改前签订合同,是合法的。在越位土地流转过程中,农田大量向企业集中,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占用农田进行种花植草,使基本农田保护面临严峻考验;同时加剧了要地农民与其之间矛盾。在农村,当农田向种粮大户集中时,就产生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越俎代疱代替农民签订合同,履行发包方权利和义务时,必须尊重农民个人意愿。而在操作规程中,未经农民同意越位代签合同,很难保证农民自身利益。
3、管理上错位
市场经济下,一些农民外出务工无力耕种,有的农民过去长期拖欠税费。有的村委会以村民你自己不尽纳税及挑圩筹资义务,还享受什么权益呢?为由,强行收回农民手中的土地重新发包给其它农户耕种,收取一定费用。另外,有的村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低价收回外出务工农民土地,高价发包给一些企业或业主种植苗木、花卉,违背了现行国家政策。
(二)乱占、圈占,浪费土地问题始终未解决
人口,这是我国对世界作出的不朽贡献。近年来,___、国务院对土地问题严之又严,高瞻远瞩,相继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紧守这一条耕地保护红线。是历史和现实的客观需求,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但近年来,我国各地小城镇建设如火如荼之势,许多乡镇城镇化面貌日新月异,千百年来农民习惯于的乡土社会正转型为城镇社会,对于不少乡镇经济与社会发展来说,发展小城镇无疑是一个大战略,同样具体到每个小城镇的建设也有个战略问题。这就是在每个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如何保护好耕地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小城镇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物质技术基础和生态环境双重保障任务,就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耕地,把青山绿水留给子孙后代,把美好家园献给人民群众。土地是最稀缺的不可再生资源。但只顾眼前,不顾将来的乱占耕地在农村还依然普遍存在。个私企业异军突起,无疑要占用农地,同时势必造成大量耕地闲置浪费;农村空心村存在,农民建房弃旧建新,造成村庄渐渐向外扩张,侵占农田;更有些地方本着经营城市就是经营土地的观念,发展经济就打土地主意,依靠土地作交易,造成耕地锐减。
(三)失地农民问题成为日趋严峻的问题
土地承载着农民诸多希冀,承担着农民社会保障功能,如土地为农民提供了生活保障;土地作为一种商品,由于价格上涨具有增值的功能,农民子孙后代对土地拥有继承权。城镇化过程中,许多农民五彩缤纷、多姿多彩的梦想被击碎,农民失去集养老、就业、生活保障于一体的土地后,却不能和城里人一样拥有社会保障。在现行征地货币安置方式中,失地农民极易成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成为新的城市贫民,同时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安定因素。一次性补偿,其补偿标准虽然相对于过去也水涨船高,但与土地非农升值相比,差之甚远。计划经济下的一次性补偿,其标准低,不全面,一旦补偿费用光,生活无保障,农民心理上不能接受。对补偿低,农民反映强烈,不愿田被征。另外农村土地在被征过程中存在着同地不同价现象,乡镇之间相比,有的每亩5000元,有的仅3000元。其补偿标准地区差异悬殊。千百年来农民信奉不患寡就患不均,因土地补偿标准差异,诱发农民攀比心理。
二、成因
(一)农民要地的背后是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滞后
农村土地流转无序、失范现象。一方面有农民自身草率了事,缺乏法律意识。村委会、乡镇越俎代疱替农民签约;另一方面则是缺乏为农民土地承包服务的中介机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权流转。同时《______土地管理法》中相关条文也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或村委会管理、经营,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村委会将弃耕田、农村死亡五保户承包田收回向人多地少户发包,或成片反租倒包给企业、种田大户时,无论是出于好心,还是为增加集体收入等因素。但土地流转中须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事实上,倘若有个能站在农民立场,以同一个声音为农民服务的土地流转服务中介机构。这样势必公正、公平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
(二)土地产权不明晰
土地产权又称土地所有权。土地产权其含义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土地占有、处分、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产权是物权的一种,它的主体是土地所有权,客体是土地。《______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经营、管理,已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营组织经营、管理。事实上,法律对农村土地阐述只是一个原则性问题,根据《宪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国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通过承包获取了土地使用权。在这种体制下,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实际上不明晰,农民集体所有是一种所有权主体缺位的所有制,农民土地流转过程中向企业、种田大户、缺田户集中时,就产生村委会或乡镇代替农民谈判签订合同、协议现象。同时征用土地过程中,农民作为承包人和经营者,却不能参与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这实际上极易造成交易双方主体缺位,农民的合法利益受损。
