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学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为了全面规范我校办学行为,促进社会办学有序竞争,良性发展,我校认真学习了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基二(xx)98号文件精神,并以它为指导,首先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同时对照我校实际,对我校的办学行为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自查自纠。现将我校的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校没有将商业行为引入校园现象,更不存在向家长推销商业产品,向学生宣传商业信息等行为,也不存在任何商业网点。从未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及向家长学生宣传带有商业色彩的商业信息等行为。但我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成立了八个特长团队(微机、演讲、田径、乒乓球、韵律舞蹈、手工、绘画、电子琴),每周五第三节课免费为学生授课,加强培养,在校内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同时也积极参加林业局组织的广场汇演,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严禁学校老师违规补课。我校严格要求每一位教师,不允许教师以任何方式为学生征定教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因此,我校从没有出现过教师私自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的行为,更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有偿补课和乱收取费用的行为。同时,学校对学困生、留守生采取了教师与学生结对子、同伴互助等形式帮扶指导。我校没有宿舍楼、无住宿生、借读生,自费生,更无乱收费情况。
三、严禁违规乱发教材和教辅资料。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执行对学生实施免除课本费、学杂费的国家规定,坚持一科一辅自愿原则,保障及时把免费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做到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的同时,让学生学有所练,规范自己的办学行为,在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中起到了标准化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得到了各行各业的认可。
四、强化校务公开制度。学校认真执行教代会各项制度,学校的重大事项公开透明,为学生征订校服前先征集家长意见,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进行公示,无任何收取回扣违法违规行为。
五、我校没有组织学生参与任何商业保险活动,从来没有规定学生购买任何保险产品行为,相反教育局还免费为每一名学生购买了平安校园险,在学生保险工作中无任何收取费用行为,而是采取各种方法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当成学生的头等大事来抓。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今后我校将继续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四小学
xx年7月10日
第2篇 规范小学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召开了教职工大会,学习了通知精神,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会议,并随后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并据此与全体教师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现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正常开展阳光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完成好体育锻炼的任务。体育教师认真上好体育课和健康课。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制定课间锻炼活动计划,明确锻炼时间、内容、场地,加强活动指导。教导处加强监控活动落实情况。
3.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至四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五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三科不超过0.5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教导处每周对各班的作业布置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二、规范办班行为方面
1、我校现有6个教学班6,平均每班35人。教师配置做到合理均衡,以保障所有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学校没有办快慢班、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
三、规范考试评价行为方面
1、我校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学期期末一次文化考试之外,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进行了规范管理。
2、我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也予以规范的管理,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我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四、规范用书管理方面
1、我校学生所使用的教科书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学用书。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部分学科使用了循环教材。
2、教辅材料由学生自愿购买,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
3、进入学校使用的学生印制作业经省、市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印制作业由学生自愿购买,学校没有强行组织学生集体征订。
五、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方面
1、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学校每学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2、加强了对教师的管理,我校严禁教师利用工作之便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从目前情况来看,无有偿补课行为,无教师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现象。
第3篇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自查报告
为了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我乡素质教育的进程,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镇里固中心学校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学习《虞城县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自查提纲》,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成立了中心学校专项行动领导组,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自查自纠活动,逐一梳理和排查我乡各学校办学中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乡中小学都能严格执行今年秋季下发的新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
2、全乡中小学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
3、全乡各学校都能够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中小学教师无擅自组织学生征订、购买和使用非法教辅资料的现象,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
4、全乡教师都能够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小学一、二年级按上级规定,从没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高年级、初中书面家庭作业量分别不超过1小时、1.5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新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5、中心学校严格规范各学校平时对学生的检测,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6、全乡中小学各校都能够不断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能够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7、全乡中小学教师基本上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教师听课节数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8、中心中学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和文件,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同时制定了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确保广大师生校园内的安全。
9、中心中学能够加大违规责任追究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全乡各学校综合情况进行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在全乡通报批评。
10、全乡各学校无一例因成绩差、行为差为理由,拒绝学生入学、劝其转学或勒令退学,人为造成学生流失。
11、各学校严格资料管理,各种教学台帐、学籍管理、文件、档案资料建立健全,规范有序。
通过认真的查摆自纠,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虞城县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自查提纲》,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使镇里固乡的办学行为更为规范,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4篇 小学办学行为问题自查报告
长期以来,“依法治校,依规办学”一直是我校进行学校管理的基本原则。尤其是近年来,我校在上级各部门的指导下,夯实学校常规管理,关注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细节,依照党的教育方针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上级各部门的各项规定制度,制订了详实有效的各项学校管理制度,并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力求以严谨的治学态度,规范的管理手段,创立“景行”品牌。
根据国家教育部等七部委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照柳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学校办学行为存在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活动的通知》(柳费联席办字xx2号)的文件精神和具体项目,现将我校办学行为突出问题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始建于19,是一座发展逾百年的龙城老校,现校址分为东、西两校园,占地共150亩左右。西校区位于柳州市景行路6号,东校园坐落于高新路6号,为建成使用的新校园。学校现有教学班级95个,学生人数达5100人,在职在编教师229人。
学校现有行政管理人员22名,设有教导处、政教处、科研处、总务处、办公室五大分类管理部门,按各部门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学校财会室由总务处领导,由专职财会人员依照国家财经制度和各项教育法规进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
二、办学自查情况
(一)招生问题。我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指定的时间进行招生工作。在进行招生工作的过程中,我校严格遵守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不提前招生,不进行变相提前招生。同时,我校招生工作公开公正,无有偿招生现象,严禁教师以推荐入学为名收取介绍费或好处费。
(二)收费问题。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各级学校收费政策的规定,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开、亮证收费。我校还将学校服务性收费的收支情况在学校公示栏里向家长、社会公示,使我校的财政管理得到大众的监督和认可。我校不收取物价部门审批项目以外的各种费用;不收取借读费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不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开办有偿特长班、兴趣班。学校年度财务报表和经费决算报告齐全、规范,无乱收费现象。
(三)征订教辅资料问题。我校教导处负责学生教学用书的订购,坚持教辅资料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同时严禁教师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并从中收取回扣或差价。
(四)有偿家教问题。我校严禁教师参与有偿家教行为。校长书记多次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对全校教师进行相关教育,并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有专门的规章制度规定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事故处理,一经发现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并给予相应的事故处罚。
(五)我校无盗取、截留、挪用、克扣、侵占或贪污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各级各类资助经费及教育经费的行为。
(六)我校未将学校食堂向社会承包收取承包费;在开办学生寄宿部期间,我校食堂完全秉承为学生服务的目的,未从中获利。
(七)我校所有收费都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没有私设“小金库”,严格按照国家财经制度和上级部门的财经管理规定执行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八)我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没有在学校项目建设过程中收受承建商的现金、有价证劵或其他实物的行为。
(九)我校历来严格执行教学设备或物品的采购、审批、验收、入库、报销领用制度,规范物流过程控制,严格执行《______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及程序。
(十)我校每年均根据有关规定编制学校年度预算,经行政会议审议通过后,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无擅自改变经费用途情况。年终按规定组织教代会进行经费开支结算。我校所有大额物品采购、工程建设均通过行政会议、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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