(三)变味的政绩观,经营城市就是经营土地的误区未走出
在一些人头脑里始终存在着这样一个思想误区,种粮食农民永远富不了,要发展城镇化、工业化就要多上项目,就要用地。而在现行干部考核中,政绩就是硬道理成了干部升迁的硬杠杠,要出政绩,得干几件显山露水的政绩工程,这样马路宽起来了,楼房高起来了,干部形象却在百姓心中矮起来了。经营城市,使城镇面貌一新,但极易形成占地收益再占地再收益的恶性怪圈,致使保护耕地红线成了弹簧线。农村城镇化,地从哪里来?这已成为农村城镇发展面临一个具体而又现实不容回避的问题,寅吃卯粮经营城市即经营土地,用光子孙后代资源,其后患无穷。
(四)征地制度上的缺陷
对被征地农民安置的方法通常有三种:首先是土地换就业;其二是失地农民集体负责安置;其三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在就业形势日趋严峻情况下,乡镇企业纷纷倒闭,采取前两种安置方式不可能实现的。通常情况下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农民征地得到的补偿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土地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6-10倍;二是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年产值的4-6倍;三是被征用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实际上对征地农民是按前三年农业的平均产值计算,未按照市场交换所实现。失地农民的补偿犹如企业买断工龄,工人们往往享有社会保障,失地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实质为失业。农民拿来到手的一亩地三、四千元补偿,对农民生计来说是杯水车薪,无法解决长久生活。其中还不乏乡村层层盘剥、扣压、占用。其实,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表明: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基本形态,即村集体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民集体三种形态的集体所有权主体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其拥有的土地权利不因为行政隶属关系而有等级之别。因而,被征用土地的农民集体享有获取征地中衍生的土地效益。
三、对策
(一)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
农村土地流转其目的就是促进土地资源开发,提高农业效益为目标。然而由于随意终止承包合同、越位收回农民土地,引发的土地承包纠纷已上升为农村主要矛盾。因而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农民利益,依法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和自主决策权。
1、把好三关,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
(2)合同关。对流转土地,经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规范管理,切实保护依法形成的土地流转关系和农民土地承包权。
(3)登记关。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所在地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登记。乡镇两级对土地流转情况做到准确记录和反映土地流转情况,并实行土地承包动态管理。
2、立足四化,促进农村土地合理有序流转
(1)农村土地承包长期化。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资料。土地流转的主体是拥有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和其它经营单位,客体是土地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所以承包权的物权化并不排斥经营权的流动。___提出土地延包30年不变,其核心是保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因而以立法的形式给农民吃定心丸,避免任意削弱、剥离农民土地承包权。国家用法律明确农民对土地的使用。同时也让农民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2)土地流转市场化。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乡镇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多渠道收集供需信息,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促进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农经部门统一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并加强合同监管,建立起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使之能代表农民利益,给农民国民待遇,并对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合同纠纷,做到及时处理,规范调处。
(3)土地流转高效化、形式多样化。应该看到土地延包后,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同时经济发达地区在外务工经商农民不愿意种田或多种田。这部分农民在外向非农产业转移,出现部分农民务工经商无暇顾及承包地,同时这些农民也愿意将农田转让出去。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是30年不变,但各地可因地制宜,坚持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土地出让、转包等流转形式,对农民自己因需要调整土地也应支持,通过土地流转,促进优化资源配置。基本以自愿、互利、有偿为原则,实行农村土地流转高效化,打破所有制、行业的界线,建立多形式、全方位的开放的流转机制,达到优化农业资源配置的目的。农村土地流转可采取的形式有: ①转包。指经承包方同意,原承包人将自己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在一定条件下转给其它农户、单位,转包后土地承包关系不变。②转让。指经发包方同意,承包人自愿将部分或全部土地及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一并转让给其它农户、单位和个人,由新承包方代替原承包人履行承包合同,转让后原承包关系转让。③ 入股。指承包人以自己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折股加入股份制功股份合作制经营,风险共担,利共享。④租赁。指承包方将其土地经营权单独或随同地上附着物租赁给其它农户、单位或个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租赁不改变原承包关系,租赁双方只有租金收取关系。
(4)土地流转法制化。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建设,使农村土地流转走上依法管理轨道,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及土地流炜关系。另外,还要加强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确保党的农村政策依法落到实处,使群众反映的土地中 焦点、热点问题得以及时处理。
(二)建立耕地保护新机制
四、多途探索和开辟新的补偿方式,使用权失地农民与城里人一样拥有同等待遇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失地农民最为关注的核心问题是权益保障及就业。应根据不同年龄段对象特征,实行差异性保障。18周岁以下,他们需求体现在教育权益上保障。18周岁-50岁左右失地农民,短期面临的是就业,长期则是怕生病。50岁以上-60岁,转移就业是难于上青天,他们缺乏青年身上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闯劲,叶落归根思想,对生活保障具有强烈需求和渴望。60岁以上的,体力丧失,风烛残年,盼望过上安稳的幸福晚年。失地后面临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等,要求对生活、疾病、养老保障。一次性贷币补偿安置一发了之,并没考虑土地在生产生活中保障作用,政府责任所在就是开展失地农民岗前培训,建立失地保障举措,解决后顾之忧,让失地农民失地不失望。
(1)各地要学会用加法来为失地农民增加收入,就要求抓好失地农民素质培训,通过政策倾斜加长失地农民就业的短板。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人力资源,是获取高收入的可靠保障。对此政府要根据失地农民素质状况,按不同行业、工种,对失地农民进行培训,拓宽失地农民打工空间,对年龄大、文化低的进行短、平、快的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对具有初高中文化的青年农民,培训时与大中专学校联合造舰,进行电脑操作与维护、机械加工、服装加工等技能培训,使他们由体力型向智力型转变,即需要什么工种?用工单位和企业开出订单,政府随即开出菜单,选出符合要求的农民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再向企业输送、推介,而培训失地农民的阳光工程和联系费用则由政府埋单,不增加失地农民任何负担。
(2)对公益事业建设用地采取征购方式,提高补偿标准,充分考虑土地作为财产的市场价格及农民人去土地后的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等因素,确立合理的补偿标准。
(3)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医疗、教育等保险,使之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子有所教,既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稳定思想情绪,又保证社会的安定。
(4)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扩大失地农民进进城务工就业渠道,为失地农民进城居往,经商创造条件。
第2篇 关于城乡统筹工作中农村土地问题调研报告
关于城乡统筹工作中农村土地问题调研报告
随着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不断推进,乡镇城镇化扩张,工业集中区推进,乡镇面貌一新的背后是大量耕地被蚕食,耕地面积锐减;现行货币政策安置方式无法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失地农民生存难以为继;一些地方农村土地流转不畅,要地农民呼声与日俱增,引发深层次矛盾,诸多问题亟待关注和解决。总之,解决城乡统筹过程中的农地问题是农村发展的基本问题,对探索农村土地合法有序流转;保护耕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利益大有裨益。
一、存在问题
(一)土地纠纷颇多
“七种八养九行当,种粮是个亏行当。”这是前几年农民种田难以挣钱甚至赔本的真实写照。在粮价低迷,土地效益低下,税费过高情形下,许多农民忍痛放弃土地。如今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逐年减轻,国家惠农政策出台使农民种田积极性空前高涨。而与此同时,以土地上利益纠纷引发诸多矛盾,主要有以下几种:
1、管理上缺位。主要情形有
⑴昔日撂荒失地农民如今要地。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农民纷纷走南闯北,抛妻别子涌入都市“淘金”寻求致富路。举家外出打工农民或他因无力耕种,农田被撂荒未流入他人。这样撂荒农田被一些农民“拾田”耕种。如今种田划算。失地农民为要地三番五次向镇村反映,而占地农民也不愿意出田。同时,乡村干部认为,以前土地效益低下时农民选择打工不愿意种田,苦口婆心劝说耕种也无济于事,最终不得不找人耕种。现如今,眼见粮价上涨要地,哪有这样便宜的事呢?
(2)昔日外出打工农民返乡要地。外出务工农民将无力耕种的农田交给亲朋友邻代耕代种,也未办理任何手续,这为日后因土地的权、责、利而发生纠葛埋下“伏笔”。在种田效益低下,土地效益排徊不前情况下,农田多数是无偿流转,此前,农村土地流转往往不规范。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或因家庭缺乏劳动力致使农田弃耕,从而请人代耕,往往只是口头约定的“口头协议”、“君子协议”,未签订正式的土地流转合同。农民在农田收益低的情形下,将农田交给种粮大户及其它农户代耕,耕种双方权、责、利可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无偿的,用农民自己的话来说是“两不找”,转让方农民无须向代耕户付费用,而代耕户也不付任何报酬给转让方,而农业税由代耕户交纳。另一种情形是转让方农民倒贴一点钱给代耕方。在粮价低迷情况下,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即使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也未经司法部门公证,合同往往失范。而如今,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国家对农业许多优惠政策,譬如减免农业税费、降低农业税率、发放粮补、早稻补贴等,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农民感受到现在种粮很划算,弃耕农民要求讨要农田复耕,取得农田意愿与日俱增,因而事后往往因土地流转合同失范发生纠葛。
(3)农村人多地少户口要地。前几年,由于种田效益不明显,甚至赔本。农民不愿意多种田。这样农村形成了“有田无人种”的窘境。现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家对农业反哺的政策出台,粮价上涨,让农民喜上眉梢,一些农民深感还是种田划算。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后,土地承包政策是30年不变,村组人均耕地不均衡,加上前几年农村计划生育管理落后,超生人口在地改时未分到田。这样一些家庭就形成人多地少。人多地少少户要求调整农田和弃耕户要求复耕,取得农田意愿与日俱增,往往因土地利益与村委会及其它农户发生纠葛。
2、管理上越位
《______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管理、经营,可由村集体组织的承包经营。”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农业收益低下及农民对土地关爱程度偏听偏低情况下,一些企业和农民利用自己的优势,如资金、技术,租赁外出务工农民土地进行集中成片开发,发展规模经济,而村委会往往越俎代疱,将外出务工农民弃耕承包田全部或部分收回调整重新对外发包,在农民不知情下越位代替农民谈判、签订合同。农民要地,而企业和种田大户则认为,自己在税改前签订合同,是“合法”的。在越位土地流转过程中,农田大量向企业集中,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占用农田进行种花植草,使基本农田保护面临严峻考验;同时加剧了要地农民与其之间矛盾。在农村,当农田向种粮大户集中时,就产生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越俎代疱代替农民签订合同,履行发包方权利和义务时,必须尊重农民个人意愿。而在操作规程中,未经农民同意越位代签合同,很难保证农民自身利益。
3、管理上错位
市场经济下,一些农民外出务工无力耕种,有的农民过去长期拖欠税费。有的村委会以村民“你自己不尽纳税及挑圩筹资义务,还享受什么权益呢?”为由,强行收回农民手中的土地重新发包给其它农户耕种,收取一定费用。另外,有的村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低价收回外出务工农民土地,高价发包给一些企业或业主种植苗木、花卉,违背了现行国家政策。
(二)乱占、圈占,浪费土地问题始终未解决
我国是世界上人地矛盾最尖锐、最突出的国家之一,在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目前我国人均耕地只有1.4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但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和粗放利用还在延续。我国以占世界不到10%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这是我国对世界作出的不朽贡献。近年来,___、国务院对土地问题严之又严,高瞻远瞩,相继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紧守这一条耕地保护“红线”。是历史和现实的客观需求,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但近年来,我国各地小城镇建设如火如荼之势,许多乡镇城镇化面貌日新月异,千百年来农民习惯于的“乡土社会”正转型为“城镇社会”,对于不少乡镇经济与社会发展来说,发展小城镇无疑是一个“大战略”,同样具体到每个小城镇的建设也有个“战略问题”。这就是在每个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如何保护好耕地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小城镇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物质技术基础和生态环境双重保障任务,就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耕地,把青山绿水留给子孙后代,把美好家园献给人民群众。土地是最稀缺的不可再生资源。但只顾眼前,不顾将来的乱占耕地在农村还依然普遍存在。个私企业异军突起,无疑要占用农地,同时势必造成大量耕地闲置浪费;农村“空心村”存在,农民建房弃旧建新,造成村庄渐渐向外扩张,侵占农田;更有些地方本着经营城市就是经营土地的观念,发展经济就打土地主意,依靠土地作交易,造成耕地锐减。
(三)失地农民问题成为日趋严峻的问题
土地承载着农民诸多希冀,承担着农民社会保障功能,如土地为农民提供了生活保障;土地作为一种商品,由于价格上涨具有增值的功能,农民子孙后代对土地拥有继承权。城镇化过程中,许多农民五彩缤纷、多姿多彩的梦想被击碎,农民失去集养老、就业、生活保障于一体的土地后,却不能和城里人一样拥有社会保障。在现行征地货币安置方式中,失地农民极易成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成为新的城市贫民,同时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安定因素。一次性补偿,其补偿标准虽然相对于过去也“水涨船高”,但与土地非农升值相比,差之甚远。计划经济下的一次性补偿,其标准低,不全面,一旦补偿费用光,生活无保障,农民心理上不能接受。对补偿低,农民反映强烈,不愿田被征。另外农村土地在被征过程中存在着同地不同价现象,乡镇之间相比,有的每亩5000元,有的仅3000元。其补偿标准地区差异悬殊。千百年来农民信奉“不患寡就患不均”,因土地补偿标准差异,诱发农民攀比心理。
二、成因
(一)农民要地的背后是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滞后
农村土地流转无序、失范现象。一方面有农民自身草率了事,缺乏法律意识。村委会、乡镇越俎代疱替农民签约;另一方面则是缺乏为农民土地承包服务的中介机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权流转”。同时《______土地管理法》中相关条文也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或村委会管理、经营,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村委会将弃耕田、农村死亡五保户承包田收回向人多地少户发包,或成片“反租倒包”给企业、种田大户时,无论是出于“好心”,还是为增加集体收入等因素。但土地流转中须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事实上,倘若有个能站在农民立场,以同一个声音为农民服务的土地流转服务中介机构。这样势必公正、公平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
第3篇 关于我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区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紧紧围绕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在经济发展、基础建设、社会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坚持城乡统筹,有力地推进了我区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到xx年底,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亿元,增长15.3%,人均达到19999元;财政总收入10628万元,增长21.2%,人均为662元;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4.1亿元,增长4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66元,增长20.2%;农民人均纯收入4736元,增长18.6%;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3.7平方米。
我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在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最近,结合区上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采取实际调研和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深入了解我区城乡统筹发展状况和存在问题。现就调研情况,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我区统筹城乡发展的现状
(一)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1、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今年以来,按照“现代农业看杨凌”的目标规划,区政府把发展现代农业确定为我区产业发展重点,启动了以“五个万”为重点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先后分四次组织干部群众800多人赴山东寿光等地学习现代农业发展先进经验,制定实施了《杨陵区促进标准化生产园设施农业发展(试行)办法》《杨陵无公害农产品实施方案》,推动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和无公害产品认证。
抽调21名单位领导,处级领导任工作组组长,组成设施农业和小麦良种、20万头生猪基地、万头奶肉牛基地和万亩苗木花卉基地建设等五个包抓组,督促和推进“五个万”建设工程。截止目前,设施农业大棚完成2274座墙体建设,中棚246亩。苗木花卉基地引进企业3家,高酸苹果项目完成投资150万元,栽植树苗12万株,中华红叶杨项目栽植树苗1.3万株,育苗10万株。20万头生猪基地已完成水电路等配套设施,正在进行一期200亩猪舍建设。万头奶肉牛养殖基地完成了围墙圈砌和道路、高压线路等规划。
今年设施农业2550座大棚的建设,单就此项给农民转移性投入达到5000多万元。随着设施农业、生猪、奶肉牛基地和苗木花卉基地的建成,涉农企业的介入带动,使我区农民收入将在今后一段时期有稳定、可持续增长的保证。初步测算,农业园区的全面建成,使农民从事此项生产人均收入达到xx元左右。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工业化进程。
按照工业富区战略,规划建设了城北工业园区、城东物流园和城西住宅区。目前,入驻园区企业51个,建成投产企业35个,正在建设16个,有入驻意向5个;城西住宅区内西农大16万平方米的职工住宅、种子公司旧址开发和柳林马场职工住宅等项目已启动,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有意向投入。确定招商局、工业园区办、物流园、创业园、中小企业局等5个单位为招商专业团队,走出去请进来,加大招商力度,目前招商洽谈积极活跃。xx年确定10大在建工业项目,建立区级领导联系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促使其抓紧建设,尽快投产达效。
3、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是解决好农民问题,特别是农民的素质提高、转移就业和收入增长。区人劳社保局等相关工作部门,结合我区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积极开展设施农业种植技术培训、失地农民就业再就业培训及创业培训等。从xx年开始累计开展创业培训、技能培训3654人次,转移农村劳动力10223人。xx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1768.8元,比上年增长33.8%。
(二)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确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
区政府高度重视项目策划包装和资金争取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紧抓国家实施民生工程、灾后重建、扩大内需等投资方向和重点,多次赴省进京,多方联系,各部门及时跟进,项目争取工作取得很大进展。xx年以来,共争取到位项目资金近4亿元,实施项目200多个,其中xx年争取项目资金1.7亿元,创历史新高。这些项目的实施推进,为我区城乡统筹发展奠定了基础。
2、强化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
每年年初,区政府在充分考虑我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项目建设计划,并实行项目包抓责任制,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单位和包抓领导,建立健全了项目建设月统计和考核制度。定期对计划内项目进展及民生、灾后重建等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xx年我区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6亿多元,xx年计划投资8.8亿元。制定了《杨陵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了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资金管理、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等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3、积极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
实施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按照城区东扩西移的战略规划,先后改造拓宽了康乐路、西农路、公园路、后稷路等主干道路,启动实施梁氏窑、徐西湾八组、李台村等城中村改造工程,建成2.58万平方米的李台乡农民新村和3.96万平方米的梁氏窑村民住宅小区,建成了后稷、乡园、金鑫、银鑫、书香名邸等一批居民小区,新建、改建了梁氏窑建材、蔬菜果品批发等专业市场和银鑫商贸中心、国贸购物中心等商贸区,建成了公园路休闲广场,市政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布局更加合理,城市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城市形象大幅提升,建成区面积扩大到10平方公里,城市绿化率达到40%以上,并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区和省级文明城区创建验收。
实施农村道路硬化工程。截至xx年底,全区公路总里程达到287公里,其中近三年完成公路建设110公里,完成投资6850万元。xx年,加大揉谷乡道路建设力度,计划建设道路26公里。xx年实施官村等村街道硬化15.8公里。xx年计划实施揉谷乡村庄街道和崔西沟环村路24公里,目前完成街道硬化1258米。
实施安全饮水、小型农田水利和基本农田整理工程,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大改善。解决了58个村,7.4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安全饮水人口占总人口85.6%。新打机井53眼,维修机井90多眼,增加灌溉面积3万多亩,建设良种基地0.9亩。xx年启动实施了揉谷乡光明村饮水安全工程和新集、陵湾等5个村的农田水利工程。
推进新农村示范村公益区建设。xx-xx年共实施了23个村以“六室一中心”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区建设,完成建筑面积3.57万平方米,补助资金220万元。xx年,结合农村社区建设,计划完成20个村的建设任务,目前已完成了村庄和建设地点的确定工作。
实施农村环境卫生治理。近年来,累计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6361口,占全区农户总数的33.8%。xx年启动揉谷乡户用沼气池建设工程,目前已建成主体35座。实施卫生改厕1万多口,完成投资530多万元。在村庄、道路两旁栽植绿化树苗1万多株,折合绿化面积1600亩。积极推行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长效管理机制,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很大改善。
(三)统筹城乡社会事业,提高农村公共服务和保障水平。
1、教育文化设施明显改善。
统筹城乡教育事业,促进教育资源向城镇转移。全面实施农村合校并点工作,农村中小学由原来的47所调整到现在的26所。今年启动揉谷乡合校并点工作。积极实施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建成“新农村卫生新校园”18所。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逐步理顺了“以区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实行教师工资、津贴由区财政统发,建立健全了“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农村教育保障机制,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加大教师培训、职务选聘等力度,提高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目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培训合格率达到100%,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标准。
积极参与教育强区创建活动,实施杨陵中学标准化建设改造,建设综合试验楼、学生餐厅及学生公寓楼等,截止目前,综合实验楼已主体封顶,学生餐厅建设接近尾声,累计完成投资900多万元。完成了邰城中学整体迁建,积极筹备职教中心迁建项目,确定了区幼儿园搬迁改造方案,近日即将启动实施。xx年我区顺利通过国家“两基”达标验收,区电教中心标准化建设和李台乡、大寨乡、杨村乡教育强乡镇创建工作先后通过了省级验收。
积极实施危漏校舍改造工程,累计投资650万元,完成了姚安中学综合实验楼、西大寨中学及小学教学楼建设。灾后重建工程,首批李台中心小学已完成教学楼主体工程,第二批大寨中心小学已经完成了地质勘察、平面规划、立项批复等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图纸设计。
文化体育设施明显改善。xx年以来,累计投资400多万元,完成“两馆一中心”建设,建成农民体育健身广场40个,建成农家书屋17个。落实了揉谷乡15个农民体育健身广场和10个农家书屋建设任务。
2、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积极实施卫生计生三级网络建设。在原杨村、李台卫生院的基础上改扩建,成立了杨陵区医院和杨陵区中医医院。新建、改建完成了李台乡、杨村乡卫生院,五泉镇、大寨乡、揉谷乡卫生院新建扩建工程已争取到国家项目资金支持,投资计划已下达,正在积极筹备建设。启动村级卫生室规范化建设,xx年计划完成60%的村卫生室,xx年全面完成。完成了区计生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五泉、大寨和李台乡计生服务站和20个村的计生服务室建设,累计完成投资700多万元。投资272万元,建成杨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x年计划将原计生服务站进行改建成立区妇幼保健院,逐步使我区卫生服务水平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得到提高和加强。
3、社会保障能力明显加强。
积极实施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除揉谷乡参合率为81%以外,其余乡镇及街道办参合率均达到98%。xx年区政府将结合实际,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简化报销程序,保证农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全区城镇居民应参加医疗保险人数1.67万人,截止xx年底,登记参保人数1.4万人,缴费9150人,筹集医保资金130多万元。从 xx年5月1日起,启动实施了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
加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实施力度。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对失地农民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学历教育补助、养老补助和丧葬补助。截止目前,为2795人失地农民发放社保补助资金310多万元。
提高救助保障能力和标准。实施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投资400万元,建成2660平方米,可容纳100多名五保户入住的区敬老院;投资300多万元,建设2330平方米的儿童福利院,目前完成大楼主体工程建设;计划投资150万元,启动救助管理站建设。xx年开始,城市低保标准从200元提高到了22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了1100元,全区共纳入城乡低保对象近900户2200多人。xx年开始,五保标准从原来的1660元/年提高到了2200元/年。
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教材费和杂费。xx年开始启动贫困生补助项目,共计资助学生65人,发放资助款项33万多元。
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扩大补助奖励资金发放,xx年以来,全区共发放计生补助奖励资金60多万元,对11754名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进行了健康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1、缺乏总体规划指导。
我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规划制定比较欠缺,普遍存在只注重眼前工作和具体项目的实施,没有很好地做长远打算,致使各部门对城乡统筹发展工作方向、框架和思路认识不清,工作安排不够科学合理,造成反复和浪费,进而影响总体工作进程。
2、工业化程度不够高。
城乡统筹发展要实现以工促农,就要求当地工业发展达到一定水平,而我区现有工业普遍规模较小,并且多为涉农企业,科技含量相对较低,吸纳就业和增加利税的能力和水平有限。
3、涉农资金投入尚有缺口。
近年来,我区虽然高度重视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并且取得实效,但要充分发挥自身在农业科研、教育、推广领域的优势,扩大示范效应,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实现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尚需巨大的资金投入,资金缺口依然较大。
4、政策、体制不够完善。
社会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步伐缓慢,农村综合改革进展不大,如村改居、农村户籍改城镇户籍,多是名改实不改,农民真正意义地变为市民还受到土地、住房和社会保障等问题的制约和困扰。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情况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区经济发展速度和城镇化进程。个别职能部门观念相对落后,工作职能和服务范围没有真正落实到支持服务农村,促进城镇化建设中。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全面推进城乡发展工作,必须把统筹城乡规划建设、产业发展作为主要任务,做好一下几方面工作:
1、做好统筹城乡规划制定工作。
2、统筹城乡产业发展。
3、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4、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
5、统筹城乡社会保障。
6、统筹城乡劳动就业。
具体实施好以下“十大工程”,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工作。
1、工业集聚工程
2、“一村一品”工程
3、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
4、城乡环境整治工程
5、农村社区建设工程
6、人口转移工程
7、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8、平安和谐工程
9、社会保障建设工程
10、中心城市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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